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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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构建农村回收物流体系探讨

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构建农村回收物流体系探讨

为龙头 、 乡镇店为骨 干 、 级店 为基础 的农 村消 费网络 , 村 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1 农村物流体系已初步建立 。 . 根据商务部 “ 万村 干乡 ” 市场 工程 服务 系统 网站数 据 , 至 20 截 0 9年底全 国配送 中心建设 72个 ( 1 其中西部 2 6个 , 3 中部 3 3个 , 1 东部 13个 ) 建设 乡级 店 39 7个 6 , 34 ( 中西部 199个 , 其 16 中部 14 1个 , 30 东部 8 7 5 7个 ) 建设 , 村级店 2 76 8 30个( 其中西部 70 0个 , 37 中部 179 0 9 8个 , 东 部 16 9 ) 基本上建成了农村现代流通 网络 , 02 2个 , 满足 了 农 民消费需求 , 改善 了农 村消费环境 , 进了农业产业化 促 发展。“ 万村千 乡” 市场工 程实施 过程 中很重 要一 部分 工作就是建设配套 的面 向农 村的物 流体系 , 在此基 础上 构建农 村回收物流体 系 , 与重新构 建新 的回收物 流体系 相比, 可以借鉴已有成功经验 , 降低成本 , 实施性高 。 可 2 资金政策的大力支持。 . “ 万村千乡” 市场工 程 自启动 以来就得 到 了广泛 支 持 ,09年 中央财政共投入 l . 支持 l 家农 家店 20 3 5亿 5万 和 10 0 0个配送 中心建设 , 同时改变对配送 中心 的扶 持方 式, 由贷款贴息改为直 接补贴 ,对 承办企 业在 东部地 区 建设 的每个农家店补助 4 0 00元 , 中西部地 区和东北 老工 业 基 地 60 0 0元 。各 级地 方 政 府 和 全 国 25 54家 承 办 企 业 也 投 入 了 巨大 的 资 金 加 入 “ 村 千 乡 ” 场 工 程 建 设 , 万 市 特 别是农资连锁和农资销售企业 。这些都为构建有利 可图 的农村物流 回收体系奠定 了基础和提供了可能 的资金支 持, 利于较快地完成物流设施的建设和运用 。 3 扎 实 的 群众 基 础 。 .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政务系统清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政务系统清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政务系统清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6.21•【字号】闽经贸函商业[2007]268号•【施行日期】2007.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政务系统清理工作的通知(闽经贸函商业[2007]268号)各设区市(厦门除外)经贸委(贸发局):根据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关于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进行清理的通知》(商建农函〔2007〕359号,请自行登录商务部网站查阅)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的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你们通知并督促各承办企业登录该系统,全面核对、修改、补充企业及其农家店的信息。

二、请你们核对每个承办企业信息,重点核对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确保这些信息与实际一致。

三、请你们在7月10日前逐个核实本设区市2005年和2006年所有验收合格项目的名称、经营类型、地址、联系电话、照片(内部和外部照片各1张)、营业面积、配送率,确保这些项目信息完整并与验收申请表及实际情况一致。

四、请你们结合系统信息清理工作,对2005年和2006年验收合格项目质量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农家店店容店貌、配送率,对配送率达不到要求的,责成承办企业立即限期整改,对期满整改不到位的农家店坚决予以摘牌,收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标识牌并相应扣减补助资金。

对工作不力,贻误时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7月中旬,我委将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对仍然存在问题的企业和地方予以通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商务部关于做好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做好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做好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08.02.22•【文号】商建发[2008]52号•【施行日期】2008.0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商务部关于做好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8]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精神,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大市场、大流通,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现就做好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建设规划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总结前三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本地区农村市场整体发展规划要求,认真制定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规划,继续在具备条件的县(市)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同时,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承办企业到偏远地区建设农家店。

对农家店已经覆盖的地区,工作重点应放在提高商品配送率和网络的信息化建设上,不断巩固和提高网络建设水平。

二、做好承办企业审核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把新增企业的准入资格,将有实力、有能力、有责任感的流通企业纳入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承办企业的准入条件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程序按2007年文件规定执行,延续企业不须备案,新增企业须按照《商务部关于做好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7]32号)的要求和程序向商务部备案。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组织审定拟新增和撤消的承办企业资格,连同本地区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展规划一起,于2008年4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将电子邮件发送至***********************.cn,并在《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整填报。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信息快报”使用说明中商商业发展规划院二○○九年地市主管部门“信息快报”使用说明一、系统登录(一)登录方式1、在IE地址栏中键入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网址。

2、访问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子站主页,点击链接进入系统首页子站域名 。

(二)登录方法在首页“用户登录”中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

图1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首页二、农家店建设情况快报(一)本市农家店建设情况快报点击纵向导航栏中“本市农家店建设情况快报”,进入报送页面。

(二)选择上报时间使用下拉箭头按钮,选择上报“年份”和“月份”,点击“上报”按钮,将显示所要上报的表格内容。

图3 选择上报时间(三)月度信息报送1、快报具体表格内容图4 快报具体表格内容2、报表部份数据关系(1)农资店个数+日用消费品店个数=小计个数(2)乡级店个数+村级店个数=农家店个数(3)农资类个数+日用消费品类个数=配送中心个数(4)代邮政业务数+代电信业务数+代药品业务数≤农家店销售额3、保存快报表格(1)选择“保存”:点击“保存”按钮,此时已填报的快报表内容已经保存在系统中,但未提交至省级管理部门,仍可以对已填报的信息内容进行修改。

(2)选择“提交省级管理部门”:点击“提交省级管理部门”按钮,此时已填报的快报表内容已经保存并提交至省级管理部门,已填报的快报表信息不能进行修改和删除。

图5 保存或提交省级管理部门三、农家店建设情况查询(一)选择查询功能点击纵向导航栏中“农家店建设情况快报查询”,进入查询页面。

(二)快报状态1、月度快报列表月度快报列表中显示本市所有已报快报的时间、状态、操作。

图7 月度快报列表2、报表状态(1)已填报未上报省级管理部门:在此状态下,快报只保存在系统中,并未提交省经管理部门。

地市主管部门此时可对已填快报进行“查看”、“修改”、“删除”。

(2)已上报省级管理部门:在此状态下,快报保存在系统中并同时提交省级管部门。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是一项为农村市场提供信息服务的创新项目。

近年来,中国农村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市场需求逐渐增加,但信息不对称、信息不畅通等问题仍然存在,制约了农村市场的发展。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应运而生。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全面、准确、实时的农村市场信息库,为农村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该系统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整合全国各地农村市场的数据信息,包括产品供求信息、市场价格信息、市场活动信息等,建立一个完善的农村市场信息网络。

首先,该系统能够及时发布产品供求信息,包括各类农产品的产量、品质、价格等相关信息,供农户参考。

这将帮助农民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调整种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

其次,该系统能够提供市场价格信息,及时反馈各地市场的行情,帮助农民合理定价,避免价格波动对农民利益的损害。

同时,也能帮助农民选择销售渠道,提高销售效益。

除此之外,该系统还能发布市场活动信息,如市集、农产品展销会等,帮助农民扩大销售渠道,增加产品曝光度,提高销售额。

此外,该系统还能提供一系列的农产品管理服务,如检测农产品质量、跟踪农产品流通等,确保农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可靠性。

总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提供全方位的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为农民提供决策支持,帮助其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农产品增值。

该系统的建立将有助于农村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农村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

我相信,随着信息科技的不断发展,这个系统将为广大农民带来更多的便利和福利。

商务部关于做好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做好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做好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商务部【发布日期】2007.02.01【实施日期】2007.0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商务部关于做好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商务部决定,2007年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一)工作目标。

新建10万个连锁化农家店,到2007年底全国累计建设25万个连锁化农家店,覆盖75%以上的县市,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三年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着力减轻农家店税费负担,创造良好的长期发展环境;扩大农家店商品和服务经营范围,消除各类政策性障碍,增加农家店销售额;充分发挥第三方物流企业及大型流通企业的配送优势,切实提高农村商品配送率;组织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商品,确保农村流通的商品质优价廉。

(三)保障措施。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各地应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和必要的工作经费;狠抓项目建设质量,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规定,形成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承办企业准入门槛,实行动态分类管理,并建立退出机制;注重调查研究,提高工作能力,增强责任意识。

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条件(一)重新认定2006年核准的承办企业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2006年度承办企业资格进行重新认定,切实做到宁缺勿滥。

企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取消承办资格:一是企业自愿退出;二是企业在2006年存在违规行为;三是企业在2006年没有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四是企业配送能力不强,包括没有建立物流配送中心或采取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开展配送合作等措施。

万村千乡项目情况介绍

万村千乡项目情况介绍

“万村千乡”信息化项目情况介绍一、项目背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指2005年开始实施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程。

国家通过安排财政资金,以补助或贴息的方式,引导城市连锁店和超市等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农家店”,力争用三年时间(2005年-2007年),在全国建设25万家标准化“农家店”,覆盖75%以上的县,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以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终端设备是商务部为了满足“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需要定制的信息化终端设备,万村千乡信息化终端由信息机、扫描枪、MISPOS 三部分硬件组成。

其中扫描枪和MISPOS的硬件可采用终端内置或外置的方式。

2012年,商务部确定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终端设备首批试点省份是:黑龙江、安徽、湖南、广西、河南等。

二、选型、采购模式万村千乡信息化终端由商务部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厂商。

2012年,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省份商务部门的委托,对2012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所涉及的信息化终端设备以国内公开方式进行联合招标。

2012年招标入围的厂商是:福建鑫诺和青岛海信,各入围一套产品。

目前的采购模式,一般都是由各省的金融机构在商务部入围选型的厂商范围内购买产品并负责布放,商务部每台设备补贴2000元。

目前承担终端采购和布放的主要是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各地农村信用社等。

三、产品要求万村千乡信息化终端由信息机、扫描枪、MISPOS三部分硬件组成。

其中扫描枪和MISPOS的硬件可采用终端内置或外置的方式。

详细产品规格,见附件一。

四、主要竞争对手和产品目前商务部入围的厂商是福建鑫诺和青岛海信,全国范围鑫诺的占比最高,估计达到70%左右份额,青岛海信大概在30%左右。

1)鑫诺产品方案:鑫诺信息机+联迪刷卡键盘产品主要问题:1、机具使用方面移动TD的信号不是很稳定,主要是因为鑫诺配置的外置鞭状天线容易被手机信号干扰,出现通讯中断;2、由于商户经常要带着终端去农户家上门服务,电池容量太小,主要的供电方式是外接电源;外置鞭状天线不易固定,携带也不方便。

万村千乡服务系统说明书

万村千乡服务系统说明书

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服务系统企业用户使用说明中商商业发展规划院二○一○年目录一、系统登录 (1)(一)登录方式 (1)(二)登录方法 (1)二、建设情况 (2)(一)企业基本信息及年报报送 (2)(二)农家店信息备案 (3)(三)配送中心信息备案 (4)(四)农家店及配送中心统计查询 (5)三、信息报送 (7)(一)企业信息月报报送 (7)(二)企业信息月报查询 (10)四、用户设置 (11)(一)联系人信息 (11)(二)修改密码 (12)一、系统登录(一)登录方式1、在IE地址栏中键入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网址(网址:)。

2、访问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子站主页,点击系统的链接进入系统首页(子站域名: )。

(二)登录方法在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网站首页用户登录区中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

图1.1 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二、建设情况(一)企业基本信息及年报报送选择纵向导航栏中的“企业基本信息”功能,可以查看企业基本信息及年报信息表。

在页面顶端使用下拉箭头选择上报年份,系统将自动显示该年年报信息表。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年报表分为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企业基本信息,此部分内容根据企业基本情况系统自动带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点击基本信息右下方的“修改企业信息”按钮,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提交”进行保存即可;第二部分是企业基本经营情况,主要包括:总资产、实现销售额、店铺数、配送中心数、配送额和纳税额等信息;第三部分是农村流通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当年建设农家店数、农家店面积、配送中心面积和配送品种等信息。

将所有信息填报完整,确定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填报完成;如需修改第二、三部分填报数据,可直接在表内修改数据,点击提交即可。

图2.1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年报表(二)农家店信息备案选择纵向导航栏中的“农家店信息备案”功能,“万村千乡”承办企业可以录入所建农家店的基本信息,包括农家店名称、农家店类型、连锁类型、建设或改造日期、店主信息、配送率、就业人员等。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湘商建[2014]30号【发布部门】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4.10.24【实施日期】2014.10.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14〕30号)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2〕1120号)和《湖南省2013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为提升农村商贸流通网络信息化水平,建设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抓紧抓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以提高我省农村商贸流通网络信息化程度,增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农家店立体服务功能为目的,坚持市场主导、企业自愿、政府助推、合作共赢的指导思想和实事求是、追求质量、强化效益、突出服务的建设原则,将二期(以农商通机具布放为主)、三期(以承办企业自主建设为主)“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工作同步推进,为农村商贸构建安全、快捷、高效的流通网络,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便捷的立体化服务。

二、目标任务1、搭建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平台。

实现并强化商务部门、承办企业和零售网点的信息在线管理,逐步实现全省承办企业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2、布放信息化终端设备。

农商通机具布放任务上限为5000台,力争2014年底全省农家店信息化网点覆盖率达到30%,2015年底达到50%。

3、实现线上信息交互。

依托信息平台,为企业和客户提供仓储管理、订单处理、资金往来和信息发布等线上综合服务。

4、开展线下物流整合。

依托平台进行订单科学处理,整合物流配送,实现流程再造,节约运营成本,提高流通效益。

5、拓展网点便民增值服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市场管理【发文字号】新商发[2009]47号【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发布日期】2009.09.01【实施日期】2009.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新商发〔2009〕47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贸委、财政局,乌昌财政局,各地、州、市经贸委(商务局)、财政局:为扎实做好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结合实际制定了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一日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办法为认真做好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9〕164号)和自治区经贸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新经贸市建〔2009〕320号)精神,现制定《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办法》。

一、验收原则、对象、范围及方式验收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实地核查;质量至上,布局合理的原则。

验收对象:经核准的2009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见《关于公布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的通知》新商市建函〔2009〕8号)。

验收范围:承办企业2009年新建改造和2007年、2008年已建成但未获得国家资金补助的乡(镇)、村农家店,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建设完成的配送中心。

验收方式:承办企业提出农家店验收申请,由项目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并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验;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等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逐一现场验收和网上验收;自治区商务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组织人员对各地项目验收工作进行抽查复检,并于2009年12月20日前将复核合格的项目名称及地址信息在自治区商务厅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和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商务局、财政局: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验收工作,根据商务部制定的相应验收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农家店建设项目及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规范》要求。

(二)验收小组由商务、财政部门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验收小组重点核查项目是否达到基本功能要求,是否按照有关建设标准配置必要的设备,满足使用要求;是否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核查项目资金使用和财务审计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验收小组应当对项目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新增销售额等)和社会效益(带动增加就业数等)进行客观评价。

(三)验收小组要对项目实地检查、逐一验收,验收组成员独立提出验收意见并签字确认,形成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的形式、成员、时间、结论等),填写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包括项目承办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验收结论等)。

每个承办企业的验收报告及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四)在对2011年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的同时,要对承办企业历史年度获得国家、省财政支持资金的配送中心项目进行“回头看”检查。

发现未按程序批准,配送中心私自改变使用功能和范围的,收回承办企业当年项目建设指标。

情况严重的,取消承办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验收方式及时限农家店项目由各设区市商务局、财政局负责验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自治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自治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自治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自治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州经贸委、财政局,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承办企业:2011年是自治区“民生建设年”,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列为2011年自治区22项重点民生工程之一。

按照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民生建设年”的要(财办建〔2011〕求,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28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我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重点支持建设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大力提高商品配送率;支持建设“万村千乡农家店”,提高网点覆盖率;开展农家店信息化改造,提高农家店信息化水平。

2011年建设与改造一批标准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力争到2011年底连锁化农家店覆盖85%的乡镇和70%行政村,信息化改造比重达到15%,农家店商品管理水平和配送效率稳步提高,形成有效的农村商业现代化发展模式。

二、2011年承办企业的申报及确认(一)2010年度承办企业承办资格自动延续,对于自愿退出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承办资格。

(二)2010年度新增承办企业的申报1.新增承办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1)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带动和辐射作用。

(2)具有较强实力。

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2010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2010年农资销售额2亿元以上,其中化肥或农药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

商务部关于印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方案》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印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方案》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印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市场管理【发文字号】商建函[2011]492号【发布部门】商务部【发布日期】2011.07.06【实施日期】2011.07.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商务部关于印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方案》的通知(商建函【2011】492号)为提升农村流通网络信息化水平,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11]2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商务部制定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试点地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8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含试点企业名单)报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商务部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方案为提升农村流通网络信息化水平,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按照《通知》要求,决定2011年在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

方案如下:一、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一)目标任务。

到2011年12月,在16个试点地区完成7.5万家农家店信息化改造任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系统搭建完成并实现在线管理、移动业务、金融服务等功能。

(二)总体要求。

以提高农村流通网络现代化程度,增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市场竞争力为目的,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原则,科学规划、择优选择、落实责任、加强宣传、突出重点、逐步推进,扎实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工作。

二、工作内容(一)部署服务终端设备。

服务终端设备由商业零售终端(含收款机、扫描枪、计算机等)和金融零售终端(含POS系统、转账电话、自动柜员机等金融自助设备)组成。

(二)搭建信息系统。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系统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负责搭建,系统应满足各试点地区需求并主要具备以下功能:1.农家店管理功能。

2024年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总结汇报

2024年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总结汇报

2024年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总结汇报一、工程目标和背景2024年,我国实施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旨在推动农村市场的发展,提升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和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该工程有助于解决农村市场少、信息不对称、运输成本高等问题,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工程实施情况1. 建设市场基础设施在全国范围内,共建设了1000个乡镇市场和10000个村级集贸市场,以满足农产品的销售需求。

这些市场的建设包括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的提升,包括场地建设、设施配套、商品摆放等,并配备了电子交易系统和冷链物流设施,提升了市场的规模和效率。

2. 建立市场联盟和合作社在农村地区,建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市场联盟,通过集中采购、统一销售、信息共享等方式,优化了农产品的流通环节,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市场联盟和合作社的成立为农产品的品牌化和产地直销提供了机会,也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 推动电商进农村积极引导电商平台进入农村市场,并促进农村电商的发展。

通过建设电商服务站点和培养电商人才等方式,扩大电商在农村市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农产品在线销售的能力。

同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为电商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4. 加强宣传推广通过举办农村市场文化节、展销会等活动,宣传推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高农民对工程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同时,加强对市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其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提高农民对市场的信任和好感度。

三、工程取得的成效1. 农村市场效益明显提升通过建设农村市场基础设施和改善市场服务水平,农民的销售渠道得到了拓宽,农产品的价格和质量得到了保障,农民的销售收入得到了明显提升。

据统计,工程实施后,农村市场的销售额同比增长了30%,农民收入增加了15%。

2. 农产品流通成本降低通过市场联盟和合作社的建立,农产品的流通环节得到了简化和优化,流通成本得到了降低。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启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标识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启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标识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启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标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06.08.07•【文号】•【施行日期】2006.08.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启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标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在网上征集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商务部党组讨论确定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标识。

今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同意将标识予以备案保护。

为规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充分发挥标识在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的作用,商务部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启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标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标识含义标识图案轮廓为太阳,用红黄颜色填充,图案中部是“万村千乡”文字。

整体寓意: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标识特点:象征吉庆红火的农村市场氛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深入到农村千家万户,像红日一样蒸蒸日上。

二、标识的使用范围商务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经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授权使用的其它单位。

经授权,下列载体上可以使用标识:(一)办公类调查表、统计表、工作证、胸卡、名片;公文袋、文件夹、传真纸、便签、信纸;会标;新闻发XXX咨询服务现场;出入证;接站牌;贺卡、请柬;其它。

(二)出版物及宣传品。

(三)网页。

(四)标识牌。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在每季度末将授权使用的项目汇总报商务部备案。

三、标识牌的内容(一)基本内容。

标识牌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标识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标识牌两种。

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标识;2、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或配送中心字样;3、农家店或配送中心编号(要求各农家店或配送中心编号唯一,并与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中编号一致);4、颁发单位:省级商务主管部门;5、颁发日期。

(二)规格样式。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尽快补充完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系统数据的通知-苏商建〔2015〕124号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尽快补充完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系统数据的通知-苏商建〔2015〕124号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尽快补充完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系统数据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尽快补充完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系统数据的通知苏商建〔2015〕124号各省辖市商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现将商务部《关于请补充完善万村千乡信息系统数据的函》(商建区域函〔2015〕77号)随文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加快完善企业信息。

系统内我省承办企业共有118家,目前仍有35家企业信息不完整,请各市督促相关企业补全信息。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补全信息,请分别书面说明原因。

二、督促承办企业及时录入2005-2013年项目建设信息。

截止2013年,全省实际建设农家店24117家,配送中心173家,乡镇商贸中心59家。

系统内目前录入农家店22121家,配送中心138家,乡镇商贸中心30家。

请各市对照历年项目验收通过文件,督促企业将未录入的项目数量及时录入。

如企业实际录入的数量和各市验收文件上的数字存在差异,或者出现承办企业退出的情况,需书面说明具体情况及无法录入的项目类型和数量。

三、督促各承办企业完善建设项目的地址信息,并更新项目的存活状态。

四、督促各承办企业报送2013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经营情况(季报),尤其是截止2013年底的经营情况(季报)。

请各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在2015年3月19日前完成上述工作。

联系人: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程哲;邮箱:***********************.cn;联系电话:************。

附件:关于请补充完善万村千乡信息系统数据的函(略)江苏省商务厅2015年2月15日——结束——。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上信息清理报送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上信息清理报送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上信息清理报送工作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上信息清理报送工作的通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为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日常监管,完善网上信息报送制度,简化建设项目备案流程,实时把握承办企业运营质量,近日,商务部对现有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进行了改进完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尽快清理网上信息。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承办企业对历年来享受中央财政支持的配送中心、农家店建设信息进行清理,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配送中心、农家店等信息予以删除,对已享受中央财政补贴并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信息重新审核确认,确保与中央财政资金扶持项目数量及实际检查结果一致。

承办企业在辖区外开店的信息清理工作由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项目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清理。

12月20日前完成信息系统清理工作,同时形成信息清理情况工作报告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二、指导企业按时上报信息。

为实时掌握承办企业运营状况,商务部制定了承办企业建设信息月报和年报制度,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企业自本月起每月8日前完成建设信息月报并予以审核汇总,省商务厅每月将对报送情况进行通报,信息报送情况将与农家店建设规划及年度考核挂钩。

三、完善建设项目网上备案流程。

为方便承办企业竣工项目网上备案和商务主管部门验收工作,商务部取消了网上验收流程,企业只需年底一次性录入本年度验收通过的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备案信息,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核实上网数量是否与实际验收数量相一致。

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网上信息清理上报工作,督促承办企业尽快开展网上信息系统清理工作,按时上报项目建设信息,确保信息服务系统准确、安全、高效运行。

万村千乡场工程信息化建设服务与资费标准

万村千乡场工程信息化建设服务与资费标准

附件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服务与资费标准一、省移动公司服务内容与资费标准。

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承办企业、农家店提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平台及数据流量服务,授权农家店开展充值缴费、放号、手机销售等移动增值业务。

具体资费标准:1、信息平台。

通过“万村千乡信息服务平台”发布信息资费按照商务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标准执行,并对承办企业免费提供基于信息服务平台的进销存管理、营销管理、统计分析等基本软件功能。

2、信息终端。

对配备终端信息机的农家店,免费提供符合平台接入标准的SIM卡,设置专用AP,提供每月15元的农村信息化专用资费套餐。

自安装之日起,给予免收6个月流量套餐费的优惠,6个月后酌情顺延。

3、增值服务。

移动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农家店开放充值缴费、SIM卡销售、IP公话等业务代办权限,支付不低于其他同类型业务代办渠道所获取的酬金,并提供相关业务培训。

二、省农行服务内容与资费标准。

为承办企业及农家店提供银行卡查询、转账、小额提现等服务,免费提供业务培训、技术支持,为符合条件的承办企业及农家店提供信贷支持、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服务。

具体资费执行商务部、中国农业银行协议标准。

三、省农信社服务内容与资费标准。

提供农信社泰山卡查询、转账、小额提现等服务,免费提供业务培训、技术支持,为符合条件的承办企业、农家店提供各种融资支持。

具体资费标准:1、转账收款。

对农家店办理农信社系统内转账收款业务,执行优惠政策,首年免收手续费,次年及以后手续费原则上按0.3%,10元封顶收取。

其他银行卡系统外转账收款,按银联标准执行。

查询业务不收费。

2、转账付款。

农信社系统内转账付款,同一市内不收费;跨市转帐执行优惠政策,首年按0.15%收取手续费,次年及以后年度原则上按0.3%收取。

系统外转账付款,按人民银行大额汇划标准收取。

3、小额取现。

手续费按人民银行规定标准执行,并按40%的比例向农家店分成。

陕西乾县: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启动“商品信息服务体系”

陕西乾县: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启动“商品信息服务体系”

作者: 王高峰 程刚
作者机构: 不详
出版物刊名: 中国市场
页码: 73-73页
主题词: 农村商品市场 市场经济体制 信息服务体系 陕西省 工程 乾县 经济发展环境 国家商务部
摘要:伴随中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和入世后的全球挑战,农村商品市场一样正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新的考验.传统意义上的行政区域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推动下被逐步纳入到了以竞争为特色的游戏规则中,演化为一个巨大的商品市场工程.中国农村的竞争力如何?经济发展环境怎样?国家商务部根据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借鉴国际惯例,通过详尽、深入、细致的分析,对我国农村的商品经济发展环境和竞争力进行了排序.启动建设农村商品信息服务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为此,本刊记者深入到全国首批试点县之——陕西省乾县,
就“市场工程”的开展和“农村商品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走访了乾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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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信息快报”使用说明
中商商业进展规划院
二○○九年
地市主管部门“信息快报”使用说明
一、系统登录
(一)登录方式
1、在IE地址栏中键入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网址://。

2、访问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子站主页,点击链接进入系统首页子站域名:// 。

(二)登录方法
在首页“用户登录”中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

图1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首页
二、农家店建设情形快报
(一)本市农家店建设情形快报
点击纵向导航栏中“本市农家店建设情形快报”,进入报送页面。

(二)选择上报时刻
使用下拉箭头按钮,选择上报“年份”和“月份”,点击“上报”按钮,将显示所要上报的表格内容。

图3 选择上报时刻
(三)月度信息报送
1、快报具体表格内容
图4 快报具体表格内容
2、报表部份数据关系
(1)农资店个数+日用消费品店个数=小计个数
(2)乡级店个数+村级店个数=农家店个数
(3)农资类个数+日用消费品类个数=配送中心个数
(4)代邮政业务数+代电信业务数+代药品业务数≤农家店销售额
3、储存快报表格
(1)选择“储存”:点击“储存”按钮,现在已填报的快报表内容差不多储存在系统中,但未提交至省级治理部门,仍能够对已填报的信息内容进行修改。

(2)选择“提交省级治理部门”:点击“提交省级治理部门”按钮,现在已填报的快报表内容差不多储存并提交至省级治理部门,已填报的快报表信息不能进行修改和删除。

图5 储存或提交省级治理部门
三、农家店建设情形查询
(一)选择查询功能
点击纵向导航栏中“农家店建设情形快报查询”,进入查询页面。

(二)快报状态
1、月度快报列表
月度快报列表中显示本市所有已报快报的时刻、状态、操作。

图7 月度快报列表
2、报表状态
(1)已填报未上报省级治理部门:在此状态下,快报只储存在系统中,并未提交省经治理部门。

地市主管部门现在可对已填快报进行“查看”、“修改”、“删除”。

(2)已上报省级治理部门:在此状态下,快报储存在系统中并
同时提交省级管部门。

地市主管部门现在只可对已填快报表进行“查看”操作,不能再对其进行“修改”和“删除”。

(3)省级治理部门退回:在此状态下,快报因某种缘故被省级主管部门退回。

地市主管部门可查看退回缘故,并对已填快报进行“查看”、“修改”、“删除”,然后重新上报省级治理部门。

省级主管部门“信息快报”使用说明
一、系统登录
(一)登录方式
1、在IE地址栏中键入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网址://。

2、访问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子站主页,点击链接进入系统首页子站域名:// 。

(二)登录方法
在首页“用户登录”中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

图8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首页
二、农家店建设情形快报
(一)本省农家店建设情形快报
点击纵向导航栏中“本省农家店建设情形快报”,进入填报页面。

图9 农家店建设情形快报填报
(二)选择上报时刻
使用下拉箭头按钮,选择上报“年份”和“月份”,点击“上报”按钮,将显示所要上报的表格内容。

图10 选择上报时刻
(三)填写建设快报
1、快报具体表格内容
假如本省各地市主管部门快报状态为“提交省级主管部门”,则此页面的快报表格内将会显示本省各市自动汇总的数据。

如数据不符,可自行修改。

图11 快报具体表格内容
2、报表中部份数据关系
(1)农资店个数+日用消费品店个数=小计个数
(2)乡级店个数+村级店个数=农家店个数
(3)农资类个数+日用消费品类个数=配送中心个数
(4)代邮政业务数+代电信业务数+代药品业务数≤农家店销售额
3、储存快报表格
(1)选择“储存”:点击“储存”按钮,现在已填报的快报表内容差不多储存在系统中,但未提交至商务部,仍能够对已填报的信息内容进行修改,。

(2)选择“提交商务部”:点击“提交商务部”按钮,现在已填报的快报表内容差不多储存并同时提交至商务部,已填报的快报表信息不能进行修改。

图12 储存或提交商务部
三、农家店建设情形查询
(一)本省农家店建设情形快报查询
点击纵向导航栏中“农家店建设情形快报查询”,进入查询页面。

图13 农家店建设情形快报查询
(二)快报状态
1、月度快报列表
月度快报列表中显示本省所有已报快报的时刻、状态、操作。

图14 月度快报列表
2、报表状态
(1)已填报未上报商务部:在此状态下,快报只储存在系统中,并未提交商务部。

省级主管部门现在可对已填快报进行“查看”、“修改”、“删除”。

(2)已上报商务部:在此状态下,快报储存在系统中并同时提交商务部。

省级主管部门现在只可对已填快报表进行“查看”,不能再对其进行“修改”和“删除”。

(3)商务部退回:在此状态下,快报因某种缘故被商务部退回。

省级主管部门可查看退回缘故,并对已填快报进行“查看”、“修改”、“删除”,调整过的报表能够重新提交上报商务部。

四、各地市月度报送情形
(一)各地市月度报送情形查询
点击纵向导航栏中“各地市月度报送情形”,进入统计页面。

图15 各地市月度报送情形
(二)快报状态
1、快报查询
使用下拉箭头按钮,选择查询的“年份”、“月份”和“报送情形”,点击“查询”按钮。

此页面会以地区名称、报送状态、操作三项显示。

图16 各地市月度快报报送情形统计
2、报表状态
(1)未填报:在此状态下,说明该地市没有填写本月的“农家店建设情形快报”。

(2)已填报未提交省级治理部门:在此状态下,快报只储存在系统中,并未提交省经治理部门,现在省级主管部门只能够对数据进行查看。

(3)已上报:在此状态下,快报储存在系统中并同时提交省级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能够对数据进行查看。

若发觉数据错误,能够点击“退回”按钮,写清退回缘故,将快报表退回到地市级治理部门。

(4)已退回地市级部门:在此状态下,快报因某种缘故被省级
主管部门退回,地市主管部门可查看退回缘故,也可对数据进行修改,重新上报。

五、各地市月度报送汇总
(一)各地市月度报送情形汇总
点击纵向导航栏中“各地市月度报送汇总”,进入汇总页面。

图17 各地市月度报送江总
(二)各地市快报数据汇总
通过查询条件,选择“月份”、“报表类型”和“报表上报情形”进行汇总,并有“打印预览”功能可直截了当进行打印汇总表格,以及“查看汇总表”的功能能够直截了当查看本省的快报数据汇总。

图18 快报数据汇总
商务部“信息快报”使用说明
一、系统登录
(一)登录方式
1、在IE地址栏中键入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网址://。

2、访问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子站主页,点击链接进入系统首页子站域名:// 。

(二)登录方法
在首页“用户登录”中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

图19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首页
二、各省月度报送情形
(一)各省月度报送情形查询
点击纵向导航栏中“各省月度报送情形”,进入查询页面。

图20 各省月度报送情形查询
(二)查询时刻
1、快报查询
使用下拉箭头按钮,选择查询的“年份”、“月份”和“报送情形”,点击“查询”按钮。

此页面会以地区名称、报送状态、操作三项显示。

图21快报查询
2、报送状态
(1)未填报:在此状态下,该省没有填写本月的“农家店建设情形快报”。

(2)已填报未提交商务部:在此状态下,快报只储存在系统中,并未提交商务部,商务部只能够对上报的数据进行查看。

(3)已上报:在此状态下,快报储存在系统中并同时提交商务部。

现在商务部能够对上报的数据进行查看。

若发觉数据错误,能够点击“退回”按钮,写清退回缘故,将快报表退回到省级治理部门。

(4)已退回省级部门:在此状态下,快报因某种缘故被商务部退回,省级主管部门可查看退回缘故,也可对数据进行修改,重新上报。

三、各省月度报送汇总
(一)各省月度报送情形汇总
点击纵向导航栏中“各省月度报送汇总”,进入汇总页面。

图22 各省月度报送汇总
(二)各省快报数据汇总
通过查询条件,选择“月份”、“报表类型”和“报表上报情形”来查询信息汇总。

图23 各省月度快报报送情形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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