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菲利的犯罪饱和法则doc资料
《犯罪学》期末考试模拟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doc

《犯罪学》期末考试模拟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1、犯罪行为的类型:指根据一•定的FI的和原则,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对纷繁复杂的犯罪行为进行抽象、概括的基础上,依据其内在的相似性所做的分类。
2、自然犯罪:是指违反一•般人类所共有的怜悯和正直的道德情绪的行为,这种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人的本性,因此在任何社会都会被视为犯罪。
3、被害赔偿:是指犯罪人或国家对于被害人因被害而遭受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损失,损害或痛苦所进行的返还、恢复原状或补偿。
自然犯罪4、犯罪的心理预防:是指旨在增强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我控制能力,使人能够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境下做出符合社会法律和伦理规范的行为选择,而对人的健全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的过程。
5、犯罪治安预防:是指由专门的社会控制力量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控制犯罪行为实施所需要的或可能利用的外部条件,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实施,防止和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的各种行政措施。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B2、AB3、ABD4、ABC5、ABCD6、ABCD7、ABD8、ABC9、C10、AC三、判断题(每小题2分,1、X2、X 共12分)3、V4、V5、V6、X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1、(1)菲利认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乃至整个社会的犯罪现象都是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并且在不同类型的犯罪中,各种因素起作用的程度和方式有很大不同,但总的来说,社会因素所起的作用较大。
(2)据此他提出了“犯罪饱和法则”,即每-•个国家在客观上都存在着促使犯罪产生和变化的三种因素,这三种因素是不断变化的,并由此影响犯罪现象的变化,故犯罪也有年终平衡,其增多或减少,比国民经济的收支还有规律。
(3)菲利的三因素论实际上标志着犯罪学多因素理论的建立,与此相适应,他提出了相应的犯罪控制理论,即在重疏导、轻刑罚的思想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刑罚替代措施”的概念,主张以社会防卫概念取代刑罚的概念,在刑罚制度方面,主张广泛使用保安处分和其他预防性措施,并极力推崇不定期刑。
菲利犯罪社会学刑事政策思想

刑事政策期末论文恩里科•菲利的刑事政策思想——《犯罪社会学》简要评述*名:***学号:******* 年级:2009级院系:法学院专业:法学****:**2011年12月25日恩里科•菲利的刑事政策思想——《犯罪社会学》简要评述摘要:恩里科•菲利在《犯罪社会学》中队犯罪学诸多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尤其是在犯罪原因、犯罪对策的实证分析和研究上具有鲜明特色。
这对于我们研究学习刑法、刑事政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菲利;实证;犯罪社会学从贝卡利亚到黑格尔,他们的刑法方法论都是古典哲学在法学上的应用,他们的理论抽象掉了犯罪与刑罚的个性,得出了刑法学的一般理论,但对于现实具体的问题,却找不到解决的方法。
直至19世纪出现实证主义刑法学,抛弃了形而上学的逻辑推理,运用生物学、社会学和其它学科,论证和解释犯罪现象,为刑法学的建设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
刑法实证学派的代表人物有龙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
其中菲利出版的《犯罪社会学》,为西方犯罪社会学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他在“犯罪社会学”这一概念下,将刑事科学组合成一个体系,对犯罪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构建了自己的犯罪学思想体系。
一、犯罪原因的实证分析在实证哲学思想的指导下,菲利在对犯罪人类学资料和犯罪统计学资料进行实证分析之后,得出了犯罪三元论基础,并又在此进一步提出了“犯罪饱和法则”,以解释社会犯罪现象。
(一)否认“意志自由论”菲利对自由意志的否定,是从将犯罪学所经历的道路与精神病学所经历的历史进行类比开始的,他用现代实证研究方法证明出人的任何行为均系人格与人所处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
经过大量的实证,最终他在《犯罪社会学》中提出:“自由意志只是一种幻想而已,人实际上不存在这种意志自由。
自由意志的幻想来自我们的内在意识,它的产生完全是由于我们不认识在做出决定时反映在我们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部和外部的条件。
随着科学的发展,这种原因逐渐地被揭示,意志自由的幻想必会随之而消失。
浅析菲利犯罪学思想及当今之思考刘振华

Theory Researc h学★★★论理★收稿日期:2014-04-23作者简介:刘振华(1992-),男,河南周口人,本科生,从事法学研究。
浅析菲利犯罪学思想及当今之思考刘振华(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475001)恩里思·菲利(Enrico Ferri,1856-1929)是著名的刑法学家、犯罪社会学派的创始人。
菲利注重运用实证的方法研究,侧重从社会方面寻找犯罪的原因,并用实证的研究方法得出了“个人、自然、社会”的三元犯罪原因论。
同时,针对古典学派以刑罚来治理犯罪,菲利提出了用刑罚的替代措施来弥补刑罚之不足,从而来预防和减少犯罪。
今天社会,各种矛盾冲突加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的要求,建设法治中国。
其中,尤其提到了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此举,得到了学界和广大社会民众的高度评价。
随着劳教制度的废除,我们欢呼雀跃,但同时,不禁要想到如何构建一个既符合中国国情,同时又能将解决社会矛盾和尊重人民基本权利兼顾的司法机制?这时,我们不妨反观一下菲利教授的犯罪社会学理论,其从社会学角度去研究犯罪、预防犯罪、治理犯罪的观点,或许对我国新的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有所启迪和裨益。
一、菲利的犯罪原因理论众所周知,菲利师从“犯罪学之父”的龙勃罗梭,在其影响下,菲利的犯罪原因观自然带有很浓厚的犯罪人类学色彩,同时,菲利研究犯罪问题的方法论也受到龙勃罗梭的影响。
但菲利又处于世纪之交的时代,古典学派虽盛行多年,但面对当时犯罪数量不断增长的现实,却无能为力。
这就使得菲利的犯罪学观点充满了对古典学派的批判。
站在既有理论无法解决现实问题而新的理论尚未形成的风口浪尖之上,菲利既继承前人观点,同时又进行变革,并取得重大突破。
通过转变,菲利使得自己的犯罪原因观点朝着更为科学的方向发展,并极大地推动了犯罪社会学理论的进步。
(一)犯罪人类学到犯罪社会学菲利赞同其师龙勃罗梭的观点,以犯罪人类学的视角去解释犯罪。
犯罪社会学菲利读后感

犯罪社会学菲利读后感读了菲利的犯罪社会学,真的就像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让我对犯罪这件事儿有了全新的看法。
以前啊,我就觉得犯罪嘛,就是那些坏人干坏事,抓起来惩罚就完事儿了。
但菲利可不这么想,他就像一个超级侦探,不过不是在找某个罪犯,而是在探寻犯罪背后那些深深隐藏着的秘密。
菲利首先就打破了我对犯罪原因的简单认知。
他告诉我,犯罪可不是单一因素造成的。
不是说一个人天生就是个罪犯胚子,或者就是一时鬼迷心窍那么简单。
他提到了好多因素,什么社会环境啊、个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啊,这些因素就像一群调皮的小鬼,聚在一起就容易搞出犯罪这档子事儿。
就好比一个人生活在特别贫穷、充满歧视、教育资源又特别匮乏的社区里,周围的人不是小偷小摸就是整天游手好闲,那他就像在一个泥潭里,很容易也走上犯罪的道路。
这时候我就想,原来那些罪犯也不完全是自己想堕落成那样的,社会环境这个大染缸的“锅”可不小。
而且啊,菲利在书中讲的那些犯罪类型的分析也特别有趣。
他不是简单地把犯罪分成盗窃、抢劫这种表面的类别,而是从更深层次的社会和人性角度去剖析。
这让我觉得犯罪就像一个复杂的拼图,每一块都有它独特的形状和位置,菲利就在努力把这些拼图完整地拼起来,好让我们看清楚整个犯罪现象的全貌。
他在书里提到的对罪犯的处理方式也让我耳目一新。
以前就觉得把罪犯关起来,让他们接受惩罚,起到威慑作用就好了。
但菲利却像是个有独特想法的老师,他说对待罪犯要像医生对待病人一样。
这个比喻可太妙了!罪犯就像是社会这个大身体里生了病的细胞,光惩罚就像只是把这个生病的细胞割掉,但是如果不改善身体的大环境,还是会不断有新的细胞生病的。
所以要想办法去改造罪犯,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而且要去改善整个社会环境,减少犯罪滋生的土壤。
读菲利的这本书啊,就像跟着他在犯罪的世界里来了一场大冒险。
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像是一个正义的伙伴,在和他一起寻找对抗犯罪的真正秘诀。
不过有时候也有点晕头转向的,因为他的思想太丰富了,就像走进了一个巨大的迷宫,但这个迷宫里到处都是宝藏。
从菲利《犯罪世界学》到法治中国.doc

从菲利《犯罪社会学》到法治中国-摘要:恩里科・菲利在其著作《犯罪社会学》一书中,从实证主义出发,根据犯罪人类学和犯罪统计学资料,对易于导致习惯性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个人情况以及易于导致某些人犯罪的有害的社会环境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
通过这些实证研究,菲利对犯罪学的诸多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良措施,尤其是关于刑罚的替代措施和陪审团制度的论述更具有鲜明的特色。
这对于当前我国的犯罪学研究以及法治中国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犯罪社会学;实证主义;法治中国菲利曾是刑事人类学派的代表人之一。
他十分重视犯罪的生理因素,承认某种天生犯罪人或精神病犯罪人的存在。
但菲利又突破了刑事人类学派的理论,更为关注犯罪的社会因素。
其研究由此向刑事社会学派转向,《犯罪社会学》便是其代表作之一。
一、《犯罪社会学》的主要内容菲利的《犯罪社会学》的主要内容有三章,分别是:第二章,犯罪统计学资料。
根据犯罪统计学资料,菲利对易于导致某些人犯罪的有害的社会环境进行了研究。
他首先探讨了犯罪统计学的价值。
“因为道德和社会现象不同于自然和生物学现象,很难甚至于一般不可能进行试验,所以在这一领域所进行的观察最有助于科学研究。
统计学就是这类观察中最有效的一种手段。
”[3]基于此,菲利认为,统计学的价值就在于通过对道德和社会现象进行观察来推动科学研究。
其次,菲利通过对大量的犯罪统计学资料的研究,根据犯罪饱和法则,得出了犯罪社会学的两个结论,即:主张犯罪具有机械的规律性是错误的;迄今为止,一直被认为是救治犯罪疾患最好措施的刑罚的实际效果比人们期望于它的要小。
由此,菲利对当时的刑罚制度进行了反思,并提出刑罚的替代措施.第三章,实际的改革。
菲利从实际改良的角度出发,试图说明刑法和监狱管理怎样才能取得更好的社会防卫效果。
他分别在犯罪社会学和刑事立法、犯罪与罪犯、陪审团、现行监狱制度的失败、犯罪精神病院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改革的具体措施。
论菲利的预防犯罪思想

论菲利的预防犯罪思想实证犯罪学派是现代犯罪学的基础,而它是在古典犯罪学派不适应当时的经济发展和文化改革的情况下孕育而生的。
古典犯罪学派认为,人类的天性是追求快乐和避免痛苦,有些人实施犯罪正是为了满足利欲和快感,面临正确与错误的选择时,轻易地选择了错误,犯罪正是这种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其主要论点是:“自由意志论”,它认为一个人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除精神病人外,都有认识和区分是非善恶的能力,一个人实施犯罪行为完全是其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
而实证犯罪学派则认为,一切关于事实的知识都必须以经验的实证材料为依据,只有以观察和经验为证的知识,才是可靠的和科学的知识;其主要论点是:犯罪为某些客观因素所决定的19世纪末,实证犯罪学派产生的背景:1、从1764年到19世纪中叶期间在西方占主导地位的古典犯罪学派由于不能适应资产阶级革命带来的新的资本经济而逐渐衰落。
2、经济的重大变革也使现代科学兴起和发展起来,人们的思维和眼界更为宽广和科学。
3、19世纪20、30年代法国出现的孔德实证主义哲学,对当时社会问题的研究产生重要影响,使许多社会科学在观念和方法论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孔德认为,人类社会已经进入科学时代。
人们看待时区更加科学、现实。
再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人类能利用科学观察分析、推理出自然发展规律,从而对自然的可能性作出了控制。
实证犯罪学派就是在这样背景下出现的。
实证犯罪学派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意大利的犯罪学家龙勃罗索、菲利和加罗法洛。
他们都否定古典犯罪学派的自由意志论,坚持犯罪为某些客观因素所决定的决定问题。
但是,对于对决定犯罪的因素问题,三人有不同的看法。
龙勃罗索强调生理因素的影响;菲利强调社会因素的影响;加罗法洛则强调道德等心理因素的影响。
本文将以菲利的预防犯罪思想展开叙述。
菲利(1856—1929),意大利法学家、犯罪学家,龙勃罗索的学生,实证派犯罪学的代表人物之一。
菲利于1856年生于意大利的一个商人家庭,1874年中学毕业后入波伦亚大学攻读法律,1877年毕业后又到法国攻读犯罪学,1879年归国后入意大利都灵大学学习,师从龙勃罗索,研究犯罪学,自1880年起在波伦亚大学等高校任教。
浅析菲利的实证犯罪学思想

民主法制南方论刊·2020年第5期恩里科·菲利(Enrico Ferri)是意大利著名的刑法学家,刑事实证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对于犯罪学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一提到菲利大家首先想到的是他首倡的“个人、自然、社会”三因素的犯罪原因理论、犯罪饱和理论、犯罪人五分法,然而菲利犯罪学思想的最大特点是在实证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的犯罪预防研究,强调社会预防是刑事司法的目的、强调利用刑罚替代措施进行预防、强调对被害人的赔偿应当作为公法中的一种刑罚,这些菲利百余年前倡导的理念,对当今中国仍有重要的启示。
本文尝试用“批判、实证、问题意识”来概括菲利的犯罪学思想。
一、辩证批判思维(一)辩证批判古典学派的自由意志菲利从许多方面批判了自由意志的荒谬。
首先,一些古典派犯罪学家主张部分犯罪意志,如其犯罪时有1/2的意志自由,应付1/2的责任。
其次,在当时自由意志论为基础的刑事立法中出现了自然意志与自由意志并行的矛盾情形。
再次,法国在1832年的刑法改革中规定了减轻处罚的情节,菲利认为这些都是对自由意志的否定,从而认为行为人的意志并不是完全自由的。
菲利通过大量实证研究发现,“人之所以成为罪犯,并不是因为他要犯罪,而是由于他处于一定的自然和社会条件之下,罪恶的种子得以在这种条件下发芽、生长。
”[1]这充分表明,任何犯罪的发生都是诸多条件共同作用的产物。
即不管何种类型的犯罪,从最为普遍的盗窃犯罪到最残忍的故意杀人犯罪,无疑都是犯罪人生理状态、所处的自然环境以及生活的社会环境共同发挥作用的后果。
尽管如此,菲利仍充分肯定古典派犯罪学将自由意志引入犯罪学,使犯罪学摆脱了中世纪由神的意志来决定的魔鬼附体说,从而结束了残酷、不人道的刑讯和刑罚手段。
可以说这是犯罪学历史上的巨大进步,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实证派犯罪学认识到人没有绝对的自由意志,个人犯罪与否的选择并不是完全由个人意志所决定的,而是由菲利倡导的个人、自然、社会三因素所决定的。
犯罪饱和法则

犯罪饱和法则
犯罪饱和法则是犯罪学中的一个概念,指的是当一个地区的犯罪率超过一定程度时,犯罪行为会变得更加普遍且难以控制。
这个概念的出现是基于一些研究的发现,他们发现当犯罪率达到一定程度时,人们更容易接受犯罪行为,因为他们认为犯罪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
同时,犯罪行为也变得更加容易,因为犯罪者可以利用社会的混乱和警方的疲软来逃避惩罚。
犯罪饱和法则也解释了一些地区犯罪率高却难以改善的现象。
因为一旦犯罪率达到一定程度,就需要进行大规模的社会干预和改善,否则犯罪行为将会变得越来越普遍。
但是,这样的改善需要时间和资源,而在这个过程中犯罪行为可能会不断加剧,这就是犯罪饱和法则。
犯罪饱和法则也提示我们,犯罪预防和治理应该从早期开始,避免让犯罪问题积累到不可控制的程度。
同时,要加强社会治理,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遏制犯罪行为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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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期中考试真题和答案

1犯罪学实证研究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2.0分)•A、确定研究课题和研究假设•B、确立研究的概念体系和计划•C、收集、整理与分析、综合研究资料•D、提出研究成果正确答案:ABCD2犯罪学犯罪概念的外延包括(2.0分)•A、全部法定犯罪行为•B、待犯罪化行为•C、准犯罪行为•D、待除罪化的犯罪行为正确答案:BCD3以下关于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2.0分)•A、刑法学与犯罪学都是研究犯罪现象本身的学科•B、刑法为犯罪学提供了研究犯罪概念的逻辑点•C、法律所定义的犯罪始终是犯罪学研究的基本和主要对象•D、犯罪学对刑法立法、司法和执行都具有影响正确答案:BCD4以下属于犯罪学研究观察法的是(2.0分)•A、直接观察法•B、间接观察法•C、现场观察法•D、参与观察法正确答案:ACD5菲利的犯罪原因论认为包括犯罪在内的所有行为,都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2.0分)•A、环境原因•B、生物学原因•C、人类学原因•D、社会原因正确答案:ACD6以下关于价值事实的说法,正确的有•A、可以依据不同标准做出定义的客观事实是价值事实•B、因为主体不同而不同的客观事实事实是价值事实•C、通过主体本身的存在和变化表现出来的事实是价值事实•D、价值事实接受主体的评价性认识正确答案:ABCD7以下属于犯罪学古典学派代表人物的是(2.0分)•A、贝卡利亚•B、费尔巴哈•C、边沁•D、桑斯顿·塞林正确答案:ABC8以下关于“失范”理论的论述错误的是•A、“失范”理论是由法国学者塔尔德提出•B、“失范”是人的一种状态和特性•C、社会财富快速增加可以引起繁荣的失范状态•D、社会控制理论与“失范”理论具有一定的联系正确答案:AB9关于“同心圆理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分)•A、他是由美国社会学家伯吉斯提出的•B、以芝加哥城市为例,认为城市从内向外可以划分为4个区域•C、在这些城市区域中,犯罪率最高的是过渡区域•D、在过渡区域,存在着社会解组现象正确答案:ACD10犯因性个人因素主要包括(2.0分)•A、不良交往与犯罪亚文化•B、心理因素•C、行为因素•D、生理因素正确答案:BCD11以下说法正确的有(2.0分)英国心理学家戈登•特拉斯勒认为犯罪是通过条件反射作用学会的,幼年不恰当的教养活动会使个人形成不正确的条件反射联系•B、美国犯罪学家埃德温•萨瑟兰、罗伯特•伯吉斯是社会心理学的代表•C、李斯特反对菲利的犯罪原因三元论,提出犯罪是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产物,其中社会环境起着决定作用•D、美国犯罪学家罗伯特•默顿、社会学家罗伯特•阿格纽认为犯罪原因是由于行为人不能通过合法手段取得社会地位和物质财富而产生的沮丧和气愤的产物正确答案:ABD12以下说法正确的有(2.0分)•A、广义的犯罪学包括犯罪原因学和预防犯罪对策学,因此从学科性质来看,犯罪学与侦查学是一致的•B、对犯罪概念的不同认识体现了犯罪概念的多元性,所以从社会生活角度来看,犯罪现象属于一种无法消除的现象•C、犯罪现象是客观存在的,遵循着自身规律发展,但在不同发展阶段有相对稳定性古典主义犯罪学理论、现代犯罪学奠基人法国迪尔凯姆及英美激进、批判犯罪学家认为犯罪学应当以犯罪行为作为研究对象正确答案:BCD13以下说法正确的有(2.0分)•A、犯罪是价值事实•B、犯罪概念具有主体性•C、犯罪概念具有多元性•D、犯罪概念不受主体的影响和左右正确答案:ABC14下列说法正确的有(2.0分)•A、龙勃罗梭对于犯罪学的贡献在于研究视角和方法论的变革•B、菲利是犯罪学研究史上第一个提出社会因素是导致犯罪的最重要因素的人•C、犯罪人就是我们生活中所说的坏人•D、犯罪被害人都是非常无辜的人,他们在犯罪行为的发生过程中是消极被动的正确答案:AB15以下说法错误的有(2.0分)•A、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人对犯罪有不同的理解,同一社会制度国家的人对犯罪理解是一致的•B、人们对犯罪的认识具有时空局限性,所以同一时代人们对于犯罪的认识往往能够达成一致•C、不存在一般性的犯罪概念•D、犯罪的概念是多学科、多领域的正确答案:AB二、简答题(题数:8,共 40.0 分)1简述日常活动动理论的主要内容(5.0分)正确答案日常活动理论由美国犯罪学家科恩和菲尔逊提出(1分)日常活动理论认为(1)具有理性计算能力的潜在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是对机会的回应(1分)(2)这样的机会和人们生活于其中的日常活动系统有密切联系(1分)(3)犯罪的发生与三种要素相关:1)合适的犯罪标的2)监控者不在场3)有动机的犯罪人在场三者能同时同地聚合,犯罪很有可能发生(2分)2简述犯罪学研究的价值中立原则(5.0分)正确答案价值中立原则又称价值无涉原则,是指在犯罪学研究中,要强调客观性,避免让个人的主观价值影响研究活动的方法论原则。
理性地对待犯罪——恩里科·菲利《犯罪社会学》评价

理性地对待犯罪——恩里科·菲利《犯罪社会学》评价财经政法资讯2008年第1期书评理性地对待犯罪恩里科?菲利《犯罪社会学》评价●孙启亮实证哲学是通过观察来把握事物规律,为推断未来而研究现状的哲学.它不追求事物的终极原因,只把握事物现象背后的联系及其发展规律.实证哲学注重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社会问题,是l8,l9世纪欧洲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的产物.刑事人类学派的鼻祖切萨雷?龙勃罗梭的学生,同时也是意大利刑事社会学派的代表人物恩里科?菲利的《犯罪社会学》发表于1882年,受这种学科渗透的影响,该书以实证哲学为其方法论,用观察,统计,归纳等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犯罪学,通篇闪耀着实证主义的光芒.可以这样说,实证哲学是《犯罪社会学》的精髓,它使我们人类对犯罪的研究从认识论走向了价值论,其实证精神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了充分体现.首先,《犯罪社会学》以实证的观点认识犯罪.恩里科?菲利在《犯罪社会学》提出”犯罪是特定生理和心理构成在特定自然和社会环境中作用的结果”.作为社会现象的犯罪是《犯罪社会学》一书研究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实证地认识犯罪,把犯罪看作一种社会现象,才能客观,全面地研究犯罪学.由于存在天生犯罪人,犯罪成为社会的必然产物,不可能被根除.正如德国伟大的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告诉我们的那样,”没有违反,就没有秩序!”这种观点很哲学但却很现实,至少现有的社会形态都是存在犯罪现象的.与其他实证主义犯罪学一样,恩里科?菲利的《犯罪社会学》不仅研究犯罪,也研究罪犯,而且把他们看作一个个有其自身生理,心理特性及特定自然,社会环境的人,而不是没有区别的,抽象的个体.因而《犯罪社会学》认为不仅要惩罚犯罪,还应惩罚罪犯,救治罪犯,预防犯罪.其次,《犯罪社会学》用实证的方法研究犯罪.《犯罪社会学》以实证哲学为指导研究犯罪问题,不是认为罪犯要犯罪所以犯罪,而是从实际的统计资料入手,运用社会学的方法考察促成犯罪的各种因素.一是犯罪人类学的资料,这些资料乃是”从生理学,心理学角度对大量精神错乱和智力正常的罪犯的直接的,连续不断的观察.”基于这些资料,恩里科?菲利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切萨雷?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论,认为有人生而注定要犯罪.但在这类罪犯的比例和本质认识上,两人分歧很大,这成为《犯罪社会学》与龙氏《犯罪人论》的最大区别.二是犯罪统计学资料,它研究的是犯罪与自然,社会的关联性;大量统计资料论证了保持动态平衡的”一定的环境与[意恩里科?利并,郭缱安滢.《犯罪{{:会学》M]北京:中[碍人公安大学出版fl,2004年版.57书评财经政法资讯2O08年第1期犯罪数量之间的比例”即犯罪饱和法则.三是在这些详实资料的基础上,菲利得出结论,促成犯罪的原因有:人类学,自然和社会三种因素,即犯罪原因三元论,这是菲利的理论与李斯特的理论的主要区别——后者主张犯罪原因二元论.再次,《犯罪社会学》以实证的态度寻求犯罪的解决之道.本书的写作目的是针对犯罪原因的研究结果,制定出犯罪的救治措施.在对大量科学数据作分析而把握(19世纪欧洲的)犯罪规律后,《犯罪社会学》进一步以实证的态度研究犯罪问题的解决之道.”犯罪不可能根除,但可以减少,预防”.菲利曾态度鲜明地指出,”一个国家的犯罪在自然领域受个人的生物心理状况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在社会领域受经济,政治,行政和民事法律比受刑法典的影响要大得多”.所以,在一般预防上,《犯罪社会学》主张重在改良社会以清除犯罪的社会”病灶”,因为在犯罪原因中,只有社会因素是人类可能也可以施加以影响或者说控制力的.从实际效果分析,刑罚”对犯罪的威慑作用是很有限的.因此,犯罪社会学家应当在对犯罪及其自然起因的实际研究中去寻找其他社会防卫手段.”应建立犯罪精神病院来收容精神病罪犯,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对于已犯罪的人,注重特殊预防,对同类型的罪犯采取不同的手段,改造可以救治的罪犯,永久隔离不能救治的罪犯.是的,只研究犯罪行为本身而不了解犯罪发生的过程和原因,虽然可以保证定罪的准确性,但是很难保证刑法适用的合理性.因为犯罪作为人的一种社会行为,在许多情58况下都不是完全由行为人个人的意志一维性所决定的,如果不考虑犯罪发生的过程和原因,把犯罪的责任完全归咎于行为人有时候就可能是不尽合理的,而刑法适用的合理性是人心悦诚服地遵从刑法的基本前提,因而也是实现刑法目的的重要保障,毕竟目的性是理性的首要特征.《犯罪社会学》认识犯罪,研究犯罪,解决犯罪问题,都是以实证哲学为其理论前提,以实证研究为其方法论基础.然而,实证哲学如果局限于表面现象,走向极端就很容易成为另一种形式的形而上学.譬如,同是实证学派,加罗法洛的《犯罪学》中的”自然犯罪”概念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形而上学.当然,《犯罪社会学》中也有一些观点脱离了实证主义. 例如,菲利”从犯罪社会学的观点”将社会分成三个阶段,而其区分标准居然是道德上的诚实度及刑罚对他们的效果;又如,为了社会防卫,菲利主张把天生犯罪人剔除出社会,因而死刑,不定期监禁刑是必要的,然而鉴别天生犯罪人本身又缺乏科学的标准,显然这种观点及其论证都是有违实证甚至略现荒谬的.综上所述,笔者以为,在古典犯罪学一统天下的时代,菲利能以实证精神来研究犯罪, 确实是难能可贵的.《犯罪社会学》这种无处不在的实证精神,对于当前我国的犯罪学,刑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普遍存在方法论危机的现实状况有着十分重要的反思和借鉴意义.口(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评价菲利的犯罪饱和法则

评价菲利的“犯罪饱和法则”“犯罪饱和法则”是菲利在分析犯罪原因的基础上得出来的一个重要结论。
通过资料研究,菲利认为,导致犯罪的因素有三种:人类学因素(个人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
据此,菲利在化学中的饱和定律的启发下, 根据他对犯罪统计数据的研究提出了犯罪饱和法则。
菲利在《犯罪社会学》(第4版,1900年)中,对这一法则做了这样的论述:“无论是自然犯罪还是法定犯罪,在总量上都是继续增加的,但每年的变化有时候增多,有时候减少,这些变化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会积累成为一系列真正的犯罪浪潮。
由此可见,它与某种类似于化学定律的法则相一致,我称之为犯罪饱和法则。
就像一定量的水在一定的温度下会溶解一定量的化学物质,而且不多也不少那样,在有一定的个人和自然条件的特定社会环境中,也会发生一定量的犯罪,不多也不少。
”犯罪饱和法则的典型表现有两种,一种是犯罪的周期性波动,一种是犯罪的周期性增长。
所谓的犯罪周期性波动,菲利认为,随着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的变化,犯罪往往表现出下列波动模式:在每年的财产犯罪和人身犯罪的变动中存在着一种交替:当一类犯罪上升时,另一类犯罪就下降。
这是因为,促使财产犯罪下降的最有效和最易变的一般因素(食物丰富和气候寒冷),会促使暴力犯罪和性犯罪的数量的增加。
如果遇到饥荒年代,商业、财政及工业危机等自然和社会灾害以及其他重大社会事件时,社会环境会处于一种不稳定的、不平衡的状态中,财产犯罪的波动幅度就会大大增加。
与人身犯罪有关的因素产生急剧变动时,人身犯罪也会产生大幅度波动。
在这种情况下,就会产生短暂的“犯罪过度饱和”现象。
菲利支持犯罪饱和论即犯罪的规模和数量取决于社会条件。
尤其是国家状况即国家的经济条件和社会政策。
而犯罪的周期性增长是说,尽管犯罪呈现出周期性波动的现象,但是在大多数国家,由于自然条件特别是由于社会环境的发展和变化,犯罪率趋于上升,从而表现出周期性增长的而趋势。
菲利发现,欧洲每隔5年就会发生周期性的增长,这种犯罪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出生率增长和移民入境模式的变化引起的。
菲利的犯罪理论(饱和理论和犯罪综合理论)

菲利犯罪原因理论 • 菲利的犯罪人分类:
• 1、生来犯罪人。无是非分辨能力 • 2、精神病犯罪人。 无法惩罚,只能治疗 • 3、偶然或机会犯罪人: 经受不住个人压力和外在诱惑而犯罪 约占犯罪人总数40%到50% • 4、激情或情感犯罪人。 多血脂型,因神经过敏或激动而犯罪,被抓后往往会 自动认罪 占犯罪人总数的40%到50%。 • 5、习惯性犯罪人。即惯犯:以犯罪为生,或以犯罪收 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或享乐来源的犯罪人。
只是社会环境对犯罪的影响较大而已犯罪的社会因素包括人口舆论公共态度宗教家庭教育工业经济政治司法刑事民事制度等菲利犯罪原因理论每一个国家在客观上都存在促使犯罪产生和变化的三种因素这些因素的变化将引起犯罪现象的变化但不可能使犯罪消失每一个国家始终都要存在一定数量的犯罪犯罪的规模与种类取决于某一特定空间里起决定性影响的社会条件
综合动因中各因素的原因力
• 外部原因: • 人际关系1.00 • 婚姻状况0.97 • 经济状况0.95 • 家庭环境0.72 • 文化状况0.47 • 内部原因: • 暴力倾向1.00 • 焦虑0.94 • 自卑0.89 • 冲动0.78 • 犯罪思维0.82
菲利的犯罪原因理论
姜敏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2011.9.27
菲利犯罪原因理论
• 生物学因素只是影响因素中的一小部分,而且只有与社 会因素相结合时才起素,社会因素 占决定性。
菲利犯罪原因理论
• 菲利是生活在19世纪下半叶的意大利,深受达尔文主义的影响,同时, 由于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在当时也传入意大利,菲利就是将达尔文主 义和马克思主义结合起来,并以此来解释犯罪这一社会现象。菲利以实证 哲学为方法论基础,主张他所代表的犯罪社会学派要研究“现时社会中影 响犯罪产生与变化的各种因素,并针对这些因素进行实际的改良。”提出 “今后凡研究犯罪与刑罚的科学,都必须在人类和社会生活之中去探索社 会预防犯罪的科学基本因素。”认为运用社会学的方法通过研究人类中异 常的或反社会的行为,即研究犯罪和罪犯来建立犯罪社会学,其任务就是 证明关于社会对罪犯进行自卫的理论基础都对罪犯的犯罪行为进行个人和 社会两方面观察的结果,而犯罪社会学的术语就是:犯罪、罪犯和最适于 社会自卫的手段。
刑法哲学

这里涉及对犯罪与刑罚这两种现象的认识。
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原因是十分复杂的。
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它的产生具有某种必然性。
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菲利的犯罪饱和法则并非无稽之谈。
菲利指出:“犯罪是由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而成的一种社会现象。
这一规律导致了我所讲过的犯罪饱和论,即每一个社会都有其应有的犯罪,这些犯罪的产生是由于自然及社会条件引起的,其质和量是与每一个社会集体的发展相应的。
”[1]因此,对于犯罪这种社会疾患,应当寻找社会的救治办法。
而且,犯罪不可能指望通过刑罚予以消灭,而只能尽可能地将其控制在不危及社会的根本生存条件这一社会可以容忍的限度之内。
刑罚作为抗制犯罪的主要法律手段,兼具积极与消极的两重性。
正如德国著名刑法学家耶林指出:“刑罚如两刃之剑,用之不得其当,则国家与个人两受其害。
”[2]因此,那种迷信刑罚的威慑力,尤其是迷信重刑对未然之犯罪的遏制效果以及对已然之犯罪人的矫正功能的观点,是不足取的。
刑法的谦抑性表现在:对于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国家只有在运用民事的、行政的法律手段和措施,仍不足以抗制时,才能运用刑法的方法,亦即通过刑事立法将其规定为犯罪,处以一定的刑罚,并进而通过相应的刑事司法活动加以解决。
因此,运用刑法手段解决社会冲突,应当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其一,危害行为必须具有相当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
其二,作为对危害行为的反应,刑罚应当具有无可避免性。
犯罪与刑罚是紧密相联的一对范畴,犯罪是刑罚的导因。
而刑罚则是犯罪的后果。
我们在确定某一危害行为是否应当规定为犯罪并予以刑罚处罚时,一方面应当确认该行为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另一方面又应当确认,作为该行为的法律反应,刑罚具有无可避免性。
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主要是根据社会价值标准作出判断。
理性地对待犯罪——恩里科_菲利《犯罪社会学》评价

理性地对待犯罪恩里科菲利《犯罪社会学》评价财经政法资讯2008年第1期书评理性地对待犯罪恩里科?菲利《犯罪社会学》评价•孙启亮实证哲学是通过观察来把握事物规律,为推断未来而研究现状的哲学•它不追求事物的终极原因,只把握事物现象背后的联系及其发展规律•实证哲学注重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社会问题,是18,19世纪欧洲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的产物•刑事人类学派的鼻祖切萨雷?龙勃罗梭的学生,同时也是意大利刑事社会学派的代表人物恩里科?菲利的《犯罪社会学》发表于1882年,受这种学科渗透的影响,该书以实证哲学为其方法论,用观察,统计,归纳等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犯罪学,通篇闪耀着实证主义的光芒•可以这样说,实证哲学是《犯罪社会学》的精髓,它使我们人类对犯罪的研究从认识论走向了价值论,其实证精神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了充分体现•首先,《犯罪社会学》以实证的观点认识犯罪.恩里科?菲利在《犯罪社会学》提出”犯罪是特定生理和心理构成在特定自然和社会环境中作用的结果”作为社会现象的犯罪是《犯罪社会学》一书研究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实证地认识犯罪,把犯罪看作一种社会现象,才能客观,全面地研究犯罪学•由于存在天生犯罪人,犯罪成为社会的必然产物,不可能被根除.正如德国伟大的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告诉我们的那样,没有违反,就没有秩序!'这种观点很哲学但却很现实,至少现有的社会形态都是存在犯罪现象的•与其他实证主义犯罪学一样,恩里科?菲利的《犯罪社会学》不仅研究犯罪,也研究罪犯,而且把他们看作一个个有其自身生理,心理特性及特定自然,社会环境的人,而不是没有区别的,抽象的个体.因而《犯罪社会学》认为不仅要惩罚犯罪,还应惩罚罪犯,救治罪犯,预防犯罪•其次,《犯罪社会学》用实证的方法研究犯罪.《犯罪社会学》以实证哲学为指导研究犯罪问题,不是认为罪犯要犯罪所以犯罪,而是从实际的统计资料入手,运用社会学的方法考察促成犯罪的各种因素•一是犯罪人类学的资料,这些资料乃是”从生理学,心理学角度对大量精神错乱和智力正常的罪犯的直接的,连续不断的观察•基于这些资料,恩里科 ?菲利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切萨雷?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论,认为有人生而注定要犯罪. 但在这类罪犯的比例和本质认识上,两人分歧很大,这成为《犯罪社会学》与龙氏《犯罪人论》的最大区别.二是犯罪统计学资料,它研究的是犯罪与自然,社会的关联性;大量统计资料论证了保持动态平衡的”一定的环境与[意恩里科?利并,郭缱安滢•《犯罪{{:会学》M]北京冲[碍人公安大学出版fl,2004 年版•57书评财经政法资讯2008年第1期犯罪数量之间的比例”即犯罪饱和法则.三是在这些详实资料的基础上,菲利得出结论,促成犯罪的原因有:人类学,自然和社会三种因素,即犯罪原因三元论,这是菲利的理论与李斯特的理论的主要区别一一后者主张犯罪原因二元论.再次,《犯罪社会学》以实证的态度寻求犯罪的解决之道.本书的写作目的是针对犯罪原因的研究结果,制定出犯罪的救治措施•在对大量科学数据作分析而把握(19世纪欧洲的)犯罪规律后,《犯罪社会学》进一步以实证的态度研究犯罪问题的解决之道.'犯罪不可能根除,但可以减少,预防”菲利曾态度鲜明地指出,一个国家的犯罪在自然领域受个人的生物心理状况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在社会领域受经济,政治,行政和民事法律比受刑法典的影响要大得多”所以,在一般预防上,《犯罪社会学》主张重在改良社会以清除犯罪的社会”病灶”因为在犯罪原因中,只有社会因素是人类可能也可以施加以影响或者说控制力的.从实际效果分析,刑罚”对犯罪的威慑作用是很有限的•因此,犯罪社会学家应当在对犯罪及其自然起因的实际研究中去寻找其他社会防卫手段•应建立犯罪精神病院来收容精神病罪犯,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对于已犯罪的人,注重特殊预防,对同类型的罪犯采取不同的手段,改造可以救治的罪犯,永久隔离不能救治的罪犯.是的,只研究犯罪行为本身而不了解犯罪发生的过程和原因,虽然可以保证定罪的准确性,但是很难保证刑法适用的合理性. 因为犯罪作为人的一种社会行为,在许多情 58 况下都不是完全由行为人个人的意志一维性所决定的,如果不考虑犯罪发生的过程和原因,把犯罪的责任完全归咎于行为人有时候就可能是不尽合理的,而刑法适用的合理性是人心悦诚服地遵从刑法的基本前提,因而也是实现刑法目的的重要保障,毕竟目的性是理性的首要特征.《犯罪社会学》认识犯罪,研究犯罪,解决犯罪问题,都是以实证哲学为其理论前提,以实证研究为其方法论基础•然而,实证哲学如果局限于表面现象,走向极端就很容易成为另一种形式的形而上学•譬如,同是实证学派,加罗法洛的《犯罪学》中的”自然犯罪概念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形而上学.当然,《犯罪社会学》中也有一些观点脱离了实证主义例如,菲利”从犯罪社会学的观点”将社会分成三个阶段,而其区分标准居然是道德上的诚实度及刑罚对他们的效果;又如,为了社会防卫,菲利主张把天生犯罪人剔除出社会,因而死刑,不定期监禁刑是必要的,然而鉴别天生犯罪人本身又缺乏科学的标准,显然这种观点及其论证都是有违实证甚至略现荒谬的.综上所述,笔者以为,在古典犯罪学一统天下的时代,菲利能以实证精神来研究犯罪,确实是难能可贵的.《犯罪社会学》这种无处不在的实证精神,对于当前我国的犯罪学,刑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普遍存在方法论危机的现实状况有着十分重要的反思和借鉴意义口(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菲利犯罪理论研究

菲利犯罪理论研究摘要:19世纪后半期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各种严重犯罪层出不穷,但是古典学派无法解决这些问题。
刑事人类学派应运而生,继龙勃罗梭之后,菲利突破人类学派,创立了犯罪社会学派。
菲利的刑法思想包括犯罪理论和刑罚理论两个方面,本论文重点介绍菲利的犯罪理论方面。
菲利最有特色的犯罪理论就是犯罪饱和理论和犯罪三元论,这两种理论在根本上是相辅相成的。
菲利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根据犯罪统计资料,得出环境与犯罪数量之间的比例是保持不变的,呈现动态的规律,即犯罪饱和论。
为了更好的发现这种规律,菲利突破天生犯罪人的一元论,提出犯罪原因三元论,即犯罪是由人类学原因、自然原因、社会原因三种因素造成的。
菲利的犯罪理论为其刑罚理论进行了很好的铺垫,从而促使他提出刑罚方面的观点。
虽然其思想尤其局限性,但是菲利的刑法思想顺应了现实社会的需要,为刑法理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关键词:菲利犯罪社会学派犯罪理论犯罪饱和论犯罪原因三元论19世纪后半期,在意大利和其他欧洲国家,资本主义开始向帝国主义过渡,社会矛盾和阶级斗争日益尖锐。
社会上贫困、失业现象普遍,由此导致犯罪数量急剧上升,尤其是累犯、青少年犯罪骤增,而且犯罪的性质更加严重。
但是由于刑事古典学派只研究犯罪行为而不研究犯罪人,只对刑事司法概念进行研究而不对犯罪原因与预防进行研究,“古典派把犯罪看成法律问题,集中注意犯罪的名称、定义以及进行法律分析,把罪犯在一定背景下形成的人格抛在一边”,导致其面对这种严峻的社会现象无能为力。
刑事古典学派在完成其反对封建专制刑事制度的历史使命后,理应顺应社会的要求而为更加科学的理论所替代。
新的资产阶级刑法学派,即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应运而生。
菲利就是犯罪社会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一、菲利简介菲利(Fnrico Ferri, 1956-1929),意大利犯罪学家。
1856年,菲利出生于意大利北部的圣贝内德托。
1877年,菲利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其后去比萨和法国巴黎攻读犯罪学。
犯罪学家

菲利(Enrico Ferri , 1856~1929)菲利继承了龙布罗梭的人类学立场,同时一并考虑了犯罪的社会学原因,在此基础上发展了刑法学。
即,认为犯罪的原因中除了人类学的原因外,还应该肯定物理的及社会的原因,但是,犯罪人不具有自由意思,自由意思只不过是“纯然的幻想”;犯罪,不外乎是由犯罪人的素质和环境必然地产生的。
但是,犯罪人既然作为社会的一员生活着,就应当对社会负担所实施的行为的责任(社会责任论),也有针对危险的犯罪人来防卫社会的必要。
因此,必须将犯罪人进行分类,分别进行了与其相适合的处置。
他的立场也被称为实证学派,并且他提到,实证学派的基本目标,“是从犯罪本身及其生活于其中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方面研究犯罪的起源,以便针对各种各样的犯罪原因采取最有效的救助措施。
” 他所主张的“犯罪社会学”,其本意是一犯罪社会学对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进行改正,这是一种刑事政策论。
菲利还是一位社会活动家,有人认为他是名共产主义者,也有人认为他是法西斯主义者(因其主张保安处分的一元论)。
1. 他于1921年曾经起草“菲利刑法草案”,但该草案中并没有涉及“责任”和“刑罚”,而只提到了“人身危险性”和“制裁”。
该草案虽然没有被当时的意大利政府所采纳,但是很大的影响了1926年的苏俄刑法典。
2. 他还提出“犯罪饱和论”——每个社会都有其应有的犯罪,这些犯罪之产生是由自然及社会条件所引起的,其质和量与每个社会集体的发展是相适应的。
菲利的刑罚观恩里科。
菲利,菲利于1856年出生于意大利北部曼托瓦省的一个商人家庭,1874年中学毕业后入波伦亚大学攻读法律,1877年毕业后又到法国攻读犯罪学,1879年归国。
在法国期间著有《法兰西1826—1879年的犯罪之研究》一书。
该书是关于犯罪统计方面的著作,当时被誉为法国学术界的权威著作。
回国后又入都灵大学,师从犯罪学鼻祖龙勃罗梭(Cesare Lombroso,1836—1909),研究犯罪学。
(完整word版)犯罪学——答案

犯罪学试题一、简答1.简述犯罪黑数及形成原因犯罪黑数,又称犯罪暗数或刑事隐案,是指虽已发生但由于种种原因未予记载的犯罪数量。
犯罪黑数的主要原因:①立案不实,警方不破不立、隐瞒不立、立而不统、立案不准等。
②受害不报,被害单位、群体和个人,因担心名誉受损、害怕遭到报复、不信任警方等种种原因没有投诉,不愿或不敢报案。
③犯罪知情人因为害怕打击报复,顾及连带责任而持与己无关、消极观望等不作为心态不报案.④犯罪行为人为逃避刑罚制裁,隐姓埋名,流窜作案,制造现场假象嫁祸于人,以对抗警方打击,抵赖受害人、知情人的检举、控告等。
2.简述促成犯罪发生的主体因素一、心理学因素1、本能因素2、人格因素3、感情因素4、智力因素5、能力因素6、认知发展因素7、社会适应不良因素8、精神疾病二、心理学因素1、年龄因素2、性别因素3、体型因素4、遗传因素5、神经生理学因素6、生物化学因素3.菲利的“犯罪饱和法则”是在正常情况下,犯罪现象的总量以及增减幅度总是与一定的社会及自然环境保持相对稳定的比例关系的规律。
犯罪统计资料表明,无论是自然犯罪还是法定犯罪,其总量都是继续增长的,但各年度之间有升有降,呈波动式变化,这些变化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会累积成为一系列真正的犯罪浪潮。
4.犯罪预防的基本原则(P344)1、法制原则2、人道主义原则3、调动公众参与原则4、具体化原则5、统筹协调原则6、科学化原则7、动态性原则5.简述犯罪现象的3个层次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体系是三阶层递进式。
其由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组成。
一个行为要构成犯罪,除了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并属于违法之外,行为人亦必须负有责任. 该理论在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首先判断该行为是否符合某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要件该当性就是构成要件符合性).如果符合,再判断该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
通常来说,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就是具有违法性的行为。
但有时也有例外,例如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就是不具有违法性的行为.如果具有违法性,再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有责性,即行为人是否负有责任.通常来说,符合前两个要件的,就具有有责性。
三部分如何看待犯罪现象

第三遵从的意义,效果不一定好。当人 们没有看到不遵从没有什么危害的时候,不会自觉遵从。诚然,犯 罪本身并不直接带给人们遵从意识,因为人们往往看到的是行为不 轨反而获取更大的实惠。关键在于对犯罪行为疏而不漏的惩戒和犯 罪的得不偿失,唯此,人们才会更坚定地遵从规范的限制,而打消 图谋不轨的非分之想。
二、菲利的“犯罪饱和法则”
核心:犯罪现象是是永恒的
“犯罪饱和法则”是菲利在犯罪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的一个 重要的结论:即,每一个国家在客观上都存在上述促使犯罪发生和 变化的三种因素,但这三种因素又是不断变化的,这些因素的变化 引起了犯罪现象的变化。“因此,每一年度犯罪的多少显然都是有 不同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按照犯罪饱和法则,与行为人的遗传倾向 和偶然冲动相结合而决定的。就像我们发现一定数量的水在一定的 温度之下就溶解为一定数量的化学物质但并非原子的增长一样,在 一定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下,我们会发现一定数量的犯罪。”
(4)犯罪除了间接地有益于社会之外,还能直接有益于社会的进 化。犯罪不仅使社会产生改革的需要,而且在某些情况下还能直接 地为这些改革做准备。犯罪不仅能使一些旧的集体意识、旧的方法 有必要改为新的集体意识、新的方法,有时候它还能够引导一些旧 的思想方法演变到新思想方法上去。有些犯罪行为,看起来是触动 了现时的道德,实际上它已经预见了将来的道德。
二、犯罪具有一定的功能 核心:犯罪原因的不可避免性决定了犯罪的 不可避免性;犯罪不仅是不可避免的,一定犯罪 量的存在对社会还是有益的,即犯罪具有一定的 功能。
1.犯罪对文化的促进功能 第一,犯罪的存在有助于社会规范的建构和修正。犯罪制造 了道德和法律,犯罪存在使人感到了秩序的必要性,感到了制订规 范的重要性。因越轨犯罪出现,人们先是创造了禁忌、习俗、道德, 当人们发现习俗和道德对犯罪缺乏约束力和强制性的时候,就制订 了法律。每一种新的犯罪产生之后,新的法条也就随之产生了。新 的犯罪行为丰富了文化的内容,禁止这些行为的规范及处罚方式同 样也成为文化中重要组成部分。
犯罪饱和法则

犯罪饱和法则
犯罪饱和法则是指在一个社会中,随着犯罪率的不断上升,人们对犯罪的容忍度也会逐渐提高,最终导致犯罪行为的饱和。
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中越来越普遍,给社会治安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犯罪饱和法则的形成是由于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
首先,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带来了更多的机会和财富,但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压力和竞争。
一些人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和更多的财富,不惜采取非法手段,从而导致犯罪率的上升。
其次,社会的道德观念逐渐淡化,人们对于犯罪的认识和态度也发生了变化。
一些人认为犯罪是一种正当的手段,可以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目标。
这种观念的流行,也加剧了犯罪饱和的现象。
犯罪饱和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首先,它会导致社会治安的恶化,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其次,它会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使得那些遵纪守法的人无法得到应有的回报。
最后,它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阻碍经济的繁荣和人民的幸福。
为了遏制犯罪饱和的现象,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对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犯罪分子的处罚力度,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对社会道德观念的教育,提高人们对犯罪的认识和态度。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社会的公平正义,让那些遵纪守法的人得到应有的回报,从而减少犯罪的诱因。
犯罪饱和法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通过加强对犯罪的打击和加强社会道德观念的教育,才能够有效地遏制犯罪饱和的现象,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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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菲利的犯罪饱和
法则
评价菲利的“犯罪饱和法则”
“犯罪饱和法则”是菲利在分析犯罪原因的基础上得出来的一个重要结论。
通过资料研究,菲利认为,导致犯罪的因素有三种:人类学因素(个人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
据此,菲利在化学中的饱和定律的启发下, 根据他对犯罪统计数据的研究提出了犯罪饱和法则。
菲利在《犯罪社会学》(第4版,1900年)中,对这一法则做了这样的论述:“无论是自然犯罪还是法定犯罪,在总量上都是继续增加的,但每年的变化有时候增多,有时候减少,这些变化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会积累成为一系列真正的犯罪浪潮。
由此可见,它与某种类似于化学定律的法则相一致,我称之为犯罪饱和法则。
就像一定量的水在一定的温度下会溶解一定量的化学物质,而且不多也不少那样,在有一定的个人和自然条件的特定社会环境中,也会发生一定量的犯罪,不多也不少。
”
犯罪饱和法则的典型表现有两种,一种是犯罪的周期性波动,一种是犯罪的周期性增长。
所谓的犯罪周期性波动,菲利认为,随着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的变化,犯罪往往表现出下列波动模式:在每年的财产犯罪和人身犯罪的变动中存在着一种交替:当一类犯罪上升时,另一类犯罪就下降。
这是因为,促使财产犯罪下降的最有效和最易变的一般因素(食物丰富和气候寒冷),会促使暴力犯罪和性犯罪的数量的增加。
如果遇到饥荒年代,商业、财政及工业危机等自然和社会灾害以及其他重大社会事件时,社会环境会处于一种不稳定的、不平衡的状态中,财产犯罪的波动幅度就会大大增加。
与人身犯罪有关的因素产生急剧变动时,人身犯罪也会产生大幅度波动。
在这种情况下,就会产生短暂的“犯罪过
度饱和”现象。
菲利支持犯罪饱和论即犯罪的规模和数量取决于社会条件。
尤其是国家状况即国家的经济条件和社会政策。
而犯罪的周期性增长是说,尽管犯罪呈现出周期性波动的现象,但是在大多数国家,由于自然条件特别是由于社会环境的发展和变化,犯罪率趋于上升,从而表现出周期性增长的而趋势。
菲利发现,欧洲每隔5年就会发生周期性的增长,这种犯罪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出生率增长和移民入境模式的变化引起的。
根据“犯罪饱和法则”,菲利得出两个犯罪社会学的结论:一是主张犯罪具有机械的规律性是错误的,其规律性表现出动态特征,保持不变的是一定的环境与犯罪数量之间的比例。
其引用艾米莉特的古格言来说明这点“犯罪也有年终平衡,其增多与减少比国民经济的收支还带有规律性。
”二是认为救治犯罪疾患最好措施的刑罚的实际效果比人们期望于它的要小。
从菲利的犯罪饱和论里不免看出有决定论的思想。
菲利指出:“人之所以要犯罪,并不是因为他要犯罪,而是由于他处于一定的物质和社会条件下,罪恶的种子得以在这种环境下发芽、生长。
因此。
我们知道的人类的不幸产生于上述因素的相互作用,变态人是不能适应他所生存的社会环境的人。
变态人缺乏社会生活能力,生理上呈现出退化特征,发展成被动型或主动性变态人,最后成为罪犯。
”
犯罪饱和论也从另外一个方面说明了犯罪是不可能消灭的。
不论一国刑事司法的力量多强大,不论刑罚打击的力度有多大,我们始终不能消灭犯罪。
比如说,虽然中国在新中国建立的时候,由于社会主义改造和三反五反运动,我们已经消灭了妓女和大烟馆,尤其是已经消灭了反革命犯罪。
曾经在建国后的
某个时期我国的犯罪率相当的低,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消灭犯罪,只能预防犯罪,我们“不要指望会有一个绝对无犯罪的‘太平盛世’”。
再如,当今官员的腐败之风,它是在在自然条件、社会条件、个体条件等综合作用下形成的。
对这一状况,不能奢望在自然条件、社会条件等没有变化的情况下,用严刑峻法的力量消灭犯罪现象。
我国的反腐败打击手段不可能一蹴而就,达到没有官员腐败的现象,只能缩小或减少官员腐败的现象。
菲利的犯罪饱和法则在犯罪学的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而从中我们得到的启示有:1、犯罪现象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予以承认;承认犯罪不可避免,才不会制定幼稚的“消灭犯罪”的防护对策。
2、犯罪会一直存在于社会中,采取各种手段也不可能将之消灭。
虽然犯罪饱和理论认为犯罪是不可避免的,但犯罪也不是人类不可改变的命运,犯罪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
根据犯罪饱和理论,对于预防犯罪,我们应当着眼于消除促使犯罪产生的各种因素,即人类学因素、地理因素、社会因素。
在这三种因素中人类学的、地理的因素不易改变甚至于不能改变,只有通过改变较为容易改变的社会因素来改变三者的综合因素,从而达到控制、减少犯罪的目的。
因此,要预防犯罪就要采用和实施两种措施,一是改善社会环境;二是永久或临时性地消除罪犯。
因为在文明社会犯罪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永久或临时性地消除罪犯不具有现实性,上述启示中也有提及。
那么我们就从促使犯罪产生的社会环境入手,对其加以改良,预防和控制大部分犯罪。
以下是笔者提出的一些改良社会环境的措施。
一、在经济领域内:政府需要大力发展经济,整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满足人民生活基本需求;处理好社会公平问题,降低社会贫富差距水平;
积极搞好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众生活质量。
公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可以减少盗窃等财产犯罪,缩小贫富差距可以减少抢劫等暴力犯罪,基础设施建设在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增加就业机会,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立法领域:国家完善社会立法,切实提高社会法治水平,使得民众社会矛盾在现有司法体制中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一方面减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从整体上维护社会稳定;完善诉讼法,畅通纠纷解决机制,防止滥用刑罚’非法证据排除来维护司法公正权威;完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救助社会弱势群体,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定因素。
三、教育领域:教育可以提高人们的知识文化水平,提高人们社会伦理道德观念.同时,教育可以提高人们对自身行为预见程度,减少偶犯和激情犯罪的发生;知识的传播对法治理念的传播具有重要作用,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减少失学儿童,防止部分儿童失学流入社会成为不安定因素。
任何犯罪学理论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像菲利这样一个生活于1856年的意大利人在对犯罪进行社会学的研究所得出的犯罪饱和法则不可能没有缺陷。
对于犯罪饱和的过程是如何形成的,犯罪饱和量如何测算其没有探讨。
另外,犯罪发生的三大原因在犯罪产生过程中所处地位如何,这些原因又是如何相互作用才导致犯罪发生的,菲利也没有论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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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宇先《社会学视野里的犯罪》,http:
///lw/yzlw/lw_67421.html
5德肖微奇《怀念犯罪学集大成者菲利》
/article/default.asp?id=46697
6、赵亮《当代中国防治腐败犯罪刑事政策新论——有限容忍之提倡》
/rmlt/html/2014-01/15/content_13897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