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级教师、教学名师考核评分细则.doc
江宁区特级教师考核办法

江宁区“省特级教师”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我区省特级教师在教学、教研等方面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与提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法1.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2.过程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3.学校考核和区业务主管部门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程序1.成立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及教师代表组成,原则上不少于七人,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2.自我总结。
各类教学优秀教师对照“考核内容及量化指标”(见第四条)对一年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认真填写“江宁区省特级教师年度考核表”。
3.材料展示。
学校将《江宁区“省特级教师”考核办法(试行)》公示;学校审核教师本人填写的“年度考核表”并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展示,展示时间为一周。
4.学校初评。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各类教学优秀教师在学校发挥的作用,根据“考核内容及量化指标”,对其进行初评,认真登记汇总,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教研室(邮箱:jnjys@)。
同时将本校“特级教师”考核表分学科送交教研室503室王莉老师处。
5.复核认定。
区教研室组织“特级教师”集中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指标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0分) 说明:本考核部分为基本分值加奖励分值,基本分值为7分,奖励分值为获得教育类或综合类奖励,其中市级以上3分,区级2分,校级1分,加满至10分为止。
2.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及时把握现代知识更新趋势和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形成特色。
坚持投身教育教学科研改革实践,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工作量符合相关规定,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担任本学科考试科目部分教学任务的,按该学科成绩1/3得分)。
(20分)⑴任教本学科、考试科目①每学年在校、区、市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学情调研测试中,若有一次位居校内前列(说明:五轨以内,取第一;十轨以内,取前二;十五轨以内,取前三;十五轨以上,取前四),得20分。
扬州市教育教学名师考核细则

附件1:
扬州市教育教学名师考核细则
备注:
1.附加项得分用于考核优秀人员的复评使用;
2.当年获省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主持人)或省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或全国一等奖),且总分不低于60分,可直接认定“优秀”等第;
3.当年度继续教学学时不达标(总学时72学时其中县级以上学时36)不得评为优秀。
扬州市教育教学名师考核细则
(普通高中段)
备注:1.附加项得分用于考核优秀人员的复评使用;
2.当年获省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主持人)或省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或全国一等奖)或获得市高中教育先进个人、先进备课主任、先进集体中的班主任,且总分不低于60分,可直接认定“优秀”等第;
3.当年度继续教学学时不达标(总学时72学时其中县级以上学时36)不得评为优秀。
扬州市教育教学名师考核细则(非普通高中段特级班主任)
备注:1.附加项得分用于考核优秀人员的复评使用;
2.当年参加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获省一等奖,或当年获评省优秀班主任、市“十佳班主任”,且总分不低于60分,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第;
3.当年度未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参与当年度考核;
4.当年度继续教学学时不达标(总学时72学时其中县级以上学时36)不得评为优秀。
扬州市教育教学名师考核细则(普通高中段特级班主任)
备注:1. 附加项得分用于考核优秀人员的复评使用;
2.当年获得高中教育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教师团队中的班主任或参加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获省一等奖,或获评省优秀班主任、市“十佳班主任”,总分不低于60分,本年度考核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第;
3.当年度未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参与当年度考核;
4.当年度继续教学学时不达标(总学时72学时其中县级以上学时36)不得评为优秀。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第一章推评概述第一节总则为了加强一中特级教师的推评工作,进一步提高特级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节推评目标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的目标是:以提高支持特级教师在教学、科研、教研等方面的水平为核心,进一步加强特级教师队伍的建设,提升整个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推评对象第一节推评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我校的特级教师推评工作。
第二节提名条件推评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拥有一定工作年限,对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2.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有卓越的表现,具有优秀的教育教学思想和方法;3. 教学成果突出,获得了一定数额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4. 有一定的师德和业务素养,能够为教育教学提供全面的支持和指导。
第三节提名程序特级教师的推评程序分为提名、初评、复评和决定等环节。
第三章提名条件第一节提名条件特级教师的提名必须按照学校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意见进行。
提名条件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成果、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研究和负责担任教学、科研项目等。
第二节提名材料特级教师的提名材料主要包括个人简历、教学观点、教育教学成果、教育教学研究报告和在职教育教学评定情况等。
第四章初评第一节初评环节特级教师的初评主要是学校组织一定的专家对提名教师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是否具备继续参加推评的条件。
第二节初评方式初评主要通过组织专家评审会议、听取提名教师的教学汇报和参观授课等方式进行。
第五章复评第一节复评环节特级教师的复评主要是在初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提名教师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是否入选特级教师。
第二节复评方式根据细则规定的复评程序,组织专家对提名教师进行复评。
第六章决定在复评结束后,学校根据复评结果,经教务处、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和党委人事处等部门的审核,最终决定是否将提名教师确定为特级教师。
第七章奖励与评价对于入选为特级教师的教师,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对其进行表彰和评价。
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

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为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激发他们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原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教人[1993]38号)的有关精神,规范我省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评选范围和对象我省特级教师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全省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学、中小学教学研究等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
第二条评选条件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
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特级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师职业,一贯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思想作风好,能与同志团结协作。
曾获得市级以上或两次县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称号,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在当地教育界有声望。
2. 具有所教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自学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及时把握现代知识更新趋势和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并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积极探索素质教育规律,精通业务,严谨治学,在本学科教学领域里形成特色,并处于领先地位。
3. 教育教学成绩特别显著。
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高,教学方法有独到之处,并形成一定风格、特色,被评为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在县(市、区)以上多次开设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示范课,教学效果好。
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
4. 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并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尤其在教材教法方面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近五年来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3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论文。
名特优教师考核办法

名特优教师考核办法附件1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名特优教师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强化优秀人才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优秀人才考核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培养青年教师、教育管理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在职在编的下列人员:1.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指经江苏省教育厅评定培养期内的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2.江苏省特级教师:指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特级教师。
3.徐州市名校长:指经徐州市教育局评定的并在管理期内的市级名校长。
4.徐州市名教师:指经徐州市教育局评定的并在管理期内的市级名教师。
5.徐州市学科带头人:指经徐州市教育局评定的并在管理期内的市级学科带头人。
6、徐州市青年名教师:指经徐州市教育局评定的并在管理期内的市级青年名教师。
7.徐州市青年优秀骨干教师:指经徐州市教育局评定的并在管理期内的市级青年优秀骨干教师。
二、考核原则徐州市教育局名特优教师(校长)考核工作按年度进行,每年统一集中考核。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注重实绩的原则。
一看师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为名利、以生为本,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工作安排,勇挑重担,群众威信高,工作量满;二看业绩,教学成绩好,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学生发展进步显著。
对学科建设、教师培养、学校发展作出特殊贡献;三看进取,有较强的进取意识和改革意识,积极主动投身改革,有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改革成效明显。
三、考核内容(一)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1.完成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规定的培养期内相关考核要求;2.完成省特级教师相关考核内容。
3.积极参加省市级各类继续教育活动,并考核合格。
(二)江苏省特级教师1.承担本学科教学工作,工作业绩突出,任教班级学科成绩在全市居领先水平或成绩提高较快(教研员所任学科平均成绩居全市领先水平或成绩提高较快)。
是师德表率、育人模范、教学专家,在本地区有较大的影响;2.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每年在市以上开设高质量、高水平的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教研员不少于5次);3.每学年开展一次教学示范周活动,向校内外教师开放。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范文(二篇)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范文是指对特级教师的评审细则和标准,用于评定特级教师的职称等级。
具体的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条件要求:特级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一般要求拥有博士学位或更高学历,且具有连续不少于10年的教学工作经验。
2. 专业能力评估:特级教师需要在教学科研方面具备卓越的能力。
评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科研成果等方面。
3. 学术影响力评估:特级教师需要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评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参与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获得的学术荣誉等。
4. 教学管理能力评估:特级教师需要在教学管理方面具备一定的能力。
评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组织和管理能力、教学成果管理和评估能力等。
5. 师德师风评估:特级教师需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评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关心学生等。
以上是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评审细则和标准可能还会因学校和地区的差异而有所调整。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范文(二)参评资格____分从事所申报学科(专业)的教龄____年以上,并具有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且任现职____年以上。
必须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任现职以来,教龄每年加____分,不超过____分。
政治思想____分任教以来,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含优秀教师)称号,____分;省级模范教师等称号,____分;市级优秀教师等称号,____分;县级优秀教师等称号,____分(以上表彰须是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表彰,按最高表彰计分,不重复计算)。
教育教学____分教学引领____分省级“教坛新星”或市级“学科带头人”,____分。
学科成绩____分任现职以来,本人所授学科取得高考成绩前六名(此名次按当年高考班级数的前三分之一推算,如果是小数,按四舍五入取整。
以教务处所发高考奖状为准。
音体美等非高考科目老师名次待定),第一名____分,第二名____分,第三名____分,第四名____分,第五名____分,第六名____分,第六名以后,____分。
“名优教师”考核选拔与奖励制度

“名优教师”考核选拔与奖励制度为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激励、扶持名优教师高位发展,助推名优教师早日成长为特级教师、正高级讲师,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制定本校“名优教师”考核选拔与奖励制度。
第一条名优教师选拔的基本条件1 .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意识和合作精神,坚持上好本专业课程,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 .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在业务上每年研读一至二本教育专著,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好学习体会。
3 .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热忱培养和指导至少I名青年教师,并有具体指导方案和过程安排。
每学年至少开设本校讲座或公开课1次。
4 .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独立承担或参与研究课题,并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开展研究。
5 .每年有1—2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在省级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6 .积极参与本学科教改工作,承担或参与课题研究,促进本学科教学质量提高。
第二条名优教师选拔的基本程序1 .申报人填写《江苏省我校“名优教师”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 .教科研室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学校评审小组。
3 .评审小组进行会议评审,并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4 .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批准,发文公布。
第三条名优教师的组织管理与考核1 .学校成立“名优教师”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科研室,负责“名优教师”的实施管理工作。
2 .名优教师在培养期间,每年须认真填写《江苏省我校“名优教师”培养年度进展表》,并附相关材料,于12月31日前报教科研室,由“名优教师”评审小组进行年度考核。
3 .在结束后1个月内,名优教师须认真填写《江苏省我校“名优教师”培养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材料报教科研室,由“名优教师”评审小组进行考核。
4 .考核结论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则中止培养;年度考核优秀者给予O.1万元奖励,培养期满考核优秀者给予0.5万元奖励。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范本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范本一、教师资格评定的重要性教师资格评定作为选拔优秀教师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特级教师评定更是选拔出了一批优秀的骨干教师,为学校和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
因此,特级教师评定细则的制定至关重要,必须科学合理、公正公平,能够真实反映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二、特级教师评定的基本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特级教师评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2.职业能力为核心原则特级教师评定应以教师的职业能力和业绩为核心,能力的综合评价应能真实反映教师的专业素养。
3.综合评价原则特级教师评定要充分综合考虑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教育教学能力,及其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等方面的贡献。
4.激励与示范作用原则特级教师评定应以激励优秀教师为目标,借助特级教师的示范力量,推动整个教师队伍的进步和提高。
三、特级教师评定细则的主要内容1.个人信息评定细则中应包含教师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教育教学经历等,以确保评定的对象清晰明确。
2.教育教学业绩特级教师评定细则要详细规定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评价标准,包括教学成果、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并提供相应的评价方法和证明材料要求。
3.教育教学能力特级教师评定细则应规定对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评价标准,包括教学设计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方法和手段运用能力等,要求教师提供相关教学案例和教学设计作品等证明材料。
4.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贡献评定细则还应考虑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方面的贡献,如参与教材编写、教研成果、教学方法改进等,评价教师的学科创新能力。
5.师德师风评价特级教师评定细则要求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评价,包括教师的职业操守、教育教学态度、教育教学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的评价,并提供相应的评价方法和证明材料要求。
四、特级教师评定的程序1.评定申请特级教师评定程序应规定教师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方式和要求,确保评定材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及考核表

XX学校级骨干教师考核方案一、考核内容及考评细则(一)师德表现师德表现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二个等级。
骨干教师本人热爱教育,忠于职守,乐于奉献,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师表风范,无任何违反师德师风表现,师德考核为合格。
本学期内教师本人有违法乱纪、从事家教家养、不爱岗敬业以及其他有损于教师形象、违反师德师师风的行为或教师岗位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师德考核不合格,则骨干教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二)岗位履职(30分)岗位履职考核内容包括骨干教师本人承担的教育教学教研效果、本年度获奖情况和教师个人岗位年度考核结果,本项满分30分。
本年度承担所在学校教育教学,其中担任相应学科教学周课时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成绩突出计10分;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业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获国家、省、市和区、校级一等奖分别按10、8、6、4、2计分,二、三等奖分别按其对应项的0.8、0.5折合计分,同一项目同内容获按最高级别最高奖次计分,不重复;获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岗位年度考核优秀计10分,获区级及以上单项优秀或年度考核合格计6分。
以上三个方面分值分别为10分,从三个方面分别计分,不交叉。
(三)示范引领(20分)示范引领考核内容包括承担学校教学示范课、观摩课和指导学生参赛等情况,本项满分20分,从两方面分别记分。
校级示范课或观摩课(公开课)每节5分,区级及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公开课)每节10分。
指导学生参加区级含区级以上竞赛,或发表作品,每次按获奖级别给予5、4、3、2分标准记分。
在校内策划组织一次有质量、有影响的学科活动或辅导的学生及作品在重大开放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每次记1分。
(四)带动辐射(20分)带动辐射考核内容包括承担带徒、支教、培训讲学等工作任务情况,本项满分30分。
指导帮带本校青年教师1-2名,指导青年教师成绩突出,能在校级教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不记分。
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科研任务,区级以上每次记10分,校级每次记5分。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范本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范本一、综合素质1. 专业知识: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熟悉并能准确传授相关教材内容,更新教学内容,跟踪学科前沿,提高自身学科素养。
2. 教学技能: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课堂组织能力和授课技巧,能够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启发式教学和辅导式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
3. 课堂教学效果:教师应能够在课堂上使学生真正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学生能够积极思考和表达,并对所学内容掌握程度较高。
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满意度评价。
4. 讲评能力:教师应具备准确的评价能力,能够针对学生的不同情况,采取个性化的教育教学方式和手段,及时针对学生的问题给予准确的评价,指导学生提高。
5. 师德师风:教师应具备廉洁奉公、爱岗敬业的职业操守,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学生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做到言行一致,成为学生的榜样。
二、教学工作量1. 教学准备:教师应能够按时准备好每次授课的教学设计、课件、教学材料等,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2. 授课质量:教师应在课堂上有条理地授课,按照教学计划和教材要求进行教学,注重课堂互动,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合作能力。
3. 作业批改:教师应及时、认真地批改学生的作业,对学生的错题进行解析和讲解,指导学生进行复习和巩固。
4. 考试组织:教师应按照学校的考试安排和要求,组织好考试工作,及时完成成绩录入和统计工作,并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
5. 成绩录入:教师应按照学校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录入学生成绩,确保成绩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教育教学研究1. 学科研究:教师应关注学科的最新研究进展,积极参与学科研究活动,进行学科教学的深度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中。
2. 教材研究:教师应研究学科教材的编写和使用情况,探讨教材的教学思路和方法,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对教材内容进行适度调整和完善。
3. 教学研究:教师应积极开展课堂教学研究,关注学生的学习特点和需求,探索适合学生学习的有效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名特优教师(教学类)评比、考核、奖励办法

某某中学名特优教师(教学类)评比、考核、奖励办法(讨论稿)2011年1月指导思想为加快学校走内涵、特色发展之路,鼓励教师走名师之路,衔接江阴市、无锡市德育类名特优教师评选,特制定本办法。
荣誉名称青阳中学教学新秀、青阳中学教学能手、青阳中学学科带头人、青阳中学名教师。
参评对象青阳中学教学第一线教师(含中层干部、校级领导)。
评定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本科学历,普通话二级乙等(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计算机合格。
3.近两学期教务处“六认真”督导评估等级都在B级及以上。
二、青阳中学教学新秀条件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取得江阴市青年教师三年“达标”证书,中学二级教师(含二级教师)职称以上;2.能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符合下列条件者:⑴有较高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水平,近两学期综合考评C级及以上;⑵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较显著。
学生问卷调查满意率不低于75%;3.能认真学习教学理论,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⑴近两年参与研究并结题一项校级个人课题;⑵有2篇江阴市一等奖(或无锡市二等奖、省三等奖)获奖论文。
4.近两学年有2次校级以上(含校级)公开教学、讲座、报告交流或评优(比武)课获奖经历。
三、青阳中学教学能手条件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达到基本条件,取得青中教学新秀称号两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含一级教师)职称以上者。
2.能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符合下列条件者:⑴有较高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水平,近两学期综合考评B级及以上;⑵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较显著。
学生问卷调查满意率不低于80%3.能认真学习教学理论,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⑴近两学年参与研究一项校级以上教学类课题(江阴市、无锡市教师专项课题以结题证书颁给者姓名为准,省级及以上课题以被选用的过程及结题材料署名为准);⑵主持研究并结题一项校级个人课题且合作者不少于2人;⑶有2篇无锡市级一等获(或省二等奖)以上论文。
首届星级名师考核评分细则(附件5)

首届“星级名师”考核评分细则根据《 星级名师管理办法》精神,为加强我县名师队伍建设, 切实搞好南溪县首届“星级名师”的遴选工作,真正体现“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评分办法(一) 考核时段:考核申报教师近3年(即20XX 年下期至20XXX 年上期以来)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对申报教师所提供的材料(限 20XX 年以来,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进行量化评分。
二、考核评分标准(一)基本素质( 10 分)1 、学历(只记最高学历分,双专科学历视同本科学历)。
小学: 初中: 高中:小学、分、 1分。
2、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 1分,高级职称 2分。
3、普通话等级:二甲 0.5 分,一乙 1分,一甲 2分。
4 、信息技术等级(以下两种考试,只按其中最高级别记分):( 1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初级 0.5 分,中级 1分。
(2)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D 级0.5分,C 级1分,B 级2分。
5 、年度考核优秀:一次记 1 分( 2003 年以来)。
设基本素质得分为a 。
a=i0 x (该项得分/该项最高总分)。
(二)各种荣誉称号( 15 分。
下列五项,每项均只记最高级别 分)1 、各级青年骨干教师:县级 3 分,市级 5 分,省级 7 分。
2、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 教育工作者(含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人才示范岗)、德育(工作)先进 个人(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 个人、未专科毕业 2 分,本科毕业 4分,研究生毕业 6 分; 本科毕业 2 分,研究生毕业 6 分; 研究生进修班结业 2 分,研究生毕业 6 分。
初中本科及以下学历取得研究生进修班结业证分别加 2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先进个人、少先队优秀辅导员、优秀教研工作者、科研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含党员示范岗)、先进党务工作者、 “两基 ”(两全)工作先进个人、幼儿教育先进个人(此 类先进只记其中一种最高级别分):(1 )部门:县级 3 分,市级 5 分,省级 7 分,国家级 9 分。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范本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范本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角色,他们承担着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的重要任务。
评价教师的优秀程度对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推动教育改革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优秀教师评分细则的范本,以供参考。
一、教学能力评分细则1. 教学目标设定- 目标明确、合理,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 目标与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突出核心知识和能力培养。
2. 教学内容组织- 内容清晰、完整,符合教材要求。
- 内容与学生实际联系紧密,注重启发性和独立思考。
3. 教学方法选择- 方法多样、合理,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 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
4. 教材使用情况- 教材使用准确、全面,注重引导学生运用教材进行学习。
- 能够在教学中补充适当的教学素材,丰富教学内容。
5. 学生参与情况- 能够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互动,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 鼓励学生主动思考和表达,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6. 教学评价方式- 评价方式科学、全面,能够准确反映学生学习情况。
- 能够及时给予学生反馈,指导学生提高学习效果。
二、教育态度评分细则1. 班级管理- 积极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
- 维护班级纪律,保持良好的学习氛围。
2. 师生关系- 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和需求。
- 与学生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建立平等、尊重的关系。
3. 对学生的激励与关注- 对学生的成绩和进步给予及时、恰当的赞扬和鼓励。
- 对学生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关注和帮助。
4. 情感沟通- 能够体察学生的情感需求,给予适当的安慰和支持。
- 善于运用言语和行为,建立与学生的情感联系。
5. 沟通与合作能力- 与同事、家长和学生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
- 能够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与同事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三、教育专业发展评分细则1. 教育理论知识- 掌握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能够将其运用于教学实践。
- 对教育的相关理论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和研究。
2. 学科研究和创新能力- 能够积极参与学科研究,关注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范本(2篇)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范本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角色,他们承担着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的重要任务。
评价教师的优秀程度对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推动教育改革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优秀教师评分细则的范本,以供参考。
一、教学能力评分细则1. 教学目标设定- 目标明确、合理,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 目标与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突出核心知识和能力培养。
2. 教学内容组织- 内容清晰、完整,符合教材要求。
- 内容与学生实际联系紧密,注重启发性和独立思考。
3. 教学方法选择- 方法多样、合理,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 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
4. 教材使用情况- 教材使用准确、全面,注重引导学生运用教材进行学习。
- 能够在教学中补充适当的教学素材,丰富教学内容。
5. 学生参与情况- 能够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互动,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 鼓励学生主动思考和表达,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6. 教学评价方式- 评价方式科学、全面,能够准确反映学生学习情况。
- 能够及时给予学生反馈,指导学生提高学习效果。
二、教育态度评分细则1. 班级管理- 积极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
- 维护班级纪律,保持良好的学习氛围。
2. 师生关系- 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和需求。
- 与学生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建立平等、尊重的关系。
3. 对学生的激励与关注- 对学生的成绩和进步给予及时、恰当的赞扬和鼓励。
- 对学生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关注和帮助。
4. 情感沟通- 能够体察学生的情感需求,给予适当的安慰和支持。
- 善于运用言语和行为,建立与学生的情感联系。
5. 沟通与合作能力- 与同事、家长和学生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
- 能够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与同事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三、教育专业发展评分细则1. 教育理论知识- 掌握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能够将其运用于教学实践。
- 对教育的相关理论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和研究。
2. 学科研究和创新能力- 能够积极参与学科研究,关注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
省特级教师考核标准量化表

省特级教师考核标准量化表
备注:1.各项计分均为本学年(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止)获得;
2.论文、比赛等所有奖项须政府或教育系统颁发,不包括各类学会、协会。
第一层次考核标准量化表
备注:1.各项计分均为本学年(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止)获得;
2.论文、比赛等所有奖项须政府或教育系统颁发,不包括各类学会、协会。
第二层次考核标准标准量化表
备注:1.各项计分均为本学年(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止)获得;
2.论文、比赛等所有奖项须政府或教育系统颁发,不包括各类学会、协会。
名优人才考核实施办法

名优人才考核实施办法为充分发挥我校名优骨干人才的带头示范作用,促进名优骨干人才专业发展,根据《江苏省特级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提高教育系统名优骨干人才待遇实施办法》和《教育系统名优人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经教育主管部门评选产生的教学系列和管理系列名优人才。
教学系列名优人才包括:在职省特级教师,任期内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
管理系列名优人才包括:在职市名校长、优秀校长,县名校长、名校长培养对象。
今后,经评选产生新的教学和管理系列名优人才,一并列入考核。
二、考核周期市级教学系列名优人才任期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执行,县级名优人才任期2年。
任期内教育系统名优人才每学年考核一次。
三、考核组织省特级教师、县名教师、市(县)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和管理系列名优人才由县教育局与学校,以及局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考核;县骨干教师、市(县)教坛新秀由学校和局相关部门组织考核。
学校建立考核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校现职名优人才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一)教学系列名优人才1.师德和工作表现。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带头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无涉及师德失范有效举报。
爱岗敬业,服从学校分工,积极配合学校工作,积极承担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所分配的各项任务,每学期在学生和家长评议中满意度达90%以上。
上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工作量。
坚持教育教学一线,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或超过《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量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或本校教师平均工作量。
担任教育行政干部的名优人才,教学工作量应达到如下标准:正校级领导应不少于本校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四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90节;副校级领导应不少于本校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三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100节;中层管理人员应不少于本校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二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不少于100节。
特级教师工作室考评方案

淮安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考核表(职业学校)(2019-2020学年度)
所在县区市直学校
单位江苏省淮阴商业学校
姓名刘凤
任教学段中职
任教学科建筑
人才类别江苏省特级教师
填表时间2020.09
淮安市教育局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职业教育学校“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特级教师考核使用。
2.本表内容按要求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具有代表性。
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但表格末页请勿变动。
表格请用A3纸印制,骑马装订。
3.表中各类时间一律用6位数字表示,其中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如:“1965.02”。
4.“填表人”必须为本人签名。
填写本表即视为信守承诺。
附件3
江苏省中小学在职特级教师情况调查表
县区(单位)盖章:填表人: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退休的省特级教师一并统计,并在备注栏中标明退休时间,如2020.03。
邗江区名师考核细则

邗江区名师考核细则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扬邗教人[2021]008号―――――――――――――――――――――――――――关于组织实施邗江区名师第三轮考核和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各中心中小学、幼儿园,区属学校:为贯彻落实扬邗政发?2021?56号文件《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深入实施“名师工程”,加强名师队伍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其师德表率、教学示范、学术引领等作用,激励广大名师与时俱进,不断进取,始终保持并体现与名师称号相符合的综合素质,鼓励其向更高层次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第三轮名师考核工作,并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名师津贴。
一、名师是指已被评为省特级教师,区及以上名校长、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学骨干、教坛新秀等称号的骨干教师。
二、每一名师按最高类别进行考核。
其中,市级以上名师参加市教育局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的考核,区级名师由区教育局组织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管理、教学实绩、教研科研、示范指导、继续教育等,具体内容详见名师业务考核细则(试行)。
三、名师考核等第定为合格、不合格两档。
名师业务考核1细则中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单项不合格者,该名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将不予发放名师津贴。
四、教育教学一线名师经考核合格者,对省特级教师,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每年发放津贴10000元,在城区学校工作的每年发放津贴5000元;对扬州市名校长和扬州市学科带头人,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每年发放津贴4000元,在城区学校工作的每年发放津贴2000元。
对扬州市教学骨干、邗江区名校长和邗江区学科带头人,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每年发放津贴2000元,在城区学校工作的每年发放津贴1000元。
对扬州市教坛新秀、邗江区教学骨干,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每年发放津贴1000元,在城区学校工作的每年发放津贴500 元。
对邗江区教坛新秀,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每年发放津贴400元,在城区学校工作的每年发放津贴200元。
获得不同级别称号的名师,其津贴发放按最高标准执行,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