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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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3篇)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3篇)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以下是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的一份范例,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一、奖励措施1. 安全生产奖a. 完成生产任务并保持连续安全生产的,每月奖励一定金额的安全生产奖金;b. 完成生产任务并连续安全生产超过三个月的,每季度奖励一定金额的安全生产奖金;c. 完成生产任务并连续安全生产超过六个月的,每半年奖励一定金额的安全生产奖金;d. 完成生产任务并连续安全生产超过一年的,每年奖励一定金额的安全生产奖金。

2. 先进个人奖a. 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个人表彰和奖励;b. 奖励方式可以包括荣誉证书、奖金、奖品等。

3. 先进团队奖a. 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进行集体表彰和奖励;b. 奖励方式可以包括荣誉证书、奖金、奖品等。

4. 先进单位奖a. 对整个电厂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b. 奖励方式可以包括荣誉证书、奖金、奖品等。

二、惩罚措施1. 通报批评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一般问题的人员进行书面通报批评,并将通报事项记录人员档案。

2. 组织培训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较大问题的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并要求其在培训结束后立即改正问题。

3. 责令整改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设定整改期限,如不按时整改,将进行进一步惩罚。

4. 罚款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重大问题的人员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问题严重性和影响程度进行确定。

5. 暂停职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极为严重问题的人员,暂停其职务并进行调查处理,直到问题解决并通过调查。

6. 开除处分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极为恶劣问题的人员,将予以开除处分,同时引起法律责任。

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厂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可靠、文明有序进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激励安全生产成果;同时对违反安全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造成事故或者安全隐患,严重影响生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惩罚,确保电厂运行安全,制定本细则。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火电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一、奖励1.根据工作表现和贡献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安全生产标兵”等荣誉称号,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并在公司内部或外部进行表彰;2.对于规范操作、勤勉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可以给予嘉奖、奖金或证书等奖励;3.在各种会议、培训、交流中积极发言,对安全生产进行突出贡献的人员,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4.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奖励的,应当经过内部评审委员会的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二、惩罚1.对于超标准、越权、违章操作的人员,应当依据《安全生产法》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严肃处理;2.对于安全事故中存在严重责任问题的人员,应当追究其刑事、行政担责,并依法进行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报、虚报、谎报或者故意阻止安全检查、监督或者检查、监督人员执行职务的人员,应当依据职务职责和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三、奖惩程序1.确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构成,并经总经理同意后任命;2.对于奖励的候选人,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事先制定的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形成评分表和评选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公示并给予奖励;3.对于惩罚的对象,评审委员会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证据收集、听取申辩、召开会议、签署文件等程序后,决定给予何种处罚,经总经理同意后执行。

四、奖励与惩罚的效力与期限1.奖励应当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定结果公示并宣布,具有公正性和权威性,且不得降低已获得奖励人员的职务或薪资待遇;2.惩罚应当及时、公正、严格执行。

对于有违法违规、失职渎职或涉及拘留、罚款、行政执法以及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认定、处理、记录,对外披露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3.对于一些特殊奖励和惩罚,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到位。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为了保障火电厂生产的安全性,管理层针对安全生产方面做出了奖惩规定,以此来提高员工对安全问题的重视和遵守安全规程的意识。

安全生产奖励规定1. 单项表彰奖1.个人表彰奖:对于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个人表彰,给予工龄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2.班组表彰奖:对于全班人员一起保持稳定与安全生产,班组人员按工龄分配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3.部门表彰奖:对于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部门,颁发奖项,在员工中进行宣传奖励。

2. 安全生产奖池将安全生产奖池设立在企业内,每次部门或个人违反安全规定时,将从奖池中扣除一定比例的奖励,以此来惩罚违规员工,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同时也能够让员工认识到自己违规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安全生产的稳定性。

3. 罚款制1.如果员工在操作过程中没有遵守安全规范,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将被扣除部分月奖金。

2.对于员工和部门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后,管理层将进行询问,如果员工的证明不足或者有过错,将根据破坏造成的程度予以罚款处理。

3.环保处罚:对于环境生产中造成严重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严重罚款处理。

安全生产惩罚规定1. 处罚方式1.批评教育:对于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品行和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2.通报批评:对于影响单位或个人的安全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处理。

3.直接调离:对于不认可安全生产策略和行动纪律的员工直接调离并且不再安排岗位。

2. 处罚原则1.违反安全制度,违规现象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员工或责任人员,直接进行严厉处理。

2.对于拜金主义或者以扰乱或破坏工厂正常生产为手段的工作人员直接开除。

3.如果对于担任一些特殊工作或安全生产作出过贡献的员工,在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问题中,将进行相对宽大的处理。

总结以上就是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相关内容。

企业管理层需要明确的是,安全工作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员工素质提高和安全意识的培养是企业成长的要素之一。

在企业管理中加强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建设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从而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促进可持续发展。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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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4篇)

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4篇)

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提高发电厂的生产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发电厂的安全生产奖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维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三、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连续、稳定和有效进行;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机制,激励先进单位和个人,惩处违规行为。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第三条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发电厂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励的方式包括:一、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二、提供晋升机会和职称晋升;三、给予额外的奖金和奖品;四、发放物质奖励,如礼品或购物卡;五、组织学习考察,提供培训机会。

第五条安全生产奖励的评选标准:一、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事故率持续下降;二、职工安全培训达标率高,安全意识强;三、员工提出有效的安全改进方案;四、对安全事件的处置及时、有效;五、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上级部门和相关方面的肯定。

第六条发电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励制度,明确评选的程序和标准,并及时公示结果。

第七条发电厂的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亲自为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奖,并向他们学习,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八条发电厂可以与相关单位合作,共同设立安全科技创新基金,鼓励开展安全科技创新,提高安全生产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安全生产惩罚第九条发电厂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安全生产惩罚的方式包括:一、扣减奖金和绩效工资;二、旷工扣款;三、降职或解聘;四、查封设备或停产整顿;五、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惩罚的情节和程度应当依法依规制定,具体实施时应当考虑到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事故的后果。

火电厂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火电厂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火电厂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火电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火电厂所有员工、承包商和外来人员。

第三条火电厂安全奖惩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以下情况给予奖励: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

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功人员:及时发现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员工。

3. 技术创新与改进:在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著成效的员工。

4. 抢险救灾有功人员:在事故抢险救灾中表现英勇,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5. 安全宣传与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安全宣传与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成绩显著的员工。

第五条奖励形式包括:1. 表扬:在单位内部进行表扬,并在安全生产会议上通报。

2. 物质奖励: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如奖金、奖品等。

3. 晋升与调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晋升或调岗。

第三章处罚第六条以下情况给予处罚:1. 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的。

2. 违反劳动纪律:擅自离岗、脱岗、串岗,影响安全生产的。

3. 事故责任:因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4. 隐瞒事故:发生事故后不报告、不处理,或故意隐瞒事故真相的。

第七条处罚形式包括:1. 警告:对违章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

2. 罚款: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罚款。

3. 停职检查:对严重违章行为,暂停其工作,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

4. 解除劳动合同:对屡教不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八条火电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第九条各部门应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模版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模版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火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确保火电厂的生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火电厂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原则是奖励先进、惩罚违规,宣传鼓励、严肃执法。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第四条火电厂将设立安全生产优秀员工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对象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技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无违规记录的员工。

获奖员工将获得荣誉证书、奖金等奖励。

第五条火电厂将设立安全技能竞赛,每年举办一次。

竞赛内容涵盖火电厂的各项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获得竞赛前三名的员工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等奖励。

第六条火电厂将设立安全创新奖,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

获得安全创新成果的员工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等奖励。

第七条火电厂将设立安全义务奖,鼓励员工参与安全培训和安全宣传工作。

获得安全义务奖的员工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品等奖励。

第八条火电厂将设立安全表彰制度,对在安全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获得表彰的员工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等奖励。

第九条火电厂将设立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对象为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表现优秀的各单位。

获奖单位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等奖励。

第十条火电厂将设立员工家属安全奖励,对员工的家属在安全宣传和安全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将给予奖励。

第三章安全生产惩罚第十一条火电厂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对存在危害生产安全行为的员工实施相应的惩罚。

第十二条员工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给予相应的惩罚: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或有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2. 不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3. 故意损坏、破坏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的;4. 私自改动、修理设备,擅自停产、停电的;5. 未经许可擅离岗位,私自进入危险区域的;6. 在生产过程中饮酒、赌博、吸烟的;7. 有意诱发、扩大事故范围,瞒报事故的;8. 故意泄露、篡改、销毁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资料和信息的。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三篇)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三篇)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煤电、水电、核电等各类发电企业。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一节工作成绩奖励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良好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以下奖励:1.优秀单位奖:表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扎实,无事故发生,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现金奖励和荣誉证书。

2.先进工作者奖:表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的员工,给予个人奖金和荣誉证书。

3.技能大师奖:表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突出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的个人,给予相应奖励和荣誉称号。

4.集体奖励:对某一特定部门或班组在一定期间内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成绩优秀的,给予集体奖金和荣誉称号。

第二节突出贡献奖励对在事故发生前侦测到潜在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以下奖励:1.安全侦测奖:对通过安全检查、安全巡视等手段发现潜在隐患并及时消除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2.事故预警奖:对事故发生前能够及时预警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和荣誉称号。

3.创新奖:对发明或改进安全生产技术和设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奖金和荣誉证书。

4.文化建设奖: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培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金和荣誉称号。

第三节交流和学术推广奖励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交流和学术推广,对以下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1.学术交流奖:对参加国内外安全生产学术研讨会,并取得重要成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2.成果推广奖:对在安全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并能够推广的先进经验和技术,给予相应奖励和荣誉称号。

3.优秀导师奖:对培养和指导后辈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导师,给予奖金和荣誉称号。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一节轻度处罚对以下违规行为给予轻度处罚:1.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及时的,给予警告。

发电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发电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发电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一、奖励(一)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有创新和改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不等。

具体评选条件和流程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定。

(二)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奖1.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年度内安全生产管理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给予奖励经费5000-10000元不等。

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安全生产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进行表彰,给予奖励经费2000-5000元不等。

(三)专业技术人员奖励对在安全生产领域突出表现的技术人员进行表彰,奖励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不等。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宣传奖励对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宣传工作做得特别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不等。

二、惩罚(一)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 后果轻微的安全事故,责任人进行单位通报批评,情节较轻者可口头警告。

2. 后果较重的安全事故,责任人进行个人记录,情节较重者可降两个工资级别。

对于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责任人,将给予严厉批评,并做出相应的纪律处理。

3. 后果严重的安全事故,责任人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或为勇敢救援人员以及及时制止事故的人员进行表扬,同时对责任人做出相应的纪律处理。

(二)违章作业处理办法1. 工人因个人原因违反安全作业规程,且造成后果较轻的,给予口头警告并进行安全教育。

2. 工人因个人原因违反安全作业规程,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个人记录,并降低2个工资级别的奖金。

3. 工人因重大违章行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从法律角度追究其责任。

以上规定仅为参考,具体奖罚程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并严格执行,以保证发电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同时,也应该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运营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范文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范文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范文【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火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提高生产效益,制定本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在火电厂工作的人员和相关设备。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一条个人奖励1. 完成工作任务优秀者,奖励1000元及表彰信;2. 在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创新意见并被采纳者,奖励500元及荣誉称号;3. 公司或境内外授予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荣誉奖项的,奖励10000元及荣誉称号;4. 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连续三个月没有发生事故的,奖励5000元及表彰信。

第二条集体奖励1. 获得全厂工作先进单位的,对全厂人员集体奖励20000元及荣誉称号;2. 组织开展安全示范工作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奖励50000元及表彰信;3. 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连续三年没有发生事故的,奖励100000元及荣誉称号。

第三条专项奖励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设立针对特定工作的奖励,具体奖励内容和金额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奖品类奖励1. 在安全生产工作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个人,奖励3万、2万、1万及荣誉称号;2. 在安全生产工作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班组,奖励5万、3万、2万及荣誉称号;3. 在安全生产工作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车间,奖励10万、5万、3万及荣誉称号。

第五条特殊奖励对那些临危受命,冲锋在前的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特殊奖励,具体内容和金额由厂领导决定。

第三章惩罚措施第一条处罚方式对安全生产方面违规行为的人员,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罚:1. 警告;2. 记过;3. 记大过;4. 报停工;5. 终止劳动合同。

第二条违规行为及处罚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影响安全的,给予警告,并进行教育处罚;2. 故意隐瞒或虚报事故隐患,或者对事故进行掩饰的,给予记大过处罚,并进行教育;3. 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或造成较大的安全事故,给予报停工处罚,并进行深入调查,依法追究责任;4.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严重违反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给予终止劳动合同,并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火电厂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火电厂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火电厂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火电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火电厂所有职工,包括在岗、离岗、外派及实习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奖惩结合、奖优罚劣。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分为表扬、奖励和表彰。

第五条对以下行为给予表扬:1.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2.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有显著贡献的;3. 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技能的;4.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积极作用的。

第六条对以下行为给予奖励:1.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优秀,事迹突出的;2.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的;3. 在事故抢险救援中,表现英勇,做出突出贡献的;4. 对安全生产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有突出贡献的。

第七条对以下行为给予表彰:1.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显著,事迹突出,被上级单位表彰的;2.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多次受到奖励,表现特别突出的。

第三章惩罚第八条惩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级)、撤职和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对以下行为给予警告:1.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未造成事故的;2. 违反劳动纪律,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3. 其他轻微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对以下行为给予记过:1.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2. 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3. 其他较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对以下行为给予记大过:1.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2. 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3. 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第十二条对以下行为给予降职(级):1.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2. 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3. 其他特别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是指对火电厂员工在工作中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做到安全操作、预防事故的行为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或者危害生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惩罚。

具体的奖惩规定可以根据火电厂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奖惩措施:
奖励:
1. 安全意识培训:对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主动、争创佳绩的员工进行嘉奖和奖金;
3. 安全工作优秀班组: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班组进行表彰和奖金;
4. 安全生产贡献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
5. 安全事故防范奖:对及时发现并防止事故发生的员工进行奖励。

惩罚:
1. 安全违规处罚:对违反安全规定、操作不当、造成轻微事故的员工进行警告、扣减当月奖金等惩罚;
2.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造成事故或者危害生产安全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奖金、记过、调离危险岗位等;
3. 安全巡查发现奖惩:对在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的员工进行奖励,对未发现或者未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的员工进行批评或者警告;
4. 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处罚:对安全培训后考试不合格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重新培训、扣减奖金等。

这些奖惩规定旨在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养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惩戒,确保火电厂的安全生产。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火电厂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并提高生产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要求,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全部火电厂,包含全体员工、管理人员和承包商,必需遵守。

第三条奖惩原则公司将采取奖惩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强调嘉奖先进、惩罚不良,以激励员工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安全生产嘉奖规定第四条安全生产嘉奖的目的安全生产嘉奖旨在表扬那些在工作中表现出色、乐观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以及为提高安全意识和落实安全措施做出贡献的员工。

第五条安全生产嘉奖的范围安全生产嘉奖包含but不限于: 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 2. 安全生产优秀团队奖; 3. 安全生产创新奖。

第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评比条件1.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无违章违纪记录;2.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乐观传播安全知识,提高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意识;3.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并提出改进看法;4.在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理并有效掌控事态扩大。

第七条安全生产优秀团队奖评比条件1.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在工作中紧密搭配,共同维护安全生产;2.成功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无重点事故发生;3.拥有良好的安全管理措施和防范措施,并能向其他团队供应帮忙和引导;4.队员之间相互监督,具备发现和除去隐患的本领。

第八条安全生产创新奖评比条件1.提出在提高火电厂安全生产方面的创新理念、技术或措施;2.经实践证明,该创新能够有效防备事故、减少事故损失;3.在团队或项目中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

第九条安全生产嘉奖的评审和发放1.安全生产嘉奖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评比和审核;2.每月评比一次,评比结果公示并向嘉奖对象发放相关嘉奖;3.嘉奖形式可为荣誉证书、奖金、物质嘉奖、业务培训机会等。

第十条安全生产嘉奖的宣传和表扬公司将通过企业内部媒体、公告栏等方式宣传评比结果,向全体员工呈现先进个人和团队的典范作用,在公司内部举办颁奖仪式进行表扬。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范文(三篇)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范文(三篇)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保障火电厂安全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奖惩规定。

凡在火电厂工作的全体员工及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奖励规定1. 安全操作奖励员工在工作中积极参与安全操作,严格遵守作业规程,且未发生违规行为的,可获得安全操作奖,奖励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2. 安全技能竞赛奖励员工参加安全技能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者,可获得相应奖金及荣誉称号。

奖励金额根据竞赛结果及表彰标准确定。

3.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表现突出、工作认真负责、安全意识强的员工,充分发挥个人职责,为火电厂的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者,可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

4.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推动工作的集体可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励金额根据工作表现及集体规模确定。

5. 完成安全目标任务奖励奖励完整完成年度安全目标任务的岗位,奖励金额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核定。

三、处罚规定1. 安全违规扣款1.1 员工发生轻微安全违规行为,如违章操作、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等,可根据违规情况扣除相应工资。

1.2 员工发生严重安全违规行为,如造成重大事故隐患、违反操作规程等,可扣除相应工资,并视情况予以降级处理。

2. 撤销奖励2.1 如员工在获得奖励后发生安全违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安全隐患,将取消已授予的奖励及相关待遇。

2.2 如员工在受到处罚期间发生安全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已经恢复的奖励及相关待遇。

3. 交通违章扣分及罚款员工驾驶车辆在火电厂及工作区域违反交通规定,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扣除相应分数并罚款。

4. 停工整顿4.1 如员工发生严重安全违规行为,并造成重大事故或安全隐患,将依法暂停工作,进行整顿。

4.2 整顿期间,员工需接受安全培训,整改违规问题,并经专家组的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五、附则本奖惩规定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违反。

在执行过程中,应注重程序正当性、公平公正,确保员工权益的保护。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三篇)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三篇)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火电厂安全生产行为的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火电厂全体员工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依据大部分员工的出勤情况,资料查问、参与工会活动以及能安全生产能力等定期制度,以提高激励和惩罚机制,促使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能动性、安全意识,更好的完善火电厂生产和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规定第四条火电厂对于安全生产表现突出,从事重要岗位工作(例如:电力输送、电力传输、燃煤处理、高压电气设备维护等)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情况予以奖励。

奖励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给予奖金或津贴;2. 提供晋升机会;3. 授予荣誉称号;4. 颁发荣誉证书;5. 参加培训和交流学习的机会;6. 免费提供休闲及养生服务等。

第五条火电厂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一定比例的奖金,金额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工作岗位等级、工作年限等综合考虑。

第六条火电厂对于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进行上报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 给予奖金或津贴;2. 授予荣誉称号;3. 颁发荣誉证书。

第七条在火电厂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如发现任何违规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应积极主动进行举报。

对于发现并举报违规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员工,将给予一定奖励,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 给予奖金或津贴;2. 授予荣誉称号;3. 颁发荣誉证书。

第八条火电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者,如安全主管、负责人等,对于不发生事故和事故后能及时处理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给予奖金或津贴;2. 提供晋升机会;3. 授予荣誉称号;4. 颁发荣誉证书;5. 参加培训和交流学习的机会;6. 免费提供休闲及养生服务等。

第三章安全生产惩罚规定第九条火电厂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将进行一定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1. 责令停工整顿;2. 出勤扣分;3. 停职留薪;4. 进行教育处罚;5. 调离原岗位;6. 给予降职处分;7. 经济处罚。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奖励措施:
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如提名为模范工人、先进工作者等。

2.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队或部门给予奖励,如荣获集体荣誉称号、奖金或奖品等。

3. 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奖励:对参与安全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如发放培训补贴、提供学习机会等。

4. 安全事故预防奖励:对有效预防事故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如发放事故预防奖金或优先升职等。

5. 安全监督检查奖励:对参与安全监督检查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的员工给予奖励,如发放监督检查奖金、表彰信或奖牌等。

惩罚措施:
1. 违反安全规定处罚: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如警告、罚款、停职等。

2. 安全责任追究:对因疏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的人员进行相应追责,如记过、降职、停职或辞退等。

3. 安全培训教育处罚: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对培训不合格者进行相应处罚,如停职、降薪等。

4. 安全设施使用不当处罚:对违反安全设施使用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如罚款、停职等。

5. 安全事故后果处理处罚:对造成安全事故后果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如停职、罚款、降职或辞退等。

这些奖惩规定旨在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确保火电厂安全稳定运行。

具体的奖惩措施和操作细则应根据火电厂的具体情况制定和执行。

电厂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电厂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电厂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一、奖励制度(一)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励1、一等奖:全年无较大事故、无一般事故的,获得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并给予奖金20万元。

2、二等奖:全年无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发生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10‰以下的,获得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证书,并给予奖金10万元。

3、三等奖:全年事故发生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10‰以下的,获得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证书,并给予奖金5万元。

(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1、一等奖:全年无事故的生产班组、管理人员等,获得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奖金1万元。

2、二等奖:全年无重大事故,一般事故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获得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证书,并给予奖金5000元。

3、三等奖:全年无事故的生产一线员工,获得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证书,并给予奖金3000元。

(三)安全生产技术革新奖励1、技术创新一等奖:完成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且实现经济效益的,获得技术创新一等奖并给予奖金30万元。

2、技术创新二等奖:完成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但未实现经济效益的,获得技术创新二等奖并给予奖金20万元。

3、技术创新三等奖:完成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的,获得技术创新三等奖并给予奖金10万元。

二、惩罚制度(一)行政处罚1、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处警告或者责令改正,为恶化处理的拐点,处2000元罚款。

2、属于一般违法违规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3、属于较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4、属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据情况,提请行政机关吊销或者暂扣证照、吊销营业许可等。

(二)责任追究1、合同、条例、制度中规定的责任,凡未认真执行者,以“失职、渎职”处罚。

2、未实施安全管控措施,发生事故案例的,相关责任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赔偿1、在发电厂工作期间发生的个人意外事故,将由公司出具事故调查结论,对受害人和家属进行及时的现金赔偿和精神慰问。

2023年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

2023年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

2023年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保障电厂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奖惩考核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2023年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工作。

二、奖励项目1. 安全记录奖励:对在2023年期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电厂,将发放安全记录奖励金。

具体奖励金额根据电厂年产值决定,其中,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下的电厂奖金为1万元,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的电厂奖金为5万元。

2. 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奖:对2023年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先进、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无重大安全违规记录的电厂,评定为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并发放荣誉证书。

3. 安全生产责任人奖励:对2023年期间担任电厂安全生产责任人,且在该期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发放安全生产责任人奖励金。

奖励金额根据电厂年产值和责任人工龄确定,具体标准如下:a) 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下的电厂,责任人工龄小于等于5年的,奖金为1万元;责任人工龄大于5年的,奖金为3万元。

b) 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的电厂,责任人工龄小于等于5年的,奖金为3万元;责任人工龄大于5年的,奖金为5万元。

4. 安全生产个人奖励:对在2023年期间负责重大设备(如锅炉、发电机等)管理维护,且无重大安全违规记录的个人,发放安全生产个人奖励金。

奖励金额根据责任人所负责设备的年产值和个人工龄确定,具体标准如下:a) 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个人工龄小于等于5年的,奖金为3000元;个人工龄大于5年的,奖金为5000元。

b) 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的设备,个人工龄小于等于5年的,奖金为5000元;个人工龄大于5年的,奖金为8000元。

三、惩罚项目1. 安全事故处罚: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电厂,将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具体处罚措施如下:a) 一般安全事故:罚款不超过100万元,并进行责任追究。

b) 较大安全事故:罚款不超过500万元,并进行责任追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行政处分。

2023年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023年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023年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火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火电厂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火电厂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操作、职工安全培训、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奖励和处罚。

第三条本规定所述的火电厂,是指以燃煤、燃气等为主要能源,通过热能转换发电的工业企业。

第四条火电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五条火电厂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职工能够正确、规范地操作设备。

第六条火电厂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第七条火电厂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八条火电厂安全生产工作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获得以下奖励:(一)安全生产先进基地奖。

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并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的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三)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奖。

对在安全生产技术改进和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予以表彰,并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四)其他奖励。

对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突出工作予以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第九条奖励的评选和授予应当公正、公平、公开,建立严格的评审制度,确保奖励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第十条奖励的资金来源应当通过火电厂自主运营、提高效益等方式获取,不得侵占工人工资福利、减少设备维修费用等。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十一条火电厂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受到以下处罚:(一)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

对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

(二)安全操作不规范。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警告、罚款或者责令停工整顿等处罚。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一、前言火电厂是国民经济进展的紧要基础设施之一,但随着人员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特点,安全生产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火电厂安全生产,订立科学合理的奖惩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旨在规定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以期提高管理水平和员工安全意识。

二、嘉奖规定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于表现杰出的个人将予以先进个人奖。

每位获奖者将获得奖金5000元、荣誉证书等嘉奖。

2.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于表现杰出的集体将予以先进集体奖。

每个获奖部门将得到奖金8万元、荣誉证书等嘉奖。

3. 安全生产贡献奖对于在安全生产中有杰出贡献的人员,将予以安全生产贡献奖。

每位获奖者将获得奖金2万元、荣誉证书等嘉奖。

4. 安全生产优秀奖对于在安全生产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将予以安全生产优秀奖。

每位获奖者将获得奖金1万元、荣誉证书等嘉奖。

5. 安全生产创新奖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或科研小组,将予以安全生产创新奖。

每位获奖者将获得奖金5万元、荣誉证书等嘉奖。

6. 安全生产提升奖对于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积极向上的个人或团队,将予以安全生产提升奖。

每位获奖者将获得奖金3000元、荣誉证书等嘉奖。

三、惩罚规定1. 轻度违规罚款对于细小违规情况,将予以轻度违规罚款。

罚款金额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裁量,确保对违规行为起到惩戒作用。

2. 中度违规罚款对于较严重的违规行为,将予以中度违规罚款。

罚款金额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裁量,但不超过该人员月收入的50%。

3. 重度违规罚款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将予以重度违规罚款。

罚款金额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裁量,但不超过该人员月收入的100%。

同时,该人员将被取消年终奖和各项福利待遇,并通报公司全员。

4. 降职处理对于违规行为严重、情节恶劣的人员,将予以降职处理。

降职处理时,将取消该人员的一切领导职务,并将其岗位调整到技术或基层工作岗位。

5. 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妨害公司安全生产的人员,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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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762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最新版)1、适用范围:2、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公安部《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暂行)》《事故调查规程》《发电企业基础管理标准(暂行)》3、安全奖励:安全奖励包括年度表彰、安全生产奖、安全包保指标完成奖、突出贡献人员奖励、安全管理创新、千次操作无差错、工作票100%合格奖励、万公里行车无事故。

3.1、年度表彰公司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部门、班组、个人的评比和表彰活动。

获得先进的部门按人均200元奖励部门、先进班组按人均200元奖励班组、先进个人奖励300元奖励员工。

3.2、安全生产长周期奖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对实现安全生产长周期进行奖励,安全生产长周期按每半年实施奖励,主要用于奖励生产一线的员工,凡发生考核事故中断安全生产长周期,安全长周期从发生事故的次日起重新计算。

公司年中实现安全生产长周期按基数1000元发放,全年实现安全生产长周期按基数1600元发放。

发生以下情况不中断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生产长周期:1)人身轻伤事故。

2)新投产发电设备和110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一年以内发生由于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主要责任造成的事故。

3)发电设备因暴风、雷击、洪水、火灾、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超过设计标准承受能力而发生的事故。

4)不可预见或无法事先防止的外力破坏事故。

5)用户过失引起的直配线路的跳闸事故,并且发电单位没有事故责任的。

6)无法采取预防措施的户外小动物引起的事故。

7)为了抢救人员生命而紧急停止设备运行构成的事故。

8)由于电网原因造成自动装置正确动作,使机组被迫停运。

9)事先经过上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的科学技术实验项目,由于非人员过失所造成的机组停运。

3.2.1、各级人员安全生产长周期奖系数序号岗位系数1发电部、设备部、安生部1.52其余科室人员1.03.2.2、安全生产长周期奖发放规定安全生产长周期奖由各部门按照本规定制作奖励发放表,先送安全生产部预审,由人力资源部审查,公司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送交财务部发放。

1)发生一类障碍或人身未遂,直接责任者扣发当次安全生产长周期奖励50%,有主次责任的,按责任比例扣发当次安全生产长周期奖。

2)发生人为责任或违章造成的一类障碍或人身未遂,直接责任者扣发当次安全生产长周期奖励,直接责任者所在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专业主管、专业工程师、部门领导均扣发当次安全生产长周期奖20%/次(按次数累计,超出部分不倒扣)。

3)发生二类障碍、严重未遂、火险,直接责任者扣发当次安全生产长周期奖20%,有主次责任的,按责任比例扣发当次安全生产长周期奖。

4)发生人为责任或违章造成的二类障碍、严重未遂、火险,直接责任者扣发当次安全生产长周期奖80%,有主次责任的,按责任比例扣发当次奖。

直接责任者所在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扣奖10%/次(按次数累计,超出部分不倒扣)。

5)新调进公司员工不享第一个安全生产长周期奖,年度安全奖则实际工作天计算享受。

6)新分配应届毕业生当年不享受各种安全奖,次年未转正定岗按0.5系数享受安全奖;7)凡在安全生产长周期期间内缺勤14-40天(含14天和40天)安全奖减半发放,缺勤40天及以上全部停发,缺勤在14天内的,按实际缺勤天数扣发,抵休假、公休假不扣,其他假期均按缺勤统计。

8)长期(三个月以上)脱产学习的职工在学习期间不享受安全奖,学习结束上岗后按岗位系数及实际出勤天数享受安全奖。

9)女职工因分娩在假期内不享受安全奖,上岗后按岗位系数及实际出勤天数享受安全奖。

10)旷工一天及以上、一年内第二次发生迟到、早退、上班睡觉的不享受当个安全奖。

11)员工待岗期间,不享受安全奖。

12)违反纪律、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公司认定为不该享受安全奖者,不享受安全奖。

13)受警告及记过处分的员工1年内不享受各种安全奖,受到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员工1年半不享受各种安全奖,受到留厂查看处分的员工2年内不享受各种安全奖。

14)在安全生产长周期时间内发生岗位变化的,根据岗位变化情况,按比例计算安全奖。

3.3完成安全包保指标奖励1)根据公司与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年初分解下达各部门安全包保指标。

2)完成安全包保指标的部门,按包保指标的全额给予以下奖励(异常除外):一类障碍3000元/次,二类障碍1000元/次,未发生人身伤害200元.人/年(按各部门当年12月底在册人数计算,发电部、设备管理部按300元.人/年)。

3)各部门要根据公司下达的安全包保指标,结合本单位情况,将安全包保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专业、个人。

4)各部门与专业以及专业与班组签订的安全包保责任书要送交安全生产部备案。

5)安全生产实行以专业(班组)为最小单元的风险考核,年终公司根据安全包保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未完成的风险金充入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班组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只考核班组,不影响专业,按此原则类推,风险金由人资部在年初预扣600元/人)。

6)按“安全生产,从头抓起”的精神,对各级安全生产重要领导加大风险考核力度,年初预扣的风险金数加大。

年终根据安全包保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未完成年度安全目标的单位领导,除没收风险保证金外,另给予处罚;对于完成年度安全目标的单位领导,除返还风险保证金外,另给予嘉奖,奖罚金额为风险金数。

领导风险金加大数额:发电部、设备管理部、安全生产部主任2000元;发电部、设备管理部副主任,安全生产部主任助理1500元,其他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发电部、设备管理部主任助理、安全生产部主要专工、安监员1000元。

3.4、突出贡献人员奖励指公司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重大隐患、挽救、防止事故扩大、检举企业隐瞒事故行为进行奖励。

突出贡献奖一般每月3号由部门上报,安全生产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发放,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时可随时申报审批,及时嘉奖。

序号项目奖励1员工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挽救特、重大人身或重大设备事故者800-2000元2员工在工作中认真巡视,及时发现重大设备缺陷,被确认为防止考核事故的发生或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避免了事故扩大的200-1000元。

3员工在工作中,认真巡视,及时发现较大设备缺陷,被确认为防止考核事故的发生或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避免了事故扩大的100-800元。

4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安全措施有重大错漏或无票工作(安规规定除外),及时制止,被确认为直接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者100—500元5凡是在事故处理中或事故抢修中,做到迅速、果断、正确、或工作认真,发现较大设备缺陷及时汇报或组织处理,被确认为避免事故扩大或事故性质降级100—300元6凡是发现他人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及时劝阻制止,被确认为避免可能发生人身事故者100-200元7凡是工作认真,发现较大或隐蔽缺陷,被确认为避免故障扩大;凡是发现“两票”中较大差错或纠正违规违纪,被确认为可以避免设备或人身伤害者100-200元3.5、安全管理创新奖励对在安全管理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的部门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

3.6、千次操作无差错奖3.6.1建立操作记录本,如实填写;每月由部门专业填报达千次操作无差错人员的次数和名单,部门安全员和部门领导审核,报公司安监核定,公司领导批准后发给千次操作无差错奖。

3.6.2统计个人操作无差错次数,每达一千次奖励100元,每达一万次奖励400元。

3.6.3、操作次数按操作票上实际的项数计算,操作人和监护人各按实际操作项数统计次数,审票的值班负责人和值长按票面项数的30%统计次数。

3.6.4、下列情况中断有关人员千次操作无差错次数:①.无票操作者;②.违反《安规》倒闸操作规定者;③.操作中动态检查违规不合格者;④.填写操作票错误引起误操作者;⑤.操作中发生误操作者;⑥.操作中未正确使用安全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者;⑦.操作中擅自对电气防误装置进行违章解锁操作者;⑧.倒闸操作未进行录音者;⑨.操作票填写不合格者。

3.7、工作票100%合格奖励3.7.1、发电部按值(含化学专业、燃料、除灰脱硫)、设备管理部(含燃料、除灰脱硫)点检按专业为统计单位进行工作票统计(为便于统计,集控值工作票数量,一律按“该值许可的工作票张数”统计)。

3.7.2、按统计单位(值、班组、专业)统计月度工作票合格率,达100%给予奖励500元/月。

3.7.3、凡违反《热机安规》、《电气安规》、《两票补充规定》、《典型消防规程》和本公司《两票管理制度》、中有关工作票要求的,均为不合格工作票,其中包括“动态检查工作票不合格”和“工作票票面不合格”两种。

出现不合格工作票,则相应运行、检修双方均取消当月工作票奖励。

3.7.4、各部门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票进行分类、评价、汇总后报安监部(遇节假日顺延)。

经安监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发放该项奖励。

无故延期不报的,则取消该部门的该月工作票奖励。

3.8、万公里行车无事故奖3.8.1、驾驶员每万公里行车无事故奖励200元。

3.8.2、车队全年行车无事故奖励300元/人。

3.8.3、下列情况中断有关人员万公里安全行车记录,停发安全行车奖①、违章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违反交通规则驾驶执照被扣;②、汽车肇事,负有次要责任及以上者(如经交警部门证实本车确无责任者可不中断安全行车记录)3.8.4、建立安全行车记录本,如实填写安全行车公里数及违章,肇事记录;每季度由车队填报万公里安全行车的驾驶员名单,报公司安监核定,公司领导批准后发给万公里安全行车奖。

4、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对事故、障碍、异常、习惯性违章、误操作以及日常安全管理执行情况的考核。

4.1、事故4.1.1发生特大人身伤亡事故或特大设备事故或特大火灾事故按下列处理:⑴主要责任人、重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按照“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公司员工违章违纪待岗管理实施办法”及本规定进行考核。

⑵考核全公司‘公司岗位绩效工资’600分,考核责任部门‘公司岗位绩效工资’1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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