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瓦斯防治计划及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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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安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瓦斯治理
计划及安全措施
新疆华安煤矿
二0一八年度
2018年度瓦斯治理计划及安全措施审批表
2018年度瓦斯治理计划及安全措施为了加强“一通三防”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和“安全就是效益,超限就是事故”的超前意识,确立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中头号敌人的意识,切实把瓦斯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我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全方位齐抓共管,多措并举,管理干部要有“瓦斯管理,责重如山”的高度认识和“瓦斯管理,人人有责”的安全意识,严格瓦斯管理制度,杜绝瓦斯事故,搞好瓦斯防治工作。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特制订2018年度瓦斯防治计划如下:
一、成立瓦斯防治技术领导组
组长:富战
副组长:陆定喜
成员:卢东泉贾新林廖淑能新昌麒怀洲
勇王凯利
通风科下设通风队:
队长:唐明玉
通风队设各专业组
通风维护组: 王金仓海山王建平、万小波邓建兵韩喜军邓惊蕾黄涛子平罗川
瓦斯检查组: 赖和文超顺、绍元、柯玉海、胜利、程宝昌
井上监控值班人员: 林建容继素曾进燕
井下监控维护工: 见兴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
二、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一通三防”安全管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
发展”理念,以有效防和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依靠科技、严格落实、强化管理,着力构建“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推动我矿瓦斯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工作目标
矿井全面开展瓦斯综合治理活动,强化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硬化工作指标,优化生产系统,消除物、人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我矿安全生产。
四、瓦斯防治计划
1、杜绝瓦斯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杜绝井下瓦斯超限作
业,瓦斯积聚现象。
2、建立完善的瓦斯防治系统,最大限度地消除瓦斯危害。
3、建立完善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确保监控有效。
五、瓦斯防治资金计划
本年度,要完成各类通风设施,为做到通风稳定可靠,保证瓦斯治理工作顺利进行;2018年通风设施、监控设施、设备购置等预计需要资金约20万元。
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提取要按标准提取到位,提取的资金要切实用于改善通风系统和监测监控设备投入,提高通风系统和监测监控设备的稳定性及可靠性,要把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治理整治。
六、具体工作措施
1、加强管理,完善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1)煤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瓦斯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和以总工程师为
首的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
(2)严格煤矿瓦斯防治责任考核。强化煤矿业务技术管理,完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考核体系,实行煤矿瓦斯防治目标管理,确保瓦斯防治工作责任到人,管理到位,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煤矿相关人员必须逐级签订瓦斯防治工作责任书,煤矿相关人员做到利益与风险,同自己在瓦斯防治工作中的绩效挂钩,最终圆满完成煤矿制定各项目标任务。(3)煤矿每月召开一次由总工程师主持的“一通三防”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一通三防”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4)加大在瓦斯防治方面的资金投入。煤矿必须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5)强化煤矿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煤矿教育培训中心制定计划,要定期组织对井下人员进行通风瓦斯专业基本知识的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2、建立可靠的通风系统
(1)健全完善可靠的矿井通风系统。科学合理的矿井通风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有效保障。矿井大系统,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等局部通风,必须通风可靠、风流稳定。井下各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巷道和所有作业地点都严禁出现无风、微风、循环风、扩散通风和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角联通风现象。按《规程》规定完成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分析我煤矿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性。及时对不合理、不规的系统进行调整和改造。对井下废弃巷道、盲巷和与采空区联通的巷道必须及时进行封闭。
(2)严格执行通风系统的分级审批制度。煤矿严格执行测风制度,
每10天必须对进、回风井、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以及硐室等其它供风地点进行一次全面的风量测定,并根据采掘变化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和供风量,保证各供风地点配风合理、风量充足。每次调整系统、调整风量必须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改变通风系统必须由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经矿长审批后方可贯彻落实。
(3)实行通风系统的统一管理。矿井所有区域的通风系统,必须由通风科进行统一管理。
(4)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我矿要下大力气保持风桥、风门、密闭、风窗等井下通风设施的完好无损,加强通风设施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通风设施设置、施工、标准和验收程序,检查和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其完好情况;总回风巷、主要回风巷,尽量少设置风流控制设施;要加强通风巷道维护,保证风流畅通,通风设施不得随意构筑、拆除和移动,要根据采掘进度及时构筑永久通风设施,杜绝通风工程亏欠。构筑、拆除、移动通风设施必须经过总工程师批准。
(5)加强井下局部通风管理。煤矿矿井的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风场所的风量必须满足生产安全的需要,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7%;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局部通风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局部通风机要实行专人负责,挂牌管理,按规定定期检测、检修和维护,并推广配备智能引排装置,建立局部通风机电源地面专供系统。(6)定期进行风量、瓦斯的检查监测。煤矿通风科必须对井下所有的通风巷道、工作面的风量和瓦斯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杜绝微风、无风和瓦斯积存积聚。通风巷道失修,断面缩小造成通风阻力超标,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