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多规合一并联审批流程
并联报建流程
1. 城市建设配套费申报审批意见书(原件1份,在市建委配套办窗口索取)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写字) 3. 建设工程招投标确认书(原件1份)
开发部 开发部 开发部 开发部 开发部 开发部 开发部 办理配套费手续证明书
配套费手续
市建委配套办
4. 立项批复(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写字) 5. 初设批复(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写字) 6. 需要减免配套费的工程,提供规划局审核章的建筑图(原件1份) 7.以上2~5项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1份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开发部 开发部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开发部 设计负责人 、反馈意见表1 份 、终审意见表 1 份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开发部 设计负责人 、反馈意见表1 份 、终审意见表 1 份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开发部 开发部 开发部 开发部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开发部 开发部 开发部 开发部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同上 同上 施工图防雷审核意见
初步设计并联 审批
15、高层建筑结构抗震基本参数表(或市建委超限高层抗震专项审查核准通知书)(须提供扫描电子文件)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原件1份,盖公司章) 消防 2.设计单位自审意见(原件1份) 3.初步设计图说(含总图1张)蓝图一套(结构专业图说除外)、设计说明1套 4. 方案消防审核意见(复印件1份) 1.初设说明、总图、绿化总图、消防总图及全套内容的光盘 园林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及附图 3.分期说明 1.初步设计总平面图1套 气象(防雷) 2.说明书、建筑及电气专业图说各1套 3.含以上内容光盘1张 人防 市政 交通 劳动及安全 社发及教育 1、人防图纸一套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规程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规程(试行)第一条根据《自治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方案[2019]65号精神,为落实《库尔勒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完善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制度,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第三条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将工程细化分为5种类型:(一)一般社会投资项目。
(二)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
(三)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类项目。
(四)社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
(五)带方案出让的社会投资项目。
其中带方案出让的社会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办理。
条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协办部门包括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园林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部门。
审批主流程有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本阶段并联审批事项包括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人防设计条件的确认等施工许可阶段完成之前可并行办理的其他审批事项。
第五条并联审批牵头部门职责:(一)负责指导阶段内单一窗口受理、分发阶段内审批事项的申报资料,协调审批申报的受理,制定本阶段各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与一张表单,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实现审批事项内部流转、信息共享。
(二)落实阶段内审批事项的协调和会审制度,督促出具初步审查意见,组织审批会审,协调阶段内各部门的审批审查工作。
第六条参与并联审批的相关部门职责:(一)按照牵头单位的要求,梳理各审批阶段内审批事项、审批要件及开展公共服务事项,向社会公开审批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
(二)严格按承诺时限进行审查,规定时间未回复则视为无意见或无需办理,及时出具审查意见及批文,(三)服从牵头单位协调、会审工作安排。
县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 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开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指并联审批,是指将传统由经发局、住建局、 国土局、环保局等工程审批部门依次纵向审批的事项,改变为〃一门 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即县政务效劳中心牵头, 县经发局(财政投资类工程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非财政投资类项 目牵头单位)等部门驻政务效劳中心窗口(以下简称〃窗口〃)负责完成 有关审批工程的受理、催办和咨询,相关审批部门同步进行审批的审 批方式。
第六条 推行〃多规合一〃的联合审批方式。对涉及县级国民经济 社会开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环保、林业、 水利等专项规划的工程审批,由县政务效劳中心牵头组织相关单位 〃多规合一〃联合审查。
第七条对局部工程推行〃零前置审批〃(即假定前置审批条件成
立)。各审批部门视本部门审批事项所需各项前置审批手续已经完成, 直接对本部门所审批事项进行审批。将本部门的审批结果统一交工程 牵头单位暂存,待确认工程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通过后,一并向工程 建设单位出具正式审批文件。
2、可研报告审批环节
(1)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经发局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 后审批:
1估算投资2亿元(含2亿元)以上的;
2特别重大、技术复杂的;
3中省市有特殊要求的。
(2)其余工程一律不再召开工程可研报告评审会议。
第十条 建设条件审批阶段
工程建设单位在陕西省投资工程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注册取得项 目编码后,向县住建局、国土局窗口提出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手 续申请,县住建局、国土局窗口受理当日抄告县政务效劳中心备查督 办。县住建局和国土局按照办结时限要求完成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手 续。
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操作规程
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操作规程(试行)为进一步健全并联审批制度,完善联审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推进行政许可规范化建设,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职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五个统一各单位基建项目审批要切实提高并联审批的效果,做到“五个统一”,即坚持统一受理资料、统一现场勘查、统一图纸会审、统一书面一次性告知、统一反馈意见。
(一)统一受理资料:主办部门窗口向客户统一受理各协办窗口需要的资料,各协办窗口有关表格存放于主办窗口,由主办窗口统一发放;并联审批项目的受理时间,以各个窗口接到客户的申请时间起计算,申请时间以客户已经提交关键资料、缴清费用为准。
(二)统一现场勘查:相关单位联合到现场进行勘查;(三)统一图纸会审:相关单位在指定会议室对相关阶段图纸进行会审;(四)统一书面一次性告知:图纸会审或现场勘查时,参加单位统一书面一次性告知客户其申办事项所缺资料或资料需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开具《补办件通知单》或《退回件通知单》;(五)统一反馈意见:各窗口统一将要反馈到主办窗口的意见及主办窗口据此出具的意见一并交中心,由中心统一向群众反馈并转承办窗口。
二、三个阶段(一)建设项目选址阶段,由建设项目申办者持有关文件、资料,到主办窗口办理选址阶段手续,进行项目选址、环保评价、土地预审。
参加现场勘查的窗口为住建局窗口、自然资源局。
1、按照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权限,属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环保窗口要及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并及时与企业联系,陪同上级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勘查。
2、自然资源局窗口为建设项目选址立项阶段的主办窗口。
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后,当场将相关审批部门名单以及申请单位、地址、审批事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告知中心,由中心进行联系。
对不在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或单位,应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告知其相关事宜。
3、自然资源局窗口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中心组织联合现场勘查,自然资源局窗口负责发放有关表格,并帮助指导填报。
南昌县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
⑷ 施工图审查阶段⑶ 设计审查阶段⑵ 用地审批阶段⑴ 项目确立阶段 ⑸ 施工许可阶段⑹ 竣工验收阶段南昌县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运行机制: “一窗受理、分送相关、窗口出件;并联审批、跟踪督办、限时办结” 牵头受理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说明:非招拍挂土地: ⑴→⑵→⑶→⑷→⑸→⑹;招拍挂土地:立项前需先由国土资源局组织进行土地使用权招拍挂)1、城建局:招标备案、施工联合申报(包括: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中标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2、房管局:白蚁防治3、房管局:商品房预售许可4、其他(交通局、水务审批责任单位:城建局、房管局等 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审批责任单位:城建局、消防、人防办、气象局、房管局等办理时限:5-20个工作日1、城建局:节能备案、施工图审查设计文件备案、规划许可证核发2、消防:工程消防设计审核3、人防办: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4、气象局:防雷设计审核5、其他(卫生局、水务局、交通局等)审批责任单位:发改委、城建局等 办理时限:11-26个工作日1、发改委:初步设计审查2、城建局:设计方案审查3、人防办:人防规划设计审批4、安监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5、地震局: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核6、气象局:雷击风险评估审核7、其他(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供电局、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消防、国土资源局、发改委、水务局、卫生局、文广局等)审批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等办理时限:4-12个工作日 1、发改委、工信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节能评估和审查2、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3、水务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4、国土局:用地预审5、城建局:核发选址意见(限划拨土地)6、安监局:安评形式确定7、其他(财政局等) 审批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城建局等办理时限:5-11个工作日1、城建局: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画控制红线、用地规划许可2、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权审批、土地权属登记3、其他1、气象局:防雷装置验收2、人防办:人防工程验收3、消防:消防设计验收4、城建局:规划验收、竣工结算确认、竣工验收备案、房产测绘成果审核、房屋初始登记5、环保局:环保竣工验收6、安监局:安全设施设计验收7、地震局:防震安全竣工验收8、其他(发改委、文广局、公安局、档案局等)审批责任单位:发改委、城建局、消防、人防办、气象局等办理时限:7-15个工作日 施工招标责任单位:发改委、城建局 监督单位:监察局、招投标办代理机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比选)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委、城建局(一)项目确立阶段1.本审批阶段承诺时限:4-12个工作日。
“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加速审批流程
典范|大趋势19Megatrends杭州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的上线运行,标志着杭州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推动“多规合一”进入新的阶段。
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主要包括“多规共享、项目生成、编制统筹、实施监测”四大主体功能,形成多规合一的闭环关系。
“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 加速审批流程文|本刊记者万晓曦20Megatrends大趋势|典范2016年,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大力度推动行政审批和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2017年,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以“便民便企、提速增效”为目的,以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标准,通过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宽准入、优服务、强监管,巩固“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成果,做好行政权力的“减法”和政务服务的“加法”,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智慧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2018年8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按照7大类项目实施分类管理,明确2018年年底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到2019年6月底,在全省基本建成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和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形成杭州市“全国领先,全省示范”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协调、管理、运行、监督体系的改革目标。
高质量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18年以来,杭州市着力构建“五个一”审批生态体系,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以“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推进审批标准化建设,“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高质量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在制订“一套机制”上,杭州在改革前期制订了“1+9”制度框架,包括《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生成决策机制实施办法》《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控制标准》《杭州市“多规合一”工作实施意见》等配套制度,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涉及项目生成、并联审批、审批事项、市政公用接入及服务管理等制度。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并联审批操作规程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联审批操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了规范本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并联审批工作,根据《上海市并联审批试行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方案规划审批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提前服务(一)提前服务内容各相关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为其提供以下内容的咨询服务:审批事项中涉及专业性较强或审批要件较为复杂的内容;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
具体可包括技术经济指标、建筑日照和间距等是否符合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法规要求等。
(二)提前服务受理要求及时限(1)建设单位应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中“方案设计”的要求编制设计文本、图纸并送审方案,填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联审批提前服务申请书。
(2)建设单位可以统一向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咨询。
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收件后,经当场清点齐全后,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并联审批专用章”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联审批提前服务收件凭证》。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联审批提前服务收件凭证》一式两联,一联规土部门留存,一联建设单位留存。
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应当自出具收件凭证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制作《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联审批提前服务材料交接签收单》,向需提供咨询服务的管理部门分送相关资料。
相关管理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出具咨询意见,并通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联审批结果信息抄告单》(以下简称《抄告单》反馈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也可以由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转送建设单位。
二、申请和受理(一)申请告知对于符合并联审批条件的设计方案,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向申请人一次告知并联审批所涉及的具体审批事项、申请条件以及申请材料目录等内容。
建设单位可在网上下载申请表格,也可在现场申领申请表格。
申请人的申请涉及前置审批未纳入并联审批范围的,申请人需自行向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该前置审批项目。
并联审批流程图法律依据
并联审批流程图法律法规依据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租赁审核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四、特殊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服务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服务流程1 范围本流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适用的窗口、内容和流程。
2 牵头与参与部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事项并联审批工作业务内容涉及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管理处、建筑工程管理处、燃气热力管理处、园林管理局、城建档案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造价监督管理站等6个部门,牵头部门为市建委。
并联审批工作由各部门驻中心窗口实施,市建委窗口牵头组织落实。
3 联合审批内容3.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3.2 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3.3 建筑工程安全报监;3.4 建筑工程质量报监;3.5 市政配套责任书;3.6 园林绿化配套责任书;3.7 市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3.8 城建档案移交合同书。
4 流程4.1 受理申报。
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齐全申报材料后向建委窗口提出申请。
建委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和需要补正的材料。
4.2 并联审批。
建委窗口向并联审批参与单位发放《并联审批审查表》,并分派相关资料,同时通过网上审批程序,分配审批任务。
各参与单位在收到申报材料和《并联审批审查表》后,实施并联审批,同步办理。
需现场踏勘的,由建委窗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一次性现场踏勘。
各参与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具体审查意见,送建委窗口汇总。
4.3 现场踏勘。
需现场踏勘的,由建委窗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一次性现场踏勘。
各参与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具体审查意见,送建委窗口汇总。
4.4 办结发证。
对各参与单位审查合格的项目申请,由建委窗口即时统一发放相关证件。
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申请,由建委窗口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不合格原因和需要改正的事项。
5 承诺时限整个“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流程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6 工作要求6.1 牵头部门窗口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积极协调相关窗口按时完成审批任务, 确保并联审批工作规范、顺利运行。
并联审批流程图
→
建设用地许可(建设局)
→
1、建设单位申请用地的报告;2、项目批准文件;3、批准的修建性详细一套;4、用地位置的1:500电子版地形图及图纸各一份(大型项目可报送1:1000地形图);5、凡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需加送有关批准文件和合同、协议文本各一份;
→
1个工作日
建设用地许可证
本阶段各审批环节总的办结期限,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建设用地许可(国土局)
→
1、用地申请;2、用地协议;3、用地平面图;4、在县城区内提供部门意见;5、其它有关材料。
→
30个工作日
土地使用证
消防设计审核(消防大队)
→
1、申请报告; 2、申报表; 3、图纸资料; 4、工程项目立项相关批复;5、其他。
→
1个工作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局)
→
1、建设工程许可证;2、地质勘察报告;3、施工图及其它设计文件;4、施工图审查报告;5、施工总承包合同;6、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7分包合同;8、勘察单位资质、勘察合同;9、设计单位资质、设计合同;10、施工单位资质;11、分包单位资质;12、监理单位资质、监理合同;13、项目经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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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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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用地预审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选址意见书;5、环境意见书; 6、用地红线图;7、压覆矿产证明
→
1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文件
项目立项审批(发改委)
→
1、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城市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审查意见; 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政务中心)
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一)用地手续环保手续项目手续规划手续牵头单位:市国土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设计施工及验收手续预售许可手续产权手续牵头单位:市建委牵头单位:市房管局牵头单位:市房管局办理时限:22个工作日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办理时限:17个工作日附注1:市规划局牵头规划条件、用地规划许可证市林业园林局:涉及名木古树的保护市安监局:安全设施项目设立前审查市地铁办:涉及地铁控制范围的项目市国土局:涉及土地整合市自来水公司:水源条件、现状管网的保护及迁改市燃气公司:气源条件、现状管网的保护及迁改蓉城管线公司:涉及通讯管道新建、现状管网的保护及迁改市国安局:涉及国家安全市交管局:涉及道路开口市城管局:涉及广告位的位置市卫生局:涉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市文化局:涉及历史文化、街道、文物的保护单位市水务局:涉及污雨水排水、城市防洪、沟渠改造、涉水构筑物成都电业局:电源条件、现状的保护及迁改附注2:市建委牵头设计文件行政部门审批市建委: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审核市消防支队: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市规划局:建筑设计规划审批市气象局:防雷设计审查市水务局:建筑工程排水审计审核市广电局:涉及国家安全设计审查市卫生局:食品、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工程设计审查市安监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限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项目)市人防办: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附注3:市建委牵头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市人防办: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市消防支队:消防验收合格证市环保局:建筑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市卫生局:卫生防疫验收(限食品、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市气象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市安监局:竣工验收(限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项目)市水务局:取、排水许可证核发市林业园林局:绿地率指标审核市广电局:建设项目有线电视系统竣工验收市国安局: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竣工验收市城管局:建设项目涉及户外广告设置竣工验收。
并联审批报建流程及报建资料清单
并联审批报建流程
1 目的:清理并更新并联审批流程,明晰报建资料和审批部门,提高工作效率。
2 适用范围: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2005年190号令规定,重庆市试行并联审批制度,目前除北部经开区未执行并联审批制度外,其余各区均已执行。
3 流程
8.勘察设计招标情况备案书(目前未实施);
个工作日
施工图办理规划许可证流
人防需要资料:
(1)《民用建筑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申请书》(原件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份,附电子文档)。
(3)立项批复、规划局核发的红线图、区人防办书面意见(复印件各1份)(4)申请易地人防建设需提供:设计院书面建议(原件1份)。
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办理流程—审批-大连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办理要求
(一)项目核准、备案、审批的区分
怎么区分?把握好两点即可:
一看项目的投资主体; 二看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按 照政府投资ຫໍສະໝຸດ 审批投 资企业
目录内
按权限核准
主
事业单位
体
社会团体 投资
目录外
属地化备案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所有的热电站(含自 备电站)项目均需要 核准,只是核准的权 限不同,不存在备案 的类型。
不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 建设单位可以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但是需要在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 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
(二)节能审查的权限界定
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5000 吨 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 消费增量计算) 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市发改委、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 会批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市发改委负责。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作 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委托评估和专家评议所
需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承诺时限:压缩至8个工作日。【委托评估和专家
评议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项目核准后的变更
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
项目申请报告中应附加的情形:
列入《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范围内的项 目,应在项目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 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申报 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 计委第9号令,根据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23号 令修改)的要求,企业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时应附具 有关招标内容。
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制度
建设类项目“联动式”并联办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类项目“联动式”并联办理机制,规范部门在并联办理中的行为,提高审批效率,结合并联办理运行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市政务服务中心实施的建设类项目“联动式”并联审批和并联竣工验收。
第三条参加建设类项目“联动式”并联办理资料审查联席会议的人员,应是代表本部门在联席会议现场提出审查意见的首席代表或项目经办人。
人员应相对固定(可设A、B岗)。
审查工作应当公开、公平、高效、廉洁。
第四条参加联席会议人员必须按照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的通知,按时参加会议。
不能迟到早退,更不得缺席。
会议期间应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
第五条参加会议人员应当当场或会议后一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必须字迹清晰,内容明确,能够清楚地指出项目需补充资料的内容、存在问题及修改意见。
第六条联席会议原则上在工作日的上午召开,下午由综合窗口组织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部门进行联合现场踏勘,部门不得无故缺席。
参加联合现场踏勘部门应当当场或一个工作日内如实填写踏勘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三份。
同时把踏勘意见填写入本部门的一次性告知单中。
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因故确实不能参加需要调换人员的,须经综合窗口同意。
第七条各部门参加会议人员应当将审查意见填写入一次性告知单,经办人、首席代表签字后送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将各部门的一次性告知单反馈给项目单位。
第八条市政务服务中心对联席会议情况实行评价制度。
每次联席会议后,由综合窗口组织项目单位对参会部门、人员的工作态度、审查情况进行书面评价。
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
评价结果作为对并联审批部门考核内容之一计入总体考核中。
第九条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提出审查意见。
做到公开、透明,杜绝提出恶意、不负责任的审查意见。
鼓励参加会议人员提出可推动项目进展的建设性意见。
第十条除参加联席会议的固定人员外,鼓励部门局级领导参加会议,并对项目提出具体、确定的审查意见。
多规合一并联审批
多规合一并联审批作者:董广来源:《资源导刊》2020年第04期近日,新乡市润华置业负责人将一面印有“勤政高效、情系企业”的锦旗送到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科负责人手中,点赞该局干部职工“高效、便捷”的服务。
2019年以来,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着力营造“近悦远来”的良好发展氛围,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公正的营商环境,让新乡成为资本的洼地、创新的高地、发展的旺地、市民的福地,有力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
去年该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服务企业先进单位”。
压缩审批时限该局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多评合一”“区域评估”等改革。
将审批事项由原国土和规划多个科室办理整合为由一个业务科室主办,其他科室协办。
不动产登记窗口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办理采矿许可证等22个审批事项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6个工作日。
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合并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并联办理划拨土地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并联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批复)。
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机制,规范建设工程設计方案审查内容,平面规划、建筑单体设计和管网综合规划方案实行同步审查,提高规划审查效率。
对符合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棚改项目出具改造规划意见和控规指标,不涉及强制性指标变化的规划条件延期,不涉及建筑布局变化、强制性指标调整的平面规划优化方案,与原规委会审定建筑风格、色彩保持一致的建筑方案调整不再报局业务会研究,由业务科室依法直接办理。
2019年,该局召开了13次业务会,8次规委会,9次规委会预审会,依法审批205个项目。
同时,该局重新梳理许可和审批事项涉及的报审材料,出让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通知建设单位直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不再另行标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附宗地图作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不再另行标注建筑定位图。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多规合一并联审批办法(试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多规合一并联审批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宁党发﹝2013﹞5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或者非政府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水利、能源、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等)、工业与信息化建设、社会事业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等项目。
本办法所称“多规合一”,是指实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环保、交通、林业、市政、水利等专项规划在“一张图”上有机统一、衔接融合。
本办法所称并联审批,是指建设项目涉及2个或者2个以上部门审批办理的,由政务服务中心协调、组织各审批部门分别决定、同步审批的服务方式。
第三条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并联审批工作,负责下列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管理、考核等工作:(一)制定并联审批实施、监督、考核等配套制度,建立并联审批工作流程,推进并联审批工作网上办理。
(二)搭建并联审批平台,配备并联审批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受理申请、送达办理结果,向各有关部门分送申报材料、审批文书等,协调联席会议及联合勘验,提供相应服务保障。
(三)组织开展并联审批信息公开等工作。
(四)协调处理并联审批中出现的问题。
(五)考核各有关部门并联审批业务运行情况。
第四条自治区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是并联审批的联办部门,负责下列并联审批事项的咨询、办理工作:(一)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内容并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二)及时告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需要补正的事项。
(三)按时参加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联合勘验及联席会议。
(四)按照承诺时限将审批意见以及相关证照送达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第五条自治区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与《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不一致的建设项目规划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