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签约系统用户注册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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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用户注册操作指南(经纪机构版)
北京房建信息技术中心
二○○七年六月
北京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用户注册
操作指南(经纪机构版)
北京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以下简称“网签系统”)实行实名注册制度,系统用户单位(即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交易保证机构)应到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介协会”)办理用户备案手续。通过备案审核的机构,中介协会将向其发放登录钥匙盘、登录帐号及密码。
用户备案的具体流程为:
(1)申请用户备案的机构应首先登录中介协会信息网()首页,点击首页中的“网上签约系统用户备案申请”图标,进入用户注册页面。
(2)选择单位类型后,点击“开始注册”按钮。
注:申请备案的机构在注册的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中断,可在注册页面相应位置输入用户类型、机构名称及营业执照注册号并点击“继
续注册”按钮,在重新打开的“用户注册窗口”中继续填写未完成的注册信息。
(3)申请备案的机构填写机构基本资料。
网签系统已从“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系统”中导入所有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基本资料。因此,申请备案的机构可通过点击页面中的“选择”按钮直接导入本机构的基本资料。
机构点击“选择”按钮后,系统将自动弹出“选择经纪机构”窗口。
在该窗口内,机构可通过输入本机构的全称、名称关键字或备案证书编号后点击“查询”按钮进入“机构列表”窗口。在机构列表中查找到本机构后,点击“选择”按钮选中本机构,机构基本资料随之
自动导入。如机构误填查询信息,可点击“重填按钮”重新填写需查询的信息。
注:
除机构名称和备案证明编号不可修改外,其余基本资料均可修改。但“*”号标识的为必填项,不填写将无法进入下一步。
基本资料导入完毕后,机构即可对基本资料信息进行核对。核实准确无误后,即可点击“下一步”按钮进行下一步操作。
(4)填写系统操作用户信息。
申请备案的机构在填写完毕机构基本资料并点击“下一步”按钮后,系统将自动弹出“用户注册”窗口。在该窗口内,机构可添加本机构系统操作用户的信息,并为系统操作用户设置权限。
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系统操作用户必为该机构的房地产经纪人。为简化操作,网签系统已从“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系统”中导入所有的房地产经纪人的信息。因此,机构在填写本机构系统操作用户信息时,可通过点击页面中的“选择”按钮直接导入房地产经纪人的信息。
点击“选择”按钮后,系统自动弹出“选择经纪人”窗口。
在该窗口内,机构可通过输入经纪人姓名或证书编号后点击“查询”按钮进入“经纪人列表”窗口。在经纪人列表中查找到经纪人信息后,点击“选择”按钮选中该经纪人,经纪人信息随之自动导入。如机构误填查询信息,可点击“重填按钮”重新填写需查询的信息。注:
除经纪人名称和证书编号不可修改外,其余基本资料均可修改。其中,“*”号标识的为必填项,不填写将无法进入下一步。
经纪人信息导入完毕后,机构即可对信息进行核对。核实准确无误后,即可为该经纪人设置用户名和密码,并配置相应的权限。用户名和密码为6位至20位的字符,用户权限分为管理员权限、房源录入权限和网上签约权限。
注:
管理员权限是指被赋予管理员权限的系统操作用户可以对本机构下的所有系统操作用户进行日常管理,包括查询用户信息、新增或变更用户权限。
房源录入权限是指被赋予房源录入权限的系统操作用户可以进行房源录入操作、房源变更操作、房源发布操作。
网上签约权限是指被赋予网上签约权限的系统操作用户可以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录入操作、相关合同附件上传操作、买卖合同注销申请操作等。设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系统操作人员还可进行上传“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打印“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和“交易结算资金支取凭证”的操作。
机构确认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即可点击“添加”按钮完成添加操作。
添加操作完毕后,系统自动跳转到“用户列表”窗口。在该窗口内,机构可查看本机构内所有系统操作用户的信息,并可对任一系统用户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如机构想继续新增系统操作用户,可点击窗口上方的“添加”按钮。
(5)打印申请表。
申请备案的机构核实本机构基本资料及系统操作用户信息后,即可打印“用户备案申请表”。在打印申请表前,机构应对打印选项进行设置。
机构点击IE浏览器工具栏中的“文件”按钮,在下拉菜单中选择页面设置选项。将页面设置选项中的页眉与页脚项清空,并将纸张大小设定为A4,将方向设置为横向后,即可点击“确定”按钮。如不清空页眉和页脚,打印出来的申请表的表头会有“页码,1/1”标识、表
尾会有“网址”标识。为使申请表样符合要求,用户在打印申请表前,应注意清空页眉和页脚。
机构设置完毕打印选项后,即可返回“打印申请表”页面。点击“用户注册”窗口左侧树状菜单中的“打印申请表”按钮,进行用户备案申请表打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