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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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法律法规案例题(3篇)

财务法律法规案例题(3篇)

第1篇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三。

甲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持诚信经营的原则,但在2019年,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被当地财政部门查处。

二、案情简介2019年,当地财政部门在对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未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甲公司实际未设置会计账簿,而是采用电子表格记录财务数据。

2. 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甲公司在财务核算过程中,存在大量虚列支出、虚增收入等行为。

3. 未按规定进行会计监督。

甲公司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也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4. 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档案管理。

甲公司会计档案保管不规范,部分会计凭证遗失。

三、案例分析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设置会计账簿,保证会计账簿真实、完整;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不得虚列支出、虚增收入;会计监督应当依法进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甲公司在本案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甲公司实际未设置会计账簿,而是采用电子表格记录财务数据,导致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2)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甲公司在财务核算过程中,存在大量虚列支出、虚增收入等行为,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未按规定进行会计监督。

甲公司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也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导致公司财务状况无法得到有效监督。

(4)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档案管理。

甲公司会计档案保管不规范,部分会计凭证遗失,导致会计信息无法追溯。

2. 违法行为的危害甲公司的违法行为,给公司、股东、债权人等各方带来了以下危害:(1)损害了公司利益。

由于会计信息失真,导致公司无法准确评估自身财务状况,进而影响了公司的经营决策。

(2)损害了股东利益。

财政法律典型案例分析(3篇)

财政法律典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财政法律是调整国家财政关系,规范财政活动,保障国家财政职能实现的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财政法律在维护国家财政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选取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财政法律典型案例,对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财政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案例一:某市财政局违规拨付专项资金案(一)案情简介2017年,某市财政局在实施一项扶贫项目过程中,违规拨付专项资金,导致项目资金被挪用。

经审计发现,该财政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

(二)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分析本案中,某市财政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实施扶贫项目过程中,违反了《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未按规定程序拨付专项资金,导致资金被挪用;(2)未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导致资金使用不规范;(3)滥用职权,对专项资金进行违规操作。

2. 案件处理结果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某市财政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同时,对涉及违规拨付专项资金的扶贫项目进行整改,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三)启示本案反映出财政法律在专项资金管理中的重要性。

财政部门应加强财政法律宣传,提高财政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专项资金合规使用。

同时,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资金被挪用或滥用。

三、案例二:某县财政局虚列支出案(一)案情简介2018年,某县财政局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虚列支出,虚报财政收入,导致财政收支严重不平衡。

经审计发现,该财政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存在虚报、隐瞒财政收入等违法行为。

(二)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分析本案中,某县财政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违反了《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虚列支出,导致财政支出虚增;(2)虚报财政收入,导致财政收入虚增;(3)隐瞒财政收入,导致财政收入不真实。

财政法律法规案例(3篇)

财政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在2019年10月进行了一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内容为办公用品。

此次采购活动由市财政局下属的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在采购过程中,市财政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采购方式选择不当:市财政局在采购过程中,未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依法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依法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或者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

而市财政局在此次采购中,未进行公开招标,而是直接选择了邀请招标的方式,且未邀请足够数量的供应商参与。

2. 采购程序不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依法制定采购方案。

采购方案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采购方式、采购需求、采购预算、采购时间安排等内容。

然而,市财政局在此次采购过程中,未制定详细的采购方案,也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采购。

3. 采购文件不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应当包括采购需求、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时间安排、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等内容。

市财政局在此次采购中,未按照规定制定采购文件,导致采购程序不透明,存在不公平竞争的风险。

4. 中标结果不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将中标结果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然而,市财政局在此次采购中,未将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上公告,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二、调查处理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市财政局受到了以下调查处理:1. 行政调查:市财政局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接受市财政局监督检查部门的调查。

2. 行政处罚:市财政局被处以罚款人民币XX万元,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财务法律法规案例(3篇)

财务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企业(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该公司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财务管理上的问题。

2018年,该公司因涉嫌违规操作,被税务机关查处,引发了一场税务风波。

二、违规操作的具体情况1.虚开发票该公司在销售过程中,为了达到逃避税款的目的,虚构了部分销售业务,并向客户开具了虚开发票。

这些虚开发票主要用于抵扣真实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2.账外经营该公司存在账外经营现象,部分收入未纳入公司财务核算。

这些账外经营收入主要用于逃避税收监管,减少纳税金额。

3.偷税漏税该公司在申报税款时,故意隐瞒部分收入,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

此外,该公司还存在少计成本、费用,虚列支出等问题。

三、税务机关查处过程1.税务检查2018年,税务机关对该公司进行税务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税务机关发现了该公司存在的虚开发票、账外经营、偷税漏税等问题。

2.调查取证税务机关对该公司进行了深入调查,收集了大量证据。

在调查过程中,税务机关发现该公司涉嫌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较大,影响恶劣。

3.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税务机关对该公司进行了依法处理。

经调查,该公司涉嫌偷税金额为1000万元,税务机关依法追缴了该公司应缴税款及滞纳金。

四、案例启示1.企业应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法律法规。

该公司违规操作的原因之一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导致违规行为的发生。

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违规风险。

该公司存在账外经营、虚开发票等问题,暴露出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3.企业应提高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

该公司因涉嫌违规操作,被税务机关查处,不仅损失了税款,还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应提高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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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分析蔡某的行为违背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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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9
答:蔡某的行为违背了爱岗敬业、坚持准则、的会计职 业道德要求。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 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 意志左右。会计人员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过程中,只 有坚持准则,才能在发生道德冲突时,以准则作为自 己的行动指南,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 的经济秩序。
[现象三]违背了“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廉洁 是指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自律是指自律主体 按照一定的标准,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 的过程。
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是:一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
是公私分明,不贪不占;三是遵纪守法,尽职尽责。而会计人
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抱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态
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
账务处理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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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7
答:(1)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是:根 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 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 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 担的单位,而不是给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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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对待会计工作,放松自我就难免误入岐途。
案例分析4
4.某国有企业发生如下情况:2005年2月,会计科长王某 退休,在与新任会计科长张某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因厂 长在外地出差,人事科长负责监交工作。2005年8月产品 转型急需一批原材料,供货方提出先预付材料款30万元。 因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会计科长张某指令会计人员给供 货方开出一张30万元空头转账支票。2006年2月企业财务 会计报告对外报出时,主管会计工作的副厂长、总会计师 和会计科长张某在财务报告上加盖名章,厂长在财务会计 报告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要求:(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 度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
• 请回答:
• ⑴A企业旳会计主管将对B企业旳投资核实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旳做法是否 正确?
• ⑵A企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⑶A企业旳会计主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⑷假如A企业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措施是违法旳,应由哪个部门进行处分?
文档仅供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答:(1)不正确。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旳会计制度旳要 求,各单位采用旳会计处理措施,前后各期应该一致,不得随 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旳,也能够变更,但应该将变更旳原因 、情况及对财务情况、经营成果等旳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加 以阐明。
(6)应该。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盖章是明确法律责任旳主要程序,单位责任人 是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所以在对外提供旳财务会计报告上 应该盖章。
• 案例分析题3:
文档仅供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 家美企业是我国某市一家外资企业,2023年度发生了下列事项:
• (1)该企业平时采用英镑记账,期末使用人民币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文档仅供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答:(1)正当。根据要求,业务收入以人民币以外旳货币为主旳单位,能够 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旳财务会计报告应该折算成 人民币。
(2)不合要求。根据《会计法》要求,会计统计旳文字应该使用中文,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旳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旳会计统计 能够同步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法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旳要求?为何? (4)该企业领导拒绝市财政部门检验旳做法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旳要求? (5)该企业出纳员李某退回原借款收据旳做法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旳要求?
为何?
文档仅供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答:(1)正当,根据《会计法》对原始凭证错误改正做了详细要求旳第三条 :原始旳凭证内金额出现错误不得改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 具。所以该企业王某旳做法正确。

财经法规法律责任案例(3篇)

财经法规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行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然而,在房地产市场的繁荣背后,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违规操作、违法预售现象时有发生。

本案例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违法预售为例,分析其在财经法规法律责任方面的相关问题。

二、案情介绍1. 案件起因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在开发一住宅项目过程中,为了吸引购房者,于2018年3月开始进行违法预售。

甲公司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优惠的价格预售部分住宅,吸引了大量购房者。

2. 违法事实(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甲公司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预售住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2)虚假宣传:甲公司在预售过程中,夸大项目配套设施、配套设施进度等,误导购房者,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3)违规收取定金:甲公司在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情况下,违规收取购房者定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3. 案件进展2018年5月,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立即对甲公司进行调查。

经调查,甲公司确实存在违法预售、虚假宣传、违规收取定金等违法行为。

三、法律责任分析1. 违法预售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住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甲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住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发布,处以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1)发布虚假广告的;(2)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

在本案中,甲公司在预售过程中夸大项目配套设施、配套设施进度等,误导购房者,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经法规法律责任的案例(3篇)

财经法规法律责任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机械设备销售业务。

甲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员工20人。

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甲公司业绩逐年下滑。

为了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负责人决定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逃税。

二、案例经过1. 虚开发票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甲公司通过虚构交易、虚增成本等手段,向客户开具了大量的虚开发票。

其中,虚开发票金额共计1000万元。

2. 逃税行为甲公司利用虚开发票的方式,将应纳税款减少至最低。

根据税法规定,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200万元。

然而,甲公司仅缴纳了50万元,其余150万元未缴纳。

3. 被查获2019年12月,税务机关在对甲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了其虚开发票和逃税行为。

税务机关依法对甲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

三、法律责任1.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虚开发票等手段逃避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税务机关对甲公司作出了如下行政处罚:(1)追缴甲公司未缴纳的税款150万元及滞纳金;(2)对甲公司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150万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75万元。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虚开发票等手段逃避缴纳税款的,构成逃税罪。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本案中,甲公司虚开发票金额较大,且长期未缴纳税款,其行为已构成逃税罪。

根据法律规定,甲公司负责人可能面临以下刑事责任:(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并处罚金。

四、案例启示1. 企业应依法纳税,不得采取虚开发票等手段逃避缴纳税款。

2.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企业的税务监管,严厉打击逃税行为。

3. 企业负责人应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4. 社会各界应共同关注税收问题,共同维护国家税收秩序。

财经法规案例

财经法规案例

案例一:某甲公司2007年发生如下事项:11月,由于公司原出纳李四辞职,办公室的普通文员张三被调到财务科担任出纳;张三与李四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会计科长因在外地出差,由财务科另外一名会计负责监交工作;随后,张三、李四及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并盖章;2 4月,张三在办理报销过程中,发现有1张发票更改了用途,另1张发票更改了金额,但更改处均有甲公司经办人员的印章;并且2张发票都已通过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的签字审批,张三均予以报销;310月,公司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发现公司原出纳李四在经办出纳工作期间的有关账目存在一些问题,而接替者张三在交接时并未发现;审计人员在了解情况时,原出纳李四认为:“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张三担任出纳,与李四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是否有不符合规定之处,简要说明理由;2张三对2张更改的发票予以报销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应如何处理3原出纳李四关于“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的说法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1张三作为一名普通文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不得担任出纳工作; 李四与张三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有不符合规定之处;制度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2 不符合规定;制度规定: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开具单位重新开具;3李四的说法不正确;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移交人员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案例二:2008年4月,某乙公司发生如下事项:1会计王某休病假,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2处理生产家具剩余的边角余料,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170元;公司授意出纳李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1某乙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某乙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1某乙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理由:我国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2某乙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外另立账会计账册的,是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即常说的账外账,不符合会计法的规定;案例三:2007年1月29日,某企业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取12000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会计科科长赵某称当时曾口头向公司经理反映这样做不妥,但公司经理仍要求其办理;要求:根据以上事实,指出其做法不对之处,并说明理由;答:该行为有两点不符合规定:1该企业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取12000元用于职工福利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银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从支;2会计科长赵某仅以口头方式向公司经理反映从支行为,而坐支行为未予制止和纠正,不符合法津规定;〈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案例四:某甲个人和某乙单位签订了一份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价款1 000元,双方在结算方式上产生了分歧,某甲说可以用现金结算,某乙说只能用支票转账结算;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问题:你认为该如何结算答:可用现金结算,农副产品收购属现金使用的范围;案例五:某税务所在2007年3月12日实施检查中,发现某商店个体户2 007年2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据此,该税务所于2007年3月31日作出责令该商品必须在2007年3月20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罚款的决定;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答:处理决定无效;根据规定,企业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该商店自2007年2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到2007年3月12日还不到30日,尚未违反上述规定;该商店如在规定的时间里到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所在地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程序为其办理税务登记;因此,本例中税务所所做出的处理决定无效;案例六:某施工单位为顺利签下一笔工程合同,拟向工程发包方面有关人员支付好处费5万元,市场部经理按总经理的指示,到财部门申领该款项,财务部经理刘某认为该项支出不符合有关规定,支出后也不好做账,但考虑到总经理已做指示,该项目拿下后,会对企业带来40万元以上的利润,于是同意拨付该笔款项,并叮嘱市场经理想办法弄5万元费用发票,以便以后做账;要求:分析刘某的行为违背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答:刘某的行为违背了爱岗敬业、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会计人员在进行核算和监督过程中,只有坚持准则,才能在发生道德冲突时,以准则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案例七:资料:小张和小赵是同一个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多年来同处一室,在工作上互相配合,关系很好;小赵的丈夫个人开办了一个经销电脑配件的公司;最近根据电脑市场信息,有一种计算机软件销量前景看好,但因个人账面资金不足,无法进货;于是小赵的丈夫让小赵想办法借些款项;小赵想到了单位账户的存款,于是自己填了票面金额为24,000元的现金支票一张,在小张上班离开办公室时,私自将小张保管的印鉴加盖在现金支票上,从银行提取了现金;一个月后,小赵又将24,000元现金填现金缴款单存入单位银行账户;不久,小张在月末对账时,发现了此事;要求:试从会计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小赵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何种要求答:小赵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公私不分,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对于廉洁自律的要求;廉洁就是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自律是指自律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过程;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案例八:资料:某甲公司2007年7月,张三在上半年的工作总结中提到:会计法规定了公司领导对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作为一般会计人员应该服从领导的安排,领导让干啥就干啥,公司的一些业务也没有必要去问个明白,领导签字同意就给报销,只要两袖清风,不贪不占,就能把会计工作做好;要求:从会计职业道德角度,分析说明张三在工作总结中的观点是否正确;张三的观点违背了客观公正和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如果放弃原则,做“老好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无法得到保证,会计人员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案例九:资料:现象一:会计人员看人办事:“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现象二: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做,只要领导高兴,“原则”可以变成“圆则”;现象三:会计人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只要坚持“不犯罪”这根底线就行了;要求:根据上述现象,分析说明其分别违背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为什么答:现象一:违背了“强化服务”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强化服务”是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 “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就违背了“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现象二:违背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一是熟悉准则;二是遵循准则;三是坚持原则;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业务时,将“原则”变成“圆则”就违背了“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现象三:违背了“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廉洁是指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自律是指自律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过程;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是:一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公私分明,不贪不占;三是遵纪守法,尽职尽责;而会计人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抱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态度对待会计工作,放松自我就难免误入岐途;案例十:甲企业系国有工业企业急需一批零部件,该企业领导经研究决定一部分由企业提供原材料,由外地乙企业系私营企业加工;余下部分从外地丙企业系国有工业企业购进;之后甲企业分别与乙企业、丙企业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加工费和价款分别为2万元和8千元,两合同均约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两合同采用的结算方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答:甲与乙企业不能采用托收承付结算,因为乙企业私营企业;甲与丙企业不能采用托收承付结算,因为购销合同金额为8000元,不足托收承付的金额起点;案例十一:2001年A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由于经营管理和市场方面的原因, 经营业绩滑坡;为获得上市资格,A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甲便要求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乙对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以保证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符合股票发行条件;乙组织公司会计人员丙以虚做营业额、隐瞒费用和成本开支等方法调整了公司财务数据;A公司根据调整后的财务资料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要求:根据上述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指出该公司哪些当事人存在何种违法行为并分别说明各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暂不考虑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在审核过程中应负的法律责任;答:1负责人甲指使会计机构负责人乙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致使公司由亏损变为盈利的行为属于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2会计人员丙违反了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职业道德;案例十二:甲公司派业务员A赴某县收购粮食,在与该县乙公司签订粮食买卖合同后,A拟将甲公司作为收款人的一张汇票背书给乙公司,由于业务员A和乙公司的业务员B不熟悉票据的背书规则,于是业务员A、B委托当地农行的工作人员C代为完成背书;C将乙公司的公章盖在了背书人栏,将甲公司的公章盖在了被背书人栏,并将汇票交给B之后,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给了丙公司,用以支付所欠的购货款;要求: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丙公司若持该汇票提示付款,付款人是否应付款为什么2票据背书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是什么答:1丙公司若持该汇票提示付款,付款人不应付款;2票据背书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是被背书人、背书人;案例十三:A公司为支付B公司的货款,于1996年6月5日给B公司开出一张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获此汇票后,因向C公司购买—批钢材而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C公司,但事后不久,B公司发现C公司根本无货可供,完全是一场骗局,于是,马上通知付款人停止向C公司支付票款;C公司获此票据后并未向付款人请求支付票款,而是将该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以支付其所欠之工程款;D公司获此汇票时,不知道C公司以欺诈方式从B公司获得该汇票,B公司已通知付款人停止付款的情况,即于1996年7月1日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在对该汇票进行审查之后即为拒绝付款,理由是1C公司以欺诈行为从B公司获得票据的行为为无效票据行为,B公司已通知付款人停止付款;2该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为无效票据;随即,付款人便作成退票理由书,交付于D公司;根据本例提供的事实,请回答以下问题:1付款人可否以C公司的欺诈行为为由拒绝向D公司支付票款为什么2A公司开出的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是否为无效票据为什么3D公司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时,可以向本案的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答:1付款人可以C公司的欺诈行为为由拒绝向D公司支付票款;2A公司开出的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为无效票据;3D公司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时,可以向本案的B、C行使追索权;案例十四:2003年11月,宏声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新产品研发受阻;公司财会部预测公司本年度将发生800万元亏损;刚刚上任的公司总经理责成总会计师王某千方百计实现当年盈利目标,并说:“实在不行,可以对会计报表做一些会计技术处理;”总会计师很清楚公司本年度亏损已成定局,要落实总经理的盈利目标,只能在财务会计报告上做手脚;总会计师感到:如果不按总经理的意见去办,自己以后在公司不好待下去;如果照总经理意见办,对自己也有风险;为此,总会计师思想负担很重,不知如何是好;要求:根据会计法和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分析总会计师王某应如何处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总会计师王某应当拒绝总经理的要求;因为总经理的要求不仅违反了会计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也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会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要求;案例十五:乙公司2007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1.3月3日,向B公司购买一批货物,向银行申请“现金银行汇票”用于结算货款;2.3月7日,与C公司签订一份彩电购销合同;该合同规定:由C公司在10日内向乙公司提供彩电100台,共计贷款25万元;双方约定以银行汇票进行支付;3月15日,C公司将100台彩电交付乙公司,乙遂向其开户银行A申请签发银行汇票;3月20日,A银行遂发出了出票人、付款人为A银行,收款人为C公司,票面金额25万元,付款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汇票;但由于疏忽,银行工作人员未记载出票日期;乙公司将该汇票和解讫通知交付C公司;此后,C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9月4日,D公司持该汇票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3,3月22日,将工会经费存入其在某商业银行的专用账户,9月30日因为企业职工运动会从该账户中提取现金8000元;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现行支付结算的法律制度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签发的银行汇票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2A银行签发的汇票是否有效为什么3A银行关于提示付款期限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对于D公司提示的银行汇票,代理银行应如何处理4乙公司开设的专用存款账户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答:1不正确;0.5分根据票据法规定,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字样0.5分;乙公司和B公司均为单位,所以不得使用现金银行汇票0.5分; 2该汇票为无效票据0.5分; 根据票据法规定,汇票出票时,必须记载出票日期,该记载事项为绝对记载事项,未记载时,汇票无效;1分3汇票上关于提示付款期限的约定无效;0.5分根据票据法,银行汇票属于见票即付票据,自出票日起,提示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当事人约定的提示付款期限超过1个月的,该约定无效;本案中,汇票上记载的提示付款期限为6个月,超过了法定的1个月,因此,该约定无效1分;代理付款行对于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银行汇票不予受理1分; 4正确;0.5分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1分,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1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十四个基本案例分析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十四个基本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甲公司2007年发生如下事项:(1)1月,由于公司原出纳李四辞职,办公室的普通文员张三被调到财务科担任出纳。

张三与李四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会计科长因在外地出差,由财务科另外一名会计负责监交工作。

随后,张三、李四及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并盖章。

(2) 4月,张三在办理报销过程中,发现有1张发票更改了用途,另 1张发票更改了金额,但更改处均有甲公司经办人员的印章。

并且2张发票都已通过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的签字审批,张三均予以报销。

(3)10月,公司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发现公司原出纳李四在经办出纳工作期间的有关账目存在一些问题,而接替者张三在交接时并未发现。

审计人员在了解情况时,原出纳李四认为:“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张三担任出纳,与李四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是否有不符合规定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2)张三对2张更改的发票予以报销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应如何处理?(3)原出纳李四关于“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的说法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1)张三作为一名普通文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不得担任出纳工作。

李四与张三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有不符合规定之处。

制度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不符合规定。

制度规定: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3)李四的说法不正确。

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移交人员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案例二: 2008年4月,某乙公司发生如下事项:(1)会计王某休病假,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一)(精选五篇)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一)(精选五篇)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一)(精选五篇)第一篇: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一)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一)—,2014年5月,市政部门对墓股份有限公司讲行了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下列问题:(1)处理剩余原材料,取得收入2万元,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

(2)支付款项庐需的全部印章由一人保管。

(3)该公司财务经理张某是公司董事长李某的妻子。

(4)部分发票上未填写单位名称。

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内容的是()。

A.对依法设账的检查B,对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检查 c.对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性的检查 D.对单位是否依法纳税的检查2.根据资料(1),该单位存在账外设账的行为,对于该行为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的处罚为()。

A.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B.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C.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D,对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根据资料(2),下列关于单位印章管理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A.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 B.个人印章应由本人保管C.可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D、单位公章应由专人保管4、对于资料(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资料(3)违反了回避制度的要求 B、资料(3)没有违反回避制度的要求C.根据回避制度的要求,该公司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D.根据回避制度的要求,该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公司的出纳5.根据《会计法》的规定,针对资料(4)中的“单位在发票上未填写单位名称”的问题,应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A,由发票经手人补填单位名称并作出文字说明B,由发票原出具单位补填并加盖单位印章C.由该公司更正并加盖单位印章D.由该公司更正并由经办人员确认二、长盛食品加工厂是一家国有企业,2014年发生下列事项:(1)2月,企业为精简机构设置决定将会计处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

财政法律制度经典案例(3篇)

财政法律制度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01年,美国能源公司安然公司(Enron Corporation)因涉嫌财务造假、欺诈投资者等严重违法行为,导致公司破产,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破产案之一。

这一事件震惊了世界,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

事后,美国政府对安然事件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财政法律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案例概述1. 安然公司背景安然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一家从事能源、商品交易和金融服务的大型企业。

在1990年代,安然公司迅速崛起,成为全球最大的能源公司之一。

然而,在这光鲜亮丽的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财务造假和欺诈行为。

2. 财务造假和欺诈行为(1)虚构交易:安然公司与关联公司进行了一系列虚构交易,通过这些交易将公司的负债转移到关联公司,从而掩盖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

(2)虚假利润:安然公司通过一系列复杂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虚增了公司的利润,使公司的财务报表看起来十分光鲜。

(3)隐瞒风险:安然公司对投资者隐瞒了其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导致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了巨大的风险。

3. 事件后果(1)公司破产:2001年12月2日,安然公司正式申请破产保护,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破产案。

(2)员工失业:安然公司的破产导致约4.5万名员工失业,给员工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3)投资者损失:安然公司的财务造假导致投资者损失惨重,引发了全球股市的波动。

三、财政法律改革1. 美国国会通过《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美国国会于2002年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该法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财政法律制度进行了改革:(1)强化公司内部审计:要求上市公司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监督。

(2)提高财务报告透明度:要求公司披露更多的财务信息,包括关联交易、财务风险等。

(3)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设立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管。

财经法规法律责任的案例(3篇)

财经法规法律责任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追求高额利润,违法违规经营现象时有发生。

本案例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为例,探讨其在经营过程中违反财经法规的法律责任。

二、案例经过1. 违规行为(1)虚假宣传:该公司在广告宣传中夸大房屋质量,误导消费者。

如:宣传房屋抗震等级达到8级,实际仅为6级;宣传绿化率达到40%,实际仅为20%。

(2)擅自改变规划:该公司在开发过程中,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项目规划,降低房屋密度,增加容积率。

(3)拖欠工程款:该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停工,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4)违规预售:该公司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预售房屋,涉嫌违规操作。

2. 处理结果(1)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地住建部门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暂停销售、取消开发资质等。

(2)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该公司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公司需承担因虚假宣传、擅自改变规划等行为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进行民事赔偿。

三、案例分析1. 违反财经法规的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违反财经法规的企业,行政机关可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

(2)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如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

(3)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如给他人造成损失,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

财会财经法律案例(3篇)

财会财经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某科技集团(以下简称“某集团”)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过多年的发展,某集团已成为国内该行业龙头企业,并在2010年成功上市。

然而,在2015年,某集团被爆出财务造假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件经过1. 初步揭露2015年3月,某集团发布2014年度财报,其中净利润大幅增长。

然而,在同一天,一位匿名人士向媒体透露,某集团存在财务造假行为。

该消息迅速引起市场关注,股价应声下跌。

2. 监管部门介入事件发生后,证监会迅速介入调查。

经过初步调查,发现某集团存在以下问题:(1)虚增收入:某集团通过虚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了2014年度收入约10亿元。

(2)虚增利润:某集团通过调节成本、费用等方式,虚增了2014年度利润约2亿元。

(3)违规关联交易:某集团通过关联方进行虚假交易,虚增了资产和收入。

3. 调查深入在证监会的持续调查下,某集团财务造假行为逐渐浮出水面。

调查发现,某集团财务造假行为并非个别现象,而是从公司高层到基层员工普遍存在。

(1)公司高层:某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在财务造假事件中扮演了关键角色。

他指示下属进行财务造假,并通过虚假交易等方式掩盖真相。

(2)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和部分财务人员明知财务造假行为,却为了迎合公司高层要求,积极参与其中。

(3)销售部门:销售部门负责人和部分销售人员为了完成销售任务,虚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收入。

4. 案件处理在调查过程中,某集团主动承认了财务造假行为,并向证监会提交了整改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某集团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1)对某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对某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3)对财务部门负责人、销售部门负责人等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

三、案例分析1. 财务造假原因分析(1)利益驱动:某集团财务造假的主要原因是利益驱动。

公司高层为了追求短期利益,不惜采取违法违规手段。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

案例一、2003年4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有钢铁厂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1)2002年3月,新厂长刘某上任后,将其朋友的女儿小林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小林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2002年4月,会计张某申请调离该厂,厂人事部门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即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3)2001年1月,该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经厂长签字后,按规定进行了监销。

经查实,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要求:请指出上述情况中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全不符合法律规定。

(1)因为根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工作,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不符合对于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规范》提出了示范性的要求。

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根据《会计法》和《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3)在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以备销毁时,对于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办法》规定,一是此类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方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二是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注明不予销毁的原因和单位立卷情况。

案例二、某国有企业发生如下情况:2005年2月,会计科长王某退休,在与新任会计科长张某力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因厂长在外地出差,人事科长负责监交工作。

2005年8月,产品转型急需外购一批材料,供货方提出先预付材料款30万元。

因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会计科长张某指令会计人员给供货方开出一张30万元空头转账支票。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最终五篇)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最终五篇)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最终五篇)第一篇:财经法规案例分析案例分析题61.张国强是某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由于工作原因,需要更换和招聘一批会计从业人员。

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张国强小学同学唐小亮被聘为公司财务经理。

唐小亮原来是某中学教师,两年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之后,唐小亮被授权重新组建公司财务部门。

唐小亮将刚博士毕业两年并取得会计师资格两年的赵军聘为公司总会计师,将自己的妹妹唐小文聘用公司的出纳人员,将张国强的妹妹张玉和自己原来的同事王小娟聘为会计。

张玉一年前就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王小娟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张国强的儿子张凯大学毕业后通过了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现在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唐小亮担任财务经理后让张凯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公司的审计工作。

由于出具虚假会计报告,张凯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被所在地的市财政局处以罚款,张凯也受到暂停执业的行政处罚。

•••••••••(1)对会计师事务所和张凯行政处罚表述正确的有(AC)。

A、应当由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B、所在地的市财政局处以罚款是正确的C、所在地的市财政局无权进行行政处罚D、应当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张凯进行行政处罚(2)下列行为违反了有关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的有(B)。

A、唐小亮被聘为公司财务经理 B、唐小文被聘为公司财出纳人员•••••• C、张玉被聘为公司的会计 D、王小娟被聘为公司的会计(3)关于我国会计工作的管理体制表述正确的有(AD)。

A、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C、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负责制定军队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 D、财政部门是会计行业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4)下列不符合会计人员任用规定的有(ABD)。

A、唐小亮B、赵军 C、张玉 D、王小娟(5)下列应当对公司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有(A)。

财经法规案例一

财经法规案例一

财经法规案例一【案例一】一、基本案情万兴公司是一家国有大型企业。

2002年12月,公司总经理针对公司效益下滑、面临亏损的情况,电话请示正在外地出差的董事长。

董事长批示把财务会计报告做得漂亮一些,总经理把这项工作交给公司总会计师,要求按董事长意见办。

总会计师授意会计科科长按照董事长的要求把财务会计报告做得漂亮,会计科长对当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处理,虚拟了若干笔交易的销售收入,从而使公司报表由亏变盈。

经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出。

2003年4月,在《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中,当地财政部门发现公司存在重大会计做假行为,根据《会计法》以及相关法律拟对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长等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万兴公司相关人员接到行政处罚通知书后,均要求举行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有关当事人作了如下陈述:公司董事长称:“我前一段时间出差在外对公司情况不太了解,虽然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字并盖章,但只是履行会计手续,我不能负任何责任。

具体情况可由总经理予以说明”公司总经理称:“我是搞技术出身的,主要抓公司的生产经营,对会计我是门外汉,我虽在会计报告上签字并盖章,那也是履行手续,以前也是这样做的,我不应该承担责任。

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情况应由总会计师解释”公司总会计师称:“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是经过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他们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会计科长称:“我是按领导的要求做的,领导让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即使有责任,也是领导承担责任,与我无关。

”在该单位实习的大学生张某、李某听他们各自的陈述,觉得他们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每个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单位的会计工作没有做好的原因是他们根本不了解会计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分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长在听证会上的陈述以及实习生张某和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

财会财经法律案例(3篇)

财会财经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业绩,但近年来,公司却因为一系列违规操作导致巨额亏损。

本文将对这一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以期为广大企业提供借鉴。

二、案例经过1. 违规操作(1)虚增收入公司为了追求业绩,采取虚增收入的方式,通过虚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段,使得公司收入虚高。

据统计,公司2017年至2019年虚增收入共计10亿元。

(2)隐瞒费用公司为了降低成本,采取隐瞒费用的方式,将本应计入当期费用的支出计入下期费用,导致公司利润虚增。

据统计,公司2017年至2019年隐瞒费用共计5亿元。

(3)违规担保公司为了拓展业务,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导致公司面临巨额债务风险。

据统计,公司2017年至2019年对外担保共计20亿元。

2. 亏损后果由于上述违规操作,公司财务报表失真,导致投资者对公司产生信任危机。

同时,巨额债务风险使得公司经营陷入困境,2019年公司亏损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倍。

三、案例分析1. 违规操作的原因(1)管理层短期行为公司管理层为了追求短期业绩,采取违规操作手段,忽视了公司的长远发展。

这种短期行为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失真,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2)内部控制不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使得违规操作得以滋生。

(3)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公司管理层对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违规操作的后果认识不足。

2. 亏损后果分析(1)损害投资者利益公司违规操作导致财务报表失真,使得投资者无法准确了解公司真实经营状况,从而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2)影响公司声誉公司违规操作被曝光后,严重影响了公司声誉,使得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地位下降。

(3)增加经营风险公司巨额债务风险使得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增加了经营风险。

四、启示与建议1. 加强内部控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报表的审核和监督,防止违规操作的发生。

财经法规案例法律(3篇)

财经法规案例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自成立以来,该公司在市场上一度取得了良好的业绩,但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业绩逐年下滑。

为了维持公司运营,公司管理层决定采取偷税漏税的手段,企图逃避国家税收。

二、案件经过2018年,税务机关在对该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偷税漏税行为:1. 公司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将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从而少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公司利用关联企业转移利润,将应纳税所得额转移至关联企业,逃避国家税收。

3. 公司未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少缴纳税款。

4. 公司未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地方附加税费。

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

三、案件处理1. 税务机关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取证,查明了其偷税漏税的事实。

2. 根据调查结果,税务机关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以下处罚决定:(1)补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款共计人民币500万元。

(2)对偷税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所偷税款一倍的罚款,即人民币500万元。

(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 税务机关依法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该公司涉嫌犯罪的刑事责任。

四、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偷税漏税案件,涉及多个税种,反映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以下是本案的法律分析:1. 税法规定,企业应当依法纳税,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偷税漏税。

本案中,某公司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将应纳税所得额减少,逃避国家税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2. 关联企业转移利润,逃避国家税收,属于偷税行为。

本案中,某公司利用关联企业转移利润,将应纳税所得额转移至关联企业,逃避国家税收,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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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某甲公司2007年发生如下事项:
(1)1月,由于公司原出纳李四辞职,办公室的普通文员张三被调到财务科担任出纳。张三与李四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会计科长因在外地出差,由财务科另外一名会计负责监交工作。随后,张三、李四及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并盖章。
(2) 4月,张三在办理报销过程中,发现有1张发票更改了用途,另 1张发票更改了金额,但更改处均有甲公司经办人员的印章。并且2张发票都已通过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的签字审批,张三均予以报销。
案例十:甲企业(系国有工业企业)急需一批零部件,该企业领导经研究决定 一部分由企业提供原材料,由外地乙企业(系私营企业)加工。余下部分从外地丙企业(系国有工业企业)购进。之后甲企业分别与乙企业、丙企业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加工费和价款分别为2万元和8千元,两合同均约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两合同采用的结算方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案例二: 2008年4月,某乙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会计王某休病假,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
(2)处理生产家具剩余的边角余料,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170元。公司授意出纳李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某乙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 不符合规定。制度规定: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3)李四的说法不正确。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移交人员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现象三:违背了“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廉洁是指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自律是指自律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过程。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是:一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公私分明,不贪不占;三是遵纪守法,尽职尽责。而会计人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抱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态度对待会计工作,放松自我就难免误入岐途。
案例七:资料:小张和小赵是同一个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多年来同处一室,在工作上互相配合,关系很好。小赵的丈夫个人开办了一个经销电脑配件的公司。最近根据电脑市场信息,有一种计算机软件销量前景看好,但因个人账面资金不足,无法进货。于是小赵的丈夫让小赵想办法借些款项。小赵想到了单位账户的存款,于是自己填了票面金额为24,000元的现金支票一张,在小张上班离开办公室时,私自将小张保管的印鉴加盖在现金支票上,从银行提取了现金。一个月后,小赵又将24,000元现金填现金缴款单存入单位银行账户。不久,小张在月末对账时,发现了此事。
答:甲与乙企业不能采用托收承付结算,因为乙企业私营企业。甲与丙企业不能采用托收承付结算,因为购销合同金额为8000元,不足托收承付的金额起点。
案例十一:2001年A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由于经营管理和市场方面的原因, 经营业绩滑坡。为获得上市资格,A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甲便要求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乙对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以保证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符合股票发行条件。乙组织公司会计人员丙以虚做营业额、隐瞒费用和成本开支等方法调整了公司财务数据。A公司根据调整后的财务资料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案例九:资料:
现象一:会计人员看人办事:“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
现象二: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做,只要领导高兴,“原则”可以变成“圆则”。
现象三:会计人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只要坚持“不犯罪”这根底线就行了。
要求:根据上述现象,分析说明其分别违背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为什么?
(2)张三对2张更改的发票予以报销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应如何处理?
(3)原出纳李四关于“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的说法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1)张三作为一名普通文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不得担任出纳工作。李四与张三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有不符合规定之处。制度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要求:分析刘某的行为违背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
答:刘某的行为违背了爱岗敬业、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会计人员在进行核算和监督过程中,只有坚持准则,才能在发生道德冲突时,以准则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3)10月,公司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发现公司原出纳李四在经办出纳工作期间的有关账目存在一些问题,而接替者张三在交接时并未发现。审计人员在了解情况时,原出纳李四认为:“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三担任出纳,与李四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是否有不符合规定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答:现象一:违背了“强化服务”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强化服务”是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 “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就违背了“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
现象二:违背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一是熟悉准则;二是遵循准则;三是坚持原则。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业务时,将“原则”变成“圆则”就违背了“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
张三的观点违背了客观公正和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如果放弃原则,做“老好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无法得到保证,会计人员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2)某乙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
(1)某乙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理由:我国《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某乙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外另立账会计账册的,是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即常说的账外账,不符合《会计法》的规定。
案例八:资料:某甲公司2007年7月,张三在上半年的工作总结中提到:《会 计法》规定了公司领导对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作为一般会计人员应该服从领导的安排,领导让干啥就干啥,公司的一些业务也没有必要去问个明白,领导签字同意就给报销,只要两袖清风,不贪不占,就能把会计工作做好。
要求:从会计职业道德角度,分析说明张三在工作总结中的观点是否正确。
案例四:某甲(个人)和某乙(单位)签订了一份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价款1 000元,双方在结算方式上产生了分歧,某甲说可以用现金结算,某乙说只能用支票转账结算。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问题:你认为该如何结算?
答:可用现金结算,农副产品收购属现金使用的范围。
案例五:某税务所在2007年3月12日实施检查中,发现某商店(个体户)2 007年2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据此,该税务所于2007年3月3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日作出责令该商品必须在2007年3月20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罚款的决定。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案例六:某施工单位为顺利签下一笔工程合同,拟向工程发包方面有关人员支 付好处费5万元,市场部经理按总经理的指示,到财部门申领该款项,财务部经理刘某认为该项支出不符合有关规定,支出后也不好做账,但考虑到总经理已做指示,该项目拿下后,会对企业带来40万元以上的利润,于是同意拨付该笔款项,并叮嘱市场经理想办法弄5万元费用发票,以便以后做账。
答:处理决定无效。根据规定,企业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该商店自2007年2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到2007年3月12日还不到30日,尚未违反上述规定。该商店如在规定的时间里到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所在地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程序为其办理税务登记。因此,本例中税务所所做出的处理决定无效。
案例三:2007年1月29日,某企业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取12000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会计科科长赵某称当时曾口头向公司经理反映这样做不妥,但公司经理仍要求其办理。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指出其做法不对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该行为有两点不符合规定:(1)该企业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取12000元用于职工福利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银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从支)。(2)会计科长赵某仅以口头方式向公司经理反映从支行为,而坐支行为未予制止和纠正,不符合法津规定。〈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
案例十二:甲公司派业务员A赴某县收购粮食,在与该县乙公司签订粮食买卖合同后,A拟将甲公司作为收款人的一张汇票背书给乙公司,由于业务员A和乙公司的业务员B不熟悉票据的背书规则,于是业务员A、B委托当地农行的工作人员C代为完成背书。C将乙公司的公章盖在了背书人栏,将甲公司的公章盖在了被背书人栏,并将汇票交给B之后,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给了丙公司,用以支付所欠的购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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