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粉尘涉爆企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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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粉尘涉爆企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我矿粉尘防治管理,贯彻落实《灵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粉尘涉爆企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灵安办发【2015】13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2015年4月9日我县山西晋投夏工水泥有限公司粉尘爆炸事故的教训,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煤业有限公司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粉尘防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粉尘专项防治队伍
队长:****
副队长:***
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
领导组下设粉尘专项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科。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目的
通过开展煤矿各系统尤其是通防系统的大排查大整治,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完善安全技术及管理措施,建立预防粉尘爆炸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备相关专业人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健全所有工作流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2、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治知识的教育,使职工了解本矿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3、排查所有建筑在布局、结构上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4、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5、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格执行严禁烟火的规定,排查所有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严禁井下机电设备失爆、不完好或摩擦产生电火花。
6、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按规定设立各种除尘、降尘设施并正常使用。
7、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采取了分段与隔离措施,减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8、定期对地面和井下进行清扫,清扫方法符合安全要求。
9、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和受限空间进行动火等危险作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10、编制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适合本单位的防止粉
尘爆炸的灭火器材,组织专项应急演练。
四、具体措施
1、矿井的粉尘防治工作由矿长负责,总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工作。矿井的综合防尘措施,隔爆措施及其组织与管理制度,总工程师每年组织编制和安排实施。各基层单位的综合防尘工作由各基层单位的主管负责。
2、对井下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和喷淋装置。
3、井下各采掘工作面都必须采用有足够承压能力的管路供水。管路末端必须设置在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达到源头防治煤岩的目的。
4、掘进新开头,生产单位应提前一周向通风队提出用水申请,并附示意图,以及负责接通水源。
5、井下防尘供水管路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应遵照红杏旺盛煤业的有关规定。掘进工作面贯通后,所接防尘供水管路未经通风队许可不得擅自拆解回收。
6、矿井必须对开采的所有煤层进行粉尘爆炸性鉴定,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鉴定必须邀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结果必须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7、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
8、矿井的回风巷、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必须用隔爆水袋棚隔开。采、掘工作面安装隔爆水袋棚由各生产单位负责安装、维护,其它地点由
通风队负责安装、维护。
9、进风斜井、主要进风大巷及采区进、回风巷都必须由通防科负责安装好净化水幕,并负责维护;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净化水幕的安装和维护由各生产单位负责,掘进工作面距迎头50m范围内设置两道净化水幕,开拓工作面距迎头100m范围内设置两道净化水幕,回采工作面回风巷距采面50米范围内设置两道净化水幕,进风巷距采面50米范围内设置两道净化水幕。
10、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各转载点和卸载点,以及地面、破碎机外、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装喷雾装置,并坚持正常使用,抑制粉尘飞扬。
11、所有主要巷道由通防科负责冲刷除尘工作,实行分段专人负责制度,冲刷巷道时,要保护好现场的机电设备。
12、井下各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及所属的外围巷道的电缆由各采煤、掘进生产单位负责每周擦拭一次,其它巷道的电缆由机电队负责每月擦拭一次。
13、掘进工作面防尘工作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实行湿式钻眼,锚喷作业必须采用湿式喷浆。
(2)掘进机外喷雾必须完好,实行开机先开水,无水不开机。掘进机喷雾必须能够有效地抑制粉尘飞扬。
(3)掘进机作业的防尘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4)炮掘工作面必须使用水炮泥。放炮地点及其前后20m范围内,放炮前后必须冲洗煤(岩)帮。装煤(岩)时必须洒水灭尘。必须采取放炮喷雾
措施。放炮净化水幕不得少于2道,喷雾时能够有效地封闭巷道全断面。
(5)各装煤点和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合格的喷雾装置。阀门安装地点必须便于开关。
14、回采工作面防尘工作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采煤机有完好的内、外喷雾系统,雾化效果好,能覆盖滚筒,有效地抑制粉尘飞扬,并应做到开机先开水,无水不开机。
(2)采煤机作业的防尘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3)综采工作面的液压支架间,必须安装架间智能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自动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4)所有装煤点、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合格的自动喷雾装置,控制三通必须便于开关。
(5)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必须实行煤层注水。特殊情况依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可以不注水。
15、要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技术资料档案。各种记录、图纸、台帐等技术资料要齐全,记录要准确。
16、通防科瓦斯检查员对所管范围的粉尘情况和各种防尘设施的使用、完好情况负有检查、监督责任。安监科安检员对所管范围防尘工作负有监察责任。
17、矿每月组织的安全检查要把综合防尘工作列为主要检查内容之一,矿“一通三防”检查组对全矿井下各地点的综合防尘工作每月至少检查两次。
五、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