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第2章监理工程师与监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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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任何时候不得行使如下权力: • (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 (2)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
证书、开竣工报验单; • (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 (4) 调解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
工程延期; • (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
称职的监理人员。
3.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
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 议; • (4)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 、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 告; • (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 数据和原始凭证。
4. 监理员的职责
• (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
• (2) 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 、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
• (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 百度文库并签署原始凭证;
▪ (7) 审核签署施工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
▪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 (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审批工程延期;
▪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第2章 监理工程师与监理企业
• 2.1 监理工程师 • 2.2 监 理 企 业
2. 监理工程师的素质
• 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要体现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 和公正性,就要求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承担监理 工作,要求监理工程师不仅要有一定的工程技术专 业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而且还要有一定的 组织、协调能力,还要懂得工程经济、项目管理专 业知识,并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 导性意见。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以下素质:
工方法; • (7)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 (8) 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 (9) 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
(1)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① 使用监理工程师名称; ② 依法自主执行业务; ③ 依法签署工程监理相关文件并加盖执业印 章; ④ 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2.1.2 监理人员的职责
• 1.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 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 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 ,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 (6) 审定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 术方案、进度计划;
•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 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 请示;
• (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 与编写监理月报;
•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 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 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 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 (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工艺 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 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 (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 理工程师报告;
监理工程师的执业道德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如下职业道德守则: • (1)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
• (1) 具有较高的工程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结 构
• (2) 具有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 (3) 具有良好的品德
➢① 热爱建设事业,热爱本职工作; ➢② 具有科学的工作态度; ➢③ 具有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办事公道的
高尚情操; ➢④ 能听取不同的意见、冷静分析问题。
• (4)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我国现行有关规定,要求对年满65周岁 的监理工程师不再进行注册,主要就是 考虑监理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监理 工作的适应而设定的。
▪ (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工人员对待验收 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 (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
业; • (2) 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
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 (3)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 (4) 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 (5) 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
门或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 (6) 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
(3)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是建立在法律法规和委 托监理合同的基础上,表现行为主要有违法行为和 违约行为两方面。
(2)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① 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照相关技术标准和委托 监理合同开展工作;
② 恪守执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③ 在执业中保守委托单位申明的商业秘密;
④ 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执行业务;
⑤ 不得出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 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⑥ 接受执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证书、开竣工报验单; • (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 (4) 调解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
工程延期; • (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
称职的监理人员。
3.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
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 议; • (4)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 、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 告; • (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 数据和原始凭证。
4. 监理员的职责
• (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
• (2) 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 、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
• (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 百度文库并签署原始凭证;
▪ (7) 审核签署施工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
▪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 (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审批工程延期;
▪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第2章 监理工程师与监理企业
• 2.1 监理工程师 • 2.2 监 理 企 业
2. 监理工程师的素质
• 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要体现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 和公正性,就要求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承担监理 工作,要求监理工程师不仅要有一定的工程技术专 业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而且还要有一定的 组织、协调能力,还要懂得工程经济、项目管理专 业知识,并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 导性意见。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以下素质:
工方法; • (7)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 (8) 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 (9) 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
(1)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① 使用监理工程师名称; ② 依法自主执行业务; ③ 依法签署工程监理相关文件并加盖执业印 章; ④ 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2.1.2 监理人员的职责
• 1.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 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 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 ,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 (6) 审定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 术方案、进度计划;
•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 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 请示;
• (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 与编写监理月报;
•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 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 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 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 (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工艺 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 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 (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 理工程师报告;
监理工程师的执业道德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如下职业道德守则: • (1)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
• (1) 具有较高的工程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结 构
• (2) 具有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 (3) 具有良好的品德
➢① 热爱建设事业,热爱本职工作; ➢② 具有科学的工作态度; ➢③ 具有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办事公道的
高尚情操; ➢④ 能听取不同的意见、冷静分析问题。
• (4)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我国现行有关规定,要求对年满65周岁 的监理工程师不再进行注册,主要就是 考虑监理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监理 工作的适应而设定的。
▪ (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工人员对待验收 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 (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
业; • (2) 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
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 (3)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 (4) 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 (5) 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
门或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 (6) 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
(3)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是建立在法律法规和委 托监理合同的基础上,表现行为主要有违法行为和 违约行为两方面。
(2)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① 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照相关技术标准和委托 监理合同开展工作;
② 恪守执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③ 在执业中保守委托单位申明的商业秘密;
④ 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执行业务;
⑤ 不得出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 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⑥ 接受执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