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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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动火施工作业是指在建筑物或工程现场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火源作业的工作。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动火施工的安全水平,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二、安全管理机构1. 动火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由专职安全员担任。

2.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动火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

3. 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和安全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三、安全培训和考核1. 所有从事动火施工的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2. 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动火施工的危险性、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等。

3. 动火施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定期复训,确保安全知识的掌握和更新。

4. 安全管理机构对动火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进行再培训或下岗处理。

四、动火审批1. 动火施工前,必须事先向相关部门申请动火作业审批,获得批准方可进行作业。

2. 动火审批申请书应包括动火地点、作业时间、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内容。

3. 相关部门应在办理动火审批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4. 动火施工作业必须按照批准的时间和范围进行,严禁超时、超范围作业。

五、火源控制和防护1. 动火施工前,应对周围环境进行火源控制,清除易燃物质和可燃气体。

2. 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设置专人负责火源的监控。

3. 动火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他人注意火源,严禁无关人员靠近作业区域。

六、个人防护1. 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设备,包括防火服、防护眼镜、手套等。

2. 对于长时间进行焊接作业的人员,应配备防护面罩和防护耳塞。

3. 动火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布鞋等易燃物质,以免引发火源。

七、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1. 动火施工现场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并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以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撤离。

2. 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启动火灾报警装置并呼叫消防队。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火花或其他能引燃可燃物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热加工、焊接、切割、熔化、铆接、浸烫等作业。

为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以下是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一、动火许可证管理1. 动火作业前,必须事先办理动火许可证。

动火许可证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发放。

2. 动火许可证必须在动火作业区域内显眼地张贴,且有效期内不得过期。

二、动火作业人员管理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焊工、切割工或其他相关工种的合格证,并进行岗前培训。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相关防护用品,如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面罩等。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违反操作规定。

三、动火作业现场管理1.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置相应的防火器材,如灭火器、水管等。

2. 动火作业现场周边必须清理可燃物质,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3.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确保通风良好,避免积聚可燃物质的爆炸风险。

四、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动火设备、工具和用火材料的完好和安全性。

2. 检查动火区域的燃气、电力等供应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安排专人负责观察周围环境和动火区域,及时发现火源和火灾隐患。

五、应急处理和事故报告1. 动火作业期间如发生火灾、爆炸或其他事故,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2. 完成动火作业后需对现场进行清理,关闭动火设备,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场。

六、动火作业的安全督导和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动火作业进行安全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2. 动火作业人员也要加强自我管理,自觉遵守安全规定,严禁违规操作和安全意识淡化。

通过以上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可以加强对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同时,应定期进行培训和宣传,提高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的大局。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本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本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本1. 引言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生产场所以及其他需要使用明火或者火焰进行作业的场所进行火焰操作的活动。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和生产场所的安全,确保动火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动火作业管理责任2.1 动火作业管理的责任主体为施工现场或生产场所的安全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

2.2 安全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应当对动火作业进行全面管理,包括动火作业的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2.3 安全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确保动火作业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3.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3.1 动火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计划,并报批相关部门。

3.2 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动火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3.3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动火器材和工具的完好性和可用性,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3.4 动火作业前应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3.5 动火作业前应制定紧急救援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4. 动火作业的组织与实施4.1 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作业人员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4.2 动火作业必须在专门设定的动火区域内进行,并设置明确的警示标志。

4.3 动火作业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负责监护。

4.4 动火作业期间,需要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动火区域,确保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

4.5 动火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清理现场,确保无火源和火焰残留。

5. 动火作业的监督与检查5.1 安全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动火作业的监督与检查,确保作业符合规定。

5.2 安全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发现并纠正动火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5.3 动火作业的监督与检查记录应保存备查,以备日后安全管理的评估和复查。

6. 动火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理6.1 动火作业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6.2 动火作业事故应及时上报,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安全动火管理规定范文

安全动火管理规定范文

安全动火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动火作业的管理和监控,制定本安全动火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二、动火作业准备工作1. 动火前应组织召开安全动火会议,明确动火的目的、范围、安全措施等信息,并确保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及时参加并了解相关事项。

2. 动火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评估作业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动火前必须申请并获得相关的动火许可证,并在作业现场明示。

三、动火操作要求1. 动火作业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且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2. 动火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鞋等,确保自身安全。

3. 动火前必须清理作业现场并移除可燃物和易燃物,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4. 动火作业应按照规定使用专用的工具和设备,并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5. 动火过程中,必须不断监测火势的发展情况,并做好相应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6.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现场检查和整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动火安全措施1. 动火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他人远离危险区域。

2.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并确保其正常工作。

3. 动火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产生有害气体和大量烟尘。

4. 动火原料和工具必须按照要求储存和使用,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五、动火应急预案1. 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应急处理措施。

2.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合适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并保持与相关部门的通讯畅通。

六、动火作业后续管理1.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作业记录和数据整理,并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

2. 动火作业产生的废弃物和危险物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处置。

3.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并总结教训,以改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七、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和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处理,并可能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1. 定义动火作业是指在工业和建筑领域中,使用明火、电火花或其他能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热源进行的作业活动。

2. 适用范围动火作业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3. 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3.1. 动火作业申请单位或个人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向有关部门或管理单位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并按照申请流程进行审批。

3.2. 安全评估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评估,评估结果必须合法有效,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3. 通知周边单位或个人动火作业进行前,必须通知周边单位或个人,并告知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危险程度等信息,确保他们的安全。

3.4. 处理危险物品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妥善处理危险物品,确保动火作业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3.5. 员工的培训进行动火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了解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4. 动火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在进行动火作业中,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4.1. 防火设施的检查动火作业进行前,必须进行防火设施检查,确保防火措施的有效性。

防火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龙管、防火卷帘门、烟雾探测器等。

4.2. 保护设备的选用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选用适合保护设备,如灭火器、消防软水管、灭火器车等,以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性。

4.3. 安全着装进行动火作业时,相关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服、防火鞋、防火帽等防护用品。

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测,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的气体、温度和压力等指标在合法的安全值范围内。

4.5. 应急措施为了保障动火作业中的安全,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并提供应急设施和应急物质,为应急处理提供支持。

5. 动火作业禁止事项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禁止事项:5.1. 不得在未经安全检查的作业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5.2. 不得在密闭空间或有可能积累可燃气体或粉尘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5.3. 不得在有爆炸危险的地点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保护员工和财产的安全,规范动火作业的管理流程和操作要求。

适用范围包括全体员工以及与动火作业相关的所有部门。

二、定义和术语1.动火作业:指使用明火或者产生火花、火焰等明火性质的操作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钎焊、烘干等。

2.动火区域:指进行动火作业的场所。

3.动火人员:指执行动火作业任务的员工。

三、管理标准1.动火作业前准备(1)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动火作业的风险等级。

风险的评估应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地点、物料、设备、人员等方面的风险。

(2)动火作业前必须获取管理层的书面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动火作业。

(3)动火作业前必须做好周边环境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周边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清除可燃物。

2.动火区域的设置(1)动火区域应进行标识和隔离,并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告知他人注意动火作业的进行。

(2)动火区域的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避免杂物堆放。

(3)动火区域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和操作性。

3.动火人员的操作要求(1)动火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熟悉动火作业操作规程和紧急救援措施。

(2)动火人员必须穿戴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眼镜等。

(3)动火人员在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地点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消防措施到位。

(4)动火人员应将动火期间的危险源(如易燃物品)有效隔离,确保安全。

4.动火作业的组织和管理(1)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动火作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动火作业管理规定、培训、监督等工作。

(2)动火作业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动火作业的培训,确保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3)动火作业的监督人员应及时检查动火区域的环境和设备,并记录检查结果。

(4)动火作业期间,应设置专人负责监督,确保动火作业符合操作要求。

四、考核标准1.管理层应每年组织一次对动火作业的管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动火作业前风险评估、动火区域的设置、动火人员的操作要求等方面。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动火作业安全可靠进行,保护员工和资产的安全,维护生产秩序。

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动火作业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焊接、切割、刷油漆、气割等涉及明火、高温、火花等可能引发火灾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责任分工1.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订立和颁布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

2.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监督企业内动火作业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矫正。

3.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动火作业审批和报备第四条动火作业审批程序1.全部动火作业必需提前向安全保卫部门进行申请,并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

2.安全保卫部门对动火作业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动火作业许可证》。

3.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为申请之日起7日,过期后需重新申请。

第五条动火作业报备程序1.对于简单的动火作业,需提前进行动火作业报备,填写《动火作业报备表》。

2.动火作业报备表包含动火地方、动火时间、动火作业内容、安全措施等信息。

3.报备表应在动火作业开始前30分钟交给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备案。

第六条特殊情况下的动火作业1.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动火作业,如设备故障等,动火作业人员应立刻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备,并获得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

2.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烟火燃放等活动,应提前向本地相关部门申请,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章动火作业操作要求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准备1.动火作业人员必需经过相关培训,掌握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2.动火作业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应对动火地方进行检查,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第八条动火作业现场安全措施1.动火作业现场必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禁止非作业人员靠近。

2.动火作业人员应穿着防护用品,包含防火服、护目镜、耳塞等,并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3.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和灭火器,并保持操作人员熟识使用方法。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 为了确保临时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保护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维护生产秩序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范围1. 本规定适用于各种临时动火作业,包括焊接、切割、打磨等。

三、安全管理责任1. 工作站负责人对临时动火作业安全负总责,并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2. 相关部门应配合工作站负责人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动火准备工作前,工作站负责人必须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向参与作业人员传达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2.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语,并配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

3. 动火现场周围必须设立临时安全隔离区,确保无关人员不进入作业区域。

4. 动火现场必须有专门的消防器材和人员进行监督和保护。

5. 动火作业时间限制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得违规延长或超时进行。

6.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持相关证件方可上岗。

7. 动火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泄漏、无可燃物质存在。

8.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眼镜等。

9.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彻底的现场清理,清除残留的可燃物质。

五、事故处理1. 如发生火灾等事故,动火作业人员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紧急应对措施。

2. 相关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处理事故,并进行调查处理。

六、处罚规定1. 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 工作站负责人对于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七、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由工作站负责人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后再行修改。

八、附件无以上是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旨在确保临时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并保护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工作站负责人应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如发生事故,动火作业人员应及时报警并采取紧急应对措施。

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确保企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于企业内的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电焊、气焊、火焰切割等。

2. 岗位责任2.1 生产车间主管责任生产车间主管负责下发动火作业的命令,并指派专人负责动火作业的管理和安全控制。

同时,生产车间主管应当督导动火作业的进行,防止人为因素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2.2 动火作业工的责任动火作业工应当遵守专业的动火作业标准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火焰扩散,及时发现可能造成火灾的隐患,进行报告并加以妥善处理。

2.3 安全员的责任安全员负责对动火作业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定动火作业区域的安全防范措施,对邻近区域工作的员工进行安全提示和警示。

并且,在动火作业的过程中,安全员应当督促动火作业工按照标准进行动火,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4 监理员的责任监理员负责动火作业现场的监督和管理,对动火工具设备等的检查确认,确保动火作业在安全条件下进行。

并且,在动火作业后,应当及时审查安全风险控制、工作现场清理等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加以落实。

3. 安全防范措施3.1 动火区域的设定在企业内进行动火操作前,应当事先确定动火区域。

动火区域应明确划分,并标注警示标志,防止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的交叉造成人员的伤亡和物质上的损失。

3.2 动火工具和设备的选择动火作业工需要选择合适的动火工具和设备,确保其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并按照专业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3.3 动火作业时间的限制动火作业的时间应当与作业环境的危险性、周围设施的布置等因素相匹配。

一般而言,动火作业的时间不宜选择在白天繁忙时段以及高温天气等情况下进行。

3.4 动火作业人员防护动火作业过程中,个人防护措施必不可少。

身着防火防护服、防火手套、防毒面具、安全鞋等防护装备,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5篇)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5篇)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我公司煤气管道周围及易发生火灾、爆炸等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根据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三级动火作业三类。

1、一级动火作业在生产连续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煤气输送管道、煤气柜、阀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需要维修时间较长、工作量较大、发生火灾及爆炸危险性系数较高的现场动火维修、抢修等作业。

2、二级动火作业在工作区域内的管道煤气停运状态下,通过氮气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相关安全隔离和防范措施后进行的现场维修动火作业。

3、三级动火作业日常维修检查及煤气管道区域或车间生产装置及设备全部停运,且装置经氮气置换合格后的动火作业。

二、《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一式两联,一、二、三级动火作业都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一级动火终审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执行;二级动火终审由分厂领导审批执行;三级动火由车间负责人审批执行。

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

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照《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人员应当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动火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或者产生火花、火焰等火源或者火势的操作活动。

由于动火作业可能引发火灾事故,为了保障动火作业的安全,需要制定一套安全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典型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动火作业应由专职人员负责,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和实际工作经验。

2. 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防火知识和操作技能。

3. 在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动火通道,并保持通畅,以确保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4. 在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具、水源等,以应对突发火灾。

5. 在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没有可燃物、易燃物等存在。

6. 在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进行封锁和警示,并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

7. 在动火作业期间,应安排专人监控和指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8. 在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彻底的检查和清理,确保火源彻底熄灭,并清除作业过程中遗留的火种和残留物。

9. 在动火作业时,应与周边单位和环境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确保作业过程中不会对周边单位和环境造成安全隐患。

10. 在动火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变更作业方案和操作方法。

以上是一些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具体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制定。

对于动火作业,安全至上,预防为主是最重要的原则。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动火施工作业,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动火施工作业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明火进行焊接、熔炼、切割、热处理等作业的行为。

第三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落实责任到人,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岗位责任。

第四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根据施工工艺和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遵守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动火施工作业管理第六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提前编制施工方案,并报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七条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当成立动火工作组,明确各组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八条动火工作组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工作经验,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第九条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当进行动火工作许可申请,并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一条动火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当设置专职安全监护人员,监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动火施工作业结束后,应当进行安全验收,确保施工作业的合格和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风险评估应当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及时识别和控制潜在的安全风险。

第十五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做好现场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明确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七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器材和焊接设备,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域,防止火焰、烟尘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九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的防火安全。

第二十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做好可燃易爆物品的防护工作,控制火源与可燃物的距离。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对动火作业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包括确定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和范围,组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人员,对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等。

2. 动火作业的审批和备案:对于一些特殊、大规模或高风险的动火作业,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批,并进行备案。

例如,需要向消防部门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

3. 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设备,并保持畅通。

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设立防火保护区,配备灭火器材等。

4. 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应的技能。

同时,必须进行动火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他们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步骤。

5. 动火作业的监督和检查: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消防安全规定。

相关部门可以随时进行检查,并对不符合规定的动火作业进行处罚。

6. 动火作业后的清理和检查: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和检查。

确保没有留下火源和易燃物,以及检查消防设备是否正常。

注意:以上仅为一些常见的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请根据实际情况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现场动火作业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工地、仓储场所等现场进行的火源操作或使用明火进行的作业。

由于动火作业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需要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来保证作业的安全进行。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1. 严格审查和批准动火作业申请:任何动火作业必须经过专门的审查和批准程序,包括作业计划、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的编制和审核。

2.明确责任和权限:明确动火作业的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动火作业的组织和管理,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资质。

3.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操作规程,包括火源控制、清理周围环境、相关设备的防护等,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和遵守。

4.严格控制火源:对于需要使用明火的作业,必须进行火源控制,包括明确火源的种类和数量、防火设施的设置等,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5.提供个人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对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提供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水源等,以应对突发火灾。

6.宣传教育和培训:对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7.定期检查和整改:定期对动火作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行动方案,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具体管理措施还应根据不同行业和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三篇)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三篇)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一、总则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焊、热风等工种进行的施工、维修或其他生产作业。

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安全管理责任1. 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施工方负责,施工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动火作业。

2. 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同时要求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3. 施工方要定期检查和评估动火作业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动火作业前的准备1. 动火作业前,施工方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内容、工艺流程、安全措施等。

2. 施工方必须检查和清理施工现场,确保无易燃易爆物品和有害气体。

3. 施工方必须配备适用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灭火器等,并检查其有效性。

四、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1.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盯守,并采取隔离措施,防止人员和设备无关进入。

2.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禁止火源”、“禁止吸烟”等。

3.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并设置排风设备,避免烟雾积聚。

4.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护面具等。

五、动火作业的操作要求1.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各项安全措施和操作要求。

2. 动火作业必须遵守明确的操作程序,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进行。

3. 动火作业要确保每个施工人员都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和经验,防止人员操作失误或不当。

六、动火作业后的清理工作1. 动火作业后,施工方必须进行现场清理和检查,确保没有明火和残留热源。

2. 动火作业后,施工方必须采取处理应对措施,如对火源残留物进行专门处理或封存。

七、动火作业的记录和整改1. 动火作业必须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施工方案、安全交底记录、作业过程记录等。

2. 对于动火作业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应的整改记录。

八、违反管理规定的处理1. 对于违反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施工方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的目的是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性,防止火灾和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1. 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 动火前必须进行动火申请,并获得相关部门(如消防部门)的批准。

- 动火前要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并清除可燃物。

- 将动火现场周围的易燃物料移除或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 确保现场人员都接受了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了解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2. 动火人员的要求:
- 动火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书或资质。

- 动火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安全帽等。

- 动火人员必须通过现场交流和警示装置与其他人员保持联系。

3. 动火设备和工具:
- 动火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并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

- 动火设备必须放置在安全的位置,并保持干燥清洁。

- 动火工具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操作,使用时必须小心谨慎。

4. 灭火设备和应急处理:
- 在动火现场必须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并确保其工作状态良好。

- 各类灭火设备和应急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必须为现场人员所熟悉。

- 在现场必须建立有效的火灾应急处理程序,并定期进行演练。

5. 动火作业的管控:
- 现场必须设立专门的监督人员,负责对动火作业进行监控和疏导。

- 现场必须设立禁止入场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 动火作业期间,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对火势进行观察和控制。

总之,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核心是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性,预防火灾和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焊、气割等方式进行的工作,可能引发火灾的一种作业活动。

由于动火作业的特殊性和火灾的严重危害,各个单位和企事业部门应严格依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以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下面将介绍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消防设备的准备和使用、作业前后的安全措施等方面。

一、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通过消防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并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状况适宜从事该类工作;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进行动火作业,且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二、消防设备的准备和使用1. 每个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喷淋等,且要定期检修并保持正常使用状态;2. 每个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职的消防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动火作业,确保作业过程中的消防安全;3. 动火作业现场应具备明确的消防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确保人员能迅速有序地疏散。

三、作业前后的安全措施1.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严禁擅自进行动火作业;2.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详细的消防安全检查,排除潜在的火灾风险;3.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消防安全,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4. 动火作业后,必须进行消防设备的清点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并妥善保管。

四、其他重要规定1. 动火作业现场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2. 动火作业现场严禁拆除、挪动防火隔离设施,必须保持作业现场的防火安全;3.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火灾;4. 动火作业必须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火灾应急能力。

总之,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于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是指对动火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预防和控制的管理措施和规定。

下面是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常见的规定:1.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a. 动火作业前需要进行动火申请,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b. 动火作业前要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工具和材料的齐全可靠。

c. 动火作业前要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和安全措施等。

2. 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a.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明确划定,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b. 动火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杂物和易燃物要远离作业区域。

c.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耐高温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3. 动火安全措施:a. 动火作业必须配备专人监督,确保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的有效执行。

b. 所有动火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c. 动火现场必须备有灭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等,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扑灭。

4. 废弃物处理:a. 动火作业完成后,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正确处理,防止二次起火和环境污染。

b. 废弃物处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遵循环保、安全的原则。

以上是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常见要求,实际管理中还需要根据不同行业和作业内容进行具体制定,并严格执行。

同时,也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监督,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动火作业包括焊接、氧割、氧焊等使用明火作业,为加强管理、避免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规定如下:1、必须事先请示报告,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用火证件,在所在单位领导指定的作业范围内进行作业,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动火作业。

3、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

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4、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动火作业管理暂行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暂行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暂行规定1. 动火作业管理责任单位:动火作业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明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部、厂矿安全管理部门等。

2. 动火作业的定义: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明火与电火花共同作业或者可能产生火花的设备、工具,对可能存在火灾、爆炸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施工、维修、装卸或检测作业。

3. 动火作业的申请与审批:申请动火作业的单位应提前向动火作业管理责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动火作业计划、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措施等相关资料。

动火作业管理责任单位应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合理时间内给予审批结果。

4. 动火作业的许可:动火作业管理责任单位应根据审批结果,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明确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作业内容、动火工人的姓名、考核等级等必要信息。

5. 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动火作业进行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警示标志、限制作业区域、准备灭火器材、检查作业区域的可燃物等。

6. 动火作业的监督与检查:动火作业管理责任单位应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作业人员严格遵守作业许可证上的规定,并随时检查作业区域的安全情况。

7. 动火作业的培训与考核:动火作业管理责任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安全作业知识和技能。

8. 动火作业的紧急处置:如发生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动火作业管理责任单位应配备专业的救火队伍,并及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9. 动火作业的记录与报告:动火作业管理责任单位应对每次动火作业进行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以便后续的安全评估和总结。

10. 违反规定的处理:对于违反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动火作业管理责任单位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作业、罚款、吊销动火作业许可证等。

2024年带气、动火作业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带气、动火作业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带气、动火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带气、动火作业,保障生产安全,提高劳动者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进行带气、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带气、动火作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合理安排和组织。

第四条带气、动火作业管理应注重预防,以安全为前提,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的原则。

第五条带气、动火作业管理应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带气作业管理第六条带气作业包括管道输气、货车装气等作业,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进行带气作业的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排查;(二)带气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证书和操作技能,并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三)带气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和防爆措施,防止气体泄漏和积聚;(四)带气作业场所应明确标识,并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醒相关人员注意安全。

第七条带气作业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禁随意接触和操作管道设备,确保操作安全;(二)带气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三)带气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关闭和封堵管道设备,确保安全。

第三章动火作业管理第八条动火作业包括明火焊接、切割、热处理等作业,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排查,清除作业区域内的易燃物;(二)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证书和操作技能,并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三)动火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设置灭火器具,并配备专业消防人员;(四)动火作业场所应明确标识,并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醒相关人员注意安全。

第九条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禁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明火作业;(二)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三)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查看周边环境是否存在火源和易燃物,并进行必要的清理。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条带气、动火作业管理应建立台账,记录相关作业情况,包括作业时间、人员、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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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1.1本规定规定了沙阡水电站动火作业的等级、动火工作票制度、动火过程控制相关内容。

1.2本规定适用于电站各部位动火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华电集团3、术语和定义3.1 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是指焊接、切割、明火烘烤、打磨等引入点火源的作业。

3.2 设备管辖人员:设备管辖人员一般为现场运行值班人员,明确规定该设备责任人的为该指定责任人员。

4、总则4.1动火作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4.2在按照本规定执行动火工作中,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及集团公司及投资公司规程制度。

5、防火重点部位划分和动火等级5.1电站按照发生火灾危险性大、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四大”原则,根据生产实际,确定生产现场防火重点部位。

5.2生产现场防火重点部位包括:(1)透平油系统及绝缘油系统油罐区;(2)中控楼控制室、通信机房、计算机房、中控楼保护室;(3)厂房、中控楼、电缆室各电缆夹层;(4)主变压器、厂用变室、10KV高压配电室、400V低压配电室;(5)中控室及厂房、蓄电池室或蓄电池柜,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及库房。

5.3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防火重点部位防火责任制和防火检查制度,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火灾应急预案,书面公布并定期修订及演练工作。

5.4根据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的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悬挂防火重点部位标志牌和安全标志牌。

防火重点部位标志牌的内容包括:防火重点部位名称及防火责任人,并应随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

5.5动火等级分为两级,根据动火等级划分本单位的一级动火区和二级动火区。

5.5.1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严重的防火重点部位,包括:1)厂房油库区及油库围墙内;2)与油库油罐相连接的管道,以及废油储放区,主变、机组事故排油池;3)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主要指现场使用的氧气瓶及乙炔瓶)及与此连接的系统和辅助设备。

4)变压器间、蓄电池室、各电缆间、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竖井及电缆支架上有可能引燃电缆的动火作业区域。

5.6 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及禁止明火区,包括:1)与透平油、绝缘油系统油罐、油库能可靠断开或加堵板隔离的管道。

2)油管道支架及其支架上的其他管道。

3)有可能造成火花飞溅落至易燃易爆物体(包括电缆)附近的动火区域。

4)控制室、档案室、计算机室、保护室、通讯机房等。

6、动火工作票制度6.1在动火区实施动火作业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6.2动火工作票是检修工作票(主票)的附属票,不得代替检修工作票(主票)或设备停、复役手续。

6.3办理动火工作票应在履行检修工作票(主票)手续之后或同时进行。

6.4办理检修工作票(主票)的要求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沙阡水电站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6.5根据一、二级动火区的划分和动火等级,动火工作票分一级动火工作票和二级动火工作票两种。

参见附录1、2。

6.6动火工作票的办理权限如下:(1)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维护部具备一级动火工作票签发人资格的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发,安监部(待组建)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2)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动火班组具备二级动火工作票签发人资格的值长或技术人员签发,经安监人员审核,维护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批准。

6.7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签发人、运行许可人、动火工作负责人每年进行一次考试考核,合格后,经公司分管领导及投资公司批准并书面公布。

未经考试合格并书面公布的人员不得办理相应等级的动火工作票。

6.8从事焊接、气割作业的动火执行人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件,其他动火执行人应具备必要的作业技能。

动火执行人资格由厂分管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也可由厂各生产部门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但必须报安监部备案。

6.9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6.10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该项工作的动火工作票。

6.11外协单位在生产现场实施动火作业时,由本厂具备相应资格人员按动火等级履行动火工作票手续,并派公司安监、消防及设备管辖人员现场监督;外协单位动火工作负责人及动火执行人应符合相应条件并经过考试、审核合格。

6.12动火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如下:6.12.1各级审批人员及签发人的责任:1)审查工作的必要性。

2)审查动火条件是否具备。

3)审查工作是否安全。

4)审查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6.12.2运行许可人的责任:1)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审查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3)向工作负责人交代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6.12.3动火工作负责人的责任:1)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2)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3)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4)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5)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6)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6.12.4消防监护人的责任:1)在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2)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

3)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的可燃性气体和易燃液体的可燃气体含量符合安全要求。

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状态,及时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5)动火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6.12.5动火执行人的责任: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2)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4)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

5)动火工作间断、终结、转移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6.13各级人员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违反有关规定等违章行为,或在动火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时,有责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

6.14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或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指派的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

6.15动火工作票应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字迹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且错、漏字处不得总超过三处,如确需修改须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

关键字如隔离设备编号、动火区域描述等不得有错漏。

6.16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手续。

6.17一级动火工作票一式四份,二级动火工作票一式三份,动火工作负责人、运行许可人、动火执行人各执一份。

所有动火工作票随检修工作票一同保存。

一级动火工作票有一份由安监部保存,保存期为一年。

7、动火过程控制7.1动火作业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

(1)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

(2)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代替的方法处理。

(3)尽可能把动火作业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7.2动火作业动火前必须做到“十二不”。

(1)未收到经审核批准的动火工作票不动火。

(2)消防监护人和有关的监护人未到位不动火。

(3)防火、灭火措施未落实不动火。

(4)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未清理不动火。

(5)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品、贵重设备未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前不动火。

(6)油车停靠的区域不动火。

(7)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不动火。

(8)存放过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油类,其中包括食用油及其油污)的容器、管道未清理干净前不动火;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9)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未采取防止焊花飞溅措施,或下面的易燃易爆物品未清理,或无可靠隔离措施的不动火。

(10)附近有与动火作业相抵触的工作(如油漆、油及其他有机溶剂清洗工件、油处理等),不具备安全距离和安全时间间隔的不动火。

(11)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动火作业,无可靠挡风措施的不动火。

(12)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危险前不动火。

7.3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15分钟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挥发物含量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在油区内、油系统的设备和管道、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储存或储存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容器及其连接设备等处,须在测定可燃气体浓度合格后(原油气含量不大于0.2%),方可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

7.4动火作业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

(1)消防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和有关的监护人要不间断监视动火情况。

(2)消防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和有关的监护人发现不安全苗头或不安全因素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消防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和有关的监护人要及时报警,并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积极有效扑救。

(4)动火执行人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动火基本要求。

7.5动火作业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即动火作业间断或结束时,应由动火执行人对动火现场进行彻底地检查清理,确认火种全部熄灭后,方可离开现场。

7.6应加强一、二级动火作业的现场监护。

(1)一、二级动火作业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消防监护人、公司安监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3)二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应指定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消防监护人始终在现场监护。

7.7 一、二级动火工作在动火工作间断、重新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浓度,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附录 1(规范性附录)一级动火工作票格式附录 2(规范性附录)二级动火工作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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