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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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023年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023年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资招标采购活动,保障国家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采购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2023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招标采购需求单位的物资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物资招标采购主管机关和采购机构应当依法保护各类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正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物资招标采购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物资招标采购应当注重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提高招标采购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二章招标采购程序第六条物资招标采购应当依法参照招标采购程序进行。

第七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门槛,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歧视投标人。

第八条报名资格审查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核实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并及时向投标人告知审查结果。

第九条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物资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并明确招标文件评审的程序和原则。

第十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保证工作的公正、公平,不得泄露和利用获取的评审信息。

第十一条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公布中标结果,并及时向所有投标人告知中标公示的结果。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其他经过评标程序调整成绩、妨碍公正评标的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十三条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投标人支付标底返还金额,不得占有或者迟延返还。

第十四条招标采购有权公开任何可能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应及时予以惩处,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国家机关和社会公众应当积极参与对物资招标采购的监督,及时提供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并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和保护。

第十六条物资招标采购的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招标采购过程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机关和公众公开通报。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单位物资采购工作, 提高物资采购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各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依法实施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物资采购制度, 建立和健全物资采购管理体制。

第四条物资采购应当贯彻经济效益优先原则, 保证物资供应的质量和数量, 同时要合理控制采购成本。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物资采购计划制度, 对物资采购进行提前规划和统筹安排, 确保物资采购的及时性和紧密性。

第六条物资采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严禁采购假冒伪劣产品和违法违规物资。

第七条物资采购应当坚持公开招标原则, 适用于大额采购和重要设备采购。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物资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度, 对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和资格审核。

第九条物资采购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和管理制度, 对采购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物资采购过程中涉及的资金管理应当按照国家财政管理要求进行, 并建立相应的财务报告制度。

第二章物资采购流程第十一条物资采购应当按照如下流程进行:(一)需求计划: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 提出物资采购的需求计划, 并填写采购申请表, 报送物资采购管理部门。

(二)采购准备: 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收到需求计划后, 进行需求审批和预算编制, 并组织编制采购计划。

(三)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制完成后,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发布招标公告, 开展招标活动。

(四)投标评审: 在招标截止日期内, 按照评审标准和规定, 对投标方案进行评审, 并确定中标人。

(五)合同签订: 确定中标人后, 根据评审结果, 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

(六)履约管理: 物资采购过程中, 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管理, 确保供应商按时供货。

(七)验收入库: 收到供应商供货后, 进行物资验收和入库登记, 并支付供应商货款。

(八)质量跟踪: 对入库物资进行质量跟踪和评估, 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采购物资招标规定文件

采购物资招标规定文件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采购物资招标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招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采购物资招标活动。

第三条采购物资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招标组织与招标方式第四条招标方应当依法设立招标机构,负责招标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招标方在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邀请招标:招标方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编制与发售第六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二)投标人须知;(三)合同条款;(四)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由招标方或者招标机构编制,并经招标方确认。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发售。

四、投标报名与资格审查第九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报名资料。

第十条招标方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资格条件;(二)投标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三)投标人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十一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函;(二)投标报价;(三)技术文件;(四)商务文件;(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与中标第十五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进行。

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方、招标机构、技术专家等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工程发包中的物资采购与法律合规

工程发包中的物资采购与法律合规

工程发包中的物资采购与法律合规工程发包是指由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进行工程建设的一种形式。

在工程发包的过程中,物资采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物资采购的合规性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关键。

本文将从物资采购的法律要求、采购过程中的合规注意事项以及合规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物资采购的法律要求在工程发包中,物资采购过程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采购合规合法。

以下是物资采购中的几个法律要求:1.合同法律要求:在物资采购的过程中,合同的签订是重要的环节。

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条款必须明确、合理,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2.招投标法律要求:当选择供应商时,必须遵守招投标法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

招投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物资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等,并且符合授权部门的审批程序和条件。

3.知识产权法律要求:在采购过程中,必须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对于被授权的产品或技术,必须获得合法的使用权,并且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相关约定。

4.环境保护法律要求:在采购过程中,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法律的规定,选择符合环保标准的物资和供应商,遵守相关的环境管理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二、采购过程中的合规注意事项除了遵守法律要求,采购过程中还有一些合规的注意事项,以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

以下是几个需要注意的事项:1.明确采购需求:在采购前,要明确项目的具体需求,包括物资的种类、数量、质量要求等,以便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避免采购过程中的盲目性。

2.明确采购程序:制定采购程序,明确采购的权限和责任,确保采购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对于较大规模的采购项目,可以为采购设立专门的审核程序,以防止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等不当行为。

3.合理选择供应商:在选择供应商时,要充分考虑供应商的信誉、质量、价格和交货能力等方面的因素,确保选择的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供货能力。

2023年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2023年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2023年物资采购管理规定____年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资采购活动,提高采购管理效率和公平竞争性,保护采购者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组织、单位和个人进行的物资采购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物资采购包括货物、设备、建筑材料的采购。

第四条物资采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提倡节约、高效、可持续的采购方式。

第五条物资采购管理应当根据不同的采购规模和性质,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第六条物资采购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非法竞争行为。

第七条物资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制定采购流程、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并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第八条物资采购单位应当注重社会责任,优先选择环保、能源节约和质量可靠的物资,鼓励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

第九条物资采购单位应当建立采购档案,保存采购过程和结果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以备查阅和审计。

第二章采购方式第十条物资采购可以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物资采购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确保招标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第十二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物资采购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招标的范围和参与招标的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有充分的竞争机会。

第十三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物资采购的,应当制定明确的谈判程序和原则,确保谈判的公平、合理和效率。

第十四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物资采购的,应当公开邀请供应商报价,确保供应商有平等的参与机会,采购价格合理、合法。

第十五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物资采购的,应当具备单一来源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采购单位应当书面说明单一来源的原因和依据。

第十六条物资采购单位应当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并在采购公告中明确说明采购方式。

物资材料采购管理规定(三篇)

物资材料采购管理规定(三篇)

物资材料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资材料采购行为,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物资材料采购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组织的物资材料采购活动。

第三条物资材料采购活动包括有组织的招标采购、委托采购和自主采购。

第四条物资材料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采购符合品质要求的物资材料。

第五条物资材料采购活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采购品质和性价比,并尽量节约采购成本。

第六条物资材料采购活动应依法建立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七条物资材料采购活动应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保证采购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第二章招标采购第八条对拟采购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物资材料,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招标采购。

第九条招标采购应在公开透明的平台上进行,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第十条招标采购应设定明确的采购标准和要求,确保采购的物资材料符合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招标采购应根据供应商的资质和能力进行评审,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中标。

第十二条招标采购应及时公布招标结果,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三条招标采购的文件和相关资料应保存至少五年,以备审计和监督机构的查阅。

第三章委托采购第十四条委托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或第三方机构代为进行物资材料采购的行为。

第十五条委托采购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和要求进行,确保物资材料的品质和交货期。

第十六条委托采购可以通过谈判、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但应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委托采购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委托采购的履行条件和双方的权责。

第十八条委托采购的服务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不得擅自变更或增加。

第十九条委托采购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及时掌握采购进展情况和问题,并进行跟踪管理。

第四章自主采购第二十条自主采购是指采购单位自行组织进行物资材料采购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自主采购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规定和程序进行,保证采购质量和合理性。

第二十二条自主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采购文件,做到透明。

物资采购法律法规

物资采购法律法规

物资采购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物资采购最基本的法律规范,其发布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公共资源有效配置和规范市场行为,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该法律规定,物资采购应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采购文件中应当明确标准和要求,采购程序应当依据法规来进行。

招标投标过程中,不得对投标人进行各种形式的不公正地设限要求。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违反其规定给予了明确的处罚。

违反规定的行为包括虚假投标、串通投标、买高价卖低价等操作,以及其他与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符的行为,处罚包括罚款、吊销招标投标资格证书等。

2.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是中国政府采购行为的法律基础,也适用于各级政府采购活动。

该法律规定了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采购程序及各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开性、平等性、公正性、诚实信用、效率和节约原则。

采购程序包括需求调查、编制采购计划、发布采购公告、组织评审、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等环节,借此保证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此外,对于不遵守《政府采购法》的行为,也有明确处罚措施。

违反规定的行为包括不公开采购信息、滥用职权、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处罚包括罚款、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等。

3. 《物资采购合同法》《物资采购合同法》是规范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法律依据。

根据该法律,物资采购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合法并且透明的签订。

该法律特别强调了物资采购合同的履行,要求双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的履行并提供真实、合法、符合质量标准的物资。

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也有相应的由法律规定的处罚措施。

违反规定的行为包括虚假交付信息、拒绝履行合同、恶意拖欠货款等,处罚包括返还货款、支付违约金等。

4. 其他法律法规除了上述三个法律法规,还有其他关于物资采购方面的法律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这些法律法规均对物资采购的过程、方法、原则等进行了详细的规范,物资采购过程中不可忽视。

公司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三篇)

公司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三篇)

公司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物资供应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活动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物资的供应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办公用品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物资供应采购,指的是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和管理所需要的物资,通过签订合同,向供应商购买物资的活动。

第四条公司物资供应采购活动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合法合规的原则,维护公司和供应商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物资供应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合同的履行和质量的安全可靠。

第六条公司物资供应采购活动应当强化风险管理,提升供应链的效率和安全性。

第二章采购流程管理第七条公司物资供应采购活动的流程分为需求计划、招标采购、合同签订、执行与验收等环节。

第八条需求计划环节: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物资采购需求计划,并提交给物资采购部门,由物资采购部门审核、确认和编制采购计划。

第九条招标采购环节:物资采购部门依据采购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并向潜在供应商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要求、评标标准、约束条件等。

第十条合同签订环节:招标采购环节结束后,物资采购部门根据评标结果,选择供应商,与其签订供应合同,并明确合同约定的物资供应方式、数量、质量要求、价格等。

第十一条执行与验收环节: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供应物资并送达公司。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验收物资的数量、质量和完好程度,如不符合合同要求,有权拒收或要求供应商重新供应。

第十二条采购流程的具体操作,物资采购部门将编制操作手册,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培训,确保各环节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物资供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和信誉良好。

第十四条物资采购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建立供应商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十五条物资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分类管理制度,将供应商分为核心供应商、常规供应商和备选供应商,并在选择供应商时优先考虑核心供应商。

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行政物资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保障企业利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对行政物资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电脑设备、家具等。

第三条行政物资采购应遵从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具有透亮度和公信力,防止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采购流程第四条企业行政物资采购应以需求为导向,依据实际需要订立采购计划。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要求。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适时收集和整理采购需求,订立采购计划并报经企业领导审核批准。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依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案,明的确在采购内容、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在适当的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明确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要求和报价方式等。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审查,确定合格的供应商名单。

第十条采购部门应依照采购方案进行招标、竞争性谈判或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依据招标或报价结果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应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第十三条采购部门应适时跟踪和监督供应商履约情况,确保采购品质和交货期。

第十四条采购部门应做好采购文件的归档工作,以备查阅和审计。

第三章管理标准第十五条采购部门应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第十六条采购部门应设置合理的采购预算,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第十七条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对供应商的综合实力、信誉度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采购部门应定期组织采购活动的内部审计,发觉问题适时整改。

第十九条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适时识别、评估和应对采购风险。

第二十条采购部门应依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库存管理,避开过量采购和过度储备。

第四章考核标准第二十一条采购部门应依照国家采购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进行采购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否则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国家对物资管理的规定(3篇)

国家对物资管理的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物资管理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环节,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规范物资管理行为,提高物资利用效率,保障国家物资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物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以下是对我国国家层面物资管理规定的概述。

一、物资管理的基本原则1. 法规先行原则:物资管理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物资管理活动合法、合规。

2. 效率优先原则:以提高物资利用效率为核心,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

3. 安全保障原则:确保国家物资安全,防范和化解物资风险。

4. 信息公开原则:加强物资管理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5. 严格责任原则:明确物资管理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二、物资管理的组织体系1. 国家层面:设立国家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物资管理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

2. 地方层面:设立地方物资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物资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 企事业单位层面: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物资管理职责,落实物资管理措施。

三、物资管理的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范物资采购、供应、运输等环节的法律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范物资采购活动的法律法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法律法规。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范物资税收管理的法律法规。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范物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

四、物资管理的具体规定1. 物资采购管理(1)采购方式:根据物资性质、规模、技术要求等因素,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

(2)采购程序: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3)采购合同管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履行。

2. 物资储存管理(1)仓库建设:根据物资性质、储存需求等因素,合理规划仓库建设,确保仓库设施完善。

物资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要求

物资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要求

物资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要求概述物资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企业或组织的运作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套规范性文件,它涉及物资的采购、入库、保管、出库、盘点等各个环节,目的是确保物资在合理时间、合理数量、合理成本的前提下,满足企业或组织的需求。

在制定物资管理制度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企业或组织的合法合规运作。

法律法规要求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资管理制度中的采购环节涉及到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必须遵守自愿、等价有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原则。

物资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合格的物资,并确保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的准确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如果物资管理涉及到食品或饮料等产品,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

该法规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中的安全要求,包括食品的质量安全、生产环境的卫生要求、食品标签的真实性等内容。

企业或组织在物资管理中必须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物资管理制度中的保管环节涉及到产品质量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是指产品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者约定的要求。

企业或组织的物资管理必须确保物资的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防止次品或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流出。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物资管理中的出库环节涉及到人员的操作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雇主必须主动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劳动环境和条件。

物资管理制度中应指定专人负责货物的出库工作,确保员工的劳动安全与权益。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物资管理中涉及到员工的劳动保障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雇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物资管理制度中应明确员工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确保员工权益的合法合规。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物资管理中涉及到物资的保管和仓库管理。

物资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

物资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

物资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物资管理制度是指一个组织或机构为了合理、高效地管理和利用物资资源而建立起来的一套规范性文件制度。

物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和政策层面分析物资管理制度的要求。

一、法律法规要求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对物资管理进行法律保障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

根据该法规,物资管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要求。

物权法规定了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体系,对于物资管理制度来说,要明确物资所有者的权益和使用者的权益,合理规定物资的使用和流转。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对物资采购活动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

物资管理制度的建立必须遵守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采购过程。

物资的采购过程需严格执行投标招标、评标及中标等程序,保证物资的质量、价格和采购渠道的合法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公共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物资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特别是涉及政府采购的机构,必须遵守该法的规定,确保公正透明、节约高效的采购过程。

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等相关政策。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对于物资管理制度中的合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是物资管理中各个环节之间的法律依据,必须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和违约责任等。

物资管理制度中的物资采购、供应商合作、物资流转等都需要通过签订合同来确保各方的权益。

二、政策要求1. 国家物资储备政策为了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一直实行着国家物资储备制度。

国家物资储备政策要求各个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建立相应的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物资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物资储备政策,合理安排物资的储备数量和使用方式。

物资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与合规管理

物资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与合规管理

物资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与合规管理物资管理在企业和组织的日常运营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涉及到对物资的采购、仓储、分配和使用等方面的管理。

为了保障物资管理的顺利进行,维护市场秩序,并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国家制定了相关的物资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与合规管理措施。

一、物资管理的法律法规1. 《物资管理条例》:该条例是我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法规,于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明确了物资的管理原则、采购和使用的程序和要求,以及违反条例的行为将面临的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该法律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并于2014年7月1日修订,明确了招标投标的程序和要求,旨在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律于1993年12月1日施行,修订于2017年1月1日,并对物资管理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范和惩处。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该法律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对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包括物资的采购、使用和转让等方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律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修订于2019年10月1日,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和终止等要求,适用于物资采购和供应合同。

二、物资管理的合规管理1. 采购合规管理:在物资采购过程中,企业应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询价采购,并根据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要求签订采购合同。

同时,还需要确保供应商的合法资质,并建立供应商评价和管理制度,保障采购的合规性和质量。

2. 仓储管理合规:物资的仓储管理涉及到库房的设计、管理和使用等方面。

企业需要确保库房满足相关安全要求,并建立健全的入库、出库和盘点程序。

同时,对于易燃、易爆物资的仓储需要依法进行专门管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 物资使用合规:企业应合法使用物资,并严格按照使用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对于一些特定物资,如药品、化学品等,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药品管理法和安全生产法等。

物资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依据

物资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依据

物资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依据物资管理制度是指组织内部为了有效管理物资的流转、采购、使用和监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

这一制度在企业、机构和政府部门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物资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高效性,制订和执行物资管理制度需要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物资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探讨其对物资管理制度的影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我国招标投标领域的基本法律。

这部法律对于物资采购环节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该法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采购物资过程中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公平公正地选择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报价。

物资管理制度中需要对招标活动的程序、资格要求、评标标准等进行详细规定,以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合法合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暂行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暂行条例》是我国财政领域的法规之一,该条例详细规定了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和处罚措施。

在物资管理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包括挪用公款、虚报冒领物资等。

物资管理制度应当参考该条例的规定,建立监控机制和惩罚措施,以预防和打击财政违法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是政府所有的物质和非物质资产,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知识产权等。

《国有资产法》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处置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物资管理制度中,涉及到国有资产的采购、使用和报废等环节,需要遵循《国有资产法》的规定,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资管理办法》《物资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对物资管理的规范和监督而制定的法规。

该办法详细规定了物资的分类、采购、入库、出库、盘点等管理程序和要求。

物资管理制度应当与《物资管理办法》相一致,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确保物资的合理分配和流转。

5.国家采购政策国家采购政策是指政府制定的关于物资采购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采购计划的法律规定(3篇)

采购计划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采购计划是企业运营中的一项重要活动,涉及到资金、物资、服务等资源的配置。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采购计划进行规范。

本文将从采购计划的法律规定出发,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采购计划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是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根本法律,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对政府采购的范围、方式、程序、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采购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我国招标投标活动的根本法律,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对招标投标的范围、方式、程序、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采购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合同活动的根本法律,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法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采购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价格法》是我国价格活动的根本法律,于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法对价格的形成、调控、监管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采购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活动的根本法律,于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为采购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采购计划的法律规定1.采购计划的制定(1)采购计划的编制单位采购计划的编制单位为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采购计划的编制依据采购计划的编制依据包括:预算编制、业务需求、政策法规等。

(3)采购计划的编制程序采购计划的编制程序包括:需求调研、编制草案、征求意见、审议通过、报批等。

物资采购招标文件规定

物资采购招标文件规定

一、总则1.1 为确保物资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维护国家利益和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方”)采购物资的招标活动。

二、招标范围和内容2.1 招标范围:招标方所需物资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产品等。

2.2 招标内容:招标方所需物资的技术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售后服务等内容。

三、招标方式3.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2 招标文件:招标方应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招标文件;(3)投标须知;(4)投标文件格式;(5)评标办法;(6)合同条款;(7)其他相关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管理、人力资源等条件;(4)无违法、违规记录;(5)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

4.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5.1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投标报价;(5)投标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6)售后服务承诺;(7)其他相关文件。

5.2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应当完整、真实、准确。

六、评标办法6.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方代表、技术专家、经济专家、法律专家等组成。

6.3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主要评审内容包括:(1)投标人的资格;(2)投标报价;(3)投标产品的质量、性能、售后服务;(4)投标人的信誉、业绩;(5)其他评标因素。

6.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

机关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机关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机关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旨在规范机关物资采购行为,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提高采购管理水平。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机关单位的物资采购活动,包括货物采购和服务采购。

第三条定义1.机关单位: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政府组织。

2.物资:指机关单位用于办公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物品和设备。

3.采购:指机关单位为满足办公和生产经营需要而购买物资的行为。

4.供应商:指向机关单位提供物资和服务的商家或个人。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计划1.机关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在每年底确定下一年的采购计划。

2.采购计划应包括物资名称、数量、质量要求、采购方式、预算金额等内容,并报机关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五条采购方式1.机关单位根据采购计划和采购金额确定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

2.采购金额超过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的,应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采购金额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的,可以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第六条采购程序1.机关单位应按照采购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活动,包括需求调查、招标文件准备、招标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投标文件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环节。

2.机关单位应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并确保采购结果的真实、有效。

第七条供应商资格审查1.机关单位应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供应商的注册资格、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考察。

2.机关单位可以通过征询专家意见、实地考察等方式来确认供应商的资格。

第八条合同管理1.机关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价格、交货时间、质量要求、售后服务等内容。

2.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及时履行采购合同,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九条供应商考核1.机关单位应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物资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物资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物资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物资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物资采购是企业运营不可或缺的环节之一。

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公平性,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定物资采购的程序和规范。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物资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国际法规1.《世界贸易组织公开采购协议》《世界贸易组织公开采购协议》是一项全球性的多边协议,为各国提供了公开、平等和透明的采购市场准入。

该协议规定了国际采购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要求,要求各成员国在采购活动中遵守公平竞争、开放市场和不歧视等原则。

2.《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包含了一系列与劳工权益保护相关的条款,其中也包括了物资采购过程中对劳工权益的保护要求。

根据这些公约,采购方应保证供应商遵守劳动法规,确保工人享有安全、健康和公平的工作环境。

三、国内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我国物资采购领域的基本法律,旨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投标活动。

该法规规定了招标投标的程序、条件和要求,明确了采购活动的法律地位和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针对政府采购活动制定的法律,适用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行政组织的采购行为。

该法规明确了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条件、采购方式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合同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也适用于物资采购活动中的合同签订和履行。

该法规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的规范,保障了采购双方的权益。

四、行业标准和规范除了法律法规之外,物资采购还有一些行业标准和规范,用于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采购活动的规范。

例如,在建筑行业,有《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在医疗行业,有《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办法》等。

五、法律法规的作用和意义物资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促进营商环境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三篇)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三篇)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物资招标采购行为,加强对物资供应商的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物资招标采购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并确保所采购物资质量与数量的合理,并且具备合规的供应商资质和合同履约能力。

第二章招标采购管理机构第四条本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招标采购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本企业的招标采购工作。

第五条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应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签订合同并开展后续的履约管理工作。

第六条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应依法独立行使权力,不受其他部门的干预和制约。

第三章招标采购的程序第七条招标采购应按照合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分为以下步骤:(一)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书、评标标准等内容。

(二)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在合适的媒体上刊登,明确招标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交货日期、投标截止日期等具体要求。

(三)接受投标:受标的供应商可以购买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交投标书。

(四)评标:由专门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签订合同:招标采购的中标供应商与本企业签订正式的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物资的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日期等具体内容。

(六)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由招标采购管理机构负责跟进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并及时处理履约过程中的纠纷和问题。

第四章招标文件的编制第八条招标文件应详细说明招标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和投标要求等内容。

第九条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评标标准和评标方式,以确保评标的公正和公平。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标文件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并明确缴纳方式和退还原则。

第五章供应商资格审查第十一条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应对所有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税务注册证明、生产许可证明等相关证书和资料。

2023年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023年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023年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资招标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依法保障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具备采购资格的组织进行的物资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物资招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竞争,提高采购效益和质量。

第四条物资招标采购应推行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促进信息化建设,提高采购效率并降低采购成本。

第五条物资招标采购的过程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不得违法干预。

第六条物资招标采购应按照风险评估要求制定采购计划,并进行全面的风险控制。

第七条物资招标采购活动应依法履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行为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章招标第八条招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标计划,并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招标标段,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和截止时间。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标段、采购要求、投标文件要求、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等内容,并明确招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第十条招标人应通过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并将招标文件免费提供给潜在的供应商。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和公示等环节,并全程记录全程公示。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按照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三章投标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并按照要求标明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和投标报价。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干扰竞争或扰乱市场秩序。

第十六条投标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如实提供投标资料并按时支付投标保证金。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一经递交,不得撤回或修改,投标人应对其投标文件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章评标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维护评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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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起,风险由买方承担。 ❖ 买方受领迟延,自迟延时起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2.2招标投标法
❖ 引导案例2-1:
此案被称为安徽省“串投标第一案”。
经法院审查了解,原芜湖华融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某等11名 被告人,于2005年5~6月间,分别在由芜湖市政府招标办组织对外公开 招标的“人爱美”毛巾厂厂房拆除项目、光华玻璃厂厂房拆除项目以及 滨江大道拆迁工程招投标市场,获取非法利益,如在“人爱美”毛巾厂 厂房拆除项目公开招标时,许某等人将参与该拆迁项目报名的其余拆迁 公司约到特定地点,指明这个工程由自己来安排,让其他公司不要参与 投标,并给这些公司每家一定数额的损失费。由于许某手下有不少人是 “两劳”人员,他亲自出面“垄标”,其他投标人因害怕均表示同意。 之后,许某指定几家拆迁公司参与陪标。当年5月30日,被指定的这几 家公司的代表与许某参与了投标,在许某的授意下,其中一家拆迁公司 中标,之后,许某交给该拆迁公司1万元管理费,将该工程卖给他人并 从中获利12万元,再进行内部分赃。
• 《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的 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 数据电文订立合同的,收件人 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 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 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 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 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 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1 买卖合同法
❖ 二、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
•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 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 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特征 内容
• 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 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 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示合同
• 标的 质量和数量 •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价款 违约责任 • 争议解决的方式
示。必须在 效前将其撤
思表示外, 的价目表、 受要约人前 要约失效的 合理期限内 回的行为。
还要有订立 拍卖公告、 取消要约的 事由
由受要约人 延迟:受要
合同的意图。 招标公告、 行为。要约
向要约人发 约人未在承
要约到达受 招股说明书 的撤销:要
出。承诺内 诺期限内发
要约人时生 一般是要约 约人取消要
1 招标投标的概念
所谓招标,是指招标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先公布采购的条件和要求 ,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中标人的行为。所 谓投标,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参பைடு நூலகம்投标竞争的行 为。
2 强制招标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境外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要约
要约邀请 要约的撤 要约的 回和取消 失效
承诺
承诺的撤 回和延迟
要约是希望 指希望他人 要约的撤回:要约的失效:承诺是受要 撤回:受要
和他人订立 向自己发出 要约人在发 要约丧失法 约人同意要 约人在其作
合同的意思 要约的意思 出要约后, 律约束力。 约的意思表 出的承诺生
表示。除意 表示。寄送 于要约到达
2006年9月中旬,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审理认为,许某等人相互串通投标, 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串通投标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七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 罪;采取胁迫的手段强行买卖商品的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遂依法作 出判决。
2.2招标投标法
❖ 一、招标投标法概述
招标代理 机构
投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一级人民 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 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容须与要约 出的承诺。
效。
邀请。
约从而使要
一致。合同 合同法第28、
合同法第15 约归于消灭
法第21、30 29条

的行为。

2.1 买卖合同法
❖ 2.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的成立时间
合同的成立地点
• 《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 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 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 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 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订立 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 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 时合同成立。法律法规规定或 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 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数目形 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 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学习目的
❖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物流企业在物 流活动中进行招标投标的一般程序,掌握 货物买卖合同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了解国际上物资采购相关规定,并掌握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基本 内容,掌握并能运用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
2.1 买卖合同法
❖ 一、合同订立的相关法律问题
1.合同订立的程序
2.2招标投标法
❖ 一、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
招标人
• 招标人是指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招标人不得为自然人。
• 招标人的条件:1.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2.招标人提出的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 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 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 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不同的交付方式, 按照以下原则分配风险:
❖ 买方自提标的物的,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约定或法定地点起, 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 出售运输中的标的物的,自合同成立时起,风险转移给买方。 ❖ 对需要运输的标的物,没有约定交付地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2.1 买卖合同法
❖ 三、买卖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 交付标的物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 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 品种瑕疵担保责任
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 支付价款 • 受领标的物 • 对标的物的检查通知义务
2.1 买卖合同法
❖ 四、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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