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019年新版)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职责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职责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职责一、目的为规范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保障环境和人员的安全健康,保护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工作。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由医院行政人员牵头制定,经医院领导审定后施行。
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医院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四、制度内容(一)医院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1. 医院医疗废物应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包括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放射性医疗废物和一般医疗废物。
2. 医院医疗废物应采用封闭、分类、标识化管理方式,确保不同类别医疗废物不混淆、不交叉。
3. 医院应设置医疗废物收集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证医疗废物在线收集。
医疗废物收集处应设在不易接触的位置,且有专门通道运送。
4. 医院应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进行登记,做到全程追溯。
登记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类别、数量、来源、去向等信息。
5. 医院应定期检查医疗废物收集处和存放场所的卫生情况,并做好消毒工作,管理人员应对卫生监督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立即整改。
(二)医院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制度1. 医院应根据医疗废物类别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
对于感染性医疗废物和化学性医疗废物,应采用专门的设备进行高温、高压、高气压等事前处理。
对于普通医疗废物,应采用完全燃烧或掩埋处理。
2. 医院处理医疗废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专业化、标准化的处理方式。
3. 医院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必须取得医疗废物处置资质。
医院不得将医疗废物交由未取得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处理。
4. 医院应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企业进行抽样监测,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合规处理。
5. 医院应定期开展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工作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医院医疗废物的安全运输制度1. 医院应指派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安全运输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污染。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最新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和管理,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制定本《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护理院等。
第三条:医疗废物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同时根据不同医疗废物的性质、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
第四条:本制度的责任主体为医疗机构的管理层,相关医务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及标识第五条:医疗废物应根据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尖锐器械、实验室废物等。
具体分类标准应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六条:医疗废物应在生成时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废物的名称、分类、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等信息。
第七条:标识应采用明显的符号和文字,以确保识别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储存与运输第八条:医疗废物的临时储存区域应设立在医疗机构内部,必须远离病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第九条:临时储存容器应具有防渗漏和防破裂的功能,废物应妥善包装并分类存放,避免不同性质废物混合存放。
第十条:定期对临时储存区域进行清理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十一条:医疗废物的运输应由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或者具有资质的运输公司进行,运输过程中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保障废物不泄漏、不外溢。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处理与处置第十二条: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应当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建立完善的废物处理与处置设施,并定期进行设施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的处理与处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环保、安全的处理技术,避免对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处理与处置过程中应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和规范。
第十五条:医疗废物处理的最终目标是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推广使用再生资源,并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医疗机构、废物处理单位进行检查和评估。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文一、废物分类与收集1.医院内产生的废物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分类收集,包括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尖锐器械废物、一般医疗废物等。
2.感染性废物必须使用专用的红色垃圾袋进行包装,包装过程中应避免废物的溅射和扬散,并严禁将废物填满超过袋子的容量。
3.化学药品废物应在特定区域集中收集,并以耐酸碱、防腐蚀的特制容器进行包装和储存,不得与其他废物混合。
4.尖锐器械废物必须在专用的封闭容器中进行收集,并在容器上明确标识相关信息,严禁重复使用或直接投放到普通垃圾桶中。
5.一般医疗废物应在装有黄色垃圾袋的普通垃圾桶中进行收集,袋子必须密封捆扎。
二、废物储存与运输1.医院应设立统一的废物储存区域,不同类别的废物必须分开储存,严禁混合储存。
2.废物储存区域应定期清理和消毒,确保储存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3.废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专用集装箱,保证废物的安全运输,并确保集装箱密封、无渗漏。
4.运输过程中,废物应按照废物分类标准进行分别装运,不同类别的废物严禁混装混运。
5.废物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严禁在运输过程中随意停留或转运。
三、废物处理与处置1.医院应委托有资质的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废物的处理和处置,不得私自处理或倾倒废物。
2.废物处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确保废物的正确处理和无害化。
3.感染性废物必须进行高温高压焚烧处理,确保彻底灭菌并防止废物的二次污染。
4.化学药品废物应根据其具体性质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中和、沉淀、稀释等方法,并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5.尖锐器械废物应进行特殊处理,必须进行二次包装和密封,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焚烧处理。
6.一般医疗废物应在废物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包括焚烧、消毒等方法,并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废物管理责任及监督1.医院应设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负责废物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废物管理责任人应定期组织废物管理培训,并提供废物分类和处理的相关知识。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六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医疗废弃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院长为医疗废弃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2、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处理由专人负责,护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为科室医疗废弃物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3、各科室医务人员对污物的收集、处理要按无害化处理和分类收集的原则进行。
医疗废弃物放置于防渗漏的黄色塑料袋(桶)内(损伤性医疗废弃物应放置于不易穿透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专用容器内,少量的药物性医疗废弃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医疗废弃物放置),由专人使用专用的运送工具运送到医院焚烧物集中点进行焚烧处理,不能焚烧的进行填埋,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4、医疗废弃物运送要封闭袋口,防止发生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直接接触工作人员身体。
5、禁止丢弃医疗废弃物。
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弃物或者和生活垃圾混放。
医疗废弃物更不得在露天存放。
6、医疗废弃物在各科室存放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工作人员每天(每次)运送废物结束时,对容器和运送工具及场所要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7、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和处置。
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该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9、医疗废弃物收集人员在收集、运送医疗废弃物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医疗废弃物对人体的伤害。
一旦被医疗废弃物刺伤、擦伤等,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登记、报告等措施。
____人民医院____年____月发生医疗废弃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与回收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与回收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保障医院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促进废物资源化利用,订立本规章制度。
2. 定义2.1 医疗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有害性和污染性的废弃物。
2.2 医疗废物处理:指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包装、中转、运输、处理和处理的过程。
2.3 医疗废物回收:指对可回收利用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包装、中转、运输和回收利用的过程。
3. 医疗废物分类与标识3.1 医院应依据废物的性质和处理方式,将医疗废物分为以下几类: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一般性废物和可回收利用的废物。
3.2 医院应为各类医疗废物设置专用的标识和标识颜色,并在医院内各相关区域显著位置进行标识。
4. 医疗废物收集与包装4.1 医院应设立医疗废物收集点,并设置不同类别医疗废物的收集容器,保证分类收集。
4.2 收集容器应具备密封性和防渗漏性,并定期更换。
4.3 收集容器的包装应符合规范,包含标识的正确粘贴、包装容器和袋子的完整、封口坚固。
5. 医疗废物中转与运输5.1 医院应设立医疗废物中转站,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中转与运输。
5.2 中转站应满足相关环保要求,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操作。
5.3 运输车辆应符合运输要求,包含车辆内部配置、密闭性和防渗漏措施等。
5.4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扬尘情况。
6. 医疗废物处理与处理6.1 医院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与处理。
6.2 处理单位应具备合法的操作资质和设备,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6.3 医疗废物处理与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包含焚烧、炉渣填埋、化学消毒等方式。
7. 医疗废物回收利用7.1 可回收利用的医疗废物应经过分类、收集、包装和中转后,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废物回收利用单位进行处理。
7.2 回收利用单位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并严格掌控回收利用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和健康风险。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制度共5种制度需要上墙内容: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领导小组2、医疗废物目录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职责4、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职责5、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程序与要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院长、第一责任人)副组长:(分管院长)成员:(医务科、质控、预防保健科等科主任、护士长、防疫专干、专职管理员)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说明:1、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2、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器、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3、一次性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使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4、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物及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职责1.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
2.制定、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制定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4.制定、落实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5.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6.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7.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9.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监控部门及专(兼)职人员职责1.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2.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3.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4.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5.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6.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一、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方法》拟订有关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诊所负责人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详细工作。
三、按期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备以及紧迫办理等知识的培训。
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理的登记,包含医疗废物根源、种类、重量、数目、交接时间、处理方法、最后去处等。
登记资料起码保留5年。
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采集运送、临时储存、暂存时间不超出48小时。
六、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址进行洁净和消毒。
七、按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备进行卫生学成效监测、评论、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要实时上报。
八、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署名,资料保存5年。
九、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采集、运送、临时储存和处理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装备必需的防备用品,按期进行健康检查,必需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备其遇到监控损害。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为增强医疗废物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拟订本制度一、医疗废物管理,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应执行以下职责: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采集,运送、临时储藏及机构内处理过程中各项工作落真相况。
2.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采集、运送、临时储藏及机构内处理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备工作。
3. 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不测事故发生时的紧迫办理工作。
4. 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 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6. 负责实时剖析和办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余问题。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管理工作领导小构成员负责督导医疗废物处理有关工作。
四、负责人负责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分类采集、运送交接、交接登记。
不得使医疗废物外流、泄漏。
如发现医疗废物外流、泄漏,按医疗废物管理方法对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罚。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接收、交接登记。
仔细填写与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转移联单,并负责保存。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规章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和环境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物管理,包括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运输、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管理程序、资金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标识第四条医疗废物应当根据其性质和来源分为不同类型,包括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尖锐器械、药品废物等。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在产生医疗废物时,对其进行分类,并在外包装上做出相应标识,以避免混淆和错置。
第六条医疗废物的标识应当包括废物类别、危险程度、产生单位、日期等信息,以便对废物进行有效管理。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存放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收集点,对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进行分开收集,并区分不同存放区域。
第八条医疗废物的收集容器应当具有密闭性、防渗漏性等特点,以确保废物不会外泄或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九条医疗废物收集点应当定期清理和消毒,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的发生。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运输和处置第十条医疗废物的运输应当由合法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采取封闭式和专用车辆进行运输,避免废物泄漏。
第十一条医疗废物的处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环保、卫生的方式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抛弃或倾倒。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应当具备合法资质和技术能力,进行医疗废物的焚烧、消毒、垃圾填埋等处理工作。
第五章监督管理和处罚规定第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章规定的医疗机构或个人,应当依法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意识,确保规章的有效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章作为医疗废物管理的基本法规,对医疗机构和相关单位具有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和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原有相关规定和制度产生补充和完善作用。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为认真贯彻落实生物安全及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废弃物管理、产生、运输、处理等方法规定如下:(一)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开,严禁混放。
装入符合规定的医院同意发放的垃圾袋中,装量或容量到垃圾袋的四分之三并有效封口,乙方如袋内的废物不得取出。
(二)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标本如排泄物。
呕吐物,必须用含氯消毒剂2000mg/l消毒30—____分钟方可运出。
(三)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立即将针头、针管分离。
针头放入利器盒内,消毒后,方可转运出科室。
(四)血液标本转运之前,转入桶中,消毒后方可转运出科室。
(五)特殊标本,如培养基。
hiv检测后的废物需要装入一用垃圾袋内,高压灭菌后方可转运,并做记录。
(六)检验科的一切废弃物,统一由医院负责处理垃圾的专门人员,定时到科内手机、处理、转运。
(七)记录《废弃物记录》。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2)一、概述医疗废弃物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危险性、毒性或其他有害性的废物。
为了保障医疗机构内外环境的卫生与安全,有效防控医疗废弃物对人体和环境造成的危害,并依法规范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制定本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医院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组织与监督;2. 各部门负责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工作;3. 每个医务人员都有责任按照规定参与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与处理。
三、医疗废弃物分类与标识1. 医疗废弃物根据含有的病原体、毒性程度和物理性质等分为四类,分别为:感染性废弃物、化学性废弃物、药物性废弃物和一般废弃物;2. 医疗废弃物应在源头进行初始分类,分别装入标识清晰的特定颜色的垃圾袋或容器,并进行适当标识。
四、医疗废弃物收集与储存1. 医疗废弃物收集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环保要求,设施应具备密封性、防渗漏性、耐腐蚀性等特点;2. 感染性医疗废弃物应设立专用的收集容器,并在容器上进行明确标识;3. 各临床科室或医护区域应设立合理数量、规格的医疗废弃物暂存容器,并确保及时更换。
(完整版)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完整版)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引言医院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管理对于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本制度旨在确保医院医疗废物的规范处理,减少对环境和公众的危害。
2. 适用范围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所有产生医疗废物的部门和个人。
3. 定义- 医院医疗废物:指医院内产生的包括医疗废弃物、医疗污水、医疗废气、医疗废液等在内的废物。
- 医疗废弃物:指含有病原微生物、化学药品等有害成分的医疗废物。
- 医疗污水:指医院内产生的含有病原微生物及其他有害物质的废水。
- 医疗废气:指医院内产生的含有有害气体和微生物的废气。
- 医疗废液:指医院内产生的含有病原微生物和其他有害成分的废液。
4. 医疗废物分类和标识医疗废物应按照其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并进行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其正确处理和处置。
4.1 普通垃圾指无特别危害性的医疗废物,如食品包装袋、纸巾等,应与普通垃圾一同处理。
4.2 有害垃圾指含有化学药品等有害成分的废物,应用有害垃圾桶标识,并经过专门处理。
4.3 感染性垃圾指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废物,应用感染性垃圾桶标识,并经过专门处理。
4.4 注射器、针头等锐器指具有刺破性或切割性的废弃物,应用特殊进行收集,并由专人进行处理。
5. 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包括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
5.1 收集医疗废物应在发生时立即进行收集,并按照分类要求放入相应的垃圾桶中。
5.2 贮存医疗废物应妥善贮存,防止交叉感染和传播。
感染性垃圾应密封贮存,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扩散。
5.3 运输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使用密封的和车辆,防止泄漏和传播。
5.4 处置医疗废物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置,确保其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6. 培训和监督医院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提高他们的意识和能力。
同时,医院应建立监督机制,对医疗废物管理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7.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医院应依法进行处理,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2019年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全文-word范文模板 (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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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共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五大类。
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全文【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380号【执行时间】:201X0616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第三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第四章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条例解读相关问题解答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公布。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四条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3篇)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制度。
1、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重要性认识,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2、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按回收流程执行。
3、医疗垃圾应存放于黄色防渗、防锐器穿透的盛装容器内。
4、暂存地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渗、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防止小孩接触等安全措施。
5、运输时要做到容器完整,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医疗垃圾直接接触身体。
6、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暂存时间不得超过____天。
8、禁止医疗垃圾转让、买卖、邮寄。
医疗废物收集、储存、移交工作制度1、医用废弃物由临床各科室产生,临床科室按废弃物分类分别存放在所规定的所有医用废弃物标志的塑料袋内,按标准处理后存放。
2、医用废弃物收集时间为每日按时由各科固定的职工收集,并移交至医院固定收集点,收集点工作人员按分类,存放在贴有标志的存放点内存放。
3、收集人按双人交接做好签字移交。
4、收集点工作人员,按时与医疗废弃物处理人员做好医用废物的及时外送移交工作并做好数量登记等工作。
5、每月底将月度报表交医院感染管理科保存,以备检查。
6、收集点工作人员做好地面、送货车等工具的消毒常规工作,按上级规定消毒药物及浓度进行消毒。
7、存放点贴有明显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
8、工作人员规范上岗,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手套及帽子。
9、医用废弃物不得私自出售和转卖,如违反规定将追究法律责任。
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制度1、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以及处置过程中预防医疗废物刺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防护知识。
医院医疗垃圾工作制度
医院医疗垃圾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垃圾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处理工作。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垃圾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监管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职责。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医疗废物分类标准,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废物的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医疗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医疗废物处理水平。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医疗废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理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医疗废物处理应急能力。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接受环境保护、卫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医疗废物的资料和信息。
二、医疗垃圾的分类与收集第十一条医疗垃圾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包括感染性敷料、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感染性分泌物、血液及血制品等;(二)损伤性废物:包括医用针、刀、剪、注射器等;(三)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的药品及其包装物等;(四)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汞血压计等;(五)其他废物:包括废弃的医学教科书、报纸、纸箱等。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分类,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和临时存储设施。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确保各类医疗废物不混放、不混合。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收集记录制度,记录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收集时间、去向等信息。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和临时存储设施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垃圾的运输与储存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废物运输工具,确保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医院医疗废物回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产生医疗废物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临床科室、检验科、药剂科、消毒供应中心等。
三、组织机构1. 医院设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 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和指导全院医疗废物处置的各个环节。
3. 各科室设立兼职医疗废物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送和处理工作。
四、医疗废物分类1. 感染性废物:如使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棉签、棉球、纱布、敷料、血液、尿液、粪便等。
2. 病理性废物:如人体组织、器官、病理切片、尸体等。
3. 损伤性废物:如锐器、玻璃制品、瓷器等。
4. 药物性废物:如过期、失效、废弃的药品、药瓶、药盒等。
5. 化学性废物:如废液、废渣、废酸、废碱等。
五、医疗废物收集与储存1. 各科室应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要求,将产生的医疗废物放入指定的专用容器内。
2. 医疗废物专用容器应密封、防渗、防漏、防溢,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3. 医疗废物收集员每日至少收集一次医疗废物,并做好交接登记。
4.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应通风、干燥、防鼠、防虫,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六、医疗废物运送与处理1. 医疗废物运送员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按照规定路线、时间、方式运送医疗废物。
2. 医疗废物运送员在运送过程中,应确保医疗废物容器密封、防漏、防溢。
3. 医疗废物运送员应将医疗废物运送至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监督检查1. 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一、目的和范围: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
该制度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科室和部门。
医疗废物管理涉及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五大类。
通过本制度,旨在确保医疗废物从产生、分类、收集、转运、储存到最终处理的全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二、定义:医疗废物被定义为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以下是对医疗废物的具体分类及定义:1. 感染性废物:指在医疗、预防、保健等活动中,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
此类废物包括但不限于:- 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医学标本、细菌培养基、血液制品等;- 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注射器、输液器、手术器械等。
2. 损伤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可能对人体造成物理伤害的废物。
此类废物包括但不限于:- 玻璃瓶、安瓿、医用锐器等;- 废弃的医疗设备、器械的零部件。
3. 病理性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含有大量病原体的组织、器官、遗体等废物。
此类废物包括但不限于:- 手术、病理检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组织、器官;- 死亡患者的遗体、胎盘等。
4. 药物性废物:指在医疗、预防、保健等活动中产生的过期、变质、淘汰的药品及其包装物。
此类废物包括但不限于:- 过期的药品、疫苗、血液制品等;- 变质、淘汰的药品及其包装物;-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药品及其包装物。
5. 化学性废物:指在医疗、预防、保健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等化学性质的废物。
此类废物包括但不限于:- 化学试剂、消毒剂、实验室废弃物等;- 医疗设备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化学物品。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019年新版)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019年新版)目录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2)一、管理职责 (2)二、管理职责: (3)医疗废物管理责任追究制 (5)医疗废物各种管理制度 (7)一、医疗危险废物处置申报登记制度 (7)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8)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9)四、医疗废物内部交接登记制度 (11)五、医疗废物内部转运登记制度 (12)六、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管理制度 (14)七、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 (14)八、医疗废物清运交接登记制度 (16)九、专用运输工具和暂存处清洁消毒制度 (17)十、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18)十一、医院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9)十二、医疗废物发生流失、泄漏和意外事故时的报告制度 (20)十三、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21)十四、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流程 (22)十五、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22)十六、医疗废物管理奖惩制度 (23)医疗废物管理要求 (24)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 (24)二、特殊科室医疗废物处理方法 (24)三、医疗废物运送的工作要求 (25)四、专用包装和容器的要求 (26)五、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要求 (27)六、医疗废物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27)七、专职人员收集废物标准程序 (28)附录: (29)附件 1、xx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2017年版) (1)附件2、医疗机构诊疗科室垃圾分类处理指南 (3)附件3、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2) (4)附件4、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图 (6)附件5、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等事故紧急处理流程 (1)附件6、医院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流程图 (2)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医院内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加强医院医疗废物管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健康,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环节。
三、管理职责1. 医院设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2.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环节进行日常管理。
3. 各科室设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存放和交接工作。
四、医疗废物分类1. 感染性废物:如血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器械等。
2. 病理性废物:如尸体、组织、病理切片等。
3. 损伤性废物:如玻璃、金属、塑料等锐器。
4. 药物性废物:如过期药品、废弃药物等。
5. 化学性废物:如废弃试剂、消毒剂等。
五、医疗废物收集与运送1. 各科室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应按照分类要求,将医疗废物放置在专用容器内。
2. 医疗废物收集人员每日定时收集各科室医疗废物,并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
3. 医疗废物运送人员负责将收集到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院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六、医疗废物贮存与处置1.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保持通风、干燥、清洁。
2.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3. 医疗废物处置由专业机构负责,医院与处置机构签订处置合同,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合法、安全的处置。
七、应急处理1.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监督检查1.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1.医院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内,统一标识。
3.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和存放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产生医疗废弃物的科室和医院废弃物管理人员应建立医疗废弃物登记本并交接。
4.XXX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与运送医疗废弃物,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并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院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统一处理。
5.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6.运送收集人员在收集、运送、搬动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包装物或破损或造成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做好自身防护。
7.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8.实验室废物处置按《实验室废物处理操作规程》执行,化学性废物处置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放射性废物处置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9.因医疗产生的污水,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10.焚烧炉应由专人管理,保持设备运作完好,事情记录完整。
焚烧炉排放的废气应符合国度环保标准。
11.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搜集、运送、临时贮存、处置等事情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令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使其熟悉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事情流程和各项事情要求。
12.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现场进行处理,减少对患者、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___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流程如下:首先,各科室应及时收集本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袋或者密闭的内,并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说明。
其次,中心应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存点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的暂时点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医疗废物暂存点应定期消毒和清洁。
最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垃圾,并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置。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运送医疗废物时,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
此外,___还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中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地防止医疗废物造成的疾病传播,污染环境,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等措施。
其中,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是重要的一部分,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医疗废物管理台账。
同时,医疗废物须有明显警示标识,盛装的医疗废物体积达到包装物或的3/4时,应进行有效的封口处理,要求紧实、严密。
运输工具及暂存点应定期消毒和清洗。
负责医疗垃圾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此外,医疗废物的管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各科落实具体责任人。
本中心工作人员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凡经中心组织检查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科室和个人,将严格查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在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规定上报综合办,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各科室应将医疗废物分别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内(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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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019年新版)目录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2)一、管理职责 (2)二、管理职责: (3)医疗废物管理责任追究制 (5)医疗废物各种管理制度 (7)一、医疗危险废物处置申报登记制度 (7)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8)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9)四、医疗废物内部交接登记制度 (11)五、医疗废物内部转运登记制度 (12)六、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管理制度 (13)七、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 (14)八、医疗废物清运交接登记制度 (16)九、专用运输工具和暂存处清洁消毒制度 (17)十、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18)十一、医院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9)十二、医疗废物发生流失、泄漏和意外事故时的报告制度 (20)十三、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21)十四、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流程 (21)十五、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21)十六、医疗废物管理奖惩制度 (22)医疗废物管理要求 (23)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 (23)二、特殊科室医疗废物处理方法 (24)三、医疗废物运送的工作要求 (24)四、专用包装和容器的要求 (25)五、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要求 (27)六、医疗废物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27)七、专职人员收集废物标准程序 (28)附录: (28)附件 1、xx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2017年版) (1)附件2、医疗机构诊疗科室垃圾分类处理指南 (3)附件3、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2) (4)附件4、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图 (6)附件5、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等事故紧急处理流程 (1)附件6、医院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流程图 (2)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
”特制定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一、管理职责(一)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监督部门;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行为发生。
(三)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第一责任人):院长×××成员: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责任人:院感办、护理部主任×××,后勤办主任×××二、管理职责:1、后勤部门为医疗废物管理主管责任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回收及运送人员及其职业防护的管理;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登记、交接等工作流程的管理;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2、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医疗废物管理监督和指导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分类收集清单和流程并监督执行;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处置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参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现场的规范处理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
3、护理部门为医疗废物管理监督执行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临床科室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贮存、交接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参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培训、防护用品配备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规范使用收集容器)、交接登记等制度的落实。
4、医务、科研等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医技部门和相关科研实验室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规范使用收集容器)、交接登记等制度的落实。
参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5、专职收集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制度”,保持暂存处室内外环境整洁;自觉履行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人员职责,防止医疗废物在暂存处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负责在收集过程中检查每个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包装应该拒收,并要求立即改正,待包装符合要求后再收取;负责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称重登记,登记资料完整准确;负责对医疗废物密闭运送,医疗废物按类别定点放置于暂存间;每天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医疗废物对外交接完成后,及时对暂存间的设施及内外环境进行彻底清洁消毒。
6、各科室应指定专人兼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管理工作。
医务人员都应当根据《xx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医疗机构诊疗科室垃圾分类处理指南》(见附件1、附件2)及时将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并放置于规定的容器;回收时的每个利器盒、医疗废物包装袋包装物、容器上贴(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负责交接的护理人员认真做好与专职收集人员相关的签收登记。
医疗废物交接后及时对容器、场所进行清洁消毒;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环境污染事故,必须按《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等事故紧急处理流程》(见附件5)的程序处置,保护现场并且立即上报感染管理科、后勤科、分管院长,节假日报行政总值班。
门诊各诊断室、注射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登记等管理由门诊部负责人负责,医技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登记等管理由科室主任负责。
医疗废物运送、交接、暂存、处置等管理由后勤部主任×××负责监督,×××具体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等工作。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移交工作由×××负责,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为“××市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院感办必须履行监督和指导职能,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交接、登记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追究制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后勤科的职责:1.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2.未对医院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3.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4.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
5.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和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
6.污水处理系统未正常运转,使污水处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而排入区污水处理系统。
7.由于设施原因,医疗废物在暂存处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
8.未保存医疗废物登记资料。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专职收集人员的职责:1.未对使用后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2.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3.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
4.未对包装进行检查,将不符合要求的包装带回暂存处。
5.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6.由于人为疏忽,使医疗废物在《暂存处》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
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院感办的职责:1.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为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3.未保存医疗废物登记资料。
4.未协助相关科室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5.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科主任、护理部或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职责:1.未组织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
2.未指导、检查医疗一线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工作。
3.在护士长管辖范围内,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4.未将锐器放入锐器盒。
5.未指定专人兼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管理工作。
6.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交接签名等工作。
7.未将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作为感染性废物处理。
8.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各种管理制度一、医疗危险废物处置申报登记制度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规范医疗废物登记工作,现制定医疗废物处置申报登记制度,请各科室遵照执行:1、医院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按分类收集的原则进行。
具体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须置于指定的容器内。
2、各科室必须定班定岗负责本科室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每天与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的交接登记,交接时必须按医疗废物登记本上的内容填写所有项目,包括时间、重量、分类、去向、交接签名等。
3、资料保存:各科室的医疗废物登记本必须妥善保存,保存时间至少3年以上。
4、医疗废物暂存场所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交接由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接收人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上面项目详细填写,资料由院感办整理保存,保存时间3年;5、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对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和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的登记资料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整改。
6、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应将产生的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置情况主动向××市卫计局和环保部门进行申报登记报备,申报内容应与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管理情况一致。
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各部门应当根据《xx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医疗机构诊疗科室垃圾分类处理指南》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2、院内污水处理系统须保持正常运转,确保污水处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后再排入区污水处理系统。
3、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4、运送人员应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用防渗漏、防遗撒、并标有明显的专用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运送车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转运车辆和工具使用后应在指定地点及时清洗和消毒。
5、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加强卫生防护,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6、科室管理人员应与专职收集人员做好内部交接。
暂存处管理员应做好对外交接工作。
资料至少保存3年以上。
7、各部门及“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应立即按应急预案报告、处理。
8、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