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集团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的管理办法

集团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的管理办法

集团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的管理办法一、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积极构建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组织体系,规范集团机构设置和调整管理流程,提高组织机构的管理效能,促进集团的可持续发展。

依据《公司法》、《集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及管理制度,现就集团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提出以下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适用集团本部、全资子、分公司。

控(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三、本管理办法所指的组织机构范围包括:集团本部职能部门,分、子公司和下属的科室、车队、工段等三级组织机构。

四、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必须适应和服务于企业发展战略,从有利于加快企业发展和稳定,有利于激发和调动各级组织和员工的积极性为出发点,遵循“资源优化、精简高效职责清晰、运作规范、统一指挥、权职对等、”的原则设置和调整.五、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应以强化企业战略管理和日常经营生产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再造管理流程,发挥集成效应,增强集团管控能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可持续发展,确保集团整体战略实现为目标.(四、五是否可以合并为一点)六、根据集团管理体制和业务特性,集团组织机构设置可分为行政序列和党群序列,实行归口管理。

七、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是指组织机构的新设、增设、撤消及调整等。

新设:企业设置组织机构,原则在企业新设时,由筹建负责部门一并研究考虑,并由新设企业董事会审议决定。

增设:因企业管理需要,在现有组织构架下所需要增加设立的;撤消:根据实际情况,企业经营生产过程中无须再设立的;调整:因企业发展需要或现有组织机构职权重叠、管理面太小或过大而需要调整的。

八、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的基本要求:1、任务目标原则。

组织结构设计要服从企业的工作任务和战略目标,体现为目标服务的宗旨.2、有效管理原则.应避免管理面过大,无暇顾及和管理面过小,造成管理资源浪费、无法完全发挥作用的情况。

3、责权对等原则。

组织机构应有明确的责任和拥有相对的权力,责权统一对等。

4、统一管理原则。

合同审批管理办法

合同审批管理办法

合同审批管理办法合同审批管理办法是一个组织机构内部对合同审批的管理规定。

它是为了保证合同审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进行的。

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合同审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合同审批管理办法适用于组织机构内部进行的所有合同审批工作。

它包括了所有关于采购、销售、服务、合作等方面的合同,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的合同都必须遵循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层级合同审批管理办法应明确相关管理层级。

在组织机构内,合同审批的管理层级至少应包括三级,即申请人、审核人和审批人。

不同级别的审批人员应该根据合同的金额、性质、重要程度等因素合理分级,并且应有不同权限的审批范围。

三、审批流程合同审批管理办法应规定审批流程。

它应该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合同申请、审核、审批、签署和归档。

在各个环节中,应有相应的人员进行操作,必须遵循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审批结果的公正有效。

四、审批条件合同审批管理办法应该界定审批条件。

这些条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合同性质、风险程度、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等方面。

在进行合同审批时,应权衡各种因素,确保审批的决定符合组织机构的企业文化、价值理念,最大化地保障组织机构的利益。

五、合同的效验合同审批管理办法应该规定对合同效验的要求。

合同的效验是指合同成立后的有效性。

它应满足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求,应符合合同本身的约定和对交易双方的保障。

同时,应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决纠纷的过程能被合法有效地进行。

六、信息安全合同审批管理办法还应重点关注信息安全。

组织机构应保证合同审批过程中的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或非法篡改。

特别是网上合同审批过程中容易受到网络攻击,组织机构应制定防范措施,在合同审批过程中建立稳固的信息安全系统。

七、制度监督合同审批管理办法应明确制度监督的职责。

它指的是用于评估并监督合同审批系统的程序和流程的管理,用于确保机构的合规性、内部控制以及信息安全和隐私的保护。

组织机构应建立监督以及内部控制机制,做好制度的监督,确保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的各类医疗机构的审批管理。

第二条医疗机构指在特定场所提供医疗服务的组织单位,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药房、专科医院等。

第三条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卫生健康委)是本暂行办法的主管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审批管理工作。

第二章医疗机构的审批程序第四条各类医疗机构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设立、变更、注销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条医疗机构设立审批的程序如下:(一)申请:拟设立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向所在地的卫生健康委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名称、性质、规模和所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等。

(三)公示:卫生健康委对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许可:经公示期结束后,卫生健康委即刻进行核准并发放《医疗机构许可证》。

第六条医疗机构变更审批的程序如下:(一)申请:拟变更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向所在地的卫生健康委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变更的项目和原因等。

(三)公示:卫生健康委对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许可:经公示期结束后,卫生健康委即刻进行核准并发放变更证明。

第七条医疗机构注销审批的程序如下:(一)申请: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向所在地的卫生健康委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注销原因、办理程序和后续工作等。

(三)公示:卫生健康委对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审批:经公示期结束后,卫生健康委对申请进行审批,并注销医疗机构的相关证照。

第三章医疗机构的管理要求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医疗人员的资质和水平,提供符合医疗服务标准的服务。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医疗质量监管制度和投诉处理制度,及时解决医疗纠纷。

股份公司组织机构与岗位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组织机构与岗位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与岗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能管理,优化职能配置,科学建构公司组织机构与岗位体系,合理、有效地配置人力资源,明确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激发员工学习成长与干事创业活力,以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公司。

政策、法规对个别特定组织机构或岗位设置有明确规定的,以政策、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关键术语组织机构:指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以分工与协同为基础,以业务链与职能链为依据,通过横向分工与纵向授权将公司业务与职能划分为不同的业务与职能单位。

岗位:指为保障公司业务与职能运行效率,以因事因责、精简高效为原则,通过对组织职能进一步细分,形成公司最小的业务或职能单元。

职类:指在充分考虑公司业务运营对各类人员专业化要求的基础上,按任职者需要的知识、技能要求以及工作责任的相似性区分出来的岗位类别。

如管理类、专业类、技能操作类。

同一职类要求任职者需具备的能力种类、履行的功能相同或相似。

岗级:指根据岗位价值评估结果,将不同岗位确定为不同的层级。

职级:系根据员工能力赋予员工在职类中的级别,通过管理人员能力评定或专业、技能人员任职资格评估确定。

职衔:系指给予员工的职位头衔,按照不同序列、不同职位等级分别规定。

第四条基本原则(一)战略适应原则。

组织机构与岗位的设置必须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以及战略措施的有效实施。

(二)精简高效原则。

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做到机构精简,人员精干,具有灵活反应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权责得当原则。

一是横向合理分工,科学设计管理幅度,保障协调顺畅。

二是纵向有效授权,最小化组织层次,保障信息高效传递。

(四)全面清晰原则。

组织机构与岗位设置应保证所有职责均有机构或岗位负责,并在不同的机构或岗位间有清晰的职责边界划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董事会(一)审批公司组织机构与岗位管理制度;(二)审批公司总部部门设置、撤销、分设与合并。

审批权限管理办法

审批权限管理办法

审批权限管理办法一、引言在现代组织机构中,审批权限管理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通过合理分配和管理审批权限,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组织运营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介绍一套有效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旨在优化组织的审批流程。

二、审批权限的分类1. 决策权限:涉及组织重大战略和政策的决策,如招聘、投资等。

2. 经营权限:包括财务、销售、采购等经营活动的审批。

3. 行政权限:管理组织内部事务的审批,如人事调动、请假等。

4. 技术权限:涉及技术领域的审批,如研发项目、技术改进等。

三、审批权限管理原则1. 合理分配: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将审批权限分配给合适的人员。

2. 透明公正:明确审批权限的范围和标准,确保审批过程公开透明,避免不合理的偏好。

3. 层级管理:按照组织结构层级设置审批权限,确保审批流程清晰、高效。

4. 审批追踪:建立完善的审批记录和档案,确保审批过程可追溯。

四、审批权限管理流程1. 权限申请:员工在需要申请审批权限时,向上级主管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说明和证明材料。

2. 主管评估:上级主管根据申请人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评估申请的合理性,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3. 批准决策:根据主管的评估意见,决策人员进行审批权限的批准决策,确保决策过程公正。

4. 权限设置:系统管理员根据决策结果,将相应的审批权限设置到系统中,确保权限分配准确无误。

5. 审批监控:建立审批监控机制,对审批过程进行实时跟踪和监控,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6. 审批更新:定期或根据需要对审批权限进行更新和调整,确保权限与工作任务的匹配度。

五、审批权限管理的措施1. 培训与培养:通过培训和培养,提高员工的审批能力和决策水平。

2. 激励与约束:通过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审批工作;通过约束机制,约束员工的滥用行为。

3. 技术支持:应用信息化技术,提供自动化的审批系统,减少人工操作,提高审批效率。

4. 监督与评估: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审批过程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办法

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办法

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组织机构管理,积极构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的组织架构体系,依据《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组织机构的设立和调整须符合以下原则:(一)适应和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提高管理效率;(二)有利于加快企业发展,激发和调动各级组织和员工的积极性;(三)坚持资源优化、精简高效、职责清晰、责权对等、运作规范、合法合规、风险管控。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人资部归口公司本部部门和所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管理,负责将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立、调整、撤销情况,报集团公司审批或备案。

第五条公司党建部负责公司本部和基层单位党组织机构管理。

第六条公司发展部负责新能源和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公司设立管理。

第七条公司资本部负责法人企业撤销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管理第八条公司本部部门公司人资部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出本部部门机构设立、调整、撤销和定员方案,提交公司党委会审议,按照要求设立、调整或撤销机构,履行集团公司备案程序。

第九条公司本部和基层单位党组织公司党建部根据党组织建设需要,提出公司本部和基层单位党组织机构设立、调整或撤销方案,提请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按照要求设立、调整或撤销机构。

第十条所属单位的设立和调整公司人资部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出机构设立、调整方案,提交公司党委会审议。

其中,新成立新能源和综合智慧能源公司由公司发展部结合项目前期进展情况,提出项目公司设立方案,明确项目公司的管理层级、法人层级、管理主体、管控模式等内容,提交公司党委会审议。

公司人资部负责报集团公司人资部审批或备案,印发成立文件。

第十一条所属单位的撤销公司人资部负责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出机构撤销方案,提交公司党委会审议。

其中,法人企业撤销由公司资本部负责提出股权优化撤销方案,提交公司党委会审议。

公司人资部履行集团公司备案程序,印发撤销文件。

第十二条设立非主营业务项目公司、非项目类单位或境外机构,报集团公司审批;调整和撤销报集团公司备案。

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办法

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办法

XXXXXX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办法1 目的加强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撤销的管理,清晰职责界面,规范工作程序,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提供组织保障。

2 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3.1 人资部人资部是公司组织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公司直属机构(含派出机构)的设置、撤销,以及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内设机构调整的审批。

3.2 计划部负责组织制订合资协议;协助人资部确定项目公司前期工作期间的内设机构。

3.3 财务部负责办理注册资本金等相关事宜。

3.4 资本部负责审议新公司的章程。

3.5 政法部负责指导、协调公司新组建公司工商注册以及撤销公司工商注销等工作。

3.6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专业方面的机构设置提出建议。

4 管理内容和程序4.1 管理原则4.1.1 与战略相匹配的原则。

机构设置与调整要服从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

4.1.2 合法合规的原则。

设立公司要符合公司法及上级主管单位的有关规定。

4.1.3 精简效能的原则。

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前提,精简机构的数量和层次,防止机构臃肿和管理链条过长。

4.1.4 分级管理的原则。

公司负责全资、控股机构和派出机构的管理,各全资、控股机构负责其内设机构的管理。

4.2 公司设立程序4.2.1 制订章程和合资协议4.2.1.1 制订章程草案,若为控股公司,同时制订合资协议草案。

4.2.1.2 将拟组建公司的章程草案和合资协议草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后,提交公司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4.2.1.3 全资公司由人资部直接将公司章程作为成立公司请示文件的附件,报送集团公司审批。

控股公司,由相关部门首先将公司章程和合资协议,报送集团公司对口部门进行审批,并负责督办。

4.2.2 设立公司4.2.2.1 根据集团公司的批复,人资部行文成立公司。

4.2.2.2 政法部、财务部、资本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办理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

4.3 前期项目机构设置的原则4.3.1 按照前期项目机构所承担职责的划分,公司前期项目机构分为项目开发机构和开展具体项目前期工作的机构等两种类型。

企业组织机构管理办法

企业组织机构管理办法

企业组织机构管理办法精品办公文档第一章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本制度依据广州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制定,其目的旨在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机构,明确规定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组织机构、业务分工以及职能权限与责任,规范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组织结构的设置与调整,以确保公司的高效运作,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地发展。

第二节组织建立和运行的基本原则第二条组织设立的原则:(1)必须支持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2)应扁平、紧凑、高效,并相对稳定;(3)机构职能应清晰、精简、有利于强化责任,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4)应以市场为导向,同时考虑机构自身的成长与发展;(5)有利于经营活动的开展,使资源配置得到优化;(6)应有利于部门、业务单元之间的高效沟通与协作,降低管理成本;(7)有利于信息的交流,促进经营管理活动的良性运行。

第三条组织机构设置原则(1)管理幅度适宜的原则;(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3)业务单位之间便于协调、沟通的原则;(4)精干、节约、高效的原则;(5)职能明确,管理层之间便于授权的原则;(6)目标一致性原则。

第四条职务的设立原则(1)直接上级唯一的原则;(2)逐级指挥和逐级负责的原则;(3)职权与职责对等的原则;(4)监督职能与业务职能分设的原则。

第五条企业内部管理控制原则(1)越级检查原则:上级可对直接下级进行检查,也可对下级的下级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但不能越级指挥;(2)例外管理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由上级来处理意外出现的问题,凡是有重复性质的例行性工作,要制定出制度、流程和规范,授权下级处理;(3)目标分解控制原则:依据集团公司下达的战略规划和年度目标,将公司需要完成的主要经营指标层层分解,从总经理到分管副总经理(总监)到部门经理到员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对其进行考核和控制。

(4)成果导向原则:管理控制应使各项工作能够按企业利益最大化的要求来进行。

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及管理办法【最新版】

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及管理办法【最新版】

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条件及办学要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在民政部门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者自然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中小学生实施的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开展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托育服务的机构,仅通过互联网等非线下方式提供培训服务的机构,实施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培训的机构,设置标准另行制定。

第三条校外培训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

第四条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符合相关要求的举办者;(二)有合法的名称、规范的章程和必要的组织机构;(三)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四)有符合规定任职条件的法定代表人、校长(行政负责人)、财会及主要管理人员;(五)有与培训类别、层次及规模相适应的教师队伍;(六)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及规模相匹配的办学资金、办学场所及设施设备;(七)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相对应的课程(培训)计划及教材;(八)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章举办者第五条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应当是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

(一)法人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2.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记录;3.法定代表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自然人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2.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管理制度范本

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管理制度范本

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管理制度范本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组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性,提高施工进度和质量。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各项目部门的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管理工作。

2. 职责与权限2.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并负责方案的审批与实施。

2.2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负责协助项目经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负责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2.3 审批部门审批部门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批,确保方案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3. 施工组织设计编报程序3.1 收集资料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收集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关的资料,包括工程图纸、施工方案、技术规范等。

3.2 分析与评估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与评估,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的关键要素和技术要求。

3.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根据分析与评估的结果,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3.4 审批与修改经过内部审核后,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交给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如有需要,根据审批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批。

3.5 批复与执行经过审批部门的批复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实施,并确保方案的正确执行。

4. 相关责任与义务4.1 项目经理责任项目经理应保证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性,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4.2 技术负责人责任技术负责人应协助项目经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负责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4.3 审批部门责任审批部门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批,确保方案的合规性和可行性,并及时给出审批意见。

5. 违规处理措施对于违反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

6.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须经相关部门同意并重新进行审批。

机构设立与变更管理制度

机构设立与变更管理制度

机构设立与更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机构设立与更改管理流程,优化组织架构,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公司内部管理要求订立本制度。

二、机构设立管理2.1 设立申请1.需要设立新的机构时,相关部门负责人将书面申请提交至企业管理负责人办公室。

申请中应包含以下内容:–机构名称、代码及简介–机构所属部门–机构的职能、职责和工作范围–机构所需人员及其岗位设置–估计的预算需求–设立该机构的原因和必需性2.企业管理负责人办公室对申请进行审查并确定是否需要设立新机构。

2.2 设立审批1.经企业管理负责人办公室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提交给企业高层领导层审批。

2.高层领导层审批通过后,企业管理负责人办公室将正式设立新机构的决议通知相关部门,并发出设立机构的公告。

2.3 机构设立程序1.部门负责人依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组织人员开展机构设立的具体工作。

2.机构设立过程中,应进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资源调配,确保机构设立顺利进行。

3.设立后,机构负责人应订立机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并按要求向上级报送。

三、机构更改管理3.1 更改申请1.发生以下情况时,机构负责人应向企业管理负责人办公室提出机构更改申请:–机构职能、职责和工作范围发生变动–机构内部的岗位设置发生更改–机构合并、分拆或撤销2.更改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更改的具体原因和必需性–更改对其他机构工作的影响评估–更改后机构的组织架构、职能和人员设置–更改的预算需求3.2 更改审批1.企业管理负责人办公室对申请进行审查并确定是否同意机构更改。

2.若同意机构更改,将申请提交给高层领导层审批。

3.高层领导层审批通过后,企业管理负责人办公室将机构更改的决议通知相关部门,并进行公告。

3.3 更改过程1.部门负责人依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组织人员进行机构更改的具体工作,包含人员调整、职责调整等。

2.更改过程中,应进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资源调配,确保机构更改的顺利进行。

四、附则1.全部设立和更改的机构,均应依照公司内部规定,及时编制制度文件、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并报送上级机构备案。

组织机构管理办法

组织机构管理办法

组织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机构设置和调整管理流程,提高组织机构的管理效能,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和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控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内容第三条组织机构管理应遵循“资源优化、精简高效职责清晰、运作规范、统一指挥、权职对等”的原则,增强公司管控能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整体战略实现。

第四条组织机构的管理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立、撤消、调整和评估等。

设立:筹建一个新的部门或者组织机构;撤销:根据实际情况,公司经营生产过程中无须再设立的;调整:因发展需要或现有组织机构职权重叠、管理面太小或过大而需要调整的。

评估:根据年度经营工作目标对公司内各组织机构进行适时评价。

第五条根据公司管理体制和业务特性,公司经营管理组织机构设立、撤销、调整和评估的归口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管理实施第六条设立。

本部职能部门、独立核算单位、子公司、分公司的设立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管理需要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后,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其中,子公司、分公司的设立按照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撤销。

本部职能部门、独立核算单位的撤销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子公司、分公司的撤销按照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调整。

本部职能部门、独立核算单位的调整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评估。

本部职能部门、独立核算单位、子公司、分公司的评估,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组织定期或动态评估。

其中定期评估周期为一年,适用于成立三年以上的部门;动态评估根据项目工作需要或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适时评估。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所规范的子公司、分公司的管理,涉及国有控股企业相关法律法规有另行规定的,同时遵从其规定。

临时性组织机构及非常设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由相关承接部门报公司办公会审批。

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学前教育是指为未达到学龄前儿童(3-6岁)提供教育和照护服务的机构。

学前教育的发展对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学前教育机构的规范运作、提高教育质量,各地区制定了一系列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一、学前教育机构分类和申请条件根据学前教育机构的类型和规模,可以分为幼儿园、托儿所、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机构等。

各类机构均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 物质条件:具备相应的硬件设施,包括宽敞明亮的教室、洗手间、活动场所等,以及安全防护设施。

2. 教育条件:拥有合格的教师团队,具备专业的教育能力和教育教学设备,为儿童提供适宜的教育环境。

3. 卫生条件:保证教育环境的卫生与安全,具备相应的卫生设施和管理措施,确保儿童的健康。

申请学前教育机构执照时,还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如机构介绍、师资力量、安全保障措施等。

二、审批程序学前教育机构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申请阶段:学前教育机构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机构介绍、申请表格等。

2. 审查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前教育机构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检查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 现场考察:针对通过初步审核的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会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考察,对机构的环境、设备、师资力量、教学质量等进行实地检查。

4. 综合评估:将现场考察的结果与材料审核的评估结合起来,综合评估学前教育机构的申请情况。

5. 批准发放执照:经过综合评估后,教育行政部门会根据评定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向学前教育机构发放执照。

三、监督和管理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通过后,仍需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监督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日常检查:教育行政部门会定期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日常检查,以确保机构的正常运作和教学质量。

2. 教师培训:教育行政部门会组织相关培训,提升学前教育机构的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3. 管理规范:教育行政部门会制定一系列管理规范,包括教育教学要求和安全监管要求等,指导学前教育机构的规范运作。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01.17•【字号】长人社发〔2013〕5号•【施行日期】2013.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长人社发〔2013〕5号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长沙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长沙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批条件和程序第三章设置标准第四章变更与终止第五章机构管理第六章督导检查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本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省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系指本市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社行政部门)依法审批设立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学校。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学校或中心(以下统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批准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省和本市相关规定。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学员的合法权利,应当依法予以保障。

第五条市人社部门负责对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审批和管理;指导县(市)人社部门做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工作。

工程公司审批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审批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审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公司内部审批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审批成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公司内部各类审批事项管理。

第三条工程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及全体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工程公司内部审批事项,应当以公平、公正、规范、高效为原则,加强内部协同沟通,避免审批事项受阻。

第五条工程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内部协同合作,形成审批联动机制。

第二章审批管理流程第六条工程公司建立审批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的审批权限和责任。

第七条工程公司的审批事项分为一般审批和重要审批两类。

第八条一般审批事项由直接上级审批,重要审批事项由二级以上领导干部审批。

第九条工程公司应当建立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各项审批事项的审批权限和流程。

第十条工程公司应当建立审批事项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审批事项的电子化办理和流转。

第十一条工程公司应当建立审批事项督办制度,对重要审批事项进行督办跟进,确保审批事项及时办理完成。

第三章审批管理责任第十二条工程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履行审批管理责任,统筹协调好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审批事项管理的员工应当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审批事项的负责人职责。

第十四条工程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审批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对审批事项的及时办理进行考核评定。

第四章审批管理措施第十五条工程公司应当建立审批事项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审批事项的透明公开。

第十六条工程公司应当建立审批事项异议处理机制,对审批事项出现争议的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工程公司应当加强对审批流程的管理,及时调整和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第十八条工程公司应当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对审批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应对处置,确保审批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五章审批管理监督第十九条工程公司应当建立审批管理监督制度,对审批事项的办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工程公司应当建立审批管理违规违纪查处机制,对违规违纪审批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网络安全组织机构管理办法

网络安全组织机构管理办法

XXX单位网络安全组织机构管理办法二〇二二年x月历史版本编写、批准、发布信息记录表文档修改记录网络安全组织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在XXX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网络安全组织框架,为XXX单位网络安全管理体系提供组织保障,推动网络安全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单位网络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建设的相关活动。

第三章定义第三条网络安全管理组织包括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应急处理工作小组、信息中心等。

第四条网络安全组成人员包括:机房管理员、网络管理员、主机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应用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审计管理员、外包服务公司等。

其中安全管理员不可兼任其他岗位。

第四章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第五条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是网络安全的最高决策机构,领导小组的组长由XXX(XXX单位最高领导)担任。

第六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第七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信息中心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包括:(一)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网络安全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批准XXX单位网络安全总体策略规划、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二)确定XXX单位网络安全各有关部门工作的网络安全工作职责,指导、监督网络安全工作。

(三)对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四)研究审定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制度、标准及相关政策,并协调相关部门监督制度、政策的实施情况。

(五)组织、协调和指导网络安全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

第九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单位网络安全的日常工作,包括:根据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对安全工作进行具体落实;负责网络的运行管理,维护网络安全运行;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网络安全事件。

第五章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第十条成立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成如下: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第十一条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的职责主要包括:(一)研究和部署应急管理工作宏观规划及重要工作安排;(二)合协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三)研究确定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四)在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程序,并组织实施指挥;(五)执行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六)收集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重大、特大信息即时上报应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并根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发布警情;(七)组织修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八)建立健全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网络体系和指挥平台,实现各专业系统、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保障网络畅通;(九)发生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时,为领导提供信息、预案、咨询服务和指挥场所;(十)根据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指示,各单位关系,统一调配应急物资、人员、资金;(十一)指导直相关职能部门、应急救援部门和事件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十二)组织实施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十三)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应急预案演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2020)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2020)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202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公布日期】2020.03.03•【文号】•【施行日期】2020.03.03•【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组织建设正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2019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0年3月3日发布)第一条为了规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的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照管理审批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权限进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二)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第四条作为授权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监察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报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他与行政法规有同等效力的政策性法规文件。

第五条确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的授权,党委、政府以及机构编制部门规定的主要职责。

第六条中共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中共中央工作部门、办事机构、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本单位或者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组织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为规范XX公司机构审批程序,提高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各种工作再有效组织机构下顺利推进,促进机构建设规范化、流程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的新增、成立
根据成立机构的性质及特点,从相互对象、对比的角度出发,分为临时机构、长期机构。

(一)临时机构
定义:在公司整体发展过程中,需要临时成立的机构以促进当前工作的完成。

成员主要从各部门抽调;主要职责是在完成本部门工作的前提下,履行临时机构赋予的职责。

1.部门成立临时科级机构
(1)资料准备:
①主要负责人:需要成立临时科级机构的部门负责人;
②该部门综合科协助负责人完成资料的准备工作;
③部门准备的资料必须经过内部讨论、分管领导讨论。

(2)审定:
按照临时科级机构审批流程完成审批工作。

2.公司成立临时部级机构
(1)资料准备:
①主要负责人:公司负责人;
②公司办公室协助班子成员完成资料的准备工作;
③准备的资料必须经过班子成员讨论、分管集团副总经理讨论。

(2)审定:
按照临时部级机构审批流程完成审批工作。

(二)长期机构
定义:根据公司发展愿景目标,必须成立相应的机构以促进工作的完成,此时成立的机构界定为长期机构。

成员主要从各部门抽调、招聘配置;主要职责是完成任职岗位的所有工作,原岗位职责原则上交接完成后不得在履行。

1.部门成立长期科级机构
(1)资料准备:
①主要负责人:需要成立长期科级机构的部门负责人;
②该部门综合科协助负责人完成资料的准备工作;
③部门准备的资料必须经过内部讨论、分管领导讨论。

(2)审定:
按照长期科级机构审批流程完成审批工作。

2.公司成立长期部级机构
(1)资料准备:
①主要负责人:公司负责人;
②公司办公室协助公司负责人完成资料的准备工作;
③部门准备的资料必须经过内部讨论、分管领导讨论。

(2)审定:
按照长期部级机构审批流程完成审批工作。

(三)其它机构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了促进公司管理工作及成效所成立的机构。

比如三项指标考评领导组、干部作风整顿领导组、安全管理小组等
1.准备工作
根据集团职能部门要求,结合公司现有实际,完成机构的成立工作。

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公司办公室在集团所成立机构的基础上,成立本公司相应的机构,同时各部门综合科成立本部门相应的机构。

2.审定
按照审批流程逐层审批至公司经理处,然后再集团相应的职能部门备案。

二、机构的撤销、合并
机构建设是为了公司发展需要,待公司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机构设置无法满足公司需要时,及时对机构的撤销、合并作出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临时机构的撤销
1.部门撤销临时科级机构
(1)主要负责人:需要撤销长期科级机构的部门负责人;
(2)该部门综合科协助负责人完成撤销机构资料的准备工作;
(3)填写请示审批单,按照审批流程完成撤销审批工作。

2.公司撤销临时部级机构
(1)主要负责人:公司负责人;
(2)公司办公室协助负责人完成撤销机构资料的准备工作;
(3)填写请示审批单,按照审批流程完成撤销审批工作。

(二)正式机构的撤销、合并
1.部门撤销正式科级机构
(1)主要负责人:需要撤销临时科级机构的部门负责人;
(2)该部门综合科协助负责人完成撤销机构资料的准备工作;
(3)填写请示审批单,按照审批流程完成撤销审批工作。

2.公司撤销正式部级机构
(1)主要负责人:公司负责人;
(2)公司办公室协助负责人完成撤销机构资料的准备工作;
(3)填写请示审批单,按照审批流程完成撤销审批工作。

(三)其它机构的撤销
1.根据集团公司职能部门要求,及时作出其它管理机构的撤销工作。

2.接到集团公司撤销机构的通知后,积极向公司相关人员作出书面通知。

三、机构的更名
根据实际工作,发现机构名称与具体的实际工作不符时,但现有职能还必须照常发挥时,需要及时对机构的名称作出调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