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基本行为规范
最新公安民警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加强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最新公安民警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加强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加强执法规范化的首要任务是加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
在我参与的执法规范化培训中,我们深入学习了各种法律法规,并通过实践案例分析加强了对执法原则和程序的理解。
这种培训让我认识到执法是一个具有巨大责任的职业,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法律意识,用法律的尺子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和决策。
第三段:做到公正执法,公平对待每一个案件。
在执法规范化过程中,公正执法是基本要求。
我们要以一种公正的态度处理每一个案件,不分青红皂白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
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让人民群众从执法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在实际执法中,我经常与同事们开展案例讨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以确保每一个决策都经过充分的思考和论证,并做到符合立法精神和人民群众的期待。
第四段:提高服务意识,赢得群众支持。
在规范执法的过程中,服务意识也是重要的一环。
我们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切实解决群众的疑虑和诉求。
在办案中,我们要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做到耐心、细致、准确地解答问题;并且,我们要时刻关注社会的变化,及时改进执法服务,使之与时俱进。
只有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执法工作方能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与认可。
第五段:建立科学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执法规范化的落实。
执法规范化的落实需要建立一系列科学的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可以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运行,杜绝执法失范的行为。
首先,我们可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建立评价和考核体系,确保执法人员始终按照规范执法;其次,还需要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如民众投诉渠道,媒体监督等,使执法工作在透明和公开的环境下运行。
通过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我们可以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的落实,不断提高执法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总结:通过参与执法规范化的实践,我深刻认识到执法规范化的重要性,并且从中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加强法律意识、公正执法、提高服务意识以及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都是推进执法规范化的关键步骤。
民警执法执勤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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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执法执勤规范化的持续优化与完善
持续优化执法执勤规范
• 根据社会发展需要
• 持续优化执法执勤规范
• 保障执法执勤规范化得到有效落实
加强执法执勤规范化研究
• 深入研究执法执勤规范化问题
• 为实践提供有力理论支持
• 提高执法执勤规范化水平
完善执法执勤规范化体系
• 建立健全执法执勤规范化体系
• 保障执法执勤规范化得到有效落实
民警执法执勤规范化的未来发展趋势
适应社会发展
• 随着社会发展
• 不断调整和完善执法执勤规范
• 保障执法执勤规范化得到有效落实
加强科技创新
• 利用科技手段
• 提高执法执勤规范化水平
• 保障执法执勤公正性、高效性
深化国际合作
• 加强与国际执法机构的合作
• 交流执法执勤规范化经验
• 提高执法执勤规范化水平
文明性原则
• 执法执勤过程中保持文明礼貌
• 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维护警察形象
民警执法执勤规范化的具体要求
执法行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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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 客观、公正、文明执法
•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法用语要求
• 使用规范的语言表达
执勤程序要求
• 避免使用侮辱性、歧视
性言辞
• 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民警执法执勤规范化的改进措施
加强教育培训
• 提高民警的执法执勤素质
• 掌握规范化的执法执勤技能
• 提高执法执勤水平
完善制度建设
• 建立健全执法执勤规范制度
• 严格规范执法执勤行为
警察基本礼仪与规范培训 PPT
人民警察礼仪是由人民警察的性质和职能决定的,明显地带有本行业 的职业特点,接受社会公共道德礼仪的制约和影响,并对社会公共礼仪 起到补充作用。
4、规定人民警察礼仪的意义是什么?
遵守人民警察礼仪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 ,有利于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有利于培养和造就合格的人民公仆。
着冬执勤服时,佩戴扣 式软质肩章和软质警号、胸 徽,内着制式圆领毛衣;男 性公安民警戴大檐帽、栽绒 帽或者警便帽,女性公安民 警戴翻檐帽、栽绒帽或者警 便帽。
着夏执勤服时,佩戴扣 式软质肩章和软质警号、胸 徽;男性公安民警戴大檐凉 帽,女性公安民警戴翻檐凉 帽。
一级警督以下公安民警春秋执勤服
三级警监以上公安民警春秋执勤服
3
岗位职责与现场管理
4
服务标准规范
什么是礼仪
• 礼仪是一种道德修养 • 礼仪是一种风俗习惯 • 礼仪是一种形式美 • 礼仪是交往艺术,是接人待物的一种惯例 • 礼仪是一种行为准则或规范 • 礼仪是现代人的处事根本 • 礼仪是成功者的潜在资本 • 古人讲:不学礼,无以立
礼仪从几个不同的角度进行解释
际交往一般包含四个环节:接触、了解、沟通、 互动。这四个环节自前而后、逐渐发展并升级。
• 三是形式规范。交通警察在执行公务和人际交
往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行事,使自 己的言行举止与交通警察的礼仪规范相一致。
礼仪的实质就是相互尊重
尊重上级是一种天职, 尊重同事是一种本份, 尊重下级是一种美德, 尊重客户是一种常识, 尊重所有人是一种教养。
大家应该也有点累了,稍作休息
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
2、 什么是人民警察礼仪?
人民警察礼仪是由各级公安机关和每个人民警察按照有关条例规定, 在各种时间、场合外交往中正确的言行举止和必要的礼节 。是人民 警察内在美与外在美的有机结合。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对加强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塑造新世 纪人民警察的崭新形象,推动建立新型的警方公共关系,促进公安机 关的正规化建设,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等方面都具有重要地位和 作用。还有《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人民警察着装规定》和《警容风纪管理和纠察办法》等管理规定。
公安民警试题及答案解析
公安民警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是()。
A. 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B. 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C. 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D. 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答案:A解析: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是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
这一方针明确了公安工作的政治方向、改革动力、科技支撑和纪律要求,是指导公安工作的重要原则。
2. 公安机关的性质是()。
A. 国家行政机关B. 国家司法机关C. 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D. 国家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答案:C解析:公安机关既是国家行政机关,也是国家司法机关。
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公安机关负责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行政职能;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负责刑事侦查、治安处罚等司法职能。
3.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
A.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B. 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C. 服务人民和保障公民权利D. 以上都是答案:D解析:公安机关的职责包括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和保障公民权利。
这些职责共同构成了公安机关的使命和任务,是公安机关工作的核心内容。
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属于公安机关的权力?()A. 治安管理权B. 刑事侦查权C. 交通管理权D. 出入境管理权答案:ABCD解析:公安机关的权力包括治安管理权、刑事侦查权、交通管理权和出入境管理权等。
这些权力是公安机关履行职责、执行任务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 公安民警应具备哪些基本素质?()A. 政治素质B. 业务素质C. 身体素质D. 心理素质答案:ABCD解析:公安民警应具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政治素质是公安民警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觉悟;业务素质是公安民警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技能;身体素质是公安民警的体能和健康状况;心理素质是公安民警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心理调适能力。
三、判断题1. 公安民警在执行职务时,可以随意使用武器。
民警如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民警如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遵守法律法规作为执法者,民警首先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我们要深入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做到心中有法、手中有法、言行合法。
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程序规定,保证执法公正、严肃、文明。
其次,民警要注重规章制度学习,熟悉并遵守警察职业道德准则、《人民警察法》等规章制度。
我们要以身作则,做到遵纪守法,不以私欲影响公正执法,不滥用职权,不徇私枉法,做到清正廉洁,为人民群众做出表率。
另外,民警要注重善于学习和应用新法律法规,做到与时俱进。
在新形势下,新法律法规层出不穷,我们要不断学习,及时更新知识,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需要,确保自己在执法中不犯错误,不触犯法律底线。
二、遵守纪律规定作为公职人员,民警要注重遵守纪律规定,严格执行警察纪律,做到立规严格、执纪从严。
我们要服从指挥,听从指挥,严守纪律;要尊重上级安排,不出违令犯法的行为;要遵守工作规定,按照规章制度行事,不随意变通,不擅自超越权限。
此外,民警要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我们要认真执行工作任务,做好各项工作,保证任务完成质量和数量;要定时定点上岗执勤,服从调配,确保工作有序进行;要认真填写各类报表和记录,做到工作台账全、资料齐全。
另外,民警还要注重考核评价制度,接受监督考评。
我们要按照规定参加各类考核和评价,接受领导部门的考核,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做到勤勉尽责,不畏艰辛,不逃责寻找借口。
三、遵守组织纪律作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民警要较强的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
我们要认真执行公安部门的各项指导方针政策,服从领导指挥,服从组织安排;要维护公安机关的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做到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管理。
此外,作为一名民警,我们要严格按照公安部门的管理规定履行管理义务。
我们要遵循公安机关的管理要求,不搞自我解放、自作主张,做到服从管理、顺从安排;要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行事,不违反规章制度,不滥用职权,不越权行事。
监所人民警察职业规范与道德行为.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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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龙潭监狱
监区指导员姜浩多次被评 为监狱每月之星、管教能 手、岗位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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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深州监狱2011年 9月11日发生了一起越 狱案件,在押犯人王振 轻趁着大雾逃走。当时 两名值班狱警和两名值 班犯人都在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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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 信 仁 勇 严
勤抚恤 慎刑法 绝贿赂 杜私派 严徵收 崇节俭
疾小不可云 大,事易不 可云难,贫 富用心皆一 ,贵贱使药 无别
含义
黑龙江社会普遍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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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2)职业道德是长期以来自然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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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3)职业道德没有确定形式,通常体现为观念、习惯、信 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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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道德
(一)含义 职业道德,是指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 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 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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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闻不若闻之, 闻之不若见之,见 之不若知之,知之 不若行之,学至于 行而止矣。
力行近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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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之德
官之德
医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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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一)含义 监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监狱与强制 戒毒所人民警察在执行刑罚,惩罚与改造罪犯 或者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进行治疗、教 育的一系列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道德准则和 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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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点
1 2 3 4
特 定 的 职 业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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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道德主要通过成员的自律实现。
民警八小时外管理暂行规定
民警八小时外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民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管理,构筑单位、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民警在业余时间发生影响公正履行职务、有悖社会公德、有损公安机关形象的行为,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根据公安机关对民警职业纪律、职业道德等有关要求,结合科室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的基本原则:
(一)、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
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应侧重于正面教育和正面引导。
(二)、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八小时内严格管理与八小时外适时监督相结合;坚持自我警醒、自我约束与群众监督、他人提醒相结合,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以及家庭成员的约束。
(三)、实事求是的原则。
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干涉正常的人际交往和正常的业余生活。
二、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规定:
(一)提倡民警在八小时以外有计划地进行业余进修,不竭进步政治业务素质,主动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
社会公益活动,主动参加便民、利民、为民活动,勇于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不良社会风气作斗争。
(二)民警遇有下列情况必须向组织报告:
1、凡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钱物无法退回或推辞不掉的,应及时报告,并将钱物上交;
2、建立婚姻关系或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
3、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直系亲属涉嫌犯罪或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
4、本人建房、买房或采办汽车等重大经济活动的;
5、被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6、其他需向组织报告的事项。
基层民警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
基层民警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在社会治安日益严峻的背景下,作为基层执法人员的民警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安全的重任,因此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基层民警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并分析其重要性及实施方法。
一、职业道德的要求作为一名基层民警,职业道德是塑造其良好形象和履行职责的基石。
首先,诚实守信是基层民警应当具备的基本品质。
民警需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正义,保持真实且公正的态度,严禁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其次,责任意识是基层民警的核心素养。
民警需要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负有责任,始终保持应有的敬业精神,勇于承担起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
此外,基层民警应保持忠诚,忠于国家、法律和人民,任何时候都不能背离职责和原则。
二、行为规范的重要性1. 塑造良好形象:基层民警的行为规范直接关系到群众对警察形象的认知和信任度。
只有通过遵守行为规范,民警才能赢得公众的尊重和好评,形成良好的警民关系。
2. 社会稳定维护:行为规范的遵守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基层民警作为社会治安的守护者,只有自身行为规范,才能有效履行维护社会安全的职责。
3. 职业成长和发展:遵守行为规范有助于基层民警提高个人职业素养和能力,为职业生涯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行为规范也是晋升和提升职位的必要条件。
三、行为规范的实施方法1. 遵循法律法规:基层民警应全面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不得滥用职权或进行非法行为。
2. 严守纪律规定:民警应遵守公安机关的各项纪律规定,严禁违规操作、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维护公平公正的执法原则。
3. 严密自律与廉洁:民警应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要求,防止利益冲突和贪污腐败行为,坚守高尚的职业道德底线。
4. 尊重人权和保护隐私:民警在履行职责时,要尊重人民的基本人权和个人隐私,不得非法侵犯或滥用权力。
5. 文明待人、友善沟通:民警在与群众接触时,应保持礼貌待人、友善沟通,倾听群众诉求,解决问题。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一、人民警察的义务( 一 ) 人民警察义务的概念和特点人民警察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
人民警察义务具有以下特点:1.人民警察义务主体的特定性。
人民警察的义务是基于人民警察的职务关系而产生的,因而承担和履行义务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只有人民警察才是这些义务的承受主体。
2.人民警察义务具有平等性。
人民警察作为国家公务员,受国家委任而执行公务,其在法律上的义务是平等的。
这种平等性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无论其职务高低,资历深浅,警种是否相同,都要履行法律所设定的人民警察义务。
第二,国家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机关对人民警察的公务行为实行监督,对任何警务人员的违法行为都要追究法律责任。
3.人民警察义务直接决定于国家的任用行为。
人民警察担任职务,执行公务,反映了国家对人民警察的任用关系。
因此,人民警察的权力、义务来源于国家的任用行为,只有国家选任他为人民警察时,他才必须遵守人民警察义务,如果其脱离了与国家的任用关系,则其作为人民警察的义务也就终止了。
( 二 ) 人民警察义务的主要内容《人民警察法》第 20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做到: ( 一) 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 ( 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 ( 三 ) 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 ( 四 ) 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这是对人民警察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要求,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方面的义务。
1.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秉公执法,办事公道,其核心就是一个“公”字,即要做到出以公心,不为权势、金钱、私情和其他私利所动,刚正不阿,公正无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在执法办案和办理一切事务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法制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
做到秉公执法,办事公道,要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干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较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凡是法律规定禁止做的事情,人民警察就坚决不做;凡是法律规定必须做的事情,人民警察就要带头去做 ; 凡是法律赋予人民警察的职权,就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来行使; 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忠于事实,正确适用有关法律,做到不枉不纵 ; 依法办事,清正廉明,排除各种社会关系和人情的干扰,抵御金钱、美色等各种诱惑。
公安行政法论文公安民警执法行为规范研究
公安民警执法行为规范研究摘要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五个过硬”——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来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公安民警作为最重要的政法队伍,定是要努力做好。
在同年的十一月,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广东深圳调研时强调要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安部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在社会生活中,民警的执法行为规范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在现在这个全民媒体的时代,涉警舆情层出不穷,在涉警网络舆情事件中,公众参与积极主动,反映出公众对公安执法的监督达到新的高度。
因此,必须加强公安民警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来应对新媒体时代的挑战。
除了这个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公安民警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是公安机关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和根本性的任务。
只有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才能让人民群众认同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才能让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更加有效,才能巩固公安工作赖以存续的群众基础。
关键词:公安民警执法规范困境对策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公安机关是政府手下的暴力机关,主要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公安民警作为公安机关的最重要的主成部分,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发挥着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
1.1 公安民警执法规范化的概念执法,通俗一点讲就是法律执行,是一个实施法律、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的行为。
规范,一般的释义是约定俗成或者明文规定的标准。
综合上述两个概念,执法规范化是约定俗成或者明文规定的一个实施法律、保证法律效力的行为,也就是其他人所说的——执法工作必须合乎法律并具有明确统一的标准,且内容公正,形式文明。
而公安民警执法规范化就是,人民警察在法律的框架内,在社会活动中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2 公安民警执法行为规范的目的和意义规范的执法行为能够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面对一些突发的事件前,能尽自己所能,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规范的执法行为能够维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纠纷时,能够体现出社会的公平正义,让当事人双方能够心服口服,意识到执法者的正义;规范的执法行为能够提高执法的质量,增加执法的效率,提高公安民警办案的质量。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修订)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21.10.2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1号•【施行日期】2021.10.2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1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已经2021年4月9日第6次公安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赵克志2021年10月28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仪式第三章内部关系第四章警容风纪第五章警察礼节第六章日常制度第七章内务设置第八章办公秩序第九章接待群众第十章值班备勤第十一章应急处突第十二章装备财务管理第十三章安全防范第十四章健康保护第十五章警旗警徽警歌警察节第十六章阅警第十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本条令是公安机关内务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各级公安机关及所属人民警察(以下简称公安民警)。
第三条内务建设是公安机关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巩固和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基本任务是,严格规范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铸牢忠诚警魂、培育优良警风、严明纪律规矩、提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形象,着力锻造具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高素质专业化过硬公安队伍,为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条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公安机关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确保公安工作沿着正确道路前进;必须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公安工作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着眼点和着力点,坚决捍卫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创新完善社会治安治理的方式方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警之路;必须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锻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
公安民警内务条令
公安民警内务条令
公安民警内务条令是指对公安民警在内务管理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它包括了公安民警的行为规范、工作纪律、职责权限、权利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是一个可能包括在公安民警内务条令中的条款:
1. 明确公安民警的职责和权力,包括依法维护社会安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
2. 规范公安民警的行为举止,要求其言行文明、廉洁自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滥用职权。
3. 要求公安民警履行职责时要遵守法定程序,依法取证、依法执法,保护民主、人权和基本自由。
4. 强调公安民警对待群众要热情、礼貌、耐心,真诚为群众服务,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5. 要求公安民警要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对于掌握的涉密信息要保密不泄露。
6. 规定公安民警的工作纪律,包括准时上下班、服从上级指挥、不得私自离岗、不得在工作中打闹嬉戏等。
7. 要求公安民警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如不得违反工作纪律、不得违反党纪国法、不得参与违法违纪行为等。
8. 规定对于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罚措施。
公安民警内务条令的制定,可以加强对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保障公安民警的权益,规范公安民警的行为举止,提升公安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基层民警工作中的纪律要求及执行方式
基层民警工作中的纪律要求及执行方式在中国的公安系统中,基层民警是保护人民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作为基层民警,纪律要求和执行方式是至关重要的,它们不仅能够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还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保护民警本身的权益。
本文将就基层民警工作中的纪律要求及执行方式进行探讨。
一、遵守法律法规作为基层民警,首先要遵守的是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民警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做到“知法、明理、守法、执法”,在工作中不仅要依法行事,还要依法约束自己的行为。
例如,在打击犯罪活动的过程中,民警必须依法办案,不得滥用职权,更不能以权谋私,保证公正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遵守警察行为规范除了遵守法律法规外,基层民警还要遵守警察行为规范。
警察行为规范是对民警行为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旨在规范民警的工作作风和行为方式。
例如,民警在工作中应该端正态度,坚持秉公执法,不得干预司法活动,不得徇私舞弊;民警应该热情服务,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纪律规定纪律是维护公安队伍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
基层民警必须遵守纪律规定,如工作目标要求、工作时间要求、队伍纪律要求等。
例如,民警应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迟到早退;民警在执行任务时,应服从指挥,服从组织,不得擅离职守。
只有遵守纪律规定,才能确保民警工作的有序进行,最大程度上发挥工作效能。
四、遵守职业道德基层民警是国家的公仆,他们的岗位要求他们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
基层民警应具备并践行廉洁自律、爱岗敬业、服务群众、勇于担当、诚实守信等职业道德要求。
例如,民警在工作中应该尽职尽责,勤勤恳恳,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民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不得滥用职权。
纪律要求的执行方式上述所提到的纪律要求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执行方式则是指民警如何在工作中贯彻纪律要求。
下面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介绍执行方式。
一、加强培训教育基层民警要加强对法律法规、警察行为规范、纪律规定等方面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民警内务管理制度
民警内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民警队伍的管理,保障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维护公安机关的形象和权威,提高警察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内部,包括警务室、派出所、交警大队等各类公安机关。
三、民警内务管理原则1. 严格遵守纪律:民警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安机关的工作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不得有违反纪律的行为。
2. 公正公平:在执行公务时,不得搞特殊化、特权化,对每一位公民都应当公平公正。
3. 服务人民:警察是人民的公仆,应当以服务人民为宗旨,尽职尽责,维护人民利益。
4. 纪律严明:对于违反纪律的民警,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五、民警内务管理制度内容1. 警容警风管理(1)民警应当保持整洁、文明的仪容仪表,不得穿着不整、不文明的服饰,不得出现穿着打扮不整的情况。
(2)民警应当遵守公安机关的工作纪律,不得随意离岗、旷工、上班迟到等行为。
2. 工作纪律管理(1)民警应当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调动、更改工作任务。
(2)民警应当严格执行工作规章制度,不得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3. 奖惩管理(1)对于履职尽责、表现突出的民警,应当及时给予奖励,鼓励其向先进事迹看齐。
(2)对于违规违纪的民警,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给以相应的处罚。
4. 培训管理(1)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民警的培训,提高其能力和素质。
(2)民警应当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5. 工作信访管理(1)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的信访管理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人民群众的信访事务。
(2)民警应当积极配合工作,做好信访工作。
对于一些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争取及时解决。
6. 作风建设管理(1)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民警应当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做到工作认真负责,勇于担当,敢于斗争。
警察基本礼仪与规范培训提纲资料整理
现代礼仪的内容与范畴
• 礼貌 是人们在交往时,相互敬重和友好的行为规范
• 礼节 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 特别是在交际场合相互表示
尊敬.问候.祝颂.致意.慰问.哀悼以及给予必要的协助与 照料的惯用形式 • 仪容仪表
是指人的外表,包括仪容仪貌,姿态和风度等
5、如何理解人民警察礼仪应具有的职业特点?
人民警察礼仪明显带有职业的特点,即有在社会交往中应遵守的日常礼仪, 又有执行必要的表现程度和手段,以此反映出对公民合法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同时又要维护法律公正。
6、如何理解人民警察礼仪内在素质和外在形式的关系?
人民警察礼仪不仅是人民警察与公众交往的外在形式,亦是其内在思想品德 ,各种素质表现,而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只有内在素质和外在形式结合起来, 才能真正体现人民警察所在.
警务礼仪主要学习资料
课程目录
1
警务礼仪的概念
2
基本职业礼仪及警务礼仪规范
3
岗位职责与现场管理
4
职业素养的提升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服主要品种穿着规范
一、执勤服
着春秋执勤服时,佩戴扣 式软质肩章和软质警号、胸 徽,内着制式圆领恤衫;男 性公安民警戴大檐帽或者警 便帽,女性公安民警戴翻檐 帽或者警便帽。 着冬执勤服时,佩戴扣 式软质肩章和软质警号、胸 徽,内着制式圆领毛衣;男 性公安民警戴大檐帽、栽绒 帽或者警便帽,女性公安民 警戴翻檐帽、栽绒帽或者警 便帽。 着夏执勤服时,佩戴扣 式软质肩章和软质警号、胸 徽;男性公安民警戴大檐凉 帽,女性公安民警戴翻檐凉 帽。
警察基本礼仪与规范培训
常服内着毛衣或者衬衣内着内衣时,毛衣、内衣不得外 露;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饰物 。
一般情况下,应着统一制式的皮鞋。不得穿黑、棕色以 外的皮鞋,不得穿式样怪异的皮鞋,不得穿布鞋、拖鞋 或赤足。男民警鞋跟不得高于3厘米,女民警的鞋跟不得 高于4厘米。皮鞋要保持光亮,不宜穿白色或花色袜子。
着常服、多功能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衣时,男民警戴大檐 帽,女民警戴翻檐帽;着作训服时,戴警便帽;着执勤 服时,可以戴警便帽,也可以男民警戴大檐帽,女民警 戴翻檐帽。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服主要品种穿着规范
一级警督以下公安民警夏服
• 三级警监以上公安民警夏服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服主要品种穿着规范
二、常服 着常服时,
佩戴硬质肩章、 警号、胸徽; 内着内穿式制 式衬衣,系制 式领带;男性 公安民警戴大 檐帽,女性公 安民警戴翻檐 帽。
一级警督以下公安民警常服
三级警监以上公安民警常服
警容仪表礼仪
人民警察在着装方面有哪些要求?
人民警察应当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着警服,保 持警容严整.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警服.应当 配套穿着警服,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应当规范缀钉,佩带警衔标志,警号, 胸微,帽微,领花,臂章等,不得佩带其它与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应当爱护和 妥善保管警服,警衔标志,警号,胸微,帽微,领花,臂章等. 不挽袖、卷裤腿、披衣或敞怀,不得有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 腰等有碍公安民警形象的行为。保持仪容端庄:男民警不留长发、大鬓角、 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民警发辫(盘发)不过肩;非 特殊任务需要,不染彩发、文身、染指甲、留长指甲、化浓妆、戴首饰。保 持举止良好:做到站姿端正、挺拔,坐姿平稳、端庄,步姿轻松、稳健,手 势自然、优雅,表情平静、温和,时时处处体现人民卫士良好的精神风貌。
公安民警基本行为规范
公安民警基本行为规范公安民警基本行为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安民警基本行为规范是公安民警必须遵守的从警指导思想和执行警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公安民警基本行为规范通过对公安民警的基本活动原则、工作程序、办事规则、言行举止和行政纪律进行规范化,培养公安民警的优良作风,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确保各项公安工作的圆满完成。
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全体民警要把本规范作为努力的方向和日常准则,明确“应该做的”、“必须做的”和“不能做的”,逐步把外在要求转化为自觉行为。
第二章政治方面第五条公安民警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六条公安民警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强烈的爱国热情,热爱本职工作,忠实履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第七条公安民警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方针,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始终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八条公安民警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大力弘扬以“忠诚奉献、求真务实的敬业精神,情系百姓、竭诚为民的民本精神,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执法精神,不畏艰险、敢打必胜的攻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协力同心、步调一致的团队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石家庄公安六种精神。
第三章廉政方面第九条公安民警要为警清廉,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个人、配偶、子女和亲友牟取各种不正当利益。
第十条公安民警不准从事第二职业,不得从事各种营利性商业活动。
第十一条公安民警要自觉维护自身形象,非因公不得出入娱乐场所,不得耍特权。
东新派出所民警执法执勤言行规范
东新派出所民警执法执勤言行规范(定稿)一、基本行为规范(一)日常执法、执勤过程中,民警应当严格按照《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规定,保持警容严整、精神饱满、有礼有节、谈吐文明。
(二)民警穿着制服时,站姿应端正挺拔、坐姿应平稳端庄、步姿应轻松稳健、手势应优雅规范、表情应温和自然,不得挽袖、卷裤腿、披衣、敞怀,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嬉笑打闹、高声喧哗等。
(三)民警穿着制服在公共场所、办公场所时,应保持身体姿态端正,精神饱满,不得斜靠、倒卧、翘腿、聊天,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民警社区巡访时,应当首先轻声敲门,主动出示证件,表明警察身份和来意。
(五)民警和群众交谈应礼貌亲切,目光平视对方,表情自然,态度和蔼,语气平缓,聆听专注。
(六)民警驾驶警用车辆执行职务,除特殊、紧急的情况外,一般不得使用警笛;非特殊、紧急职务需要,不得违法超车、抢道、闯红灯。
(七)遇上级领导慰问时,见到领导应敬礼或站立微笑示意,领导伸手再握手,有问要有答。
陪同领导视察时,平地行走,引路侧前;进门上车,领导在先;上楼在先,下楼在前。
二、基本语言规范民警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与群众交谈应当使用普通话,但当群众主动使用杭州方言与民警对话时,民警也可以使用杭州方言。
(一)群众到派出所报警、民警在巡逻执勤过程中遇到群众报警、民警接到出警指令后赶到现场找到报警人1、向报警人初步了解报警情况:(1)“你好,请问发生了什么事?”(2)“你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3)“你好,请问有什么事需要向我们反映?”(4)“请你将事情经过如实、详细地讲一下。
”2、经初步了解,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1)“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将依法尽快处理。
现在我们将向你制作现场调查笔录(询问笔录),详细记录报警内容,请配合。
”(2)“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将依法尽快处理。
现在请你和我们到东新派出所办理报案手续,请配合。
警察礼仪概述
前言:1、开课的情况(学生情况、学院情况)2、教学事宜说明(教材、课时、教学法、考核法、要求)导入新课:1、大学生提高文化素养的紧迫性及我院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2、礼仪是人类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并积淀下来的一种文化。
拥有礼仪意识和掌握更多的礼仪知识,在经济飞速发展,文明意识不断提高,与世界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从某种程度上说,已经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成为参与激烈竞争、展现自我的附加值。
礼仪已不是个别行业、个别社会层次的需要,而是全民的需要。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与政府机关相适应的警务机关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大部门职能型政府越来越多的要求,警察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者,提升职业形象,提高执法能力,改善执法环境,加强警务人员人文素养,提高警务机关办事效率,已成为人们思考的重点,而礼仪不仅可以有效地展现一个人的教养、风度和魅力,还体现出一个人对社会的认知水准、个人常识、道德修养和社会价值观。
第一章警察礼仪概述第一节警察礼仪的含义及特征警察礼仪是礼仪在警察公务活动中的具体应用,掌握警察礼仪规范和要求,首先应从了解礼仪开始。
一、礼仪是一种行为规范礼仪是人类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并积淀下来的一种文化。
从礼仪的起源可以看出,礼仪是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为了维护一种稳定的秩序,为了保持一种交际的和谐而应运产生的。
(一)礼仪起源于祭祀。
古代“礼”字写为“禮”。
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对“礼”字的解释是这样的:“礼,履也,所以示神致福也。
”意思是实践约定的事情,用来给神灵看,以求得赐福。
“礼”字是会意字,“示”指神,“禮”(发Ji)指祭祀时盛祭品的器皿,从中可以看出,“礼”字与古代祭祀神灵的仪式有关。
古时祭祀活动不是随意进行的,它是严格地按照一定的程序、一定的方式进行的。
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指出:“礼之起,起于祀神,其后扩展而为人,更其后而为吉、凶、军、宾、嘉等多种仪制。
”这里讲到了礼仪的起源,以及礼仪的发展过程。
(二)礼仪起源于法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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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基本行为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安民警基本行为规范是公安民警必须遵守的从警指导思想和执行警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公安民警基本行为规范通过对公安民警的基本活动原则、工作程序、办事规则、言行举止和行政纪律进行规范化,培养公安民警的优良作风,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确保各项公安工作的圆满完成。
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全体民警要把本规范作为努力的方向和日常准则,明确“应该做的”、“必须做的”和“不能做的”,逐步把外在要求转化为自觉行为。
第二章政治方面第五条公安民警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六条公安民警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强烈的爱国热情,热爱本职工作,忠实履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第七条公安民警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方针,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始终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八条公安民警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大力弘扬以“忠诚奉献、求真务实的敬业精神,情系百姓、竭诚为民的民本精神,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执法精神,不畏艰险、敢打必胜的攻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协力同心、步调一致的团队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石家庄公安六种精神。
第三章廉政方面第九条公安民警要为警清廉,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个人、配偶、子女和亲友牟取各种不正当利益。
第十条公安民警不准从事第二职业,不得从事各种营利性商业活动。
第十一条公安民警要自觉维护自身形象,非因公不得出入娱乐场所,不得耍特权。
第十二条公安民警不准徇私枉法,不准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准吃拿卡要,不准侵占群众利益。
第十三条公安民警应当厉行节约,不得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第十四条公安民警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定期向群众汇报廉政工作,加强对自身的约束。
第四章警务方面第十五条公安民警应当热爱学习,争做知识型民警,熟练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安业务基础知识以及与公安工作相交叉的各种相关业务知识,自觉锻炼和培养各种专业技能。
第十六条公安民警应当24小时接受群众报警,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时,应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妥善处置。
公安民警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七条公安民警在警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在执勤期间吸烟、饮食、闲聊、进行娱乐活动等影响公安民警形象的行为;(四)对待群众作风粗暴,态度冷漠,语言生硬,办事推诿、拖拉,刁难群众;(五)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六)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义务;(八)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讨债、逼债、插手经济纠纷;(九)利用职权强行推销各种商品;(十)其他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
第十八条公安民警应当热情接待前来办事、求助、咨询的群众,要起立、要让座、要倒水、要主动搭话,要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告知群众民警办公的场所和地点,对不属于本单位业务范围的事项,要耐心向群众进行解释,并尽可能的提供应办理的部门或单位,不得推诿、扯皮、耍态度。
第十九条各级公安机关窗口单位的民警要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自觉遵守窗口单位服务规定,坚持依法、公开、公正,便民、利民、亲民、和民。
在服务行为上,除应遵守公安民警公共的行为准则外,还应当做到:(一)举止得体,执法、服务规范,做到热情接待不冷漠、热情服务不推诿、热情办事不拖拉、热情解释不急躁;(二)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有关办事时限的规定,认真落实A、B岗制度,对符合法律规定、手续齐全的事项,应当当场办结;手续不全的,应当指导群众完备手续,第二次办结;对依法不能办理的,应当向群众讲明政策,解释清楚;(三)严格按照法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严格执行有关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格执行票据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第二十条公安民警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地解决信访问题。
凡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都要依法受理。
对于投诉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信访事项,要认真负责地予以解决。
第二十一条公安民警要认真执行首问首接责任制:(一)对来访办事人员,先接受询问的本单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有义务解答来访办事人员询问的事项或给予提供帮助,不得借故推诿;(二)询问者提出的事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必须耐心解答,并及时认真予以办理;(三)询问者提出的事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把询问者引导到有关部门,移交给有关人员负责办理。
第二十二条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要严格执法程序,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第二十三条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杜绝下列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问题:(一)有案不立、立案不实;(二)不履行法定职责,执法不作为;(三)以罚代刑、以罚代教、以罚代拘,降格处理;(四)办理案件法律手续不全。
第二十四条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杜绝下列执法办案质量不高,违反程序执法问题:(一)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使用强制措施不当,违反法定程序限制人身自由;(二)使用传唤、讯问违法、犯罪嫌疑人措施不当;(三)执法措施超法定范围和法定期限;(四)在办理治安行政案件中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或适用法律错误、引用法律条文不全等问题;(五)告知诉权不当,先执行后裁决;(六)单人制作讯问、询问笔录;(七)不按规定使用询问、讯问笔录;(八)卷宗装订不规范。
第二十五条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杜绝下列职务违法违纪问题:(一)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侵害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他正当权利;(二)滥用强制措施,滥用留置措施;(三)指派或放任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活动;(四)违反规定使用武器和警械;(五)执行讯问、询问等调查取证工作时替代当事人、知情人或违法、犯罪嫌疑人签名;(六)滥收乱罚,利用办案权力搞创收,侵犯群众财产利益。
第二十六条公安民警应当自觉遵守法律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制定的条令、条例、警令、禁令、规定,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政令、警令畅通,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努力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务求效率、效能、效果。
第二十七条公安民警应当自觉遵守值班备勤制度:(一)值班人员职责:接待报警、报案、检举、控告、投案自首或者其他原因来访的人员;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上级指示或者预案做出应急处理;及时、妥善处理公文、电话等;维护本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承担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值班人员要求: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按时上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准擅自离岗,不得进行妨碍值班备勤秩序的娱乐活动;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第二十八条公安民警应当自觉遵守请假销假制度:(一)下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人员离开本地区,必须向上一级公安机关领导请假;(二)公安民警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销假,未经批准,不得超假或者逾假不归;(三)如遇紧急情况或者工作需要时,请假人员应当立即返回单位;(四)执行特殊或者紧急任务时,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
第二十九条公安民警应当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一)与会人员一般要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到会时间另有明确通知的,严格按照会议通知执行,不得迟到;(二)与会人员进出会场要做到依次有序,并严格按照会议组织人员指定的位置就坐;(三)与会人员须携带会议记录用品,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四)开会期间与会人员一律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状态。
严禁在开会期间接打电话;(五)开会期间不得无故走动。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退场的须经组织会议的领导批准;(六)开会期间与会人员要坐姿端庄、精神饱满、精力集中,严禁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严禁翻阅与会议内容无关的报刊、书籍等。
第三十条公安民警应当遵守证件使用的规定:(一)证件是证明公安民警身份和执行职务的专用凭证和标志,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公安民警不得使用与实际身份不相符的证件;(二)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安民警应当随身携带证件,并主动出示以表明人民警察身份;(三)证件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复制、转借、抵押、赠送、买卖,严禁将证件用于非警务活动或者非法活动;(四)公安民警发现证件遗失、被盗(抢)或者严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当及时报告、补办。
第三十一条公安民警应当遵守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行车,严禁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二)驾驶技术不熟练者不得单独执行任务,严禁民警无证驾驶;(三)要认真执行车辆检查和保养制度;(四)车辆外出执行任务时,要严密组织;(五)严格车辆出勤制度,严禁使用公车办私事;(六)严禁违反规定使用涉案车辆。
第三十二条公安民警在日常警务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石家庄市公安民警文明用语、服务忌语基本规范》的规定,文明执勤、规范用语。
第五章仪表方面第三十三条公安民警应当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穿着警服,保持警容严整。
第三十四条公安民警在执行公务时应当保持正确的站恣:(一)侧放式:两腿并直,脚跟并拢,脚掌分开呈V字型,双手自然垂放在腿部两侧,手指稍弯曲,呈半握拳状;(二)前腹式:两腿并直,脚跟并拢,脚掌分开呈V字型,双手相交放于小腹部;(三)跨立式:两腿分开,两脚平行,与肩同宽,双手背后轻握,放在后腰处;(四)丁字式:一脚在前,将脚跟靠于另一脚内侧,两脚尖展开90度,呈斜向丁字型,双手轻握,放在腹前,身体重心在双脚(此式限女性);(五)非敬礼状态时,站立姿势可以变换,但不得将身体倚靠在物体上,不可双手抱胸或叉腰;第三十五条公安民警在执行公务时应当保持正确的坐姿:(一)上身正直,腰背可不靠或稍靠椅背,两腿自然弯曲,两脚平落地面,不要晃腿、卷裤管或以手抱膝;(二)男民警两膝间的距离以一拳为宜,女民警两膝不应分开,女民警着警裙入座时,应把裙子向前拢平;(三)切忌二郎腿、"О"形腿,不可前俯后仰、过分仰靠等,着警装时不得席地而坐,等车等人时不得蹲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