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ABC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和控股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结合集团投资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区域公司(以下统称“区域公司”)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区域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投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确保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所有投资活动按照本制度的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投资活动实行“集团主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其中,集团公司对集团公司本部和区域公司的投资活动承担管理责任;区域公司对区域公司本部和所属子公司的投资活动承担管理责任。

第五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是集团投资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投资管理职能:(一)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投资管理;(二)负责集团公司的投资计划管理;(三)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投资项目的审批决策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四)组织各部门对投资项目的论证、评审工作;(五)对投资项目实施动态监控和管理,指导下属经营单位的投资管理活动;(六)组织开展投资效益分析和评价;(七)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交办的其他与投资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及区域公司的投资活动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集团有关规定,做到依法合规;(二)符合集团公司和本单位的发展规划要求;(三)投资项目要纳入集团公司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管理;(四)满足集团公司投资回报要求,区域公司不得投资内部收益率预测低于集团或本单位最低标准的项目。

(五)严格控制投资层级,区域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因经营发展所需的投资活动,经批准后实施。

(六)严选投资合作伙伴,不得选择规模小、资信差、不具备独特互补优势的公司作为合作伙伴。

(七)具备相应的投资管理能力,要有与投资项目相适应的、具有一定经营管理水平的管理团队。

投资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资管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投资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以投资管理为主要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投资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专业高效的原则,为投资者提供优质的投资管理服务。

第四条投资管理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和经营活动,应当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立与变更第五条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三)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五)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

第六条投资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为实缴货币资本,且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立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三)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四)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文件;(六)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七)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八)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投资管理公司变更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三章经营范围与业务规则第九条投资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投资管理;(二)资产管理;(三)投资咨询;(四)企业管理咨询;(五)其他与投资管理相关的业务。

第十条投资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投资管理业务,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非法集资;(二)内幕交易;(三)操纵市场;(四)欺诈客户;(五)其他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一条投资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制度,对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合集6篇)公司投资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承包的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操作程序,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期与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总承包是指从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设备试运行到达产达效全过程承包或负责设计以前及其他若干阶段承包的工程管理模式。

第三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总承包,由子公司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但必须报非钢产业中心、规划与投资管理部审批。

第二章项目总承包的确定及合同签订第四条规划与投资管理部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承包的牵头部门,负责总承包项目的报批、设计委托等前期工作及总承包单位的确定;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组织总承包项目谈判及合同签订等工作。

第五条小型技术改造项目的总承包由项目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规划与投资管理部签署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技术改造指挥部组织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

第六条项目在确定为总承包方式之前,规划与投资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认真研究和论证,并专题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至总经理批准。

总承包方式确定后,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与总承包单位进行谈判;若确定需要招标的,按《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办理。

第七条总承包项目谈判由主管副总师负责。

谈判结束后,技术改造指挥部应提出整个谈判的总结材料,交各参与谈判单位相关人员会签,送主管副总师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

第八条总承包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流程:(一)确定技术附件在商务合同签订前,由技术改造指挥部组织项目经理或项目使用单位负责人以及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会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附件的谈判和签字确认。

(二)商务合同的签订:1、商务合同的谈判:总承包商务合同的谈判,由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组织,相关的副总工程师、规划与投资管理部、财务部、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项目部、项目使用单位、法律顾问参与。

投资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流程及办法

投资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流程及办法

投资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流程及办法一、引言投资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其核心业务是进行资本市场的投资活动。

为了规范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提升投资效益,投资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全面、系统的投资管理制度。

本文将就投资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流程及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二、投资管理制度的内容1.投资目标与策略:明确投资公司的长期、中期和短期投资目标,并确定相应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行业选择、股票选取等方面。

2.投资风险管理:制定投资风险管理政策,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分散等措施,以降低投资风险。

3.决策流程:建立投资决策流程,明确决策权限,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4.投资组合管理:确定投资组合管理的方法和流程,包括资产配置、持仓调整、交易执行等方面。

5.投资绩效评估:建立投资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业绩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合理调整。

6.信息披露:规定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和频次,确保投资者获得充分的信息,减少不对称信息对投资者的不利影响。

三、投资管理制度的流程1.信息收集:投资公司应定期收集和分析相关市场信息、公司财报、行业研究等,确定投资机会。

2.投资决策:根据信息收集结果,投资公司进行投资分析评估,制定投资决策。

3.资产配置与持仓调整:根据投资决策,进行资产配置,并定期进行持仓调整,确保投资组合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4.交易执行:执行投资决策,进行买卖交易,并及时确认和结算交易。

5.绩效评估与报告:定期对投资业绩进行评估,并撰写相关报告,以便于投资者了解投资情况。

6.信息披露与沟通:按照规定,定期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同时建立沟通平台,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

四、投资管理制度的办法1.建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设立专职投资经理,负责投资管理工作。

2.实施科学高效的投资决策模型,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3.建立健全的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模型、止损机制等,确保投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办法一、概述二、投资管理流程2.1 投资意向确定需要明确投资意向,并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潜在收益。

投资意向可以通过内部提案、市场调研或外部投资机会等方式确定。

2.2 投资项目评估对于已确定的投资意向,需要进行详细的投资项目评估,包括市场调研、财务分析和风险评估等。

评估结果应该能够全面、客观地呈现项目的投资价值和风险水平,供决策者参考。

2.3 决策和批准基于投资项目评估的结果,决策者应该根据公司的投资策略和目标,进行决策和批准。

在决策和批准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的风险和可行性,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

2.4 投资执行一旦投资决策获得批准,需要启动投资执行阶段。

这个阶段包括确定投资计划、准备相关文件和合同、执行投资交易等步骤。

投资执行的过程中,需要确保合规、高效和风险可控。

2.5 监控和评估投资执行完后,需要对投资项目进行监控和评估。

监控阶段涉及对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业绩评估和风险控制。

评估阶段则需要定期对投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调整策略。

2.6 退出决策在投资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或者无法继续获得预期收益时,需要进行退出决策。

退出决策可以通过出售、转让或清算等方式实现。

退出决策需要综合考虑项目收益、市场条件和公司资金需求等因素。

三、投资管理责任3.1 投资决策责任投资决策责任由公司高层承担,包括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他们应该制定和实施公司的投资策略,并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风险可控性。

3.2 投资执行责任投资执行责任由投资项目的负责人和执行团队承担。

他们应该负责投资项目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确保投资项目按照计划和要求执行,并及时报告项目进展和风险情况。

3.3 投资监控责任投资监控责任由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部门承担。

他们应该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3.4 退出决策责任退出决策责任由投资项目的负责人和高层管理人员共同承担。

他们应该对退出决策进行评估和决策,以最大化项目的收益和公司的利益。

XX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XX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XX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并规范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管理工作,防范风险,规范企业投资行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重大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母公司《省电力开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的投资事项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或出资人权益产生影响的短期或长期投资行为。

包括生产经营建设及改造类投资、股权类投资、债权类投资(证券、期货、融资担保、委托理财等)。

第二章投资原则和管理机构第三条项目投资应遵循下列投资原则:(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二)投资规模应与公司自身的发展状况及投资能力相适应;(三)项目合作方资信情况优良,内部管理规范,有一支高素质、较稳定的管理团队,整体上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四)垄断性、资源性、规模性的项目筛选原则;(五)效益优先,兼顾成长的原则;(六)集团系统投资资源整体配置的原则。

第四条地产项目部和矿产项目部是负责投资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主持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寻找公司项目投资机会,策划投资方案;受理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核、备案,组织实施日常监管。

第三章投资项目的前期管理第五条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投资机会研究开始,到投资项目决策投资前全部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具体包括如下主要工作内容:(一)投资项目的初步甄别筛选。

(二)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

(三)投资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具体为专家评估论证等可行性研究工作。

(四)按照投资管理办法要求,向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长总经理联席会提交投资项目建议书。

(五)根据项目决策权限完成向母公司备案或审核的书面材料。

第六条投资项目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力求全面、真实、准确及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必要时可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论证机构出具或认定的项目论证报告。

第四章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第七条地产项目和矿产项目部分别具体负责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提供决策支撑材料。

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范本

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范本

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范本一、概述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企业的投资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障资金安全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的范本,供企业参考和借鉴,以便建立适合自身的投资管理制度。

二、投资目标1. 确定投资目标:企业应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市场环境,明确投资目标,如增加收入、提高产能、拓展市场等。

2. 确立投资策略:企业应根据投资目标,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方向、投资方式、投资规模等。

3. 评估投资风险:企业需评估投资项目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等,以制定风险管理措施。

三、投资决策流程1. 提交投资申请:投资部门向决策机构提交投资申请,申请中需包含项目背景、市场分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等信息。

2. 审核投资申请:决策机构对投资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批,包括对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收益比等进行评估。

3. 决策结果通知:决策机构将决策结果及时通知投资部门,并明确后续流程和责任。

4. 投资合同签署:投资部门与被投资方签署投资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5. 监督和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投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投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资金管理1. 资金筹集:企业应根据投资计划,制定资金筹集方案,包括自有资金、融资和股权投资等方式。

2. 资金使用管理:企业应建立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符合合同约定和财务规定,防范资金风险。

3. 资金监督与审计:企业应定期进行资金监督和审计,查验投资项目的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防止违规操作和挪用资金。

五、绩效评估与风险控制1. 绩效评估指标:企业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制定相关指标评估投资项目的财务、经济和社会效益。

2. 绩效评估周期:企业应根据投资项目的特点,确定绩效评估的周期和频次,并及时调整投资决策或项目执行方案。

3. 风险控制措施:企业应根据投资项目的风险特点,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市场风险对冲、技术风险防控等。

央企 集团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范文(精选6篇)

央企 集团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范文(精选6篇)

央企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范文(精选6篇)篇一:央企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在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根据《公司条例》、《中央企业总部和子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央企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各种方式投资的项目,在公司投资决策、实施、管理和评价过程中应严格履行。

第三条公司在投资项目的各个环节应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决策,风险可控,效益优先”的原则,积极探索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路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四条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应该是经过充分论证和评估,得出适宜方案。

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立项申请、论证、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决策等环节,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操作。

第五条投资方案的论证阶段应明确投资主体和投资比例,并有充分的市场、技术、环境、法律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做到科学决策。

第六条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要充分论证该项目从经济、技术、环境、社会等角度是否具有可行性,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工期、建设地点、投资总额、资金筹措方式、投资结构、市场前景、项目风险等内容。

第七条项目决策应由公司各级管理层级按照职责分工、投资风险等因素进行评价,并提交公司领导审核决策。

第三章投资实施第八条投资实施应做到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九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开支,合理运用资金,并要做好各种风险的控制和防范工作。

第十条如有必要,请通过财务、审计、风险管控等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监控投资项目的风险,以便提早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提交项目各环节的情况报告,及时汇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第四章投资管理第十二条实施投资管理应该是制订规划和制度,落实具体措施,建立跨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

第十三条投资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稳健性是投资管理的基本要求,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投资活动。

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投资行为,保护投资主体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各类投资行为,包括内部投资、外部投资、股权投资、债券投资等。

第三条企业投资应当遵循市场原则,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维护企业资产安全。

第四条企业投资决策应当按照合法、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五条企业投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透明的原则,健全投资决策、执行、监督、评估制度。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投资管理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确保投资活动合法、安全、有效。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七条企业投资决策应当建立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决策审批流程等。

第八条项目建议书应当明确提出投资目的、项目背景、预期收益和风险分析等内容,确保投资决策有充分的依据。

第九条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由专业人员编制,包括市场分析、技术方案、投资预算、财务评估、风险分析等内容,确保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第十条投资决策应当经过多方评审,包括投资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应当按照权限层级进行,包括一般投资、重大投资、特大投资等分类,确保投资决策的正当性和合规性。

第三章投资执行第十二条投资执行应当建立管理层与执行层的分工职责制度,明确各项投资任务责任人和权限范围。

第十三条投资执行应当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申请、项目跟踪等。

第十四条投资执行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确保投资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五条投资执行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确保投资安全。

第十六条投资执行应当强化财务监管,包括资金使用、成本控制、绩效评价等,确保投资效益。

第四章投资监督第十七条投资监督应当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对投资活动进行全程跟踪和监控。

第十八条投资监督应当加强信息披露,包括投资风险、投资收益、关联交易等,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某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某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某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本文将对某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进行详细的阐述,文中包括投资管理的定义、原则、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为企业建立高效、规范、系统的投资管理机制,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及成效。

一、投资管理的定义投资管理是指企业集团公司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流程,制订和执行全面的、统一的投资策略,对整个企业的投资决策进行计划、评估、分析、监控和综合管理的过程。

二、投资管理原则投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风险控制原则:风险控制是投资管理的核心问题,企业应将风险控制贯穿于投资决策全过程,通过制度、流程和方法等手段,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体系。

(二)稳健经营原则:企业集团公司应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特点,考虑长期利益,坚持稳健经营,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稳健、可持续地开展投资活动。

(三)科学决策原则:投资决策应以客观、科学、全面的方式进行,应注重信息的搜集、分析和综合利用,避免主观性和盲目性,保证决策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四)合规经营原则:投资管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合规经营、合法合规开展业务活动。

(五)信息公开原则:企业应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投资决策和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投资管理流程(一)投资规划:企业应结合集团公司的经营战略、目标和需求,制定投资规划,包括投资目的、投资范围、投资期限、投资方向和总体投资规模等。

(二)目标定位:企业应根据投资规划,制定相应的投资目标和标准,包括收益目标、风险控制目标和流动性目标等。

(三)投资决策:企业应对各种投资机会进行综合评估、比较分析和投资计划编制,采用多种决策方法,形成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

(四)投资实施:企业应编制投资计划和执行方案,组织实施投资活动,确保投资的高效、透明和公正,特别是对于重大项目应进行评审和批准。

(五)投资监控和风险管理:企业应对投资项目进行监控,实时了解投资项目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投资决策和实施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维护公司和有关各方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发展规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外投资是指为获取未来收益或战略需要,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等投资于其他企业,或者购买受让其他企业的股份、债券等有价证券,以及其他各种产权交易、资本运营等形式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全资企事业单位。

控、参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按照《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主要针对从项目建议到法人成立的投资前管理,涉及投资企业的监控管理及其退出等投资后管理执行《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第四条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一)收益性原则。

在对外投资中必须优先考虑投资的收益,在无其他战略考虑时,一般情况下年投资回报率不应低于10%;(二)一致性原则。

除特殊理由外,对外投资应优先考虑与总公司业务相关,与总公司战略目标相一致的项目;(三)合法性原则。

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四)谨慎性原则。

对外投资必须经过科学严谨的调研和论证,严格把关,充分考虑对外投资的安全性;(五)可控性原则。

在参股项目中应以谋求对重大事项具有控制地位为主要目标之一,可以由股比34%、人事控制等方式来实现。

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和持续运作过程必须是可控的、受控的。

在对外投资分析与决策时必须考虑对外投资的回收方式、回收期和回收率。

第五条公司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行使国有出资人的权利,按出资比例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按照对外投资原则,坚持一级审批两级管理的要求,实行“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不断优化对外投资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第二章管理权限第六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及其全资企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决策,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建议。

华润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华润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华润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为了实现“通过坚定不移的改革和发展,把华润建成在主营行业有竞争力和领导地位的优秀国有控股企业,并实现股东价值和员工价值最大化”的历史使命,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合理分配资源,健全和完善集团投资管理体制,客观评价项目,促进投资决策的程序化.科学化,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一级利润中心及其控股公司进行的投资活动。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投资活动的形式包括新建投资项目和收购.兼并等资本项下的经济活动;己有业务因扩大规模而需再注资也包括在内。

第三条投资活动的基本目的在于顺应经济发展需要,适时调整集团业务分布,不断提高资产质素与盈利能力,保持连续健康发展,实现集团在不同时期的发展战略目标。

第四条集团的投资活动要与集团的发展战略相吻合。

行业战略:集团业务的有限度相关多元化与利润中心的高度专业化;区分香港主业与内地主业;努力成为行业领导者;在发展中调整,以新业务带动发展;形成多元化的相关优势和协同作用。

地域战略:立足香港,面向内地,在保持香港业务稳定的基础上利用资金优势.体制优势与桥梁优势拓展内地业务,投资内地,在未来五年内再造华润。

财务战略:执行稳健的财务政策;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形成资金优势;利用有限责任分散风险,建立稳固防火墙;严格财务管理,加强审计功能。

人才战略:广纳人才,内部培养提拔为主;建立目标文化;深入持久地改革机制;加强培训.沟通,加强团队建设,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与员工价值最大化的统一,形成“大华润”。

组织战略:统一调动资源,形成主业,形成统一的管理方式;由集团负责管理战略发展.负责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免与提拔.负责财务政策的制定与资金调配.负责预算审批与评价考核.负责内部资源的调配.负责对外形象宣传;集团要更精干,利润中心要更具竞争力。

第五条一级利润中心及其控股公司的投资活动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有利于在自身所处的行业内提高市场份额,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盈利能力。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为了规范和引导集团公司的投资活动,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制定本投资管理办法。

二、投资范围集团公司的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房地产投资、股票投资、期货投资等。

三、投资决策程序1. 投资项目的提出:投资部门或经营部门提出投资项目的具体计划和方案。

2. 投资项目的评审:由专门的投资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评估项目的风险和收益,并提出建议意见。

3. 投资项目的决策:集团公司领导层对评审结果进行审议,并作出最终决策。

4. 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决策通过内部通知的形式传达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四、投资风险管理1. 风险评估: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必须充分评估项目的风险程度,包括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政策风险等。

2. 风险控制:在投资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降低项目的风险程度,确保投资回报。

3. 风险监测:对已经投资的项目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隐患。

五、投资绩效评估1. 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估:投资部门或经营部门应定期对已经投资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评估项目的收益情况。

2. 投资决策的追踪评估:对投资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

3. 投资绩效报告:按照规定的时间,向集团公司领导层提交投资绩效报告,反映项目的实际收益情况和绩效评估结果。

六、违规处理对违反投资管理规定的人员,将依据公司纪律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七、附则本办法由集团公司领导层负责解释和修订,并于实施之日起生效。

上市公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一、引言上市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形式,其经营范围和业务活动往往受到更为严格的法律和监管要求。

投资是上市公司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企业发展和增加利润的主要手段之一。

然而,由于投资业务的风险性和复杂性较高,上市公司在进行投资活动时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办法,以确保投资行为的合理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本文将介绍上市公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包括投资决策流程、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

二、投资决策流程上市公司的投资决策应遵循科学、规范和合理的原则,通过明确的流程和程序来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1. 投资申请上市公司员工可根据公司内部规定,在内部投资申请系统中提交投资申请。

投资申请应包括投资项目的基本信息、预期利润、风险评估等内容。

2. 投资评估投资申请提交后,公司内部应设立投资评估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查。

评估内容包括市场状况、竞争对手分析、投资回报率等。

3. 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评估结果将由决策委员会进行审议。

决策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估和决策。

4. 投资批准经过决策委员会的审议和决策,符合要求的投资项目将得到批准。

批准的投资项目将进入下一阶段的实施和管理。

三、风险管理上市公司在进行投资活动时需要充分认识和评估投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和规则,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利益和股东权益。

1. 风险评估在进行投资决策之前,上市公司应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

风险评估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等方面的分析和评估,以确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2. 风险控制上市公司在进行投资活动时应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部门,负责监测和控制投资项目的风险。

风险控制应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包括分散投资风险、制定止损规则等。

3. 风险报告和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应定期制作投资风险报告,并在信息披露中对投资项目的风险情况进行公开。

(一篇就够)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完整版

(一篇就够)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完整版

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生产经营目标,在组织融资活动以外所进行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投资活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效益优先原则。

投资活动必须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实现公司经营目标为中心。

(二)审慎原则。

投资活动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以降低投资风险。

(三)风险控制原则。

投资活动应充分考虑投资风险,以保障公司投资安全。

(四)规范操作原则。

投资活动的具体操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章投资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投资事项,对投资活动进行决策。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市场状况和公司经营目标,拟定公司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确保投资活动符合公司规定。

第三章投资计划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应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并报董事会审批。

第八条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投资计划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投资计划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第四章投资决策第九条公司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投资需求分析。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应充分研究投资需求,分析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投资风险和投资期限。

(二)投资方案拟定。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应根据投资需求分析结果,拟定投资项目方案。

(三)投资方案评估。

公司董事会应对投资方案进行评估,并形成书面决议。

(四)投资方案审批。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应将投资方案报请公司董事会审批。

(五)投资合同签订。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应与合作方签订投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投资活动进行详细记录,确保投资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五章投资风险管理第十一条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投资风险管理体系,对投资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在境内外进行的各种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子公司、参股其他企业、购买有价证券、委托理财等。

第三条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投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安全性原则。

投资活动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三)效益性原则。

投资活动应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提高公司资产回报率。

(四)战略性原则。

投资活动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第二章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和审批权限第四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如下:(一)单笔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二)单笔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50%以下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批。

(三)单笔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对外投资,由股东大会审批。

第三章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和评估第六条公司在进行对外投资前,应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财务可行性、风险因素等。

第七条可行性研究和评估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咨询和评估。

第八条可行性研究和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投资方式、投资期限等。

(二)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和竞争状况分析。

(三)投资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分析,包括技术来源、技术水平、技术风险等。

(四)投资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分析,包括投资回报率、投资回收期、财务风险等。

(五)投资项目的风险因素分析及应对措施。

(六)结论和建议。

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办法全文

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办法全文

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投资行为,保护企业资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投资行为管理。

第三条企业投资应当遵循市场化、法制化、风险可控、资源合理配置、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投资应当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合法的原则。

第五条企业投资应当遵循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利益为核心的原则。

第六条企业投资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

第七条企业投资管理应当积极创新,不断提高投资决策层次,降低投资风险。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九条企业投资管理应当坚持市场导向,依靠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资源。

第十条企业投资管理应当坚持效益导向,注重投资回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一条企业投资管理应当坚持风险可控,做到谨慎决策,合理预测和保障投资风险。

第十二条企业投资管理应当坚持科学决策,注重数据分析和信息采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企业投资管理应当坚持合法合规,依法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四条企业投资管理应当坚持创新发展,依靠科技进步,努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三章投资管理的基本制度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资决策程序,包括投资前期准备、投资决策、投资实施、投资管理和监督等环节。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投资项目评审制度,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对投资项目进行全程监控和管理。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和防范。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资绩效考核制度,对投资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

第四章投资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二十一条企业投资决策权属于董事会,董事会批准的投资项目属于有效投资。

第二十二条企业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立项申请、可行性研究、决策分析和实施总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XX等文件和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资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股权投资(设立或参与设立公司、收购兼并及增资扩股等)、固定资产投资(含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改造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及无形资产购置、自建自用及以持有物业为目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更新改造及维修养护投资等,下同)以及金融资产投资(证券、期货、银行理财、信托产品、债券、基金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企业层级,公司为第一层级企业,分公司及公司直接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为第二层级企业,第二层级子公司直接投资设立的子公司为第三层级企业,以此类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拥有50%以上权益性资本或拥有权益性资本虽不足50%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第二层级子公司和第二层级子公司拥有50%以上权益性资本或拥有权益性资本虽不足50%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第三层级子公司。

第五条公司所有投资项目均须明确投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投资项目从计划、立项、可行性研究、实施,到后评价的全过程执行,并承担投资风险和投资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分公司及各层级子公司的投资活动。

第二章投资管理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第七条公司建立由党委会负责讨论研究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以及重大项目投资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投资决策机构,投资管理职能部门为投资事项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财务部为投资事项协助管理职能部门,律师事务部为投资事项法律审核职能部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投资事项可行性论证或协助履行集体决策程序,相关业务单位为投资责任主体的投资管理组织体系。

第八条公司党委会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拟决定的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以及重大项目投资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投资决策机构,在省国资委投资管理相关规定及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所界定的决策范围内,审议审批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投资项目。

公司投资事项不得在投资项目已经实施后再召开董事会或以传签方式补办董事会决议。

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职能部门是公司投资事项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投资管理职能:(一)负责拟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的调整工作,办理对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各第二层级子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批复;(二)负责组织公司本部及各级子公司上报的资产重组类与股权投资类项目的策划、论证、尽职调查等前期工作;(三)负责公司本部及各层级子公司的股权投资项目和资产重组投资项目在初审与公司投资决策机构决策后的批复;(四)负责已批准投资事项的落实与监管;(五)负责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基础信息台帐,全面掌握公司本部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投资情况;(六)负责做好季度、年度投资完成情况统计工作,并按省国资委要求报送相关信息;(七)负责投资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完善;(八)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形成专项后评价报告,并报送省国资委;(九)其他投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是公司投资事项的协管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投资管理职能:(一)负责投资项目的预算管理工作;(二)负责股权投资、资产重组投资项目在立项与决策过程中对投资方案的财务方案、相关合同(协议)的财务审核论证和财务风险把控;(三)负责各类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筹措、预算编制和资金监管;(四)负责组织涉及工程的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五)参与投资项目后评价。

第十二条公司律师事务部是公司投资项目的法律审核部门,履行下列投资管理职能:(一)负责股权投资、资产重组投资项目在立项与决策过程中对法律方案、相关合同(协议)的法律审核论证和法律风险把控;(二)负责各类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济合同和协议、函件等的法律审核。

第十三条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投资管理职能部门的要求,参与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其中:党群工作部、行政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分别协助党委会履行讨论研究程序、协助总经理办公会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协助董事会履行审议决策程序。

第三章投资项目管控要求第十四条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二)结合自身资金实力和投资能力选择投资项目,量力而为,稳健发展;(四)注重经营性资产投入,控制非经营性资产投入;(五)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控制传统产业投入;(六)坚持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相结合。

第十五条公司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原则上应当坚持控股,限制参股性(不具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以参股的方式进行长期股权投资:(一)与中央企业、其他省属企业、上市公司、大型优秀民营企业、地方政府国有企业之间以及公司内部企业之间进行合作的投资(国有资本合计具有实际控制权);(二)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参股投资;(三)对省政府指定的基础设施、开发重点项目和公共事业项目的参股投资;(四)对有上市前景的科技型企业的参股投资;(五)可以获得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或施工业务或设备采购供应业务且业务利润可以覆盖参股投资额的参股投资。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每年度3月31日前报送省国资委。

年度投资计划应当与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相衔接,年度投资规模应当与合理的资产负债水平相适应。

公司的投资活动均应当纳入年度投资计划,未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不得投资,确需追加投资项目的应适时调整年度投资计划,通过本办法规定的相关决策程序后,报省国资委。

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内容主要包括: 投资主要方向和目的、投资规模及资产负债率水平、投资结构分析、投资项目清单、重大投资项目情况、投资资金来源等,以及金融资产投资的存量和年度增量控制额度、投资项目后评价计划等。

第十七条投资管理职能部门对各投资责任主体单位申请对已列入的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进行立项审批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初审控制:(一)是否已列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二)内容与投资模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三)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四)项目建议书内容是否详实可靠;(五)是否具备较好投资效益(投资项目的净资产收益率等经营指标不低于同类项目的行业平均水平;预期内部收益率(IRR)指标、投资回收期不低于公司确定的最低控制标准);(六)项目投资方案是否合理可行;(七)是否与公司财务能力相适应;(八)投资风险是否可控;(九)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投资过于分散等问题;(十)是否为公司重点管控项目且投资必要性充分。

第十八条公司对下列投资行为列为禁止类投资项目:(一)不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二)省国资委确认公布的企业主业以外的非主业境外投资项目;(三)未按规定履行完成必要审批程序的境内、外投资项目;(四)不符合经省国资委审核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投资项目;(五)不符合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的境内外投资项目;(六)未明确融资、投资、管理、退出方式和相关责任人的境内外投资项目;(七)项目资本金低于相关规定要求的境内外投资项目;(八)未列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境内、外投资项目;(九)投资预期收益率低于同期 5 年期国债利率的商业性境内投资项目;投资预期收益率低于投资所在国(地区) 10 年期国债 (政府债)利率的商业性境外投资项目;(十)单项投资额大于企业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值 50% 的境外投资项目;(十一)国家有关部门明确不主张开展经营活动的高危、敏感地区的境外投资项目,或我国法律法规禁止境外投资的项目,以及投资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禁止投资的项目。

第十九条除省政府批准的投资外,公司对下列投资行为列为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特别监管类项目,应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实施前报省国资委履行审核把关程序。

(一)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值100 亿元(含100亿元)以上、100亿元以下至 50亿元(含50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下的,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单项总投资分别超过 2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非主业投资项目;(二)单项投资额或分期出资累计计划投资额大于公司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值25% 的投资项目;(三)投资额在 2亿美元(含)以上的境外特别重大投资项目。

第二十条列入公司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应在履行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后、项目实施前向国资委提供以下材料:(一)投资项目材料受理表;(二)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复印件;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范本)(上)(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议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尽职调查报告等同类材料及可行性论证意见,公司(总)法律顾问及外聘法律顾问出具的双重法律审核意见书,被投资方(如果有)的财务报表,有关投资合作方(如果有)的情况介绍和证明文件,拟签订的投资协议(合同)的主要条款;(四)投资涉及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事项的,应提交相应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案表(或有关审核材料);(五)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出具的风险分析及防范化解预案(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尽职调查报告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需报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的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应先报省国资委履行审核把关程序。

已报省国资委履行审核把关程序的项目,投资方式、投资规模、合作方或股权比例发生变化的,应重新报省国资委履行审核把关程序。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是投资决策机构,应对下列境内外投资行为进行集中管控,不得将应集中管控的事项进行下放或授权:(一)第三层级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二)单项投资额500万元以下的长期股权投资;(三)单项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各类投资;(四)金融及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主要包括期货、期权、远期、掉期、外汇买卖及组合产品(含通过银行购买境外机构的金融衍生品);委托贷款;从二级市场购入的以赚取差价为目的短期(一年以内)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业务;(五)参股性长期股权投资;(六)自有资金不足、资产负债率超过80%的企业的投资;(七)公司非主业项目的投资。

属于集中管控要求且投资责任主体单位认为必须投资的项目,需于项目提交职能部门初审时,在初审材料中明示投资必要性。

公司第三层级企业原则上禁止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投资责任主体单位认为确有必要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项目,应履行公司投资项目决策流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