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电子政务的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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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1.1选题背景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正在进行着一场深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加速社会信息化, 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主要战略方向之一。同时电子政务的实现可产生强劲的示范辐射作用, 将有力地促进国民经济全盘信息化,这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信息资源与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共同构成支撑现代社会发展的资源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实施,对所有政府机构开发利用信息资源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也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精神,今后基本上要做到“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这就意味着,不仅政府要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而且公众、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特殊需要主动要求政府公开一些需要知道的信息。对政府部门来说,不但要按照“基本内容公开,法定例外的不公开”的原则尽快向社会公开各种政府信息,而且要经常对已经公开的信息进行清理,剔除其中的虚假和错误信息,及时补充新信息和遗漏信息。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以及加入WTO之后的全球化趋势,公众的知情权被提得越来越多。2003年SARS来了以后,由于刚开始没有及时公开信息,公众议论纷纷,谣言满天飞,能够听到的信息可谓铺天盖地,在这样的危机事件面前,政府尊重公众知情权,主动公开了信息。后来的事态发展说明,这样的信息越公开,越有利于防止其后的恐慌情绪,越有利于恢复人心、稳定社会秩序。经历了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的考验,政府信息公开真正走进普通公众的视野。2003年1月1日起,广州市政府开始实施《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4年5月1日,《上海市信息公开规定》、《成都市信息公开规定》正式实施,接着,好多省市也相继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在电子政务建设的一系列文件方面,都指出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的发展结合起来,通过电子政务建设,更好的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如200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指出:“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快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重点新闻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档案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场所,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

息提供便利”;2006年中办发19号文件《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指出:“规范政务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应用,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指出:“把政府网站真正办成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重要平台”(熊新光,2007)。在政府上网工程启动之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不可能是电子政务,随着政府上网的快速发展,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2003年春天爆发的SARS危机和2005年下半年松花江的水污染事件,以及今年5.12汶川大地震,更是昭示出网络技术时代信息传播的威力。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更是应该和电子政务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基于电子政务的政府信息是指在政府内部产生或虽然在政府外部产生但对

政府活动有影响的,由政府机关制作、获得或拥有的电子信息资源的统称。我国各级政府部门的信息资源非常丰富,据专家们估计,上个世纪的七、八十年代我国政府部门的信息资源就占了全社会信息资源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虽然现在所占比重已经下降,但仍然超过了百分之六十。所以,开发利用政府部门的信息资源也就变成了我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一大重点。但在最近几年,政府部门信息资源的实际开发利用水平却慢了下来。究其原因:

一是政府部门公开信息的意识不强,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足。不少政府部门人员受“官本位”思想影响,部门利益意识太重,不愿意公开、共享自己所拥有的信息,一方面是怕削弱自己部门的权力,因为信息垄断就是占有资源,占有资源也就是拥有了特殊的权力;另一方面,是担心因信息质量低劣或者漏洞太多而出丑;再一方面政府部门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缺乏灵活的机制和政策:长期以来政府信息部门的大量建设资金投入到硬件设备上,缺乏信息录入、信息更新、信息深加工的专项资金、技术和人员,更缺乏把这种信息资源进行加工后产生增值的手段。

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质量不高。政府部门信息资源质量不高的原因有两个:

①是动态信息少。由于信息具有时效性,政府部门基于这样或那样的考虑,宁愿多公开历史信息,少公开最新信息,公开的大量信息看起来似乎很丰富,但却很不实用。

②是没有对信息质量负责的监督机制。“垃圾”信息、失真信息随处可见,我们的企业和个人常常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获取统计资料等信息,不可避免地给一些企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三是公开的政府信息缺乏统一的标准。各个政府部门各自为政,在自己的网络平台上录入、更新自己的信息资源,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政府部门之间不能直接共享使用信息,需要通过复杂的技术手段重新加工。

1.2研究意义

十七大报告提出,政府要建立大部制的管理模式,这将对未来政府系统构建产生影响,也必将影响电子政府的模式。电子政府是指政府机构在其管理和服务职能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的重组优化,是信息流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的帮助下如何合理流动的政府运作模式。按照大部制的要求,电子政务系统的模式、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公开、共享和利用,将受到更多的关注。

基于电子政务的政府信息公开一方面服务于政府信息公开研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现代网络技术的全面结合;另一方面,则致力研究电子政务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多重影响,使政府信息公开在信息时代得到更好地发展。具体言之,其研究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基于电子政务的政府信息公开研究有利于政府信息公开自身理论的发展。传统的理念受到了电子政务信息的巨大冲击。且不说基于电子政务的信息与传统意义上的纸质文件截然不同,甚至电子政务信息的收集、获取也出现了新的特征。原来政府部门不需要主动公开信息,即使要主动公开信息,也只局限于把信息公布到报纸、电台等传统媒介上。而基于电子政务的信息则需要把纸质文件上的信息通过技术手段转化为一组数字化的信息,记录于磁性介质中,这是一种不同于以往政府信息公开理论的体系。网络崭新的视域与表达方式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共享理论产生不同的影响。

第二,对基于电子政务的政府信息公开研究有助于及早确立“电子世界”的信息法律秩序。众所周知,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数字化通讯网络和计算机装置使得信息载体的存储、传递、统计、发布等环节实现无纸化。但是,这种信息载体的革命性变化也引发了诸多法律问题,其中电子信息的证据力又成了解决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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