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处理污泥处置利用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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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处理污泥的处理处置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水处理污泥的处理处置现状
据统计,至2005年底我省有234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每天实际处理废水370多万吨。以活性污泥法为主的污水处理工艺,按污泥产生量是污水量的0.3%-0.5%的方法测算,全省每年产生污泥近400万吨(含水率97%)。
我省目前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的去向主要是卫生填埋和弃置填坑。仅有少量的(不足10%)的污泥采用堆肥、干化造粒、焚烧等处置方式。
与生活垃圾一起进行卫生填埋不仅占用大量土地,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由于经压滤机脱水的污泥含水率较高(一般80%左右),在与生活垃圾一起填埋时,不仅大大增加了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量,而且因为污泥稀软,曾发生垃圾压实机在操作中被陷和填埋体变形滑坡,直接影响垃圾填埋的正常运行。
弃置填坑由于未采用任何污染防范措施,污泥中的有害物质经雨水的侵蚀和渗漏作用污染地下水,有的甚至又回到了河道中,对环境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堆肥是污泥处置比较经济可行的方案。但堆肥过程需要的时间较长,占地面积大,生产中会产生臭味;对含有工业废水、重金属超标的污泥则不能使用这种方法;农田施肥有季节性,不需要泥肥时,污水厂会泥满为患,影响正常运行。
干化造粒是将干燥后的污泥制成污泥颗粒产品应用到制砖或作为燃料,可快速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干化过程可以有效杀死各种有害菌,同时提高污泥的低位热值,是一种值得大力推广的好方法。
污泥单独焚烧是一种可同时实现污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理技术,但同时又是一种高运行成本的污泥处置方式,并且尾气处理技术要求高。而依托热电厂循环流化床锅炉,将污泥掺杂在煤中焚烧可降低处置费用,并且尾气能得到有效处理。
2.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许多污泥未做任何处理随意外运、简单填埋或被弃置填坑,不但占用大量土地,还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以及新的环境问题,使得许多城市出现了污泥围城的现象,给生态环境带来了隐患。
目前,现有的管理体制不利于解决污泥处置问题。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污泥处理处置责任主体不明确和污泥监管的缺位。由于传统的污水处理厂是政府部门附属的事业单位,有的是在政府的补贴下运行,无法独立承担有关责任。现有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大部分未配套建设污泥处理系统,要重新建设,仍然需要政府投入,同时建成后运行费用也没有着落。
二.近年来我们开展的工作
1.统一认识,将污泥的处理处置作为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去年12月我厅在无锡召开了全省水处理污泥处置利用工作现场会。现场会基本统一了各级环保部门的认识:一是目前的现状是“重水轻泥,隐患严重”,二是在污泥的污染防治中要“加强监管,刻不容缓”。会后,各地环保部门已将污泥的处理处置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把污泥的监管摆上工作议程,根据本地区的情况,采取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
2.调查研究,提出对策
2004至2005年期间,我厅对全省各地区城市水处理污泥进行了全面调研。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经济实用的污泥资源化技术难以推广以及现有的管理机制和运营机制的缺陷制约了污泥处理处置产业健康发展。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进行了《江苏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现状及对策分析》的课题研究,通过广泛的资料收集和实地调研,提出了污泥处理的对策建议和下一步需采取的措施。
3.制定规划,明确阶段目标
2005 年我厅针对水处理污泥处理现状,对各级环保部门提出了总体工作目标:要求2006年各市在对本地区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现状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适合本区域特点的水处理污泥治理规划,同时抓好1-2个典型示范单位,要初见成效;2007年,所有水处理污泥初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即产生情况清楚,去向有据可查,严禁倾倒和随意填埋;到2008年,城市水处理污泥实现规范化的处理处置,即处理处置方法符合有关的标准、规范要求;到2010年,全省包括工业废水处理厂及企业自建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在内的所有水处理污泥实现规范化的处理处置。
为配合各地区编制水处理污泥规划,我厅出台了《水处理污泥处置技术指南》和《水处理污泥处理规划大纲》,作为各市编制规划的指导性文件。目前,各省辖市正在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编制水处理污泥专项规划。大部分地区已完成这项工作,特别是常州市为编制水处理污泥规划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征求多方意见,进行了专家评审,提出了适合常州地区水处理污泥处置工作的技术方案,目前已基本解决了市区主要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问题。
4.学习典型,加快设施建设
据调研,目前,我省水处理污泥比较典型的处理技术有常州广源热电公司的循环流化床锅炉焚烧技术、苏州盛泽污泥处理厂的干化造粒技术和金坛新利环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堆肥技术。这三种处理处置技术在去年我厅召开的现场会上已着重推广,今年我们对常州市的做法又进行了深入的专题调研,常州市不但在技术上基本解决了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问题,而且各项运行费用也得到了落实。我厅已专门发文在全省推广常州水处理污泥处置的做法,督促其它各市把这项工作做好。这份材料我们已印发给各位委员。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及建议
1.明确污泥处理的责任主体
随着污水处理领域政企分离逐步到位,应在政策上明确污泥处理处置的直接承担主体是污水处理企业,污水处理企业负有对本企业所产生污泥合理处理并最终处置达标的责任。
2.加强监管,加大督查力度
高效监管是有效解决污泥处理处置问题的关键。政府有关部门须高度重视污泥处理处置的重要性和对环境影响的严重性,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的管理、监控,同时要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公众认知。还应公开污泥处理处置的情况,将舆论监督作为政府监管的辅助手段。要借助于各部门的联合执法开展对水处理污泥整治的专项行动,各地重点抓一两个典型,对乱排乱倒污泥的要严肃查处。
3.狠抓源头,实施分类指导
污泥的规范处理处置是实现污水最终处理目标的保证措施。一个完整的污水治理项目,污水处理工程、污泥处理处置必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验收,才能充分发挥污水治理工程整体功能。今后要严把环境准入关,对污水处理厂和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凡缺少可靠的污泥处理、处置方案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不能通过,环评中不能笼统地讲固体废物零排放;仅有方案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没有同步建设、投运的,污水治理工程也不能通过竣工验收,只有把污泥处理与处置设施补充完善了才能验收合格。
加强分类指导。继续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适合我省各种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方案。完善水处理污泥处置技术指南,对不同的污水处理厂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
4.改变现有的运营机制,加大市场化运营
加快改变现有的运营机制,建立接纳和鼓励外资、民营资本积极参与污泥处理处置投资和运营的相关政策体系,促进污泥处置的市场化运作。国家应对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的资源化工程给予政策性引导,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经济杠杆来引导企业积极采用能量回收和物质回用的技术工艺来处置污泥。
5.大胆探索,制定有关政策
要大胆探索,提出污泥处置的有关政策设想。按照李书记首先提出的“污染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的原则,在调查各种处理方法的合理成本的基础上,提高污水处理费,要从所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污泥处理。只要形成了合理的价格机制,污泥处理问题将迎刃而解。
6.齐抓共管,扎实高效地开展工作
水污染防治一直是我们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水处理污泥管理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水污染防治的工作成果。要做好水处理污泥治理工作,需要我们系统内部多个部门的协同努力,也需要我们环保系统以外的许多方面的支持、配合。
污泥处理处置事业的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营,规范化监管,需要城建、财税、物价和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还需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尽早出台。我们将积极协调省有关部门开展此项工作,并恳请省人大常委会对水处理污泥处置工作继续给予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