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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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安全

武进区夏溪初级中学图书馆安全管理责任书

(2009—2010学年度)

为了充分利用好学校图书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确保校图书馆的安全,特制订本责任状如下:

1、重视安全防火工作,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本职的日常工作中。

2、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能发现火险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学生疏散。

3、严禁携带易燃易品入内,严禁工作人员和读者在室内吸烟,严禁在室内使用各种电热器。

4、消防疏散通道必须通畅,严禁在通道旁堆放任何物品。

5、妥当保管消防设施、器材设备,保证完好无缺,不得挪作他用:灭火器要存放于醒目位置。

6、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切断电源才能离室。

7、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向校外人员出借图书,如果外借,需经领导批准,要填写好记录单,归还时要认真清点。

8、如果发生图书馆书籍、财物被盗,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如果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进行处理。

9、图书室工作人员不得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如果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负责人:图书馆责任人:

2009年9月1日2009年9月1日

图书馆安全管理责任状

2007-10-19

图书馆是学校安全保卫重点单位,为确保全馆安全,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安全舒适的服务环境,确保全馆全年无政治刑事案件,无火灾、失窃等责任事故,馆负责人与馆属各部门负责人订立安全管理责任状,要点如下:

1、馆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保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治安和消防管理工作,要经常对所辖各室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安全保卫、治安和消防知识教育,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等,确保安全。每室指定一人为该室治安保卫责任人。

2、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切合本部门实际的安全保卫制度并组织实施,书库、阅览室等重点部门尤须制度明确,措施具体,与所辖各室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配合馆领导定期进行治安和消防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本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切实做到每日下班前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有计算机的办公室,其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应责任到人,以确保安全;各室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存放大额现金(无论公款、私款)。

3、经常开展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尽全力杜绝各种不安全因素。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每年各部向馆领导报告治安信息2条以上,杜绝重大信息瞒报、迟报现象。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4、责任状期限为一年,下一年度重新续签。

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2007年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527 更新时间:2007-7-16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图书馆的安全稳定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和减少各种一般性灾害的发生,确保图书馆的稳定和安全,促进“平安校园”的创建。根据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现学院与图书馆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图书馆负责人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的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将安全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范围,做到业务活动与安全保卫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评比,同总结。

二、根据本部门的特点,认真制定部门以及下属部门有关安全保卫、图书防护和消防工作制度,建立部门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部门负责人应与所属部门和有关人员签定安全保卫、图书防护以及消防工作责任书,做到逐级签约,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三、对本部门员工经常进行法制和遵纪守法及案例防范教育,做好本部门的防火、防虫、防潮、防尘、防盗、防事故工作,做好调解矛盾、化解矛盾工作,做好违法乱纪人员的帮教工作。

四、对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必须定期组织检查,节、假日必查,对本部门所管的安全消防的重要设施要定期检查、维修、保管,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对检查出不安全因素,应认真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整改措施。对本部门难以整改的隐患,除采取积极措施外,应及时报告学院有关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协办解决,确保安全。

五、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和案件,立即启动“图书馆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况,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侦破。

六、安全工作目标管理控制指标:

1、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不泄密。

2、认真贯彻《消防法》,不发生火灾事故。

3、认真做好图书防护工作,不发生财产安全事故。

4、不发生重大、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七、责任人若更换,接任者继续履行责任书职责。

八、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分存院保卫科、签约部门),学院领导与图书馆负责人双方签字后生效。

实验室、实习场所、电教室、机房、图书馆,安全、防火、防盗责任书

安全、防火、防盗人人有责,为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职责:

1.各实验室、实习场所、电教室、机房、图书馆管理人员均为所在地点的防范人员,负有安全、防火、防盗的责任。

2.所在地点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防火、防盗的法规,明确所管辖范围防火安全管理条例,并切实执行和检查监督。

3.学生进入上述各类场所时,管理员或指导教师必须要进行操作规程和安全防火教育,防止各类违反实验操作的安全事故发生。场所内严禁吸烟。

4.实验室、实习场所、电教室、机房、图书馆凡开放给学生使用,必需有老师或管理人员在场。指导学生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人走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清理易燃物杂物。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方可离去。

5.任何化学物品放置容器后,必须立即贴上标签,在实验台的范围内,不应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化学品。

6.使用电炉、气化炉的必须确定位置,定点使用,周围严禁有易燃物品。

7.做好日常安全、防火、防盗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及时报整改和堵塞漏洞。8.如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9.本责任书由部门责任人与实验室、实习场所、电教室、机房、图书馆管理员签,有效期限为一年。

华中科大图书馆安全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2009年度)

为了构建和谐校园、创建平安校园,进一步做好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图书馆的安全与稳定,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学校有关要求,结合我馆实际,签订二OO九年度图书馆三级安全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责任人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图书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总则规定,各部主任为本部门安全综合治理三级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

二、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

1、依据《华中科技大学图书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狠抓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保证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2、熟知《华中科技大学图书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关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的相关内容,一旦遇有突发事件,能按照预案迅速做出反应。

3、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努力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全体职工做到“四会”:会报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始火灾、会疏散和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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