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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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及办公室:
为了加强全系统资产监管和企业管理,经研究,于近期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通过这次清产核资,将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家底、界定产权,真实反映全系统各类资产及财务状况,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公司经营绩效,完善资产经营管理制度,推动资产优化组合和合理流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长:李力
副组长:李西炜
成员:相关科室和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财务科,负责清产核资具体工作。
二、主要工作及工作内容
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清查我系统资产、债权、债务,核实各部门人员状况、收入来源渠道、支出结构和水平等基本情况,为编制2013年各部门收支预算提供真实依据,为建立和完善我系统财务集中核算提供初始数据;对清产核资中盘盈、盘亏、资产挂账等问题,按国家与集团有关规定和清产核资政策,经申报、核实、批复后进行账务处理;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水平和资产使用效率。
主要内容是:核查各公司资产账账、账表、账卡、账物、账实是否相符;经费收支渠道、数额、用途等是否合规、真实、准确。具体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内容。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清产核资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为:今年11月15日开始,至21日基本完成工作。
清产核资的步骤:
1.基准日:清产核资基准日为2012年10月31日。
2.部门自查:各部门要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和清产核资工作相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自查工作。部门负责人对自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3.公司核查: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由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各部门进行核查。主要对各部门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对在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资产盘盈、盘亏、财产损失和资金挂账损失进行经济鉴证。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清产核资工作,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对清查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清查小组反映,并做好改进工作;清产核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大检查力度,对自查中敷衍应付的部门将予以通报;对清查中发现的由于失职、渎职造成的问题,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保证清产核资工作顺利进行。
以上通知,希望大家认真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