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会计(Forensic Accounting)若干问题的研究探讨
论法务会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论法务会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前言法务会计是一种以法律为基础,依据会计原则、规定和标准,开展审核、调查、计算和报告企业财务情况的专业。
它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对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监管上。
然而,在法务会计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分析问题一:法律法规和会计要求的不一致法律法规的不一致和变化性会对法务会计的作用产生影响。
例如,企业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之间可能存在差异,这可能导致企业必须对其财务数据做出不同的解释。
问题二:企业对法务会计的认识不足许多企业对法务会计缺乏理解,认为这只是一种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
这可能会导致企业忽略法务会计的重要性,从而对法律合规性监管产生难以预计的负面影响。
问题三:法务会计的人才短缺目前,法务会计人才的状况不容乐观,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法务会计能力和水平。
此外,由于法务会计需要大量的法律和会计知识,因此需要时间和金钱投入来培训和发展员工。
对策建议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和会计要求通过加强法规的整合和标准化,同时考虑到企业合规和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改善法律法规和会计要求之间的一致性。
这需要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制定更为系统和合理的法规标准。
建议二:提升企业对法务会计的重视程度企业和财务人员需要意识到法务会计的重要性,以便适应法律和法规的不断更新。
此外,企业也应考虑增加法务会计的人力资本投入,包括这方面人才的培训和发展,加强企业内部法务会计团队建设。
建议三:加强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为了满足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企业和相关机构需要提高对法务会计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培养和发展具有法律和会计知识的专业人才。
如此可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法务会计资源,并提高企业的法律合规性和风险管控能力。
结论综上所述,发展法务会计是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必要条件之一。
当前法务会计所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法律法规和会计要求不一致、企业对法务会计的认识不足和法务会计人才短缺等方面。
浅谈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一)
浅谈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一)论文关键词:法务会计会计审计法律论文摘要:法务会计作为一门会计与法律的边缘学科,在西方已发展多年,而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务会计的重要性凸显。
本文从分析法务会计行业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入手,阐述了目前我国法务会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加强法务会计理论研究,着力培养法务会计人才,加紧制定法务会计相关制度,建立法务会计组织和从业资格认证制度等应对措施。
法务会计(ForensicAccounting)是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相结合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
李若山等在《论国际法务会计的需求与供给——兼论法务会计与新<会计法>的关系》中为法务会计作了如下定义: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知识、财务知识、审计技术与调查技术,针对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者在法庭上作证的一门新兴行业,主要分为法律支持和舞弊审计两大部分。
与法务会计相似,司法会计也是会计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很多学者在对法务会计的相关研究中常有混淆,但二者有其区别,不能完全等同。
法务会计作为一门会计与法律的边缘学科,在西方已发展了几十年,而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务会计的重要性逐步凸显。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法务会计发展的重要性和必然性,结合西方的发展历程和我国理论与实务的现状,讨论其目前存在的问题,并试给出对策。
一、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必要性分析(一)我国司法发展的客观要求1996年,红光实业通过虚构产品销售、虚增产品库存和违规账务处理等手段虚报利润,红光实业公司利用虚假会计信息骗取上市资格的事实暴露后,一些中小股东要求红光实业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赔偿损失。
但由于法院无法认定虚假财务报表的责任,无法确认会计信息与股票价格之间的关系,无法确定投资者的经济损失,不得不以没有直接因果关系驳回了中小股东诉求。
本案最终以和解方式结案,但至今仍然存在广泛的争议。
该案例表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内容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新型经济业务的不断产生,隐形经济业务的不断增加,当前的经济犯罪也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贪污腐败。
法务会计应用实践及展望探析
关键词:法务会计;财务舞弊;财会监督;高质量发展法务会计(ForensicAccounting)兴起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发展于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于二十世纪末开始被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盖地教授等所关注和研究,从不为人所知、不为人所认可发展成为一门“热门学科”和“热门职业”。
法务会计是否就是司法调查加上会计审计?法务会计和司法会计有何区别与联系?张苏彤、李若山、黎任华、洛贝特·J·林德奎斯特和C·杰克·贝洛各尼等一致认为法务会计是运用会计学等解决有关法律问题的一门科学,即运用会计知识解释和处理财务事项中有关法律问题的关系及给法庭提供相关的证据。
其服务范围包括舞弊调查、反恐调查、舞弊风险管理等,在我国反舞弊、反经济犯罪的斗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肩负着资本市场“守门人”和治理舞弊惩治腐败的“助力者”的重任,是新时代服务法治经济建设的“有力选择”。
在当前“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我国法务会计未来的研究对象、特点和任务备受关注,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立足于法务会计的基本概念与功能,分析其核心功能与延伸功能,针对其在会计师事务所、诉讼案件审理、财务舞弊控制中的应用情况加以分析,并结合法治中国建设和新时代财会监督要义对其未来发展加以展望,以期助力法务会计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法务会计综述(一)基本概念张苏彤教授认为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综合运用会计学、审计学、诉讼学、证据法学、侦查学等知识与技术,以舞弊与经济犯罪活动所引起的资金非正常流动为研究对象,旨在通过对会计相关资料的调查获取有关的证据,并将其以法庭能接受的形式提交及接受诉讼参与人的质证,以解决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一门多属性学科融合专业[1]。
作为预防、侦测和调查犯罪发生的重要手段,法务会计弥补了法官在舞弊案件判断上的瑕疵,助力司法事务处理复杂的金融犯罪,被誉为是会计界的侦探和纠察队[2],其未来发展备受瞩目。
法务会计及其在中国发展的若干问题研究
法务会计及其在中国发展的若干问题研究作者:朱庆林来源:《经济师》2011年第06期摘要: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经济社会对法务会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但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时间不长,其理论和实践研究还处在基础阶段,尚不成熟。
因此文章在探讨了法务会计的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构建法务会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以便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
关键字:会计法律法务会计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6-150-02任何事物的興起都不是偶然现象,都有其客观必然性,当然法务会计的产生也不例外。
法务会计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产生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们已遇到了许多与会计相关的法律问题事件,比如红光实业管理舞弊案等。
在对这些问题的调查过程中,法官受其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限制,对涉及到专业的财务会计的领域无法发表意见,而仅仅懂得财务会计知识的纯粹的财务人员,在涉及到法律问题是又显得举棋不定,所以迫切需要既懂会计又懂法律的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的高素质、复合型的法务会计人才。
再者就是法务会计是沟通法律与会计的中间桥梁,对于类似上市公司舞弊案件侦查的圆满开展以及我国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都起到了不可轻视的作用。
因此我们要深入理解法务会计的内涵,分析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及对如何理性发展法务会计进行深入的探讨。
一、法务会计的定义由于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时间短,理论研究尚不成熟,理论界对于法务会计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即使是法务会计的内涵在现阶段也进入了“层林”状态,结合国外的比较成熟的研究,法务会计各种各样的定义层出不穷。
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为:1998年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香港召开的主题为“舞弊与法务会计”的研讨会上,把法务会计定义为“通过对财务技能的运用以及对未决问题的调查方法,将证据规则与此相结合的一种会计学科”;美国著名会计学家G·杰克·贝洛各尼与罗贝特·J·林德奎斯特认为法务会计是:“运用相关的会计知识,对财务事项中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并为法庭提供相关证据。
我国法务会计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法务会计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题目:我国法务会计问题研究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法务会计的重要性
日益凸显。
法务会计是指在法律框架内,根据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的记录、分析和解释的一种会计方法。
它在
企业内部管理和决策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在对外披露和审计中也具有重
要意义。
但是,由于我国法律和会计准则的不完善,以及会计人员对法
务会计的理解和应用的不足,导致法务会计存在一些问题,如税务风险、审计风险、诉讼风险等。
本文将结合相关理论和实证研究,对我国法务会计存在的问题进行
分析和研究。
首先,分析我国法律和会计准则的现状,探讨其对法务会
计的影响。
其次,研究会计人员在法务会计中的不足,包括知识储备、
技能水平和道德素质等方面的问题。
最后,提出完善法律和会计准则的
建议,并探讨提高会计人员法务会计水平的方法和途径。
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为我国法务会计的实践和理论提供借鉴和参考,为会计人员加强法务会计意识和能力提供指导,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法务会计、法律、会计准则、会计人员、风险管理。
我国法务会计的现状与发展研究
法务会计的现状与发展研究摘要:法务会计是具备会计学和法学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显得越来越重要,相比起步较早的欧美发达国家而言,中国的法务会计起步较晚,成长比较迟缓,存在法务会计理论体系不成熟,专业人才不够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并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提出了更好促进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一些措施。
关键词:法务会计;司法会计;发展现状;未来前景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Forensic Accountanting In ChinaAbstract Forensic accounting is a compound talents with professional knowledge, such as accounting and law.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it becomes more important. Compared to the early start of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in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Forensic accounting in our country starts late and development slowly.Existing legal accounting theory system is not perfect, professional talent shortage and other issues, for these problems, and learn from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foreign countries, and put forward some measure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forensic accounting.Keywords: Forensic Accounting; Current Situation; Prospect引言市场经济的不停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日趋明显,法务会计的地位变得更加显明,法务会计首先出现在欧美国家,随后引入我国,我国的法务会计起步晚,发展慢,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只要通过合理的对策和解决措施,中国法务会计的成长一定能够到达一个新的阶梯。
法务会计研讨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法务会计这一重要领域。
在此,我想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和行业现状,分享一些关于法务会计的思考和建议。
首先,让我们明确法务会计的定义。
法务会计是介于法律和会计之间的交叉学科,它既要求会计人员具备扎实的财务知识,又要求法律工作者具备一定的会计素养。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法务会计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法务会计的重要性1. 防范法律风险:企业运营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繁多,如合同签订、知识产权保护、税务筹划等。
法务会计通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防范建议,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2. 提高企业效益:法务会计通过合理避税、降低成本、优化资产配置等手段,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3. 保障企业信息安全:在信息化时代,企业面临着信息泄露、网络攻击等风险。
法务会计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二、法务会计面临的挑战1. 法律法规更新迅速: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法规不断更新。
法务会计人员需要不断学习,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
2. 跨学科知识需求高:法务会计要求从业人员具备法律、会计、金融等多学科知识,这对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
3. 信息化技术发展迅速: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对法务会计提出了新的挑战。
如何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成为法务会计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对法务会计的建议1. 加强专业培训:企业应加强对法务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 建立健全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法务会计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法务会计工作有序开展。
3. 搭建交流平台:加强法务会计同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分享经验,共同提高。
4. 利用信息化技术:积极拥抱信息化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
总之,法务会计在企业运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我国法务会计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我国法务会计相关问题探讨
一、法务会计概述(一)内涵。
法务会计是一门交叉学科,它涉及到了会计学、法学、审计学、社会心理学等多门学科,在实践过程中,其通过对原始凭证和数据的审查来判断是否存在假账,并将作假事实和作假证据通过容易被司法机关接受的方式来说明和存储,从而达到提高法律制裁效率的目的。
法务会计师需要利用侦查技术,运用会计学、法律等知识,精确计算侵占资产的损失金额,追究涉案人责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资产侵占是法务会计的核心关注点,并且常出现在民商事案件中,法务会计的最终目的是保证法律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利,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二)发展的必要性。
法务会计是在市场经济和法制经济的结合下所产生的,它被称为“21世纪最有未来的专业”之一,是世界大部分国家及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共同需要。
但相较于发达国家,法务会计在我国实践应用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再加上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的如经济全球化、“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又非常需要像法务会计这样的复合型人才来助力,因此只有大力发展法务会计这一学科,推进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才是我国得以跟上国际经济发展步伐的应有之义。
发展法务会计的必要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企业发展方面,不管是企业外部的法律事务方面还是其内部的财务运营方面都需要专业的法务会计人员,他们能够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和司法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和有效补充;在人才培养方面,目前法务会计人才十分匮乏,我国对此类人才的需求量很大,因此大力发展法务会计人才是缓解我国复合型人才匮乏这一现状的必要手段;在国际形势方面,当前中美贸易摩擦加剧,我国迫切需要代表自身国家利益的法务会计高素质综合性人才,在国际经济贸易领域,与美国代表进行正面交锋。
事实上,法务会计存在的意义不只是解决国内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其更加深远的意义是,通过运用法务会计涉及多门学科的特点,发挥其可以在各个行业进行灵活对接的强大作用,从而为国内乃至全球的经济、贸易的决策进行分析和管理,使它们能够适应未来国际经济的走向,从而实现国际经济长远稳定的发展。
我国法务会计若干问题探讨
我国法务会计若干问题探讨法务会计是一门非常年轻的学科,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美国出现了大量的内部股票舞弊案和储蓄信贷丑闻,查办这些案件需要既懂会计又熟悉法律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从而产生了法务会计。
我国对该领域的研究始于20世纪末,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翻开了新的篇章,法制建设迫在眉睫,虽然法律法规处于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之中,但是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社会分工的细化必然会带来经济纠纷,特别是在证券市场的虚假陈述调查等许多法律实践中法律工作者难以理解和判断的会计专业证据,这需要会计领域的专家协助解决,从而催生了法务会计这—个崭新而具有开发价值的会计领域。
一、法务会计概述我们要想对法务会计进行深入的研究,首先要对法务会计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所以对法务会计进行概述是非常必要的,下面我们就对法务会计的概念和特点就行分析。
(一)法务会计的概念中外众多学者对法务会计的定义各不相同,下面分别介绍国内领域和国外领域各位在专家的观点。
1.国内领域我国许多会计领域的专家和学者曾对“法务会计”下过定义,比较具有权威的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观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喻景忠最早提出有关法务会计的概念,他认为:法务会计是根据法律的特殊规定,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在经济管理和经济运行过程中各种法定的经济标准和经济界限规范过程与报告结果,进行计算、检验、分析、认定的运用型学科;天津财经大学盖地认为法务会计应分从实务方面与学科方面分别定义,从实务的角度定义,法务会计是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会计资料为凭据,处理涉及法律法规的会计事项,或者以法律法规和相关会计知识审查、检察、判定、审计受理案件、受托业务;从学科的角度看,法务会计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融合会计与法学于一体的一门边缘交叉学科;中国人民大学戴德明从规范和保护会计职业界的职业行为,进而优化会计规范体系这一方面,对法务会计作出更为独特的阐释:法务会计是司法会计的一种,当司法会计的目的是为在法律框架下规范和保护会计职业时,司法会计就可称为法务会计。
关于法务会计若干问题的探讨
关于法务会计若干问题的探讨(整理: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摘要:法务会计是对法务会计实践的理性认知,是法务会计职业的规律性总结,是由法务会计的法律环境、定性、定职、定位、定向、任务类别及方法、主体及特征、客体及内容、法律依据等构成的知识体系。
关键词:法务会计;调查会计;诉讼支撑公计;定性;定位一、法务会计的界定法务会计是会计学的分支之一,对法务会计的界定有赖于对法务会计的理解。
法务会计覆盖两个广阔的领域,既包括调查会计,又包括诉讼支撑会计。
调查会计是以会计学和法学为学科背景,运用某种方式(该方式既便于理解又能准确地支撑所提出和分析的财务问题)的会计专业化的调查技能,遵循和应用法律,为取得相关的法律审判证据而进行的侦察、审查、检验、访问、函证与鉴定,以适应法庭审判的需要。
法务会计所提供的会计分析是法院讨论、争辩和确定最后解决争议办法的基础。
诉讼支撑会计是在现存或未决诉讼的案件中,提供会计的实质性帮助,其重在处理关于经济损失的量化问题,典型的诉讼支撑会计就是由违反经济合同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计算。
法务会计是对法务会计实践的理性认知,是法务会计职业的规律性总结,是关于法务会计环境、法务会计的定性、定职、定位和定向、法务会计的任务类别及方法、法务会计主体及其特征、法务会计客体及其内容、法务会计的依据等各组成部分及其相互问内在关系的知识体系。
法务会计是法务会计专业设置与发展的前提条件,是法务会计实践得以系统总结、凝练、提升和延展的结晶。
二、法务会计的结构(一)法务会计的法律环境法务会计结构的逻辑起点是法务会计的法律环境,因为法律环境是影响法务会计建立与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
法律环境是指会计公司所在国度的法律环境或其所面临的国际法律环境。
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和跨国公司等业务所涉及的法务会计问题是国际法务会计范畴,必须以所在国的法律及相应的国际法为依据。
世界范围内有影响的法系是以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为代表的普通法系,以及以法国、德国、意大利和西班牙为代表的大陆法系;此外,还有中国法系及印度法系。
法务会计研究综述
法务会计研究综述篇一:法务会计发展问题研究引言法务会计是西方国家在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新领域。
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经济组织规模日益庞大,现代金融工具不断创新,企业经营环境瞬息万变,经济活动中的问题也越发增多。
与此同时,各国为了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颁布了许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
在这样复杂的背景下,经济犯罪、经济纠纷的形式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且几乎所有的经济行为都与会计和审计有关。
而通过法律来调节市场经济行为是现代经济的主要特征,对每一个市场经济主体来说,法律诉讼将成为保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
法务会计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它既不同于一般会计工作,也不同于一般审计工作,因其主要是涉及会计和法律的特殊领域,被称为“法务会计”。
法务会计始于20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我国对该领域的研究始于20世纪末,近几年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得到了显著发展,但是涉入法务会计领域的人士往往对其根本性的概念问题存在模糊的认识。
我国的法务会计概念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进行定义,即我国的法务会计是以会计理论为基础,运用审计方法和侦查措施,分析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问题的一门科学。
在我国,法务会计是一门应用科学,它既是会计学的一个分科,又是法庭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在我国,法务会计尚处于起步阶段,对其研究基本上还是理论层次,实践运用面还较窄,而且缺少专门的法务会计人员和专门的机构,因此必须大力推进法务会计理论的应用,来适应在市场经济一体化和国际经济复杂化的形势下对法务会计提供会计信息支持的需要。
2 法务会计的基本理论2.1 法务会计的定义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综合运用会计学与法学知识以及审计方法与调查技术,旨在通过调查获取有关财务证据资料,并以法庭能接受的形式在法庭上展示或陈述,以解决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一门融会计学、审计学、法学、证据学、侦察学和犯罪学等学科的有关内容为一体的边缘科学。
[1]图2-1 法务会计的形成与分支2.2 法务会计研究的对象和要素从动态角度看,法务会计研究的对象是以会计资料为载体的财务信息流。
我国法务会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2年第10期总第220期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Trade【财税审计】我国法务会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房静(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辽宁大连116052)[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犯罪的形式越来越多,手段更为高明,经济纠纷也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
由于经济纠纷案件中会计问题的专业性,会计资料的复杂性,只具备单纯的法律知识并不足以解决这些问题,因此运用会计学为司法活动服务的会计与法律的交叉学科法务会计便应运而生。
然而法务会计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同样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在分析法务会计在我国发展的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法务会计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法务会计;会计学;法学[中图分类号]F235.99[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283(2012)10-0158-03作者简介:房静(1979-),日本流通经济大学毕业,博士,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财务会计。
一、法务会计的概述(一)法务会计的概念法务会计(forensic accounting )是非单一主体全面运用会计学与法学理论以及审计方法与调查技术,通过调查获取有关财务证据信息,并以法庭可以接受的形式在法庭上展示或叙述,以解决有关法律会计问题的一门融会计学、审计学、证据学、法学等学科为一体的交叉学科。
法务会计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我国对该领域的研究始于20世纪末,发展相对滞后。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日益增多,所引发的民事责任问题的探讨日益增多。
而这些问题涉及到相当复杂的会计专业知识,引起了司法界与会计界的高度关注,于是法务会计被提到议事日程。
其目的是通过分析经济案件中的资金运动,从相关会计资料中收集证据,以便证明经济案件的事实真相。
同时法务会计肩负着对经济损失客观量度的重任,为司法机关追查损失和解决经济纠纷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二)法务会计主要工作法务会计主要是对经济纠纷、贪污受贿等一系列案件所涉及的财务问题与经营情况进行审查,并做出判断同时提出解决方案,它既不同于一般的会计工作,也不同于一般的审计工作,主要工作有以下几点:第一,经营活动是否真实和预计费用是否合理,由法务会计人员通过业务程序进行检查。
法务会计在中国发展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法务会计在中国发展的现状及问题研究作者:宋晓琳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4年第29期摘要:随着全球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企业之间的交易也变得愈发复杂。
舞弊与欺诈手段推陈出新、层出不穷,对中国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法务会计的出现无异于雪中送炭,解决了燃眉之急。
然而,中国法务会计在发展之中由于面临着方方面面的制度性问题,也在实际应用中出现了诸多问题。
关键词:法务会计;发展现状;问题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9-0231-02一、中国法务会计的特点由于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舞弊行为也相应增多,并且手段越来越高明,所占法律案件的比例也达到惊人的数量。
人民法院在受理经济诉讼案的过程中,由于涉及财务会计报告与信息等作为证据而需求会计专业人员的职业判断,法务会计因此顺其自然开始悄然兴起并发展,国家有关司法机构开始着手设立法务会计从业岗位并由此而鼓励并引导,同时一些大型并且有较高影响力的会计事务所也不约而同地逐步开展初具规模的法务会计业务,高校也以就业为导向开设法务会计专业课,以用来满足广大社会的发展要求。
二、中国法务会计发展中的问题1.理论体系比较滞后。
目前,中国法务会计研究尚处于初始期,可供人参考的理论几乎没有,并且涉足于此新兴领域的专家学者人数稀少,虽然不少人提出相关理论但仍然很难达成共识,主要是以借鉴欧美发达国家较为完善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为主,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论述,内容苍白无力,不能结合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以切实联系中国的实际状况。
理论的滞后也限制法务会计在实际中发挥作用,加之社会对此重视程度与资金投入不足,对中国经济纠纷的解决与司法运行有效性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因此,应当着力巩固并进一步提升法务会计框架与理论体系的完整,汲取国外先进经验最大限度的构建富有鲜明中国特色模式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与框架。
理论是实践的基础,没有理论的合理合规的指导,实践的道路必然是崎岖的,甚至是偏离轨道的,产生极其不可磨灭的可怕后果。
【精品】我国法务会计的现状与发展建议
我国法务会计的现状与发展建议我国法务会计的现状与发展建议【摘要】在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下,各类经济活动日趋复杂,经济诉讼案件多发,解决这类案件要求办案人员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并且熟悉经济业务,精通会计学知识。
因此法务会计人员的培养必须得到重视。
但是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仍然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本文意在深入分析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现状并提出发展建议。
【关键词】法务会计;发展与现状;建议一、法务会计概念“法务会计”标准英文翻译是“Forensic Accounting”,是指与法律、庭审有关的会计。
国内学者有诸多见解,最权威的是由李若山教授提出的,他认为:“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知识、财务知识、审计技术和调查技术,针对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者在法庭上作证的一门新兴行业。
”法务会计自西方引进,美国、加拿大等国对其理论研究已经深入,而且他们在实践中对法务会计的应用也很出色,真正实现了法务会计所欲达到的目标。
目前我国对于法务会计的研究和实践应用还都处于摸索阶段,因为中西文化的差异以及不同的国情,我们的引进也需注意自身特点,不能全盘都采用拿来主义。
二、我国法务会计的现状(一)理论研究现状1.法务会计的理沦体系构建在我国,法务会计作为一门新型的学科刚建立不久,理论界对其研究也只是起步,构建法务会计理论体系对指导法务会计业务的开展,显得极为重要。
我国虽然在法务会计的理论方面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对于法务会计的概念、目标原则、法律调整范围等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更谈不上对规范的工作程序和方法、经济损失确认和度量标准等问题的研究,例如对司法会计和法务会计的区分。
要构建法务会计的理论体系,首先就是要确认其研究目标,因为法务会计及其理论都是建立在目标的基础之上。
2.研究主题单一目前对于法务会计的研究多是由高校教师及学生来完成,研究主体单一。
此外关于法务会计的研究,学者的研究主题多关注法务会计产生的历史、概念和定义;对法务会计中某些问题的探讨;培养法务会计人才等。
我国法务会计的应用现状及其发展对策探讨
我国法务会计的应用现状及其发展对策探讨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的不断加剧,企业面对的法务问题也越来越复杂和繁琐。
在这个背景下,法务会计作为一种新兴的专业,在国内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和认可。
本文将从法务会计的定义、应用现状及其发展对策三个方面,对其进行探讨。
一、法务会计的定义法务会计是指在企业法务活动中,负责整理、搜集、分析、归档有关企业法律事务相关数据的会计人员;同时,法务会计还需要向企业管理层提供相关的法务策划意见等专业服务。
总之,法务会计是一种“贴近业务、服务业务”的专业,突出了法务和会计的结合和相辅相成。
二、法务会计的应用现状目前,国内企业对于法务会计的需求还不够迫切和普遍,很多公司在进行法务活动时大多还是倾向于使用传统的方法,如雇佣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来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同时,法务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和市场化程度也相对较低,导致法务会计人才的供应相对不足。
不过,随着企业法律风险的不断加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法务会计的重要性。
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在进行法务活动时,已经意识到了法务会计对于公司风险管控的重要性。
因此,在企业内部,法务会计在风控团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另外,随着国内外法律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业越来越重视起草和审批合同的安全性。
这就需要法务会计提供相关的会计分析、会计处理建议等业务服务。
只有法务会计与法律行业的结合,才能够最好地为企业客户提供担保服务,并减少企业的风险。
三、法务会计的发展对策1、加强法务会计的市场化培训。
加强法务会计师人员的市场化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能力,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2、加强法务会计与律师事务所等法律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作。
律师事务所和企业法务部门应当加强合作,共同提升法务会计师的专业水平,并进一步拓宽法务会计服务的市场。
3、提高法务会计师的素质和综合能力。
法务会计师需要具备足够的会计知识、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才能够更好地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法务服务。
论法务会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论法务会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法务会计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
发展、完善法务会计,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康政建设都有重要意义。
就从法务会计的发展现状入手,找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阐述法务会计发展的必然性,最终提出促进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标签:法务会计;内部审计;司法会计;现代审计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将会计、审计、法学知识与调查技术、证据规则相结合,处理涉及经济案件或纠纷中的财会事项,用于法律鉴定或法庭作证的一门新兴行业或专业领域。
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法务会计的应用和发展已较为成熟,我国在经济纠纷、民事诉讼、舞弊调查等领域也越来越需要大量高素质法务会计人员的参与。
1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1.1法务会计的定义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关于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很少,自2001年以来才逐渐增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也相应的增加,涌现出了许多优秀的法务会计理论研究者,如李若山、谭立、谢玉爽等。
由于研究的角度、侧重点不同,从目前所掌握的文献看,理论界多是从学科角度或实务角度或学科实务相结合的角度来定义法务会计,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
喻景忠、董淑兰等从学科角度定义了法务会计,他们认为法务会计是会计学和法学相结合形成的一门边缘性交叉学科,交叉学科性质决定了法务会计不同于传统的财务会计,也不同于一般意义的审计或管理会计等传统会计学科。
李若山、谭菊芳等从实务角度定义了法务会计,认为法务会计主要是盖地、谌勇、张士彦则综合起来分别从学科和实务的角度对法务会计作了概念界定。
1.2关于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的关系司法会计于20世纪50年代从苏联引入我国,它是运用法学、会计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对司法会计活动及其规律进行研究,解决在法律事务中发现、收集、固定、鉴定、审查会计资料证据的一门会计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
法务会计引入我国后,国内学术界对于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之间是否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方面展开了激烈争论,大致形成了四大观点;法务会计论、司法会计论、法务、司法并行论、法务、司法无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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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中外司法会计实践都有着悠久的历史,但系统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
中国学者率先创立了该学科理论体系。
英文Forensic Accounting可以直译为法庭会计或意译为司法会计,但无法翻译为“法务会计”,因而所谓“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关系”命题是一场无谓的讨论。
中国“法务会计热”及其研究困境有着学术的和非学术的成因,这些成因提示“法务会计”研究者应当分别从事舞弊审计理论和司法会计理论研究。
关键词:司法会计、法庭会计、法务会计、研究概况、法务会计热、司法会计学科有一则新闻轰动世界会计学界:美国会计学会高层正在酝酿对会计学进行改革。
要点包括:第一,将会计学改称资金核算监控学。
改称的理由:一是,会计学一词没有反映出会计的对象——资金;二是,会计学一词没有客观的反映会计的核算、监督和控制三大功能;三是,修改可以让审计学重归会计学,进而恢复大会计学体系。
第二,将会计科目改称核算项目,理由是:会计科目的具体名称中并没有“科”的含义,其所反映的都是会计主体的核算项目,因而改称“核算项目”更符合实际,也便于非会计人员理解。
第三,重新拟定具体会计项目的称谓,是指更符合实际经济活动的特点。
比如:将库存现金改称为“库存现钞”,这是因为库存现金包含了“金子”,而“金子”应当通过存货项目核算。
又如:将银行存款改称“金融往账”,修改理由:一则,“银行存款”一词中没有反映会计主体与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的存款情况,实际上企业的大量资金会存在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并通过“银行存款”核算,因而将“银行”改为“金融”更能反映客观实际;二则,存款一词的含义是指会计主体向金融机构存入款项,因而从账项角度讲就是反映会计主体向金融机构存钱的往账。
与该核算项目的改革相对应当时,将原会计科目中反映会计主体向金融机构借款的核算项目改称“金融来账”,以反映会计主体从金融机构借钱的来账。
这则新闻对非会计专业人士而言,可能会不置可否,也可能会信以为真,因为这则新闻中实实在在地表述了会计学改革的“理由”。
这则新闻对会计专业人士而言,则会被视为愚人节的产物,但也有可能出现不置可否的情形。
如果你认真地把中国的所谓法务会计的作品和司法会计的作品研读一下,你就会发现中国的所谓“法务会计”大家们就是这么改革司法会计的。
无论的是司法实践还是专业理论,Forensic Accounting在中国都早已存在。
然而,当有人将Forensic Accounting翻译为“法务会计”后,它却变成填补中国会计领域的“新兴学科(专业)”,进而形成了一股“热潮”。
为了使人们了解“法务会计”是什么,合理地运用我国的学术研究资源和大学教育资源,笔者感到有必要借助本文,从“法务会计”一词的来历说起,讨论一下所谓“法务会计热”的学术和非学术的原因,总结一点学术教训,以期能够对我国司法会计专业的健康发展有所警示1。
一、关于“法务会计”一词渊源及Forensic Accounting含义的研究“法务会计”作品(含文章、书籍,下同)通常都说是这一名词来自于英美法系国家。
如果笔者说它源于台湾和日本,也许研究者们不愿接受,但这确实有一定根据:说“法务会计”一词来自于台湾,是指这一名词较早出现于1996年的台湾《工商时报》,该报在翻译《美国新闻与世界导报》的一篇有关热门行业追踪调查文章时,将文中的Forensic Accounting一词翻译为“法务会计”2;说“法务会计”一词来自于日本,是说中文“司法会计”一词直译为日文就是“法务会计”(ほぅむかぃけぃ法務會計),是日文表达“司法会计”一词的汉字部分。
我国的英文翻译规则中3:直译——即直接按照英文词面意思翻译,forensic的意思是“法庭的”,而accounting的意思是“会计”,因而Forensic Accounting可以直译为“法庭会计”;意译,即根据英文含意使用中文同义词句进行翻译,Forensic Accounting是指利用财务、会计专业技能“给法庭提供证据” 4,我国已存在的同义词是“司法会计”5,因而Forensic Accounting可以被意译为“司法会计”。
从学术史看,除少数学者采用直译方法外,多数学者及学术机构都将其意译为“司法会计”。
Forensic并没有“法务的”含义,且中文也没有“法务会计”一词,因而无论采用直译还是意译,Forensic Accounting都无法翻译为“法务会计”。
主张将Forensic Accounting翻译为“法务会计”的学者们至今也未能给出这一翻译结果的学术性解释6。
既然Forensic Accounting与司法会计属于同义词,那么英美法系国家为什么不采用Judicial Accounting (司法会计),而使用Forensic Accounting(法庭会计)表述司法会计活动?笔者认为这是由英美法系国家的诉讼制度所决定的。
按照英美法系国家的诉讼制度,诉讼中需要法庭科学专家作证时,并不像大陆法系国家那样事先确定具有司法作证资格的专家(如司法鉴定人),而是由当事人(包括检方)自由选择专家证人,这导致专家证人必须到庭接受对其专家资格及其所作证言的质询,从英美法系国家的诉讼制度看,法庭科学专家证人的主要任务是“向法庭提供证据”,其作证活动被视为“是为法庭服务的”,因而基于诉讼需要而产生的以财务会计专业知识为背景的提供证据和作证的活动,就被称之为Forensic Accounting(法庭会计)。
二、关于中外司法会计(Forensic Accounting)的概况很多“法务会计”作品在介绍国外Forensic Accounting情况时,纷纷赞扬英美法系国家在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实务、教育多么发达和成熟,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一)中外司法会计理论研究情况笔者所能够接触到的资料显示:中外直到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对司法会计(Forensic Accounting)系统理论的研究。
中国司法会计系统理论研究伊始,很快形成了两条研究路线:一条研究路线是以构建独立的学科理论为目标,在基本理论体系研究方面取得了突破后,逐步构建起由基本理论和司法会计检查、司法会计鉴定、司法会计师业务三门分支实务理论构成的司法会计学科理论体系;另一条研究路线则是采用舞弊审计理念(Fraud auditing,舞弊调查、舞弊检查,下同)来总结、归纳司法实践的作法。
中国学者这两种路线都实践了,而英美法系国家的学者仅采用了后一种研究路线。
中外学者采用后一种研究路线的做法影响了学科理论的研究进展。
例如:英美法系国家Forensic Accounting的基本理论至今仍然采用舞弊审计理论,所形成的著作、教科书也一直未能突破舞弊审计学科理论的结构7。
这可能与研究者将司法会计(法庭会计)视为诉讼中的舞弊审计活动的理念有关8,但采用这种理念使得英美法系国家的Forensic Accounting理论研究未能取得系统的成果,从学科理论角度讲其已迟于中国司法会计理论的研究进度9。
又如:中国大部分学者也采用过后一种研究路线,最终为了获得学科理论的突破,纷纷放弃研究司法会计学科理论。
(二)中外司法会计实务发展情况司法会计活动是基于调查、证明涉及财务会计业务案件的诉讼需要产生的,这决定了中外司法会计(Forensic Accounting)活动都有着悠久的历史。
但是,基于法制国家中的自由心证是诉讼中最终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主要途径,因而各国的具体案件中是否会出现司法会计活动,与具体案件诉讼主体对证据、事实的把握有关。
从这个角度讲,司法会计活动的普及程度问题,很难在法制国家之间作出比较。
由此,学术界在衡量中外司法会计活动发展水平时,较为注重的是司法会计师(Forensic Accountants,法庭会计师,下同)职业发展及实际执业的状态。
中国与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会计师职业的出现时间大致相同,目前的实际执业范围都包括了诉讼业务和诉外业务,执业任务也都会涉及到诉外调查、诉讼调查和出庭作证。
从执业机构看,中国早在20多年前就已经出现了专门的司法会计中介机构,并以司法会计业务为主,以舞弊审计等诉外业务为辅,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庭会计师通常是在会计师事务所内设的“舞弊审计与法庭会计”部门执业,且多以舞弊审计等诉外业务为主,以法庭会计业务为辅;从行业管理情况看,中国目前尚未成立社会性的司法会计师行业组织,美国等国家已经成立了行业组织10。
总之,与英美法系国家比较,中外司法会计师(法庭会计师)出现时间接近、执业范围雷同,但在执业状况和行业管理方面各有千秋。
(三)中外司法会计教育情况与英美法系国家比较,中国司法会计教育起步较早,大学法学专业在上世纪50年代就已开设了选修课11,90年代初就招收了专门研究司法会计的硕士生,本世纪初则开办了司法会计本科专业(方向)。
同时,司法会计师的职业培训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至今已经举办了数十期全国性的司法会计师岗前培训,各地还开展了司法会计师的后续教育培训以及注册会计师的司法会计鉴定业务培训。
英美法系国家上世纪80年代后期才出现法庭会计课程,除少数大学开设的法庭会计课程外12,尚未开办本科专业教育,研究生阶段教育也晚于中国。
从专业课程设置看,中国司法会计专业教育目前开设司法会计概论、司法会计检查、司法会计鉴定和司法会计师业务四门本专业课程,而英美法系国家则只开设一门法庭会计课程13,其他课程则为相关专业课程,如审计课程、评估课程等。
从上述实际发展状况看,英美法系国家Forensic Accountants理论研究、实务、教育等仍然在起步发展阶段,并不比中国司法会计专业发达或成熟。
三、关于“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关系”命题的研究学术界无论将Forensic Accountants直译为法庭会计还是意译为司法会计,都不会引发Forensic Accountants与司法会计关系问题的争论,但将其翻译为“法务会计”后却引发了一系列无谓的争议。
其中:“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的关系”命题,一直被作为“法务会计”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并在“法务会计”研究者内部形成了三种看法:一是,“法务会计包含司法会计”;二是,“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是两种不同事物”;三是,“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是一回事”。
(一)关于“法务会计包含司法会计”的论证所谓“法务会计包含司法会计”的看法,主要是受到一些“法务会计”作品误导的所至。
首先,这一看法与个别学者早期发表的“法务会计理论结构”(见图示—1)文章有关。
这类文章在表述“理论结构”时并没有直接介绍国外Forensic Accounting的理论结构,而是将Forensic Accounting专业教育课程体系列以“法务会计理论体系”名义进行介绍。
如果对这一所谓的“法务会计理论结构”稍作分析,就不难发现其包括了会计核算、经济估价课程和司法会计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