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成绩的计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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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学生考核成绩记分办法

南通大学学生考核成绩记分办法

南通大学学生考核成绩记分办法
根据《南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通大教(2009)75号)第七章规定,学生完成课程,经考核(考查、考试),方可获得成绩。

一、学生经课程考核,成绩及格,可获得规定学分;成绩不及格的,不能获得学分。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考试课程成绩以百分记,考查课程成绩以五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

五级记分制可按以下标准折算为百分制: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0分。

二、学分绩点计算
1.考核成绩与绩点关系:
2.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考核成绩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所修课程学分绩点/∑所修课程学分
三、凡因考核成绩不及格(含重新学习课程)而参加补考的,其补考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

补考成绩在及格及以上的,其绩点五级记分的记为1.5,百分记分的记为1.0;补考成绩不及格的,其绩点仍记为0。

四、学生所修读的学位课程学分绩点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2.0,不四舍五入),可以在毕业学期申请重新学习(限一次),其成绩和绩点按正常修读课程考试计算。

商学院
2015年1月。

课程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方式
本课程采用过程性考核与水平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过程性考核主要包括平时的考勤,课堂表现,和每次的练习作业。

水平性考核为最终上交的图纸,根据图纸的完成程度给出水平性考核的分数。

过程性考核按以下方式进行:
1,考勤成绩为30分,每旷课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

2,课堂表现分为20分,教师讲课中,回答问题正确加5分。

3,每次的练习作业为50分,按时按量的完成,则得分;如果不按时按量的完成,每次扣10分,扣完为止。

水平性考核的分数,按最终上交的图纸完成程度来给分。

课程考核方式。

教学成绩考核标准及计算办法

教学成绩考核标准及计算办法

教学成绩考核标准及计算办法教学成绩考核标准及计算办法教学成绩考核主要针对担任语⽂、数学、英语科⽬的教师,即全县统考科⽬的教师。

根据有关⽂件精神,主要考核以下⼏个⽅⾯(我校各班统⼀除8%的⼈数再参照本⽅案考核,⼈数严格按照四舍五⼊进⾏):1、班级⼈数(5分)中⼼校(村⼩)班级⼈数标准=中⼼校(村⼩)各年级学⽣总数÷班级总数(进⼀法)班级⼈数考核标准说明:若遇同时上多个班级的语⽂(数学、英语),取所任班级⼈数最多的。

2、单科位次(7分)(1)位次顺序(3.5分)说明:若遇同年级同科⽬只有两个班级的,考核标准不变。

(2)位次升降(3.5分)①本期单科位次与上期⽐较,若同年级只有三个班,考核标准如下:②本期单科位次与上期⽐较,若同年级有4个班及以上的,考核标准如下:说明:①连续两个学期进⾏⽐较,若本期位次与上期位次⽐较,仍然位居同年级末位的,最多计2分。

②本期单科位次与上期⽐较,每上升1位的,加记1分;每下降1位扣1分。

最多不超过6分。

(举例:若本期单科上升了1位,则本项得分4.5分,上升了2位,则得分为5.5分,以此类推;若下降了1位,则本项得分为2.5分,下降了2位,则得分为1.5分,以此类推,扣完5分为⽌。

)③⼀年级第⼀学期或新接⼿班级教师本项均记3.5分。

3、单科进步(8分)①等于或⾼于本年级同科⽬级平分计满分。

②低于本年级同科⽬级平分依次扣分:低于级平分0.1—5分计7分,低于级平分5.01—12分计6分,低于级平分12.01—15分计5分,低于级平分15.01—20分计4分,低于级平20.01及以上者计0分。

③⾼于本年级同科⽬级平分依次加分:⾼于级平0.01—2.99分加1分,⾼于级平分3—5分加1.5分,⾼于级平分5.01—8分加2分,⾼于级平分8.01—10分加2.5分,⾼于级平分10.01—15分加3分,⾼于级平分15.01及以上加3.5分。

与上期⽐较,进步分在0.1—3分加1.5分,进步分在3.01—5分加2分,进步分在5.01—8分加2.5分,进步分在8.01—10分加3分,进步分在10.01—12分加3.5分,进步分在12.01—15分加4.5分,进步分在15.01以上加6分。

教师考核方案中教学成绩计分办法

教师考核方案中教学成绩计分办法

教师考核方案中教学成绩计分办法教育教学成绩的考核,依据期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分二个方面考核赋分。

(一)、平均分(15分):
以学区或其他学区同年级所有班的平均分为标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1分,不加分也不减分;在此基础上,每高于平均分1分,加0.5分,每低于平均分1分,减0.5分。

(二)、及格率(15分):
以学区或其他学区同年级所有班的平均及格率为标准,高于或低于平均及格率5个百分点,不加分也不减分;在此基础上,每高于平均及格率1个百分点,加0.5分,每低于平均及格率1个百分点,减0.5分。

说明:
一、任教两个科目或两个班级的教师计分办法:在平均分、平均及格率以上的,加分办法不变;低于平均分2分,及格率10个百分点(包括2分和10个百分点)以内不减分,超出此范围的执行以上减分规定;所加分数或所加分数除以所教学课或班级数记录考试成绩所得分数。

二、不上考试科目的人员教学成绩部分的赋分。

1、校长按全体老师的前三分之一的教学成绩平均分记录总分;
2、其他校委会成员按全体教师的前二分之一的教学成绩平均分记录总分;
3、其他教师按全体教师的教学成绩的平均分的90%记录总分。

班级考核计分办法
班级考核教育教学计分办法:班级所有考试科目的平均分总和,按名次分别计3分、2分、1分或4分、3分、2分、1分。

班级考核总分=班级日常考核分+名次分。

课程考核成绩的计分方式

课程考核成绩的计分方式

课程考核成绩的计分方式
在学生的课程学习过程中,考核成绩的计分方式至关重要。

采用合理
的计分方式可以使学生在学习中得到更加精准准确的评价,提高学习
的积极性和学习效果。

一般来说,课程考核成绩的计分方式有以下几种:
1.百分制
百分制是目前最为普遍采用的计分方式,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可以对
学生的各项成绩进行量化,便于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在具体实施中,可以将学生在每次考试中得到的分数加总,然后除以考试次数,最终
得到该生的综合成绩。

2.GPA制
GPA制的考核方式相对于百分制较为复杂,但能够更好地反映学生在
课程学习过程中的综合能力。

该制度根据学生的成绩将其分为不同的
等级,如A、B、C等,每个等级对应一个特定的分值,再根据课程学分、学时等信息计算学生的GPA值。

学生的GPA值通常用于学术评
价和奖学金评选等方面。

3.等第制
等第制是最早出现的计分方式之一,将学生成绩分为A、B、C、D、E 等五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一定的分值。

该制度对学生的能力进行等级分类,较为直观,对于培养学生成绩,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一定的帮助。

以上三种计分方式各有其优缺点,学校应根据不同课程和不同层次的学生设置相应的计分方式。

同时,在采用任何一种计分方式时都应注意到评价的主观性和客观性问题。

评价方法尽量公正、透明,或者采用自主评价和互评等方式来降低评价的主观性。

总之,适当地选用一些适用的计分方式,有助于学生更全面,更准确的反映他们的学习成果,并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学习。

同时,评价的客观性也应该得到加强,创造公平公正的学习环境,让学生有更大的成长空间。

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课程考核方式第一条考核分为考试、考查两种。

具体考核方式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确定。

第二条考试课程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整数记载。

考查课程实行A、B、C、D、F五级制,折算百分制作如下规定:A~95分,B~85分,C~75分,D~65分,F~50分。

第三条为科学评价学生修读课程的数量和质量,区分学生学习成绩的优劣,实行学分绩点制。

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等于“课程学分”乘以“绩点”。

绩点值分别为:A=4,B=3,C=2,D=1,F=0。

学生学期或学年所修各门课程的“总学分绩”,等于该学期或该学年教学计划内全部考核课程学分绩之和。

“平均学分绩”等于“总学分绩”除以“总学分”。

学生的学分绩是评选优秀的主要依据。

平均学分绩=∑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第四条考试课程评分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可适当参考平时成绩,平时成绩一般不超过30%。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认真记载学生平时测验成绩等学习情况,以供期末总评成绩时参考。

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期末考试命题出A、B两套试卷,一套用于考试,一套备用。

第五条考查成绩依据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调查、习题、课堂讨论、作业等综合评定。

第六条实习课的考查主要由实习单位和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教学基本要求、实习报告质量和实习表现综合评定。

第七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以及单独进行考核的学年论文设计、实习或社会调查报告的成绩,按五级分制评定,同时附简要评语。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学科或专业毕业答辩委员会通过公开毕业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定。

第八条体育课的考核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第二章考核与成绩管理第九条学校组织的统考、补考均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课程考核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组织安排、学生所属教学单位协同实施。

第十条只有修读并参加了完整教学过程的学生方可参加相应课程的考核。

第十一条必修课考核不及格未取得学分的必须重修学分。

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可根据实际重选或补选。

课程成绩评定办法-物理化学实

课程成绩评定办法-物理化学实

物理化学实验课程成绩评定办法课程代码: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学时:考试方式:一、成绩构成及比例总评成绩 = 平时成绩(50%)+ 实验操作(50%)其中平时成绩包括考勤(占总分的20%)、实验报告(占总分的20%)、+预习报告(10%);二、各部分成绩评定办法1、考勤成绩考勤成绩占总评成绩的20%,总分20分。

旷课一次扣2分,事假、病假请假1次扣1分,早退、迟到1次扣0.5分。

2、实验报告占总评成绩的20%。

总分20分,实验报告成绩为各次实验报告成绩的平均分。

(1)报告完整,叙述清楚,内容正确,书写规范,得20分;(2)报告完整,叙述清楚,内容基本正确,书写规范,得18分;(3)报告完整,叙述较清楚,内容基本正确,书写较规范,得16分;(4)报告完整,叙述较清楚,内容基本正确,书写不规范,得14分;(5)报告欠完整,叙述较清楚,内容基本正确,书写规范,得12分;(6)报告欠完整,叙述不清楚,内容不正确,书写规范,得10分;(7)报告欠完整,叙述不清楚,内容不正确,书写不规范,得8分;(8)报告不交或抄袭者为0分。

3、操作考试成绩实验内容结束后,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验教学内容设定操作试题,学生随机抽取现场操作,老师根据学生现场实验操作完成情况打分,分数实行百分制。

4、操作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50%。

按实验操作得分进行登记。

平时成绩=考勤成绩(20%)+ 实验报告(占总分的20%)+预习报告(10%)三、关于取消考试资格的说明1.缺课累计8学时及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2.未完成实验报告5次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课程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实施细则

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实施细则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重大校网教〔2018〕43号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重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成绩管理办法》,结合网络教育课程学习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成绩构成第二条课程考核总成绩包括课程学习过程成绩、平时作业成绩和课程结束考试成绩三部分。

第三条成绩构成比例为课程考核总成绩(100%)=学习过程成绩(10%)+平时作业成绩(30%)+课程结束考试成绩(60%)。

课程考核总成绩以百分制记载,总分不超过100分。

(一)学习过程成绩是学生登录网络教室,学习网络课程,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所取得的成绩。

(二)平时作业成绩是学生学习网络课程达到规定要求,完成课程规定作业所取得的成绩。

(三)课程结束考试成绩是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参加课程网上考试或现场考试所取得的成绩。

第三章成绩评定规则第四条学习过程成绩占课程考核总成绩10%的权重。

(一)学习过程成绩计分规则1.学生学习网络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活动,可获得相应的成绩。

2.纳入学习过程成绩计分的教学活动有视频学习、网页学习和课后练习三种。

3.三种教学活动的学习成绩累计不超过10分。

(二)附加分是鼓励学生在学习网络课程过程中,积极参加课程论坛和语音答疑环节,与老师和同学交流讨论而予以奖励的成绩。

附加分总分最高为5分。

1.参加课程论坛学习,学生的发贴、回贴获得教师点评分,每获得一次点评分,可获得0.5分。

2.参加语音答疑(包括收看录制),每参加一次且时长超过15分钟,可获得1分。

第五条平时作业成绩占课程考核总成绩30%的权重。

(一)学生取得学习过程成绩5分(不含附加分)后,课程自动发布3套作业,学生完成作业后,即取得平时作业成绩。

作业成绩为百分制。

(二)学生对成绩不满意,每套作业可以重做原题2次,取其最高成绩记载。

第六条课程结束考试成绩占课程考核总成绩60%的权重。

学生取得学籍,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参加网上考试取得的成绩,或经考试预约并参加现场考试取得成绩。

课程考核规定

课程考核规定

课程考核规定
任课教师:任课班级:
一、课程总评成绩=平时成绩*(50)%+期末大作业成绩*(50)%
二、平时成绩=考勤成绩*(40)%+作业*(30)%+课堂表现*(30)%
(一)考勤成绩评定内容及方式
学生课堂考勤成绩的基础分为100分,采用累计扣分办法评定。

扣分参考标准如下:
1、旷课1次扣10分;
2、请假、迟到或早退1次扣5分(以上课后或下课前5分钟为限);
3、在课堂上使用手机、大声喧哗或做与上课无关的其他事情等视情况在课堂表现中扣分。

4、缺课达总课时1/3及以上者,或课堂考勤得分为0分者,不得参加本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课程总评成绩记0分,参加该课程下一学期补考。

(二)作业成绩评定内容及方式
作业共5次,每次作业满分20分,合计分值100分,记录时用√表示作业全部正确记20分,半对表示作业部分有错误记10分, 表示未交作业记0分。

整学期缺交作业达1/3及以上者或作业成绩为0分者,不得参加本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课程成绩记0分,参加该课程下一学期补考。

作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或有创造性的答案,教师要进行讲评。

(三)课堂表现评定内容及方式
学生课堂表现成绩满分100分,共打分4次,每次25分,根据具体表现情况给分,如回答问题、上黑板做题等。

学生课程成绩评价办法

学生课程成绩评价办法

学生课程成绩评价办法一、成绩记录(一)学生各门课程的期评成绩和毕业成绩均以百分制形式登记。

(二)学生成绩的记录采用整数记录的方法,小数点后面的数值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三)班级课程平均成绩或其它总评成绩可以保留小数点后面一位数。

二、课程平时成绩计算办法(一)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课堂学习表现情况进行评价,内容包括:课堂提问、实习课堂表现、课堂练习、单元测验及作业完成等综合情况。

(二)平时成绩评定办法可以按教师和学生代表互相结合评价的方法进行。

三、理论课成绩计算办法(一)考试科目成绩1、期末考试成绩=考试成绩×80%+灵活考试成绩×20%;(没有安排灵活考试的,考试成绩按100%计算)2、期评成绩=期未考试成绩×60%+平时成绩×40%。

(二)考查科目成绩1、期末考试成绩=考试成绩(闭卷或开卷)×80%+灵活考试成绩×20%。

(没有安排灵活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按100%计算)2、期评成绩=期未考试成绩×50%+平时成绩×50%。

四、实习课成绩计算办法(一)学期实习成绩计算1、应知期评成绩=期未应知考试成绩×60%+平时成绩×40%;2、应会期评成绩=期未应会考试成绩×50%+平时训练成绩×50%;3、实习期评成绩=应知期评成绩×50%+应会期评成绩×50%。

(二)职业技能鉴定成绩1、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成绩是颁发学生技能操作等级证的依据;2、若实习学生期末考试和技能鉴定时间一致,不组织学生单独进行学期实习考试,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成绩作为该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五、毕业成绩计算(一)每门课程的毕业成绩取该门课程的各次期评成绩的平均值,一个学期上完的课程则取该门课程的一次期评成绩。

(二)若实行学分制,按学分制实施的课程成绩计算办法执行。

学业成绩考核积分制实施办法

学业成绩考核积分制实施办法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积分制”实施办法为了真实检测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各门课程的到课率,维护课堂教学秩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专业课的实作、实训教学活动,认真完成课堂作业,学校决定从本期开始对各专业各门课程实行学期成绩累计积分的“积分制”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1.平时积累和期末考试相结合的原则;2.课堂教学与课后练习相结合的原则;3.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成绩构成每门课程每期总成绩为100分,由课堂学习成绩、实作(作业)成绩、见习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四部分构成:1.课堂学习成绩30分(全时到课、认真听课、作好笔记)课堂学习成绩=课堂学习总分÷学期计划课时数×实际到课时数2.实作(作业)成绩30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实作(作业)成绩=实作(作业)总分÷计划次数×实际完成次数3.见习成绩10分(主动参与、认真见习、保证时间)见习成绩=见习总分÷计划天数x实际天数4.期末考试成绩30分期末考试成绩=期末考试得分×0.3(即30%)三、考核办法1.每门课程课堂学习成绩和实作(作业)成绩由主讲(主管)教师随堂考核、逐周记载、逐月公布、全期汇总与期末考试成绩合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课堂学习成绩既要考核到课时数也要考核听课效果,只是到课未作课堂笔记者,由任课教师酌情扣分;实作(作业)成绩既要考核完成次数也要考核质量效果,对实作(作业)敷衍了事者由任课教师酌情扣分。

3.见习成绩由带队教师、领导进行考核。

4.期末考试命题范围一般不应超过大纲、教材,特别是教师讲授的内容。

5.课堂学习成绩和实作(作业)成绩具体所占分数由任课(主管)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一经确定就应向所任课班级学生公开宣布并坚持执行。

《社会学》课程考核方法与成绩评定方式

《社会学》课程考核方法与成绩评定方式

《社会学》课程考核方法与成绩评定方式
《社会学》课程成绩考核方法具体采用期末考试实行“教考分离”制度,但同时注重平时、期中和期末成绩相结合的原则。

本课程最终考核总评成绩由三部分组成:
(一)平时成绩(占20%)
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平时到课率、平时作业成绩、平时课堂提问成绩以及“读、写、议”的完成情况等具体评定。

●读:学生至少阅读一本指定学术著作、四篇学术论文、三个典型案例,并做出读书笔记(资料来源、主要观点与内容、启示或心得等)。

占总评成绩5%。

●写:学生写一篇书评、一篇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可与讨论主题一致。

占总评成绩5%。

●议:讨论两次。

先分组讨论,然后组选派代表进行总结性报告。

根据表现记成绩。

占总评成绩5%。

●平时课堂表现和案例分析作业情况占总评成绩的5%。

(二)期中成绩(占20%)
期中考试由各任课老师自行出题并组织随堂考试,通常于每学期9-11周进行,考试形式一般采用闭卷考试。

(三)期末成绩(占60%)。

期末考试采用课程负责人命题制,实行教考分离,闭卷考。

考试题型一般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题、简答题、论述题,等。

本课程最终考核成绩将分别按平时成绩20%、期中成绩20%、期末成绩60%的比例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考务管理办法

考务管理办法

考务管理办法一、成绩考核与记载方式1、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规定的考核,考核成绩和相应学分载入学生成绩卡,并归入本人档案。

2、考核的分类和评定2.1基础教学阶段(1)基础教学阶段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课程总评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定。

考查课程及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总评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

总评成绩由教务科折算成相应学分和绩点,其中5级记分制,优按90分,良按80分,中按70分,及格按60分,不及格按45分折算成相应绩点。

(2)考查课程及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的评定按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实习、课外作业、习题课、课堂测验等成绩综合评定。

(3)统考课程成绩的评定:一年级按平时成绩30%、期中考试20%、期末考试50%综合评定。

二年级第一学期评定方法与一年级相同,第二学期如有统考按考核成绩按IOO%评定。

2.2专业教学阶段(1)专业教学阶段课程考核一律采用百分制,按平时成绩50%、期末成绩50%综合评定。

(2)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和评定方法同基础教学阶段。

2.3社会化考证社会化考证中如有等级表示,按优=95分;合格=80分;不合格=45分由教务科折算成和绩点;百分制表示的则按课程考核标准折算成相应绩点。

学生因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时,必须在考核前提出书面申请(病假须由区、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病假证明并经校医务室核准),经教务科批准后方可安排一次缓考。

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提出申请,必须补办申请缓考手续,不办理申请缓考手续或缓考再次无故缺考按旷考处理。

二、考核条件考生交费、注册后参加正常教学活动均有考核资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核。

1、请假、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2、平时作业缺交累计超过一学期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任课教师根据上述规定,审核学生的考试资格。

凡无资格参加考试、考查者,必须开具名单报教务科审核、批准。

三、成绩统计上报1、所有考核成绩一般应在该课程考核结束后的2天内由任课教师统计上报教务科,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应在环节结束当天由主带教师统计上报教务科。

课程考核成绩的计分方式

课程考核成绩的计分方式

课程考核成绩的计分方式一、引言课程考核成绩的计分方式是评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和能力的一种体现。

合理的考核成绩计分方式不仅可以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水平,还能够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习效果。

本文将探讨课程考核成绩的计分方式,从传统的百分制计分方式到现代的综合能力评价体系,以及不同学科领域的考核成绩计分方式。

二、传统的百分制计分方式百分制计分方式是一种常见且广泛应用的考核成绩计分方式。

该计分方式将学生的成绩以百分比的形式表示,便于比较和评估。

传统的百分制计分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要素:2.1 作业成绩作业是课程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作业检查学生对课堂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作业成绩通常根据正确率、完成情况和时间等要素来评判。

2.2 课堂表现课堂表现是评估学生积极与参与、思维敏捷和表达能力的重要依据。

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回答问题、提问问题和与同学间的合作等方面来评价学生的课堂表现。

2.3 考试成绩考试是评估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考试可以检测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考试成绩通常根据分数或百分比来计算和评定。

三、现代的综合能力评价体系传统的百分制计分方式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过于注重分数而忽视学生的综合能力。

为了更全面和准确地评估学生,现代的综合能力评价体系逐渐兴起。

综合能力评价体系的计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知识与理解能力评估学生的知识与理解能力可以通过课堂表现、作业和小组讨论等方式。

这种计分方式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学生对知识的理解程度和运用能力。

3.2 创造与创新能力创造与创新是培养学生的核心能力之一,对学生的创造与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可以通过开放性问题、实验设计和项目研究等方式。

计分方式可以综合考虑学生的设计思路、实验过程和创新成果。

3.3 实践与应用能力实践与应用能力是将学习的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解决的能力,通过实际操作、实验报告和实际项目等方式可以评价学生的实践与应用能力。

考试成绩评定制度

考试成绩评定制度

考试成绩评定制度
1.考试课计分办法:
①有实验课:平时占40%(含期中测验),实验占20%,期末占40%
②无实验课:平时占40%(含期中测验),期末占60%
2.考查课计分办法:
①有实验课:平时占40%(含期中测验),实验占20%,两次测验各占10%,期末一次测验占20%
②无实验课:平时占40%(含期中测验),两次测验各占15%,期末测验占30%
3.平时成绩应综合平时听课情况(考勤、学习态度),作业完成情况(交作业次数和完成质量,是否抄袭作业),习题课,讨论课等情况综合评定。

4.考查课讲课结束之前,在教学时数内安排期末测验。

但不得在考试周内进行测验。

5.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成绩评定
(1)实践性教学环节单独作为一门课时,单独记载成绩。

(2)实践性教学环节在1周(含1周)以上,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实践操作、成品、大作业、设计(论文)等相结合方式。

综合考勤情况、学习态度、实习日记、实验报告、作业完成状况和纪律综合评定,按五级计分制评分。

考核要在实践教学环节的时间内进行。

(3)实践性教学环节时间在1周以下,不单独考核,可按一定比例计入该课程的总成绩中,其比例由教研室确定,写出书面规定,经教学主任批准后向学生公布。

6.在教学计划中规定为一门课,但由独立性很强的几部分内容组成,在计算成绩时,可按各部分教学时数比例确定。

课程的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

课程的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

课程的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该科目为考试课。

成绩评定总则: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其中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

总成绩满分100分,60分即该课程合格。

平时成绩评定(40%):1.出勤(10分)2.参与程度(10分)参与程度,即单元学习结束后根据单元学习的重点和要点,模拟命题并给出解析答案,旨在建立学生的主体地位,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

3.书写案例分析报告(10分)结合实训课、同步案例写出案例分析报告,旨在锻炼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4.阶段性测试(10分)说明:旷课率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1/4的,取消考试资格。

期末考核方式(60%):实践能力考核---口试(10分)实施:由本校教师作为主教学主体,在校外兼职教师即山西省工商银行法律部副总经理靳少敏的指导和参与下进行。

学生分组从题卡中抽取考题,考题满分为10分,题型有案例解析和变通试题(这部分不是直接出的,而是就一线金融涉法问题提出法律建议或法律咨询),抽题后以小组为单位在10分钟内讨论完毕并派代表回答,组员可以补充,小组代表的回答为全组得分。

口试试题样本理论知识考核---期末标准化试题(50分)实施:①每到一个单元学习结束后,需要学生根据单元学习的重点和要点,自己模拟命题并做出答案,教师一并收齐,期末并对学生命题部分进行筛选,将筛选出的部分放入正式的期末考试题中,学生命题部分占到期末标准化试题的30%。

②结合教学内容,依照不同专业调整期末命题,决定考核的侧重点。

期末标准化试题样本(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保险专业投资理财专业)特殊规定:考取理财规划师(三级)、证券从业资格、保险代理资格,即可免修该课程,并认定该课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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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考核成绩的计分方式
在大学教育中,课程考核成绩的计分方式是非常重要的。

不同的计分方式可以影响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学习成果,也可以影响教师的教学方式和教学效果。

常见的课程考核成绩计分方式包括百分制、等级制、绩点制等。

其中,百分制是最常见的计分方式。

它将学生的成绩按照百分比转化为分数,例如,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A,80-89分为B,以此类推。

这种计分方式的优点是简单明了,容易理解,但缺点是容易出现分数高低差距过大的情况,影响学生的学习动力和成果。

等级制是按照学生的表现给予等级,例如,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等。

这种计分方式的优点是便于评价学生的综合表现,缺点是不利于学生与其他人进行比较,也不利于学生的成长和进步。

绩点制是将学生的成绩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转化,例如,A的绩点为4分,B的绩点为3分,以此类推。

这种计分方式的优点是可以体现学生的综合表现和成绩,也可以便于学生进行比较和评估,缺点是计算比较复杂,容易出现误差。

在选择课程考核成绩的计分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课程的性质、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师的教学目标。

只有选择合适的计分方式,才能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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