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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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十招【2010】001
招标人:中国******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名称:十堰市经济开发区渝安三期、吉林路、龙门大道、窑沟路、园区一
路土地整理项目
2、总承包方:中国******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十堰市规划设计院
4、招标标段划分:Ⅰ标段:渝安三期南侧+窑沟路
Ⅱ标段:渝安三期北侧+吉林路
Ⅲ标段:龙门大道+园区一路
5、总工期: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5月1日
6、质量标准: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合格标准
7、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30日历天
8、合格的投标人: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土石方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等级。
9、投标费用: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10、踏勘现场和投标前答疑: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安排,并承
担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带来的风险。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2)、图纸
3)、工程量清单
4)、投标函格式
5)、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
性响应将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自行勘踏工程现场,并结合图纸充分了解现场实况后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编制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由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组成,并在回标时退回招标图纸。
2)、技术标,由施工组织设计组成,应包括现场组织架构、施工顺序和方法、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和劳动力机械计划安排、技术措施等内容,特别是:
a、现场组织架构;
b、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和施工机械计划安排;
c、工期保证措施和计划投入的机械设备情况;
d、主要的施工方法和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e、用于说明本企业资质、管理体系等情况的资料;必须具有:
①投标人概况表(要求附营业执照、资质证复印件,需加盖红章)
项目经理简历表;(附最近3年的施工经历和资质证复印件,需加盖红章)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最近3年的施工经历和资质证复印件,需加盖红章)
③投标人近三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附工程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需加盖红章)
f、投标人对本工程提出的优化建议;
3)、经济标,包括以下内容:
a、发出的招标文件文本,其中投标函及综合单价分析表应填报完整,合同协议书
在回标时不必填写,中标后由双方签署;
b、投标函;
c、投标汇总表及说明;
d、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e、综合单价分析表,按《综合单价分析》的规定填写;
f、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g、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h、其他: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总价有影响,必须进行说明的其它内容等。
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标记
1)、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和经济标分别各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技术标和经济标须单独封装,并标明“正本”、“副本”,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函须用不褪色笔填写,不得重新打印。投标文件正本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投标文件副本所有资料均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4)、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和封套均须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加盖投
标人公章。
四、投标注意事项
1、招标文件不能作未经授权的改动,若有此等改动,投标可能不获考虑。
2、投标人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的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须立即通知招标人予以更正。
3、招标文件中任何项目的错漏若本应可按上述方法予以更正而未能更正,导致投标人投标错误的责任,招标人不会承担。
4、在整个招投标期间,招标人及其授权代表有权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删减、解释,并可向投标人发出进一步的书面指令,投标人必须依令执行,不得异
议。
5、所有符合上述条件作出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增补、删减、解释等文件将构成今后具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6、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投标文件中若有与招标文件不符的要求,可能不获接纳。如有任何其他建议,可在回标时另外列明该等建议及对工期、标价的影响。
7、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综合单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一个规定计量单位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他费用。
2)、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风险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4)、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的序号、编码、名称、单位、数量已固定,除非招标人以修改通知的形式变更外,各投标人不得更改,评委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并确认投标人有更改现象,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5)、投标报价编制完成后,应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和编制人员(符合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资格管理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执业专用章。
6)、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7)、本工程投标报价不规定统一的定额标准,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定额或参照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