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铁塔建设工程安全手册(第四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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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分册通信铁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手册

发射塔基础施工一般安全要求

1.加强施工场地的安全防护,在安全设施布置上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强化

管理、加强门卫制度,在工地现场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醒目的标牌。2.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标志、

安全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新工人经培训后才能上岗。

3.建立现场机械管理制度,安排专职机械操作手和管理人员。

4.建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管理人员向机械操作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发现故障由专职维修人员修理,机械操作手要定期保养和保护机械。每天班

前检查机械状况并做好记录。

6.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严禁非机械手操作机械作业。

7.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用电、机械及其防护装置的安全情况,所有防护装置须经

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积极参加调查和处理。

9.严防施工场地发生火灾,易燃易爆物应隔离单放,不得在周围吸烟、烧焊,

并配灭火器。

10.禁止在工地用电炉,电热锅等烧煮食物。

11.机电设备应由专人看管,电气必须一机一闸,严格接地、接零和安漏电保护

器,水泵和部件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12.特殊工种施工人员施工前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持有合格的有效期以内有

关部门下发的操作证。

主要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规程

1.定位放线:在公路和交通繁华的道路上作业时,必须尽可能缩短作业和仪器

在通路停车部位上停留时间,在通车部位上作业时,须指派专人担任探望疏通工作并在作业点前后设明显警示标志。

2.降水工程

(1)土方挖掘运输车道不设置井点。

(2)轻型井点降水应经常进行检查,其出水规律应“先大后小,先混后清”。若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检查。

(3)如在冬季施工,应做好主干管保温,防止受冻。

(4)基坑周围上部应挖好水沟,防止雨水流入基坑。

(5)井点位置应距坑边2~2.5m,以防止井点设置影响边坑土坡的稳定性。

3. 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前的准备工作:认真查阅勘探报告内容:了解地下资料,清除地上障碍物,充分考虑基础开挖后,对相邻建筑物、围墙、道路、地下管线等被保护对象的影响情况,及必须采用保护性措施,完成土方开挖的施工方案设计。(2)开挖式基础安全施工:

1)在挖土施工中要对基础深度、土质情况要有充分的了解,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下挖。开挖基础前,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基础开挖后对原建筑物基础做好围护和支撑。边坡距离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长或缩短,确保不发生坑壁坍塌现象,在开挖过程中要随时注意土壤情况。

2)土方开挖后,基槽(坑)边2m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基槽(坑)四周设护身拦,并悬挂警示牌,避免上面往下抛撒物品。在基础四周危险处设红色标志灯,所有施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3)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4)基础开挖采用机械挖槽、人工清理相结合的方式,挖至基础垫层底上+200mm 处,人工清理土方并挖至设计标高,并人工清出余土。严禁超挖土方扰动地基。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

5)雨季开挖基坑(槽),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

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提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土堤等的检查。

6)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7)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8)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9)挖较深的坑槽时,上部边缘应经常清理,并及时加设挡板,防止土块等落物伤人,坑下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0)在土方开挖施工期间,排专人经常在基坑现场观测,随时掌握变化情况,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证基坑安全。

11)严禁在挖掘机作业半径范围内随意走动,不得在汽车运行路线上逗留或停放车辆及其它障碍物品。

12)挖掘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或带病上岗。

13)参加机械挖土的人员要遵守所使用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机械的各种安全装置齐全。

14)在有支撑的沟坑中使用机械挖土时,必须注意不使机械碰坏支撑。

15)同时对地下障碍物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请甲方、设计单位进行技术处理和必要的保护性围护。

(3)井式基础(人工挖孔桩)

1)桩孔在开挖过程中,超过2米以下的,必须有护壁安全措施(其他桩机如地面开挖土、石方的,也应按本条要求进行)要进行沉管或现场做护壁,要随时对基坑垂直度进行测量。

2)桩孔基础深度超过8米,应用空压机底部换气,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3)桩孔深度超过3米,挖孔人员下入孔内前应通风,以防有毒害气体中毒,如遇大雨天气,应停止作业。

4)在基础周围2m范围危险处设红色标志灯、设置施工围挡,非作业人员禁止

入内。3m内不得行驶或停放机动车。所有出入施工现场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5)在开挖中发现桩孔内有异物、异臭时应暂停作业,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施工员),待查明原因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才能准许继续开挖。

6)在易坍塌的砂、砾层开挖时,必须采用双层护筒方法施工,以防止砂土、砾石塌坍伤人。

7)桩孔内应设安全挡板,装碴时不宜装得太满以防提(吊)时碴、石落下伤人。

8)基础内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安全带扣绳由孔上人员负责随作业面往下松长。上、下孔必须使用软爬梯、严禁用手脚爬踩局限性壁或乘吊渣桶上下。

9)挖孔、起吊、护壁、余渣运输等所使用的一切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含防毒面具)、工具、配件、材料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经常检查,做好管、用、养、修、换,确保完好率和使用安全度。

10)孔口人员提(吊)装碴、石提筒或框时,应与孔底人员密切配合,接到孔底人员信号时,方准提(吊),返回孔底提筒(框)时同样要给孔底人员以安全信号,并用提环挂钩缓慢下入孔底,严禁向孔内抛掷物件。

1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起吊:

A.超负荷,挂得不稳不牢。

B.歪拉斜吊地下埋藏物和凝固物。

C.看不准不知吊物重量。

D.无人指挥乱操作。

E.吊车在运行中禁止下列危险操作:

F.禁止吊料在人头上越过。

G.禁止人站在吊件上或吊运易燃易爆物品。

H.吊重物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I.禁止吊重物进行检修或吊证控制器等。

J.吊车控制开关不准碰撞和拖地,要保持安全可靠

12)提(吊)孔内土、石喳时固置之不理滑车的白棕绳或钢丝绳及绳卡等其他设施必须检查达到安全可靠,如有隐患,应及时排除。

13)料斗和吊索具应具有轻、柔、软性能,并有防坠装置。每班作业前应检查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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