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部门绩效考核总表---教学岗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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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1 基本岗位职责---外国语学院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细则(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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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考核如需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结果,以职能部门提供的考核结果为准;如果职能部门未能及时提供本学期或本年度的考核结果,则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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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期或上一年度的考核结果为准。

总表2 教学、师资工作(教学岗)---学校对外国语学院考核项目(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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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管理人员、教师、教辅人员计其他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或违反学院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导致教学事故,并对外院的集体荣誉或利益产生较大不

利影响,除按常信院《关于教学事故认定级处理的规定》执行之外,教师本人在两年内不得申报任何与个人相关的各级荣誉,教师所在教研室当年不得申报院级优秀教研室。

2.上述项目考核如需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结果,以职能部门提供的考核结果为准;如果职能部门未能及时提供本学期或本年度的考核结果,则以

上一学期或上一年度的考核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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