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性质、法定与约定、解散与清算
合伙企业知识点总结
合伙企业知识点总结一、合伙企业的定义和特点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组成的合作关系,共同经营一项或多项经济活动,共享企业的收益和承担风险。
合伙企业通常拥有如下特点:1. 合作关系:合伙企业的成立依赖于合伙人之间的合作关系,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利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
2. 共享收益和风险: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同享有企业的利润,但也需要共同承担企业的风险和损失。
3. 没有法人地位:合伙企业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合伙人对于企业的债务和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4. 经济活动:合伙企业通常是为了共同开展某项具体的经济活动而成立,如农业、工商业、服务业等。
二、合伙企业的种类合伙企业通常可以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1. 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都对企业的债务和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负有连带责任,属于个人资产无保护状态。
2.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和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组成。
有限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和责任承担有限责任,只限于其出资额,而有限合伙人则对企业的债务和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企业成立的程序和要求合伙企业的成立通常需要进行以下程序和要求:1. 商务登记:合伙企业需要进行商务登记手续,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合伙组织章程、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2. 注册资本:合伙企业在成立之初需要确定注册资本,合伙人按照约定出资额进行出资,并进行相应的出资凭证。
3. 合伙协议:合伙企业需要制定合伙协议,明确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出资额、分配规则、决策程序等。
四、合伙企业的税务和财务管理合伙企业在税务和财务管理上需要遵守以下相关规定和程序:1. 纳税登记:合伙企业需要在成立后进行税务登记,申请税务登记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2. 财务管理:合伙企业需要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确保企业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合伙协议书解散与清算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企业清算组,负责合伙企业的清算工作。
2.清算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应积极配合清算组完成清算工作。
3.清算组负责以下事项:
(1)清理合伙企业的财产,编制财产清单;
(2)处理合伙企业的债权、债务;
(3)分配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4)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5)办理合伙企业的注销登记手续。
4.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依法履行公告义务,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5.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优先支付合伙企业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费等。
6.清算组在支付合伙企业债务后,将剩余财产按照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
三、清算后的处理
1.合伙企业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向全体合伙人报告清算结果。
2.清算组应将清算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3.合伙企业注销后,清算组应将注销证明复印件送达各合伙人。
4.合伙企业注销后,各合伙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1.本合伙协议书解散与清算的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伙协议书解散与清算
一、解散条件
1.本合伙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
2.合伙期限届满,如全体合伙人同意续期,应签订书面续期协议,否则本合伙协议书自动终止。
3.合伙企业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提前解散:
(1)合伙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法继续经营;
2.本合伙协议书解散与清算的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全体合伙人协商补充。
3.本合伙协议书解散与清算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伙企业清算结束之日止。
合伙经营协议的终止和解散程序
合伙经营协议的终止和解散程序1. 引言合伙经营协议是一个合作关系的法律约束文件,规定了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有时候合伙经营可能会遇到困难或变故,导致终止合作的必要。
本文将探讨合伙经营协议的终止和解散程序。
2. 协议终止和解散条件合伙经营协议的终止和解散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合作期限届满:协议中规定了经营合作的期限,一旦合作期满,协议自然终止。
- 单方面解散:某一合伙人有权单方面解散合伙企业,通常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并提前说明原因。
- 合伙人一方违约:如果某一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造成重大影响,其他合伙人有权解散合伙企业。
- 任意一方退出:任意一方合伙人有权通过书面通知提前正式退出合伙企业。
- 正常解散: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严重丧失或经济亏损无法承受的情况下,合伙人可协商决定解散企业。
3. 解散程序合伙经营协议的解散程序通常如下:- 协商一致:当合伙企业需要解散时,各合伙人应当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将解散决议书面化。
- 合作财产清算:在解散决议达成后,合伙企业的财产应当进行清算。
清算后以现金形式偿还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
剩余资产按照合伙协议规定的分成方式进行分配。
- 终止登记手续:完成合作财产清算后,合伙人应当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包括注销合伙企业的工商登记,报告税务部门等。
- 公告解散:合伙企业解散后,还需通过报纸或其他方式公告解散事宜,以通知与合伙企业有来往往来的各方。
4. 终止和解散后的事项合伙企业解散后,还需要处理以下事项:- 合作企业的清算账户应及时注销,停止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关联。
- 解散后仍有未了结的合作事宜,需要由各合伙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有关的解决事项的协议。
- 解散后涉及到的纳税、财务等事务,需要各合伙人履行相关报告和缴税义务。
5. 合伙协议的保密性合伙经营协议的内容通常具有保密性质,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各方协商一致,否则不得向外界披露。
6. 法律责任在解散合伙企业的过程中,如果任何一方没有履行其协议约定的义务,其他合伙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的程序与规定
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的程序与规定合伙企业是一种由两个或更多个合伙人共同经营的企业形式。
在一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可能会面临解散和清算的问题。
本文将对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的程序与规定进行分析,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讨论。
一、解散的原因和程序合伙企业的解散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如合伙协议到期、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
解散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应当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制定解散方案。
解散方案应包括解散的原因、解散的时间、清算的方式等内容。
2. 公告和债权人通知:合伙企业应当在解散决定后及时向公众公告解散事项,并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在公告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向合伙企业主张债权。
3. 清算:解散后,合伙企业需要进行清算。
清算包括资产清算和债务清偿两个方面。
合伙人可以协商决定由谁来负责清算工作,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清算。
4. 注销登记:清算完成后,合伙企业应当向相关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以便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得到终止。
案例:甲、乙、丙三人合伙开设一家餐厅,经营了五年后,由于业绩不佳,三人协商一致决定解散合伙企业。
他们制定了解散方案,决定在一个月后解散,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清算工作。
清算完成后,他们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二、清算的程序和规定合伙企业的清算是指将企业的资产变卖、债务清偿,并进行分配的过程。
清算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资产清算:合伙企业的资产应当进行清点、评估和变卖。
清点资产是指对合伙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登记和核对,评估资产是指对清点后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变卖资产是指将清点和评估后的资产进行出售。
2. 债务清偿:在清算过程中,合伙企业应当按照债权人的优先顺序进行债务清偿。
一般来说,员工工资、税务款项等具有优先清偿权,其次是其他债权人。
3. 分配剩余资产:在清偿债务后,剩余的资产可以按照合伙协议或合伙人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分配。
一般来说,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也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
民法典对合伙企业责任的规定
民法典对合伙企业责任的规定在现代社会中,合伙企业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形式,它使得多个个体或公司能够联合起来共同开展业务活动。
然而,在合伙企业中,涉及到各种责任问题,包括合伙人之间的责任关系,以及合伙企业与第三方之间的责任关系等。
为了明确这些责任关系并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对合伙企业责任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一、合伙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合伙企业的特点之一就是合伙人之间的合作关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按照共同事务的性质,真诚合作,共同承担经营风险,共享利益。
具体而言,合伙人应当履行以下责任:1. 忠实义务:合伙人应当忠实地履行其在合伙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并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合作。
2. 能力义务:合伙人应当按照其经营能力承担经营风险,并为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 信息义务:合伙人应当及时提供与合伙企业有关的重要信息。
合伙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基于平等自愿原则,各个合伙人在企业合作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并尊重其他合伙人的权益。
如若合伙人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合伙企业与第三方之间的责任关系合伙企业与第三方之间的责任关系主要是合伙企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与外部合作方、债权人等形成的法律关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伙企业应当独立承担债务,合伙人不得将个人负债转嫁给合伙企业。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范围内进行法律行为并为合伙企业赋予债务,合伙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伙企业与第三方之间的责任关系还涉及到合伙企业的合同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伙企业作为法人实体,可以与第三方订立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合伙人作为自然人,则在合伙企业出现损失时承担连带责任。
三、合伙企业解散及责任承担在合伙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解散的情况。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合伙企业解散及在解散时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承担:1. 合伙人解散:当合伙人全部或者部分决定解散合伙企业时,应当依照合伙协议中约定或者按照合伙事务的性质处理各项事务,并将剩余财产按照约定或者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分配。
合伙关系法律规定
合伙关系法律规定合伙关系是指两个或多个人共同投入资金、劳动和技术,共同承担风险和收益的一种合作关系。
在商业活动中,合伙关系常常被用来实现资源的共享和风险的分担。
针对合伙关系,法律对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详细规定,以保证合伙关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一、合伙关系的设立合伙关系的设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协议:各方之间必须达成书面合伙协议,明确合伙关系的目的、投入、权益、收益分配和责任承担等事项。
2. 资金:各方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投入资金,共同支持合伙企业的发展。
3. 劳动:各方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投入相应的劳动和技术,为合伙企业的运营做出贡献。
4. 无限责任:各方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财产也可能被用来清偿债务。
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1. 管理权:各方在合伙企业的管理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可以参与决策和监督,但也要遵守协议的约定,不得擅自作出损害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利益的决定。
2. 分配权:合伙企业的收益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合伙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和贡献比例分享利润。
3. 监督权: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运营进行监督,以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利益最大化。
4. 义务:各方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包括投资、劳动、技术支持、保守商业秘密等。
三、合伙关系的变更和解散1. 变更:合伙关系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变更,包括新增合伙人、调整权益比例等。
变更时应征得所有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并进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2. 解散:合伙关系可以因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目标完成、各方一致决定、合伙人丧失商事行为能力或死亡等原因解散。
解散时应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资产清算和债务偿还。
四、合伙关系的法律保护法律对合伙关系给予了一定的保护,包括但不限于:1. 合伙人权益保护:合伙人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得因其他合伙人的行为而受到侵犯。
如有违反合伙协议的行为,受损害的合伙人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
2. 合伙企业财产保护: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独立的法律实体,不同于合伙人的个人财产。
签订合伙协议的法律规定
签订合伙协议的法律规定合伙开公司口头约定后,还要专门的律师来拟定协议,今天店铺为你们介绍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什么事项的内容,欢迎阅读。
签订合伙协议的规定(一)合伙合同概述从广义上讲,合伙包括个人合伙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伙。
我国《民法通则》对合伙规定了两种形式:一种是个人合伙,即两个以上的公民(自然人)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组成的合伙;另一种是法人间的合伙,即是指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一种联营形式。
1.合伙合同的概念所谓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即合伙合同),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是以合伙人订立的合伙合同为基础的。
所谓合伙合同,是指二人以上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合同。
2.合伙合同的特征合伙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征:(1)合伙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因此,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
(2)合伙合同是以经营共同营利性事业为目的的合同。
合伙合同的目的在于实现合伙人经营共同事业,因此合伙合同并非为交易合同。
合伙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经济目的,才能成立合伙。
这与一般合同中各方当事人有各自的目的、其追求的经济目的正相反不同。
对于合伙人所经营的共同事业的性质,只能为营利性的,不是非营利性的。
合伙人经营的共同事业必须为共同的,即该事业关系合伙人全体的共同利益。
也就是说,事业的成败,对于任一个合伙人都有利害关系。
若当事人所经营的事业仅由一人享受共同经济利益,则不属于合伙。
(3)合伙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在合伙合同中,各个合伙人均负有出资的义务,而且各合伙人的出资义务互有对价关系,所以合伙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合伙合同既为双务合同,法律有关双务合同的规定自应对合伙合同也适用。
合伙人合作协议中的解散与清算规定
合伙人合作协议中的解散与清算规定合伙人合作协议是合伙人之间约定的一份法律文件,旨在规范合作关系,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合作关系可能会走向终止。
在这种情况下,解散与清算成为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就合伙人合作协议中的解散与清算规定进行探讨。
一、解散规定合伙人合作协议一般都会规定解散的情形和程序。
解散的情形通常包括以下几点:1.1 合作期限届满当合伙人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伙企业解散。
合作期限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双方约定的一段时间。
1.2 达成事业目标当合伙企业达成事业目标时,可以解散。
事业目标可能是指一定的收益水平、市场份额或者其他商业指标。
1.3 合伙人协议终止合伙人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解散情形,如双方一致决定解散、合伙人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履行合作协议等。
解散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2.1 公告解散当决定解散合伙企业时,合伙人应及时向其他合伙人发出解散通知,并根据合作协议规定进行公告。
2.2 清算财产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将资产折价变现,并先清偿债务,剩余财产按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
2.3 办理解散手续合伙人应及时履行解散程序,包括解散登记、注销营业执照等。
二、清算规定合伙人合作协议中的清算规定是解散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主要涉及资产清算和债务清偿等事项。
1. 资产清算在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对各项资产进行清算评估,并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资产清算的具体程序和方法可以根据合作协议进行规定,如可以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或者由各合伙人共同评估。
2. 债务清偿在资产清算后,应按照清偿优先顺位对债务进行清偿。
首先清偿应支付的税费、员工工资等优先债务,然后再清偿其他债务。
债务清偿的优先顺位可以根据合作协议进行约定。
3. 共同债务责任在清算过程中,如果某个合伙人的资产无法清偿其所应承担的债务,其他合伙人需要承担其相应份额的债务责任。
共同债务责任是保障各方利益平等的重要原则。
4. 涉及知识产权如果合伙企业涉及知识产权,需要在清算过程中妥善处理。
个人合伙解散时应进行清算,未经清算合伙关系不能解除
个人合伙解散时应进行清算,未经清算合伙关系不能解除阅读提示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时须经清算,未经清算,不得解散合伙企业,但对于个人合伙解散是否需经清算未作规定,导致实践中各法院对于个人合伙关系解除是否以清算为前提的观点不一。
一种观点认为,未经清算个人合伙关系不能解除(主文案例和延伸阅读案例一);另一种观点认为,未经清算,合伙人可主张解除合伙关系,但不能请求返还投资款和分配利润(延伸阅读案例二)。
裁判要旨虽然法律未对个人合伙解散的条件和程序作出规定,但个人合伙的本质与合伙企业并无明显区别,可将其视为特殊的合伙企业,故个人合伙解散可参照合伙企业解散的程序,即全体合伙人应对合伙的财产、生产的成本、债权债务、盈利亏损等费用进行清算,未经清算,不能主张解除合伙关系。
案情简介1. 2007年11月14日崔某生与阴某存达成合伙养车协议。
2. 协议签订后,某岩牌自卸货车的分期车款一直由阴某存进行偿还直至全部还清,后阴某存将某岩牌自卸货车出售。
3. 崔某生向古交市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其与阴某存之间的合伙协议,返还投资款和盈利款。
古交市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4. 崔某生不服,向太原市中院上诉。
太原市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 崔某生仍不服,向山西省高院申请再审。
山西省高院认为未经清算,双方之间的合伙关系无法解除,故判决驳回崔某生的再审申请。
裁判要点本案中,崔某生与阴某存系个人合伙关系。
阴某存在未经崔某生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置合伙财产,损害了崔某生的利益。
在其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阴某存的合伙关系时,却未能得到法院支持,其原因在于:法院认为虽然我国法律未对个人合伙解除的条件和程序作出规定,但个人合伙的本质与合伙企业并无明显区别,可将其视为特殊的合伙企业,故个人合伙的解散可参照合伙企业解散的程序,即未经清算不能解除合伙关系。
本案中崔某生并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与阴某存对合伙期间的账目进行清理、清算,故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崔某生的诉讼请求,其上诉和申请再审时亦未得到二审法院和再审法院的支持。
合伙人解散与清算程序
合伙人解散与清算程序合伙人解散与清算程序协议书甲方:(合伙人A姓名)乙方:(合伙人B姓名)丙方:(合伙人C姓名)鉴于甲、乙、丙三方自愿成立合伙企业,共同经营一家公司,现经三方协商一致,决定解散合伙关系并进行清算程序,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解散1.1 三方在此宣布解散合伙关系,解散日期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1.2 合伙关系解散后,合伙企业及其相关经营活动将终止,各方自愿终止合作关系。
1.3 解散合伙关系期间,三方应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并共同保护公司利益,维护企业声誉。
第二条清算程序2.1 三方同意成立解散委员会,由三方共同组成,负责合伙企业的清算工作。
解散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如下:(1)甲方、乙方、丙方均有权提名一名代表作为解散委员会成员,并由三方共同选出解散委员会主席;(2)解散委员会主席负责协调解散工作,监督清算进程;(3)解散委员会成员应全力配合解散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合伙企业的清算工作;(4)解散委员会应及时向三方汇报清算进展,并征求各方的意见。
2.2 解散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2.3 解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整理和核对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包括资产、负债、权益等;(2)评估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确定解散期间的净资产;(3)审查公司的债权债务,确保债权人的权益;(4)处理公司的存货、设备等固定资产;(5)协商并解决与公司有关的未尽事宜。
2.4 清算期间的费用由解散企业负担,并由三方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担。
2.5 清算期间,三方应积极协助解散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
第三条财产分配3.1 在清算结束后,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财产分配:(1)清偿公司的债务和税费;(2)偿还合伙企业的借款;(3)偿还合伙企业未偿付的利息;(4)按照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2 财产分配比例为甲方:乙方:丙方 = 40%:40%:20%。
合伙协议书解散与清算
合伙协议书解散与清算一、背景介绍本合伙协议书旨在解散合伙企业,并规定了解散的程序和清算的相关事项。
《合伙协议书》是各方在合伙创业之初达成的协议文件,通过解散与清算,双方将终止合作关系,合理分配企业资产,并解决可能出现的财务债务问题。
二、解散程序根据双方合伙协议书约定,解散合伙企业的程序如下:1.协商一致原则合伙企业的解散必须由各方一致同意,并在书面文件中明确表达。
双方应通过充分的协商与沟通,确保解散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决议讨论与投票双方应召开合伙人会议,共同讨论解散事宜,并进行投票表决。
解散决议需要得到合伙人中超过半数的同意,方可生效。
3.解散通知解散决议通过后,合伙企业应向有关机构及关联方提交解散通知,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解散登记。
三、清算程序解散后,合伙企业需要进行清算程序,以便合理处理企业的财务问题和资产分配,具体程序如下:1.资产负债清查合伙企业应当成立清算组织,对企业资产与负债进行全面清查与核算。
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银行借款、所有权归属的资产等。
2.债务清偿在清查完资产与负债后,清算组织应根据各方的权益比例,按照合伙协议书的约定,逐一清偿企业的债务。
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应付款、员工薪资、税务支付等。
3.资产分配清偿完债务后,剩余资产应按照合伙协议书的约定进行分配。
根据各方的权益比例,公平合理地将资产进行分割,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4.结案验收清算程序完成后,清算组织应编制并提交本次清算报告。
各方应对清算报告进行验收,并签署结案文件,确认解散与清算工作的完成。
四、追偿责任在解散与清算过程中,如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应对责任人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各方应积极配合,协商解决相关纠纷,并承担追偿责任。
五、其他事项1.有关税务、财务等事项,各方应积极配合相关机构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并按要求纳税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2.本合伙协议书的解散与清算事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办理。
合伙协议解散和清算
合伙协议解散和清算摘要本文档旨在指导合伙企业在解散和进行清算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合伙协议解散是指合伙关系的终止,而清算是指解散后将合伙企业的资产分配给合伙人,并解决相关债务和义务的过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解散和清算的步骤、责任分配和文书处理事宜。
1. 解散步骤1.1 决策合伙企业解散需由合伙人达成一致决策,包括协议解散和法定解散两种情况。
协议解散是指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方式,需要一致同意;法定解散是指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时,如合伙人死亡、宣告破产等。
1.2 通知一旦决定解散,合伙人需向相关部门和个人发出解散通知,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1.3 解散程序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合伙企业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解散,如缴纳相关税费、办理注销登记等。
2. 清算程序2.1 清算组成合伙企业解散后,需设立清算组,由合伙人成员组成,负责协调清算事宜。
2.2 资产评估清算组首要任务是对合伙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包括现金、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等,并编制资产清单。
2.3 债务处理清算组需核实合伙企业的债务情况,并根据债权人的优先权进行偿还。
如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应按比例分配。
2.4 资产分配在清算过程中,清算组需制定资产分配方案,根据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之间的协商决定资产分配比例。
2.5 纳税和结算在资产分配之后,清算组需履行纳税义务,并解决与清算相关的财务结算事宜。
3. 责任分配3.1 清算组责任清算组负责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的全过程,包括资产评估、债务处理、资产分配和财务结算等。
3.2 合伙人责任合伙人有义务向清算组提供相关的资产和财务信息,并及时履行清算期间的义务。
3.3 债权人权益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益,清算组应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 文书处理4.1 解散公告合伙企业解散后,需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解散公告,通知债权人和其他相关方。
4.2 清算报告清算组在清算结束后,应编制清算报告,内容涵盖清算过程、资产评估、债务处理和资产分配等。
合伙人解散清算规定
合伙人解散清算规定合伙人解散清算规定是合伙企业在解散时所遵循的规范和程序。
合伙企业由两个或多个自然人或法人组成,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并共同从事经营活动。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合伙企业可能需要解散,这就需要依照合伙人解散清算规定进行合理的解散及清算。
一、解散决定的采取和审议合伙企业解散的决定需要经过合伙人共同讨论和审议。
在决定解散之前,合伙人应当将相关情况充分通知,共同商议解散的具体事宜,如解散原因、解散时的财务状况、资产评估、债务清算等。
在达成共识后,可以召开合伙人 meeting 并形成书面决议。
二、合伙人解散的程序1. 解散通知:合伙人决定解散后,需要书面通知合伙企业的各个合伙人,并注明解散决定的日期和理由。
此外,应当将解散决定告知相关政府部门。
2. 解散登记:合伙企业的解散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解散登记,提交解散申请书、公司章程、决议书、经营报告等相关文件。
3. 资产评估:在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
可以聘请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以确保公正和客观性。
评估结果将成为清算过程中的参考依据。
4. 债务清算:在解散时,合伙企业应当对各项债务进行清算。
首先,应当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梳理,包括债权人、债务金额、到期日等。
然后按照清算资金的优先顺序依次偿还债务。
如果清算资金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应按照债务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清算债务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5. 资产分配:在清算债务后,剩余的资产将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
分配可以根据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也可以根据其他约定进行。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分配应当公平合理,并经过所有合伙人的协商和签字。
6. 结清税务和其他事项:清算完毕后,还需要依法向税务部门进行注销,以解除相关税务责任。
同时,也需要办理一些其他事项,如银行账户注销、社保注销等。
三、不可抗力导致的解散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合伙企业的解散可能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发生,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
合伙企业法解释
合伙企业法解释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更多个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分享利润、共同承担风险的经济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法是针对合伙企业的设立、运营、解散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下面将对合伙企业法进行解释。
首先,合伙企业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合伙企业可以由自然人或法人组成,但必须至少由两个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可以是个人或企业,没有国籍和居住地的限制。
合伙企业的设立需要有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就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利润分配、责任承担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合伙协议可以口头达成,也可以以书面形式表达。
合伙企业的设立还需要进行登记注册,申请合伙企业登记需要提交合伙协议、合伙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其次,合伙企业的经营方式有一定的灵活性。
合伙企业的经营可以由合伙人共同参与,也可以委托合伙人中的一部分人或外部人员进行。
合伙企业可以自主决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经营策略。
合伙企业的经营收入和利润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进行分配,也可以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的经营决策需要由合伙人共同讨论、决定,决策方式可以通过合伙会议或其他形式进行。
合伙企业的经营合作关系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变更,但需要经过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第三,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有一定的特点。
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是无限责任,即合伙人个人的财产也可以用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
合伙企业的债务优先于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即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不能优先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
合伙企业的债务违约行为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有义务为合伙企业承担违约行为的赔偿责任。
最后,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合伙企业的解散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合伙人的一致决定进行。
合伙企业的清算是指将合伙企业的资产转换为现金,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剩余的财产。
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需要进行公告,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可以在公告期内向合伙企业提出债权申报。
《经济法基础》课件-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法律事实的发生致使合伙关系终止,
合伙企业民事主体资格归于消灭。
该解散事由可分为任意解散事
由和强制解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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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解散事由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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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清算人的职责 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
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 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清缴所欠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 务后的剩余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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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清算程序 ④ 财产清偿顺序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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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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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
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
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申报债
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
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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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合伙企业清算程序 Summary and report of atmospheric simple creative work ppt template of microsomal Business ReportSummary and report
合伙企业的清算是指合伙企业宣告解
散后,为了终结合伙企业现有的各种法律
合伙合同的终止和清算有哪些规定
合伙合同的终⽌和清算有哪些规定在经营过程中,有时需要与⼈进⾏合伙合作,那么合伙合同的终⽌和清算有什么规定,关于合同的终⽌和清算的法律凭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下⾯,为店铺⼩编整理了关于合同的终⽌和清算的法律凭证的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合伙合同的终⽌和清算有哪些规定合伙合同终⽌的主要原因是合伙的解散,即合伙企业解散导致合同终⽌。
根据《合伙法》第五⼗六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时,应当解散:(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不愿继续经营的。
合伙合同定有存续期间的,则于该期间届满时,合伙即归解散。
但若合伙合同所定的期限届满后,合伙⼈仍继续其事务的,视为以不定期限继续合伙合同。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合伙合同中约定有合伙解散事由的,当该约定事由出现时,合伙也就解散。
(3)全体合伙⼈决定解散。
合伙系基于全体合伙⼈的意思⽽成⽴,当然也得基于全体合伙⼈的意思⽽解散。
不论合伙合同是否定有存续期间,均可因合伙⼈的全体同意⽽解散。
(4)合伙⼈已不具备法定⼈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的已经实现或者⽆法实现。
所谓合伙合同所约定的合伙⽬的⽆法实现,包括⾃始不能完成及中途不能完成。
合伙皆有其存续⽬的,若其⽬的已达到或确定不能达到,合伙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理应解散。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清算(1)合伙清算的概念和清算⼈的确定合伙合同终⽌后,须进⾏清算。
合伙的清算是合伙解散,了结合伙法律关系,以消灭合伙的程序。
根据《合伙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由全体合伙⼈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担任清算⼈的,经全体合伙⼈过半数同意,可以⾃合伙企业解散后15⽇内指定⼀名或者数名合伙⼈,或者委托第三⼈,担任清算⼈;15⽇内未确定清算⼈的,合伙⼈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可以申请⼈民法院指定清算⼈。
(2)合伙清算的内容清算⼈执⾏的清算事务包括了结进⾏的业务、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及分配剩余财产等。
有限合伙企业章程
有限合伙企业章程引言概述:有限合伙企业章程是指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组织结构、管理方式、权益分配等基本规则的文件。
它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定文件,对企业的运作起着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有限合伙企业章程的内容。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基本信息1.1 企业名称:明确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企业类型:明确有限合伙企业的类型,例如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等。
1.3 企业注册地:明确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伙人的权益和责任2.1 合伙人的出资:详细说明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度和出资期限。
2.2 合伙人的权益分配:明确合伙人的权益分配比例和分配方式,确保公平合理。
2.3 合伙人的责任:规定合伙人的责任范围和责任限制,保护合伙人的利益。
三、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机构3.1 执行事务合伙人:确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职责和权力,负责企业日常管理。
3.2 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设立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明确其组成、职责和权限,监督企业经营。
3.3 合伙人会议:规定合伙人会议的召开方式、决策程序和决策事项,保障合伙人的参预权。
四、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4.1 经营范围:明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确保企业的合法运营。
4.2 财务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分配利润等方面的规定。
4.3 风险控制:设立风险控制制度,确保企业经营安全,防范各类风险。
五、合伙期限和解散清算5.1 合伙期限:明确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
5.2 解散原因:规定有限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例如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协议等。
5.3 清算程序:详细阐述有限合伙企业解散后的清算程序,包括资产分配和债务清偿等。
结论:有限合伙企业章程是有限合伙企业的重要法定文件,其内容涵盖了企业的基本信息、合伙人的权益和责任、企业的管理机构、经营和财务管理以及解散清算等方面。
民法典对合伙企业的规范
民法典对合伙企业的规范合伙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业组织形式,在民法典中得到了相应的规范与约束。
民法典针对合伙企业的设立、权利义务、合伙人关系、财产分配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旨在保障合伙企业的正常运作并维护各方的利益。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与成立合伙企业的设立须经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署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当包括合伙事项、合伙出资方式和比例、合伙期限、财产权益的归属等内容。
合伙企业的设立,要按照法定程序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并依法获取营业执照。
二、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享有平等的地位,各方权利与义务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进行,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合伙人应当履行忠实、勤勉、诚实信用的义务,不得损害其他合伙人或企业利益。
同时,合伙人还应当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与壮大。
三、合伙事项的决策合伙企业经营决策通常由合伙人会议或者合伙人协商决定。
决策应当遵循事先约定的合伙协议,或经合伙人多数同意的原则。
在涉及重大决策或者合伙协议未作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四、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
协议未作约定的,采用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原则。
分配时应当考虑各方的出资、劳动、业绩等因素,并确保合伙人的合法权益。
合伙企业的债务由企业全部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负有无限责任。
五、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合伙企业的解散可以由合伙人会议决定或者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
解散时,需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进行清算。
清算时,合伙人应当依照协议约定或者经协商一致,进行资产清算与债务偿还,并最终分配剩余财产。
六、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如合伙企业的经营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合伙企业作为一种法人实体,享有与其独立法人身份相对应的权利与义务。
总结:民法典对合伙企业的规范主要涉及合伙企业的设立与成立、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合伙事项的决策、财产分配、解散与清算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
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三章讲义7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三章讲义7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四、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一)合伙企业的解散1.解散情形:(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
A.2/3合伙人决定解散B.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C.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答疑编号5677030506]『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解散。
(1)合伙企业解散应由全体合伙人决定,所以A选项错。
(2)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才可以解散。
(二)合伙企业的清算1.清算人:(1)自行清算:①全体合伙人;②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法定事项(2)指定清算: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程序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总结】通知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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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有限合伙企业【考点6】合伙人性质的转变(★★★)(P155)1.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例题•单选题】甲、乙、丙、丁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1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同时丙转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设立之初,企业欠银行5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
下列关于该5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3年)A.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B.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C.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D.乙承担无限责任,甲、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答案】B【解析】(1)甲: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丙: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考点7】法定事项与约定事项(★★★)(P136、139)1.法定事项某些事项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合伙协议的约定不得与法律规定相抵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1)普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普通合伙人绝对不得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绝对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4)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5)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6)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2.先约定后法定(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①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②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③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④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2)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法律规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还包括:①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④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5)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兜底条款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法律也没有特别规定时,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相关链接】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例题1•单选题】某合伙企业举行合伙人会议表决对外投资事项,但合伙协议对该事项的表决办法未作约定。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表决办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5年)A.须经持有过半数财产份额的合伙人同意B.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C.须经过半数合伙人同意D.须经2/3以上合伙人同意【答案】C【解析】对于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事项,由于合伙协议未作约定、法律也没有特别规定,因此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例题2•单选题】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
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8年)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B.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D.甲、乙以自己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答案】B【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2)选项B: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3)选项C:有限合伙人丁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4)选项D: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
【例题3•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A.国有企业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B.有限合伙人可以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和劳务出资C.自然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可以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D.若合伙协议无相反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答案】D【解析】(1)选项A:国有企业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2)选项B: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3)选项C: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例题4•单选题】某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1年)A.普通合伙人以现金出资,有限合伙人以劳务出资B.合伙企业成立后前3年的利润全部分配给普通合伙人C.有限合伙人甲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D.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99人组成【答案】B【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2)选项B: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在一定时期内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3)选项C: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4)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
【例题5•单选题】甲、乙、丙拟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
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为有限合伙人。
下列合伙协议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5年)A.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B.甲以其出资金额的2倍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C.丙不得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D.丙为合伙事务执行人【答案】C【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人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2)选项B:普通合伙人甲应当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3)选项C:有限合伙人丙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4)选项D:有限合伙人丙不得执行合伙事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
【例题6•单选题】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四人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
该合伙协议的下列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6年)A.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B.甲以房屋作价30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5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50万元出资C.丙、丁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D.合伙企业名称为“环宇商贸有限公司”【答案】C【解析】(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丙不得执行合伙事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2)选项B:有限合伙人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3)选项C:有限合伙人丙、丁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4)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必须标明“有限合伙”字样,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踩地雷”。
【例题7•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事项中,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能通过的有()。
(2019年)A.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B.合伙企业处分其不动产C.合伙企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企业经营理人员D.合伙企业分配利润【答案】ABC【解析】选项D: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考点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P155)1.解散事由(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相关链接】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2.清算人(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债权申报期限(1)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4.财产清偿顺序合伙企业的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清偿顺序依次为:(1)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2)缴纳所欠税款;(3)清偿债务。
5.民事赔偿优先执行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例题1•多选题】某合伙企业解散时,在如何确定清算人的问题上,合伙人甲、乙、丙、丁各执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