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装修流程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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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进场装修流程
签字
返回修改
是 重新整改
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修手续办理
1、装修方案及装修图纸须最终经总/副总经理审批签字。
2、装修图纸审批上应注明装修所使用的原材料、电器材料及用电负荷,交由工程部、防损部、物业部审核装修图纸。
3、专柜进场装修需填写《店内装修计划申请表》须由商铺和工程单位负责人在《店内装修计划申请表》上签章,经工程部、防损部、物业部审核后方可施工。
4、商铺(施工单位)到财务部交纳3000--5000元的装修保证金。
5、于装修前一日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有关进场手续。
6、所有进入装修现场的人员必须凭《专柜进场装修单》和施工现场负责人身份证至防损部办理《出入证》,所有装修人员须佩戴《出入证》进出装修现场。
7、《出入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押金20元/证,装修完工后一周内凭证退还押金20元,如《出入证》遗失押金20元不予退还。
8、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间及进度表进场装修。
9、装修完毕后须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由招商部、防损部、工程部主管联合验收,有问题则重新整改,合格后三方须在验收申请报告上签字认可。
二、装修注意事项
1、不可擅自改变房屋的柱、梁、板及屋面装饰,原有电路及各种设备的上、下布线管等,如需进行消防
改造等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公司领导批准。
2、木作部分须涂刷防火涂料。
3、不可擅自用超重材料进行装修,装修不得损坏原建筑物,否则将照价赔偿。
4、商铺如木地板铺装,与公共区域收边条必须使用不锈钢收边条,安装必须美观、安全。
5、商铺安装电线需尽量敷设暗线,如特殊情况需敷设明线必须使用不锈钢压线条进行保护。
6、不得擅自改变原有门窗规格及使用性质。
7、保证装修区域公共设施完好,不得因装修而损坏相邻商铺财物,否则应按原价赔偿,并承担由此而造
成的损失。
9、所有进场装修商铺所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消防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在装修过程中需消防改动和移动任何消防设施的,必须在审图时单独向工程部、防损部说明,并报备商场消防维保单位。
10、发现装修存在消防、治安隐患、电器部份安全隐患,必须将隐患消除,否则物管中心有权强行停止施工队施工。
11、在装修中使用电焊、氧焊、明火等,必须事先向防损部提出《动火许可》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并由专人现场监管,严格按照动火安全规定要求施工,动火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12、装修材料只能从指定的货运电梯送到施工现场,其它不宜使用电梯运送的材料,由防损部、物业部和现场管理人员陪同在规定时间从指定路线运送到施工现场。
13、进场施工前应对装修区域地面采取保护措施;施工一天以上的装修工程须对施工区域进行围场,并保证围板整洁、美观,严禁在施工过程中私自拆除围板。
14、商铺装修应在本柜区域内进行,不得占用公用通道或其他商铺区域;
15、商铺装修当天产生的建渣应在离场同时清运出商场,堆放于指定位置,不得滞留在卖场内;
16、违反以上12-15条规定者将给予每天300元的处罚;如造成卖场设施损坏者在予以赔偿的同时将给予每次500元的处罚。
17、商铺装修完成后,需在一周内进行装修验收,对验收不合格之处三日之内进行整改,并再次验收。如整改验收不合格的,所交施工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起后果,如三日内拒不整改的商铺,物管中心有权进行强制整改,由此产生的整改费用由商铺自行承担。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后退还装修保证金。
三、施工现场管理
1、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违者罚款50-200元。
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喝酒及打闹、做饭、赌博、住宿或制造扰乱(如高声喊叫、语言粗俗、胡闹或其它形式的骚扰)等现象,违者将罚款200元,情节严重并造成后果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施工进场前必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及《装修管理协议》,施工单位应当在装修施工区域门口显目位置张贴《装修施工许可证》、《装修施工进度表》,在施工场地张贴《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统一设计的禁火标识。必须按规范配置灭火器。粘贴现场不允许损坏,保持现场完好。
四、装修废弃物处理
1、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全部用袋装化处理,并扎紧口安排指定地点自行清运,当天的建筑垃圾必须当天清运,不得漏洒,严禁乱抛乱扔,做好石材成品保护;
2、装修垃圾必须于每天离场时清运至堆集点;
3、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向烟道、下水道等处抛撒废弃物。
五、离场管理
1、装修人员离开商场时,应将其所携带物品交现场防损部人员进行详细检查,如需带出的物品、剩余装修材料,必须凭楼层主管签的出门条方可放行。
2、若发现有偷盗、私带商场商品或其他财物的,按其价值的3-5倍罚款,并通知有关负责人,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用电管理
1、所有审批装修(含维修、调整)须事先将用电相关事宜(电器材料及品牌、用电负荷、施工电路图)
报工程部,经核准后方可进场施工。
2、任何非本公司电工须经工程部审核电工操作证,并了解清楚商场装修用电规范后方可进场施工。施工
过程中不得私拉乱接电源。
3、各部门负责人须全面了解本部门商铺的用电设施使用情况,加强安全用电意识,严格管理,并通知和督促所有需要调整和增加用电,及装修施工用电的厂家按上述规定执行,否则将追究用电厂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七、电气线路:
1、自行设计、施工的商户,电器设备应选用(国家标准)如:欧司朗、飞利浦、雷士等品牌。
2、布线需使用金属线管,1米以内允许采用金属软管;2.4米以下(或金属外壳)用电设备须做接地保护,所有穿线管做跨接地线,导线截面不小于2.5㎜2的铜芯线。
3、装修前提供总用电量及用电说明,电源总开关及设计容量不得超过预留总开关的容量,保护关系为逐级保护,选择性分段;
4、提供隐蔽工程平面图及隐蔽工程布线图(含接线盒位置);
5、灯具及其他布线接头使用接线端子;
6、射灯、金属卤素灯等高热量灯具电源线连接须使用阻燃线或加穿阻燃护套;
7、库房(更衣间)内严禁设置插座,须使用防爆灯具(餐饮类使用适合厨房使用防潮、防水的灯具及开关、插座,仓库使用防爆型灯具);
8、为了节约能源,提倡绿色环保,商铺安装灯具建议使用LED光源。
八、装修时间
1、每天08:00进场至20:00分离场。
2、周日08:30进场至19:00分离场,特殊情况需经总/副总经理批准。
3、因故没有及时装修完工,应采取其它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