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并联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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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1
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并联审批流程图——建筑工程
说明:1、本流程以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为主,其他专业部门流程和要求未列完整。其中蓝色框图内流程为规划部门流程,未包含规划选址前期工作和审批咨询服务流程。
2、以上框图内办理时限不含规划选址前期工作、审批咨询服务、提交市级会议审查时间、公示和听证时间、建设单位补送资料等时间。
3、对于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在出让前需先由储备部门申请储备地块的选址意见,再申请规划条件。
4、本流程图各环节业务已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穗府〔2013〕8号)修改,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5、用地规模在100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项目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1000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须编制总平面规划方案。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还须编制管线综合规划。
6、广州市规划局对本流程图具有最终解释权,并具有随上位法和有关政策变更或工作需要调整或修改流程图的权利。
附件6-2
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并联审批流程图——市政工程
说明:1、本流程以市政工程规划管理为主,其他专业部门流程并未列完整。其中蓝色框图内流程为规划部门流程,未包含规划选址前期工作和审批咨询服务流程。
2、市政工程的建筑部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按照建筑工程流程办理,其余的市政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按本流程图办理。
3、本流程图各环节业务已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穗府〔2013〕8号)修改,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4、以上框图内办理时限不含规划选址前期工作、审批咨询服务、提交市级会议审查时间、公示和听证时间、建设单位补送资料等时间。
5、广州市规划局对本流程图具有最终解释权,并具有随上位法和有关政策变更或工作需要调整或修改流程图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