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营业税改增值税最新政策解析与操作实务
2015年度营改增政策要点解读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主要新政
![2015年度营改增政策要点解读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主要新政](https://img.taocdn.com/s3/m/8e295b966529647d2728523a.png)
6.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售额×税率 准予抵扣 含税销售额 1+税率 不准予抵扣
正 数 应 纳 税 额
负 数 留 抵 税 额
以票抵扣
计算抵扣 购入免税农产品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海关完税凭证
6.应纳税额的计算
• 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 第三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 目:
17%
13%
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服务、基础电信服务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提供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以及增值电信服务
0 17% 11% 17%
营 改 增
6%
简易计税方法
一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简易方法
•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
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7.纳税地点
• 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 第四十六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 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 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 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二)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 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补征税款。 • (三)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 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 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四)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 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2015年最新增值税政策梳理与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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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本政策
(一)营改增试点政策架构:
1个《方案》;1个《办法》;3个《规定》;若干个补充文件
1个方案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是纲领
性、指导性文件,适用于任何地区、任何行业试点。
1个办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财税【2013】106号——附 件1),是营改增试点根本的政策规定。包括纳税人、应税服务、
税率、应纳税额、纳税时间和地点等各项税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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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本政策
(一)营改增试点政策架构:
三项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附件2),是《试点实施 办法》的补充,主要是明确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试点行业与非 试点行业适用税种的协调和政策衔接问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附件3),明确试点纳税 人改征增值税后,原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过渡办法和解决个别行业税负可 能增加的政策措施。 《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附件4),明确境
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
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
售额×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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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基本原理
特殊事项处理(惩罚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 票: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 确税务资料的; (2)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 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
相关概念 提供应税服务,是指: 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15年营业税改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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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5营改增设计房地产,建筑业,金融业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
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推广到全国试行。
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4年6月1日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营改增”范围进一步扩大。
目前,仅剩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几个行业未纳入试点。
而此前中央已经明确要在十二五期间(2011-2015)完成“营改增”改革任务,因此,2015年将是“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收官之年。
从目前的改革情况来看,“营改增”后房地产业的税率会在11%和17%之间做出选择,而现行房地产业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税率为5%,因此,如果企业没有足够的进项税抵扣或政府不出台相关过渡政策,那么,这将给房地产企业带来较大的税负压力。
一、账务处理难度增加“营改增”后只有账务处理规范的企业才能正确进行纳税申报,这种改变将给房地产企业财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财务人员面临新旧税制的衔接、税收政策的变化、具体业务的处理和税务核算的转化等难题。
由于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参差不齐,可能会对税收政策的理解、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税收的申报缴纳等产生偏差,从而带来财务核算不合规,纳税申报不准确等风险。
同时,“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账务处理提出了新要求。
由于营业税是对营业额直接征税,只需增加一个会计科目,核算模式简单易懂。
而增值税采用抵扣的核算模式,其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需增加十个会计科目,核算难度较原来大幅增加。
“营改增”不仅改变了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同时还带来了开票系统、报税系统、认证抵扣、税款缴纳等操作方面的一系列新问题,账务处理稍有不慎便会产生风险。
15年营业税改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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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5营改增设计房地产,建筑业,金融业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
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推广到全国试行。
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4年6月1日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营改增”范围进一步扩大。
目前,仅剩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几个行业未纳入试点。
而此前中央已经明确要在十二五期间(2011-2015)完成“营改增”改革任务,因此,2015年将是“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收官之年。
从目前的改革情况来看,“营改增”后房地产业的税率会在11%和17%之间做出选择,而现行房地产业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税率为5%,因此,如果企业没有足够的进项税抵扣或政府不出台相关过渡政策,那么,这将给房地产企业带来较大的税负压力。
一、账务处理难度增加“营改增”后只有账务处理规范的企业才能正确进行纳税申报,这种改变将给房地产企业财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财务人员面临新旧税制的衔接、税收政策的变化、具体业务的处理和税务核算的转化等难题。
由于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参差不齐,可能会对税收政策的理解、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税收的申报缴纳等产生偏差,从而带来财务核算不合规,纳税申报不准确等风险。
同时,“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账务处理提出了新要求。
由于营业税是对营业额直接征税,只需增加一个会计科目,核算模式简单易懂。
而增值税采用抵扣的核算模式,其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需增加十个会计科目,核算难度较原来大幅增加。
“营改增”不仅改变了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同时还带来了开票系统、报税系统、认证抵扣、税款缴纳等操作方面的一系列新问题,账务处理稍有不慎便会产生风险。
逐条解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上)
![逐条解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上)](https://img.taocdn.com/s3/m/87a5ef83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34.png)
逐条解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上)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本条是关于纳税人和征收范围的基本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2016年5月1日后,上述纳税人将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具体包括:销售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单位”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其他个人是指除了个体工商户外的自然人。
对“境内”概念的理解和掌握,应依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本条是关于采用承包、承租、挂靠经营方式下,纳税人的界定。
分为如下两种情况: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一)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
(二)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不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015年营改增范围及税率
![2015年营改增范围及税率](https://img.taocdn.com/s3/m/483348ff998fcc22bcd10d23.png)
营改增范围及税率 2015年营改增范围经国务院批准,广东已确定于2012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含深圳市)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原来缴纳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试点行业范围具体为“1+6”:“1”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6”即现代服务业的六个行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在主要税制安排的税率方面,将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增值税征收率为3%。
国税局对“营改增”应税服务的范围作出界定,全文如下:一、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一)陆路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
(二)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程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三)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2015年继续教育 税法改革及实务操作
![2015年继续教育 税法改革及实务操作](https://img.taocdn.com/s3/m/5b359c05f18583d049645913.png)
《税法改革及实务操作(三)》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以下关于增值税类型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生产型增值税,其法定增值额大于理论上的增值额B.2009年,我国增值税由过去的生产型变为消费型C.消费型增值税是标准增值税类型D.收入型增值税的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国民收入A B C D答案解析:收入型增值税是标准的增值税类型。
2.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是()。
A.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外方雇员B.应聘在我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C.在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中方雇员D.华侨和港、澳、台同胞A B C D答案解析:在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中方雇员减除费用2 000元,不符合享受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
对于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外方雇员可以享受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
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符合居民纳税人标准的是()。
A.在中国境内有住所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0天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2个月A B C D答案解析:居民义务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所谓在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4.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的人规定的是()。
A.产权属于集体的由承典人缴纳B.房屋产权出典的由出典人缴纳C.产权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D.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不缴纳A B C D答案解析:5.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负担所得的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2015年税法新政策讲解(中国税网核心专家-马秀卿教授)
![2015年税法新政策讲解(中国税网核心专家-马秀卿教授)](https://img.taocdn.com/s3/m/3b53b208fad6195f312ba6bf.png)
关注股市 由审核制制-改注册制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 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草案 明确,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度。待全 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有关部门将制定相关规则,在公开征求 意见后实施,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IPO注册制即将出炉,但将是“中国特色”的注册制。 何为注册制 : 证券发行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 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 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 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 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在注册制下证 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不进行实质判断, 主张事后控制。
关注股市 由审核制制-改注册制
6,监管者淡化IPO行政审批后,注册制改革的要求即是让作为 证券中介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相关签字 人对IPO造假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这一法律的威慑力,会促使 证券中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准则,遵守业务 规则和行业规范,不因商业利益而迎合或唆使发行人造假,确 保IPO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在注册制背景下,监管者的工作重心将从IPO审核转向市 场监管。淡化了权力监管者转变了职能,具体变为三个方面的 职责: 第一,加大对发行人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监管; 第二,加大对证券中介行为规范的监管; 第三,严查严打证券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内幕交易及市场操 纵。
登记管理部 门代码 1位 机构类别代 码 1位 登记管理机 关行政区划 码 6位
最新税收政策解读与操作实务
![最新税收政策解读与操作实务](https://img.taocdn.com/s3/m/3dd3b0b4b0717fd5360cdc46.png)
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
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限于以下情形: 1.母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投资 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 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母公司获得子公司100%的股权支 付。母公司按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子公司按接受投资(包 括资本公积,下同)处理。母公司获得子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
根据财税[2006]21号文件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 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 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
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 (财税字[1995]048号)第一条暂免征
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所以,如果不符合免税条件,则需 要纳税。 4.印花税
(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
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 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应用案例分析
【案例】总部设在甲市的A 房地产公司,在乙市拍得一块
土地10万平米,土地价款5亿
元,A房地产公司在乙市又成 立一个全资的B公司,拟将该 地块交由B公司开发, 问A公 司应采取什么方式将土地转入
最新税收政策解读与操作实务
董春辉
一
二 三 四
现行税收政策体系的特点与把握原则 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与操作 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与操作 增值税最新政策解读与操作 其他税种最新政策解读与操作 税收征管最新政策解读与操作
五
六
第一部分 现行税收政策体系的特点与把握原则
一、现行税收法规政策体系
序 号 1 2 类型 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制定 的税收法律 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文号 主席令 国务院令 名称 Xx法 暂行条 例 实施条 例、实 施细则 3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 税收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 局令、财税 、国税发、 公告 省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 员会公告 黑政发〔 2014〕19 号 大地税发等 实施细 则 通知、 办法、 公告等 条例 举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 暂行条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 施细则》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析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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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增值税下,适用免税的纳税人不一定享受了税收优惠。
A、 对 B、 错您的答案√ 正确 正确答案:A 解析: 未找到解析 题号:Qhx013045 所属课程: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析 2015 2. 目前,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分别适用 17%和 11%的增值税税率。
A、 对 B、 错您的答案√ 正确 正确答案:B 解析: 根据财税[2014]43 号文《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后,将适用两档税率。
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 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 6%。
题号:Qhx013051 所属课程: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析 2015 3. 根据财税[2014]50 号文的规定:境内取得《水路运输许可证》,并以水路运 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单位,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A、 对 B、 错您的答案√ 正确 正确答案:A 解析: 据财税〔2014〕50 号,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或加注国际客货运输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并以水 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题号:Qhx013048 所属课程: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析 2015 4. 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均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均采用一般计税方 法。
A、 对 B、 错您的答案√ 正确 正确答案:B 解析: 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均采 用简易计税方法,近年来,为平衡税负,“营改增”试点政策则规定,一般纳税 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计税。
题号:Qhx013049 所属课程: 营改增最新政策解析 2015 5. 免征增值税项目经申请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A、 对 B、 错您的答案√ 正确 正确答案:B 解析: 根据财税[2013]37 号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其对应进项税额不得从 销项税额中抵扣。
营改增实务操作:一文帮你看清90号公告如何破解(老会计人的经验)
![营改增实务操作:一文帮你看清90号公告如何破解(老会计人的经验)](https://img.taocdn.com/s3/m/164ef655767f5acfa1c7cd71.png)
营改增实务操作:一文帮你看清90号公告如何破解(老会计人的经验)2015年1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以下简称2015年90号公告),对于在营改增期间一些执行不一致的政策加以明确。
本文重点关注了文件中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纳税人取得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以下简称简易征收)的固定资产,再次转让该固定资产时,应如何计征增值税。
第二个问题,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扣除本金与之前规定的区别。
以下,就上述两个问题分析如下:一、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计征增值税问题2015年90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即,2016年2月1日起,纳税人(因文件规定为“纳税人”,因此应理解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放弃减税的(注意,这里的放弃减税,指放弃2%的优惠征收率,按照3%计征),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文件规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理解为包括自开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之前的政策中,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增值税,是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这即意味着,一般纳税人取得简易征收办法计税的固定资产,也可以抵扣其进项税了,这对纳税人来讲当然是利好。
但如果购买方再次销售该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却有可能得出按照17%税率计算增值税的结论。
为更好的理解该事项,我们梳理政策并分析如下(注,简易征收计税均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以下均不再次做说明):(一)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征收计税的情形有:1、增值税改型前取得的固定资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以下简称170号文件)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北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操作精细化解析实战培训(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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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还未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营业税应税业务;
【例2】境内业务与境外业务判定;
【例3】是否属于有偿服务判定;
【例4】混合销售业务税款计算。
8、增值税税率;
9、征收率(3%征收率、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10、混业经营增值税税率。
第二部分: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计税方法;
开发产品发生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例39】
3、增值税缴纳和退还的会计核算:
(1)缴纳增值税会计核算:【例40】
(2)退还增值税会计核算:【例41】
4、一般纳税人汇总纳税的会计核算:
5、增值税纳税调整的会计核算:【例42】
三、简易征收及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例43】、【例44】、【例45】
(2)“按揭贷款”方式下销项税额的核算:【例23】
(3)“分期收款”方式下销项税额的核算:【例24】、【例25】
(4)“委托代销”方式下销项税额的核算:【例26】
(5) 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者让、销货退回业务的销项税额核算:【例27】
(6)以开发产品换取土地等其他资产的销项税会计核算:【例28】
【例19】集体福利、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转出;
【例20】运用“年度销售金额百分比法”对转出进项税额进行期末调整。
2015注会《税法》--第二章-增值税法(1)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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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辅助服务 ✓ 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 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 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收件、分拣、派送)服务 ✓ 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码 头服务”征收增值税 ✓ 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 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
研发和技术服务 1.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
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2.技术转让服务,是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
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动 3.技术咨询服务,是指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
性论证、技术预测、技术测试、技术培训、专题技术 调查、分析评价报告和专业知识咨询等业务活动
邮政业 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
邮政汇兑、机要通信和邮政代理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 ✓ 邮政普遍服务,是指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 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 邮政特殊服务,是指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 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 其他邮政服务,是指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 活动
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 陆路运输服务 ✓ 铁路运输服务: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 务活动 ✓ 其他陆路运输服务: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务活 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 市轻轨运输等 ✓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 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航空运输服务 ✓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 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 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 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 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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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 税额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 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 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 2.非正常损失的; 3.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八)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
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 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 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 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 税率。
(一)现行营改增的主要文件
1.财税〔2013〕106号(四个附件);
2.财税〔2014〕43号。
(二)现行营改增试点行业税目及税率
截止目前,营改增应税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 邮政业、电信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
1.有形动产租赁,税率为17%; 2.交通运输、邮政业、基础电信,税率为11%; 3.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除外)、增值电信, 税率为6%; 4.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五)熟悉增值税管理方式
1.确认收入、发票开具、申报 纳税的时间统一 2.按期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3.增值税进项税发票的认证抵 扣时间需了解 4.做好营改增过渡期的业务处 理和相关衔接工作
谢 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情况介绍
2015年6月
一、概述
(一)营改增的背景
(二)营改增的步骤和范围 (三)我市开展营改增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营改增的背景
1.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需要
2.增值税立法的需要 3.推动财政体制(分配)改革的需要
(二)营改增的步骤和范围
1.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和部分 现代服务业; 2.2012年9月1日起在北京,交通运输和部分 现代服务业; 3.2012年10月1日、11月1日、12月1日,江 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广东省、天津市、浙江 省、湖北省先后开始,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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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意义
是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安排,有利于减少营业税重复征 税,使市场细分和分工协作不受税制影响;有利于在一定程度 上完整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 展;有利于建立覆盖货物和劳务领域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 全面改善我国的出口税收环境。 以广东省为例,作为中国经济第一大省的广东,地区GDP占全 国八分之一,进出口总额占全国四分之一,纳入营改增“大盘 子”后,将对营改增这项重大税制改革产生深远影响。广东服 务业门类齐全,对周边地区辐射作用明显,服务业比重高,有 助于更好地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确保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行业大类
交通运 输业
使用运 输工具将 货物或者 旅客送达 目的地, 使其空间 位置得到 转移的业 务活动
行业类
服务类型 邮政普遍 服务
征税范围
是指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 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是指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 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邮政业
中国邮 政集团公 司及其所 邮政特殊 属邮政企 服务 业提供邮 件寄递、 邮政汇兑、 其他邮政 服务 机要通信 和邮政代 理等邮政 基本服务 的业务活 动
来源地原则
只要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无论提 供方是否在境内提供,都属于境内应 税服务,即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 应税服务,包括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 境内接受应税服务(含境内单位和个 人在境内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 外提供的应税服务)和境外单位或者 个人在境内接受应税服务。
判断境内外收入的2个原则
征税范围 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 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下同)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部分现代 服务业
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 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 利益
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 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
一般纳税人认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 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纳税人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 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累计取得的销售额, 包括减、免税销售额和提供境外服务销售额。 案例:某现代服务业企业,2012年11月1日前连续不超过12 个月的经营期内销售收入为550万元。 销售额=550/(1+6%)=519万元 > 500万元 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就应该申请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015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最新政策解析 与纳税筹划
及新版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技巧
一、2015年营业税改增值税最新政策 解析与操作实务
试点情况及相关法规
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 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 的试点。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 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 增试点。2014年1月1日起,邮政业与铁路运输 营改增;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营改增。 (财税【2013】106号)
售额标准,未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
本次税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特别规定
1.因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已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不需重新申请认定。 道交通、出租车)的纳税人,其提供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超 过500万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本省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
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 得变更。
不认定一般纳税人条件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 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不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非企业性单位; (2)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 (3)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
一般纳税人认定
认定条件:(同现行一般纳税人认定规定)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 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纳税辅导期管理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一般纳税人不实行纳税辅 导期管理。
(2)试点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偷税、骗税、虚开增值 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期限不 少于6个月。
是指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行业大类
服务类型
基础电信服务
征税范围
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 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 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 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 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 服务等业务活动。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 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特别规定
1.提供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的 其他个人,仍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 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小规模纳税人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 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主要内容
1.在现有17%、13%税率基础上,增加6%、11%两档税率。 2.不同行业税率如下: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税率为11%; 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 影视服务,税率为6%; 年应税服务销售额500万以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 服务业),适用简易征收方式征收率为3%。
征收范围-----应税服务范围
应税服务范围详见《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服务类型 陆路运输 服务 水路运输 服务 航空运输 服务 管道运输 服务 征税范围
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 业务活动,包括铁路运输和其他陆路运输。(包括公 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 运输等) 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 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 活动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 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 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
属人原则
将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 应税服务都纳入了境内应税服务 的范围,即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 提供的应税服务无论是否发生在 境内、境外都属于境内提供应税 服务。
电信业
利用有线、 无线的电磁 系统或者光 电系统等各 种通信网络 资源,提供 语音通话服 务,传送、 发射、接收 或者应用图 像、短信等 电子数据和 信息的业务 活动
增值电信服务
征收范围-----应税服务范围
行业大类 服务类型 研发和技 术服务 信息技术 服务 文化创意 服务 征税范围 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小规模纳税人
二者在计税方法、凭证管理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纳税人的分类管理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暂定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 元(含本数)以下。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销售额超 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随着试点工作的开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 根据试点工作的需要,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服务 年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
纳税人和征收范围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 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 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 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试点实施办法 的第1条)
(1)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 及其他单位。 (2)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即自然人)。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 应税服务:
(一)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
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 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的分类管理
纳税人的分类管理
一般纳税人 试点纳税人 划分标准
1,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达标 2,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
部分现代 服务业
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 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 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 理服务
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 和会议展览服务 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 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 务和收派服务。 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远洋运输的光租 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 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 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 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纳税人
属 人 原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