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指挥部督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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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脱贫攻坚综合指挥部工作职责

县市脱贫攻坚综合指挥部工作职责

县市脱贫攻坚综合指挥部工作职责县市脱贫攻坚综合指挥部工作职责篇一: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各组工作职责指挥部各组工作职责(一)综合组1.负责综合各个专业组的情况,督办各项工作任务,向工程指挥部汇报。

2.负责基建项目资金费用计划的编制。

3.负责统计编制工程项目费用计划和投资计划。

4.掌握该项目工程的土建、安装、设备购置、材料采购合同的审核情况。

5.负责各种资料档案管理及有关文件起草、打印、发送工作。

6.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

7.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管理。

(二)工程组1.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基本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工程项目协调管理。

2.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监理。

土建、设备、管道、电气、仪器仪表等施工安装。

3.负责审核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工程进度,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类施工方案。

4.负责施工材料计划的审批,材料发放的审批。

5.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6.负责对整个施工队伍间的协调管理,对下达的工程任务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7.负责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处理工程进度及质量方面的问题。

(:县市脱贫攻坚综合指挥部工作职责)8.负责工程质量的验收管理。

9.负责工程安全、治安、消防方面的监督管理。

(三)工艺组1.负责对外与设计院的协调工作及所有技术文件的确认与传递。

2.负责现场的技术协调工作。

3.参与设计院的技术变更及保证变更的实施工作。

(四)土建组1.做好土建工程的全过程管理。

对土建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控制。

2.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法规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严格管理,监督监理公司检查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和现场状况。

组织土建施工内业管理,对内业审查归档。

对参建的施工队伍及监理单位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3.依据施工图纸、合同及有关规范,做好本专业工程洽商记录、预检、隐检记录等。

4.负责做好与相关专业组的沟通协调,随时处理好工程施工出现的各种问题。

5.负责本专业各阶段工程验收组织管理,负责工程变更等现场签证工作,对工程材料的报验、复试情况检查,对已建成的建筑进行验收。

六项脱贫攻坚工作制度

六项脱贫攻坚工作制度

六项脱贫攻坚工作制度1.“办公室清空”制度。

每日8:30-20:30除指挥长和数据员因处理资料问题、队员因处理群众事情、午饭时间、村级开会时间外,21:30之前村委会不准关灯休息,严禁在村委会、办公室逗留、聊天、玩手机,在完成本日工作量后队员要下组走访,“无事找事做”。

2.“帮扶日”制度。

每周到村帮扶至少3天,周一到周五必须下村帮扶一天,周六、周日必须在村帮扶。

必须至村脱贫攻坚指挥部签到,由村脱贫攻坚指挥部负责监督。

3.“遍访”制度。

村指挥长要对本村贫困户、十二类重点人群和其他特殊户进行遍访,队员要对本组群众进行遍访,每2周一轮,要做到户内“一口清”。

4.“巡察”制度。

镇指挥部指挥长、镇纪委将开展巡察,对村指挥长、包组干部、帮扶责任人进行村内、组内、户内情况和政策应知应会进行随机巡察提问。

5.“群众会”制度。

由驻村队员在各组召开群众会,以3-5户或3-8人在同姓、同族、相邻、同类情况中召开田坎会、田间会、饭桌会、灶边会、水井会、火炕会、堂屋会、院坝会、路边会、家庭成员会,不拘形式、不拘地点、不拘人群每周一次,会议内容除宣传政策外,有益于脱贫攻坚的都可以。

6.“一日五事法”制度。

(1)每日一会。

上午8:00-8:30或者晚上21:30-22:00学习相关政策知识和安排村指挥部相关任务。

(2)每日一学。

一是学政策。

由各村指挥长、副指挥长领学,内容主要围绕上级出台的脱贫攻坚惠民政策和工作指导性文件、有关会议精神、应知应会知识等。

二是学业务。

针对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学习,“以研促学”逐一化解问题,形成了相互剖析、相互指点、相互请教的浓厚学习氛围。

三是学经验。

学习好经验和好的做法。

(3)每日一扫。

一是扫办公区。

保持好办公区域的干净整洁。

二是扫公共区域。

包组干部督促好负责本组公共卫生的村保洁员开展卫生保洁工作,随身携带保洁工具,随时带头打扫。

三是扫室内。

包组干部负责引导非贫困户做好室内卫生、督促帮扶责任人引导贫困户做好室内卫生(按五个看进行),各村每周上报3户人居环境最差的,报镇脱贫攻坚指挥部,由镇脱贫攻坚指挥部通知帮扶责任人进行整改,一次整改不到位通报,两次整改不到位要求帮扶责任人与对象户家中同吃同住2天。

镇脱贫攻坚驻村干部最新管理制度

镇脱贫攻坚驻村干部最新管理制度

镇脱贫攻坚驻村干部最新管理制度为严肃工作纪律,凝聚强大合力,发挥整体作用,切实转变驻村干部工作作风,全面提升脱贫工作水平,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请销假制度
1、考勤制度。

驻村干部,实行签到制度,工作日期间由村支部书记监督按时签到,并按实际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册。

每月汇总,由村支部书记签字确认后,报镇党委盖章备案,作为干部补贴发放的依据。

2、请销假制度。

驻村干部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时,应填写请假条。

请假5天以内的由镇党委批准;6—10天的经镇党委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批准;10—30天的由派出单位向同级党委组织部请假;超过30天的由派出单位召回并重新选派。

镇党建办将按照请假条,做好考勤登记,假条填写不完整、无请假条的一律视为无故脱岗。

请假条一式两份,上报镇党委一份,村档案备案一份。

镇包村干部、村干部请假由镇党委统一管理。

二、工作日志记录制度
驻村干部要认真记好《工作日志》,记录驻村时间和工作情况。

镇党委将组织专人每月5日前对驻村干部的《工作日志》进行查阅,了解驻村干部的工作情况。

对没有按时记。

脱贫攻坚督查暗访整改报告范文

脱贫攻坚督查暗访整改报告范文

脱贫攻坚督查暗访整改报告范文根据县脱贫攻坚作战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安排,4月27日,你办对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暗访。

我镇针对督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迅速抓整改,并结合脱贫攻坚“夏季攻坚”工作,进一步将工作重心下沉到村、到户,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基础工作,提升业务水平1、核实基础信息,确保与贫困户家庭实际一致。

结合4月份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我镇组织帮扶责任人全面入户核查,与贫困户核对基础信息,对信息登记不准、贫困户信息更新不及时的进行登记核实修改,确保贫困户档案信息与家庭实际一致。

2、完善工作程序,确保工作记录完善。

我镇脱贫攻坚项目库工作部署较早,4月份也对项目库及第一批资金程序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但仍有少数村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或程序有不规范情况。

5月份,我镇扶贫工作站分片到村开展扶贫业务督查工作,对各村业务进行督查指导,确保所有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及群众满意度1、加强帮扶人政策培训,提高宣传人政策知晓。

4月12日,我镇召开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对各村各单位帮扶人进行培训,共同学习当前重点扶贫政策及扶贫工作基础知识。

通过培训帮扶人,由帮扶人入户宣传的方式提升扶贫政策知晓率。

三、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四、到村到户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针对张学进户、吴吉和户、张学明户不清楚贫困户申请时间和脱贫时间问题,经核实,张学进户户主外出务工,年迈母亲不了解情况,吴吉和为14年脱贫户,帮扶人在入户的时候没有进一步宣传,已通知帮扶人入户,张学明户未脱贫,此人文化程度较低,帮扶人多次入户宣传但效果不佳,已通知帮扶人进一步入户强调。

3、针对户、张学进户、张文科户家庭共同生活人口与扶贫建档立卡人口不一致问题,经核实,户扶贫手册家庭人口去年年底已经加了,系统需要到今年年中开放才能加;张学进结婚未办正式手续,待领取结婚证后将添加到系统之中;张文科之子结婚生子已标注,待系统开放即申报添加。

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及人员组成

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及人员组成

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及人员组成*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及人员组成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政策法规组、督办检查组、脱贫考核验收组、宣传工作组等5个组。

其主要职责和人员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1.主要职责:负责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及时了解掌握精准扶贫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向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做好县扶攻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联席会议和工作会议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上下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和报道扶贫攻坚工作动态;负责组织开展扶贫政策调研、经验交流及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扶贫攻坚办、扶贫办日常值班、上传下达、文件收发登记、文件送签与印发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负责扶贫攻坚办的接待、会务、考勤管理及后勤保障;完成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人员组成:9人(二)政策法规组1.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全县“十三五”扶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攻坚计划;负责对接国家、省、市各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负责全县各类扶贫专项工作方案的起草、修改和初审工作;参与“7+X”政策修改及完善;负责全县户销号、村出列、脱贫攻坚体系、方案的制定工作;负责各级扶贫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吸取外地经验做法,实地开展问题调研,提出合理工作建议;负责日常和迎检工作的组织、筹备和业务指导工作。

负责全县贫困状况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数据录入、精准识别及动态调整;负责指导各乡镇加强建档立卡系统建设和维护;负责乡镇数据管理人员培训及业务指导;负责全县扶贫攻坚的相关统计工作;督促全县各地、各单位按照资金整合的要求落实精准施策;负责随时掌握全县扶贫数据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效建议供领导决策。

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

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

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中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整合脱贫攻坚督查力量,提高督查效率,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严格按照全县脱贫攻坚总体战略部署,组织9个督查工作组,包片分乡镇全方位、高密度开展督查工作,始终以问题为导向,逐村逐户开展地毯式排查,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紧盯问题促整改,高位推动各层面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实现村、贫困户督查全覆盖与问题整改“零盲区”,努力为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如期“摘帽”筑牢坚实基础。

二、督查重点1.紧盯贫困户,查“两不愁三保障”是否符合要求,“两率一度”是否达标;2.紧盯部门(帮扶单位、行业扶贫部门)、乡镇、村,查“三落实”是否到位;3.紧盯扶贫领域干部,查作风实不实;4.紧盯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每阶段安排的重要工作落实情况,查完成进度。

三、督查机制1.常态化督查。

一是各组每个月进村入户不少于20天,每次督查列出问题清单,准确反映发现的问题或疑似问题,见事见人。

二是牵头统筹行业部门开展以业务指导为主的督查,针对发现的问— 1 —题进行专业性的指导。

同时,对各行业部门进行定期的督查。

2.反馈汇报。

一是各组按村以每一轮次督查列出的问题清单,以督办专函反馈乡镇、行业部门限期整改(实行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制,对疑似问题反馈县扶贫办组织专人核查),报分管县领导,并由督查办统一建立台帐备案,每月末由督查办梳理汇总编制专报,报县领导并送县扶贫办;二是对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每阶段安排的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统一由督查办汇总并形成专报,客观反映工作进度与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工作建议。

三是行业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必须向督查办报告并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对查出的问题统一建立台帐备案,梳理汇总报督查办。

3.问题整改“回头看”与销号管理。

各组根据各乡镇及行业部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合理安排时间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检查核验整改落实情况,并根据整改情况对照台帐销号,对整改不达标的不予以销号,直到问题整改到位为止。

扶贫攻坚规章制度

扶贫攻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开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扶贫攻坚工作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以解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问题为首要任务,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国家成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脱贫攻坚工作,制定脱贫攻坚政策,监督落实脱贫攻坚任务。

第五条各级政府设立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脱贫攻坚合力。

第三章精准识别第七条建立健全贫困人口识别机制,确保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

第八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贫困标准,对贫困对象进行识别,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

第九条贫困对象识别工作应坚持民主评议、入户调查、村(居)民会议表决等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精准帮扶第十条制定脱贫攻坚计划,明确帮扶措施,确保帮扶到户、到人。

第十一条针对贫困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等多种帮扶方式。

第十二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三条提升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建立健全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要定期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考核评估第十七条建立脱贫攻坚考核评估体系,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八条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各级政府要定期开展脱贫攻坚考核评估,确保脱贫攻坚任务落到实处。

扶贫脱贫督察工作制度

扶贫脱贫督察工作制度

扶贫脱贫督察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扶贫脱贫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提高扶贫脱贫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扶贫脱贫督察工作制度是为了加强扶贫脱贫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和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保障扶贫脱贫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扶贫脱贫督察工作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扶贫脱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扶贫脱贫督察工作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督察组织第五条国务院设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国扶贫脱贫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扶贫脱贫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扶贫脱贫督察机构,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扶贫脱贫督察工作。

三、督察内容第八条扶贫脱贫督察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扶贫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二)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三)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四)扶贫效果的评估情况;(五)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及其查处情况;(六)其他需要督察的事项。

第九条扶贫脱贫督察工作应当注重对扶贫脱贫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包括规划制定、项目申报、资金分配、实施过程、效果评估等各个环节。

四、督察方式第十条扶贫脱贫督察工作采取定期督察和不定期督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定期督察主要包括年度督察、中期督察和总结督察。

定期督察的周期、内容和程序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二条不定期督察主要包括专项督察、临时督察和突发事件的督察。

不定期督察的任务、方式和程序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或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三条扶贫脱贫督察工作可以采取实地督察、查阅资料、听取汇报、民主评议、抽样调查、遥感监测等方法进行。

扶贫督查管理制度

扶贫督查管理制度

扶贫督查管理制度一、前言扶贫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职能,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为了保障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扶贫资金的有效使用,扶贫督查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制度。

二、扶贫督查管理制度的背景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扶贫政策和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然而,也存在一些扶贫工作中的问题和乱象,例如扶贫资金被挪用、扶贫项目不到位、扶贫成果造假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扶贫工作的效果,还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因此,建立健全的扶贫督查管理制度,对于促进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扶贫督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扶贫督查的目的和任务扶贫督查的目的在于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检查扶贫项目的执行情况,保障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扶贫督查的任务包括: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对扶贫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扶贫成果进行评估,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2. 扶贫督查的组织结构扶贫督查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结构,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

在国家层面,可以设立一个扶贫督查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各级扶贫督查工作。

在地方层面,各级政府应当设立扶贫督查办公室,配备专门的扶贫督查人员。

3. 扶贫督查的工作流程扶贫督查的工作流程应当包括:确定扶贫督查的重点和重点扶贫项目;制定扶贫督查计划,明确扶贫督查的时间和地点;派遣扶贫督查人员,进行实地督查,采集相关数据和资料;对督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形成扶贫督查报告。

4. 扶贫督查的工作方法扶贫督查应当采用科学、严谨的方法,既要注重定性分析,又要注重定量分析。

可以采用问卷调查、访谈调查、实地调查等方法,收集各种数据和资料。

同时,也要注重扶贫督查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不能只看表面现象,而要深入挖掘问题的根源。

5. 扶贫督查的结果运用扶贫督查的结果应当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供其参考决策。

同时,还可以通过媒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保障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扶贫监督检查方案

扶贫监督检查方案

扶贫监督检查方案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扶贫监督检查方案,旨在确保扶贫工作的公平性、透明性和有效性。

本方案提供了监督检查的目标、范围、方法和流程,以及相关方面的考核指标和责任分工。

2. 目标扶贫监督检查的目标包括:•提高扶贫资金和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扶贫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扶贫中的腐败行为•确保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促进扶贫工作的可持续发展3. 范围扶贫监督检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3.1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率•防止扶贫资金的挪用、浪费和滥用3.2 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检查扶贫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和计划•监督扶贫项目的工作推进和效果评估•防止扶贫项目中的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3.3 扶贫政策的贯彻执行•检查相关部门是否按照政策要求制定和执行扶贫政策•监督检查扶贫政策的执行效果和效率•防止扶贫政策的滥用和变相执行4. 方法和流程4.1 方法•实地检查:对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实际情况•文件审核:审核相关文件和数据,评估扶贫工作的符合性和合规性•面谈调查:与相关责任人和受益人进行面谈,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数据分析: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扶贫工作的效果和效率4.2 流程1.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确定监督检查的时间、地点和人员分工2.开展实地检查:对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3.审核文件和数据:审核相关文件和数据,评估扶贫工作的符合性和合规性4.进行面谈调查:与相关责任人和受益人进行面谈,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5.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撰写扶贫监督检查报告6.报告提交和反馈:将检查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并要求对检查结果进行反馈7.结果评估和跟踪:评估监督检查的效果,跟踪问题整改情况5. 考核指标扶贫监督检查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扶贫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扶贫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情况•扶贫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反馈和问题整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6. 责任分工•扶贫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撰写监督检查报告等工作•相关部门:负责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提供相关文件和数据、积极整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7. 结论通过扶贫监督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扶贫行动的公平、透明和高效。

脱贫攻坚督导组督导检查工作汇报

脱贫攻坚督导组督导检查工作汇报

脱贫攻坚督导组督导检查工作汇报第七督导组督导情况汇报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安排,第七督导组12名同志在县移民局**副局长的带领下,于8月25日至8月30日深入**镇xx、xx两村,重点对镇、村2016年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贫困户“七个一批”稳步增收脱贫、帮扶单位帮扶成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方式分进村入户调查、和贫困群众面对面交谈,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如期完成了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脱贫攻坚主战场上,镇、村、帮扶单位、贫困群众积极响应,主动参与,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脱贫攻坚做为当前统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第一民生工程,措施得力,精心指导,扎实,开展工作。

贫困村密切配合,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脱贫方案及各项工作措施、制度,算好时间账,确保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按期脱贫。

贫困群众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脱贫意愿及信心高涨。

各帮扶单位及帮扶干部靠前指挥,沉下身子扎实开展帮扶工作,部门与行业间充分利用行业优势,整合资源、捆绑行业资金真心帮扶贫困群众。

当前,全镇上下合力攻坚齐心协力抓脱贫,形成了谋事、干事的良好氛围,脱贫攻坚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脱贫指标及任务完成(一)xx村基本情况xx村在册贫困户总数为179户493人(其中五保户43户45人、低保户37户84人)。

住房保障方面:一是2016年度陕南移民搬迁共7户(其中进城购房2户、入镇购房3户、安置点购房1户、计划1户、累计发放贷款60000元)。

二是新建住房31户(其中已新建6户、新建中25户、累计发放贷款910000元)。

三是危房改造38户(其中未改造2户、改造中6户、已改造30户)。

四是交钥匙工程30户(目前都未入住)。

收入保障方面:一是发展农业主导产业共391.4亩(其中水稻63.4亩、小麦2亩、油菜76.4亩、玉米174.8亩、红薯50.3亩、土豆24.5亩),预计纯收入136120元;二是畜牧养殖共2141头/只(其中猪105头、牛30头、羊9只、鸡1997只),预计纯收入209980元。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重大成果,数量庞大的贫困人口实现了脱贫,脱贫攻坚战进入了决胜阶段。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贫困地区脱贫目标如期实现,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目标1. 考核对象: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相关脱贫攻坚工作部门。

2. 考核内容:(1) 脱贫攻坚目标完成情况。

(2) 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3) 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4) 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5) 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情况。

(6) 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 考核标准:根据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指标和要求进行综合评估,评定成绩等级。

三、考核程序1. 前期准备:(1) 制定考核指标和标准:根据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标准。

(2) 完成数据准备:各地脱贫攻坚工作相关数据的准备,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宣传动员:对考核工作进行宣传动员,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2. 实施考核:(1) 考核组成:成立考核工作组,由相关脱贫攻坚工作领导、专家等组成。

(2) 考核方式: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会等方式对各地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考核。

(3) 数据验证:对各地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实和验证。

(4) 指标评估:根据考核指标和标准,对各地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评估。

3. 考核报告:(1) 编制考核报告:根据考核结果,编制详细的考核报告,列出各地的得分和问题。

(2) 反馈意见:向各地反馈考核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考核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评议。

四、考核指标与评估标准1. 考核指标:(1) 脱贫攻坚目标完成情况:如贫困人口脱贫率、脱贫质量评估、返贫率等。

(2) 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如扶贫政策落地情况、工作措施有效性等。

(3) 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如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4) 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如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实施进度等。

脱贫攻坚督导工作职能职责

脱贫攻坚督导工作职能职责

脱贫攻坚督导工作职能职责篇一:xx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xx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部署,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脱贫任务,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县各乡镇(含xxx)、县级部门、xxx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常驻人员,下同)、驻村工作队、驻村农业科技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一)各乡镇(100分)1.组织保障(10分)(1)组织领导(3分):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每月召开1次脱贫攻坚专题会,制定脱贫攻坚方案,实行挂图作战,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干部目标考核。

(2)驻村帮扶(3分):落实“三联一驻”定点帮扶,落实班子成员联系片,安排机关干部职工、村社党员干部、致富带头人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严格“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落实考勤、考核制度,如实反映“第一书记”出勤情况;非贫困村由乡镇驻村干部和村“两委”组建驻村工作队。

(3)信访维稳(4分):建立健全脱贫攻坚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及时化解脱贫工作中的信访矛盾。

2.项目推进(30分)(1)项目规划(3分):到村到户规划应尊重群众意愿、张榜公示,贫困户“五个一批”规划精准,做到因村因户施策。

(2)项目进度(11分):到村到户项目有序推进,保证质量。

(3)质量监管(6分):成立监管小组,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落实专人负责项目现场监管,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质量验收等工作。

(4)资金管理(6分):严格按照脱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精准使用项目资金,脱贫项目发包合规合法,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公开,到户项目资金到户率达100%,项目验收合格后,报账、兑付及时。

(5)后续管理(4分):建立完善项目建后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人,管护效果好。

3.脱贫成效(30分)(1)贫困村出列(10分):出列贫困村实现“六有”(有通村硬化路、安全饮用水、生活用电、卫生室、文化室、宽带网),贫困发生率低于4%、有集体经济收入等脱贫硬性指标达标。

2024年脱贫攻坚督导考核整改工作方案

2024年脱贫攻坚督导考核整改工作方案

2024年脱贫攻坚督导考核整改工作方案____年脱贫攻坚督导考核整改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____年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完成脱贫攻坚目标的重要年份。

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需要督导考核部门全面评估各地区的脱贫攻坚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本工作方案的目的就是明确____年脱贫攻坚督导考核的整改工作内容和流程,为实现全面脱贫目标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1. 工作范围:全国范围内的贫困县和贫困村。

2.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 统计数据核实:核实各地区的脱贫攻坚数据,包括贫困人口数量、脱贫人口数量、贫困户数、贫困村数等,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2) 财务资金审核:审核各地区的脱贫攻坚资金使用情况,包括是否按照规定使用、是否存在浪费现象,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3) 政策落实评估:评估各地区的脱贫政策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包括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4) 扶贫项目跟踪:跟踪各地区的扶贫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计划、实施进度、效果评估等,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

(5) 贫困人口帮扶情况调查:调查各地区的贫困人口脱贫情况和帮扶措施的实施情况,包括是否得到有效帮扶、是否存在帮扶措施不到位等,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得到帮助和扶持。

三、工作流程1. 督导考核准备阶段:(1) 制定工作计划:根据督导考核的任务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时间、地点和人员安排等。

(2) 准备工作材料:收集相关的脱贫攻坚资料和数据,为督导考核提供依据和参考。

(3) 制定督导考核指标:根据脱贫攻坚的任务和目标,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确保评估的客观和公正。

(4) 安排培训和研讨会:组织督导考核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研讨,提升督导考核的能力和水平。

2. 督导考核实施阶段:(1) 信息收集:通过现场检查、调查问卷、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各地区的脱贫攻坚情况和问题反映。

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情况通报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持续向贫困宣战。

经过改革开放37年来的努力,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使7亿多农村贫困人口成功脱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中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

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情况通报范文一:各村(街道)、镇直各单位:为扎实推进全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5月24日至27日镇扶贫工作站抽调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镇28个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了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实地调查了解,查找剖析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督查采取查看相关档案资料和进组入户走访贫困户两种形式进行。

从督查情况看,自5月20日南岳村脱贫攻坚现场观摩学习会以来,各村积极展开行动,充实完善档案资料,积极走访贫困户,成果较为显著,但在督查中仍然发现了一些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认识不统一。

少数村干部对实施精准扶贫工作认识不高,对精准扶贫政策理解不透,对扶贫对象掌握不准,对脱贫措施制定不到位。

2、工作进度不一。

少数村贫困户及贫困人口数据不准确,信息核实工作不彻底,扶贫手册未发放,帮扶措施未精准,责任主体不明确。

3、宣传力度不够。

部分村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彻,入户宣传口径不一,导致贫困户对扶贫政策、扶贫内容不够理解,扶贫政策在群众中知晓率不高。

4、进村入户不细致。

各级干部平时到村入户走访调研少,走访农户不深入、不细致,或者直接委托村组干部填写表格,没有深入农户调查核实,对村情吃得不透,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有些农户甚至没有帮扶措施。

截至目前,舒城师范还没有到驻点村进村入户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5、脱贫攻坚档案不完善。

基础性表格、台账不健全的问题还普遍存在,有些村的表册繁杂,表册上的人口信息与扶贫开发系统人口不相符(如大马村);农户扶贫手册的填写不规范,缺少帮扶措施的记录或者帮扶措施不精准、不细致,无法反映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脱贫攻坚规章制度

脱贫攻坚规章制度

脱贫攻坚规章制度篇一:村级扶贫制度一、村简介(道路建设——公里——资金、产业发展规划,脱贫计划)二、驻村工作制度;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四、帮扶工作职责六、精准扶贫工作流程图及村简介二、精准扶贫战地指挥部:领导小组(绘图)总指挥(书记、第一书记、扶贫队长)副总指挥(村主任、副书记)、成员(其他干部指定到村民组,村民组——户——人贫困人口):三大块:室内两块;1、精准扶贫工作流程图及村简介2、制度、指挥部、室外一块:小涧镇精准扶贫政策解读镇精准扶贫战地指挥部“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严格落实省、市“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部署,全面实施精准脱贫“1126”攻坚计划,即:围绕“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一个目标;大力实施十大工程;突出抓好20项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六项保障机制。

小涧镇驻村工作职责一、深入宣传涉农政策、法律法规、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扶贫开发精神,引导干部群众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

二、深入开展扶贫专项调研,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分析致贫原因,找准制约因素,协调帮扶资源,监督帮扶项目实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脱贫任务。

三、配合村(社区)完成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落实贫困户结对帮扶责任,做到家底清、情况明,集中力量解决好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按照“一村一策一部门、一户一法一个人”的原则,科学制订并实施帮扶村发展规划和贫困户脱贫计划,引导贫困村群众大力发展符合自身资源的富民增收产业;协调开展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稳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农民持续增收渠道。

五、协助所驻村抓好年度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动员和组织贫困村群众积极参与路、水、电、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村容村貌整治,着力打造美丽乡村。

六、发动贫困群众广泛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事业,协调落实教育、卫生、交通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纪律督查工作方案(xxxxxxxx定稿)

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纪律督查工作方案(xxxxxxxx定稿)

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纪律督查工作方案(xxxxxxxx定稿)为了落实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XX镇决定开展脱贫攻坚纪律督查,以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推动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

为此,制定了以下督查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督查工作将围绕到2018年实现全镇脱贫、摘帽、增收目标,2017年实现12个贫困村脱贫摘帽的目标,重点关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资金使用、脱贫方向、工作推进等关键环节,整治脱贫攻坚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处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

二、督查重点督查将聚焦思想认识、纪律作风和责任担当等问题,重点检查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情况:一)履行责任1.检查各村(居)委会是否坚决执行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是否制定具体的相关措施,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否切实履行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2.检查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落实因地制宜、精准识别、包村联户、结对帮扶等工作要求,做到户情村清、村情镇清。

3.检查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造成工作被动或不良影响等问题。

二)政策落实1.检查县委、县政府有关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健全到村到户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检查考核、贫困村组退出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长效机制。

2.检查20项行业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产业扶持、安居建设、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素质提升、金融支持、干部结对帮扶“七个到村到户”等政策贯彻是否及时、措施是否得力、落实是否到位或是否敷衍应付等问题。

本文主要着眼于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包括资金使用、脱贫方向和工作推进等方面。

其中,督查方式主要采用到村入户实地察访的方式,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队和群众参与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资金使用方面,需要关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整乡整村推进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等各类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脱离实际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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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指挥部督查制度
篇一: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20XX
(出自::脱贫攻坚指挥部督查制度)《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20XX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脱贫攻坚责任的落实。

第三条脱贫攻坚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

第二章中央统筹
第四条党中央、国务院主要负责统筹制定脱贫攻坚大政方针,出台重大政策举措,完善体制机制,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协调全局性重大问题、全国性共性问题。

第五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脱贫攻坚的综合协调,建立健全扶贫成效考核、贫困县约束、督查巡查、贫困退出等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对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和第三方评估,有关情况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第六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建设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完善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

第七条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按照工作职责,运用行业资源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按照《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要求制定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中央纪委机关对脱贫攻坚进行监督执纪问责,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进行集中整治和预防,审计署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资金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第三章省负总责
第九条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并确保责任制层层落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政策措施,根据脱贫目标任务制定省级脱贫攻坚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省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向中央签署脱贫责任书,每年向中央报告扶贫脱贫进展情况。

第十条省级党委和政府应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扶贫资金增长机制,明确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主体,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统筹使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等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第十一条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及时纠正和处理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第十二条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贫困县的管理,组织落实贫困县考核机制、约束机制、退出机制;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

第四章市县落实
第十三条市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协调域内跨县扶贫项目,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管理、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监督。

第十四条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制定脱贫攻坚实施规划,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第十五条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指导乡、村组织实施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退出工作,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十六条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制定乡、村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指导意见并监督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保证贫困退出的真实性、有效性。

第十七条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指导乡、村加强政策宣传,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第十八条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强化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和稳定基层干部队伍。

第十九条县级政府应当建立扶贫项目库,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对扶贫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

第五章合力攻坚
第二十条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双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亲力亲为,推动建立精准对接机制,聚焦脱贫攻坚,注重帮扶成效,加强产业带动、劳务协作、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合作。

东部地区应当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帮扶投入;西部地区应当主动对接,整合
用好资源。

第二十一条各定点扶贫单位应当紧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细化实化帮扶措施,督促政策落实和工作到位,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不脱贫不脱钩。

第二十二条军队和武警部队应当发挥组织严密、突击力强等优势,积极参与地方脱贫攻坚,有条件的应当承担定点帮扶任务。

第二十三条各民主党派应当充分发挥在人才和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

第二十四条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五条各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及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并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第二十六条各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及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对在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帮扶主体,予以大力宣传,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1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20XX年10月17日电)
篇二: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督查报告
关于对洪德、虎洞、车道等三个乡镇
精准扶贫工作的督查报告
(20XX.03.31)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我组于3月28、29日两天时间,对洪德镇、虎洞镇、车道乡等三个乡镇的互助资金运行、大数据平台、建档立卡、“853”挂图作战资料管理、易地扶贫搬迁和脱贫产业培育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督查,目前已督查完毕,并填写了督查表一式两份,一份乡镇留存,一份扶贫办存档。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查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本次督查时间比较紧,为了确保督查过程和结果的客观公正和扎实有效,我们在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方法有:
(一)提高认识,统一标准
督查前县扶贫办召开了督察组组长会,会上朱主任就本次验收的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在会议上做了强调,并对验收组成员提出了严格的工作纪律要求。

会后我组成员认真学习并熟悉掌握了相关政策,统一了尺度标准,防止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主观臆断。

(二)听取汇报,查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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