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放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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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放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榕教民[2017]21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7.07.30

【实施日期】2017.07.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放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榕教民〔2017〕21号)

鼓楼区教育局、各市属教育文化培训机构:

为加强各市属教育文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强化属地管理导向,进一步理顺民办教育管理体制,方便培训机构日常申办各类手续事宜,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向鼓楼区教育局下放9所原市属教育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权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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