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市规划编制指导目录及技术指引-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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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与法制化,保障依法实施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城市规划法》、《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与经批准的《昆明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与标准,结合昆明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昆明城市规划区内进行的城市规划、建设工程设计与规划管理的相关活动。

编制与审批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以及有关建筑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与本规定。

各项规划应当采用国家统一的坐标系统。

昆明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与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昆明城市规划区根据经批准的昆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

在本市范围内非城市规划区的区域,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分类与建设标准,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执行。

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当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原则,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与本规定表2-1的规定执行。

凡表2-1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与审批权限报有关机构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主城规划区内的用地布局,应当遵循“成片开发,配套建设,增加绿地,降低密度,调整功能”的原则。

第七条主城二环路内用地性质以金融、生产性服务业、商务办公、商贸等为主,调整居住用地,严格控制大型仓储式商业设施与以批发为主的市场建设,不得再新建、扩建工厂、仓库与综合性大型医疗机构等设施。

在文物保护单位与建筑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物,确需新建建筑物的,应当符合相关保护法规、规范、标准与规划的要求;在其周围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与文物保护单位与保护建筑相协调,满足相关保护规划的要求。

昆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条例

昆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条例

2023年度: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规划管理的监督,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管理活动。

第三条城市规划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类指导、逐步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市政府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组织和领导。

第五条本市城市规划管理应当在强化责任、完善机构、加强监督、保障经费等方面采取措施,提高城市规划和管理工作的水平。

第二章规划编制第一节总则第六条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编制,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应当重视与周边区域的协调、过渡,保障城市的合理发展。

第八条市政府应当每年报告城市规划实施情况,对规划编制及时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规划。

第二节城市总体规划第一款原则第九条城市总体规划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周密设计、质量优先、人民群众满意的原则,体现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安全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第二款内容第十条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城市空间布局;(二)城市功能区和规模;(三)交通运输、环境建设、自然保护等公共设施;(四)历史文化名胜保护利用;(五)城市建设用地与资源利用;(六)城市开发利用与保护;(七)城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八)其他有关内容。

第三节分区规划第十一条分区规划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和用地分类,进一步明确不同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十二条分区规划应当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和城市环境治理为主要内容。

第十三条分区规划应当明确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条件和保障措施等。

第三章规划实施第一节建设用地的供应与管理第四款规划实施第十七条本市城市规划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划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十八条市政府应当设立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统筹考虑各类用地需求,制订合理的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根据年度工作需要予以调整。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昆明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意见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昆明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意见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昆明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30•【字号】昆政办〔2021〕62号•【施行日期】202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昆明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昆明城市更新工作的要求,加快推进昆明城市更新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充分体现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力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努力走出高质量的现代化城市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引领、产城融合。

将城市更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高起点确定城市发展定位,高标准谋划城市更新。

以城市为基础,承载产业空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以产业为保障,驱动城市更新,提升城市机能活力。

依托昆明“三山一水”自然地理禀赋,加快构建“老城换新、新城崛起、新区发力、城乡融合”的城市空间格局。

按照“以水定城,量水发展”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属地管理、市场运作,在“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的统领下,充分尊重公众意愿,切实改善民生,科学确定城市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选择适宜发展的优势产业,突出项目区位、根据不同的地域文化特色,采取“留、改、拆”相结合,保护历史传承,通过大规划先行、大片区更新、大产业带动、大项目支撑、大企业助力等方式,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拓展昆明城市格局,完善城市综合功能,提升城市品质。

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

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
做优中小城市。以中小城市作为城镇发展的重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形成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区域增长极,分担大城市的压力并带动小城镇发展。
做特小城镇。继续发展旅游小镇,结合各地资源特点、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区位、产业和风貌等独具特色的省级重点镇。
2.城镇集群发展战略
立足区域协调发展,发展区域产业集群,纵向延伸产业链,横向增强配套能力,推动优质生产要素向优势区域聚集,推进城镇集群化发展进程,引导区域城镇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实现设施共建、资源共享、环境共保、经济共荣、社会共进,提升区域合作水平和整体竞争力。
第3条
沿边开放城镇带包含8个州(市)25个县(市),是云南省与缅甸、老挝、越南三国毗邻、以沿边口岸和沿边城镇为重要支点、以小城镇为主体的边境城镇带。
沿边开放城镇带是与东南亚南亚物资交换、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和带动沿边地区发展的政策扶持经济带。
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为空间发展重点,完善跨境交通、口岸和边境通道等基础设施,重点促进境外资源、产业等生产要素向口岸城镇和沿边重要节点城镇集中。实施新一轮“兴边富民”工程,重点建设瑞丽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积极建设中缅瑞丽-木姐、中越河口-老街、中老磨憨-磨丁跨境经济合作区和麻栗坡(天保)、耿马(孟定)、腾冲(猴桥)、孟连(勐阿)、泸水(片马)、盈江(那邦)等边境经济合作区。符合条件的地区积极争取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重点发展加工制造业。规范并促进边民互市贸易区的发展,积极发展保税物流和跨境旅游。推进与周边国家的贸易便利化合作,建设云南电子口岸,推进通关便利化,改善对外贸易软环境,提高口岸通行能力。建设口岸联检设施、查验货场等基础设施,提高检验检疫能力和监管水平。
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1目录第一章总则11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12第三章城乡空间布局与发展15第一节城乡发展总体布局15第二节各级中心城市镇发展21第三节村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要求32第四节特殊类型地区发展要求37第四章资源保护与利用38第一节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38第二节水资源保护与利用40第三节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41第四节其他资源保护与利用44第五章城乡发展支撑体系49第一节区域产业布局49第二节区域综合交通体系51第三节区域性市政基础设施57第四节城乡公共服务体系62第五节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65第六章山地城镇规划建设的基本要求70第一节山地城镇用地选择空间布局与特色要求70第二节山地城镇的支撑保障体系规划建设要求73第七章空间管制76第一节管制分区分级与事权划分76第二节区域空间管制要求80第八章次区域规划指引84第九章近期行动计划90第十章规划实施措施101第一节山地城镇规划建设的实施管理措施101第二节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的实施管理措施103第三节其他实施管理措施105附则111附表112图纸目录1286目录条文备览第一章总则11第条编制目的111第条编制依据211第条规划范围311第条规划重点411第条规划期限511第条强制性内容611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12第条指导思想712第条发展原则812第条发展目标912第条发展战略1013第三章城乡空间布局与发展15第一节城乡发展总体布局15第条城镇空间结构1115第条滇中城市集聚区1215第条沿边开放城镇带1316第条城镇群1416第条沿对内对外经济走廊的城镇带1518第条城镇规模等级结构1619第条城乡居民点体系1721第二节各级中心城市镇发展21第条区域性国际门户城市1821第条区域中心城市1922第条州市域中心城市2026第条县域中心城市2129第条省级重点镇2230第条发展镇2331第三节村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要求32第条建设原则2432第条发展重点2532第条中心村2633第条基层村2734第条村庄规划要求2834第条农村居民点搬迁及移民安置要求2935第条山地和坝区村庄分类建设要求3035第四节特殊类型地区发展要求37第条老少边穷地区发展要求3137第条革命老区发展要求3237第条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要求3337第条沿边地区发展要求3437第条扶贫开发重点扶持地区发展要求3537第条农垦系统发展要求3637第四章资源保护与利用3

云南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云南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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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突出云南地方特色和发展热点要求
云南地方特色: 考虑特殊类城市(边境、旅游、工业城市等)人口流动情况。 增加民族性体育设施、教育设施等具有民族特色化的内容。 发展热点要求: 突出养老设施类配置: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室)、日 间照料中心等。 明确充电设施类配置: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桩等 优化快递便民类配置:快递服务站、快递自助点等
4
编制思路
明确五级、七类的体系
明确五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配置的共享性及均等化,明确七类公 共服务设施配置的公益性。
强化基础服务
突出街区级和邻里级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完备及居民便利。
明确底线管控
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和设施类别等底线要求。
突出云南特色和发展热点
考虑特殊类城市的人口流动情况和民族性体育设施、教育设施等 内容。强化养老设施、充电基础设施、快递设施、消防设施等的配置。
安全保障类
环境保障类 生活保障类
消防站、派出所、警务室等
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点和公共厕所等 老年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菜市场、快递点等
市政交通类
加油站、公共停车场、公交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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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明确公共服务设施的底线管控
包括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和设施类别等底线管控要求。
街区级:与居民日常使用最密切的设施。共7大类20小项, 最小用地面积5650㎡,最小建筑面积3090㎡。
>15
市)
服务范围 区域(城 次区域(城 800-1000 400-500
(平方公里) 务人口规 人口规模为 模为主要 主要依据 依据
服务规模 以规划服 以规划服务 与居住区
用地规模 相当
与居住小 区用地规 模相当

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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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20、《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20)》 21、《滇中城市群规划(2009—2030)》 22、《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3、《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24、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5条 规划区范围 1、市 域 市域面积 21011 平方公里。含昆明市的盘龙区、五华区、西山区、官渡区、 东川区、呈贡县(区)、嵩明县、宜良县、晋宁县、富民县、禄劝县、寻甸县、 石林县、安宁市。 2、城市规划区 包括以滇池流域为核心的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和呈贡区全 部行政辖区范围以及滇池流域所涉及到的晋宁县六个乡镇(昆阳镇、晋城镇、 宝峰镇、新街乡、上蒜乡、六街乡)嵩明县两个乡镇(滇源镇、阿子营乡)的 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 4060 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 含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的全部行政辖区范围;西山区的主城二 环路以内地区和福海、前卫、马街、碧鸡四个街道办事处;呈贡区的乌龙、洛 羊、龙城、斗南、吴家营、雨花、大渔、马金铺八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为 1722 平方公里(含滇池草海水域 10.7 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由主城区、呈贡新区和空港经济区构成,其中:五华区、盘龙区、 官渡区、西山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滇池旅游度假区的城市 连片建设区为主城区范围;呈贡区的乌龙、洛羊、龙城、斗南、吴家营、雨花、 大渔七个街道办事处为呈贡新区范围;昆明国际机场所在地的大板桥镇为空港 经济区范围。 第6条 规划期限为 2011 年-2020 年 规划近期至 2015 年,远期至 2020 年,远景展望到 205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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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5、强化城市交通规划,构建现代交通系统。建立高效通畅的城市对外交通 枢纽,优化城市内部路网结构,形成发达完善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

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依法实施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经批准的《昆明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昆明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昆明城市规划区内进行的城市规划、建设工程设计和规划管理的相关活动。

编制和审批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以及有关建筑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规定。

各项规划应当采用国家统一的坐标系统。

昆明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昆明城市规划区根据经批准的昆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

在本市范围内非城市规划区的区域,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分类和建设标准,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执行。

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当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原则,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和本规定表2-1的规定执行。

凡表2-1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有关机构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主城规划区内的用地布局,应当遵循“成片开发,配套建设,增加绿地,降低密度,调整功能”的原则。

第七条主城二环路内用地性质以金融、生产性服务业、商务办公、商贸等为主,调整居住用地,严格控制大型仓储式商业设施和以批发为主的市场建设,不得再新建、扩建工厂、仓库和综合性大型医疗机构等设施。

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建筑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物,确需新建建筑物的,应当符合相关保护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划的要求;在其周围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与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建筑相协调,满足相关保护规划的要求。

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

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

附件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代码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三级目录说明A公共服务A01公共安全服务A0101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指各类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服务。

包含:安全检查服务等。

A0102公共安全情况监测服务A010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服务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服务。

A0104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服务A0105校园安全及校车安全辅助性服务A02教育公共服务A0201课程研究与开发服务A0202学生体育活动组织实施服务指各类学生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实施服务,包含: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等。

A0203艺术活动、考试组织实施服务A0204教学成果推广应用服务A0205国防教育服务A0206高等教育服务A0207高等职业教育服务A0208民办学校教育服务A0209学前教育等普惠性教育服务A0210中小学学生健康体质监测服务A0211非教育教学时段管理服务A0212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服务A0213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服务A0214巡回支教服务代码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三级目录说明A0215随迁子女就学服务A0216老年教育服务A0217乡村文明素质教育服务A0218预防儿童性侵教育A0219购买学位服务A03就业公共服务A0301就业指导服务指各类就业指导服务。

包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辅助性工作等。

A0302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包含:职业技能教育, 技能培训项目验收及第三方监督,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

A0303创业指导服务指各类创业指导服务。

包含:创业培训,创业大学生精准帮扶服务,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服务等。

A0304人才服务指各类人才服务。

包含:人才交流、引进配套服务辅助性工作,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及公益性招聘活动,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等。

A0305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服务A0306为小型微型企业免费提供管理指导、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A04社会保障服务A0401儿童福利服务指各类儿童福利服务。

云南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及审查要点-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及审查要点-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及审查要点(暂行)(公示稿)组织编制: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承办单位:云南省设计院集团华南理工大学香港大学建筑学院曲靖市规划局2017年03月前言为具体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8号)的要求,贯彻云南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城市设计技术管理基本规定》《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云南省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要求,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及审查要点》。

本审查要点的编制是解决当前云南省城市山水环境不显、空间“乱”、品质不高、特色不突出、城市建筑设计水平不高、历史文化破坏,保护不足等问题的迫切需求。

本审查要点力求在落实《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要求的基础上,明确全省城市设计编制与管理的重点,增强城市设计编制与审查管理的规范性,是指导各地城市设计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本审查要点包括总则、编制重点、审查与管理及附则4部分内容。

本审查要点由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制,由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导则编制单位及人员名单主编单位:云南省设计院集团参编单位:华南理工大学香港大学建筑学院曲靖市规划局主要起草人:苏涵王世福汤远洲蒋金燕王明吴文俊翟浩宇陈贝叶朱德宝曾蓉梁峰陈华施炫常志勇主要审查人员:陈云丰邓宏旭张扬刘鑫陆映梅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编制目的】 (1)第二条【编制依据】 (1)第三条【适用范围】 (1)第四条【基本原则】 (1)第五条【编制类型】 (2)第六条【编制组织】 (3)第七条【成果要求】 (3)第二章编制重点 (4)第一节城镇体系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 (4)第八条【设计要求】 (4)第二节总体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 (4)第九条【一图】(城市设计总图) (4)第十条【五准则】 (5)第十一条【一指引】(城市设计“六度”空间指引) (7)第十二条【一行动计划】(近期行动计划) (8)第十三条【一创新】(规划创新) (9)第三节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 (9)第十四条【一图】(城市设计总图) (9)第十五条【五准则】 (10)第十六条【一指引】(城市设计“六度”空间指引).. 12 第十七条【一行动计划】(近期行动计划) (13)第十八条【一创新】(规划创新) (14)第四节专项专类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 (14)第十九条【设计对象】 (14)第二十条【设计要求】 (14)第二十一条【一图】(城市设计总图) (15)第二十二条【五准则】 (16)第二十三条【一指引】(城市设计“六度”空间指引)17 第二十四条【一行动计划】(近期行动计划) (18)第二十五条【一创新】(规划创新) (18)第五节建设项目规划报批阶段的城市设计 (18)第一条【一图】(城市设计总图) (18)第二条【五准则】 (18)第二十六条【一指引】(城市设计“六度”空间指引)20 第二十七条【一行动计划】(近期行动计划) (20)第二十八条【一创新】(规划创新) (20)第四章审查与管理 (21)第二十九条【成果审查】 (21)第三十条【规划管理】 (22)第三十一条【公民参与】 (23)第五章附则 (23)第三十二条【条文解释】 (23)第三十三条【实施时间】 (23)附件一:总体规划阶段城市设计主要图纸及深度要求 (24)附件二: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主要图纸及深度要求 25附件三:城市设计审查要点及评分指导表 (27)名词解释 (2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有效提升城市品质和特色,提高城市设计成果质量,加强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保障城市设计的审查管理和实施,结合云南省实际,编制《云南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及审查要点》。

云南地区城市规划编制指导名目及技术指引

云南地区城市规划编制指导名目及技术指引

附件2云南省专项专类规划编制导则与审查要点组织编制: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单位: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西南交通大学英国都市联合·佑联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规划局2O17.O5前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8号)等相关精神,完善全省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与审查体制,规范全省专项专类规划的编制与审查,提高专项专类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本导则。

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借鉴有关国内外先进经验,并结合云南省专项专类规划的编制与审查需要,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为4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专项专类规划的编制、专项专类规划的审查、附则。

本导则由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制,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导则编制单位及人员名单主编单位: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西南交通大学英国都市联合.佑联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规划局主要起草人:杨志华马国良雷波张颖吴晟伟官立红尚进杨慧娟谢徽李子扬杨骏骅主要审查人员:陆映梅刘鑫张扬张晓洪任洁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制定目的】 (1)第二条【制定依据】 (1)第三条【类型划分】 (1)第四条【增减事项】 (1)第五条【适用范围】 (3)第二章专项专类规划的编制 (3)第六条【编制依据】 (3)第七条【编制层级】 (3)第八条【编制流程】 (3)第九条【编制总体要求】 (4)第十条【编制重点】 (5)第十一条【市政工程类专项专类规划编制重点及要求】 (6)第十二条【城市交通类专项专类规划编制重点及要求】 (11)第十三条【城市竖向类专项专类规划编制重点及要求】 (15)第十四条【城市安全防灾类专项专类规划编制重点及要求】 (18)第十五条【公共服务设施类专项专类规划编制重点及要求】 (28)第十六条【生态绿地类专项专类规划编制重点及要求】 (35)第十七条【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规划编制重点及要求】 (43)第十八条【景观风貌类等专项专类规划编制重点及要求】 (48)第十九条【编制成果要求】 (55)第三章专项专类规划的审查 (56)第二十条【审查原则】 (56)第二十一条【编制组织】 (56)第二十二条【规划审查】 (57)第二十三条【规划管理】 (57)第二十四条【规划评估】 (58)第四章附则 (59)第二十五条【条文解释】 (59)第二十六条【实施时间】 (5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进一步完善云南省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与审查体制,规范专项专类规划的编制与审查,增强专项专类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连续性、公开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本导则。

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

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

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3.27•【字号】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施行日期】2016.06.1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已经2016年1月29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6月10日起施行。

市长王喜良2016年3月27日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三章建筑间距第四章建筑退让第五章建筑高度与景观控制第六章道路交通与停车设置第七章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第八章市政工程第九章乡村规划建设第十章附则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计算规则附录三建设项目日照分析规则附录四道路红线切角示意附图城市规划区各类范围线示意图附表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加强规划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实现城乡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依法实施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昆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等相关活动,其他各县(市、区)参照本规定执行。

在城市功能和发展有特殊要求的地段或区域,应当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专项规划中作出特别说明,并按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专项规划执行。

第三条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的历史文化保护、各项建设和规划管理应当以批准的保护规划为依据。

第四条编制各项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采用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统一的独立坐标系与高程体系。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五条本市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执行。

产业.ppt-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产业.ppt-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要素的存在价值、构成要素、 发展成果。
产业特色要素利用表 画线发展 产业特色构成元素 资源利用 ...... 产业特色存在价值 关联效应 划定产业发展空间范围虚线。 挖掘构成产业的的特色资源,发展优势产业。 ...... 引导发展配套关联产业。
背景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5〕1710号 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产城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云政发〔2016〕54号 3、中共云南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云发〔2016〕11号) 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 通知 云政发〔2016〕99号 要 求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经济结 构调整、促进区域协同协调发展。
目的
1、优化区域产业结构体系,突出区域产业特色优势,实现差异化发展。
2、促进城市产业集聚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城市综合竞争能力。 3、落实城市产业特色要素发展目标,分类分级,用地范围。 4、进一步规范城市特色要素的规划编制、审查、管理。
云南省2017年城乡规划工作暨规划改革培训研讨会
云南省城市特色要素规划编制导则 与审查细则——产业特色要素部分
(省规委管理文件)
组织编制: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城乡规划局 承办单位:云南开发规划设计院 北京大学首度发展研究院 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授课人:梁华孝(高工 注册规划师) 云南开发规划设计院 2017.04
导则主体框架
分级
一级产业特色要素
1 2
3 4
二级产业特色要素
特色要素分类、分级
用地分类
三级产业特色要素

云南城乡规划方案征集管理规定-昆明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云南城乡规划方案征集管理规定-昆明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评分项 征集类型 师 思路征集 初步方案征集 完整方案征集 20% 15% 10% 项目参与人
项目规划
其他人员 20% 15% 10%
方案
商务
50%(不低于) 60%(不低于) 70%(不低于)
10%(不高于) 10%(不高于) 10%(不高 于)
注重方案实际质量。弱化资质系数得分比例。 方案征集“低价中标”长远来看势必降低规划质量。
基本术语
我们为什么提出这个课题 实施范围和实施要点
主要内容:哪些规划类型需要进行方案征集
项目规划师的提出 评分标准
征集的前提、类型、方式、层级
1基本术语
城乡规划方案征集的定义
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三个以上的设计单位或个人,以有偿方式征
求、比选,从而获得最优方案、最优人员及其提供的服务的活动。
项目规划师的定义
学或风景园林学专业; 划师,轮换工作制。 以上职称,5年以上专 规划涉及的相关专
业;
专项专类规划对应 专业;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配备至少2名项目规 相应专业高级及以上 划师,轮换工作制。 职称,5年以上专业工 作经验。
城市重要地段、节
点的城市设计
城乡规划学、建筑 学或风景园林学专业;
4 评分标准
各征集类型的分值比例
云南省2017年城乡规划工作暨规划改革培训研讨会
云南省城乡规划方案征集管理规定
(省规委会管理文件 )
组织编制: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城乡规划局 承担单位: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英国阿特金斯集团 昆明市规划局 授课人:刘鑫(正高工、注册规划师)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7.0412
指具备相关经验与技能,在城乡规划编制实施过程(即方案、成果、

云南省城市综合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云南省城市综合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云南省城市综合体规划技术导则(报批稿)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设计院2013年8月前言[编制目标]为加快我省城市综合体推进工作,创新城市建设理念,突出城市综合体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对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城市综合体建设促进城市功能整合和土地集约利用,实现城市综合体与城市发展的整体协调、可持续发展;指导和规范我省城市综合体的规划选址、设计与建设,提高城市综合体的建设质量。

编制组经过调研,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参考国内部分省市和省内城市综合体建设实践,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分为八章,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概念和类型,第三章为规划编制,第四章为规划指标引导,第五章为建设用地引导,第六章为城市设计引导,第七章为其他要求和第八章附则。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概念和类型第三章规划编制第四章规划指标第五章建设用地第六章城市设计第七章其他要求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有序地推进城市综合体建设,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云南省在建、新建和改扩建的城市综合体,我省城市综合体规划设计、项目申报行政许可、技术评审、省级扶持认定依据本导则执行。

非县城驻地的镇、乡驻地、园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等城乡社区综合体可参照执行本导则。

1.3城市综合体开发建设应按照“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规划招商、项目推进”发展路径,建设与我省城市体系和资源环境、发展水平相适应,规模适度、功能合理的城市综合体,走出一条具有云南特色的城市综合体发展道路。

1.4城市综合体开发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合理布局、产业互动,集约高效、彰显特色,有序推进、注重品质的原则,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概念和类型2.1云南特色城市综合体2.1.1城市综合体的概念城市综合体是由三种及三种以上的城市功能有机结合的建筑组群,是依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组合多项成城市经济功能,经济业态和内部空间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的城市生活空间。

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二〇一一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一、单位简介我单位为适应城市规划体制改革和信息化事业发展的需要,2004年2月份正式挂牌成立。

其主要任务为市委、市政府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科学的规划决策依据和信息支持及全面技术服务,隶属于昆明市规划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负责组织编制完成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业规划;负责规划成果的技术论证和初审工作,为市政府和市规划局提供全面的规划技术服务;按照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昆明城市规划信息系统”,为建立“数字昆明”提供规划方面的基础平台,为昆明市规划管理办公自动化和电子政务提供全面技术服务;负责城市规划信息开发,为政府各部门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负责昆明城乡规划管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发展战略、技术标准的研究;负责规划技术情报的收集整理和技术推广动用;组织城市规划成果公示、征求市民意见。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条件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一)招聘对象招聘面向全社会,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2.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4.品行端正、工作敬业,沟通协调能力强,能承受工作压力、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2011年5月20日—5月3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30(双休日除外)(二)报名地点:昆明市拓东路118号1005室----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综合处。

咨询电话:(0871)3189855(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报名,不准代报,报名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

云南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云南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安全保障类
环境保障类 生活保障类
消防站、派出所、警务室等
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点和公共厕所等 老年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菜市场、快递点等
市政交通类
加油站、公共停车场、公交站等
15
3、明确公共服务设施的底线管控
包括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和设施类别等底线管控要求。
街区级:与居民日常使用最密切的设施。共7大类20小项, 最小用地面积5650㎡,最小建筑面积3090㎡。
云南省2017年城乡规划工作暨规划改革培训研讨会
云南省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
(地方标准文件 )
组织编制: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城乡规划局
承担单位:云南省设计院集团
香港大学建筑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
曲靖市规划局
授课人:陈皓(工作室主任)云南省设计院集团 2017.04.17
汇 报


一、编制背景、适用范围 二、主要编制要编制本标准?
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促进城市发展
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 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 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面临的主要问题
配置不均: 城乡不均、山坝不均、新区老城不 均;
专家审查
——2017年4月11日 将由省法制办指导和把关,依法以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1、明确五级、七类的配置体系
(1)实践案例 —— 新加坡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城市族群的概念
图片来源:新加坡雅思柏设计事务所
8
1、明确五级、七类的配置体系
(1)实践案例 —— 新加坡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城市发展模式
图片来源:新加坡雅思柏设计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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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制性详细规划
对应层级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阶段 总体规划阶段 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 专项专类规划阶段 建设项目规划阶段
两层次——邻里单元、街区
四、技术指引
1、区域性规划
• 城乡统筹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管制要素 • 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
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 • 落实城镇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云南省2017年城乡规划工作暨规划改革培训研讨会
云南省城市规划编制指导目录 及技术指引
(省规委会管理文件 )
组织编制: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城乡规划局
承担单位: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西南交通大学 英国都市联合·佑联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授课人:张扬(高工、注册规划师) 云南省设计院集团 2017.04
空间性规划编制组织任务表

空间规划

城市群(带)规划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县(市)城乡总体规划
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研究)
特色要素规划编制组织任务表

历史文化特色要素
民族特色要素
山水特色要素
田园特色要素
产业特色要素
州(市)
○ ●
县(市、区)
○ ● ●
州(市) ● ● ● ● ●
县(市、区) ● ● ● ● ●
• 结构:总则、目录框架、技术指引
二、制定目的和体系
1、目的和依据
• 科学性、权威性、连续性和公开性 • 层级地位清晰,该做什么 • 内容作用衔接,该管什么 • 协调互补的规划体系 • 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 与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等一致连贯性 • 结合云南城市发展特点
二、制定目的和依据
2、目标体系
框架要点
一 、制定背景 二 、制定目的和体系 三 、城市规划编制指导目录 四 、技术指引
一、制定背景
• 体系混淆,“漫天飞舞”,碎片化 • 层级传递不足,横向遗漏不通
• 高度重视,规划引领,法定地位 • “非改不可”,回归、落地 • 建立“125”规划体系,清晰管理 • 细化各个层级,便于组织和监督
四、技术指引
专项规划编制组织任务表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公园体系规划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 城市电力工程规划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 城市燃气工程规划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

州(市)
县(市、区)




Hale Waihona Puke ●●●●





四、技术指引
专类规划编制组织任务表 城市总体风貌规划 城市绿道规划 城市街区规划设计 高原坝区空间规划 海绵城市规划 城市综合管廊规划 城市慢行系统规划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

州(市)
县(市、区)










四、技术指引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组织任务表

控制性详细规划
• “一张蓝图”统领 • 面向实施、面向管理 • 五个技术层级规划
• 三级规委会审查
• 三级信息平台 建设、更新、运用
信息平台
规划实施
规划管理
区域性规划 专项专类规划 特色要素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市设计 云南省城市规划编制体系框架图
三、城市规划编制指导目录
目录范围——涵盖城市发展中各类空间性规划
•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
专类规划 • 城市总体风貌规划 • 城市绿道规划 • 城市街区规划设计 • 高原坝区空间规划 • 海绵城市规划 • 城市综合管廊规划 • 城市慢行系统规划 •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 ……
三、城市规划编制指导目录
3、特色要素规划
5、城市设计
历史文化特色要素规划 民族文化特色要素规划 山水特色景观要素规划 田园景观特色要素规划 产业特色要素规划
2、特色要素规划
• 特色定位、保护内容、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特色要素展示 与利用措施
四、技术指引
3、专类专项规划
•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和空间布局 • 重大基础设施规模、通道、空间布局
4、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
• 响应和落实 • 细化和实施 • 规划条件、具体抓手、“卡尺”
四、技术指引
5、规划体系编制任务
1、区域性规划目录
空间规划 城市群(带)规划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县(市)城乡总体规划(注:以多规合一方法编制的空间规划) 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研究)
三、城市规划编制指导目录
2、专类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 •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 城市公园体系规划 •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 •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 • 城市电力工程规划 •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 • 城市燃气工程规划 •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城市设计编制组织任务表

城镇体系规划阶段城市设计

总体规划阶段城市设计
总体城市设计
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
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专项专类规划阶段城市设计
建设项目城市设计
州(市)
县(市、区) ●
州(市) ●
县(市、区) ● ● ● ● ● ●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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