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焊接安全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动火焊接安全管理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10 页

动火焊接安全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火焊接作业审批程序和动火焊接中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涉及的动火焊接作业。

2 引用文件

GB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

3 定义

3.1 动火焊接作业:是指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包括焊接、切割、喷灯烧焊、熬沥青等明火作业;凿水泥基础、打墙眼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3.2 固定动火点:是指正常生产需动火的工房,如机修工房等。

3.3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是指生产、使用、贮存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毒品的工(库)房。

4 管理要求

4.1 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进行动火焊接作业,必须办理“动火焊接许可证”审批手续,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2 动火焊接许可证审批实行分级管理。

4.2.1 在公司内从事以下动火焊接作业由分公司技安员提出申请,公司安全部门和分公司人员到现场检查审批。

a)在易燃易爆场所周围50米以内进行动火焊接作业;

b)在有毒、有窒息可能的场所进行动火焊接作业;

c)对输送接触过易燃易爆物品的设备、管道设施进行动火焊接作

第 2 页共 10 页

业。

4.2.2 4.2.1条规定以外的非固定动火焊接地点的动火焊接作业,由分公司技安员现场审批。

4.3 对固定动火焊接地点的管理要求

4.3.1 固定动火焊接地点由公司安全部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4.3.2 在固定动火焊接地点从事动火焊接作业,不需办理动火焊接许可证。

4.4 动火焊接许可证审批程序

4.4.1 办理许可证前,分公司技安人员应先到动火焊接作业的现场检查,制定安全处理措施,并由需动火焊接作业的工序、班组配合维修分厂实施焊接(动火)作业。

4.4.2 动火焊接作业由分公司技安人员填写动火焊接许可证,由公司安全部门人员到现场检查审批。

4.5 审批动火焊接许可证的要求

4.5.1 必须亲自到现场检查,认真核实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禁不检查就签证的失职行为。

4.5.2许可证上必须详细填写动火焊接的地点、部位、动火焊接时间、动火焊接类型(点焊、气焊、熬沥青等)、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填表人的姓名,并做到“一物一证”,“一处一证”。

4.5.3 动火焊接前公司需动火工序、班组应落实现场处理负责人,维修组落实监护人,公司技安人员应向其交待清楚,并让监护人、现场处理负责人在许可证上签字。

4.5.4 能够拆卸下来的设备、附件,应拆卸后拿到固定动火焊接点作业。

第 3 页共 10 页

4.5.5 应该用搬手拆卸螺栓的作业,不得采用气焊切割拆除,否则不予开证。

4.5.6 易燃易爆场所在生产过程中原则上不准动火焊接。若生产急需,必须在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只准使用气焊,必须电焊时,焊件与其它金属连接物之间应采取可靠的绝缘、接地或其它防止杂散电流扩散的措施。特别危险的动火焊接,应研究安全措施,由分公司报公司分管安全领导签字批准。

4.5.7 恶劣天气(五级以上大风及大雨)禁止室外明火作业。

4.5.8 易燃易爆区停水时,原则上不能进行动火焊接。

4.5.9 许可证签发的动火焊接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最长不超过五天。规定时间内未完工,应提出再次审批。工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在动火现场必备安全条件不改变的情况下,可酌情延长许可时间,但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

4.6 动火焊接安全措施要点(主要指焊接、切割作业)

4.6.1 采取切断、加盲板等,使动焊设备与其它生产系统可靠隔离,防止运行中的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渗漏到动火焊接设备中来;将动火焊接区与其它区域采取用石棉纸板等措施加以隔开,防止火花飞溅而引起事故。

4.6.2 清理现场,应将动火焊接现场周围一切易燃可燃物移到安全场所。

4.6.3 置换、清扫和清洗储存易燃气体、液体、有毒气体、液体的管道和设备,在安全处理不能确保有效的情况下,应用仪器检测设备、管道内气体含量,确保系统符合防止燃烧爆炸、防中毒的安全要求。

a)爆炸下限大于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

第 4 页共 10 页

0.5%;

b)爆炸下限小于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0.2%;

c)毒害气体含量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

4.6.4 对于接触易燃易爆物品的夹层、套管等设备,不能进行可靠安全处理的,应进行预烧处理。

4.6.5 动火焊接作业中涉及临时线安装、下罐作业、高处作业的,还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

4.6.6 动火焊接现场应备好灭火器材或消防用水。

4.7 操作人职责

4.7.1 焊工必须取得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7.2 操作人须持有动火焊接许可证方可作业。操作人应看清动火焊接许可证所写的全部内容,待相应措施已落实后,认真检查作业现场,符合要求才能动火焊,并严格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4.7.3 必须按动火焊接许可证上的规定内容作业,禁止从事许可证规定以外的动火焊接作业。

4.7.4 动火焊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措施不可靠,操作人有权暂时停止作业,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待排除隐患后继续作业。

4.7.5 动火焊接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清理作业现场,不留后患,做到工完场清。

4.8 监护人职责

4.8.1 必须熟悉动火焊接现场的危险性,掌握预防事故的安全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第 5 页共 10 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