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汽车尾气排放检验作业指导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XX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检测

作业指导书

依据GB3847-2018和GB18285-2018制定

(第2版第0次修订)

编写人:彼岸花凋零

审核人:

批准人:

发布日期:2019年4月20日

实施日期:2019年5月1日

受控状态:

关于《环保检测作业指导书》第2版批准的通知

各部门:

XX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编写《环保检测作业指导书》第2版。

本公司的管理体系文件由《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计划、记录及表格》等四个层次的文件构成。《质量手册》是纲领性文件,《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是支持性文件,《计划、记录及表格》是证实性文件。

为规范实本公司的检测程序和行为,进一步检测水平,保证检测试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客观反映公司检测质量,促进检测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依据新标准GB3847-2018和GB18285-2018组织编制了《环保检测作业指导书》第2版。

《环保检测作业指导书》第2版为本公司开展检测工作提供一套完整的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使每项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以全面地指导工作,控制检测质量。

《环保检测作业指导书》第2版现已通过审定,予以批准颁布,并自201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公司全体员工务必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始终保持质量体系运行有效,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以利于进一步修改完善。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内容需要修改或补充时,授权综合部为本《环保检测作业指导书》第2版的管理部门。

XX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法人代表:XXX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修订页

目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营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工作,根据《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汽车排放术语和定义》、《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等及其它引用或规定使用或相关标准的现行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套作业指导书,以供检验人员使用。

本公司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操作均按本作业指导书规定实施。

本套作业指导书参考以下文件及其引用或规定使用或相关标准的现行最新有效版本。

①《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③《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

⑤《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⑥《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⑦《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⑧《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⑨《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

⑩《设备/系统使用说明书》

等标准或文件

本套作业指导书使用下列文件及其它引用或相关标准的现行最新有效版本中相关术语和定义。

①《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③《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

⑤《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⑥《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⑦《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⑧《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⑨《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

等标准或文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作业指导书

1.轻型汽车

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

2.M1、M2和N1类车辆(按GB/T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规定)

M1 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

M2 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 的载客汽车。

N1 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 3500kg 的载货汽车。

3.重型汽车

指最大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汽车。

4.在用汽车

指已经注册登记并取得号牌的汽车。

5.汽车排放检验

指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对汽车进行的各项排放检验,包括新生产机动车下线检验、注册登记检验、在用车检验、监督抽测等。

6.注册登记检验

指对申请注册登记的汽车进行检验。

7.新生产汽车下线检验

指新生产汽车出厂或入境前进行的检验。也适用于销售环节进行的环保检验。

8.在用车检验

指对已经注册登记的汽车进行的检验,包括在用汽车定期检验、监督性抽检及在用汽车办理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前的检验。

9.监督抽测

指在出厂前对新生产汽车的抽检,以及在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和道路上对在用汽车进行抽检。

10.最大设计总质量

汽车生产企业提出的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

11.基准质量

指汽车的整备质量加上100kg。

12.当量惯量

指在底盘测功机上用惯量模拟器模拟汽车行驶中的平动惯量和转动惯量所相当的总惯性质量。

13.排气污染物

指排气管排放的气体污染物。通常指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氮氧化物质量用二氧化氮当量表示。碳氢化合物浓度以碳当量表示,假定碳氢比如下:-汽油

-液化石油气

-天然气

14.体积浓度

排气中一氧化碳的体积浓度以“%”表示;

排气中碳氢化合物的体积浓度以“10-6”表示,体积浓度值按正已烷当量进行换算;

排气中一氧化氮的体积浓度以“10-6”表示。

15.额定转速

指发动机发出额定功率时的曲轴转速,r/min。

16.怠速工况与高怠速工况

怠速工况指汽车发动机最低稳定转速工况。即离合器处于结合位置、变速器处于空档位置(对于自动变速箱的车应处于“停车”或“P”档位);油门踏板处于完全松开位置。高怠速工况指满足上述(除最后一项)条件,用油门踏板将发动机转速稳定控制在本标准规定的高怠速转速下。本标准中将轻型汽车的高怠速转速规定为2500±200r/min,重型车的高怠速转速规定为1800±200r/min;如不适用的,按照制造厂技术文件中规定的高怠速转速。

17.过量空气系数

燃烧1kg燃料实际供给的空气量与理论上所需空气量的质量比。

18.简易工况法

指GB18285-2018附录B、C和D规定的测试方法。

19.气体燃料

指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

20.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能够至少从下述两类车载储存能量装置中获得动力的汽车:

-可消耗的燃料;

-可再充电能/能量储存装置。

21.两用燃料汽车

既能燃用汽车又能燃用一种气体燃料,但不能同时燃用两种燃料的汽车。

22.单一燃料汽车

只能燃用某一种气体燃料的汽车,或能燃用某种气体燃料和汽车,但汽油仅用于紧急情况或发动机起动用,且汽车油箱容积不超过15L的汽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