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教学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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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

(试行)

浙江省教育厅

二OO七年六月

说明

1、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课程设置所选教材编制。

2、本目录按教材模块编排,其中《技术与设计》(1、2)是必修模块,《电子控制技术》和《家政与生活技术》是选修IB模块。学校可以根据选用模块情况配备器材。

3、通用技术课程应当注重提高学生技术素养,增强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目录中的器材是开设本课程的基本物质条件,学校应努力达到。

配备数量是按高中24班(每年级八个平行班),每班50人为标准计数。学校规模每增加12个班(4个平行班)时,应相应调整增加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数量。

配备数量分为I、II两种方案。其中I方案是完成教学任务的基本方案,如果学校暂时不具备条件,可按II方案,但是应创造条件,逐步达到I方案。

4、目录中有“()”的为选配。

5、在具体配备时,如果学校原有部分器材的品种和规格与本目录基本相符,在不影响其它学科开展教学实验活动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采购时应选用质量优良的产品。新增教学仪器和模型产品应经过鉴定。

6、因为本目录涉及各种工具、机械设备和器材,因此在建设专用教室时必须充分重视安全。

7、专用教室的建设数量按浙教基[2007]75号文。如先建设一个专用教室,宜采用设计和制作兼用的方案。

浙江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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