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远程会诊制度
远程会诊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远程会诊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远程会诊管理,提高会诊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远程会诊是指通过远程通信技术,医院A邀请医院B的医生参与某患者的会诊,进行医学交流、诊断和治疗方案制定的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A的会诊科室的医生、医务人员以及参与远程会诊的医院B的医生、医务人员。
第四条:远程会诊的目标是提供专业化、高效化、人性化的医疗服务,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第五条:远程会诊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保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远程会诊管理中心是医院A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远程会诊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远程会诊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制定远程会诊流程和标准;(三)协调和安排医院B的医生参与远程会诊;(四)建立远程会诊技术平台,并定期维护和更新;(五)解决远程会诊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纠纷;(六)监督、评估和改进远程会诊管理工作。
第七条:会诊科室负责本院会诊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承接远程会诊申请,并与管理中心确认远程会诊需求;(二)组织并安排医院B的医生参与远程会诊,提供相关资料和影像资料;(三)保障远程会诊的顺利进行,确保会议设备的正常运行;(四)整理和归档会诊结果,并及时反馈给申请医院。
第三章会诊流程第八条:远程会诊的申请者是指医院A的医生和医务人员,具体包括:(一)对患者病情有疑问,需要其他医生的专业意见和建议;(二)需要制定治疗方案和手术方案的患者。
第九条:远程会诊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申请阶段:申请者将患者的病历资料和影像资料上传至远程会诊管理中心,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二)匹配医生:管理中心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选择合适的专家医生参与远程会诊;(三)会诊准备:会诊科室接到申请并确认远程会诊的需求后,将患者相关资料和影像资料整理并上传至会诊平台;(四)远程会诊:医院B的医生通过远程通信技术和会诊科室的医生进行实时交流和讨论,制定诊断和治疗方案;(五)会诊结果:会诊科室整理会诊结果并反馈给申请医生,同时做好会诊结果的归档工作。
医院远程会诊中心管理制度
XXXX医院远程会诊中心管理制度
一、会诊流程管理
1、按照会诊相关规定做好准备工作,配合申请科室做好新会诊申请的提交,并负责检验、检查、影像报告等资料的上传;
2、联系远程会诊相关工程师,积极关注进展情况;
3、确定会诊时间后,通知申请科室的主任和医生,并提前15 分钟到达会场;
4、会诊结束后,负责接收上级会诊中心的远程会诊意见表,交付申请科室;
5、做好每例会诊的相关登记工作(表格登记、图片记录);
6、注意收集上级会诊中心工程师的反馈信息,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中心设备管理
1、各硬件设备必须定期巡检和保养,每月进行一次设备的除尘和清洁工作;
2、会诊相关数据需要定期备份,每季度一次;
3、必须保证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一旦遇到故障,须由专业人员及时维修;
4、会诊开始前15 分钟开机准备,在结束后15 分钟
内关闭所有电源;
5、设备专职专用,在没有会诊任务和安排时,不得使用任何设备;
6、会诊中心的全部设备专人负责,对使用、损坏、维修、更新等情况进行登记。
三、业务人员管理
1、会诊中心的具体业务由信息科硬件组承担,组内所有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系统流程,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操作步骤;
2、会诊前期的准备工作(申请提交、资料上传) 可以由大家共同操作,但会诊当天的具体任务必须由当天主班人员完成,不得推诿。
若当天有事请假,必须自行安排好相关任务对接;
3、服从医院领导、科主任的临时性相关工作安排。
医院远程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远程会诊管理制度一、引言近年来,随着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远程会诊作为一种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愈发受到各大医院的重视。
为了保障医院远程会诊的顺利进行以及提升医患沟通的效果,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的远程会诊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种医院远程会诊管理制度的设计和要点,并提供合适的格式来书写。
二、远程会诊管理制度的设计和要点1. 安全保密机制1.1 会诊信息的加密传输:确保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的安全,采用机密传输技术,保证远程会诊数据不被非法获取或篡改。
1.2 系统访问权限控制:制定完善的权限管理机制,对医务人员进行身份认证和权限分配,避免未授权人员访问远程会诊系统。
1.3 数据备份和灾备:建立数据备份机制,确保会诊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恢复性;制定灾备预案,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和可用性。
2. 设备和网络环境要求2.1 设备要求:远程会诊设备应包括高清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大屏幕等硬件设备,以保证高清晰度图像和清晰音频的传输。
2.2 网络要求:确保医院网络带宽稳定、宽裕,并且具备支持远程会诊所需的QoS(Quality of Service,服务质量)保证。
3. 规范会诊流程3.1 预约和申请会诊:患者或医生通过系统发起会诊申请,提供患者基本信息、病历资料和需要会诊的专家信息等。
3.2 会诊调度与协调:系统管理员根据会诊申请和专家的排班情况,进行会诊调度和协调,保证会诊能够按时进行。
3.3 会诊进行和记录:专家通过系统进行会诊,进行病情讨论和意见交流,并将会诊结论记录在系统中,作为患者病历的一部分。
3.4 会诊结果反馈:将会诊结论及时反馈给会诊申请方,确保患者和医生对会诊结果有清晰的了解。
3.5 会诊后的跟进处理:根据会诊结论,及时调整和完善患者的治疗计划,并确保后续的治疗得到有效的跟进和落实。
4. 培训和监督机制4.1 医务人员培训:医院应向参与远程会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提供相关培训,包括远程会诊技术的使用和操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
远程影像会诊制度模板
一、目的为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方便患者就医,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特制定远程影像会诊制度。
本制度通过搭建远程影像会诊平台,实现基层医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医学影像诊断协作,提升基层医院的诊断水平,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二、远程影像会诊定义远程影像会诊是指基层医院在遇到疑难病例或需要进一步诊断时,通过远程影像会诊平台,将患者的医学影像资料(如X光片、CT片、MRI片等)上传至会诊系统,邀请上级医院的影像学科专家进行远程诊断、评估和指导的过程。
三、远程影像会诊流程1. 基层医院在遇到疑难病例或需要进一步诊断时,由经治医师填写远程影像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患者病情及会诊目的,提交至医务科审批。
2. 医务科审核通过后,通知请求会诊科室的经管医师,按指定会诊时间携带必要的检查资料,提前到达远程会诊室,做好会诊准备。
3.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汇报病史,回答专家提问,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
4. 经治医师参考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实施具体的诊治。
5. 会诊结束后,将会诊资料整理归入病案中保存,以备后续查阅。
四、远程影像会诊要求1. 基层医院需具备一定的医学影像设备和技术,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医学影像资料。
2. 基层医院需确保医学影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专家进行远程诊断。
3. 上级医院影像学科专家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诊断能力,能够为基层医院提供有效的诊断建议和治疗指导。
4. 远程影像会诊平台应具备数据传输安全、影像资料存储和查询等功能,确保会诊过程的顺利进行。
1. 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医疗资源下沉,方便患者就医。
2.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降低医疗成本。
3. 提升基层医院的诊断水平,减少误诊率,提高患者满意度。
4. 促进医学影像学科发展,提升我国医疗整体水平。
六、远程影像会诊的注意事项1. 确保会诊资料的保密性和隐私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基层医院和上级医院应签订远程影像会诊协议,明确会诊范围、责任、权益等。
医院远程会诊管理制度
5.2远程会诊系统应具备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5.3医院应加强对远程会诊信息的管理,确保信息传输、存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六、违规处理
6.1医院应建立健全远程会诊违规处理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6.2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2.2患者及家属有权在充分了解情况后,自主决定是否参与远程会诊。
12.3医院应保障患者在远程会诊过程中的隐私权,防止任何形式的患者信息泄露。
十三、会诊质量控制
13.1医院应建立会诊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远程会诊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13.2医院应定期发布远程会诊质量报告,公开会诊质量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十五、费用管理
15.1医院应合理制定远程会诊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15.2医院应明确远程会诊的费用构成,包括会诊费、设备使用费、网络通讯费等,确保费用透明。
15.3医院应建立费用减免机制,对于经济困难的患者,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
十六、培训与考核
16.1医院应定期对参与远程会诊的医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21.2医院应定期收集患者、医务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作为远程会诊服务改进的重要依据。
21.3医院应积极探索远程会诊与其他医疗服务的融合,如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慢病管理等,以拓展远程医疗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二十二、总结与展望
22.1医院应定期对远程会诊管理制度进行总结,评估实施效果,为下一阶段的管理提供参考。
17.3医院应定期更新远程会诊技术,引进先进适用的远程医疗设备,提升会诊技术支持水平。
十八、跨区域协作
远程会诊工作制度
远程会诊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远程会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远程会诊是指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将患者的医疗信息进行远程传输,由异地专家进行会诊的活动。
第三条远程会诊适用于所有需要会诊的病例,尤其是疑难杂症、罕见病、重症患者等。
第四条远程会诊遵循患者自愿、医生负责、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远程会诊的组织实施第五条远程会诊由医院远程会诊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远程会诊中心负责收集患者病历资料,组织会诊专家,协调会诊过程,传达会诊意见等。
第七条患者或家属有权要求进行远程会诊,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进行远程会诊。
第八条经评估决定进行远程会诊的,患者或家属应签署远程会诊知情同意书。
第九条远程会诊专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经验,由医院远程会诊中心负责邀请。
第三章远程会诊的流程第十条患者或家属向医院提出远程会诊申请,并提供相关病历资料。
第十一条医院远程会诊中心对患者病历资料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适合进行远程会诊。
第十二条适合进行远程会诊的,医院远程会诊中心组织会诊专家,并通知患者或家属。
第十三条患者或家属在会诊前应签署远程会诊知情同意书。
第十四条远程会诊过程中,患者或家属应按照会诊专家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病历资料和信息。
第十五条远程会诊专家根据患者病历资料和信息,进行会诊分析,并提出会诊意见。
第十六条医院远程会诊中心将远程会诊意见传达给患者或家属,并根据会诊意见制定治疗方案。
第十七条患者或家属对远程会诊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医院远程会诊中心提出复议申请。
第四章远程会诊的管理第十八条医院远程会诊中心应建立健全远程会诊管理制度,包括远程会诊的申请、评估、组织、实施、记录、保密等方面。
第十九条医院远程会诊中心应定期对远程会诊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完善远程会诊制度。
第二十条医院远程会诊中心应加强对远程会诊专家的管理,确保远程会诊专家的专业资质和经验。
第二十一条医院远程会诊中心应加强对患者病历资料的管理,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1.医院远程会诊管理制度(完整版)
1.医院远程会诊管理制度
(完整版)
一、各科遇疑难病例需要远程医疗会诊时,由主管医师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病人情况,提出会诊目的,经科主任签字,送至医务科审批备案后安排会诊各项事宜。
二、对要求远程会诊的病例准备病历资料及各项检验检查结果。
三、确定会诊时间后,由远程会诊管理人员通知请求会诊科室的经管医师及科主任,按指定会诊的时间携带必要的资料,提前30分钟到达远程会诊室,做好会诊准备。
四、会诊时先由主管医师汇报病史,回答专家提问,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
五、主管医师参考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患者病情发展,实施具体的诊治方案。
按要求整理会诊资料并归入病案中保存。
六、所有科室对疑难、危重病人要积极开展远程会诊。
七、远程医疗会诊只作为临床诊疗活动的辅助手段,对患者诊断、治疗的决定权仍属于申请会诊的科室。
八、远程医疗会诊收费标准将按照省、市规定的医疗服
务价格执行。
九、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或者个人,根据医院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肃处理并全院通报:
(一)违反规定,违规收取患者费用的;
(二)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患者信息泄露的;
(三)在远程会诊工作中,人为造成网络阻断、信息传递延误、病毒感染或传播不良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它违反本办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医院远程医疗与会诊制度
医院远程医疗与会诊制度一、概述医院远程医疗与会诊制度是为了满足患者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在医院之间进行远程医疗与会诊的规范和管理。
二、定义1.远程医疗:指利用网络通信和相关技术,医生通过电子设备与患者进行诊疗、辅佑襄助诊断、病情察看、病愈引导等医疗活动。
2.远程会诊:指医生通过网络通信和相关技术,与其他医院的医生进行专业讨论与评估,就患者的疾病诊断、治疗方案等进行看法沟通。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临床科室和远程会诊中心进行的远程医疗与会诊活动。
四、远程医疗与会诊的程序1.患者在就诊科室的医生经初步评估后,如有需要,会提出远程医疗与会诊恳求。
2.就诊科室医生填写远程医疗与会诊申请表,包含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需要会诊的科室/医生等。
3.就诊科室将申请表提交给医院远程会诊中心。
4.远程会诊中心依据申请表,布置合适的会诊医生和时间,并将通知发送给相关科室和医生。
5.会诊医生将相关病历、影像资料等准备好,并通过系统上传至远程会诊平台。
6.在会诊时,会诊医生通过远程会诊平台与其他医生进行线上会议,就患者的病情进行讨论与看法沟通。
7.会诊结果由会诊医生书写会诊看法书,并通过系统发送给就诊科室,同时归档留存。
8.就诊科室医生依据会诊看法调整治疗方案,并将相关情况告知患者。
五、远程医疗与会诊的要求1.远程医疗与会诊过程中,医生和科室需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医院供应的远程服务设备和系统应确保安全可靠,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3.远程医疗与会诊应保证通信畅通,避开严重的通信停止或质量下降,确保诊疗效果准确有效。
4.会诊医生应定时参加会诊,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前通知远程会诊中心,并及时调整会诊时间。
5.医生在远程会诊中提出的看法应确保客观真实,不隐瞒紧要信息,且要具有规范和解释性,为临床决策和治疗供应参考。
6.会诊结果应及时、准确地书写会诊看法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给就诊科室。
医院远程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远程会诊管理制度远程会诊是指通过网络和远程通信技术,将医生间的会诊和协作工作实现在不同地点进行。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远程会诊在医疗行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为了规范和管理医院远程会诊的流程,提高会诊质量和效率,本文将介绍医院远程会诊管理制度。
一、概述医院远程会诊管理制度是指医院为了保障远程会诊的顺利进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和流程。
该制度旨在规范医生间的远程会诊行为,确保会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保护患者的隐私和利益。
二、适用范围医院远程会诊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进行远程会诊的医师、科室及相关人员。
三、远程会诊的申请与安排1. 医院设立远程会诊管理机构,负责远程会诊的申请和安排工作。
2. 医生在需要进行远程会诊时,需向远程会诊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包括会诊目的、患者病例资料等。
3. 远程会诊管理机构根据申请的紧急程度和专科需要,安排合适的专家参与会诊。
4. 远程会诊的时间和地点由远程会诊管理机构统一安排,确保参与医生能够按时参加。
四、远程会诊的技术保障1. 医院建立稳定可靠的远程会诊平台,提供高质量的图像和声音传输功能。
2. 医院配置专业的远程会诊设备,包括摄像头、麦克风等,并定期维护和更新设备。
3. 医院保障网络的畅通和安全,防止网络延迟和信息泄露等问题。
4. 医院提供技术支持团队,随时解决远程会诊中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
五、远程会诊的操作流程1. 医生在远程会诊前,需熟悉远程会诊平台的操作方法,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调试。
2. 医生按照会诊流程和规定,上传患者病例资料和影像资料至远程会诊平台。
3. 在远程会诊过程中,医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发言,确保会诊的高效进行。
4. 如果会诊中出现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检查,医生可向会议主持人提出建议并讨论决定后续的处理方法。
六、远程会诊的记录与报告1. 医生在远程会诊结束后,需及时完成远程会诊记录和报告,包括会诊诊断、治疗建议等内容。
2. 远程会诊记录和报告需按照医院规定的格式和标准进行书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医院远程会诊管理制度样本
医院远程会诊管理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远程会诊的管理工作,提高会诊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远程会诊是指通过远程信息技术手段,将医生分散在不同地点的医疗机构或医生集中在同一地点的医疗机构通过网络进行会诊的一种方式。
第三条医院远程会诊应遵循以下原则:1.患者至上,保障患者权益;2.会诊质量和效率优先;3.保护医生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4.技术保密和数据安全。
第四条医院远程会诊应遵循以下管理要求:1.设立远程会诊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远程会诊的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2.指定专门的远程会诊管理人员,负责远程会诊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3.建立健全的远程会诊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4.加强对医生进行远程会诊技术培训,提高会诊质量。
第二章远程会诊的程序第五条医院远程会诊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批、组织、实施、记录、评价六个环节。
第六条患者通过医院的远程会诊申请系统进行会诊申请,并提供相关病历、影像学资料等。
患者也可以通过其他医院或个人向本院进行会诊申请。
第七条远程会诊的申请应包括患者个人信息、病情摘要、已实施的检查和治疗行为、会诊目的和要求等。
第八条远程会诊的申请应经过医生审核,并获得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后,方可向远程会诊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审批。
第九条远程会诊管理机构应根据医生审核意见和会诊资源情况进行审批,审批结果需书面通知患者,明确会诊时间和方式。
第十条远程会诊组织包括确定会诊地点、协调参与会诊的医生和设备,保障会诊需要的一切条件。
第十一条远程会诊实施应按照会诊协议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会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远程会诊应当记录会诊过程和结果,形成会诊报告,报告应包括会诊诊断、治疗建议、预后评估等内容,报告应留存于医院远程会诊信息系统中。
第十三条远程会诊应进行评价,包括会诊的时效性、准确性、及时性等方面的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改进。
第三章相关责任第十四条医院远程会诊管理机构负责制定会诊的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工作。
远程会诊制度和流程
远程会诊制度和流程远程会诊制度是指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将医生与病人进行远程交流,共同解决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案的一种医疗服务模式。
本文将重点探讨远程会诊的制度和流程,并探讨其在医疗行业中的应用。
一、远程会诊制度远程会诊制度是建立在信息通信技术基础上的,通过计算机网络等通信手段实现医患之间交流的一种方式。
主要通过视频会议、远程图像传输、远程监护等技术手段,使专家与患者之间实现远程交互。
远程会诊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打破地域障碍,让患者能够得到更好的医疗资源和服务。
远程会诊制度的核心技术是视频会议技术,通过将专家与患者连接在一起,使得专家可以远程观察患者的病情、询问病史,并给予专业建议。
此外,还可以通过远程图像传输技术,将医学影像数据传输给专家,以便专家进行精确定位和诊断。
远程会诊制度不仅适用于普通疾病的会诊,还可以应用于复杂疾病的诊治,如肿瘤会诊、心脑血管疾病会诊等。
通过远程会诊制度,患者可以享受到优质医疗资源,同时也减少了患者因为长途奔波而带来的经济负担。
二、远程会诊流程1. 患者预约患者可以通过医院官方网站、远程诊疗平台等途径进行在线预约。
预约时需提供个人基本信息、病史资料、检查报告等资料,以便专家了解患者的病情。
2. 医生审核医生会根据患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判断患者是否适合远程会诊。
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患者情况,医生可能会进行在线咨询。
3. 专家会诊医生审核通过后,将患者信息提交给相应的专家进行会诊。
专家可以通过远程视频会议系统与患者进行实时交流,还可以查看患者的检查报告和影像资料。
4. 诊断和治疗方案制定专家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给出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
在远程会诊制度下,医生可以直接将诊断结果发送给患者,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5. 随访和评估对于需要长期随访的患者,医生会提供相应的随访服务,并定期评估患者的病情变化。
通过远程会诊制度,医生可以及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并对治疗方案进行调整。
郑大一附院远程会诊制度
郑大一附院河南省远程医学中心远程会诊制度1.申请会诊医院提出会诊申请(病例应是通过院内会诊后,仍无法处理旳疑难问题)。
经科主任同意,医务处同意后,可向我中心提出申请。
我中心暂不接受个人会诊申请。
2、申请会诊医院按规定规范填写《郑大一附院河南省远程医学中心远程会诊申请表》(表l)及《病情简介表》(表2),由我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步筛查,选择有关科室专家进行会诊。
我中心网上业务处理系统开通后,申请会诊医院须按照网上平台流程处理会诊业务。
3、申请会诊医院需按我中心工作人员确定旳会诊时间准时参与会诊,如需更改时间,必须提前―天告知我中心,由我中心另行安排会诊时间。
申请会诊医院不得单方私自变动会诊时间,否则,所导致旳一切后果由申请会诊医院所有承担。
4、申请会诊医院需在会诊前备好会诊病人旳病历及有关检查资料,主管医生、病房主任等专业人员必须到会诊现场。
基于保护性医疗制度,在病例讨论时,病人及家眷必须离场。
否则,由此产生旳不良后果,由申请会诊医院所有承担。
5、确定远程会诊时间后,有关人员应提前30分钟抵达会诊室,双方操作人员将网络接通,调整好音频、视频至最佳效果,保证会诊顺利进行。
6、会诊过程中须保持和网络联络方式畅通。
7、会诊时先由我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简朴状况简介。
申请会诊医院须将检查数据、心电图、X线图片、CET图片、ECT图片等医学影像按规定传播到我中心,然后由申请会诊医师汇报病史及病情,简介病例须简要扼要、重点突出,可结合临床进行征询讨论,最终我中心专家提出会诊意见。
会诊中应围绕与本病例诊断、治疗有关旳问题进行讨论,会诊完毕应礼貌道谢。
8 、每例会诊后旳成果、临床效果应在会诊结束一周内由申请会诊经办人进行总结、立案并反馈到我中心。
每月25日之前准时将上月“会诊记录报表”传报我中心。
9、申请会诊医院在会诊后,应关注该病例愈后,进行疗效回访,疗效明显、满意(或不满意)旳病例随时上报我中心。
以便及时告知会诊医师详细状况,持续改善远程会诊质量。
远程会诊制度和流程
远程会诊制度和流程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信息通信技术的普及,远程会诊作为一种新型医疗模式逐渐兴起。
远程会诊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交流合作,为患者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专业的医疗服务。
本文将介绍远程会诊的制度和流程,并探讨其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一、远程会诊的基本概念和意义远程会诊是指医生在不同地理位置进行跨地域的会诊活动,通过远程视频、图像和文档等技术工具进行医疗信息的交流和互动。
它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 提供优质医疗资源:远程会诊消除了地理距离的限制,患者可以享受到来自全球各地的专家医生的优质医疗资源,解决了一些地区医疗资源匮乏的问题。
2. 提高医疗效率:传统的现场会诊需要医生和患者相互前往,耗费时间和经济成本较大。
而远程会诊可以通过网络便捷地实现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交流,大大提高了医疗效率。
3. 促进专业知识的共享:通过远程会诊,医生可以方便地与海内外专家进行学术交流,分享学术经验,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4. 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远程会诊需要借助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工具进行数据传输和共享,推动了医疗信息化的发展,促进了医疗服务的现代化。
二、远程会诊的流程1. 患者预约:患者通过医疗机构的远程会诊平台预约远程会诊服务,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病情描述。
2. 信息上传:患者需要将相关的病历、检查报告和影像资料等通过平台上传,确保医生能够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
3. 专家审核:医院的专家会对患者的预约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患者是否适合进行远程会诊,并决定合适的专家进行会诊。
4. 会诊安排:医疗机构将患者的相关信息和会诊需求发送给指定的专家医生,约定会诊时间和方式。
5. 远程会诊:在约定的时间,患者通过远程会诊平台与专家进行视频通话或交流,医生根据患者提供的资料和病情进行会诊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6. 会诊报告:会诊结束后,医生将会诊结果整理成会诊报告,包括诊断结论、治疗建议等,并通过平台向患者或转交的医生发送。
远程病理会诊医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远程病理会诊工作,提高病理诊断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开展远程病理会诊的科室及参与远程病理会诊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远程病理会诊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诊断结果准确、及时。
第二章远程病理会诊的申请与受理第四条申请人应为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申请会诊的病例应具有明确的诊断需求。
第五条申请远程病理会诊的病例,需提供以下资料:(一)患者基本信息;(二)病历摘要;(三)病理切片或相关检查报告;(四)申请理由及目的。
第六条病理科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审核申请资料,对符合要求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予以受理。
第三章远程病理会诊的实施第七条远程病理会诊由病理科负责组织,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会诊。
第八条会诊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高级职称;(二)在病理诊断领域具有丰富经验;(三)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第九条会诊专家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诊,并在会诊结束后24小时内出具诊断意见。
第十条会诊专家应认真阅读病例资料,对疑难病例进行深入分析,确保诊断结果准确。
第十一条病理科负责将会诊专家的诊断意见反馈给申请人,并对诊断结果进行跟踪随访。
第四章远程病理会诊的质量控制第十二条病理科应建立健全远程病理会诊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会诊工作进行质量评估。
第十三条会诊专家应严格遵守医疗规范,确保诊断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病理科应定期对会诊专家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
第十五条病理科应定期收集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远程病理会诊工作。
第五章远程病理会诊的保密与隐私保护第十六条病理科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医疗保密和隐私保护的规定,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
第十七条会诊专家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患者信息。
第十八条病理科应定期对会诊专家进行保密教育,提高其保密意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病理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远程会诊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远程会诊中心的管理,提高远程会诊质量,保障患者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远程会诊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
第三条远程会诊中心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确保患者利益;2. 保证远程会诊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3. 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安全;4.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远程会诊中心组织架构及职责第四条远程会诊中心设立主任一名,负责远程会诊中心的全面工作。
下设远程会诊科、信息科、医务科等部门。
第五条远程会诊中心各部门职责:1. 远程会诊科:负责远程会诊的预约、安排、协调、执行及评价等工作;2. 信息科:负责远程会诊系统的维护、升级、安全保障等工作;3. 医务科:负责远程会诊中心的医务管理工作,包括医德医风、服务质量、医疗纠纷等。
第三章远程会诊流程及规范第六条远程会诊预约:1. 患者或家属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向远程会诊科预约;2. 远程会诊科根据患者病情、科室需求等,为患者安排会诊时间、专家及远程会诊方式。
第七条远程会诊执行:1. 患者按时参加远程会诊,携带相关病历资料;2. 专家根据患者病情,进行远程诊断、治疗建议;3. 会诊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第八条远程会诊评价:1. 会诊结束后,患者对会诊过程及专家进行评价;2. 远程会诊科对会诊过程进行总结、分析,持续改进远程会诊质量。
第四章远程会诊中心信息管理第九条远程会诊中心信息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患者信息安全;2. 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采集、存储、使用、传输等环节的职责;3. 定期对信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信息安全意识。
第五章远程会诊中心经费管理第十条远程会诊中心经费管理:1. 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远程会诊经费;2. 加强经费使用监督,确保经费使用透明、合规;3. 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远程会诊室规章制度牌
远程会诊室规章制度牌第一条:为了规范远程会诊室的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远程会诊室是医疗机构提供专业会诊服务的部门,接受医院内外医务人员的远程会诊需求。
第三条:远程会诊室设立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会诊室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第四条:远程会诊室接受医院内外医务人员的预约会诊需求,根据医生的时间安排分配会诊时间。
第五条:医务人员在远程会诊室会诊时,应提前准备好会诊资料和相关检查报告,确保会诊顺利进行。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远程会诊时,应遵守会诊室的规章制度,尊重会诊室工作人员和其他医生。
第七条:医务人员在远程会诊中,应以客观、科学的态度进行诊断,做出准确、合理的诊断意见。
第八条:医务人员在远程会诊中,不得擅自泄露患者隐私信息,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权。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远程会诊中,应及时向患者或医务人员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远程会诊中,应遵守医疗伦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远程会诊中,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十二条:远程会诊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维护会诊室的正常秩序,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工作环境安全。
第十三条:远程会诊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远程会诊室应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提供良好的会诊环境。
第十五条:远程会诊室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改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按程序提出建议并经批准后执行。
远程会诊室规章制度是远程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了远程会诊室的管理和服务,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能够得到专业、高效的医疗服务。
只有遵守规章制度,才能维护远程会诊室的正常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希望远程会诊室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共同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医院远程医疗会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远程医疗会诊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开展远程医疗会诊工作的所有相关人员。
第三条远程医疗会诊是指我院与国内外其他医疗机构通过远程通讯技术,为患者提供诊断、治疗、咨询等医疗服务的活动。
第二章远程医疗会诊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我院设立远程医疗会诊管理中心,负责远程医疗会诊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远程医疗会诊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远程医疗会诊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远程医疗会诊工作;(二)负责远程医疗会诊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三)负责远程医疗会诊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四)负责远程医疗会诊患者的筛选、预约和安排;(五)负责远程医疗会诊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六)负责远程医疗会诊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远程医疗会诊专家库应包括以下专业:(一)内科;(二)外科;(三)妇产科;(四)儿科;(五)眼科;(六)耳鼻喉科;(七)口腔科;(八)皮肤科;(九)精神科;(十)其他相关专业。
第三章远程医疗会诊的流程第七条患者申请远程医疗会诊,应提供以下资料:(一)患者的基本信息;(二)患者的病情资料;(三)患者的诊断结果;(四)患者的治疗方案。
第八条远程医疗会诊管理中心收到患者申请后,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安排会诊。
第九条会诊专家接到会诊通知后,应按时参加会诊。
第十条会诊专家在会诊过程中,应认真听取患者病情介绍,查阅相关资料,提出诊断意见和治疗方案。
第十一条会诊结束后,会诊专家应将诊断意见和治疗方案形成书面报告,发送至远程医疗会诊管理中心。
第十二条远程医疗会诊管理中心将会诊报告发送给患者所在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负责后续治疗。
第四章远程医疗会诊的质量控制第十三条远程医疗会诊应确保医疗质量,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第十四条会诊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执业资格;(二)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三)熟悉远程医疗会诊的流程和操作。
远程会诊管理制度范本(4篇)
远程会诊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远程会诊工作,保障会诊活动的质量与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远程会诊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远程会诊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技术等手段,将病历、影像及其他医学资料传输给专家进行会诊。
第四条远程会诊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诊疗效果,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多学科合作,提高医疗质量。
第五条远程会诊应坚持医务人员的道德伦理原则,保护患者隐私,确保会诊结果的准确性。
第六条远程会诊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会诊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七条远程会诊应尊重医疗机构的管理和决策权,实行科学的协作机制。
第二章远程会诊的组织与管理第八条远程会诊的组织与管理由医疗机构的医务部门负责协调和监督。
第九条医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远程会诊的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责,确保会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医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远程会诊的组织与管理,包括会诊的策划、组织、协调与监督。
第十一条医务部门要对进行远程会诊的医师进行培训,提高其远程会诊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医务部门应定期评估和监测远程会诊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并定期向上级医务部门汇报。
第三章远程会诊的流程第十三条远程会诊的流程包括申请、审批、安排、执行和评估五个环节。
第十四条远程会诊的申请应由医院内的专业医师发起,并提供患者的基本情况、病史、影像资料等。
第十五条医务部门应按照会诊需求,进行审批和安排,确保专家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十六条远程会诊的执行应由专家按照约定时间进行,通过远程技术进行会诊活动。
第十七条远程会诊的评估应由医务部门进行,评估会诊的效果和质量,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远程会诊的要求第十八条远程会诊中的专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临床经验和技术能力,并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合作能力。
第十九条远程会诊中的患者应提供准确和完整的病历资料,并配合专家进行会诊活动。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远程会诊的设施和技术支持,确保会诊过程的稳定和准确。
第二十一条远程会诊中的信息安全需得到保障,保护患者隐私和机密信息。
远程会诊管理制度范文(9篇)
远程会诊管理制度范文一、各科遇疑难病例需要远程医疗会诊时,由经管医师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病人情况,提出会诊目的,经治医师及科主任签字,并请病人或家属填写请求远程医疗会诊同意书,送至医务科审批备案后,由患者家属到财务科按标准付会诊费,并由请求会诊医生将交费____交医务科,由医务科登记备案后安排会诊各项事宜。
二、对要求远程会诊的病例必须准备如下资料。
病历摘要(按标准申请单打印),各项检验检查及影像报告单(可以是电子版或复印件),各种影像片、病理片。
三、确定会诊时间后,由远程会诊网管通知请求会诊科室的经管医师及科主任,按指定会诊的时间携带必要的检查资料,提前____分钟到达远程会诊室,做好会诊准备。
四、会诊时先由经治医师汇报病史,回答专家提问,可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
五、经治医师参考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实施具体的诊治方案。
按病案要求记录整理会诊资料并归入病案中保存。
六、所有科室对疑难、危重病人要积极开展远程会诊。
七、对于同级医院或下级医院提出院外会诊申请者:⑴提前约定远程会诊的时间,并提前将会诊患者的资料交至我院医务科。
⑵远程会诊医师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会诊、咨询内容与本人执业范围、专业技术相一致。
⑶远程医疗会诊只作为临床诊疗活动的辅助手段,对患者诊断、治疗____决定权仍属于申请会诊的医疗机构,若出现医疗纠纷由申请会诊的医疗机构负责协调解决。
⑷远程医疗会诊收费标准将按照省、市规定的价格、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
远程会诊管理制度范文(二)一、临床科室有关的远程会诊事宜由医务科负责。
二、各科遇疑难病例需要远程医疗会诊时,由经管医师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病人情况,提出会诊目的,经主治医师及科主任签字,并请病人或家属填写请求远程医疗会诊同意书,送至医务科审批备案后,由患者家属到财务科按标准付会诊费,并由请求会诊医生将交费____交医务科,由医务科登记备案后安排会诊各项事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远程会诊制度
篇一:郑大一附院远程会诊制度
郑大一附院河南省远程医学中心
远程会诊制度
1.申请会诊医院提出会诊申请(病例应是经过院内会诊后,仍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
经科主任同意,医务处批准后,可向我中心提出申请。
我中心暂不接受个人会诊申请。
2、申请会诊医院按要求规范填写《郑大一附院河南省远程医学中心远程会诊申请表》(表l)及《病情简介表》(表2),由我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步筛查,选择相关科室专家进行会诊。
我中心网上业务处理系统开通后,申请会诊医院须按照网上平台流程处理会诊业务。
3、申请会诊医院需按我中心工作人员确定的会诊时间准时参加会诊,如需更改时间,必须提前―天告知我中心,由我中心另行安排会诊时间。
申请会诊医院不得单方擅自变动会诊时间,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会诊医院全部承担。
4、申请会诊医院需在会诊前备好会诊病人的病历及相关检查资料,主管医生、病房主任等专业人员必须到会诊现场。
基于保护性医疗制度,在病例讨论时,病人及家属必须离场。
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申请会诊医院全部承担。
5、确定远程会诊时间后,相关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会诊室,双方操作人员将网络接通,调节好音频、视频至最佳效果,确保会诊顺利进行。
6、会诊过程中须保持电话和网络联系方式畅通。
7、会诊时先由我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简单情况介绍。
申请会诊医院须将检查数据、心电图、X线图片、CET图片、ECT 图片等医学影像按要求传输到我中心,然后由申请会诊医师汇报病史及病情,介绍病例须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可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最后我中心专家提出会诊意见。
会诊中应围绕与本病例诊断、治疗相关的问题进行讨论,会诊完毕应礼貌致谢。
8 、每例会诊后的结果、临床效果应在会诊结束一周内由申请会诊经办人进行总结、备案并反馈到我中心。
每月25日之前准时将上月“会诊统计报表”传报我中心。
9、申请会诊医院在会诊后,应关注该病例愈后,进行疗效回访,疗效显著、满意(或不满意)的病例随时上报我中心。
以便及时告知会诊医师具体情况,持续改进远程会诊质量。
10、会诊结束后,我中心工作人员做好相关会诊信息的登记工作。
建立远程会诊信息登记表,定期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总报告。
表1:
郑大一附院河南省远程医学中心远程会诊申请表
表2 :
病情简介表
篇二:远程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
远程会诊管理制度
一、各科遇疑难病例需要远程医疗会诊时,由经管医师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病人情况,提出会诊目的,经主治医师及科主任签字,并请病人或家属填写请求远程医疗会诊同意书,送至医务科审批备案后,由患者家属到财务科按标准付会诊费,并由请求会诊医生将交费发票交医务科,由医务科登记备案后安排会诊各项事宜。
二、对要求远程会诊的病例必须准备如下资料:病历摘要(按标准申请单打印),各项检验检查及影像报告单(可以是电子版或复印件),各种影像片、病理片。
三、确定会诊时间后,由远程会诊网管通知请求会诊科室的经管医师及科主任,按指定会诊的时间携带必要的检查资料,提前30分钟到达远程会诊室,做好会诊准备。
四、会诊时先由经治医师汇报病史,回答专家提问,可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
五、经治医师参考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实施具体的诊治方案。
按病案要求记录整理
会诊资料并归入病案中保存。
六、所有科室对疑难、危重病人要积极开展远程会诊。
七、对于同级医院或下级医院提出院外会诊申请者:
⑴提前约定远程会诊的时间,并提前将会诊患者的资料交至我院医务科。
⑵远程会诊医师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会诊、咨询内容与本人执业范围、专业技术相一致。
⑶远程医疗会诊只作为临床诊疗活动的辅助手段,对患者诊断、治疗的决定权仍属于申请会诊的医疗机构,若出现医疗纠纷由申请会诊的医疗机构负责协调解决。
⑷远程医疗会诊收费标准将按照省、市规定的价格、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
篇三:远程会诊中心管理规定
安徽省远程会诊中心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医疗资源的利用率和基层医疗水平,便于基层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得到方便、及时、有效、优质的诊疗服务,减轻病人经济负担,促进我省远程医疗会诊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远程会诊,是指医疗机构之间利用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等手段,实现跨地域医疗会诊。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中心开展的远程医疗会诊。
第二章机
构设臵与职能
第四条安徽省远程会诊中心由专家医院远程会诊中心与基层远程会诊分中心(县、市医院)、各网络单位(包括一级及以上各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以及管理、信息、收费等部门组成。
第五条远程医疗会诊中心管理工作在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由省立医院院外医疗部负责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能是:
(一)组织和协调中心远程医疗会诊工作;
(二)制定远程医疗会诊的流程和考核标准;
(三)远程医疗会诊专家资格的认定;
(四)远程医疗会诊专家的推荐,建立并及时公布和更新安徽省远程医疗会诊专家库;
(五)收集和管理远程医疗会诊资料;
(六)定期收集、整理、分析全省远程医疗会诊相关信息,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参考;
(七)负责审核加入远程医疗会诊网络单位的资质,并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安徽省立医院信息中心在省卫生厅信息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实施技术保障、会诊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六条各市、县可依托本地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远程医疗会诊管理分中心,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卫生厅备案。
第七条设立中心或分中心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心或分中心建设方案;
(二)依托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三)辖区内各网络单位管理人员与会诊医师人员名单;(四)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心和分中心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辖区内远程医疗会诊的管理、组织协调和服务,加强网络维护和技术指导,保证远程医疗会诊正常进行。
未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设立远程医疗会诊机构,不得冠以“中心”或“分中心”名称。
第八条开展远程医疗会诊由申请远程医疗会诊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会诊机构)和提供远程医疗会诊机构(以下简称提供会诊机构)共同实施。
第九条拟加入远程医疗会诊的网络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一级及以上各类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具有开展远程医疗会诊工作的场所、基本设施,拥有至少一名经过培训合格的专(兼)职网络技术管理人员;(三)建立远程医疗会诊的管理制度;
(四)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会诊的机构须为二级及以上各类医院且具备远程医疗会诊网络单位的基本条件。
第十条拟加入远程医疗会诊的网络单位应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分中心提出申请,由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或分中心向上一级机构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远程医疗会诊,并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二)《远程医疗会诊机构申请书》一式三份;
(三)网络设施建设等硬件设施情况(标准参照卫生部相关规定);
(四)远程医疗会诊网络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名单及技术职务证明;
(五)远程医疗会诊管理制度。
(六)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开展远程医疗会诊的机构,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补办上述手续。
第十一条安徽省远程医疗会诊中心的主要职能是:(一)为疑难危重患者提供远程医疗会诊服务;
(二)承担远程医疗教育任务,包括远程培训任务和远程考试任务;
(三)接受其他单位远程会诊的要求;
(四)网上门诊预约等其他医疗行为。
第三章执业规则
第十二条远程医疗会诊工作的医师分为远程医疗会诊医师(以下简称远程会诊医师)和申请远程医疗会诊医师(以下简称申请会诊医师),各级会诊中心应建立本中心的会诊医师专家库。
远程会诊医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
(二)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会诊、咨询内容与本人执业范围、专业技术相一致;第十三条远程会诊医师与申请会诊医师属于医学咨询关系,申请会诊医师与患者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医患关系。
远程医疗会诊只作为临床诊疗活动的辅助手段,对患者诊断、治疗的决定权属于申请会诊机构,若出现医疗纠纷由申请会诊医疗机构负责协调解决。
第十四条开展远程医疗会诊的医疗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资料,维护患者和会诊医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程序与要求
第十五条远程会诊分普通会诊和急会诊。
第十六条会诊前工作
(一)申请会诊机构拟申请远程医疗会诊时,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程序、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
相关热词搜索:会诊制度医院医院开展远程会诊医院远程会诊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