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各部门考核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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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1、考核目的
通过对个人绩效进行管理和评估,提高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从而提高组织整体的工作效能,要让员工知道工作表现好和工作表现不好不一样,贡献大和贡献小不一样,最终实现组织战略目标;
2、考核对象
本考核制度适用于所用聘用员工,总经理室成员只列于指标考核;3、考核原则
公开的原则: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
②客观性原则;用事实标准说话,切忌带入个人主观因素或武断猜想;
③沟通原则:考核人在对被考核者进行绩效考核过程中,需要与被考核
者进行充分沟通,听取被考核者对自己工作的评价与意见,使考核结果公正、合理、能够促进绩效改善;
④时效性原则:考核是对考核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评价,不应将本考核
期之前的表现强加于本次的考核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核期的成绩;
4、考核用途
本酒店考核各级员工成绩的记录,作为升职、升级、调动、降级、退职、核薪及发放年终奖金的重要依据;
5、考核周期
除酒店总经理室成员依企业章程外,本酒店各级员工的考核均分,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
6、考核关系
①被考核者是指接受考核的对象,包括酒店部门经理以下员工;
②绩效考核者是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绩效考核者需要熟练掌握绩效
考核相关表格、流程、考核制度,做到与被考者的及时沟通与反馈,公正地完成考核工作;
③考核结果审核者是考核者的直接上级,级被考核者的跨级上级,其
主要作用是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接受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申述;
④人力资源部组织并派专人监督各部门绩效考核实施的过程,质检部
也有监督和建议权,有争议的要以事实案例事实为依据,并将评估结果上报总经理;
⑤成立质量仲裁委员会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组员包括各职能
副总、总监和人力资源经理;总经理是考核结果的最终决定者。
第二章:部门经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中层人员的绩效制度
2.1目的
通过对中层员工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体系的激励和促进作用,促使中层管理人员不断改善工作绩效,提高自身能力,从而提高企业整体运行效率;
2.2考核范围
酒店所有中层管理人员(指部门经理管理岗位)
2.3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从工作业绩、核心能力、及工作态度3个方面考虑,在整个考核评价过程中所占得权重见下表;
考核内容权重表
2.4工作态度考核是考核对工作岗位的认知度及为此付出的努力程度;
2.5核心能力考核是综合被考核者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由工作效果达成
反映出来的应具备的核心能力状况;
2.6工作业绩考核是考核被考核者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工作效率与结果;2.7考核人依据被考核者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的表现,连同被考核人自我述职报告一并参考确定最终评定等级;
2.8由于对中层管理者的考核实际上就是对各系统经营与管理状况进行的全面的检讨,因此,对与中层管理者的考评采取考核加述职的形式,具体考核表格如下所示
中层员工考核表
年月日
第一部分工作态度评估
第二部分核心能力评估
第三部分业绩评估
中高层员工自我述职报告
年月日
第三章考核方式
3.1对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主要分为上级考核,同级互评、自我
评价及下属民主测评4种,4种方式所占权重如下表所示;
考核方式权重表
3.2考核分数
由酒店总经理室对酒店所有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工作业绩评价,综合所有评价数据进行平均计算,得到上级考核最终分数;
3.3互相评价
中层管理人员之间进行工作业绩、核心能力评价,综合所有评价进行计算,得到同级的分数;(由部门组织人员,人力资源部派专人在现场监督互相评价)
3.4民主测评分数
由被考核者的下属对其进行工作业绩、核心能力及工作态度评价,综合所有评价进行计算,得到下级的明主的分数;(由部门组织人员,人力资源部派专人在现场监督评分)
互相、民主测评表
中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表
年月日
3.3民主测评分数
由被考核者的下属对其进行工作业绩、核心能力及工作态度评价,综合所有评价进行计算,得到下级的明主的分数;(由
部门组织人员,人力资源部派专人在现场监督评分)
3.4自我评价分数
由被考核者自己结合述职报告给出适当的分数
3.5考核最终分数确定
考核最终分数=上级考核× 50%+互评分数× 15%+民主评分×15%自我评分+自我评分×20%
第四章考核结果及其运用
4.1考核等级是对员工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的结论,考核成绩可分
A(优秀)、B(良好)、C(合格)、D(需改进)、E(不合格) 4.2考核等级、制成绩、绩效工资发放比列、强制分布表
注:A、B考核人数超过了比例规定,依据员工的考核分数进行强行分布,若是在实际考核中,A、B人数小于分布比例,则按照实际情况操作,若是E等人员没有,可以不用强制分布,特殊情况可上报总经理室批准;
4.3绩效面谈
通常情况下在绩效考核结束后一周内,总经理室和人力资源部
会约请考核者面谈,对其在上一个考核周期内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同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以便于今后的工作开展;
4.4考核结果申诉
员工对处分不服,须在三日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直接向本部门或质量仲裁委员会申诉,质量管理部门视其情节与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并做出裁决。逾期申诉,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