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区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
党员“三高”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党员“三高”量化考核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意识,更好地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内容及标准(一)“三高”考核的内容及标准1、思想觉悟(30分)①在企业改革发展中,言行混同一般群众减8分。
②越级上访减7分,参与集体访减10分;所在班组出现越级访、集体访而不做工作、不及时向组织反馈减5分。
③不顾全大局,以个人利益为重、奉献精神差减7分。
④不听从指挥,工作拈轻怕重减7分.⑤在急难险的关键时刻躲着走减7分.⑥有轻微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党纪政纪条规行为,属一般性问题的减8分。
⑦不讲团结,闹无原则纠纷减5分。
⑧不按时参加“三会一课" 、党内各项活动及党员学习培训,不按时思想汇报,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按时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临时任务,一项减2分。
⑨搞封建迷信活动;邻里关系不和;去不健康的地点、场所消费、娱乐;不孝敬、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对家庭无责任心,不洁身自好;其他不符合党员身份的事情。
一项有问题减10分。
2、岗位技能(20分)①不能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减3分.②不能及时、准确处理本岗位一般性事故减3分。
考取公司级技师加1分,集团公司级技师加3分,高级技师加5分。
③出现“三违”现象一次减5分.④在同岗位或同工种业务考试或技术比武中是尾数减3分。
一职多能,考取两个及以上岗位技术合格证的加1~3分。
⑤无故不参加本单位或公司组织的业务技术“培、练、比”活动的减3分.获技术状元、能手称号的加3~5分。
⑥每月提合理化建议少于1条的减1分。
3、工作绩效(40分)此项考核执行党员所在岗位RMDC的考核标准。
(上述各考核项目中,有加分因素的只限事件发生当月。
另外,考核时直至将本大项所占比例分数扣完为止。
)(二)否决指标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者,或年度内“三违”考核累计积分达10分以上;②违反《治安条例》被处罚或受到治安综合治理处理的,以及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的;③受到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⑤发生其它败坏和影响党的形象事情的。
党员 考核办法
党员年度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新形势党员队伍建设,使党员管理有目标,目标能量化,量化能考核,考核易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分层考核、结果公示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对象第三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的对象为全局全体党员。
第四条年初由党支部按照目标管理量化考核项目与每名党员签订责任目标,年终进行考核。
第五条考核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考核主要对党员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
第三章量化考核项目第六条按照分层考核的原则,党员干部量化考核分为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离退休党员干部三大部分。
1、党员领导于部(具体)量化考核(总分100分)(1)理论学习情况(25分):①每月组织一次党课,每次不少于2—4个学时,缺一次扣1分,少一个学时扣0.5分。
②有学习笔记,年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3万字,每少于1万字扣1分,没有学习笔记的扣3分;③书面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全年不少于3篇,缺一篇扣1分;④参加市、区党校培训并有心得体会的一次加3分,参加了培训没有撰写理论文章、党性锻炼材料的扣2分;⑤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一次,党支部书记加2分,支部委员加1分。
(2)组织生活情况(20分):①支部党员大会每两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每少参加一次党员大会扣0.5分。
②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支部其它重大问题;支部未培养和发展新党员的扣2分,超过党员转正期限三个月的扣1分。
③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少一次会议扣0.5分。
④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现行法律法规,学习新科技。
党小组会议每少一次扣1分,未参加学习的不得分。
⑤党支部每一至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进行时事政策教育。
望景楼社区党员现实表现积分管理考核细则
完成上级 安排工作 联系服 务群众
积极落实园区党工委 和社区党委、各党支 部作出的决策部署, 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积极主动联系服务群 众,解决生产生活中 遇到的实际困难。 立足本职,有公开承 诺并务实践行。 争做为民先锋,解决 群众困难,化解群众 矛盾。 积极参加志愿者活 动,支持园区和社区 公共服务事业。 争做建言标兵,关心 支持社区和小区各项 工作, 提出合理建议。 向有关部门提供涉及 违法犯罪、 稳定和谐、 违反党纪和不正之风 等重要线索。
备注
参加党组织安排的“三会一课” 、组织生活等,迟到、 早退每次扣 1 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每次扣 5 分,流 出外地党员每季度未按时上交思想汇报每次扣 5 分, 扣完为止。 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学习教育、党员活动日等迟到、早 退每次扣 1 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每次扣 2 分,扣完 为止。 年底还未足额缴纳党费的,该项不得分。
分值
考核细则
按时参加“三会一课” 、组织生活等党内 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流出外 地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 (20 分) 1、党员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培训、教育培 训、自觉参加政治学习。 (10 分) 2、党员 E 家远程教育学习达标和全年参 与党委的集中培训不少于 2 次。 (5 分) 逾期未缴纳党费的扣 5 分。 1、讲政治、有信念,自觉在思想上、政 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 分) 2、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 设规定,廉洁自律。 (5 分)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 分)
20 分
基 础 任 务
(60)
参加党员教 育培训活动
15 分
缴纳党费
10 分
讲党风 讲党纪
15 分
1、存在信仰缺失,有发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或有损党的形象言论的,该项不得分。 2、不遵守党纪国法,破坏民族团结,接受国家机关立 案调查,造成恶劣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3、不遵守廉洁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 5 分。
基层党建工作“百分+”量化考核细则1111
XX区基层党建工作“百分+”量化考核细则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全县党建工作全面提质升级,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各镇党委。
二、考核方式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包括日常工作考核和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考核两部分,实行“百分+”量化考核办法,其中日常工作占比50%,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占比50%。
二、考核评价标准总分100分,分别设置扣分标准和加分标准,扣分标准和加分标准不设上限。
(一)日常工作情况50分。
1.日常工作扣分标准(1)日常资料报送:资料迟报的,每次扣0.1分;资料存在明显错误的,每处扣0.1分;资料未报的,每次扣0.5分。
因为未报资料被通报的,每次扣1分。
(2)基层党建巡查:每周区委组织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基层党建工作巡查,根据各乡镇党建工作巡查结果进行扣分,扣0.05-0.5分不等。
(3)干部坐班值班通报:每天区委组织部将通报各乡镇干部坐班值班情况,分数低于90分(不包含90分)的扣0.1分,分数低于80分的扣0.5分。
(4)党支部工作手册通报:区委组织部每周对各乡镇党支部书记手册进行抽查,抽查中存在问题的,每处扣0.1分。
(5)党费收缴管理:党费上交实行年底结算,未及时足额上交并到县委组织部基层办换取收据,按照年初核定标准,每少10%,扣0.5分;发现下拨的党建工作经费未专款专用的,扣0.5分。
(6)会纪会风:党建工作会议迟到的,每人次扣0.05分;不遵守会场纪律的,每人次扣0.05分;会议未经请假同意缺席的,每人次扣0.1分。
(7)党员发展:党员纳新、转正资料缺失的,每人扣0.2分;程序不到位或错误的,每人扣0.5分;未按规定时间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的,扣0.5分。
(8)基本待遇保障:未按时按标准发放村(社区)干部基本待遇的,每次扣0.5分。
(9)党建信访:辖区内及单位所属人员在区级及以上网站发布党建相关负面舆情,发现及处置不及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扣0.1-0.5分。
西山学生社区临时党支部量化考核细则
西山社区临时党支部量化考核制度细则1、为更规范地管理西山社区临时党支部,更好地实现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党建中心的监督管理作用,并且对社区党支部和各位党员进行较客观的总结与评价,现特制定本考评细则。
2、本细则适用对象为各个西山社区临时党支部,凡为西山社区临时党支部的成员均受此评比细则监督与指导。
3、考评工作由党建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包括准备相关材料以及进行相关的评分工作。
4、本评议结果将作为西山临时党支部以及党支书、各党员工作的评价,参与“两优一先”评定。
一、考评内容考评分为三大部分:(1)社区党支部整体的考评:横向比较(即各个社区党支部之间),考评内容包括常规活动、特色活动的表现两方面;(2)社区党支部支部书记的考评:横向比较(即各个党支书之间),考评内容包括常规活动、特色活动、例会出勤以及打擂的表现;(3)社区党支部各党员的考评:整体比较(即在全体党员之间),考评内容包括自管会党建中心举办的活动表现和社区党支部内部活动的表现。
二、考评方法(1)社区党支部:评分细则:①60%:常规活动,根据各个党支部在自管会党建中心组织的常规活动中(社区环境日5次、骨干沙龙1次和党支部书记例会若干次)的表现由自管会派出的监督管理人员进行打分。
②40%:特色活动,根据各个党支部对本支部内部的建设活动的计划以及特色活动的实施情况自管会派出的监督管理人员进行打分。
注:如无特色活动计划(如大一的党支部),则根据常规活动进行考评。
(2)党支部书记:参与“两优一先”评比,量化评分,百分制,实行扣分制度。
评分细则:①10%:社区环境日的组织情况,由自管会专门人员根据其态度、积极主动性以及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评分,共5次,每次总分为2分,乘以相应系数,分为三等,一等乘1,二等乘0.8,三等乘0.6;②5%:党支书例会,由自管会专门人员根据出勤情况以及会上的表现进行评分,缺勤一次扣2.5分,找人替代扣1分,酌情评分;③15%:自管会党建中心组织活动的参与,包括党支部骨干沙龙、趣味运动会等活动,由自管会专门人员根据其组织情况、参与度与积极性进行评分,乘以相应系数,分为三等,一等乘1,二等乘0.8,三等乘0.6;④20%:特色活动,由自管会专门人员根据其组织情况、参与度以及活动的影响力进行评分,活动根据规模大小分为A、B两级,A级每次满分10分,B级每次满分5分,自管会专门人员根据活动质量对特色活动进行打分,所有活动累加,加满20分为止。
容桂街道社区(村)党员分层量化、积分考核管理办法(正文)
容桂街道社区(村)党员分层量化、积分考核管理试行办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区委全面实施“基石工程”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激发党员在模范遵守党的纪律、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镇街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街道党员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街道直属社区(村)党组织的全体党员。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一)基本要求类1、每参加1次社区(村)党组织或居(村)民党支部开展的各类党日活动或党员会议计2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2、每参加1次街道党工委组织的党内教育活动计2分。
3、外出流动党员与社区(村)党组织沟通、联系和汇报情况的,每次计1分;每季度至少上交1篇思想和工作汇报,每次计5分;年终有书面总结计5分。
4、按时缴纳党费的,计12分;不及时或不足额的,计5分;经党支部催交后,5个工作日内未补交又无正当理由的,扣10分。
(二)发挥先锋作用类5、年终考核评议结果为优秀的每次计10分,结果为合格的每次计5分。
党员受到街道党工委各项表彰的每次计10分;受到区委、区政府表彰的每次计20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次计30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次计40分;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次计50分。
6、按时上交承包金等款项的,每项计5分;在社区(村)普通群众上交完成后上交的,每项计1分。
7、征用土地、房屋拆建及其它公共设施建设等带头、主动配合社区(村)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每项计5分。
8、主动承担居(村)民调解任务,圆满完成并得到社区(村)“两委”及居(村)民认可的,每项计5分。
9、每年联系并帮助1-2户贫困户的,计5分。
为贫困户提供致富信息,促使脱贫的,每户计20分(要提供贫困户名单,经社区(村)党组织、街道党工委考核认可)。
10、被上级确定为党员科技致富带头户的,计5分。
11、积极参加社区(村)组织的公益义务劳动的,每次计5分。
12、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派的其它任务,表现突出,经社区(村)党组织、街道党工委考核认可的,计5分。
XXXXX街道办事处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考评实
委字[2018] 4号
XXXXX街道办事处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考评实
施方案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加强社区居民党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社区居民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考评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办实际,2018年特更新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党性、发挥党员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和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量化考评,精细分类,
全程积分,努力形成目标明确、操作规范、监督到位的社区居民党员管理新机制,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适用对象
党员积分管理在社区党员中开展,提倡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员中普遍开展。
对于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党员,必须经党支部研究,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主要是党员履行党员基本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等情况。
(一)社区党员:重点考核是否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积极联系群众,在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
(二)机关支部党员:重点考核是否履行岗位基本职责,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积极参加环境整治、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流动党员,重点考核是否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按时缴纳党费、外出期间表现情况。
四、考核方法
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办法主要包括基本分、先锋分和扣分,三项分值相加为综合考评得分,具体标准见《XXX区党员积。
党员管理考核办法-党员考核办法及标准
党员管理考核办法为增强党员的党章意识、党员意识、为民意识、纪律意识,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根据《党章》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支委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本支部在职在岗党员。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年度考核总分100分)(一)参加组织活动(35分)1、党员大会(15分)全勤出席大会的得满分。
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因私请假未能参加的,每次扣1分;当年度从未参加一次会议的不得分。
2、集中学习(15分)全勤参加学习的得满分。
无故缺席,每次扣3分;因私请假未能参加的,每次扣1分;迟到30分钟以上扣1分,当年度从未参加一次学习的不得分。
学习笔记满100页者得满分,每缺一页扣0.1分。
参加企业文化考试,每一次不及格的扣5分,扣完为止。
3、党员活动(5分)年度提交合理化建议4条打满分,每多一条附加1分,每少一条扣1分。
积极参加支部其它活动或党小组组织的活动得满分,由支部确定每年不少于1日参加义务劳动。
未按要求及时参加的,每次扣2分。
(二)履行工作职责(23分)4、完成任务(15分)年度公开承诺书某一款未兑现的扣5分,扣完为止。
按时完成党支部或党小组安排的工作的得满分。
未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3分。
对上级组织及支部、公司的决议或布置的工作恶意抵触并有消极影响的每次扣5分,至本项扣完为止。
5、岗位职责(8分)按工作分工进行考核。
无职党员按设岗定责原则设定的相应岗位职责进行考核。
相应工作未到位的每项扣3分。
(三)、遵纪守法(26分)6、党风党纪(12分)年度累计出勤达规定最低标准者得满分;未达规定最低标准者不得分。
年度无较大“三违”情形,无其他不良记录得满分;有一例较大“三违”的,扣5分,扣完为止。
出现一例违纪违法行为的,本项不得分。
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的得满分。
对设赌、参赌、打架、扰乱治安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4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本项不得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处分。
社区总支部党员考核办法及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社区总支部党员考核办法及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员队伍管理,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激发党员队伍整体活力,永远保持党员先进性,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规定,经社区总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大房坪社区总支部党员考核办法及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如下:一、管理对象:因社区党员人数众多,对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共分为三大类:在家有正常行为能力的党员、高龄且行动不便的党员、流动党员。
二、管理内容:对总支部党员学习教育、缴纳党费、参与组织生活、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全方面进行考核评定。
三、考核方式:(分党员类别,如下)①在家有正常行为能力的党员1. 有微信的党员没有关注和美大房坪公众号的扣2分;没有加入党总支/党支部微信群的扣2分;2. 微信群中发布与工作、学习无关链接、视频、文字的扣1分/次;3. 没有加入学习强国学习的扣2分,加入后每天不登陆、学习的一月扣2分;4. 不按标准缴纳党费的扣5分/年;5. 因事不能参加学习、活动的必须写请假条,连续两次不参加学习、活动的写书面检讨并扣2分,连续三次不参加学习、活动通报批评扣5分,连续六次不参加学习、活动直接除名。
6. 不参加总支部组织的大型活动(七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及其他大型活动)扣5分,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扣10分;7. 对于包保送学的高龄党员,不按要求和时间节点送学上门的扣3分/次;8. 党员参与非法上访的扣20分;9.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驾驶无牌机动车被交警查处的扣10分/次;10. 党员手册一个季度一检查,未填写的扣3分/季度,不是自己填写的经发现扣5分;11. 违反居民公约记录到诚信档案黑榜的扣10分;12. 本人及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赌博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扣10分/次;13. 误导群众且在公众场合发表不当言论的扣5分/次;14. 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或者推诿不尽责解决群众困难的扣3分/次;15. 党员违纪违法被举报且经查实的根据情节严重扣3-10分/次;16. 与邻居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次;17. 参加一次志愿者活动加1分/次;18. 受到国家级表彰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6分,县级加4分,镇级加2分,社区加1分(网站、证书、文件均可);19. 带动贫困户和群众发展生产,且有实质性变化的加2分/人;20. 主动向党组织检举、揭发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加5分/次。
4、党员量化百分制考核制度
党员量化百分制考核制度(试行)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基本要求1、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无特殊原因不缺席。
一次无故不参加党的会议扣2分;会议学习、培训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每次扣2分,学习笔记少一次扣1分。
2、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不按时缴纳党费的每次扣1分,连续六个月不交的按《党章》规定处理。
3、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参加党组织安排的组织生活会、“七•一”表彰会、民主评议党员、义务劳动、党日活动及其他形式的组织生活,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4、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
无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的少一次扣2分;外出三个月以上,没有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证,参加流入地党员组织生活的每次扣2分。
(二)模范作用5、爱岗敬业,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5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5分。
6、团结同志,相互配合,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行为。
有不团结行为的扣3分;不配合工作的每次扣2分;对待前来办事群众态度恶劣的扣3分;不能严肃认真对待群众意见、建议的每次扣2分,不尽职尽责解决群众困难每次扣5分;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扣3分。
7、能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党支部安排任务的每次扣1分。
8、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有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有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的每次扣1分;有将个人费用到单位开支的每次扣2分;有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每次扣3分。
9、勇于抵制和揭露党内和行业不正之风。
有正义感,对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揭露),否则扣5分。
10、秉公办事,坚持原则。
对工作对象分远近亲疏,不能平等对待的,每次扣3分;个人主义严重,不能坚持原则的,每次扣3分;有打击报复他人等行为的一次扣5分。
2012各乡镇党建量化考评细则
4
14
“双强”型支部书记比例达到85%以上
未达到85%以上的扣2分
2
15 党 员 队 伍 建 设 情 况 17分 (17分)
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每个社区不少于3名
每少1名扣1分
3
16
严格按照程序,按照标准发展党员,保证质 量,每个社区每年至少发展1名
全年未发展党员的扣4分,违规发展的,每例扣1分
6
17
报送材料不及时的扣1分,参加会议不按时的扣1分,档案 材料不完善的扣1分
2
8
把社区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摆上党工委重要议 事日程,全年召开会议研究支部书记队伍建 设工作不少于3次
每少一次扣1分
3
9 社 区 支 部 书 记 队 伍 建 设 20分 (20分)
按照县委对村级党支部书记管理的有关文件 规定,加强支部书记管理,落实支部书记任 免报批制度
未新建党组织的扣5分
5
无活动场所的扣2分,设施不完善的扣1分,制度不健全的 扣1分,组织活动少于2次的扣1分
5
23 大学生村 干部管理 (5分) 24
落实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管理措施得 力,各项管理制度齐全
管理措施不得力或制度不完善的扣3分
3
加强督查,采取电话抽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 等形式,确保大学生村干部安心工作
支部书记任免未按照规定报批的,发现一例扣2分
4
10
按照每个社区至少1名的要求,建立支部书记 未建立后备人才库的扣3分 后备人才库
3
11
制定社区干部培训计划,采取不同形式对村 干部进行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 积极组织参加县级以上举办的支部书记培训 班,没有缺席现象
未制定村干部培训计划的扣1分,培训少于40学时的扣1分
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制度
党员量化积分考核管理制度一、分数设置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分数,由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三部分构成。
其中基本指数为80分,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反向扣分指数根据党员现实表情情况予以减分。
经评定后,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
(一)基本指数(80分)1、每月不参加村“两委”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的,每次扣5分,有事请假的每次扣1分,能及时进行补课的可不扣分。
(10分)2、每月不缴纳党费的,扣10分,不按工资标准或不足额缴纳党费的,每次扣5分。
(10分)3、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处分,给予警告处分的,本月扣3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本月扣5分,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的,本月扣10分。
有其他违法行为,未给予党纪处分的,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参照党纪处分扣分情况予以扣分。
(10分)4、不赡养老人或打骂老人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0分)5、有打架斗殴、谩骂等行为的,每次扣10分。
(10 分)6、不执行村里红白理事会有关规定的,每次扣5分。
(10分)7、有私搭乱建、违法建筑行为,不限期拆除整改的,每次扣5分;有污染养殖项目,不限期拆除整改的,每次扣5分。
(10分)8、由村党支部根据村里实际情况,每月确定1—2 项重点工作,比如秸秆禁烧、征地拆迁等,党员不能带头执行的,酌情扣分。
(10分)(二)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1、积极为村里党员群众提供致富信息、技术等,使党员群众受益致富或村集体增收的(至少带动5户以上), 每个项目加5分。
2、积极参与村集体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每累积参加1天的,加3分;为村里或群众办理1件实事好事的,加1分。
3、主动帮助化解村内矛盾,每帮助化解1起镇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信访矛盾的,分别加3分、加5分、加10分、加15分、加20分,同一项目加分只计算一次,以最高分为准。
4、其他情形。
由镇党委、村党支部根据党员在落实本村党建各项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和所作的贡献,予以加分。
党员“三高”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党员“三高”量化考核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意识,更好地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一)“三高”考核的内容及标准1、思想觉悟(30分)①在企业改革发展中,言行混同一般群众减8分。
②越级上访减7分,参与集体访减10分;所在班组出现越级访、集体访而不做工作、不及时向组织反馈减5分。
③不顾全大局,以个人利益为重、奉献精神差减7分。
④不听从指挥,工作拈轻怕重减7分。
⑤在急难险的关键时刻躲着走减7分。
⑥有轻微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党纪政纪条规行为,属一般性问题的减8分。
⑦不讲团结,闹无原则纠纷减5分。
⑧不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党内各项活动及党员学习培训,不按时思想汇报,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按时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临时任务,一项减2分。
⑨搞封建迷信活动;邻里关系不和;去不健康的地点、场所消费、娱乐;不孝敬、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对家庭无责任心,不洁身自好;其他不符合党员身份的事情。
一项有问题减10分。
2、岗位技能(20分)①不能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减3分。
②不能及时、准确处理本岗位一般性事故减3分。
考取公司级技师加1分,集团公司级技师加3分,高级技师加5分。
③出现“三违”现象一次减5分。
④在同岗位或同工种业务考试或技术比武中是尾数减3分。
一职多能,考取两个及以上岗位技术合格证的加1~3分。
⑤无故不参加本单位或公司组织的业务技术“培、练、比”活动的减3分。
获技术状元、能手称号的加3~5分。
⑥每月提合理化建议少于1条的减1分。
3、工作绩效(40分)此项考核执行党员所在岗位RMDC的考核标准。
(上述各考核项目中,有加分因素的只限事件发生当月。
另外,考核时直至将本大项所占比例分数扣完为止。
)(二)否决指标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者,或年度内“三违”考核累计积分达10分以上;②违反《治安条例》被处罚或受到治安综合治理处理的,以及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的;③受到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⑤发生其它败坏和影响党的形象事情的。
党员管理量化考评制度
党员管理量化考评制度支部党员实行积分管理,紧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主线,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内容主要由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构成,共设置分值100分。
日常行为积分(80分)。
包括日常行为积分和负面扣积分两项。
年度评议积分(20分)。
结合党员年终总结或民主评议进行。
对党员大会评议为“优秀”等次的,记20分;“合格”等次的,记15分;“基本合格”等次的,记10分;“不合格”等次的不记分。
党支部建立党员积分管理(日常行为积分)台账(样表附后),由支部纪检委员根据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实时赋分记录,每月一汇总,每半年一公示,每年一排名,做到跟踪动态管理。
党员量化考核结果作为支部向部务会推荐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全年(上年12月至本年11月为一个周期)累计积分60分以上的党员,具有评优资格;累计积分40-59分的为合格党员等次;累计积分40分以下由支部进行谈话教育,对违纪党员按照组织程序处理。
预备党员含年度评议积分为80分以上的按期转正;60-80分的继续培养并延期转正;60分以下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备注,新入职党员未考核月份积分按支部之前月份考核平均积分计算。
一、日常行为积分二、负面扣分党员积分管理(日常行为积分)台账党支部名称:年月注:每年11月31日前,由党支部将党员积分管理台账汇总建立汇总表报部务会备案,作为年底总评的依据。
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制度
党员量化积分考核管理制度一、分数设置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分数,由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三部分构成。
其中基本指数为80分,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反向扣分指数根据党员现实表情情况予以减分。
经评定后,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
(一)基本指数(80分)1、每月不参加村“两委”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的,每次扣5分,有事请假的每次扣1分,能及时进行补课的可不扣分。
(10分)2、每月不缴纳党费的,扣10分,不按工资标准或不足额缴纳党费的,每次扣5分。
(10分)3、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处分,给予警告处分的,本月扣3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本月扣5分,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的,本月扣10分。
有其他违法行为,未给予党纪处分的,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参照党纪处分扣分情况予以扣分。
(10分)4、不赡养老人或打骂老人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0分)5、有打架斗殴、谩骂等行为的,每次扣10分。
(10 分)6、不执行村里红白理事会有关规定的,每次扣5分。
(10分)7、有私搭乱建、违法建筑行为,不限期拆除整改的,每次扣5分;有污染养殖项目,不限期拆除整改的,每次扣5分。
(10分)8、由村党支部根据村里实际情况,每月确定1—2 项重点工作,比如秸秆禁烧、征地拆迁等,党员不能带头执行的,酌情扣分。
(10分)(二)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1、积极为村里党员群众提供致富信息、技术等,使党员群众受益致富或村集体增收的(至少带动5户以上), 每个项目加5分。
2、积极参与村集体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每累积参加1天的,加3分;为村里或群众办理1件实事好事的,加1分。
3、主动帮助化解村内矛盾,每帮助化解1起镇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信访矛盾的,分别加3分、加5分、加10分、加15分、加20分,同一项目加分只计算一次,以最高分为准。
4、其他情形。
由镇党委、村党支部根据党员在落实本村党建各项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和所作的贡献,予以加分。
乡镇试行党员分层量化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乡镇试行党员分层量化考核管理实施办法乡镇试行党员分层量化考核管理实施办法一、划分层次。
根据全乡各村党员年龄、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支部为单位,将全体党员划分为七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村党支部书记;第二层次为是党员的村委会主任;第三层次为党支部副书记、委员以及是党员的村委会副主任、委员;第四层次为年龄在59周岁以下的无职党员;第五层次为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第六层次为年龄60-79周岁的无职老党员;第七层次为年龄在80周岁以上及长期卧床生病的无职党员。
二压滤机滤布、确定基础分。
根据不同层次党员的特点,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相应的基础分。
第一层次为10分;第二层次为15分;第三层次为20分;第四层次为35分;第五层次为38分;第六层次为50分;第七层次为55分。
三、确定考核内容。
建立党员个人行为评估体系。
包括党员的基本情况、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情况、党费缴纳情况、履行村民义务情况、完成组织交办工作任务情况、联系群众扶贫帮困情况、科技致富情况、违法违纪情况、做好事及受表彰情况、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情况、民主评议情况等11项考核内容,通过建立共产党员个人行为评估体系,年终根据每位党员的积分多少进行考核,确定相应评定等次,为党员评议及党员评优表彰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
四、积分办法。
每位党员根据考核项目,对照工作自行打分,每月一次累计与村党支部登记积分进行核对。
扣分统一由村党支部记录。
村党支部每月公布每位党员积分情况,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五、确定评议等次。
经全年累计积分,并经支部大会认可,确定相应的评议等次:120分以上为优秀党员等次;86-119分为合格;70-85分为基本合格;50-69分为基本不合格;49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等次。
六、组织处理。
凡获优秀党员等次的可参加乡、县级以上的各类先进评比;凡评定为基本不合格党员等次的当年为组织诫勉或参加乡党性党风学习班对象;滤布厂凡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等次的当年为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劝退或除名对象。
党员量化考评细则【党员日常教育管理量化考评办法】
党员量化考评细则【党员日常教育管理量化考评办法】党员日常教育管理量化考评办法落实 ___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提高党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推动形成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主要依据坚持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简化实用、便于操作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量化考评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
主要参照以下法规: 1.《中国共产党章程》(xx年修订)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修订) 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年施行) 4.《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XX年施行) 5.《20XX—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XX年印发) 6.《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XX年12月30日起施行)二、考评对象范围考评对象为全公司所有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对个别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丧失行为能力的党员,根据本人意愿提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审核,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可不纳入考评范围。
离退休、离岗待退党员原则上要纳入考评范围。
借调党员量化考评综合评定采取以借调单位党组织为主、原单位和借调单位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办法进行。
借调时间半年以上的,应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到借调单位党组织报到,由借调单位党组织根据借调党员表现情况开展考评。
三、考评项目细则党员日常教育管理量化考评为三部分:基本测评项目、个人加分项目、一票否决项目。
(一)基本考评项目包括组织表现、履职尽责、遵章守纪、群众满意四个部分,总分100分。
1.组织表现(25分)扣分标准:(1)党费缴纳:迟交或不足额缴纳党费的,每次扣1分;(2)参加“三会一课”:参加支委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党课情况,迟到早退扣0.5分/次,缺席1分/次;(3)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参加年终评议、专题评议等,迟到早退扣0.5分/次,缺席1分/次;(4)参加组织生活会:参加年终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情况。
55、重庆永川区:探索推行村(社区)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工作
55、重庆永川区:探索推行村(社区)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工作重庆永川区探索推行村(社区)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工作去年以来,重庆永川区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探索推行村(社区)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工作,走出了一条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新路径。
一、背景动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户籍制度由严格向相对宽松转化、基层生产组织形式由高度集中向多元分散转变,村(社区)党员管理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
一方面,经济结构调整、社会加速转型,党员管理难度加大。
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大量“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大批农民外出务工,党员流动性大、需求多样,对党组织的依赖度明显降低,传统党员管理模式面临严峻挑战,党员不好管、集中难等问题较为突出。
以永川为例,全区31244名村(社区)党员中,有3700余人常年外出,他们在哪里、想什么、干什么、过得怎样,党组织很难说得清。
另一方面,党员管理缺位、身份意识淡化,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
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甚至放任自流,党内生活不认真、不经常、不严肃;一些党员党性观念淡化,放松自我约束,多年不与组织联系、不过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一些党务工作者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党建工作做文章、搞资料是虚的,抓生产促发展、解决群众困难才是实的”,党员管理“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重要”的现象客观存在。
二、主要做法按照“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原则,由基层党组织通过民主评议和现实表现认定,对所属党员进行量化评分,作出定性结论,开展分类管理。
(一)量化指标体系,明确“评什么”。
一是在指标设计上,将量化考评划分为民主评议和现实表现认定两个方面,设置总分值100分。
其中民主评议40分,实行评分制;现实表现认定60分,实行扣分制。
二是在指标来源上,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村(社区)工作实际,将党员应该享受的8项权利、必须履行的8项义务和违纪违法须追究的若干情形具化为坚定政治立场、执行部署决定、带头遵纪守法、参加组织生活、不从事封建迷信等10类29项具体行为,并分别赋予10至60分不等的分值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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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社区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提高社区党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工作由街道成立社区党员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条社区党员量化管理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总分100分,分日常考核、民主评议两部分,其中日常考核占60
分、民主评议占40分。
其他工作得分作为加分项目。
第二章量化内容
第四条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每次100分,内容为参加组织活动、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树立党员形象等四个主要方面。
内容包括:(一)社区党组织活动(20分)
1、社区党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区党组织生活会、党员代表会、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义务劳动等集体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全勤出席会议的得满分;找人替会的,每次扣10分;
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4分;因事请假未能参加的,每次扣3分。
(二)履行工作职责(30分)
2、基本职责(10分)。
按时完成党员承诺、党员联户和岗位职责中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每有一项未完成的扣5分。
3、重点工作(20分)。
在上级安排的重点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和沟通劝导作用以及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得满分。
未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每次扣10分。
对区、街道及社区的决议或布置的工作不配合、不执行,产生消极影响的,视情节严重性给予扣分和相应的组织处理。
(三)遵纪守法(30分)
4、党风党纪(20分)。
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的得满分。
对涉赌、参赌、打架、扰乱治安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本项不得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处分;违反信访条例,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本项不得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处分;本人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本项不得分,并按规定给予党纪处分;违反社区其它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的,视情节严重性给予扣分和处分。
5、缴纳党费(10分)。
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得满分。
延期半个月内交纳的扣2分;延期一个月以上交纳的扣5分,无故延期2个月以上未交纳党费的,本项不得分。
(四)树立党员形象(20分)
6、家庭邻里关系(10分)。
家庭和睦、团结邻里、履行赡养
义务的得满分,违反其中任一项不得分。
7、社会公德(10分)。
遵守社会公德,在群众中口碑良好的得满分;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群众中影响较差的扣5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此项不得分。
以上四个主要方面扣分不设上限。
第五条民主评议
每半年开展一次对社区党员的民主评议。
评议参与者为社区“两委”成员、党员、居民代表及党员联户代表。
民主评议总分为100分,其中班子成员评议占30分,党员、居民代表评议占40分,联户代表评议占30分。
第六条加分项目
1、对积极参加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的,每次加10分;对积极参加公益事业的,每次加5分;积极参加上级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成绩的,每次加5分。
2、个人获国家、省、市、区、街道级单项荣誉称号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10分、5分。
3、经认定,能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的,或典型经验被市、区、街道进行宣传推广的,经社区研究,报街道社区党员量化管理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酌情加分。
4、年内,在量化管理考核中名次前移幅度较大的,或在完成街道、社区拆迁、腾地等重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经社区研究,报街道社区党员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酌情加分,以及在年终给予表彰。
第七条评分定等
半年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日常考核60分、民主评议40分(按比例折算)。
半年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得分高于90分的,为优秀等次;得分在61-89分之间的,为合格等次;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等次。
第三章量化实施
第八条日常管理
1、社区在开展党组织活动时,要提前向街道政工科和片总支报告。
2、各片总支、政工科具体负责社区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考勤工作,由政工科工作人员和包社区干部进行现场签到。
党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要及时向社区党组织书面请假,经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同意后,报街道备案。
3、社区党组织日常要全面掌握党员的工作动态,有加分和罚分现象出现的,要及时上报街道审批、备案。
第九条量化考核
1、街道社区党员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
2、半年考核中的“参加组织活动”部分由街道政工科负责考核;“履行工作职责”、“树立党员形象”由各片总支和社区党组织负责;“遵纪守法”部分由街道纪工委、政工科和社区党组织负责。
民主评议工作和加分项目由各片总支、街道政工科负责。
3、每年6月底和12月底,由街道政工科负责对各社区党员
日常考核成绩进行汇总,确定初步考核结果后,报街道社区党员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
第四章量化结果使用
第十条日常考核结果使用
1、日常考核结果在社区半年民主评议会上,向全体党员、居民代表进行通报,扣分情况作为党员评议重要参考依据。
2、每半年内,按照日常考核扣分多少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理:
(1)扣分达到20分的,在社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张贴警示榜;
(2)扣分达到30分的,在社区党员会上作书面检查;
(3)扣分达到40分的,除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和书面检查外,经社区党员大会讨论,定为不合格党员。
3、年内,连续两次扣分达到30分以上的,年终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
4、无正当理由,连续半年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的,严格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劝退或除名。
5、对无理阻挠上级安排重点工作、捏造事实上访的,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视情况严重性,严格格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6、受党纪处分的,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
7、半年内参加组织活动次数低于50%的,在社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张榜公示。
年内参加组织活动次数低于60%的,直
接定为不合格党员。
第十一条半年考核结果使用
半年考核结果公布要结合半年民主评议会一同进行,评议结束后,由社区党组织负责,现场根据日常考核成绩和民主评议成绩,确定半年考核结果,并在党员、居民代表会议上公布和张贴公开栏。
1、建立“社区党员光荣榜”。
半年量化考核在90分以上的,确定为优秀党员,张榜公示。
其中上下半年两次考核均在90分以上的,按社区党员总数的10%,上报街道党工委,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审核后,由社区颁发“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证书,并推荐参加区、街道“优秀共产党员”或“党员示范户”评选。
2、建立“社区党员警示榜”。
半年民主评议结果低于60分的、被通报批评的、在党员会上做书面检查的,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进行张榜警示。
3、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不合格党员,由各片总支负责对其进行教育帮助,指出其存在问题,督促其限期(改正期为半年)改正。
年底,街道将组织不合格党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并由社区党支部召开党员、居民代表大会,对其在改正期内的表现进行评议,根据培训和评议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第十二条年内,当事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经社区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街道党工委批准,按规定劝其退党。
1、对连续两次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
2、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无意留在党内,又不愿意改正的;
3、限期改正期满仍不符合党员条件的;
4、党员本人累计出现二次违章建筑的。
对应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肯退的,提交社区党员大会讨论,并报街道党工委批准,予以党内除名。
第十三条预备党员参照上述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如果在预备期内被定为不合格党员的,直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十四条对于因年龄、身体等原因常年不能参加集体活动的党员,经社区党员会议表决通过后,可不参加量化管理考核,会议表决结果要及时上报街道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对社区党员进行量化管理是加强社区党员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加强对本社区党员的管理,切实提高社区党员总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六条本考核办法由街道社区党员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