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乡村旅游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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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乡村旅游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中国乡村发现网--从这里发现中国乡村 2018年2月1
2007年6月5日至10日,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高舜礼副司长和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程新元副主任带队的两部局联合调研组一行六人赴陕西省对乡村旅游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组听取了省旅游局、省农业厅的有关汇报,实地考察了咸阳市淳化县,安康市汉滨区、平利县,渭南市富平县的乡村旅游业发展情况,并与县、区有关领导和当地群众进行了现场座谈。现将调研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陕西是全国旅游大省,2006年全省游客接待量达到7056万人次,其中接待国内旅游695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6.1%。乡村旅游近年来发展迅速,全省11个市、区以“农家乐”形式为主体的乡村旅游蓬勃开展,2006年“农家乐”旅游经营户已经达到4000多家。今年来,为响应国家旅游局和农业部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部署,先后下发《陕西省乡村旅游发展工作指导意见》和《陕西省旅游局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的通知》,省旅游和农业部门还联合成立“陕西省乡村旅游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全省乡村旅游发展工作的指导和领导。全省已经明确提出了乡村旅游业发展的中期目标,即到2010年,要实现每年新增乡村旅游就业2.1万人,间接就
业5万人,旅游从业农民年均增收5%,建成10个乡村旅游特色县、50个乡村旅游特色乡镇、500个乡村旅游特色村、5000个特色“农家乐”经营户的目标,力争使乡村旅游成为全省国内旅游市场的重要支撑之一。
在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下,乡村旅游工作也得到各市、区、县的高度关注和有力支持。我们所到的咸阳市、安康市,党委、政府非常重视乡村旅游工作,将发展以“农家乐”为主要形式的乡村旅游作为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途径之一,引导和鼓励农民利用当地气候、山水风光、民俗风情和农家特色等独特条件,开办“农家乐”。咸阳市专门成立了“农业旅游开发与管理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还把发展乡村旅游作为建设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咸阳市2006-2020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规划》,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同时,加大投入,切实加强修路、改水、改厕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施农村美化、净化、亮化、绿化“四化”工程。他们还借鉴成都等地发展乡村旅游的经验,不断加强对乡村旅游发展的规范管理和对外宣传,努力扩大影响和形成品牌。2006年,全市乡村旅游发展已初具规模,已发展“农家乐”近200户,接待游客43.4 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129.6万元,有力促进了
农民增收。安康市虽为国家级贫困地区,但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了其自然生态体系比较完整,山河秀丽、景色宜人的独特优势,积极鼓励和引导各县开展特色乡村旅游和生态旅游。平利县已经形成“生态立县”的战略定位,提出了打造“陕西最美丽乡村”的战略目标,明确以“茶文化”、“绞股蓝产业”、“河谷漂流”等为乡村旅游的特色吸引物,大力发展“农家乐”为主的乡村旅游,为贫困地区、特色地区富民增收、建设新农村开辟了新思路,找到新途径。
二、存在问题
陕西省在发展乡村旅游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思路,制定了一些政策,采取了一些措施,发展的势头良好。但是,我们通过调查,也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问题。
(一)“农家乐”经营户法律定位不明确
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农家乐”经营主体主要是农户。按照《陕西省农家乐旅游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经营“农家乐”需要取得旅游部门的《农家乐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部门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开业后,税务部门一般都将“农家乐”经营户定位于餐饮服务行业开
始征税,税收没有优惠政策,税率相对过高,农民觉得负担较重。
“农家乐”一般只有周末或假日才能接待游客,平时都在家务农,收入水平有限。“农家乐”经营户在经济实力很弱的情况下,开业前期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压力非常大。如果能将“农家乐”定位为农民副业,在开业初期(例如一年或两年内)将税费给与减免优惠,无疑对促进“农家乐”有小到大,逐步发展是有利的,对于贫困地区来说,也是涵养税源的重要途径之一。
(二)资金支持与优惠政策少
我们走访的咸阳市淳化县和安康市平利县都是国家级贫困县,当地财政基本是“吃饭财政”,很难利用财政资金支持“农家乐”发展。淳化县只有农行和农村信用社两家金融机构,且贷款数量非常有限,农民发展乡村旅游的资金极其匮乏。安康市的“农家乐”经营户普遍反映融资困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明显缺乏资金支持,发展后劲严重不足。大多数“农家乐”目前还基本不具备接待住宿条件,对当地青山绿水流连忘返的游人很多都有住宿的要求,但他们无法满足,导致原本能停留几天的客人只能吃一两顿农家饭就离开,严重影响了“农家乐”的效益和吸引回头客的能力。
当地虽然对发展“农家乐”都持鼓励与支持态度,但由于相关部门缺乏联动机制和相关项目缺乏整合捆绑机制,优惠政策只能停留在口头上,真正能够使“农家乐”经营户得到实实在在支持的措施还很少见,专门针对乡村旅游发展的优惠政策几乎没有。(三)管理与服务水平不高
乡村旅游的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职业素质、职业技能水平和服务理念都亟待提高。作为“农家乐”经营服务的主要内容,“农家饭”基本都是由农户的主妇掌勺,提供餐饮服务的服务员也都是子女或亲戚。他们都是当地的村民,不懂如何为城里来的客人提供满意周到的服务,只能依靠淳朴的心态和憨厚的气质得到游客的理解和谅解。调研中市、县、乡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以及“农家乐”经营户本身都把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作为当前最急需、最迫切、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希望能够得到经营管理知识、接待服务礼仪、烹饪营养知识等相关培训。(四)发展规划滞后
由于乡村旅游在陕西省很多市、县区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大多数“农家乐”都是农民根据市场需求自发兴起和经营,缺乏政府统一规划的引导,发展有很大的盲目性。安康市汉滨区的县河乡由于距安康市区较近,当地自然河流与山川景观优美,具备发展“农家乐”的很好的条件,目前沿河两岸已经出现了“农家乐”40多