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劳动定员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业有限公司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山西省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和核定办法及煤矿矿井入井人
员数量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我公司劳动定员管理,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更好地贯彻实施集团公司《劳动定员管理办法》、《劳动定员标
准》等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万杰煤业公司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一、劳动定员管理原则
1、坚持保证安全生产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
员编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符合煤矿客观实际,反映出合
理和相对稳定的生产劳动组织结构及其变化,减人提效,保
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编制必须立足于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优化劳动力配置,挖
掘各工种内部潜力、提高工时利用率,合理减少工人作业时
间和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编制必须根据煤矿企业自身实际,在国家和省确定的框架内科学
合理的确定。
4、坚持严格按定额定员管理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
劳动定员编制对凡有定额标准的作业项目都要按劳动定额
核定定员,合理节约劳动生产力。
5、坚持安全高效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编制必须坚持既要满足安全的要求,又要满足减人提效的要求。
确保安全高效的组织生产。
二、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1、劳动定员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劳动定员编制及人员配置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2、编制劳动定员必须以国家、山西省有关安全规定和集团公司《劳动定员标准》为依据。
3、劳动定员一般不予变动,在生产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生产设备和机械化程度发生重大改变、生产工艺和技术操作方法发生重大改进,以及发现劳动定员存在较大问题时,应重新核定。
4、严格按照劳动定额定员标准配备作业人员,严格按定员组织生产。
三、劳动定员管理
1、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入井人数。我公司核定生产能力为60万吨,按照省政府规定每班入井人数不得超过99人。
我公司核定定员668人,其中井下定员298人。
班控制入井人数不超80人:综采队不超26人,掘进队不超18人,机运队不超18人,安检4人,瓦捡4人,带班1人,临时下井工作和检查人员9人。
2、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
3、严格按核准能力均衡组织生产,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区队长、班组长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以外,其余人员严禁现场交接班。
四、严格控制当班入井人员数量。在井口检身房每班统计实际入井人数,调度室根据当班采掘进度安排确定队组入井人员数量。区队每班必须将入井作业人员名单报调度室,安监部井口检查岗必须严格监督入井人员出入井时间及签名。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015年元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