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
云南省城市规划2050一览表
云南省城市规划2050一览表2020年,是云南省“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云南省城市总体规划(2020-2035年)》实施之年。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23号)、国务院《“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国办发〔2021〕4号),以及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政府研究室印发了云南省城市总规(2020-2035年)(以下简称:“总规”)。
《“总规”》是在坚持新发展理念基础上的云南省规划制定。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为实现“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建成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做出更大贡献。
•01.总体定位以建设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现代产业新高地为目标,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现代农业相互融合的现代产业支撑体系,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打造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
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
国际综合交通枢纽、旅游目的地。
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原特色田园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
国际门户枢纽的重要支撑。
国内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滇中城市群重要的战略支点国家。
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的服务保障基地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接的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国际旅游胜地,国际健康生活目的地。
科技创新中心。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人文生态高地。
•02.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到2035年,全省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成为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门户和全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重要窗口,建成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现代产业新高地。
全省经济总量在202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2万亿),人均GDP达到8000美元(2020年),实现经济强省、美丽省份宏伟目标、高质量跨越式。
其中:城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9%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以上;城镇新增就业150万人以上;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5万元以上;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20年翻一番。
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
做特小城镇。继续发展旅游小镇,结合各地资源特点、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区位、产业和风貌等独具特色的省级重点镇。
2.城镇集群发展战略
立足区域协调发展,发展区域产业集群,纵向延伸产业链,横向增强配套能力,推动优质生产要素向优势区域聚集,推进城镇集群化发展进程,引导区域城镇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实现设施共建、资源共享、环境共保、经济共荣、社会共进,提升区域合作水平和整体竞争力。
第3条
沿边开放城镇带包含8个州(市)25个县(市),是云南省与缅甸、老挝、越南三国毗邻、以沿边口岸和沿边城镇为重要支点、以小城镇为主体的边境城镇带。
沿边开放城镇带是与东南亚南亚物资交换、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和带动沿边地区发展的政策扶持经济带。
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为空间发展重点,完善跨境交通、口岸和边境通道等基础设施,重点促进境外资源、产业等生产要素向口岸城镇和沿边重要节点城镇集中。实施新一轮“兴边富民”工程,重点建设瑞丽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积极建设中缅瑞丽-木姐、中越河口-老街、中老磨憨-磨丁跨境经济合作区和麻栗坡(天保)、耿马(孟定)、腾冲(猴桥)、孟连(勐阿)、泸水(片马)、盈江(那邦)等边境经济合作区。符合条件的地区积极争取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重点发展加工制造业。规范并促进边民互市贸易区的发展,积极发展保税物流和跨境旅游。推进与周边国家的贸易便利化合作,建设云南电子口岸,推进通关便利化,改善对外贸易软环境,提高口岸通行能力。建设口岸联检设施、查验货场等基础设施,提高检验检疫能力和监管水平。
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1目录第一章总则11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12第三章城乡空间布局与发展15第一节城乡发展总体布局15第二节各级中心城市镇发展21第三节村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要求32第四节特殊类型地区发展要求37第四章资源保护与利用38第一节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38第二节水资源保护与利用40第三节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41第四节其他资源保护与利用44第五章城乡发展支撑体系49第一节区域产业布局49第二节区域综合交通体系51第三节区域性市政基础设施57第四节城乡公共服务体系62第五节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65第六章山地城镇规划建设的基本要求70第一节山地城镇用地选择空间布局与特色要求70第二节山地城镇的支撑保障体系规划建设要求73第七章空间管制76第一节管制分区分级与事权划分76第二节区域空间管制要求80第八章次区域规划指引84第九章近期行动计划90第十章规划实施措施101第一节山地城镇规划建设的实施管理措施101第二节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的实施管理措施103第三节其他实施管理措施105附则111附表112图纸目录1286目录条文备览第一章总则11第条编制目的111第条编制依据211第条规划范围311第条规划重点411第条规划期限511第条强制性内容611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12第条指导思想712第条发展原则812第条发展目标912第条发展战略1013第三章城乡空间布局与发展15第一节城乡发展总体布局15第条城镇空间结构1115第条滇中城市集聚区1215第条沿边开放城镇带1316第条城镇群1416第条沿对内对外经济走廊的城镇带1518第条城镇规模等级结构1619第条城乡居民点体系1721第二节各级中心城市镇发展21第条区域性国际门户城市1821第条区域中心城市1922第条州市域中心城市2026第条县域中心城市2129第条省级重点镇2230第条发展镇2331第三节村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要求32第条建设原则2432第条发展重点2532第条中心村2633第条基层村2734第条村庄规划要求2834第条农村居民点搬迁及移民安置要求2935第条山地和坝区村庄分类建设要求3035第四节特殊类型地区发展要求37第条老少边穷地区发展要求3137第条革命老区发展要求3237第条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要求3337第条沿边地区发展要求3437第条扶贫开发重点扶持地区发展要求3537第条农垦系统发展要求3637第四章资源保护与利用3
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全文
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目录前言第一篇规划背景第一章发展基础和存在问题第一节发展基础第二节存在问题第二章面临形势第二篇发展思路与目标第三章发展思路第四章基本原则第五章发展目标第三篇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第六章提升城镇群的主体作用第一节重点发展滇中城市群第二节积极发展滇西和滇东南城镇群第三节培育构建滇西南、滇西北、滇东北城镇群第七章促进各级城镇协调发展第一节增强昆明城市辐射带动功能第二节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发展第三节促进州(市)域中心城市发展第四节加快县域中心城镇发展第五节推进省级重点镇发展第六节促进发展镇多样化发展第八章创新城镇发展模式第一节创新城镇发展形态第二节促进重点城镇功能升级第三节创新口岸型城镇发展模式第四篇深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第九章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第一节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第二节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第三节积极引导就近就地城镇化第十章推进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第一节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第二节拓宽住房保障渠道第三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受教育权利第四节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第五节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第十一章建立健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第一节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挂钩机制第二节建立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挂钩机制第三节建立成本分担机制第四节合理确定各级政府职责第五节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实施机制第六节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信息平台建设第七节建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监督考核机制第五篇强化城镇建设空间管控第十二章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第一节合理划分城镇空间第二节科学选择山地城镇用地第三节严格规范城镇新区与产业园区建设第四节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十三章严格保护坝区耕地资源第十四章加强生态空间保护与建设第一节优化生态格局第二节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空间第三节构筑环境安全体系第四节优化城镇生态系统第五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第六节加大“五采区”生态恢复建设力度第六篇积极推进产城融合发展第十五章产业升级带动就业第一节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第二节优化城镇产业结构第三节优化提升城镇第二产业发展层次第四节加快城镇第三产业发展步伐第十六章增强城镇产业承载能力第一节优化城镇产业发展空间第二节增强城镇产业承载与服务能力第三节增强城市的创新能力第十七章科学推进产业园区建设第一节推动产业向园区聚集第二节促进产业园区城市功能提升第三节创新理顺园区管理体制第十八章积极引导产镇融合发展第一节引导产业向小城镇延伸第二节利用小城镇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第三节突出重点引导产镇融合第七篇提高城镇规划建设与治理水平第十九章强化规划统筹提高建设水平第一节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第二节完善规划体系第三节加强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第四节严格建筑质量管理第二十章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第一节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第二节加强区域水利保障体系建设第三节增强区域能源保障能力第四节提高城乡通信保障能力第五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第二十一章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第一节加快发展城镇公共交通第二节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第三节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第二十二章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第一节提升中心城区功能第二节加强城乡接合部环境整治第三节推进小城镇环境整治第四节优化提升旧城功能第五节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第二十三章推进城镇绿色发展第一节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第二节推动循环经济和低碳发展第三节建设绿色低碳城镇第四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第二十四章加强和创新城镇社会治理第一节完善城镇治理结构第二节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第三节全力打造无缝隙管理平台第四节创新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第五节健全防灾减灾体制第八篇强化特色城镇建设第二十五章科学推进山地城镇建设第一节加快推进山地城镇建设进程第二节创新山地城镇空间布局第三节营造山地特色城镇风貌第四节推动山地建筑发展第二十六章持续推进特色小城镇发展第二十七章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与发展第一节构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体系第二节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第三节加强历史文化遗产挖掘第四节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发展第二十八章积极推进沿边和少数民族城镇村寨发展第二十九章加强城镇特色建设第一节彰显城镇自然山水特色第二节保护与传承城镇文脉第三节突出地域民族文化第九篇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第三十章推进城乡要素市场和建设一体化第一节推进城乡要素市场一体化第二节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第三节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第四节推动城乡规划一体化第三十一章发展现代农业提升支撑能力第一节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第二节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第三节提升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第四节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第三十二章持续推进新农村建设第一节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第二节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第三节提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第四节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第十篇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保障规划实施第三十三章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第一节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第二节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第三节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第四节健全城镇住房制度第五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第三十四章开展试点示范第三十五章规划实施第一节加强组织协调第二节强化政策统筹第三节加强社会参与第四节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第五节推动任务落实第六节加强监测考核前言城镇化是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依托。
云南新型城镇化规划(2023-2023)全文
云南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全文云南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全文:________第一章总则为了适应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均衡发展,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及生态环境保护,制定本规划。
第二章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均衡发展、安全发展,注重生态优先、科学规划、统筹利用、改革创新。
第三章总体布局云南新型城镇化发展总体布局为“一核多区,多点支撑,融合发展”。
第四章重点发展区域重点发展区域包括昆明、大理、丽江等核心城市,以及曲靖、玉溪、保山、昭通、楚雄、红河、西双版纳等区域。
第五章城市规模与布局云南将在现有城市基础上,合理控制城市规模,推进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发展多中心城市。
第六章公共服务设施云南将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教育、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设施。
第七章城市交通体系云南将加强城市交通体系建设,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优化交通网络布局,建设便捷、高效的交通体系。
第八章住房与居住环境云南将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提高居民住房条件,改善居住环境,促进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均衡。
第九章产业发展与就业云南将加强产业发展与就业政策支持,推进产业升级,促进就业增长,实现农民工市民化。
第十章生态环境保护云南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修复,实施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十一章制度保障云南将完善城乡规划管理、土地利用管理、房地产市场调控等制度保障。
第十二章资金保障云南将加大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形成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
附件:________1.云南省城市规划法2.云南省土地管理法3.云南省房地产市场调控办法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1.城乡统筹:________指在城市化进程中,统筹城市和农村发展,实现城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互补发展。
2.生态优先:________指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优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遵循生态保护红线,促进行业发展与生态修复相协调。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全文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 * 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分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市、区)域村镇体系规划和跨行政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包括城市群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保护生态,保护坝区农田,因地制宜建设山地城镇,并符合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的需要。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依法组织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并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作为城乡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为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供决策依据。
城乡规划委员会由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市辖区、开发区(园区)设立的派出机构,按照规定职责承担有关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所属的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依法做好规划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配合县(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可以配备规划协管员,协助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林业、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县人民政府驻地镇的总体规划纲要、建设用地和人口规模进行审查,审查意见作为城市总体规划审批的依据。
省城镇体系规划
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公示稿)、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设计院集团年月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公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实施《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年)》(以下简称:省城镇体系规划),引导云南省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省城镇体系规划,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城镇体系规划是省人民政府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合理配置省域空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是落实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引导本省城镇化和城镇发展,指导下层次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省直部门编制的相关规划应当与省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省域内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关系到全省整体发展的项目建设,以及涉及省内城镇发展、布局和重大建设等活动,必须符合省城镇体系规划。
第二章实施主体与责任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综合运用政策、规划、经济、科技等多种手段,健全和完善省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机制,制定各地区、各部门共同遵守的激励及约束制度,实现全方位合作和多方共赢,促进协调发展。
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领导,根据城乡规划工作的需要,加强规划管理机构建设,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省人民政府制定并督促落实省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计划,制定或协调由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相关规划,对省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一级空间管治区域直接监管,对特定建设项目进行选址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包括城镇群规划)(以下简称:区域规划)。
各州(市)人民政府在实施省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过程中,应当就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生态环境保护、相邻地区的重大项目等方面的规划管理,主动进行协商,必要时由共同的上一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协调。
依据省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本州(市)城镇体系规划,划定各级、各类空间管治区、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实施日常规划管理,并协调州(市)内各县(市)发展及空间安排上的不同意见和纠纷。
当前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研究——以云南省为例
了更 多更 复杂 的挑 战 ,对 省域 城镇 体 系 规 划 的编制
提 出 了更 高 的要 求 。 1 1 云南 省城镇体 系发展 的现 状 .
1 1 1 全 省城镇 “ 区” 发展 雏 形初 现 ,分 工 协 .. 分
作 效 应 明 显
城 市 ,充 分利 用其 在交通 区 位上 的优 势 ,加 强 对外 联 系 ,带 动地 区 的经济社会 发展 。20 05年 ,全 省 的 城 镇化水 平 为 2.0 J 95 % ,超 过 了 《 划 》 预 计 的 规
治 区 ) 自主 编 制 的规 划 ,与 国 家 层 次 的城 镇 体 系
规 划 相 比 ,对 每 个城 镇 发 展 的指 导 作 用 更 加 全 面 ,
1 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研究
云南省 位于 中 国西南 边 锤 ,与 越南 、缅 甸 、老
挝接 壤 ,是 中 国与欧 亚各 国间联 系 的重要 门户 。此
以云 南省 为 例
胡礼梅, 王培茗
( 南 大 学 城 市 建 设 与 管 理 学 院 ,云 南 昆明 60 9 ) 云 50 1
摘要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从 战略 高度统筹全省各城镇 的发展定位 ,是实现城镇 和谐 发展的关键环节。随着全 国城
镇化加速前进时期的到来 ,各种城市 问题也相继 出现 ,这就对城镇体系规划 提出了新 的要求。在 此,分析云南省
潜 力发挥 不 足 ,进 一步增 长 困难 ,尴尬 地处 于 大城
市与农村之间;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带来大量的剩 余 劳动 力安 置 问题 ;城 市 间盲 目模 仿 和 同质性 竞争 等问题 。由于这些 问题 的产 生 都与 城镇 周 边甚 至整 个 省域 的城镇 发展 协调 相关 ,所 以加强 省域 城 镇体
云南省城市化问题的析
云南省城市化问题的浅析摘要: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
云南作为我国西部地区的一个落后省份,人口众多,尽管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取得了不俗成效,城市化水平也得到了一定提高,但是其城市化水平与全国尤其是与东部沿海省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这已成为云南省经济发展的瓶颈。
因此,把握客观规律,针对省情,分析云南省城市化进程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对全面加快云南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云南省/城市化/问题/对策引言:城市化是当今社会最重要的关键词之一,是传统落后的乡村社会向现代先进的城市社会转化的自然历史过程,它是一个国家或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由于城市具有生产集中高速增长,通讯、交通服务便捷,空间结构紧凑,商品经济发达,社会制度化,法律化程度高等特性[1],因此加快城市化进程势必成为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举措。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很低,还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云南省的城市化还要低,这成为制约云南省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因此为了打破这个瓶颈,必须大力加快云南省的城市化进程,使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早日迈上一个新台阶。
1.云南城市化发展的现状问题从1990年起,云南省城市化得到了快速发展。
1980年以前,我省仅4个城市,建制镇10个。
现共有15个城市,398个建制镇。
城市化水平从1980年12.77%提高到1998年20.6%。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是我省的必然趋势,也必须走城乡一体化的路子。
但是,云南城市化水平虽有提高,也存在许多问题。
(1)城市总体水平低。
我省城市总体水平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差距不小,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
以位于全省头几名的昆明、玉溪、曲靖为例,1998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1695美元、1989美元、404美元。
云南省临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云南省临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文本图集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政府2011年6月临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项目名称:云南省临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委托单位:临沧市人民政府编制单位: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081153)甲级协编单位:临沧市建设局院长:张京祥教授、注册规划师总规划师:朱喜钢教授、注册规划师顾问:崔功豪教授、注册规划师项目负责人:曹荣林教授、注册规划师曹建丰注册规划师项目组成员:戚红年注册规划师戴军注册规划师吴未副教授姚广峰工程师马斯伟规划师范宁规划师程寅助理规划师吴鹏助理规划师孙文军助理规划师郭伟助理规划师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2)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8)第一节市域城镇化发展战略 (8)第二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8)第三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11)第四节市域基础设施规划 (12)第五节市域社会设施规划 (14)第六节市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空间管制规划 (15)第七节市域综合防灾规划 (18)第八节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19)第四章城市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 (21)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24)第六章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布局 (24)第七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规划 (26)第一节居住用地规划 (27)第二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28)第三节工业与仓储物流用地规划 (30)第四节其他用地规划 (30)第八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30)第九章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与水系规划 (33)第十章中心城区景观风貌规划 (36)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市政工程规划 (38)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38)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39)第三节供电工程规划 (39)第四节电信、广电与邮政规划 (40)第五节燃气规划 (40)第六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41)第十二章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41)第十三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43)第十四章土地使用控制规划 (46)第一节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导则 (46)第二节城市“五线”规划控制 (48)第十五章中心城区旧城更新改造规划 (49)第十六章城市分期发展指引 (50)第一节近中期建设规划 (50)第二节远景规划构想 (51)第十七章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52)第十八章附则 (52)图件目录图1 区位分析图一图2 区位分析图二图3 市域城镇分布与交通现状图图4 市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图图5 市域城镇职能等级结构规划图图6 市域城镇空间布局规划图图7 市域交通规划图图8 市域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图图9 市域重大基础设施综合规划图图10 市域生态功能区划图图11 市域旅游规划布局图图12 城市规划区范围及中心城区增长边界图图13 城市规划区空间布局规划图图14 城市规划区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图图15 城市规划区“四区”划定图16 中心城区土地使用现状图图16-1 临沧主城区土地使用现状图图17 中心城区用地评价图图18 中心城区空间管制规划图图19 中心城区总体布局方案构思图图20 中心城区规划结构分析图图21 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图21-1 临沧主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图21-2 昔本-博尚城市片区土地使用规划图图22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图22-1 临翔主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图22-2 昔本-博尚城市片区道路交通规划图图23 中心城区公交及交通设施规划图图24 中心城区居住用地及住房建设规划图图25 中心城区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图图26 中心城区工业及仓储用地规划图图27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图图28 中心城区景观风貌规划图图29 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现状图图30 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布局图图31 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图图32 中心城区污水工程规划图图33 中心城区雨水工程规划图图34 中心城区供电工程规划图图35 中心城区通讯工程规划图图36 中心城区燃气工程规划图图37 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图图38 中心城区环卫设施规划图图39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图图40 中心城区开发强度分区图图41 中心城区“五线”控制图图42 旧城区综合改造规划图图43 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图图44 中心城区远景发展构想图第一章总则第 1 条规划修编目的为适应临沧市新时期的发展要求,协调城市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提升临沧市的综合竞争力,满足临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特编制新一轮《临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为本规划)。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63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63号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精神,为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加快推进云南特色新型城镇化进程,结合实际,现对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年)》、《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有关要求,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规划先行、统筹建设,因地制宜、市场运作,强化管理、消除隐患”为原则,切实加强各级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应急防灾工作,进一步优化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不断提高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水平。
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城市地下老旧管线改造;用8年左右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线体系。
二、主要任务(一)开展地下管线普查。
按照属地负责制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尽快组建成立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认真实施城市地下管线普查,组织做好普查成果验收、归档移交和保密保管工作。
普查要以供水、排水(含雨水管、污水管及雨污合流管)、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为重点,按照相关技术规程,2015年10月底前完成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和隐患排查,重点掌握地下管线的规模大小、位置关系、功能属性、产权归属、运行年限等基本情况,摸清地下管线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并将普查结果及有关资料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整版)滇西城市群规划-2030
滇西城市群规划2011—2030年公示稿(上)作者:来源:云南房网添加日期:11年11月30日第一章总则在全球化迅速发展、以区域(城市群)为单元的竞争日益激烈。
在我国经济面临转型、对外扩大开放的战略背景下,滇西地区作为我国西部极具发展特色与潜力的地区之一,同时面临着良好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滇西地区的发展应站在国家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高度,从加快推进我省重要桥头堡建设的角度,明确滇西城市群在这一发展过程中的职能,落实科学发展观,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滇西区域各城市之间的协调合作,最终实现滇西城市群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提升。
为了更好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协调好区域发展的各种关系,科学合理布局生产力,促进滇西地区的综合竞争力提高及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依据、原则第一条规划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扩大对外开放力度,深化改革力度;整合区域资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滇西特色的发展模式,走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保护集约利用资源、能源,保护好自然、人文环境。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和审批办法(4)《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05-2020)》(5)《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6)《云南省社会与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7)省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滇西各州市相关政府文件第三条规划期限滇西城市群规期限为2011-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2-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16-2030年,远景为2030年以后。
第四条规划范围本次滇西城市群规划的范围本次城市群规划范围涵盖大理、德宏、保山三个州市级行政区及怒江两个县级行政区(泸水、兰坪)。
国土面积合计68015 km2,共包含252个城镇单元,其中5个街道办事处、122个城镇、125个乡集镇.本次规划分为两个层次。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发文字号】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6号【发布部门】云南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2.09.28【实施日期】2013.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6号)《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9月28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9月28日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9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分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市、区)域村镇体系规划和跨行政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包括城市群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保护生态,保护坝区农田,因地制宜建设山地城镇,并符合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的需要。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依法组织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并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作为城乡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为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供决策依据。
城乡规划委员会由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云南省镇乡规划编制和实施办法-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38号
云南省镇乡规划编制和实施办法正文:----------------------------------------------------------------------------------------------------------------------------------------------------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38号)《云南省镇乡规划编制和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9月14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25次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21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云南省镇乡规划编制和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镇乡规划的编制工作,强化管理和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的镇规划和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第三条编制镇规划、乡规划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依据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符合统筹协调、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突出特色和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的要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行业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镇规划分为镇总体规划和镇详细规划。
镇总体规划包括镇域规划和镇区规划;镇详细规划包括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镇修建性详细规划。
乡规划包括乡域规划和乡驻地规划。
第五条镇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由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镇、乡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镇区规划、乡驻地规划分别组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
第六条镇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乡规划期限一般为十至二十年;镇区(乡驻地)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
第七条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规划编制资料的收集工作,相关单位应当提供规划编制所必需的基础资料。
规划成果包含对应的纸质和电子文档。
第二章镇规划和乡规划编制第一节一般要求第八条镇、乡规划编制应当坚持以人为本、节约用地、集约发展、突出特色、村镇建设用地向山地发展的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一)统筹协调山坝空间布局。
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甲级
院长
:
周 俭 院长、教授、注册规划师
主管院长
:
王新哲 副院长、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设计部门
:
规划三所
项目负责人
:
王新哲 副院长、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主管总工
:
王 颖 总工、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项目主管
:
姚 凯 主任规划师、注册规划师
主要设计人员
:
王煜坤、张显君、
刘振宇、肖 勤、
黄 华、贾 旭、
(2)打造集群
依托工业园区,打造产业集群,强化工业发展对城镇化的推动。
(3)培育极点
积极发展市域中心城市,培育市域副中心;做强县城中心,带动市域发展。
第十五条.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昭通市域规划形成“一主、二副、七点,一轴两带”的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主”——昭鲁中心城市;
“二副”——水富、镇雄;
“七点”——绥江县、盐津县、永善县、巧家县、大关县、威信县、彝良县;
(4)生态持续战略:发挥生态资源优势,严格保护坝区耕地,实现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5)文化彰显战略:依托朱提文化、丝路文化、金沙乌蒙文化资源,打造特色鲜明、文化浓厚的特色城市。
(6)人力资源开发战略:积极发展教育事业,大力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变人口数量优势为人力资源优势。
(5)国家在昭通境内规划建设溪洛渡电站、向家坝电站和白鹤滩电站三大水电站,以及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为昭通发展带来新的推动力。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
(2)按照“守住红线、统筹城乡、城镇上山、农民进城”的总体要求,保护坝区农田,建设资源集约、生态良好、山坝结合的组团城市,统筹城乡发展。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1.03•【字号】云政发[2004]196号•【施行日期】2004.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决定(云政发[2004]196号)各州、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城乡建设快速发展,城乡面貌显著变化,极大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但是,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我省对城乡规划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投入不足。
城乡规划工作严重滞后,至今尚未形成完整的规划管理体系,成为影响云南城市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加大统筹协调发展的力度,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精神,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搞好城乡规划的重要意义(一)搞好城乡规划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
搞好城乡规划工作,能够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与文化及环境保护的关系,有利于增强城乡综合经济实力和竞争力,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生产力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二)搞好城乡规划对推进城市化进程能发挥重要的先导作用。
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发展的灵魂和龙头,对城乡建设和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搞好城乡规划工作,能够充分体现各地区的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打造具有鲜明个性和特色的城乡形象,使城乡的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优势,有力推进我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
(三)搞好城乡规划是政府调控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手段。
城乡规划是政府强化宏观调控职能,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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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
(2012-2030年)
条文备览
第一章
第1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镇、人口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构建科学合理的省域城镇体系,针对上版规划的不适应性,云南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
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林地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
4.城乡绿色发展战略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力,提高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人文环境,促进生态文明、经济文明和社会文明有机统一,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建设生态宜居城乡居民点。以人居空间环境舒适、人文社会环境良好、生态自然环境优美、生产环境清洁为重点,建设绿色人居环境。
第2条
滇中城市集聚区是国家级重点开发区,以昆明为核心,曲靖、玉溪和楚雄等中心城市为支撑,核心城市功能扩散地域为圈层,主要交通线为纽带。
滇中城市集聚区是云南参与区域竞争与合作的主体,全省加快发展的引擎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点,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核心区域和连接东南亚南亚国家的陆路交通枢纽、西部区域性经济中心、支撑全国经济的重要增长极。
全面推进资源节约。鼓励全社会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倡导健康、节约、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把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放在突出位置,转变建设用地方式,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坝区优质耕地和山区集中连片耕地,引导城镇、村庄、工业向适建山地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山地城镇。
第三章
第一节
第1条
按照“强区、富带、兴群、促廊”空间开发思路,重点建设滇中城市集聚区、沿边开放城镇带、区域城镇群和沿对内对外开放经济走廊的城镇带,重点依托沿对内对外经济走廊的城镇带,串联、整合区域增长极和重要功能开发区域,遵循自然地理多元多样性、城镇发展差异性的特征,形成重点突破、极点开发、带状推移、轴辐扩散的全省空间开发格局。
3.突出特色原则
充分利用各地独特的自然、人文、历史、民族等区域条件,根据各地生产力发展水平,科学确定城镇定位和发展目标,传承城镇的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彰显时代特征,建设文化内涵丰富、风貌特色鲜明的山地山水田园城镇。
4.改革创新原则
树立先进的规划建设管理理念,解决城镇化发展的突出问题,消除制约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区域协调、城际合作、城镇建设投资、城乡管理、户籍及其配套制度改革的新途径,创新推动城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第3条
沿边开放城镇带包含8个州(市)25个县(市),是云南省与缅甸、老挝、越南三国毗邻、以沿边口岸和沿边城镇为重要支点、以小城镇为主体的边境城镇带。
沿边开放城镇带是与东南亚南亚物资交换、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和带动沿边地区发展的政策扶持经济带。
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为空间发展重点,完善跨境交通、口岸和边境通道等基础设施,重点促进境外资源、产业等生产要素向口岸城镇和沿边重要节点城镇集中。实施新一轮“兴边富民”工程,重点建设瑞丽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积极建设中缅瑞丽-木姐、中越河口-老街、中老磨憨-磨丁跨境经济合作区和麻栗坡(天保)、耿马(孟定)、腾冲(猴桥)、孟连(勐阿)、泸水(片马)、盈江(那邦)等边境经济合作区。符合条件的地区积极争取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重点发展加工制造业。规范并促进边民互市贸易区的发展,积极发展保税物流和跨境旅游。推进与周边国家的贸易便利化合作,建设云南电子口岸,推进通关便利化,改善对外贸易软环境,提高口岸通行能力。建设口岸联检设施、查验货场等基础设施,提高检验检疫能力和监管水平。
壮大区域经济增长极。立足区域合理分工,科学确定主体功能,在具备城镇群发展条件的区域,立足各地比较优势和现有基础,突出重点,培育全省跨越发展的重要经济增长引擎,打破行政区划约束,跨地区优化资源和生产力配置,壮大区域经济增长极。
培育交通走廊沿线经济增长极。以重要交通走廊为省域空间发展主轴,以沿线镇区为腹地,以沿线城镇和产业园区为节点,协调配置交通走廊沿线各项生产要素,提高沿线产业集中度,促进沿线城镇发展,培育沿线城镇成为布局合理、职能互补、协调发展的经济增长极。
推进滇中城市群建设和滇中一体化进程,整体提升区域生产要素在滇中地区的集聚质量和速度,提升滇中核心城市、中心城市向其腹地、向周边区域及东南亚南亚扩散的能力。完善区域协调政策,搭建区域协调高端平台,区域联动优化产业布局,以产业链为纽带,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在滇中地区发展一批品牌特色鲜明、服务平台完备的产业集群。至2015年初步实现同城化,共同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合作共赢、基本公共服务合作、资源要素统一市场体系建设等。加强城际快速轨道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以滇池、抚仙湖为重点的高原湖泊治理和高原水土流失防治,构建以高原湖泊为主体,山水相依、廊道环绕、斑块相间的高原生态格局。
2030年城镇化水平60-65%,总人口5200-5300万,城镇人口3100-3500万,远期年均增长70-90万,促进年均80万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各州(市)人口与城镇化发展目标详见附表二。
3.城镇化发展质量
扩大城镇发展规模与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并重,城镇建设和乡村发展并举,促进城镇发展、新农村建设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自然、人文环境相适应,保护民族文化资源,保护坝区优质耕地和生态用地。
第2条
1.规划引领原则
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和导向性作用,坚持世界眼光、立足长远发展、面向城乡未来,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编制城乡规划,以科学的规划引领城镇化发展和城乡建设。
2.协调推进原则
坚持城镇化和工业化相协调、城镇化速度和质量相统一、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合理确定城镇发展方向、规模和速度,协调推进全省城镇化进程。
做优中小城市。以中小城市作为城镇发展的重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形成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区域增长极,分担大城市的压力并带动小城镇发展。
做特小城镇。继续发展旅游小镇,结合各地资源特点、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区位、产业和风貌等独具特色的省级重点镇。
2.城镇集群发展战略
立足区域协调发展,发展区域产业集群,纵向延伸产业链,横向增强配套能力,推动优质生产要素向优势区域聚集,推进城镇集群化发展进程,引导区域城镇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实现设施共建、资源共享、环境共保、经济共荣、社会共进,提升区域合作水平和整体竞争力。
第3条
规划范围为云南省行政辖区,包括16个州(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国土面积约39.4万km2。
第4条
围绕城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全省城镇体系科学发展目标与战略。围绕城乡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充分落实云南特色城镇化发展要求。围绕城镇发展,构建区域性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围绕管理,制定针对性的规划实施措施。
3.城乡一体发展战略
立足城乡统筹,完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坚持城镇带动、城乡联动,在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大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力度,推动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推进,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有效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使城市获得更广的发展空间、农村获得更大的发展扶持,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全方位推进省域城乡一体化进程。树立全域规划理念,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城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提高城乡产业、就业关联度,推进产业发展一体化;统筹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坚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以促进进城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制度和改革配套措施,逐步缩小附着在户籍上的政策差异,形成科学的人口管理机制,畅通城乡要素流转渠道,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形成城乡区域人口的合理布局。
近期形成以“一区、一带、五群、七廊”(“1157”)为主体构架的点线面相结合的总体空间结构。“一区”即滇中城市集聚区,“一带”即沿边开放城镇带,“五群”即滇西城镇群、滇东南城镇群,滇东北城镇群、滇西南城镇群、滇西北城镇群,“七廊”即沿四条对外经济走廊(昆明-皎漂、昆明-曼谷、昆明-河内、昆明-密支那)和沿三条对内经济走廊(昆明-昭通-成渝-长三角、昆明-文山-广西北部湾-珠三角、昆明-丽江-香格里拉-西藏昌都)构建的城镇带。
城镇化发展质量目标详见附表三。
第4条
实施城镇协调化发展、城镇集群化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绿色化发展战略。
1.城镇协调发展战略
优化全省城镇布局,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构建大中小并举、分布合理、优势互补、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做强大城市。提升特大城市集聚发展水平和扩散能力,带动全省产业升级、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积极培育大城市,带动区域中小城市发展。
第3条
1.发展总目标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优化区域发展布局,构建城乡互动、区域协调、多极支撑、多元发展的城乡新格局,以国家区域性国际门户城市为核心、大城市为中心、中等城市为骨干、小城市和小城镇相协调、村庄布局优化,规模结构完善、功能定位准确、区域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推动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跨越发展。昆明市建成我国向西南开放国际门户城市,各区域中心城市和口岸城市建成我国出口加工贸易基地、沿边开放试验区、西部地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先行区,依托城镇建成我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新兴石油化工基地、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生物产业基地、战略资源接续地和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全省城乡成为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