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工程与知识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数据工程与知识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09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一、总则

根据“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运行机制,数据工程与知识工程教育部实验室热忱欢迎和邀请各有关领域的国内外科研人员来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共同推动数据工程与知识工程的发展,促进我国数据工程与知识工程研究和技术自主创新。

二、资助对象

具有中级职称(助研、讲师或工程师)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中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科研、教学及技术人员。均可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

资助数量:不超过10个。其中,有2项为定向支持合作实验室。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的主要资助方向填写“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开放基金申请截止日期2009年11月30日。

2、实验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网上公布,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3、申请书可在网上下载(),也可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索取。

四、资助范围

围绕实验室目前支持的下列研究方向开展基础性或者应用基础性的研究。题目自定。

方向一:数据工程,包括

高性能数据库系统与数据库新技术

数据永久存储与恢复迁移技术

系统与信息安全

方向二:知识工程,包括

数据挖掘与知识发现

知识网格

知识管理

五、经费额度和使用范围

每个开放课题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经费使用参照国家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会议费、出版费等,不支持设备购置。

资助经费不划拨到获得资助人员所在学校,采取报销的方式支付。

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完成至少1篇国内学报级或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者重要的国际会议论文。论文应标注本重点实验室名称和开放课题编号。另外,结项后一年内,需安排一次学术成果报告会。

六、联系人

易谦电话:62512304,Email: deke@,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数据工程与知识工程重点实验室,邮编:100872

此外,有关基金管理的信息和通知,请见实验室网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