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陈士铎所论“胃为肾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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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陈士铎所论“胃为肾之关”

作者:幸念强

来源:《中国民族民间医药·上半月》2014年第04期

【摘要】结合陈氏脏腑经络理论,阐明“胃为肾之关”的含义。从胃的受纳、胃的通降、胃的固护以及胃的荣养等四个方面分析“胃为肾之关”的丰富内涵。

【关键词】陈士铎;胃为肾之关

【中图分类号】R2231【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1007-8517(2014)07-0036-01

Abstract:

Keywords:

清代名医陈士铎,一生著作甚丰,其言及医理颇有异于常人之处,今就其所论“胃为肾之关”,浅析于下。

1对“胃为肾之关”的阐释基于脏腑经络理论

陈氏在《外经微言·考订经脉篇》言及胃经时指出“足阳明胃经……行足少阴之外”,“其支者……过足少阴肾经之外。”“其取气于肾,方能化谷精微。”陈氏通过其经络理论指出胃经与肾经在经络上有密切联系,认为胃肾两经相通,胃之经气取自于肾,胃经经气的布达有赖于肾经的支持,从而在藏腑理论上认为胃要实现正常的功能须取决于肾。而在胃肾关系的另一面,陈氏强调胃土的平衡对于肾的影响,如其在《外经微言·善养篇》所言“人以胃气为本,四时失调致生疾病,调其胃气而已,胃调脾自调矣,脾调而肝心肺肾无不顺矣[1]。”另在《辨证录·痨瘵门》陈氏亦指出“胃土能消,而肾水始足[2]。”其以胃兼脾,统言胃土之功,认为胃土乃后天之本、其纳谷化精的充养之能,是肾气可充,肾水可足的基础。

陈氏经过对胃肾关系的相互总结,基于胃肾之间相因相成的密切联系上,结合脾胃的藏腑功能,借古代关隘为喻,以胃统脾,提出了“胃为肾之关”。

2因胃土的特点,以“关”为胃土之“象”

陈氏以关之开,能往来商客,对应胃的“受纳”;以关之阖,能启闭有节,对应胃的“通降”;以关之守,可卫土护疆,对应胃的“固护”;以关之市,可通贾八方,对应的胃的“运化”。

以“关”为“象”,陈氏生动的体现了胃土的开阖之机与守化之用。以取象比类为法,以胃土为中心,灵活地把胃肾关系,概括为“胃为肾之关”。这是陈氏对胃肾关系的独有发明,并以之用于临证,进一步丰富了其内涵。

“肾气有衰,故关不能启”——《辨证录·关格门》陈氏以上吐下结,食饮不入为例,指出“胃为肾之关,肾气不得上,胃关不得开。”以此说明胃受纳功能的失常,因于下元肾水之亏,在治疗上应遵循“关之不能开,本在肾气之弱”的认识,以大补肾中水火之法为处方思路。

“关不能闭,因肾气之虚”——陈氏在《辨证录·大泻门》与《辨证录·火热症门》中以完谷不化之泄泻为例,指出“胃为肾之关,肾虚则胃关不守,胃乃挟水谷之气而下行。”以及“胃为肾之关,肾水不能制胃火之炎,水崩火降,关门不闭,上下尽开。”陈氏总结大泄之症,虽可本内经之旨以火为因,而肾水之亏,胃经不得其气,开阖不得其常,以至胃土不守,也可见之于临证。故而反复告诫胃的通降功能的失常,亦可责之在肾。胃关之不得闭,实因肾气之虚,在治疗上,须以救水助肾为法,以补为主来治疗完谷不化之大泻。

“关不能守,皆是肾元之亏”——胃土中焦失其常,或是气逆,或是火炎,陈氏指出此证虽是胃土之亏,然论其因皆责之在肾。胃气之逆实因肾气之逆,胃中之火亦因相火为患,总不外先有肾元之亏,后有胃关失守。其在《辨证录·痿证门》以两足痿弱为例,先释内经治痿独取阳明之旨,随后阐明“关不得守”,实因肾中龙雷之火作患,故而阳明胃火随之而起,以“二火相因”为本,胃关不守为标,指出胃火之变,实因肾火之犯,故而在治疗上只有大补肾水,方能以制阳光,切勿大剂寒凉,再伤胃气。此外陈氏又于《辨证录·痰证门》以肾虚气逆,痰气犯肺为例,指出“肾虚而气冲于胃,胃失其启阖之权,反随肾气而冲上。”陈氏总结,胃气之逆,多因肾气之逆。所以治疗上的思路应当是“欲降胃气,先补肾气,以平其逆。”

“关不能市,肾水必无源”——胃土乃后天之本。陈氏明确指出胃土能运、能化,方是强本起废之道。后天精微不能生化,先天水火必不得全。陈氏在《辨证录·虚损门》以培养根本为例,反复申明“胃气大开,方能起衰”,“入肾之药,先入于胃”,陈氏认为胃土的荣养功能,是肾水充足的基本条件,胃土不能化生精微,纵是大进补精之药,也不能有益于肾,以“胃为肾之关”为指导,在培本顾元的治法中,当以胃土为重点,处方思路当为“欲补肾中之精,先求胃土之旺”。

综上所言,陈士铎所论“胃为肾之关”,不仅是在理论上对胃肾关系上的生动概括,更是在临证上在对治则治法的实际指导。其言虽浅,其意也深,其论似奇,其理却正。

参考文献

[1] 陈士铎.外经微言[M]. 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1:23-65.

[2] 陈士铎.辨证录 [M]. 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7:121-354.

(收稿日期:201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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