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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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调研报告
摘要:在森林的经营过程中,受自然、经济和社会等诸多因
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会形成了一些低产低效林,这种林分的产
量低,质量差,经济和生态效益不好,是对林地资源的一种浪费。为了有效地提升我县森林的总体质量,针对珙县实际,提出一些
对策和建议。
一、珙县的基本概况
珙县现有林地面积85.7万亩,占全县幅员面积的49.8%,其
中竹林基地面积达20.5万亩。按森林经营划分商品林面积68.33万亩,公益林面积17.37万亩,按低产低效林技术标准评价,我
县现有低产低效林32.0万亩,其中低产低效商品林22.4万亩,
低产低效公益林9.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2.85%,森林蓄积量258.2万立方米。低产低效林分布在全县13个乡镇,主要树种是国外松、杉木、竹林、软阔、核桃等,特别是国外松产量相当低,杉木中幼龄林亟待抚育。全县存在的低产低效林已经导致林产品
在数量、质量和结构上远不能满足林业产业发展的需要,严重制
约了我县林业产业的发展。
二、形成低产低效林的的背景和原因
低产低效林是指受人为或自然因素影响,林分结构和稳定性
失调,林木生长发育迟滞,系统功能退化或丧失,导致森林生态
功能、林产品产量或生物量显著低于同类立地条件下相同林分平
均水平,不符合培育目标的林分总称。对于低产低效林而言,主要指森林林分效果差,生长趋势不良,森林质量较低的林地,不仅生产性能低,而且林地产能效果也较低。林地郁闭度在0.3以下,蓄积量在45m3/hm2以下,同时受病虫害的影响较重,存在明显的水土流失情况,林木的长势不良,林下的植被生长量比较小,呈现分布不均的林木现象,这些林地都属于低产低效林。
1.森林分类经营基础指导,缺乏科学的经营管理
林地经营目标不十分明确或者单一地强调生态指标,造林规划设计未能体现分类经营理念, 生态林未按照生态林要求经营,商品林未按商品林标准经营,经营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立地的生产力,导致成生不少的低产低效林地。同时,在以前相当长段时间内,林业生产处于一种粗放型经营管理状态, 一方面,大量存在种苗质量差,树种选择不当,千篇一律造松、杉、椿等现象,不适地适树,形成“一代”、“二代”、“三代”同样的森林;另一方面重造轻管,幼林抚育工作不及时或根本就没进行抚育,在林地的经营过程中也不注重林地土壤的水、肥管理,导致林地土壤退化而衍生大量的低产低效林。
2.投资主体单一、投入十分有限
林业最大的微观投资主体是林农,除简单的劳动力投入外,其它要素的投入极为有限,导致各种管理措施及无法落实,农户自行承包的山地,一直以来长成一棵,砍伐一棵,只砍伐却不进行补植,造成了“纯天然”的低产低效林。另一方面由于林业具
有生产周期特别长的特点,对社会投资缺乏吸引力,大部分商品
林在经营管理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尽管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
林业市场建设等林业改革成果不少,但对投资林业尚未产生十分
突出的推动作用。
3.自然灾害影响林木生长
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2008年遭受了50年一遇的极端雨雪冰冻灾害,同时还遭受5.12汶川特大地震的严重破坏。导致大量商品林林木大量折枝、断梢、腰折至翻蔸,林木根系机械断裂、损伤,导致林相残破,林木生长严重受阻,使全县低产低效商品林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三、低产低效林改造意义
1.保护生态安全
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木材安全与生态安全
密切相关。我国木材生产总量不足,木材自主供给能力弱,难以
在短期内解决。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确保粮食安全是统筹
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这就意
味着林业生产必须从以前靠增加林地面积转换为在现有的林地基
础上进行提质增效,从粗放型经营到高精细经营,实施低产低效
林改造是确保生态安全、木材安全的重要措施。
2.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资源总量
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有利于稳定森林结构,运用有效的科
技手段,科学地进行规划,稳步实施,重点培育,将林地的生产
资源进行充分挖掘,树种结构得到调整,使得更加适合本地优势
树种的生长,优化林分结构,对其生长情况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促进物种多样性发展,增加林地产出率,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森
林资源总量
3.促进林业全面发展
加强低产低效林改造,能有效地激发林农和社会投资力量的
生产积极性与主动性,加强林业建设水平,增强森林资源的有效
利用,有效推动林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促进林业全面发展。
四、低产低效林改造政策建议
(一)建议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凡纳入年度实施方案实施的低产低效小班,经验收合格后,
其中全部更替改造按照500元/亩标准给予补助,带状、块状更
替改造按照实施比例给予对应补助;抚育按照120元/亩标准给
予补助;补植改造按照300元/亩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在现
有林业项目、县级植被恢复费、县财政统筹等资金中给予支持解决。低产低效林中补植补造工程因受立地条件影响,施工难度不
低于全面造林,补助标准应不低于更新造林一般树种标准。凡纳
入中、省、市项目实施的低产低效小班,遵循项目补助不重复的
原则,补助标准就高不就低,因补助标准不一,差额部分由县财
政统筹安排。低产低效林全部更替改造的小班,各乡镇人民政府
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承诺书免缴更新保证金。
(二)采伐限额予以倾斜
低产林改造凡采伐林木,必须依法办理采伐手续。由于抚育
间伐限额以及其它采伐限额少,给低产低效林改造工作造成很大
阻碍,相关项目难以开展,又是纯公益事业,建议优先安排使用
采伐限额,确保低产林改造工作顺利。采伐作业设计和造林作业
设计由县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因作业设
计而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县财政统筹支持解决。
(三)改善和提升基础设施
加大相关项目和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积极争取县级相关部
门扶持政策投入到低产低效林改造中来,改善和提升实施区域的
相关基础设施、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等建设。对需要建设森林防
灭火基础设施的小班,基础设施规划与低产低效林改造设计同步
进行。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大力引导工商资本、民营资金参与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建
设以“补助+自筹”等多形式、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鼓励经营
业主、企业等社会资金投入低产低效林建设。搭建融资平台,开
展林权抵押贷款、国家储备林建设融资项目等多种信贷融资业务。
(五)凡因立地条件差,不具备培育速生丰产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珍贵
用材林、经济林的林分以及没有明确培育目标或经营主体不落实的林分,建议暂
不列入规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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