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性建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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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性建筑改造
【摘要】评述历史性建筑的含义、改造意义及必要性,结合国外经验,分析当代历史性建筑改造应该具备的原则和改造方法,并提出中国历史性建筑改造的建议。
【关键词】历史性建筑改造;古旧建筑
1.历史性建筑概述
1.1历史性建筑的含义
“历史性建筑改造”包含保护与再利用两层含义,是指历史性建筑为适应新的功能需要而进行的,对建筑体量、结构、外观及室内设计等方面的改造与调整。
改造的内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建筑肌体的加固、修缮等;二是改建、增建等、三是已有肌体在新建筑中的循环利用。
1.2历史性建筑改造的意义及必要性
历史性建筑有丰富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并且具有生态意义,对历史性建筑的改造利用就是资源的再利用。
在我国,有大批具有少量历史文化含量的文物建筑在大规模的城市改造中被清荡殆尽。
上海是我国近代建筑遗产最丰厚的地方,却仅仅存留398处各级保护建筑,而截止1989年,英格兰登录的保护性建筑是我国的7.4倍。
由此可见,对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的迫切和必要。
1.3历史性建筑改造的类型
古建筑的修复和保护由于被保护建筑的自身历史价值、历史地位、建筑质量、被损程度和人文历史环境等因素的不同,一般采取三类修复方式。
第一类是修旧如旧,即尽可能地恢复被保护建筑的原有风格,甚至使其焕然一新,这种做法一般用在寺庙和名人的故居等,原有的用途未被改变或作为参观等使用;第二类是新旧对比:强调修缮的时代痕迹,使得修缮的部位可以明显地区别于原有部分,这种方式在欧洲的古老建筑中比比皆是,但在国内较少被采用;第三类是用现代的空间艺术语言与已存在的历史建筑进行对话,这种方式已越来越被普遍地接受,尤其在古建筑扩建、改建的过程中使用得较为广泛,如罗浮宫的扩建工程。
2.历史性建筑改造原则
2.1“以人为本”的原则
中国古建筑的结构形式、空间布置、城郭形式都是讲为人服务的。
无论是北方的四合院还是南方居所,亦或是紫禁城。
建筑都是围绕不同人的需要和为了人的不同需要展开的,以人为本是贯穿其中的。
历史性建筑的改造也应以“以人为本”为原则,不论是再利用的形式还是改造再利用的功能都应首先满足人的需要。
2.2再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目前,我们仍在理念上将建筑的保护与利用、与城市建设对立起来,这是不对的。
保护就是为了再利用,单纯保护会浪费大量土地,在使用中保护才是最好的选择。
历史性建筑的物质生命质量,特别是物质功能质量是其社会价值的基础。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西方各国的建筑保护纷纷将改善与提升例行性建筑的物质功能质量作为基本任务,以提升他们的社会生存质量与生存意义,促进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
上海外滩就是很好的例子,外滩功能经过“置换”后,不仅为政府获得了大量建设资金,同时又重新恢复了其作为亚洲金融中心的地位。
2.3根植于过去,可持续地为未来服务
“《威尼斯宪章》讲到:保护文物建筑,务必要使它传之永久。
但建筑保护
的目的并不是使之传之永久本身,而是为了利用它们。
传之永久也只是为了后代仍能利用它们,可持续地为未来服务。
”认为历史性建筑该原样保留的固然已经重视到了古建保护的重要性,但保护的根本目的应该是利用。
我们要正确使用改造的权利,在尊重建筑本身性格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可持续的改造,使建筑服务于当代,服务于未来。
3.历史性建筑再利用设计手法
3.1意大利历史性建筑改造
意大利的历史性建筑改造手法一般为:建筑内部空间的优化与功能的置换,历史与现代装饰的渗透融合,传统与现代思想的融贯。
旧建筑往往已经丧失了它原有的使用功能,因此,功能的置换是旧建筑再利用最常见的形式。
在欧洲,历史性建筑保护强调的是建筑整体形象,而不是在意其原有功能是否被延续。
意大利的维罗纳城堡博物馆是一个经典之作。
内纳通艺术研究中心的改造项目也是一个成功的设计,保留旧建筑的同时,新建筑的主要结构都尽量安排到地下。
3.2法国历史性建筑改造
建筑保护的现代萌芽正源于19世纪的法国。
法国很长时间的建筑保护思想都是基于杜克的。
1844年,杜克主持巴黎圣母院修复时,提出了“整体修复”的“风格性修复”理论。
基于该原则,建筑修复需竭力搜寻初始建筑师在古迹上留下的踪迹,力争完全回复出来既往时代的形式,以完美表现那个时代的风格。
杜克还认为,任何修复都必须在对建筑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这样才能够进行完美的修复建设。
3.3英国历史性建筑改造
英国的建筑保护比法国整整晚了50年,但有其优越性。
英国建筑师威廉莫里斯,将时代性同建筑保护联系起来,说明了风格性修复在时代性上是自欺欺人的不道德性。
莫里斯这一“旧的就是旧的,新的就是新的”的提法,在对旧的建筑进行修复时必须展现增补措施的明确可知性与增补物的时代现代性,以展现旧肌体的史料原真性,进而保护其文化价值的思想对建筑遗产史料的存在意义极具理论意义。
4.对中国历史性建筑改造的建议
4.1中国古建筑面临的现状问题及改造建议
目前,国内的旧建改造呈现出经济、社会以及历史文化等问题。
比如:认为改造对象只应是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而忽视一般性的构成历史文化环境的建筑;对旧建筑的改造缺乏传统文化环境的思考和保护。
历史性建筑的改造应该具有美学上的新原则,“整旧如旧”和“整旧如新”都背离了改造的初衷。
上海新天地改造成功的关键因素就是“新旧分明”的多样性。
另外,历史性建筑改造改造手法不能简单的模仿借鉴,而应该针对建筑的外形追求理念上的创新。
古旧建筑的循环运动是其基本特征,通过循环使环境资源转化和再生。
因此,建筑改造要将新的元素融入原有的建筑空间中,形成新旧文化的交融与置换,适应新的发展要求,赋予建筑新的生命力。
4.2旧城改造与古建保护协调建设
当前,中国的旧城改造更新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很多旧城区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古旧建筑成为了拆除的目标。
这是对建筑历史及文物价值的极大破坏。
英国文物建筑学会指出,该国上世纪70年代发展起来的旧区改造,对具有文物性质的建筑之破坏,远远比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法西斯炮火摧毁的还要多。
如此,为了不让历史的悲剧在当代加剧变相上演,旧城改造应该与古建保护协调进行。
4.3靠社会力量,走市场化的积极再利用道路
对历史性建筑的保护是需要财力的,而仅仅依靠政府,根本无法实现保护的目的。
因此,对古旧建筑的保护应该寻求一种新的途径,那就是靠社会的力量,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把对历史性建筑的保护融入到民众的生活中去,让历史性建筑的保护不仅仅是政府的任务和建筑师们考虑的事情,而是民众自发的积极响应的事情,形成市场化的历史性建筑再利用。
5.结语
中国历史性建筑改造道路任重而道远,仅仅靠学术研究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城市管理者对好的政策的落实和社会大众的积极参与,形成一个历史性建筑保护的有效的综合运行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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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际建筑协会,雅典宪章[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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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国维.古建筑保护理念浅析[J].文物保护,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