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服务集团用车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后勤服务集团用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后勤服务集团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车使用范围:用于公务活动等。

第二条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并随车配备驾驶员。

第三条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办公室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四条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第五条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派车单,经总经理签字后交办公室负责人调派。办公室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第六条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第七条用车应设置车辆行车日志表,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须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做好加油及修养时记录,以便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车日志表到核算中心进行稽核。

第八条车辆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办公室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