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中妇女权益的保障
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家庭是人们寻求安全与关爱的港湾,然而,在一些家庭中,却存在着妇女和儿童遭受家庭暴力的问题。
家庭暴力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权益,也对社会稳定和和谐造成了威胁。
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致力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本文将探讨家庭暴力对妇女和儿童的影响以及各国的保护措施。
一、家庭暴力对妇女和儿童的影响1. 妇女受害者的身心伤害家庭暴力不仅对妇女的身体造成伤害,还给她们的心理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受害妇女往往长时间处于恐惧和压迫之中,心理上受到了极大的创伤,甚至导致抑郁、焦虑等心理疾病的发生。
2. 儿童受到的身心伤害儿童是家庭暴力的无辜受害者,他们亲眼目睹家庭成员之间的斗争,无法摆脱暴力环境带来的影响。
这对儿童的心理健康、学习和社交能力都造成了极大的阻碍,甚至对他们的未来发展产生了不可逆转的影响。
二、国际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关注和回应1. 《联合国妇女权益公约》与《儿童权利公约》联合国通过了《联合国妇女权益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了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的相关内容,并鼓励各国加强家庭暴力的预防和打击。
这些公约为各国在立法和政策制定上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性文件。
2. 建立家庭暴力救助机构为了保护受害者,各国纷纷成立了专门的家庭暴力救助机构。
这些机构提供匿名的咨询和援助服务,为受害者提供庇护所和心理辅导等帮助,力求帮助他们重建生活,并摆脱暴力的困扰。
三、中国1. 制定《反家庭暴力法》中国于2015年通过了《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和性质,并对受害者的保护措施、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该法案为中国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和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2. 关注儿童权益保护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加强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儿童权益的认识,并建立了完善的儿童保护机制。
此外,相关部门还开展了大规模的家庭暴力宣传活动,倡导社会共同参与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止。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
家庭暴力是许多家庭乃至社会问题的源头,其对妇女和儿童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的伤害。
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来规制家庭暴力行为。
在中国,现行的《反家庭暴力法》是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法律规制的主要条文。
该法律明确规定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和受害人的基本权利,例如受害者有权利要求离开现场,要求临时保护令,要求紧急保护令等。
该法律还规定了救助机构应该提供的帮助和保护服务。
此外,中国还制定了《儿童保护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对家庭暴力进行规制。
这些法律重点针对儿童和妇女的保护,规定了儿童和妇女的基本权利和防范措施等。
除了法律的规制,中国还建立了相应的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如妇女维权中心、妇女之家等。
这些救助机构提供了咨询、援助、庇护等服务,帮助受害人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并向社会宣传家庭暴力的危害性,促进公众对家庭暴力行为的谴责。
尽管中国的家庭暴力法律和救助机构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许多值得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例如,法律的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一些受害人往往难以得到及时的帮助和保护;一些家庭暴力的行为难以被明确判定,给法律的适用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因此,加强家庭暴力的预防和治理,涉及到全社会共同努力的问题。
总之,家庭暴力这一社会问题需要得到有效的法律规制和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只有通过法律、救助机构等多种手段的综合治理,才能让更多的受害人摆脱家庭暴力的威胁和伤害,让社会变得更加和谐、安全和有序。
家庭暴力与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机制研究
家庭暴力与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机制研究近年来,家庭暴力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
家庭暴力行为不仅带来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还严重侵犯了妇女的人权。
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各国纷纷建立起了相应的法律机制,以应对家庭暴力问题。
本文将探讨家庭暴力与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机制,旨在深入了解这一重要议题,并探讨如何进一步改善现有的法律机制。
首先,要强调的是,家庭暴力并非仅发生在特定国家或文化背景中。
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家庭暴力问题形式各异,但其根源问题是相似的,即权力不平等和性别歧视。
因此,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机制必须全面、系统地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在许多国家,立法者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
这些法律不仅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和相关罪行,还规定了警方和法院应如何处理这类案件。
然而,尽管已经有了相关的法律保护,但实际的执行情况仍然存在问题。
首先,许多妇女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但由于种种原因而选择不报警或不寻求帮助。
这可能是由于恐惧、经济依赖、文化观念或社会压力等原因。
因此,法律机构必须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受害者报案,并提供必要的保护和支持服务。
其次,执法人员和法律机构对家庭暴力问题缺乏足够的敏感性和专业知识,导致对这类案件的处理不力。
因此,有必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意识提高,以确保他们能够应对家庭暴力案件。
除了提供法律保护,社会和教育机构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教育对于改变文化观念和树立平等意识非常重要。
在学校和社区中,应加强性别平等教育的普及,引导学生和社会人士正确理解家庭暴力问题,并倡导尊重和平等。
同时,媒体也可以通过宣传报道和社会公益广告来引起公众对家庭暴力的关注,增强社会舆论的共识。
此外,应加强家庭暴力相关研究的深入,探索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除了对个案的研究外,还应关注根源问题,如性别不平等、家庭教育与社会文化等因素。
通过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家庭暴力现象的发生机制和影响因素,并为制定更有效的政策和法律提供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反家庭暴力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包括肢体伤害、性侵犯、恐吓威胁等对家庭成员造成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
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他们的权益和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反家庭暴力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探讨反家庭暴力法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及其在中国的实施情况。
首先,反家庭暴力法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家庭暴力不仅对妇女和儿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直接伤害,也会对他们的发展和未来产生长期影响。
妇女和儿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为他们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使他们能够获得应有的保护和关注。
该法律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惩治家庭暴力行为,阻止更多的妇女和儿童成为受害者。
其次,反家庭暴力法在中国的实施得到了积极的成果。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工作,通过法律、政策和社会组织的支持,不断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
中国的反家庭暴力法不仅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和种类,还规定了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和打击加害人的措施。
同时,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这些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越来越多的妇女和儿童受到了法律的保护,更多的家庭暴力案件得到了解决和惩治。
然而,反家庭暴力法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家庭暴力的隐蔽性使其很难被发现和揭示。
许多受害人由于害怕报警或受到家庭成员的威胁而选择沉默,导致很多家庭暴力案件得不到及时的援助和解决。
其次,一些地区和社会群体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和接纳程度仍较低,缺乏对受害人的支持和保护。
此外,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理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包括对加害人的惩罚力度不够、证据收集和司法流程中的难题等。
因此,尽管反家庭暴力法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为了进一步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应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和关注度。
打击家庭暴力与妇女维权的法律保障
打击家庭暴力与妇女维权的法律保障摘要:家庭暴力已经成为妇女在家庭中维权的焦点问题。
建立健全妇女法律保障体系是解决家庭暴力的前提和基础。
从根本上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保证家庭的和谐与安宁是关乎到社会和谐与安宁的大事。
通过对于家庭暴力形成原因的分析,寻求法律解决的最佳途径,保障妇女合法权利。
关键词:家庭暴力;权益;法律保障中图分类号:g63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1-0269-2家庭是一个社会最小的细胞,是组成社会最基础的单位。
家庭的和谐与安定,是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安定的重要基础之一。
在家庭生活中,妇女、儿童和老人从体力和经济上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在家庭暴力事件中普遍涉及到的就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的人身权利得到保障的一个法律问题。
1 家庭暴力的概念对于家庭暴力的定义各国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
在西方,对于家庭暴力的研究和相关的法律设立都早于我国对于此方面的研究。
在西方,很多国家认为家庭暴力是指男性伴侣为了支配和控制女性所实行的暴力和虐待行为,同时西方对于男性伴侣和女性伴侣的关系界定上,和我国有很大差异,在西方这种关系的界定并不是简单的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还包括同居关系。
而这里的暴力事件主要是指处于这几种关系之下的男人对于女人施行的暴力和虐待行为。
在我国,对于家庭暴力的界定首先在范围上就有别于西方国家的界定,我们认定的关系是指以婚姻或者血缘和法律关系为基础的家庭,同时家庭成员通过暴力手段对其他家庭成员进行身体上、精神上和性等人身权利的强暴行为。
2 家庭暴力的现状2.1 家庭暴力对妇女权益的侵害在数量上呈上升趋势近几年来由于家庭矛盾激化引起的纠纷,在民间纠纷中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伤害、凶杀等暴力犯罪有增长的趋势。
2.2 家庭暴力成为引起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根据司法部门的资料表明,家庭暴力案件约占婚姻案件的30%,个别的地方其比例还要高。
民法典妇女权益保护篇
民法典妇女权益保护篇随着社会的发展,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妇女权益保护也成为了国家和社会的重要任务。
为此,我国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民法典》。
其中,妇女权益保护篇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卫生保健等方面的权益,为妇女争取更多的平等、公正和尊严。
一、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是妇女最为关注的领域之一。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应当平等互利,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夫妻双方有权决定生育和计划生育,不得强制要求对方生育或者绝育。
同时,对于家庭暴力行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受到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要求保护和救助,有权向国家机关申请保护令。
二、劳动就业妇女在劳动就业方面也需要得到平等的待遇。
《民法典》规定,雇主不得因妇女怀孕、生育、哺乳、带薪护理婴幼儿等原因,侵犯妇女的劳动权益。
同时,妇女享有与男性同等的职业选择权、职业发展权和职业晋升权。
妇女在工作中受到性骚扰或者其他不当待遇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投诉和申诉,并得到及时处理和保护。
三、教育培训妇女在教育培训方面也应当得到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民法典》规定,教育机构、培训机构不得因性别歧视妇女学生,不得限制妇女学生的学习、就业和创业。
同时,妇女享有与男性同等的受教育权和职业技能培训权,有权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四、社会保障妇女在社会保障方面也应当得到平等的待遇。
《民法典》规定,妇女享有与男性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险和福利。
同时,对于老年妇女、残疾妇女、单亲妇女等特殊群体,国家应当加强保障和扶持,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和生活。
五、卫生保健妇女在卫生保健方面也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和保护。
《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和生殖健康,不得实施性别歧视和侵害妇女的权益。
家庭暴力犯罪与妇女权益保障
因;3 通过妇女权益保障体系建构与提高妇女 自 () 我保护意识 , 遏制家庭暴力 。 主题之一 : 家庭暴力——全球关注 的社会 问
题
19 年 , 93 联合 国大会在《 联合 国关于消除对妇
女施暴的宣言》 把针对妇女 的暴力定义 为“ 中, 任 情况表明 , 犯有重 伤害和杀人 罪的女性罪犯 8 % 0 何基于性别的 , 致或可能导致妇女身体 、 精 导 性、 是由家庭暴力引起 的。 山东青岛市妇联在查 神伤害或痛苦的暴力行为 , 中包括这种行 为的 [ 2 其 对 无论它们是发 访的案件中, 家庭暴力案件 占 2 %以上 。虽然许 威胁 , 自由的压制或任意的剥夺 , 0 ” 多国家对家庭 暴力都 从法律 角 度进行详 尽 的规 生在公共生活中还是发生在私人生活 中。 联合国 范, 但使其真正得 到有效控制 , 却远非法律所及 。 大会宣言为针对妇女暴力行为所下的定义至少有 “ 研究对妇 女的暴力行 为原因 以及有效预防方法 四层 含 义 : 的战略” 是联合国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通过《 行动 第一 , 狭义 的家庭暴力 主要指发生在夫 妻之 纲领》 的战略 目 标之一。家庭暴力的社会预防、 控 间的暴力案件 。 由于这种暴 力 9 % 以上都是男性 0
要诱 因
社会地位 的限制 。女性受丈夫 权力控制型暴力 , 主要原因来 自性别歧视 的传统和 习惯 。( ) 2 经济 控制 型暴 力 。丈夫 对 妻子 在 经 济 上 的控 制 是 引起 家庭暴力较 为普 遍 的诱 因。( ) 3 性控制 型暴力。 指 丈夫 运用暴 力行 为 强 行 与妻 子 发 生性 关 系 。性
社会保护环境 , 防家庭暴力 。 制女性犯 罪的思路 。 预 控 关键词 : 女性权益 ; 家庭暴 力; 社会保 障;t -" i性犯罪
妇联对家暴的帮扶措施
妇联对家暴的帮扶措施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们的觉醒,家庭暴力成为了一个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
据统计,我国每年有超过1500万家庭遭受家庭暴力的困扰。
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人群。
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各级政府和社会团体都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帮扶措施。
其中,妇女联合会作为一个专门关注妇女权益、维护妇女利益的社会组织,在对家庭暴力的帮扶措施上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妇女联合会对家庭暴力的帮扶措施。
一、开展宣传教育,培养公众意识一方面,妇联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例如,通过社区宣传活动、宣传车、抖音公益短视频等形式,向社会大众普及家庭暴力的危害与预防知识,教育公众放弃家庭暴力,呼吁全社会共同行动。
另一方面,妇联通过夫妻学校、家庭教育机构等渠道,开设相关课程,教育人们如何处理矛盾、融洽相处,增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和信任,从而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事件发生。
二、建立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为了更好地为受害人提供帮助和支持,妇联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家庭互助、维权服务中心、妇女联合会法律援助与服务中心等机构,为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辅导、医疗帮助等多方位的帮助和支持。
此外,妇联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业培训,定期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法律常识培训和心理辅导培训等活动,提高志愿者们的素质和专业能力,为当地的扶助工作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障。
三、推广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妇女联合会还积极推动和参与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例如通过呼吁立法保障家庭暴力受害人权益,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对家庭暴力犯罪的惩治力度等,为受害人提供合法的保护和救济。
四、加强合作,推动综合治理妇女联合会不仅与相关部门开展合作,更与公益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合作,共同推动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
例如大力开展志愿者招募和融资活动,筹集资金和物资,为受害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帮助和支持。
总之,妇女联合会在推动家庭暴力的治理和帮助受害人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妇女权受法律保护的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妇女地位日益提高,妇女权益保障问题也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我国《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为妇女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本文将以XX市某妇女权益保护案例为切入点,剖析法律在维护妇女权益中的作用,以期为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提供借鉴。
二、案例背景XX市某县居民李某,因家庭暴力问题向当地妇联寻求帮助。
李某丈夫长期对其施暴,导致李某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在妇联的帮助下,李某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其与丈夫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案件经过1. 李某向当地妇联反映情况李某向当地妇联反映其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妇联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给予李某心理疏导和关爱,并告知李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 李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妇联的指导下,李某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李某的离婚请求进行了审理。
3. 法院审理过程(1)法院依法查明事实法院审理过程中,依法查明李某与其丈夫结婚多年,婚后丈夫长期对李某施暴,导致李某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法院认为,李某遭受的家庭暴力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违反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2)法院判决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法院判决李某与丈夫离婚。
(3)法院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判决离婚的同时,依法判决李某与丈夫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法院认为李某在家庭生活中受到丈夫的长期虐待,导致其财产权益受到侵害,因此判决李某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李某的权益。
4. 案件执行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依法申请法院执行。
在法院的监督下,李某成功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
四、案例分析1. 法律保障妇女权益的作用(1)明确法律规定,提高妇女维权意识《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妇女权益保障的范围和标准,使广大妇女群众能够充分了解自身权益,提高维权意识。
(2)加强执法力度,维护妇女权益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依法判决,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妇女权益与家庭暴力调研报告(0002)
妇女权益与家庭暴力调研报告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无论社会处于何种动荡和暴力当中,人们都相信家庭是一个充满亲情的相互扶助和呵护的温馨之地,是远离暴力的安全港湾。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家庭暴力”这个词悄然走进我们的视线,走进我们的生活,成为广大女性同胞感受最深的一个话题。
它不仅极大地损害了妇女的各项权益,而且还破坏了家庭的稳定和安宁,这是与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背道而驰的。
更让人担忧的是,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
本文从基层妇女干部的角度对家庭暴力涵义、妇女权益保护的紧迫性、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因以及应如何提出相应的保护妇女权益的对策方面做一浅显的探析,旨在抛砖引玉,呼吁社会各界特别是我们这些做基层妇女工作的干部,能够对于这个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从而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这一丑恶现象的发生和蔓延,切实维护好广大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她们能够真正像花朵一样美丽、自由地绽放!据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0.81亿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30%,且施暴者有90%是男性。
据国务院《中国妇女状况的白皮书》统计,我国每年解体的40万个家庭中,四分之一缘于家庭暴力,而家庭暴力问题90%左右又发生在夫妻之间,妇女被施暴的占大多数,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
可见,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问题相当严重,已经成为一个和谐社会建设中必须予以高度关注的问题。
一、家庭暴力的概述(一)家庭暴力的涵义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家庭暴力早已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关注。
但关于家庭暴力的涵义,各国及理论界都有不同的认识。
联合国在《清除对妇女暴力宣言》中的定义是指“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上的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包括威胁进行这类行为、强迫或任意剥夺自由,不论其发生在公共生活还是私人生活中的行为。
”我国《婚姻法》中有关条款所称“家庭暴力”均系广义解释,即“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提倡反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
提倡反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
目录:
一、反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的重要性
二、家庭暴力对妇女和儿童的危害
三、国家对反家庭暴力保护的法律和政策支持
四、提倡性别平等与家庭和谐共处
五、加强家庭教育与心理健康培养
六、重视儿童权益保护与独立思考能力培养
七、加强社会各界合作与资源整合
一、反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的重要性
家庭暴力是社会问题的窗口,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具有极高的社会
意义和人道关怀。
二、家庭暴力对妇女和儿童的危害
家庭暴力给受害者造成的身心伤害不容忽视,对妇女和儿童造成的持
久影响需要重视和关注。
三、国家对反家庭暴力保护的法律和政策支持
国家采取了相关法律和政策来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为受害者提供
法律保障和救济渠道。
四、提倡性别平等与家庭和谐共处
性别平等是预防家庭暴力的基础,促进妇女和儿童权益的实现,同时
加强家庭关系的和谐发展。
五、加强家庭教育与心理健康培养家庭教育是预防和解决家庭暴
力的有效手段,重视儿童的心理健康培养是保护他们权益的重要环节。
六、重视儿童权益保护与独立思考能力培养
儿童权益保护是社会责任,重视培养儿童的独立思考能力,让他们拥
有自主性和自尊心。
七、加强社会各界合作与资源整合
只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并共同行动,才能形成庞大的力量,共同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实现社会的进步与和谐。
倡议书倡导反对家庭暴力共同保护妇女权益
倡议书倡导反对家庭暴力共同保护妇女权益尊敬的参与者:首先,我要感谢你对保护妇女权益的关注和支持。
本篇文章希望通过倡议书的形式,呼吁广大社会成员共同反对家庭暴力,共同保护妇女权益。
以下是正文:尊敬的各位社会成员: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家庭暴力问题逐渐引起了广泛关注。
然而,我们不可否认,在一些家庭中,家庭暴力问题仍然存在,妇女权益仍然受到侵犯和忽视。
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倡导广大社会成员,特别是男性,积极参与反对家庭暴力的行动,为妇女争取平等和尊重的权益。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每个人成长的摇篮,应该是一个温馨、和谐的地方。
然而,当家庭暴力出现时,这个本应给予人们安全感和温暖的地方,变成了一个充满恐惧和伤害的地方。
妇女是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她们也应该享有平等和尊重的权益。
为了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保护妇女的权益,我们提出以下倡议:一、加强法律保障和执法力度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行为,社会应该保护被害妇女,并且依法惩治加害者。
政府应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和普及,提供法律援助,鼓励和支持受害妇女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执法机关应加大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加害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二、加强家庭暴力预防和教育预防家庭暴力远比治理家庭暴力来得重要。
我们应该加强对婚姻家庭关系的教育,提倡和践行平等、尊重和包容的家庭价值观。
同时,加强对男性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性别平等意识,培养他们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和行为方式。
三、建立家庭暴力援助和支持机制对于受害妇女来说,踏出家庭暴力的阴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我们应该建立完善的妇女保护机构和援助网络,提供安全的庇护所、法律援助和心理支持,帮助她们走出困境,重建生活。
四、倡导妇女独立自主和经济独立妇女的独立自主是保护她们权益的根本保障。
我们应该倡导和支持妇女独立思考、独立决策、独立生活。
同时,我们应该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就业机会,帮助妇女实现经济独立,减少对家庭暴力的依赖。
保障妇女权益措施
保障妇女权益措施妇女权益的保障是社会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现代社会中,妇女正面临着来自家庭、职场以及公共领域等多个方面的威胁和挑战。
为了保障妇女的权益,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妇女的参与、平等和权力。
一、法律保障法律是保障妇女权益的重要保障。
政府应该制定和执行一系列法律来保护妇女免受暴力、歧视和剥削。
例如,既要完善妇女权益保护法律,也要加强对这些法律的宣传和执行力度。
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维权机制,让妇女在面临侵权和歧视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权。
二、教育普及教育对于提高妇女权益的意识和敏感度至关重要。
教育机构和家庭应该为妇女提供平等和全面的教育机会。
这不仅包括基础教育,还包括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
只有通过教育,妇女才能获得才能提高自身能力,增加就业机会,改变社会对于妇女的刻板印象,从而达到提高妇女权益的目的。
三、经济独立妇女的经济独立是保障权益的基础。
政府和社会应该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促进妇女参与经济活动并获得公平待遇。
应该推行平等的就业政策,消除妇女在职场上面临的性别歧视问题。
此外,还应该提供创业和发展的支持,鼓励妇女积极参与各个行业和领域的经济活动。
四、暴力和性别歧视的预防和应对暴力和性别歧视是威胁妇女权益的严重问题。
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强对于性别暴力和性别歧视行为的宣传和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平等的意识和价值观。
此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和社会服务机构,提供妇女遭受暴力和歧视时的保护和支持。
五、政策和计划的制定政府应该制定并执行一系列政策和计划,来推动妇女权益的保护和提升。
政府应该投入足够的资源,开展妇女权益的研究和调查,了解现有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重点。
同时,还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计划,以解决妇女面临的具体问题,如职场歧视、家庭暴力等。
六、社会参与和宣传社会各界应该积极参与保障妇女权益的行动。
媒体、NGO、学术界等应该发挥自身的影响力,通过宣传报道和研究,提高社会对于妇女权益的意识和关注度。
家庭暴力中妇女权益法律保护研究综述
家庭暴力中妇女权益法律保护研究综述引言家庭暴力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不仅对受害者造成身体和心理伤害,还严重威胁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妇女常常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她们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
针对这一问题,不同国家和地区采取了不同的法律手段来保护妇女的权益。
本文将对国内外关于家庭暴力中妇女权益法律保护研究成果进行综述,总结现有研究的主要结论,并探讨未来的研究方向和改进措施。
国内研究综述研究方向和方法国内学者主要从性别视角和法律视角出发,研究家庭暴力中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
研究方法主要包括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案例分析和文献分析等。
主要结论国内研究表明,妇女在家庭暴力中的权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害。
一方面,很多妇女对家庭暴力事件往往采取了默默忍受的态度,甚至觉得这是家庭内部的私事,不应该公开谈论;另一方面,妇女对家庭暴力事件不知道采取什么措施去解决,也不清楚自己的权益该如何维护。
在法律保护方面,国内相关法律制度虽然存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够明确,有些案例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受理;同时,少数家庭暴力事件即使受理也不能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甚至面临着不公正的判决结果。
国外研究综述研究方向和方法国外学者主要分析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保护机制,研究法律制度上的问题和改进方案。
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分析、官方数据分析、案例研究等。
主要结论国外研究发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保护机制存在较大的差异。
在某些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较为完善,对家庭暴力采取了严厉的打击制度,同时也积极推出各种措施来保护妇女受害者的权益。
例如,欧洲各国采取立法和政策措施,普及妇女权益意识,加强家庭暴力警示。
在其它国家和地区,法律保护机制不够完善,无法对家庭暴力事件进行有效的打击。
甚至有些国家和地区存在文化和意识形态上的阻碍,使得妇女无法从根源上享受平等的权益。
研究存在问题本文在总结国内外研究3中发现,尽管针对家庭暴力问题的研究已经很多,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研究角度有限,多数研究都是从法律角度或妇女角度来探讨家庭暴力问题,更全面的研究角度需要进一步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重要内容
3. 家庭暴力防治:法律明确禁止家庭暴力行为,并规定了相关的保护措施,包括保护令、 收容救助、紧急避险等,以保护妇女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
4. 妇女教育和培训:法律要求国家加强妇女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妇女的素质和能力,促进 妇女的全面发展。
5. 妇女健康保护:法律规定,国家要加强对妇女的健康保护和服务,包括妇女的生殖健康 、妊娠保健、妇女疾病防治等方面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重要内容
6. 妇女权益保护机构:法律要求建立健全的妇女权益保护机构和服务体系,加强对妇女权 益的监督和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中国政府重视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基础,对于促进妇 女的平等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中国的一部专门法律,旨在保障和促1. 平等权利保障:法律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包括政治、经济、 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平等权益。
2. 妇女劳动权益保护:法律规定,妇女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受性别歧视。雇主不得以 婚姻、怀孕、生育等为由进行歧视或解雇妇女。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妇女的产假、哺乳假等 特殊保护措施。
周阳法学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法学专业论文论文题目: 论家庭暴力中妇女权益的保障学号:姓名: 年级:专业:学校:目录论文摘要:2005年8月28日,新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并规定了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鉴于此,本文从促进相关立法的完善和机制的健全出发,紧扣新时期家庭暴力中妇女权益如何保障这一主题,界定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分析了家庭暴力的成因,论证了家庭暴力的必要性,且着重探讨了遏制家庭暴力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家庭暴力;妇女权益;维权机制;法律规范;道德教化近年来,家庭暴力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焦点话题。
它的产生,有其深厚的历史根源、社会背景和经济原因。
诸多家庭暴力的惨剧告诫我们:只有不断完善立法,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健全法律保障机制和社会综合维权机制,同时不忘呼唤一套完整的家庭伦理道德体系,才能根本遏制家庭暴力,切实保障广大妇女的权益,最终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安定!一、新时期家庭暴力的含义什么是家庭暴力?国内国外目前尚无统一认识。
有的学者这样定义: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内部出现的侵犯他人人身、精神和性方面的强暴行为。
有的学者还对暴力作了学理解释:暴力是一种强制、胁迫行为,表现为对自然人的殴打、捆绑、爆炸等使被害人的身心、性受到伤害、痛苦,或以此相威胁强制剥夺自由。
暴力也包括对财物的打、砸、抢,并以此相威胁强制自然人,使其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
[1]此外,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还为家庭暴力下了一个法律定义,即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禁闭、捆绑、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人身、精神、性等方面进行摧残的行为。
我国2001年4月27日通过的新婚姻法虽然明文禁止实施家庭暴力,但对家庭暴力的概念并没有做出规定;同样,2005年8月28日新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再次更加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但对什么是家庭暴力也没有做出相关界定。
论家庭暴力中女性正当防卫的认定问题
论家庭暴力中女性正当防卫的认定问题家庭暴力仍然存在于很多家庭当中,面对家庭暴力,有些女性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仍然有很多女性面对家庭暴力时忍气吞声,助长了施暴者的暴力行为。
有的最终演化为妇女采取极端的方式进行报复,导致发生严重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女性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进行分析,进而提出一些建议,旨在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
标签:家庭暴力;正当防卫;受虐综合症;自我保护一、引言在中国历史上,男性作为社会的主宰统治着社会。
女性一直被作为男性的附庸,没有独立的主体地位。
她们甚至被看作是男性或者家庭的财产,得不到社会的尊重。
新中国成立以后,女性的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男女平等基本得以实现。
但是由于封建思想的残留和男女体力上的差异,在一些家庭中,男性仍然没有充分尊重女性的人格,并随意使用暴力彰显自己的权威和地位。
部分女性仍然生活在男性的强权之下,并时刻遭受家庭暴力的伤害。
家庭暴力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女性作为家暴的直接受害者,她们长期生活在不安和恐惧当中,甚至对生活充满绝望。
家庭暴力将对孩子的成长也造成严重的影响,他们长期生活在家暴的阴影之下,容易性格孤僻、内心自卑,很难与他人相处。
当他们长大成人后,男孩子往往会表现出一定的暴力倾向,并在家庭生活中充当施暴者;女孩往往性格懦弱,在成家以后面对家庭暴力时逆来顺受,不敢反抗。
有些女性不堪忍受长期存在的家庭暴力,“以暴制暴”造成丈夫重伤或死亡,司法机关在认定女性的这种行为时,存在一定的争议。
有些法院认为女性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当不负刑事责任;还有些法院认为她们的行为不能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应属于故意犯罪。
二、案例5年时间里,丈夫刘勇(化名)对妻子果丽英(化名)多次实施家庭暴力,甚至还对果丽英的父母和两人的儿子实施暴力。
有一次,与家人发生矛盾后,刘勇掏出其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并对妻子及岳父岳母进行威胁。
“当时他喝了很多酒,满脸通红,威胁要杀了我们。
妇女权益 支持性别平等和打击家庭暴力
妇女权益支持性别平等和打击家庭暴力妇女权益:支持性别平等和打击家庭暴力在人类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妇女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群体。
然而,妇女在历史上往往面临性别歧视和家庭暴力等问题。
为了促进性别平等和保护妇女权益,各国政府和社会组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本文就妇女权益的支持性别平等和打击家庭暴力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性别平等的重要性及挑战性别平等是指男女在社会、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享有同等待遇的权益。
尽管人权宣言中明确规定了男女应享有平等权益,但现实中,性别歧视问题依然存在。
妇女在地位、工资、就业等方面往往处于劣势地位,这导致了性别不平等的现象。
妇女在追求性别平等的过程中面临许多挑战。
首先,人们的观念和文化习惯长期以来依然存在着男尊女卑的思想,这对妇女争取性别平等造成了阻碍。
其次,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不到位,也是导致性别不平等的一个重要原因。
此外,家庭职责分工也是影响性别平等的因素之一。
因此,我们需要采取措施来推动性别平等,保障妇女的权益。
二、支持性别平等的措施和实践为了促进性别平等,各国政府和社会组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实践。
首先,完善法律和政策体系,依法保障妇女的权益。
例如,在职场中,法律规定了男女工资应该一致,禁止对女性进行性别歧视。
其次,加强性别教育,提高公众意识。
通过教育,可以改变人们的观念和习惯,促进性别平等意识的形成。
此外,鼓励妇女参与政治和经济活动,提高其社会地位和参与度,也是实现性别平等的重要举措。
然而,要达到真正的性别平等,仅依靠以上措施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需要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对妇女的价值观和观念,建立一个认同性别平等的社会。
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广泛的参与。
三、打击家庭暴力的重要性及措施家庭暴力指的是在家庭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身体、心理或经济上的暴力行为。
家庭暴力严重侵犯了妇女的权益和尊严,给妇女带来巨大的身心伤害。
为了打击家庭暴力,各国采取了许多措施。
首先,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婚姻法中的家庭暴力保护措施
婚姻法中的家庭暴力保护措施在现代社会中,家庭暴力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护受害的一方,维护家庭和谐与平等,我国制定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家庭暴力保护措施。
本文将就该法律中存在的相关措施以及其实施效果进行探讨。
一、法律背景和定义婚姻法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法规,为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和谐,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预防和制裁家庭暴力,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一条专门规定了家庭暴力的防范和制止。
在该法中,对家庭暴力有明确的定义,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以殴打、虐待、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
家庭暴力的形式多样,常见的有身体暴力、性侵犯、经济控制、精神虐待等。
二、保护措施的主要内容1. 紧急措施婚姻法规定,当有家庭暴力发生时,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紧急救助申请。
公安机关接到救助申请后,需要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并将相关证据进行固定和保护。
这项措施对于保护受害者的安全至关重要,可以迅速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
2. 支援和帮助针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心理和生活困境,婚姻法规定了相关支援和帮助措施。
对于身心受到摧残的一方,法律强调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的支持。
同时,对于需要经济援助的一方,可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获得临时经济补助。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助于受害者的康复和重建自信。
3. 制止保护令根据婚姻法,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制止保护令,要求施暴者立即停止并不得再次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一旦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并确认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法院将会对施暴者进行警告、限制住所区域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受害人的人身安全。
4. 索赔和处罚根据婚姻法规定,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施暴者承担民事责任,包括索赔等。
同时,对于故意伤害、虐待、残害家庭成员的行为,我国刑法也对其进行了明确规定,可以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实施效果评价自婚姻法实施以来,家庭暴力保护措施对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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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
根据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或者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家庭暴力中的施暴者一般为家庭成年男子,家庭暴力侵害的多是家庭成员中的弱者—妇女、儿童和老人,而其中又以妇女居多。
家庭暴力主要是指夫妻之间,即婚姻主体之间的暴力行为。
(一)身份的亲密性。
家庭暴力由于发生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因此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具有亲密的身份和关系.
(二)行为的隐蔽性。
家庭暴力多发生在亲密关系中,一般不为外人所知。
一方面施暴人自己极力隐瞒,另一方面,大部分受害妇女认为这是家务事、属于个人隐私,如果控诉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大多采取忍耐态度。
行为的隐蔽性是家庭暴力最显著的特征。
(三)行为的长期性和反复性。
由于家庭暴力发生在长期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所以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尤其是受害人对暴力的一再忍让,会使得暴力变得更频繁更严重。
家庭暴力不同于其他暴力侵害,它往往不是一次性的。
绝大多数受害人会受到多次侵害。
(四)手段的多样性。
家庭暴力的形式多种多样,既有肉体上的伤害,也有精神上的损害,还包括性虐待和婚内强奸。
家庭暴力按危害程度可分为重大暴力和一般暴力;按其形式可分为:(1)身体暴力。
(2)语言暴力。
以语言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语言。
(3)性暴力。
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
(4)冷暴力。
是“冷战”阶段的隐性暴力,表现为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
恶语中伤、漠不关心对方等等。
(五)后果的严重性。
一是施暴容易侵犯和践踏对方的人格尊严、身体健康等权利,损害和摧残其身心健康,导致婚姻破裂、家庭解体;二是容易诱发刑事犯罪,当暴力超过一定限度时,受害妇女就会奋起反抗,以暴制暴,,影响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
资料显示:我国50%以上的女性罪犯是因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
三是严重影响下一代人的身心健康。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家庭的希望。
但是父母吵架及离婚对子女的伤害是难以估量的,因家庭暴力走上邪路的未成年人数量每年都在增加
应对
(一)提高妇女的自身素质
1.提高妇女的文化修养,对其进行自尊、自强、自立的教育。
并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利用自身的优势及时化解家庭中的矛盾。
2.增强妇女的法律保护意识。
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把反家庭暴力的理念、方法和救助途径进行广泛普及,加大宣传,增强妇女的法律意识,让她们了解自身应享有的权利,自觉增强维权意识。
3.提升妇女的经济地位,增强妇女的社会参与能力。
让她们从家庭束缚中解脱出来,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减少对丈夫的经济依赖。
以司法公正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家庭暴力作为一种社会问题,它反映了男女两性在社会各方面存在的不平等,同时也反映了司法实践中不公正的问题,如何以司法公正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两性平等意识和法律意识。
首先要求女性必须通过自身努力,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两性平等意识和法律意识。
要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妇女只有在经济与精神上独立,才能摆脱家庭中依附男性及受男性虐待的状况。
尤其在遭到家庭暴力时,要注意收集证据,以备在追究对方责任时获取有利地位。
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仅如此,还要改变性别观念,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千万不能有“打了就算了,忍一忍就会过去”的思想,容忍就是对暴行的姑息和纵容,施暴者得逞后还会有下一次。
面对暴力,妇女要勇敢的站起来,破除“家丑不可外传”、“委曲求全”的陈腐观念,一旦与对方和好无望,实在无法维持,要勇敢地作出决定,与其维持一个没有亲情没有爱的家庭空壳,倒不如把自己解放出来,重新组织家庭,再扬生活风帆。
二、以司法公正促进两性平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反家庭暴力工作必须有法律的强制力作后盾,随着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和家庭暴力问题的日益严重,单靠妇联的说服、教育、调解等非强制手段已很难奏效,充分发挥公检法司机关职能作用是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保障。
首先公安机关是反家庭暴力的前沿阵地,公安干警不要一遇到诸此案件就认为是家务事,一推了之,应充分发挥国家赋予的职能,挑起反家庭暴力的重担,针对不同案件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
人民法院要严肃执法,对伴有家庭暴力的纠纷不再进行调解,不能要求受害人通过调整自己的行为来换取施暴者不再施暴。
通过加大制裁力度,使施暴者得到应有的惩罚,以达到“杀鸡儆猴”、“惩一儆百”的效果。
尤其在离婚案件中对举证难的问题,法官在审理案件中要通过自身的敏锐观察,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运用技巧,而不能一味等待当事人提供“充足”证据后再作判决,只有严肃、公正地执法才能达到惩暴目的,才能更进一步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三、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或相关司法解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我国,虽然新修改的《妇女法》、《婚姻法》中明令禁止家庭暴力,但对具体制裁措施的规定不细,很抽象,并且缺乏可操作性,目前也未有全国性统一的可操作性法律,因此除进一步完善《妇女法》、《婚姻法》中关于禁止家庭暴力的条款外,很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或相关司法解释,增强可操作性。
四、社会机制方面要切实履行职责,为受害妇女排忧解难。
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首先,各级各部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反家庭暴力的行动中。
主要重视和受理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排忧解难、伸张正义。
妇联、新闻媒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并切实加强多机构合作,形成密切、良好的互动关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其次,政府和立法机关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起着主要作用,要通过明确家庭暴力问题的法律地位,唤起各部门、社会民众对家庭暴力的重视和关心。
最后,要强化基层组织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高度关注家庭暴力对妇女的伤害。
还要设置一些社会救助机构,为受害的妇女群众服务。
实现司法公平是执法部门的基本职责,也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睦、安宁、团结的家庭关系,不仅是每个家庭成员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更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家庭暴力作为社会暴力的一种形式,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一般性的家庭问题,而应把它看作是一种社会问题,必须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法律为主、行政、教育和管理等各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而有效地防范和制止家庭暴力,达到以司法公正手段促进性别平等。
特别是执法部门和每一位执法者都要充分认识男女两性在性别上的不平等和公正司法的重要性,要强化司法公正理念,改进执法工作作风,确保司
法廉洁。
通过依法、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