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经济法教程-刘泽海-练习题答案
《新编经济法教程》第四章:破产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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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 产的条件; 2.企业破产整顿提前终结; 3.整顿期满,企业不能执行和解协议。 二、清算组 清算组又称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中专门负责破产财产的 管理、变价和分配的职能机构。 清算组的职责主要包括: 1.接管破产企业; 2.保管和管理破产财产; 3.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和辅助活动; 4.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 5.向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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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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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
• • • • • 一、破产宣告 它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破产宣告只适用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务人,对能够清 偿到期债务的债务人,不能适用破产宣告。 2.破产宣告是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行为,除 法院之外的其他任何机构都不得作出破产宣告。 3.破产宣告是开始破产清算的标志,是通过破产程序公平分 配债务人财产的核心阶段。 4.破产宣告发生《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债 务人、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破产程序上的权利限制. 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只有出现了下列三种情形之一,人民 法院才能宣告企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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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即可召集开会: 1.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 2.清算组要求召开时; 3.占无财产担保总额的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要求召开时. 债权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主要有两种: (1)决议的通过不符合法定程序; (2)决议违反了法律的实际规定。
第四节 和解与整顿制度
新编经济法教程课后习题答案
《新编经济法教程》(孟凡麟)课后复习思考题答案第一章课后复习思考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 ;2、C ;3、C;4、D;5、B;6、A;7、D二、多项选择题:1、ABD ;2、ABCD ;3、ABCD;4、ABCD;5、BD ;6、ABD ;7、BCD ;8、ABCD ;9、ABCD ;10、AB ;11、CD ;12. ACD ;13、ABD ;14、A C ;15、ABD三、判断题:1、错;2、对;3、对;4、错;5、对;6、对四、简答题:(略)五、案例分析题:(一)问: 上海有关部门在1998年初采取的涉案措施,基于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理论,该措施是否具有正当性?为什么? 上海有关部门为了控制私车的数量,实行私车额度拍卖制度是可以的,但制订的沪产车与其他车的政策不一样,则有违公平,是不正当的。
后来取消了歧视性待遇,改变了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才算是回归了政府的应有本性。
(二) 徐女士与代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案该房产份额转让协议,是否可以撤销?法律中规定的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有五种: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如何认定的?对于“重大误解”如何认定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具体分析,重大误解的认定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对合同的性质产生误解。
在对合同性质产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而且产生此种误解也完全违背了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追求的目的,因此应作为重大误解。
新编经济法教程课后复习思考题全部答案
新编经济法教程课后复习思考题全部答案第一章课后复习思考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2、C3、C4、D5、B6、A7、D二、多项选择题:1、ABD2、ABCD3、ABCD4、ABCD5、BD6、ABD7、BCD8、ABCD9、ABCD10、AB11、CD12. ACD13ABD14、A C15、ABD三、判断题:1、错2、对3、对4、错5、对6、对四、简答题:(略)五、案例分析题:(一)问: 上海有关部门在1998年初采取的涉案措施,基于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理论,该措施是否具有正当性?为什么?上海有关部门为了控制私车的数量,实行私车额度拍卖制度是可以的,但制订的沪产车与其他车的政策不一样,则有违公平,是不正当的。
后来取消了歧视性待遇,改变了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才算是回归了政府的应有本性。
(二) 徐女士与代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案该房产份额转让协议,是否可以撤销?法律中规定的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有五种: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如何认定的?对于“重大误解”如何认定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具体分析,重大误解的认定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对合同的性质产生误解。
在对合同性质产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而且产生此种误解也完全违背了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追求的目的,因此应作为重大误解。
第二,对对方当事人产生误解。
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一些基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和注重相对人的特定身份的合同中,如果对对方当事人产生误解,则应构成重大误解。
第三、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
如果标的物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订约目的或重大利益,则对质量产生的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
新编经济法教程_重点-刘泽海打印版
法人的特征1.法人是一种独立的组织体。
2.法人须拥有独立的财产。
3.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
独立人格具体表现为:(1)独立身份。
(2)独立意志。
(3)独立利益。
法人设立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法人须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负责。
《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以理推之,非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也应由所代表的法人承担。
法人对法定代表人所负的责任,包括越权行为的责任。
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2)法人对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负责。
所谓职务行为是法人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
法人参与民事活动不可能仅靠法定代表人一人去完成,诸多事务还需要其他工作人员去执行。
因此,法人不仅要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负责,还要对其他工作人员因执行法人交付的任务而所为的行为负责,其中也包括侵权行为所致的民事责任。
(3)法人应负的非法活动责任。
《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对下列六种非法活动承担责任: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法人的组织机关按其职能区分有以下几种:1.意思机关。
2.执行机关。
3.代表机关。
4.监督机关。
5.法人与法人分支机构。
法人的成立法人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设立的。
法人设立就是依法产生法人的行为。
法律规定了法人的法律要件,法人设立就是满足这些要件的一系列行为。
《经济法》整册课后练习及答案
《经济法》第一章导论课后练习一、单项选择题共 5 题1、民法属于()。
A . 公法B . 私法C . 带私法属性的公法D . 带公法属性的私法参考答案:B2、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
A . 人身关系B . 财产关系C .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D . 债权债务关系参考答案:C3、我国在立法体例上采取()。
A . 民商合一B . 民商分立C . 民法包含商法D . 商法包含民法参考答案:A4、(狭义)经济法的体系主要包括()。
A . 民法B . 商法C . 民法和商法D . 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参考答案:D5、公司法属于()。
A . 宏观调控法B . 商事行为法C . 商事主体法D . 市场规制法参考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共 4 题1、商法包括()。
A . 商事主体法B . 经济法C . 商事行为法D . 民法E . 行政法参考答案:AC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 . 社会整体效益原则B . 经济公平原则C . 效率第一原则D . 保护环境原则E . 经济干预法制化原则参考答案:CD3、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 . 平等原则B . 意思自治原则C . 诚实信用原则D . 公序良俗原则E . 绿色原则参考答案:ABCDE4、商法的基本特点有()。
A . 营利性B . 技术性C . 国际性D . 专业性E . 私法兼公法性参考答案:ABCE三、判断题共 2 题1、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部门法。
对错参考答案:正确2、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
对错参考答案:错误四、名词解释题共 1 题1、(狭义)经济法参考答案:(狭义)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干预经济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课后练习一、单项选择题共10 题1、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A . 抵消权是一种形成权B . 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C . 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D . 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参考答案:D2、下列权利中不属于人格权的是()。
新编经济法教程试题及答案
新编经济法教程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经济法是调整哪些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A. 经济组织内部关系B. 经济组织与国家之间的关系C. 经济组织之间以及经济组织和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D. 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答案:C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项?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竞争原则D. 诚信原则答案:C3. 根据经济法的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A. 合同关系B. 公司关系C. 家庭关系D. 税收关系答案:C4. 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主要包括哪些?A. 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B. 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文化手段C. 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文化手段D. 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文化手段答案:A5. 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主要涉及哪些领域?A. 农业、工业、服务业B. 教育、医疗、文化C. 金融、财政、税收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6.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以下哪些方面?A. 企业与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B.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C.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D. 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答案:A, B, C7. 经济法的主要功能包括:A. 维护市场秩序B. 保护消费者权益C. 促进经济发展D. 规范企业行为答案:A, B, C, D8. 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不包括:A. 法律制裁B. 行政指导C. 经济激励D. 社会舆论答案:D9. 经济法调整的领域包括:A. 反垄断法B. 反不正当竞争法C. 环境保护法D. 劳动法答案:A, B10.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诚信原则D. 竞争原则答案:A, B, C三、简答题11. 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经济法与民法的主要区别在于调整对象、调整手段和调整目的。
经济法主要调整的是经济组织之间以及经济组织和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而民法主要调整的是个人之间的民事关系。
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侧重于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的结合,民法则主要依靠法律手段。
新编经济法教程 刘泽海 练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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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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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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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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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B
E
C
13 1 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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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E ABCD BC ABCD BCD ABC
E
EE
E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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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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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11 012
AC B A B DBD
2 22 1 23
CD B
1.甲传真订货是要约邀请,乙报价是要约,甲回复报价是承诺。 2.成立。根据我国《合同法》第 36 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 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3.依法诉请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 案例三 1.成立。根据《合同法》第 37 条的规定,在签字盖章前,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 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2.合法。不安抗辩权。 3.合法。甲公司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4.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四
案例一
1.可以。 2.可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有经营自主权。 3.不应支持,因为该企业 设立时没有明确是以家庭共 有
财产出资,胡某应承担无 限责任,花某不承担责任。
新编经济法实用教程第3版 参考答案与解析(2019修订版)
新编经济法实用教程第3版参考答案与解析第1章经济法基础知识【思考一个小目标】此买卖合同完全有效。
我国《民法总则》第18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张某已满17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
张某患上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是在合同成立之后,这不影响他所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
张某的父亲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大家讲坛1-1】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行政法规,故(1)的表述正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都有权制定法律,故(2)的表述正确;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地方性事务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故(3)的表述错误;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都有立法权,故(4)的表述错误。
【大家讲坛1-2】没有。
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
张三为现年21岁,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因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其本人独立承担。
【大家讲坛1-3】在甲科研单位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法律关系中,地震这一事件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是引起双方经济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
【大家讲坛1-4】恋爱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但婚姻关系受法律调整。
张一生与李一世并无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目的,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张一生要求李一世退还礼物请求无法律根据。
【大家讲坛1-5】正确的说法为(2)和(4)。
首先租赁合同已成立,成立是一个事实问题,有主体、意思表示、内容,合同即成立。
但合同尚未生效,因为约定了期限。
甲父死亡的具体时间虽不能确定,但会确定发生,因属于附不确定期限的合同。
【大家讲坛1-6】本案中丁某对购买标的发生误解,并且价值巨大,应认定为重大误解。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但甲公司不能再行使撤销权,因为甲公司在明知车型有错的情况下,仍按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货款,应视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撤销权因此而消灭。
新编经济法教程 刘泽海 第三版 考试重点
经济法复习资料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1. 管辖不同。
仲裁是协议管辖,而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
2.仲裁庭和法院审判庭的组成方式不同。
仲裁可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而法院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3.审理不同。
除特殊情形外,诉讼实行公开审理,而仲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
4.制度不同。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5.境外执行不同。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联系:均承担风险和责任.产权和收益共存.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联系与区别:1. 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4.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以对任何一个合伙人要求给付债务,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分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出资:既可以采取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
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相应的规定设立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清华版新编经济法教程课件--刘泽海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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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经济法主体,是指参与经济法律
关系、依法独立享有经济权利并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现阶段,经济法主体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按其法律地位、职
能、性质、活动范围可分为:
(一)国家机关
1.国家权力机关。
2.经济管理机关。
实现自己的利益和目的。
2.为实现经济法主体的合法权益,权利主体有权要求义务主
体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
3.权利主体合法的经济利益因他人行为不能实现时,有权请
求国家保护,协助实现。
(二)经济义务
经济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经济法主体必须履行的某种经济责
任,表现为经济法主体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被禁止作出一定的
利益、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据此,我们可以把法的特征概括如下:
1.法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这是法的本质特征。
2.制定和认可是产生法的两种形式。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这是法与其他行为规范的
主要区别。
目前我国法的部门主要有: 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
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
行为。其含义是:
1.经济法主体只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义务。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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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义务主体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其应负的经济义务,作
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以保证权利主体的权利得以实现。
3.履行义务是一种受法律约束的行为。
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 Nhomakorabea二)社会组织
经济法课后练习复习资料
经济法课后练习答案第一章总论一、单项选择题1—5 CACBC 6—10 ACDCD11—15 BBAAD 16—20 ADCDA二、多项选择题1. AB2. ABC3. AD4. CD5. ABDE6. ABE7. ABCD8. ACD9. ABD 10.ABC11.AC 12. ABCD 13. ABCD 14 ABD 15.ABCD三、判断题1—5 错错对错错6—10 对错错对对11—14 对对对对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5 DACAC 6—10 DBBDB11—15 BACCB 16—20 CDBBC二、多项选择题1.ABCD2. AD3. ABCD4. AD5. ABD6. ABC7. ABC8. AD9. BC 10.BC11. ABCD 12. ABC 13. CD 14. CD 15.ABCD三、判断题1—5 对错错对错6—10 对对对对对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5 BAAAD 6—10 BDAAC11—15 BDDDA 16—20 ABAAC二、多项选择题1. ABCD2. ABCD3. ABD4. ABCD5. ABC6. BCD7. BCD8. BC9. CD 10.ABC11. BCD 12. ABC 13. ABD 14 BCD 15.ABD三、判断题1—5 对对错错错6—10 对对错对对11—14 对错错错第四章公司法一、单项选择题1—5 ABABA 6—10 BBCBA 11—15 DCACA二、多项选择题1. BC2. AB3. ABC4. BCD5. AC6. ABD7. AC8. ABCD9. BD 10.ABCD11.BCD 12. BD 13.AB三、判断题1—5 错错对错错6—10 对错对错对11—15 对错错错四、案例分析题:【正确答案】:(1)董事李某无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决议行使表决权。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
《经济法》第四版练习题参考答案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概述【练习题】1名词解释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干预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以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发展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简而言之,经济法就是调整国家干预社会经济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国家干预——国家干预是指在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国家运用管制和宏观调控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亦校正、补充市场缺陷的活动的总称。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乙方所享有的某种行为自由或利益的资格。
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
2思考题(1)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有哪些作用?答:经济法就是调整国家干预社会经济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经济法的作用体现在:赋予政府对经济实施干预、防止政府失灵;作为市场规则,规范市场主体的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2)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有什么规律?答:经济法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带有浓厚的时代色彩,且在不同的时期的着重点也是不一样的。
经济法最终目的就是要通过国家干预经济的合法化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3)市场经济与经济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答: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
市场经济要靠竞争,通过正当的竞争来实现社会资源的配置,并以“优胜劣汰”来促进社会的进化。
市场经济中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加以引导、调整、直接参与、最后纠正,均须依法进行;而且市场经济活动主体开展经济活动也必须依照经济法的规定开展。
市场经济需要经济法的规制,而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的作用起到促进、保障的作用。
市场经济与经济法两者相辅相成。
(4)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社会整体经济效益原则、国家适度干预原则、经济公平原则、经济效益原则、经济安全原则。
(5)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律体系的框架是如何构成的?答: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律体系的框架是由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实现国家调节社会经济的法律、完善社会保障的法律、解决纠纷的程序性法律等主要部分构成。
经济法课后习题答案【优质】
经济法课后习题答案【优质】简答题(共25分)1、什么叫缔约过失责任,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要件有哪些,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即根本没有与对方签订合同的目的,以与对方谈判为借口,损害对方或第三人的利益,恶意地与对方进行谈判。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行为。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组织形式、组织机构、投资回收以及利润分配方面有哪些不同?(1)合营方式不同。
合营企业属于股权式的合营,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而合作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中外合作各方不以投资数额、股权等作为利润分配的依据,而是通过签订合同具体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组织形式不同。
合营企业必须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作企业可以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并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是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中国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3)投资回收方式不同。
合营企业只有在依法解散时,外国合营者才能收回自己的资本,在合营企业存续期内,外国合营者是不能收回自己的资本的; 而合作企业中的外国合作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先行回收投资。
(4)经营管理机构不同。
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是董事会及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管理机构,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而合作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具有多样性,可以采取董事会制,也可以采取联合管理委员会制,还可以采用委托管理制。
(5)利润分配方式不同。
合营企业是在毛利润扣除所得税和按规定提取的基金后,将净利润按各方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而合作企业是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净利润分成、产品分成或产值分成等分配方式。
经济法基础练习题与参考答案
经济法基础练习题与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52题,每题1分,共52分)1.假设2019年4月中国公民李某在某杂志发表专业文章一篇,取得稿酬35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有关在计算李某2019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该项收入应确认的收入额,下列计算列式正确的是( )。
A、(3500-800) ×70%B、3500×(1-20%)C、3500×(1-20% )×70%D、3500-800正确答案:C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该期限是()。
A、10日B、30日C、15日D、7日正确答案:C3.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车船中,应缴纳车船税的是()。
A、警用车船B、商用客车C、捕捞渔船D、养殖渔船正确答案:B4.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某支票的出票日期为2019年10月20日,下列选项中,填写正确的是()。
A、贰零壹玖年壹拾月贰拾日B、贰零壹玖年零壹拾月零贰拾日C、贰零壹玖年拾月贰拾日D、贰零壹玖年壹拾月零贰拾日正确答案:B5.2018年9月甲公司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1100万元,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96万元、保险费4万元。
已知关税税率为10%。
计算甲公司该笔业务应缴纳的关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100+4)×10%=110.4(万元)B、1100×10%=110(万元)C、(1100+96+4)×10%=120(万元)D、(1100+96)×10%=119.6(万元)正确答案:C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 )确定收入额。
A、账面原值B、账面价值C、公允价值D、历史成本正确答案:C7.下列各项中,经海关审查无误后可以免征关税的是()。
新编经济法教程_刘泽海_练习题答案
新编经济法教程第一章经济法导论二、单项选择题说明:第1 版第1、2 次印刷时单项选择题共有20 道题目,2010 年12 月27 日第3 次印刷时,保留了17 道题目,将原第1 版第1、2 次的第33 页中的第14 题(C)、第17 题(D)、第34 页中第18 题(A)删除,题序相应变动。
后延续。
三、多项选择题五、案例分析题案例一1.未届满。
2.该承诺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可以。
案例二1.可以协商解决,可以诉讼解决,也可以事后就纠纷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解决。
2.可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也可要求解除合同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法院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也可要求撤销合同,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二、单项选择题三、多项选择题BCE CD ABCBCD BCD BCDE五、案例分析题案例一1.可以。
2.可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有经营自主权。
3.不应支持,因为该企业设立时没有明确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胡某应承担无限责任,花某不承担责任。
案例二1.乙的观点错误,理由: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甲的观点片面,理由:甲认为“本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正确的,而由此推定“会计记录真实与否紧要”则是不正确的,企业无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都应该会计记录真实。
3.A 的观点错误。
理由: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丁的观点错误。
理由:我国《合伙企业法》第22 条规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即:合伙人内部转让财产份额的无须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但应当通知。
5.B 公司的观点错误。
合伙企业违约,应接受定金制裁,即向B 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60 万元,但由于返还的定金足以补偿因合伙企业违约而给B 造成的损失,故无须再支付赔偿金。
案例三1.有效。
2.效力待定。
因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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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经济法教程经济法导论第一章二、单项选择题说明:第次印刷日第3 27 20 2 次印刷时单项选择题共有道题目,2010 年12 月、1 版第1、)(17 )14 2 1将原第1 版第、次的第33 页中的第题(C、第题D道题目,时,保留了17第34 页中第A)删除,题序相应变动。
后延续。
18 题(三、多项选择题五、案例分析题案例一1.未届满。
.该承诺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3.可以。
案例二1.可以协商解决,可以诉讼解决,也可以事后就纠纷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解决。
.可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也可要求解除合同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3.法院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也可要求撤销合同,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企业法律制度第二章二、单项选择题三、多项选择题654321CDABC BCDBCDBCD BCEE五、案例分析题案例一1.可以。
.可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有经营自主权。
23.不应支持,因为该企业设立时没有明确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胡某应承担无限责任,花某不承担责任。
案例二1.乙的观点错误,理由: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甲的观点片面,理由:甲认为“本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正确的,而由此推定“会计记录真实与否紧要”则是不正确的,企业无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都应该会计记录真实。
3.A 的观点错误。
理由: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丁的观点错误。
理由:我国《合伙企业法》第22 条规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即:合伙人内部转让财产份额的无须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但应当通知。
5.B 公司的观点错误。
合伙企业违约,应接受定金制裁,即向B 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60 万元,但由于返还的定金足以补偿因合伙企业违约而给 B 造成的损失,故无须再支付赔偿金。
案例三1.有效。
2.效力待定。
因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不可以。
34.不可以。
因为没有获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5.无效。
因为合伙人之间内部转让财产份额须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
案例四.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出资的,需要评估作价;1有限合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故丁以劳务出资不妥;有限合伙企业名称应标有“”字样。
伙.甲的观点错误。
理由: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债务抵销合伙人自身的债务。
2丙的观点错误。
理由:合伙企业内部规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乙的观点错误。
理由:合伙人退伙的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丁的观点错误。
理由: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应按合伙协议约定处理,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企业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缴出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杨光的观点错误。
理由:首先该企业协议只在杨光与乙之间有效;其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可以追偿。
理由: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其中一个合伙人偿还了该笔债务,则该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多偿还的部分。
案例五1.甲、乙、丙、丁的主张均不能成立。
甲虽退伙,但对退伙前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丙作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投资形式不影响法律责任的承担;丁应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甲、乙、丙、丁均有义务承担全部债务,某一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后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
案例六1.美国公司投资比例不足,美国公司投资比例应不低于25%即100 万元。
.合同约定的利润分配不合法;同时,适用法律不明确。
2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二、单项选择题三、多项选择题五、案例分析题案例一1.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甲公司委派李某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公司经过招聘,聘任吴某公司董事并经股东会表决通过,聘任徐某担任公司总经理,丁不担任任何职务。
不符合规定的有:乙公司委派周某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原因在于法定代表人应由董事长或经理担任;丙公司委派洪某担任公司董事兼任公司监事,原因在于董事与监事不可兼任。
2.不符合规定的有(1)丁与戊合资设立了白水房地产有限公司,丁担任该公司的总经理;原因在于同业禁止。
(2)未经公司同意,周某代表公司与长河水泥厂签订了借款合同,出借人民币300 万元给水泥厂。
原因在于不可作为法定代表,无权代表。
案例二1.公司不设监事不合公司法规定。
)备案。
21)评估作价。
(2.应办理的手续有:(3.应补足出资额,并对其余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其余股东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三家发起企业(发起人)连带承担。
6 1.应由2.6 家发起企业连带承担以下责任:(1)筹备公司设立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2)向已缴纳股款的认股人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案例四1.不合法。
.应认定为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国《公司法》第199 条规定,违反《公司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 5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200 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第201 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3.需要承担。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08 条的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 1 倍以上5 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五1.对内有效,对外仍须A 公司承担,除非债权人同意。
.是。
2.不用承担。
34.对外仍由A 公司承担,对内由甲、乙承担。
案例六1.丁未作答复视为同意甲的股权转让。
我国《公司法》72 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 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本案中,丁于7 月10 日收到甲的通知,至8 月16 日未就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日,视为同意转让。
30 已超过.2.由乙、丙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乙、丙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万元的差额,公司设立时的甲、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20 .应当先由乙补足34.合法。
股东提起盈利分配请求权诉讼只需满足两个条件:(1)公司有可分配利润,(2)股东会决议分配利润。
本题中这两个条件都满足。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四章二、单项选择题984567123CBBDDDCAB三、多项选择题7642351CDABCACDACDCEABCBCD五、案例分析题案例一该企业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前六个月内,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这违反了我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案例二1.破产财产是500 万元。
万元。
650 2.3.根据我国《破产法》第113 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合同法律制度第五章二、单项选择题197532146811210BDCABDCBDDBC2211111112232198753460BBAACBCCCDC三、多项选择题五、案例分析题案例一1.是要约邀请行为,因为其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且内容不够具体。
.是要约行为,内容具体而确定,且表示受要约约束。
23.不成立。
不可抗力指的是因发生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时间,以致不能履行。
而价格上涨不导致不能履行。
.不承担。
因为合同尚未成立。
45.需要。
缔约过失责任。
案例二1.甲传真订货是要约邀请,乙报价是要约,甲回复报价是承诺。
2.成立。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6 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3.依法诉请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
案例三1.成立。
根据《合同法》第37 条的规定,在签字盖章前,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合法。
不安抗辩权。
2.合法。
甲公司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34.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四1.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 条、第62 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依照该规定仍不能确定质量要求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符合。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0 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有效。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受让人丁取得该债权的质权。
.乙可通过人民法院向乙主张债权或者向丙主张实现质权。
4.案例五1.有效。
王某作为该公司董事长代表签订的合同有效。
.成立。
基于不安抗辩权。
2.可以。
因为乙公司未提供相应担保,且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
3.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4.应对中止履行所对乙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56.享有。
担保法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7.不能行使留置权。
因为机床已被提走,丙公司丧失对机床的占有,无法行使留置权。
案例六1.不定期租赁。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条的规定,由出租人负担。
221 2.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无偿合同。
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丁公司作为雇主,应支付工人相应费用。
同时可向甲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