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高空抛物案件的法律适用分析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刑罚适用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刑罚适用随着城市化进程和高层建筑的增加,高空抛物行为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这种行为不仅对行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而且破坏城市环境和公共设施。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法律对高空抛物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围绕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刑罚适用展开讨论。
一、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高空抛物行为破坏社会安宁和公共秩序,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对其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惩处。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高空抛物,投掷危险物质,致使他人受到重伤、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这表明高空抛物行为如果导致他人受重伤或死亡,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
此外,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携带、使用炸药、易爆物、枪支、弹药的,或者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如果高空抛物行为涉及非法持有、使用危险物质,或者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此外,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如果高空抛物行为导致公共设施、私人财产被毁坏,也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高空抛物行为的刑罚适用对于从事高空抛物行为的人员,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可以适用不同的刑罚形式。
刑法规定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
在高空抛物行为中,如果导致他人受到重伤或死亡,将一般适用有期徒刑。
在确定具体刑期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后果等因素进行量刑。
另外,如果高空抛物行为涉及非法持有、使用危险物质,或者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可以适用刑法规定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同样,在确定刑罚形式和刑期时,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
关于高空抛物的案例、法律分析和法律后果分析
关于高空抛物的案例、法律分析和法律后果分析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行为,不仅会给他人带来伤害和财产损失,还会对城市环境和公共安全造成影响。
为了惩治这种违法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了高空抛物罪。
下面列举五个高空抛物罪的案例,并分别进行法律分析和法律后果分析。
1.案例一:某小区居民李某从楼上扔下一块砖头,将楼下停放的车辆砸坏,车主要求赔偿。
法院判决认定李某构成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律分析:在这个案例中,李某从高空扔下砖头,造成了他人财产损失,符合高空抛物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规定,高空抛物罪属于危险犯,只要实施了高空抛物行为,并且对他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财产安全造成了现实危险,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后果分析:在本案中,李某被判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这个判决结果是对其犯罪行为的惩罚,也是对其违法行为的处罚。
同时,这个判决也警示人们要遵守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避免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的发生。
2.案例二:某男子在小区内乱扔垃圾,被小区保安当场抓住并报警。
当地警方经过调查后将其拘留五天。
法律分析:在这个案例中,该男子的行为构成了高空抛物罪中的“乱扔垃圾”行为。
虽然他并没有直接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但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给公共卫生和社会环境带来了潜在危害。
因此,警方有权对其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罚。
法律后果分析:在该案中,该男子被拘留五天是对其违法行为的惩罚,也是对其对社会和他人的责任感缺失的惩罚。
同时,这个案件也提醒人们要尊重社会公德和环保意识,共同维护我们的家园和生活环境。
3.案例三:某女子在高层住宅楼阳台晾晒内衣裤时,被风吹落至楼下草坪上,导致路人受伤。
法院审理认为该女子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律分析:在该案中,该女子的行为构成了高空抛物罪中的“高空晾晒物品”行为。
她因为疏忽大意而将内衣裤等物品从高楼阳台吹落至楼下草坪上,导致路人受伤,严重影响了公共安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高空砸物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20年6月,某市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砸物事件。
当日,该小区居民李某在家中装修时,不慎将一块瓷砖从阳台高空坠落,砸中了楼下行人张某,导致张某头部受伤,住院治疗。
经鉴定,张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张某遂将李某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3万元。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李某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三、案例分析1.李某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李某在装修过程中,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瓷砖从高空坠落,造成张某受伤。
李某的行为存在过错,且与张某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李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然而,物业公司未对小区居民进行高空抛物安全教育,也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
因此,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2万元;物业公司承担补充责任,赔偿张某人民币1万元。
五、法律启示本案的发生给我们带来了以下几点启示:1.高空抛物行为具有极高的危险性,容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因此,居民在生活中应当加强安全意识,避免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
2.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加强对小区居民的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
3.居民在装修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装修过程中发生高空抛物事件。
法律热点案例评论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某高空抛物案作为近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案例,其背后反映出我国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面临的困境和挑战。
该案基本情况如下:某小区一住户从高空抛下一个酒瓶,致一过路行人头部受伤。
事发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抓获抛物者。
经鉴定,行人头部受伤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以高空抛物罪判处抛物者有期徒刑一年。
二、案件分析1. 高空抛物罪的法律适用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条款明确了高空抛物罪的法律适用。
在本案中,抛物者从高空抛掷酒瓶,造成他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
2. 案件审理中的争议本案在审理过程中,部分群众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认为刑罚过轻。
对此,有以下几点原因:(1)高空抛物罪的法律适用存在模糊地带。
虽然《刑法》对高空抛物罪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如何界定“情节严重”仍存在争议。
(2)高空抛物案件取证困难。
高空抛物事件往往发生在瞬间,现场没有目击者,给案件调查带来很大难度。
(3)刑罚过轻可能引发社会不满。
由于高空抛物事件频发,群众对此类案件的判决结果较为敏感,对刑罚过轻可能产生不满情绪。
三、启示与反思1. 完善高空抛物罪的法律适用针对高空抛物罪的法律适用模糊地带,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1)明确“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提高高空抛物罪的刑罚力度。
(2)加强对高空抛物行为的调查取证,提高案件侦破率。
(3)加大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2. 加强高空抛物案件的侦破与审理(1)提高警方对高空抛物案件的重视程度,加强侦查力量。
(2)创新侦查手段,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案件侦破率。
(3)加强法院审理高空抛物案件的专业性,确保判决公正。
3. 社会共治,形成防范高空抛物的合力(1)加强小区物业的管理,提高小区居民的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高空抛物举报机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高空抛物案件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高空抛物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德,也触犯了法律法规。
本文旨在分析高空抛物案件的法律适用,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二、高空抛物案件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条款明确了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高空抛物,情节恶劣的;”该条款明确了高空抛物行为的行政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条款明确了高空抛物行为侵权责任的承担。
三、高空抛物案件的法律适用分析1.高空抛物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认定高空抛物行为需满足以下条件:(1)行为人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2)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2.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对于高空抛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刑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等。
3.高空抛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
4.高空抛物行为的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高空抛物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1)赔偿损失;(2)恢复原状;(3)赔礼道歉;(4)消除危险;(5)排除妨碍。
通过案例分析研究法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是社会规范的一种,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
通过案例分析研究法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文,提高法律意识,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本文将以“某市某小区高空抛物事件”为例,分析相关法律规定,探讨法律在解决此类事件中的作用。
二、案例分析1. 案件背景某市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一住户从楼上扔下一个啤酒瓶,导致楼下一位过路行人头部受伤。
经调查,该啤酒瓶为住户张某所有。
事发后,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张某的法律责任。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其他人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其他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张某作为建筑物(小区住宅)的所有人,在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空抛物的情况下,导致他人受伤,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3. 法律适用(1)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张某高空抛物的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构成犯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张某高空抛物的行为导致受害人受伤,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
4. 案件处理经法院审理,认定张某高空抛物的行为构成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同时,张某还需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五万元。
三、案例分析总结1. 法律意识的重要性通过本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高空抛物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还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这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权益。
2. 法律在解决纠纷中的作用在处理高空抛物事件时,法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案例高空抛物(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高空抛物不仅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还可能构成犯罪。
本文旨在分析高空抛物事件的法律责任,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探讨。
二、高空抛物事件的法律责任1. 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据此,高空抛物事件中,抛物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高空抛物事件中,抛物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刑事责任。
3. 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高空抛物事件中,抛物人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等处罚。
三、案例分析1. 案例一: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案情简介:某小区居民李某因邻里纠纷,从高空抛掷花盆,导致路人赵某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李某承认抛掷花盆的事实。
判决结果:法院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分析:本案中,李某从高空抛掷花盆,导致路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刑事处罚。
2. 案例二:高空抛物致人受伤案案情简介:某小区居民张某因装修噪音,与邻居发生争执。
某日,张某从高空抛掷砖块,导致邻居陈某头部受伤。
经调查,张某承认抛掷砖块的事实。
判决结果: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分析:本案中,张某从高空抛掷砖块,导致邻居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刑事处罚。
3. 案例三:高空抛物损害财物案案情简介:某小区居民王某因装修噪音,与邻居发生争执。
法律案例分析高空抛物(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本案例选取了一起典型的高空抛物事件,旨在通过对该事件的法律分析,探讨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预防和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案例描述:某日下午,我国某城市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
一位居民在楼顶将一个装满硬币的塑料袋从四楼扔下,硬币散落至楼下行人道上。
恰巧,一位老人经过此处,被散落的硬币绊倒,导致腿部骨折。
事发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最终查明了抛物者的身份。
二、法律分析1.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抛物者作为建筑物使用人,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抛物者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抛物者的行为导致老人腿部骨折,构成故意伤害,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 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其不存在过错,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案例分析1. 高空抛物行为的危害性高空抛物行为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不仅会造成人身伤害,还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在本案中,抛物者的行为导致老人腿部骨折,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损失。
2. 法律责任追究的必要性追究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助于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潜在的抛物者起到震慑作用。
高空抛物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国法律对高空抛物行为有明确的规定,但实际执行中仍存在诸多困难。
本文以一起典型的高空抛物案件为例,分析高空抛物法律案件的特点、难点及解决路径。
二、案件概述某小区居民楼发生高空抛物事件,导致一名路过的小孩头部受伤。
经调查,抛物者系该小区业主,因邻里纠纷产生矛盾,遂将物品从阳台抛下。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将抛物者抓获。
法院审理后,判决抛物者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并处以罚金。
三、案件特点1. 主体多样:高空抛物案件涉及的主体包括抛物者、受害者、物业公司、业主等,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
2. 证据收集困难:高空抛物案件往往发生在高空,现场难以找到直接证据,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难度。
3. 损害后果严重:高空抛物行为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
4. 社会影响恶劣:高空抛物事件容易引发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稳定。
四、案件难点1. 证据认定困难:高空抛物案件现场难以找到直接证据,仅凭目击者证言难以认定抛物者身份。
2. 侵权责任难以确定:由于抛物者身份不明,导致侵权责任难以确定。
3. 侵权赔偿难以落实:即使确定了侵权责任,由于抛物者赔偿能力有限,侵权赔偿难以落实。
五、解决路径1. 加强证据收集:公安机关应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监控录像、无人机侦查等,加强对高空抛物案件的证据收集。
2. 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故意高空抛物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高法律震慑力。
3. 明确侵权责任:在侵权责任认定上,应根据抛物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合理分配责任。
4. 完善赔偿机制:建立高空抛物专项赔偿基金,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
5.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高空抛物危害,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六、案例分析本案中,抛物者因邻里纠纷产生矛盾,故意高空抛物致人受伤。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抛物行为的故意性、损害后果的严重性等因素,依法判决抛物者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生活法律案例事件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空抛物事件频发,不仅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案即是一起典型的高空抛物致人损害事件,涉及民事侵权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案情简介2019年5月10日,某市某小区居民张某(男,60岁)在家中休息时,突然被从高空坠落的物品击中头部,导致颅骨骨折,伤势严重。
经调查,坠落的物品系该小区16楼住户李某(男,35岁)在阳台上晾晒的衣物。
李某在事发后主动投案,并承认了高空抛物的行为。
三、法律分析1. 民事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李某的高空抛物行为直接导致了张某的人身损害,李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
李某在阳台晾晒衣物时,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导致衣物在风力作用下脱落,造成张某的人身损害。
李某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2)李某的行为与张某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李某的高空抛物行为直接导致了张某的人身损害,二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3)李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李某作为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李某的高空抛物行为情节严重,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
(1)李某的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李某在阳台晾晒衣物时,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导致衣物脱落,造成张某的人身损害。
李某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李某的行为情节严重。
李某的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了张某的严重伤害,且在事发后主动投案,认罪态度较好。
(3)李某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李某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四、判决结果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刑事法律热点案例及分析(3篇)
高空抛物事件作为刑事法律热点问题,不仅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通过分析案例,本文提出了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执法力度、建立联动机制等对策建议,以期为预防和打击高空抛物行为提供参考。
(注:本文案例为虚构,旨在说明高空抛物事件的相关法律问题。)
第2篇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刑事法律领域涌现出许多具有代表性的热点案例。这些案例不仅反映了我国刑事法律的最新发展,也揭示了法律实践中的问题与挑战。本文将选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刑事法律热点案例,对其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刑事法治建设提供借鉴。
(2)雇主在此次火灾中的责任。雇主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管理疏漏,应承担一定责任。然而,在刑法中,雇主并非直接责任人,其责任主要体现为民事赔偿。
2. 案例启示
(1)加强对家政服务业的监管。此次案件暴露出家政服务业在人员招聘、培训、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家政服务业的监管,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保障雇主和家政人员的安全。
1. 加强对刑法适用的研究,明确法律界限。
2. 加强对司法实践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3. 加强对公民的法律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4. 完善刑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总之,刑事法律热点案例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推进我国刑事法治建设。
第3篇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刑事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一些热点案例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本文将以近期发生的几个刑事法律热点案例为切入点,对其进行分析,以期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司法公正。
四、案例三:杭州保姆纵火案后续
在杭州保姆纵火案发生后,相关部门对涉事保姆进行了调查,并对其进行了刑事处罚。然而,案件引发的争议并未平息。
法律经典案例高空抛物(3篇)
第1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空抛物事件也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高空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违法行为。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法律经典案例——高空抛物案为例,探讨高空抛物的法律问题及其处理。
一、案例背景2018年某月,某市某小区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
某日,该小区一居民从家中将一只装满垃圾的塑料袋从阳台扔下,不幸砸中了正在楼下的行人李某。
李某头部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脑震荡。
经调查,塑料袋中装有砖块、玻璃碎片等硬物,对李某造成了严重伤害。
李某遂将抛物者及其家属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
二、案件审理1. 审理法院该案由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
2. 审理过程(1)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为某小区居民张某,其家中阳台距离地面约10米。
张某承认从阳台将垃圾袋扔下,但辩称自己并不清楚垃圾袋中装有砖块、玻璃碎片等硬物。
(2)法院认为,张某作为抛物行为人,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张某辩称自己并不清楚垃圾袋中装有硬物,但根据其自述,其在扔垃圾前已打开垃圾袋查看,因此其辩解不符合事实。
(3)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
三、法律分析1. 高空抛物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张某从阳台将垃圾袋扔下,造成李某受伤,符合高空抛物行为的构成要件。
2. 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张某作为抛物行为人,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作文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案例以一起高空抛物事件为背景,分析法律在此类事件中的作用及处理方式。
二、案例简介2019年某日,某小区居民李某在家中阳台向楼下扔下一个装有垃圾的塑料袋,不幸砸中正在楼下玩耍的儿童小王。
小王头部受到撞击,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小区居民纷纷指责李某,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分析1. 侵权责任法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本案中,李某作为阳台的占有人,对其抛掷的垃圾造成的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2. 举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本案中,李某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没有过错。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高空抛物事件往往难以确定具体抛掷者,李某难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3. 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若能证明李某与其他人共同实施了抛掷垃圾的行为,则相关人员应承担连带责任。
4. 民事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等规定,李某需赔偿小王的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若李某的抛掷行为构成犯罪,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四、案例分析1. 法律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作用本案中,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为处理高空抛物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对李某的追责,提醒广大居民提高安全意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 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本案中,李某因高空抛物行为导致小王死亡,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案例分析遴选题目(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背景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2022年3月,某市某小区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导致一岁幼儿受伤。
事件发生后,小区业主和物业管理部门对责任归属产生了分歧,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案例将以此事件为切入点,分析高空抛物事件的法律责任。
二、案情简介2022年3月10日,某市某小区一户业主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从楼上抛下一个玩具,正好砸中楼下玩耍的一岁幼儿小明。
小明被砸后,头部受到重创,紧急送往医院治疗。
经诊断,小明患有脑震荡,需进行进一步治疗。
事发后,小区业主和物业管理部门对责任归属产生了分歧,一方面,受害者家属要求抛物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另一方面,物业管理部门表示,已尽到管理职责,要求受害者家属自行承担损失。
三、案例分析1.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性质高空抛物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本案中,抛物者侵害了小明的生命健康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责任承担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抛物者作为抛物行为的直接实施者,应承担主要责任。
同时,物业管理部门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有义务对小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若物业管理部门在事件发生前未能尽到管理职责,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责任承担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案例热点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空抛物事件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高空抛物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德,更是触犯了法律。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高空抛物案为例,分析此类案件的热点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
二、案例概述某日,一居民小区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
被害人小李在楼下行走时,被从楼上抛下的一个花盆击中头部,造成严重伤害。
经调查,该花盆系小区某住户所为。
警方随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将其依法刑事拘留。
三、案例分析1. 高空抛物案的法律适用(1)刑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故意从高空抛掷花盆,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符合高空抛物罪的构成要件。
(2)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高空抛物、乱扔垃圾等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 高空抛物案的热点问题(1)高空抛物罪的认定标准高空抛物罪的认定标准包括:行为人故意从高空抛掷物品;抛掷的物品具有危险性;抛掷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高空抛物罪时,需要综合考虑抛掷物品的种类、重量、抛掷高度、抛掷时间、抛掷地点、抛掷人的主观故意等因素。
(2)高空抛物案件的取证难点高空抛物案件的取证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现场勘查困难,高空抛物往往发生在瞬间,现场痕迹难以保留;二是监控设备有限,部分小区的监控设备无法覆盖高空抛物区域;三是群众举证能力有限,很多受害人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高空抛物行为。
(3)高空抛物案件的赔偿问题高空抛物案件中的赔偿问题主要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在赔偿过程中,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损失,而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可能拒绝赔偿或赔偿不足。
四、法律对策1. 完善法律法规(1)细化高空抛物罪的构成要件,明确抛掷物品的种类、重量、抛掷高度等标准。
民法典高空抛物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日益增多,高空抛物事件也频繁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规范高空抛物行为,维护社会秩序,我国《民法典》对高空抛物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对民法典高空抛物法律规定进行详细分析。
一、高空抛物法律概念高空抛物,是指从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以及其他高空物体上抛掷物品的行为。
这种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还可能引发财产损失。
二、民法典高空抛物法律规定概述1.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其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追偿。
”3.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4.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三、高空抛物法律责任分析1. 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高空抛物行为构成侵权责任。
侵权人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赔偿损失: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合理费用。
(2)赔礼道歉:侵权人应当向受害人赔礼道歉。
(3)承担其他责任: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侵权人可能需要承担其他责任。
2. 补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空中抛物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8年7月20日,我国某市发生一起空中抛物致人死亡的悲剧。
当晚,市民李某在家中看电视时,突然从高空抛下一只酒瓶,砸中正在楼下散步的市民张某。
张某当场倒地,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调查,抛物者系李某邻居,因两家因邻里纠纷发生口角,李某一时冲动,将酒瓶抛出。
二、案件争议焦点1. 空中抛物行为的法律定性2. 抛物者的法律责任3. 受害者的救济途径三、法律分析1. 空中抛物行为的法律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李某从高空抛掷酒瓶,造成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
2. 抛物者的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对其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民事责任:李某的行为给张某的家属造成了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李某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张某家属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
3. 受害者的救济途径(1)刑事自诉:张某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
(2)民事诉讼:张某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某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张某家属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同时,法院判决李某向张某家属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空中抛物致人死亡案件。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 抛物者的主观故意:李某在邻里纠纷中,因一时冲动,从高空抛掷酒瓶,其行为具有明显的故意。
2. 抛物行为造成的后果:李某的抛物行为导致张某死亡,其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
3. 受害者的权益保护: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保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热点法律案例事件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空抛物事件频发,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高空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违法行为。
2021年,某市发生了一起因高空抛物导致严重伤害的案例,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例简介2021年5月,某市某小区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
被害人王某在小区楼下行走时,被从楼上抛下的一个重物击中头部,造成重伤。
经调查,抛物者为该小区住户李某。
由于李某的抛物行为严重危害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
三、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李某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案件特点(1)社会影响大:本案涉及高空抛物这一社会热点问题,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2)伤害程度严重:被害人王某受到的损害严重,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痛苦。
(3)案件性质恶劣:李某的行为不仅危害了他人的人身安全,还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3. 案件启示(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高空抛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2)强化执法力度:加大对高空抛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3)完善物业管理: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督,确保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4)提高公众道德素质:倡导文明行为,引导公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结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高空抛物导致的严重伤害案件,充分暴露了高空抛物这一社会问题的严重性。
通过分析本案,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加强高空抛物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重要性,以及提高公众道德素质的必要性。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2篇一、案例背景2016年11月3日,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东京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
(整理)高空抛物案件的法律适用分析
高空抛物案件的法律适用分析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少经济发达地区的法院均遇到了一定数量的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以下简称高空抛物案件)。
但是由于缺乏科学的法律适用方法,各地法院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往往迥然不同,甚至连学术界对此也是观点不一,从而极大的削弱了法律的确定性。
笔者在本文当中拟以德国通行的法律适用方法——归人法作为主要分析框架,对于高空她物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一个较为详细的分析。
一、高空抛物案件的偏求权基础分析按照德国归人法的分析思路,对于高空抛物案件的解决之道,最为重要的就是找到合适的法律基础,亦即原告诉讼请求可以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
目前各地法院及学术界对于高空抛物案件所应适用的法律基础主要提出以下三个:第一,《民法通则》第126条关于建筑物责任的规定;第二,《民法通则》第132条关于公平责任的规定;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4条关于共同危险行为的规定。
此外,还有学者提出,高空抛物案件最好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不予受理。
下面就让我们一一检验上述四个法律基础能否解决高空抛物案件所带来的法律难题。
(一)(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适用问题《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是民事案件的可受理性问题,其包括四个前提要件,分别为: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高空抛物案件当中,存在争议的主要是第二个要件,即是否满足“明确的被告”要求。
因此在这里,我们需要明确的问题是:高空抛物案件当中可能造成抛掷物危险的业主是否属于“明确的被告”?对于“明确的被告”目前主要有两种解释。
一种观点认为: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与案件有直接关系的被告。
其主张: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益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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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案件的法律适用分析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少经济发达地区的法院均遇到了一定数量的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以下简称高空抛物案件)。
但是由于缺乏科学的法律适用方法,各地法院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往往迥然不同,甚至连学术界对此也是观点不一,从而极大的削弱了法律的确定性。
笔者在本文当中拟以德国通行的法律适用方法——归人法作为主要分析框架,对于高空她物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一个较为详细的分析。
一、高空抛物案件的偏求权基础分析按照德国归人法的分析思路,对于高空抛物案件的解决之道,最为重要的就是找到合适的法律基础,亦即原告诉讼请求可以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
目前各地法院及学术界对于高空抛物案件所应适用的法律基础主要提出以下三个:第一,《民法通则》第126条关于建筑物责任的规定;第二,《民法通则》第132条关于公平责任的规定;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4条关于共同危险行为的规定。
此外,还有学者提出,高空抛物案件最好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不予受理。
下面就让我们一一检验上述四个法律基础能否解决高空抛物案件所带来的法律难题。
(一)(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适用问题《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是民事案件的可受理性问题,其包括四个前提要件,分别为: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高空抛物案件当中,存在争议的主要是第二个要件,即是否满足“明确的被告”要求。
因此在这里,我们需要明确的问题是:高空抛物案件当中可能造成抛掷物危险的业主是否属于“明确的被告”?对于“明确的被告”目前主要有两种解释。
一种观点认为: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与案件有直接关系的被告。
其主张: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益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
因此,“明确的被告”也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被告。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明确的被告”是指身份明确的被告,即:只要原告在起诉状中列明被告的基本情况,并提交反映被告准确身份的证据,就可以视作“明确的被告”。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有二。
第一,从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的角度出发,《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1、2两款对于起诉条件中原告和被告的要求使用了不同的表述。
对于原告的要求,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对于被告的要求则仅仅需要“明确”,因此,如果将“明确的被告”同样解释为“与案件有直接关系的被告”违反《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1、2款的体系设置。
第二,从目的解释的角度出发,以没有明确的被告为由对高空抛物案件受害人的起诉不予受理,将在无形中剥夺了受害人的诉权,同时也违背现代国家“司法最终解决”的理念。
回到高空抛物案件当中,我们发现,案件的原告一般均在起诉状中列明了各个被告的基本情况,并且提交了能够反应被告准确身份的证据,符合前述第二中“明确被告”的解释。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高空抛物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二)《民法通则》第126条的适用问题《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对于高空抛物案件来说,《民法通则》第126条能否作为正确适用的法律基础主要取决于该条款当中的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这一前提要件能否得到满足。
因此在这里,我们需要明确的问题是:高空抛物是否属于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
对于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同样有两种解释。
一种观点认为:对于一座建筑物上坠落下来的物,不管是投掷的也好、倾注的也好,悬挂物或者搁置物坠落也好,都是建筑物中的物坠落所致损害。
因此,对于《民法通则》第126条当中的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应当扩张解释为一切物件坠落。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悬挂物、搁置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属于建筑物的物件致人损害;而抛掷物致人损害则属于人的行为致人损害。
虽然抛掷物致人损害的直接标的是物,但其根本原因是人的行为,是侵权人利用物致人损害。
因此,对于《民法通则》第126条当中的搁里物、悬挂物脱落、坠落不能进行扩张解释。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除了前述几点之外还在于:扩张解释是指法条文义过于狭窄,不足以表示立法真意,而通过扩张法律条文的文义,以求正确阐释法律内容的解释方法。
一般来说,扩张解释虽可扩大文义的范围,但不得超过法条可能的文义。
因此将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定义为一切物件坠落,而无论其是基于人的行为还是自然原因,超越了法律解释的范围,不符合法律解释的一般规则。
回到高空抛物案件当中,由于受害人的损害由加害人的抛掷行为造成,与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不同,因此笔者认为,高空抛物不属于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民法通则》第126条不能作为高空抛物案件的法律基础。
(三)《民法通则》第132条的适用问题《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对于高空抛物案件而言,《民法通则》第132条(亦即公平责任)能否作为正确适用的法律基础主要取决于该条款当中“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这一前提要件能否得到满足。
因此在这里,我们需要明确的问题是:高空抛物案件的当事人对于损害的造成是否都没有过错。
对于过错的概念同样有两种主要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过错在本质上是一种应受非难的个人心理状态,该主张被称为主观说。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过错并非在于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具有应受非难性,而在于行为具有应受非难性,行为人的行为如果不符合某种行为标准即构成过错。
笔者认为在实务操作当中,我们应当采取兼容并蓄的态度。
对于故意和放任的过错,采用主观心理分析,不但可行而且更有利于发挥民事责任的遏制和教育作用;而对于过失的过错,采用客观注意义务的检验方法,不但易于操作而且有利于发挥民事责任的行为指引和预防作用。
回到高空抛物案件当中,笔者发现,无论按照主观过错说抑或客观过错说,实施抛掷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均明显具有过错。
因此,高空抛物案件的当事人不符合对于损害的造成都没有过错的前提条件,《民法通则》第132条同样不能作为高空抛物案件的法律基础。
(四)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4条的适用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4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人如果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高空抛物案件而言,《民法通则》第132条能否作为正确适用的法律基础主要取决于该条款当中“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行为”(以下简称“共同危险行为”)这一前提要件能否得到满足。
那么,在高层建筑中居住属于共同危险行为吗?笔者认为居住在建筑物里,是一个人生命需要的一部分,它并不带有任何特殊的危险。
试想,如果在一个社会中居住都被视为一种危险的话,人们的生存状态又当如何获得保障?人们又怎么可能获得基本的安全感?因此,在高层建筑居住行为本身不应认定为实施了共同危险行为,《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4条也不能作为高空抛物案件的法律基础。
二、类推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4条的可行性分析通过前面的分析发现,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高空抛物案件虽然具有可受理性,但却无法找到适当的法律基础。
这就意味着,在我国现行民事法律体系当中,对于高空抛物这类问题存在一定的法律漏洞。
那么,对于这一法律漏洞如何进行填补呢?有学者提出,高空抛物案件虽然不能直接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4条,但是可以类推适用,并将高空抛物行为称为非典型性的共同危险行为。
下面就具体分析一下这种观点是否正确。
按照德国法律适用方法的一般原则,类推适用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必须证明法律当中的确存在漏洞,而案件也正因此未被涵盖;必须判断这一漏洞是立法者故意留下的还是非出于其本意;案件事实中的利益状况与被类推适用的法条所蕴含的利益评价必须一致。
由于笔者前面已经对于高空抛物案件不能直接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4条进行了论证,同时高空抛物案件亦为近年来新出现的纠纷类型,因此,对于高空抛物案件能否类推适用有关共同危险行为的规定,最为关键的就在于前面提到的第三个条件能否得到满足,即高空抛物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的利益评价是否一致?一般认为,在共同危险行为当中,由于所有的行为人都实施了危险行为,因此在不能辨别真正的加害人时,让所有的行为人都承担连带责任,具有道德上和预防上的正当性。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每个行为人在行为时都没有尽到适当的注意,故而法律对共同危险行为人利益的保护应当让位于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
但在高空抛物行为当中,实际上只有一个人实施了侵权行为,而其他人并未实施任何具有危险性质的行为,其可能仅仅是在家中聊天、睡觉,甚至根本不在家中。
因此,笔者认为,高空抛物案件当中的利益情形与共同危险行为当中的并不一致,类推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4条规定判令所有高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并不具有充分的正当性。
三、高空抛物案件的解决之道:法律的创制性补充排除了类推适用的可能性后,我们不得不遗憾地承认,在我国现行民事法律体系内部很难找到一种填补高空抛物案件所带来的法律漏洞的方法。
然而,现代司法理念要求法官不得以法律没有规定为由拒绝裁判。
这就使法官不得不站在一个立法者的角度,根据法律理念和利益衡量对于现行法律秩序进行创制性补充,以确保纠纷得以公平、及时的解决。
对于高空抛物案件的最终解决之道,学术界主要有两种思路。
一种主张在侵权法体系内寻求解决。
为了有效发挥侵权法的损害分担和风险分配功能,对于高空抛物案件,法官应当将其作为一种新的公平责任类型,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可能实施高空抛物行为的业主分担受害人的损失。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高空抛物案件不应依靠侵权法处理,其只能通过保险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逐步加以解决。
其理由在于:侵权法与保险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不同,侵权法原则上要求人们自担风险,不能迫使人们对于他人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在侵权法上,并不是每一种损害都可以获得救济。
笔者认为,目前来说,对于高空抛物案件的解决,仍要在侵权法体系内寻求答案。
按照学界通说,侵权责任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四个要件:有违法性侵害行为;有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
鉴于高空抛物案件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实施违法侵害的行为人不明,笔者认为,高空抛物案件的解决之道必须在此一要件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上取得突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此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