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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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的学习环境和工作环境,现依据我校情况编制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民事调解制度
1、教育全体职工,提高对民事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和责任感。
2、大力加强政治教育和思想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
3、校工会建立民事调解领导小组,发现民事纠纷或苗头,及时化解矛盾。
(二)保卫工作制度
1、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要定期对学校重点部位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各种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针对冬夏两季发案率高的特点,督促值班人员、门卫认真负责,加强巡逻,对发现的可疑人员,认真盘查,将事件控制在最低范围。
3、在节假日期间,在加强普遍安全检查的同时,定时或不定时的采取突击安全检查,对进入我学校的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夜晚值班人员、门卫要认真负责,不定时地对学校办公楼进行巡逻检查,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重大问题,立即上报领导或报公安部门处理。
(三)保卫检查制度
1、检查的内容是:领导是否重视、思想是否过硬、制度是否落实,有无
有关规定的和事故隐患要从领导思想上找原因,从作风上找问题。
2、检查的类型是:每月一大检,每天一小检。采取多种形式,由主管领导带领有关人员或由综治办公室组织检查。
3、检查的方法是:根据季节变化以及节假日特点,对门卫、仓库、档案室、财会室等进行临时性、边检查边整改,不图形式、不走过场,讲究实效,切实解决问题。
4、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四)重点地方、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1、财会室和仓库的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会制度,保险柜和办公室不得存放现金,门窗及时落锁,做好防盗工作。
2、档案资料室,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走道不准存放物品,保持道路畅通。
3、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必须按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业,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运行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
4、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五)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报告制度
1、协同有关部门对群众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责任制。
2、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开展安全检查、改进、落实安全措施,清除事故隐患。
3、对重大隐患要报告分管领导,督促及时解决,同时报告公安机关。
4、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应当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查明性质,为有关部门提供方便。
5、责任事故,由有关部门处理,破坏事故和破坏嫌疑事故由保卫专干和治安室人员负责追查。
6、追查破坏事故和破坏嫌疑事故,应认真勘查现场,涉及技术问题,需聘请工程技术、科研人员和有经验的工人进行技术鉴定。
7、确定破坏事故,必须有确凿的证据。
(六)“三防”工作制度措施
1、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易燃易爆物品定点存放,定人管理,制定出岗位责任制。
3、加强夜间巡逻,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保卫人员,配备一定器材,加强门卫交接班制度。
4、经常组织学习法规,提高认识和警惕,防患于未然。
5、建立健全各类档案(包括重点部位和人事档案)及管理制度。
6、认真做好检查、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7、积极完成其它工作任务。
(七)值班巡逻制度
1、值班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做到不早退、不迟到、不脱岗。
2、值班员负责机关的治安和财产、人身安全。
3、值班期间要不定时检查各科室安全情况,对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
逻。
4、发现有案情时,值班员和门卫应迅速与罪犯分子做斗争,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5、认真填写值班登记,做到处理问题有记录。
6、值班时,值班员有权代理领导处理一般事务,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公安部门请示报告。
(八)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1、贵重物品是我学校的重要财产,也是盗窃分子侵犯的目标,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加强防范措施,确保公共财产安全。
2、所有贵重物品,如:微机、电视机、录像机、照像机等,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确定专人保管,责任到人,严防丢失被盗。
3、贵重物品必须建立登记入帐制度,并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借用领取必须严格进行手续。
4、保管人员必须坚持开展季度检查、年终清点等重要制度。对盘盈盘亏的,应查明原因,提出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注销帐面物品。
5、对因责任心不强,防范措施不力,发生贵重物品被盗案件,要追查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九)安全消防制度
1、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安全。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时间,下班要关闭阀门,对漏气的阀门及时更换。
3、室内的电器设备均应按照防火防爆型安装。
4、档案室、微机室按消防规定执行,不得在室内取暖。
5、维修人员应对消防器材做到熟悉使用,妥善保管,各种消防器材不得挪做他用。
6、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要保持良好的通风。
(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存放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它物品混合贮存。
2、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分堆贮存,不得过高,应隔一定距离,通道及通风。
3、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贮存。
4、容器、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的地方、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5、不准在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进行试验、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6、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工作人员不得带火具、火源入库房。
7、库房内不得住人,工作结束时,应该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十一)门卫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不准脱岗、缺岗。
2、热情接待来客,认真搞好来客登记及情况记录。
3、提高警惕,对出入人员要认真盘查,对出入车辆要认真检查,凭牌出入。
4、要掌握报警器、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若遇特殊情况,能做紧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